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

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

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X大学委

员会的全体党员。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不同类别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

数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概括为

“四加六减”。其中,“四加”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减”的项目包括调整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

业年金缴费、个人税。

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XXX补贴、菜篮补贴、

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改革性补贴,针对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

转化中取得的奖金和报酬、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提成等奖

励性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与学校工资收入结构不一致的津贴补贴自筹单位,参

照制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办法。

(二)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

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其中,属于结构化工资的,

参照在职人员党员计算基数。

(三)离退休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金或

基本养老金作为计算基数,其他津贴、补贴不列入。生活确有

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交纳党费参照在职人员标

准计算基数。

第五条党员在党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

交纳党费。具体比例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

1.5%;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二)离退休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

(含5000元)的,交纳0.5%;5000元以上的,交纳1%。

(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

照每人每月0.2元标准交纳党费。

第六条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自愿一次再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部分,全部上缴中央,参照大额党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后称“分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至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

具收据。大额党费不再交入学校党费账户。

第七条基层党组织年初应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

年内一般不变动。因国家或学校工资体系政策性调整、党员职

务职级晋升等原因使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党员应从新工

资标准落实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计算基数并按照规定比

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党员外出期间应根据不同情况交纳党费:

(一)外出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通过网络交纳党费,或经党支部同意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或

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二)外出3-6个月(含6个月)党员,外出期间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向临时组织关系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或通过网络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三)外出超过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办理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保留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期间可不交纳党费,恢复组织关系后进行补交,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按月交纳党费。

第九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当月党费。

第十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预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党费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有重点安排,充分发挥党费使用效能。

第十三条使用党费要向基层倾斜。除按规定上交上级党组织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留存学校使用:

(一)学校使用部分中,属于在职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上交的党费,40%留存学校党委作为校管党费,60%留存组织关系所在分党委。

(二)学校使用部分中,属于离退休人员党员上交的党

费,20%留存学校党委作为校管党费,80%留存组织关系所在分党委。

(三)分党委留存的党费中,每年下拨党支部使用不低于分党委留存总额的50%。

第十四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具体列支项目包括:

(一)开展党内重大专项教育和党建工作研究等相关费用。

(二)日常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XXX费、讲课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

(三)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党务工作文书材料工本费等费用。

(四)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五)党内表彰奖品、证书、奖金,以及帮扶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的慰问品、慰问金等相关费用。

(六)建设“党员之家”,购买党徽党旗,修缮、新建

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新建活动场所要按照学校基建规划、招标采购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票据、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以上项目开支标准,参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讨论决定过程要做好记录,必要时形成文书材料,以备检查。

第十六条因工作需要请求下拨党费时,应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请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党费管理

第十七条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权限。校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留存基层党费由分党委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实行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离。党费的使用审批由管理主体负责,具体财务工作由财务处代办。

(一)专人签字。校管党费使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人签字审核,基层留存党费由分党委负责人签字审批。

(二)专设账户。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三)专人管理。党费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部应当每年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分党委、党支部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或届期)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和工作成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条党委组织部定期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委托审计处开展党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5月15日印发的《XXX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西交组〔2008〕11号)同时废止。之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

为准。

第二十三条各分党委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党费收缴 第一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①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③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④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和绩效工资)。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性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①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②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员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伤残人员抚恤金等社会保险类补贴; ③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取得的临时性收入(临时性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奖金、银行存款利息等),④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⑤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⑥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机构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申请书】20XX调整党费收缴标准通知

20XX调整党费收缴标准通 知 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仅供参考) 各党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精神,现将学院、校20XX年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党员,以20XX年1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作为党费缴纳的基数。 二、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小于等于400元,缴纳比例为0.5%,基数小于等于600大于400,缴纳比例为1%,基数小于等于800大于600,缴纳比例为1.5%,基数小于等于1500大于800,缴纳比例

为2%,基数大于1500,缴纳比例为3%。 三、离退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为10元。 四、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为1元。 五、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七、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退休党员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

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 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强化党员意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缴纳制度。缴纳时间:每月第三天。缴纳金额:学生党员每人每月一角,教师党员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缴要求:不许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党费,不许代交党费。如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党内批评教育。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组委负责定时收缴党费,添册登记并上交院分党委。 党支部支委例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是搞好学生党建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它将总结支委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起着反映同学的思想动态,研究并确定党支部工作的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议采取例会制度: 出席人员:支部书记,副书记,组委,宣委 会议地点:院团委办公室

会议时间:隔周一次会议内容: 1、传达校院党委的建议和指示 2、分析校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动态,研究问题 3、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吸取经验教训 4、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具体分工,责任到人 会议要求: 1、会议体现务实,高效,郑重,活泼的风格 2、例会准时开始,严格考勤 3、组委负责纪录会议内容 党支部支委职能细则 一、支部书记 (1)认真了解校、院党委的工作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支部创 造性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党支部 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经常向上级党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交流意见,促进支 部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副书记 1、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

团结,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2、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出现问题及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 3、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4、组织好“三会一课”。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计划和决策党支部的工 作。 三、组织委员 1、全面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统计工作。支部组织状况包括:党小组的划分情况;各小组负责人情况;党员数量及 构成;联络员分工情况等。 2、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包括:分块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的管理;材料的借出、归还等。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考评工作。组织委员提交党员发展计划,计划通过后,监督联络员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4、组织好支部生活。负责定期进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支部 的战斗力。 5、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四、宣传委员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党的方针路线

党费缴纳标准

2017年党费缴纳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全国党费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数字,只能从相关媒体报道中推算。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2007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按照这个比例,从2002年11月到2007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6.237亿元党费。 另外,2008年1月7日《人民日报》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2008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而新华社今年1月28日的报道说,中组部近日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等8省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但并未说明具体数额。 这样从2002年11月到2008年1月,本报记者已查阅到的数字中,中组部共使用了6.877亿元党费,按照中组部收取全国党费总额5%的比例,一般来说,全国收取的党费总额是137.53亿元。 按中组部每年4月收取各地党费的规定,从2002年11月到2008年1月中组部收取了5次各地党费。如假设中组部使用的都是当年收取的党费,那么5年间全国收取的党费按理想推算至少应有137亿元,每年平均27.4亿元。 但上述数字只是一个假设推算,如果中组部使用的党费中也有之前的结余,那上述数字并不准确。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导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以下是大的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欢迎阅读!党费收缴如何计算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数字,只能从相关媒体报道中推算。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__、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__xx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按照这个比例,从xx年11月到xx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6.237亿元党费。 应届.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 另外,xx年1月7日《 __》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xx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而 __今年1月28日的报道说,中组部近日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等8省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但并未说明具体数额。 这样从xx年11月到xx年1月,本报记者已查阅到的数字中,中组部共使用了6.877亿元党费,按照中组部收取全国党费总额5%的比例,一般来说,全国收取的党费总额是137.53亿元。 按中组部每年4月收取各地党费的规定,从xx年11月到xx年1月中组部收取了5次各地党费。如假设中组部使用的都是当年收取

【精品】党费收缴使用课程讲稿

党费收缴与使用 组织部作为党费管理部门,我们经常会被问到:党费是按什么标准收的?工资中哪些项是党费计算基数?哪些应该扣除?你们把党费都用在哪儿了?这些年交了不少党费,怎么看不到东西?等问题,平时大家都了解一些,但有时可能会叫不准。今天借此次学习的机会,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一些工作和大家交流一下。 党费是党员按照《党章》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自愿从自己的劳动所得中支出并定期交纳、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自觉交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的建设事业不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于基层来讲,做好党费收缴管理是最基础的工作项目,为此,省委、市委要求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

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后经中组发[2008]3号文件修改,并于2008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今天主要分以下三个部分来讲解: 一、为什么要缴党费?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指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因此,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自觉按期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个别基层组织管理不到位,个别同志党员意识不强,党费收交管理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如:有的党员不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有的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有的党组织党费收交记录混乱、档案不完善等。2016年在党费专项整改工作中,天津66家国企、12余万名党员补交党费2.77亿元;山西22家国企的党员干部补交党费8000余万元。 就党员个人而言: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是对党员党性的一种考验,是党员党性觉悟好坏

安徽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08-05-09选择字号【字体:大中小】

印发《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皖组字[2008]15号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部门,各大学、省属各大型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央驻皖有关单位党委组织部: 现将《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08年5月5日 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 每月交纳党费0.5元。 第十二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8〕3号)和(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X大学委员会的全体党员。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不同类别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概括为“四加六减”。其中,“四加”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减”的项目包括调整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税。 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XXX补贴、菜篮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改革性补贴,针对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奖金和报酬、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提成等奖励性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与学校工资收入结构不一致的津贴补贴自筹单位,参照制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办法。 (二)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其中,属于结构化工资的,参照在职人员党员计算基数。 (三)离退休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作为计算基数,其他津贴、补贴不列入。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交纳党费参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基数。 第五条党员在党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具体比例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二)离退休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交纳%;5000元以上的,交纳1%。 (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交纳党费。 第六条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自愿一次再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部分,全部上缴中央,参照大额党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后称“分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办法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党费收缴 (一)、每年按季度交纳党费,应分别于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上缴完毕,如遇双休或者节假日顺延。 (二)医学部、农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收缴的党费应以现金存款的方式到中国银行前进大街支行存入指定账户,用户名: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账号:160402501197;也可以到中国银行其他支行以汇款的方式存入指定账户,汇款的用户名为:吉林大学,账号不变。缴款后将现金缴款单或汇款单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楼1206室,并开具党费收缴专用票据。 (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同意,基层党委批准,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我校党费,按照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50%上缴省高校工委,30%作为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留用党费,20%学校留用。 二、党费使用 (一)、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 1.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党员培训班、组织员培训班及购买、印刷培训教材的支出。 2.订购党员教育资料。可用于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该项支出应控制在本年度党费留成额的30%以内。 禁止订购专业研究或文艺娱乐性等与党员教育无关的报刊和书籍。 3.党员电化教育。可用于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购买和制作党员电化教育专题片、音像制品以及有关资料。 4.党内表彰。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支出。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 6.补助受灾党组织和党员。可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7.党费管理业务支出。可用于党费管理的票据、计算工具和与银行业务往来等支出。 (二)、每项党费支出,都应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 1.支出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可使用“党费使用审批单”(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应上交书面请示报告(报告模板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经组织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活动结束后,应将填写好的“党费使用审批单”和发票一同交到中心校区行政楼1206,办理报账事宜。 2.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支出或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

大学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细则

大学关于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费收缴 (一)交纳费 1、按月领取工资的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交纳费时间。员每个月5日前主动向支部交纳一次费。 3、交纳费的比例为: 员交纳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

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费。 5、无工资收入的学生员每月交纳费0.2元;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员,按其工资标准交纳费。 6、保留员组织关系出国留学的教职工员,回国后继续留校工作的补交费的标准按照每月实际补发工资标准交纳费,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转移组织关系时需要补交的费按照每月5元标准交纳。 7、交纳费确有困难的员,经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费。 8、预备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员之日起交纳费。 9、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支部交纳费。持《流动员活动证》的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组织交纳费。 10、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费。 11、员自愿多交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费,全部上缴。具体办法是:由所在院级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员的简要情况,校委组织部通过省高校工委上交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转交。给本人出具收据。 12、员要增强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费。遇到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

水电学院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暂行规定

水电学院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暂行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我院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以及河海大学《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暂行规定》(河海委组[2004]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或其他固定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或其他固定收入中的规定部分作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⑴缴纳党费的基数 在职党员:职务工资、职务津贴、国家津贴之和扣除所得税。 离退休党员: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 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 ⑵缴纳党费的比例: 基数为400元(含400元)以下者,缴纳基数的0.5%; 基数为400至600元(含600元)者,缴纳基数的1%; 基数为600至800元(含800元)者,缴纳基数的1.5%; 基数为800至1500元(含1500元,税后)者,缴纳基数的2%; 基数为1500元以上(税后)者,缴纳基数的3%。 2、研究生党员每月缴纳党费1.00元。 3、本科生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50元。 4、在校已停发工资但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暂按停发工资前的标准缴纳,自愿多缴不限。 5、没有经济收入或缴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6、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7、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 8、党员工资收入中规定的应缴纳党费的基数部分增加后,应以新的基数为准,从增加工资的当月起,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9、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党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组部,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0、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缴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1、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2、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费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在每季度结束前一周将本季度所收党费全额上缴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各支部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至20日将本季度所收党费全额上缴到院党委。党费存入校财务处专用帐户。 2、每年年初党委组织部将上年度40%的党费按比例返还给党委,作为校党委的下拨党费;党费的15%上缴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其余45%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管理。 3、各支部要加强党费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党委公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公布的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

2022调整党费收缴标准通知_入党申请书范文_

2022调整党费收缴标准通知 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仅供参考) 各党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精神,现将学院、校20xx年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党员,以20xx年1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作为党费缴纳的基数。 二、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小于等于400元,缴纳比例为0.5%,基数小于等于600大于400,缴纳比例为1%,基数小于等于800大于600,缴纳比例为1.5%,基数小于等于1500大于800,缴纳比例为2%,基数大于1500,缴纳比例为3%。 三、离退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为10元。 四、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为1元。 五、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七、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退休党员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费缴纳规定。欢迎阅读! 党费缴纳规定 交纳党费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其它-[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导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以下是大的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欢迎阅读!党费收缴如何计算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数字,只能从相关媒体报道中推算。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__、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__xx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按照这个比例,从xx年11月到xx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6.237亿元党费。 应届.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 另外,xx年1月7日《__》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xx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

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党费收缴 党费收缴按照中组部下发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关于党费收缴基数的计算 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学生党员每月按照固定的数额交纳党费。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交纳党费,可参照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 2.关于党费交纳比例 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3.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5.党员一般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6.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收入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党员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代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8.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9.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0.各二级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将党员交纳的党费交到校党委组织部(财务处代收)。

关于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几点思考 作者:刘培强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第10期 刘培强 (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本文从一名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视角入手,提出了高校工作中遇到的党费收缴的困境、使用的局限、管理的不规范和公示的不到位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旨在引起大家对此类问题的关注,从而促进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党费在高校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高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0-0011-02 作者简介:刘培强(1981-),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行政管理干部。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早在1850年,马克思、恩格斯主持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就有“盟员必须每月缴纳盟费”的规定。1903年,列宁把在物质上帮助党作为党员的条件之一。中国共产党历届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都明确规定党员必须缴纳党费。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无充分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者,以自愿脱党论处。” 并将此宣布于党员大会。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此又做了严肃的规定:“任何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因此,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作为一名高校行政管理干部,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以来,在实际的工作中关于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带有些普遍性、经常性和代表性,而不是个例,自然引发了我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思考,如有不妥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 一、党费收缴的困境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党员应改自觉、按时、足额上缴党费。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高校教师工作时间上的自由性较强,多数教师不坐班,没有固定的办公室,因此高校的教工党员往往做不到自觉、主动、积极地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上缴党费,通常需要党支部书记或者党小组组长按人头收缴。党员人数众多,被动收缴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也是困难重重,比如出国进修、交流访问、外出勘探等,甚至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另外,现行的党费收缴标准是由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该项规定相对宽泛,缺乏严格的界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再加上高校党员包括教师系列、管理干部系列、实验员系列、工人系列、离退休系列、学生党员等层次复杂,导致各基层单位实际执行的收缴标准不一,因此党费的收缴足额与否也只是相对而言。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规定: 党费的使用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项上。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单位挪用、借用、占用和个人随便动用党费;严禁用党费请客送礼;严禁用党费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党费应合理计划,量入为出。注意节约,防止超支,反对浪费。要尽量把钱用好,较多地为基层党员服务,充分发挥党费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党费的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如党员教育的学习材料费,党员培训的场地租费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这主要是指购买供党员学习的政治理论书籍、有关的业务工作的辅导资料、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工具书以及订阅党刊、党报等。 (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费用。这主要是应用于开展这一活动的组织费用,不用于个人的物质奖励。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这是指那些不能从单位行政补助费中解决的特别困难补助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党费中开支。 2.党费的管理 1 / 10

加强党费的管理,要健全和认真执行党费的管理的各项制度。 (1)专人管理: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如果组织委员工作变动或因改选等原因不再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2)凭证收支,党费的收入和支出都应有原始凭证。党小组、兑支部都要有党费收交登记表和清单。原始凭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方才有效。支部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时,应填写《基层党组织党费现金交款单》。 (3)按月上缴。党费应按月逐级上缴。在正常情况下,负责收取党费的同志不应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任意拖欠不上缴。 (4)专款专用,支部使用党费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并且切实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将党费用于本支部党务活动的必要开支。 (5)及时统计。支部的党费帐目要按月登记,及时统计,如党员直接交纳数、各党小组交纳数与支部上缴上级党组织数是否一致,各党小组本月上缴额与上月上缴额有无非正常增减,支部使用党费有无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统计。 (6)定期检查,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也可组织党小组自查、互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党员是否按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党小组能否按时交纳党费;支部党费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续是否完备,党费使用是否合理,年终要将党费检查的情况和数字向党员公布,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问答

一、党费收缴 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 “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不仅可以作为党的活动经费的重要补充,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每个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2)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3.新入党的党员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如何计算?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也包括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执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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