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字〔2011〕86号: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附件

国统字〔2011〕86号: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附件
国统字〔2011〕86号: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附件

附件: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

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

第八条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第九条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其他企业是指上述第三条至第九条之外的其他内

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三条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十四条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

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七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

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八条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 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条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年制定的《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2020年《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XX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国统字〔20xx〕86号 各省(区、市)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根据国务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47号),现对1998年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做如下调整: 一、在第二条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二、在第二条的“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300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附件: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二〇年x月x日 附件: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登记注册类型对照

登记注册类型对照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国家统计局、工商总局)151 330国有独资公司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企业(机构)类型代码表(工商总局)1000 内资公司1100 有限责任公司1110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1120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1121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1122有限责任公

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10 112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30 113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140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115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151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1152 115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73 159 173 173 151/159 159119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200 股份有限公司1210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211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340 1212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74 1213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1219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220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1221 1222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60 160 340 174 160 160151 1223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1229其他股

企业及其分类.doc

企业及其分类 1、下列属于企业的是( B ) ①科学院②国务院③三九企业集团④北京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⑤中国建设银行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⑦北京内燃机总厂五分厂。 A ①③④⑤ B ③④⑤⑥ C ②④⑤⑦ D ③④⑤⑦ 2、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由各种不同所有制主体交叉,联合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它包括( D ) ①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②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③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④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③ 3、下面选项不属于法人的是(②③⑦) ①北京医院②中学生③个体经营者④股份有限公司⑤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⑥中国消协⑦内燃机总厂五分厂(注:作为分厂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问答题: 1、企业是市场的惟一主体。 2、企业法人就是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履行民事义务的企业经营者。 3、《经济参考报》载文指出,办好企业就是对社会尽责。企业家要努力办好自己的企业,真正脚踏实地地做自己的事,照章纳税,解决就业,创造财富。大多数企业家都这样做的时候,国家就发展了。 企业家“办好企业就是对社会尽责”,这一观点是否正确?请用经济常识的有关道理说明理由。 是正确的。企业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它直接关系着国民经济状况的好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第一,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直接关系着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二,企业是社会生产和流通的直接承担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如何,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第三,企业是推动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要使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就要依赖千千万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因此,企业家“办好企业就是对社会尽责。 4、比较“法人”“企业法人”“法人企业”“非企业法人”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重要形式 1、企业、企业法人、公司的内在联系表现为( D ) ①企业法人是企业在法律上的人格化②公司是以企业法人为主体的以盈利为目的的 社会团体。③公司是由法定数额股东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④企业和企业法人是我国法定公司的两种形式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 ①③ 2、九芝堂发行4000万股新股,发行价9元,其中2000万股上网定价发行,另外2000万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对股票上市的正确认识是( B ) A 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都能上市交易 B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C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不能上市交易(无股票) D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票都可以上市交易 3、某企业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控股50%,集体控股25%,外商控股10%,其他控股15%,这一企业的性质应属于( C )

公司性质分类

公司性质分类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独立自主灵活机动的管理方式,适合个人或家庭经营,是中小型企业一种好的模式。个人独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无限责任”是指不以出资额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企业资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时,可追溯个人其它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得称公司,登记注册时不要验资报告。 我们推荐:个人创业之初,采用这种形式。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适合于合伙人以不同的优势或条件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他的好处是:不一定必须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决策,可入可退,以商定的合伙协议为准则。不好处是:合伙人之间的利益易产生纠纷,闹矛盾,和睦成功者少数。 我们不推荐这种企业形式。 三、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严格分开的,个人财产不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适合于个人不能够筹集大量资金,或者为了控制风险,与他人共同出资创办企业的模式。更适合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机制合理,决策科学,相互制约。 我们竭力推崇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但投资者、经营者应当习惯于新的管理模式。 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五人以上发起(自然人或法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最低50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形式,属于资合性公司。股东流动性大,账务公开,适合于大中型企业。他可上市募集资金,发行债券,但设立审批程序较为复杂。 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最好走这条先进、科学的路子 五、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中一种特殊形式,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只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由出资人委派和指定。 六、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集团本身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集团公司是集团的母体,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有五家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在一亿元以上。具备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集团及集团公司登记。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 企业(机构)类型代码表(工商总局)1998年《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000内资公司 1100有限责任公司 1110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151国有独资公司 1120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1121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330外资企业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122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 合资) 330外资企业 112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 资) 1130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140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15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151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152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19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00股份有限公司 1210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211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外商投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212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 1213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160股份有限公司 1219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60股份有限公司 1220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1221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业投资) 1222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或控股) 1223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160股份有限公司 1229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160股份有限公司 2000内资分公司 2100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公司类型划分

公司类型的分类 一、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划分,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企业。 二、按照企业组织形式划分,有公司企业和非公司企业。公司企 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三、按照企业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及私营企业。 四、按照企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职能划分,有工业企业、商业 企业、建筑企业、金融企业等。 在公司企业登记过程中,企业类型是按照资本构成和责任形式即按组织形式划分的,在非公司企业登记过程中,企业类型是按经济性质划分的。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 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 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统 称; 9.私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 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0.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 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11.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目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二、广东省行政区区域代码 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四、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广东科技统计网站:htt p://w ww.s ts.gd.c n/ 本文件与《广东省高技术产品统计调查表》同时下发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注:请严格按照上表所列代码填报调查表,尽量按小类别填报。

二、广东省行政区区域代码 440000 广东省 440100 广州市 440101 市辖区 440103 荔湾区440104 越秀区440105 海珠区440106 天河区440111 白云区440112 黄埔区440113 番禺区440114 花都区440115 南沙区440116 萝岗区440183 增城市 440184 从化市 440200 韶关市 440201 市辖区 440203 武江区440204 浈江区440205 曲江区440222 始兴县 440224 仁化县 440229 翁源县 440232 乳源瑶族自治县440233 新丰县 440281 乐昌市 440282 南雄市 440300 深圳市 440301 市辖区 440303 罗湖区440304 福田区440305 南山区440306 宝安区440307 龙岗区440308 盐田区440400 珠海市 440401 市辖区 440402 香洲区440403 斗门区440404 金湾区440500 汕头市 440501 市辖区 440507 龙湖区440511 金平区440512 濠江区440513 潮阳区440514 潮南区440515 澄海区440523 南澳县 440600 佛山市 440601 市辖区 440604 禅城区440605 南海区440606 顺德区440607 三水区440608 高明区 440700 江门市 440701 市辖区 440703 蓬江区 440704 江海区 440705 新会区 440781 台山市 440783 开平市 440784 鹤山市 440785 恩平市 440800 湛江市 440801 市辖区 440802 赤坎区 440803 霞山区 440804 坡头区 440811 麻章区 440823 遂溪县 440825 徐闻县 440881 廉江市 440882 雷州市 440883 吴川市 440900 茂名市 440901 市辖区 440902 茂南区 440903 茂港区 440923 电白县 440981 高州市 440982 化州市 440983 信宜市 441200 肇庆市 441201 市辖区 441202 端州区 441203 鼎湖区 441223 广宁县 441224 怀集县 441225 封开县 441226 德庆县 441283 高要市 441284 四会市 441300 惠州市 441301 市辖区 441302 惠城区 441303 惠阳区 441322 博罗县 441323 惠东县 441324 龙门县 441400 梅州市 441401 市辖区 441402 梅江区 441421 梅县 441422 大埔县 441423 丰顺县 441424 五华县 441426 平远县 441427 蕉岭县 441481 兴宁市 441500 汕尾市 441501 市辖区 441502 城区 441521 海丰县 441523 陆河县 441581 陆丰市 441600 河源市 441601 市辖区 441602 源城区 441621 紫金县 441622 龙川县 441623 连平县 441624 和平县 441625 东源县 441700 阳江市 441701 市辖区 441702 江城区 441721 阳西县 441723 阳东县 441781 阳春市 441800 清远市 441801 市辖区 441802 清城区 441821 佛冈县 441823 阳山县 441825 连山壮族瑶族自 治县 441826 连南瑶族自治县 441827 清新县 441881 英德市 441882 连州市 441900 东莞市 442000 中山市 445100 潮州市 445101 市辖区 445102 湘桥区 445121 潮安县 445122 饶平县 445200 揭阳市 445201 市辖区 445202 榕城区 445221 揭东县 445222 揭西县 445224 惠来县 445281 普宁市 445300 云浮市 445301 市辖区 445302 云城区 445321 新兴县 445322 郁南县 445323 云安县 445381 罗定市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各累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合伙; 国有企业,民营,合资,外资独资 1、国有企业 2、三资企业(其中: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3、集体企业 4、私营企业 企业性质分类 一、企业性质的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现状及趋势。 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本报告深度解读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核心指标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房地产开发内资国有企业资产,房地产开发内资集体企业资产,房地产开发内资股份合作企业资产,房地产开发内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湖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指标分析 (3) 一、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现状统计 (3) 三、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比重统计 (3) 四、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资产(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湖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指标分析 (7) 一、湖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湖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占全国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湖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湖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资产(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关于企业注册登记类型的规定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于2011年9月30日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以国统字〔2011〕86号印发。该《规定》共22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年制定的《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予以废止。 目录 编辑本段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通知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国统字〔2011〕86号 各省(区、市)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根据国务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 (国统字〔1998〕47号),现对1998年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200号)做如下调整: 一、在第二条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二、在第二条的“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300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附件: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编辑本段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类型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条本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万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第九条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其他企业是指上述第三条至第九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三条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十四条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现状及趋势。 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 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 核心指标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房地产开发内资国有企业负债,房地产开发内资集体企业负债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湖南省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指标分析 (3) 一、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现状统计 (3) 三、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比重统计 (3) 四、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同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负债(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指标分析 (7) 一、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占全国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内资企业负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公司类型划分

任务型组织 公司的业务和服务相对较简单的是任务型组织,例如呼叫中心、客服中心。这类公司员工人数多、劳动密集,因此公司非常看重人均成本。人员流动性却很大。 办公室以格子间主导,可以改善个人空间的细节,如增加放包和换鞋的空间,每个格子间都准备足够的插座,办公桌前摆上一块可以列清单的书写板。 同时,整个办公区要提供教育空间和用于交流、讨论的地方,并将协同工作的公共区域范围扩大。还建议将协作空间设在中央,周围才是个人的格间,这样能方便交流,也不显得过于拥挤。 呼叫中心、客服中心、房产/中介、电销、善林、--------集中性销售型。大多数理财公司属于此列。此类员工密度高,功能简单,且大多需控制人均成本。 流程型组织 第二类是流程型组织,专注于相关领域的发展,如工程、采购、分析等领域的公司。这样的公司规模很大,员工多而且常以小组模式工作。 公司关注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希望每一部分、每一个业务流程都可控,不会因为某些难以预测的因素影响工作交付质量。与此同时,各个流程与工作团队都在不断变化,因此培训员工、学习新变化变得十分重要。 为了适合于小组方式工作、培养公司和员工的适应力,办公室要支持小组活动,有充分的学习、合作,以及同事之间非正式交谈的社交空间。这有助于团队做出高效的决策,成员也能更快地建立起信任关系。

小组模式工作的房间需要能够保持一定程度的私密性,比如说能让人更专注、不被干扰地开会;而如果需要即时、快速地沟通问题,也可以去比较开放的空间来讨论。 装修公司、咨询公司、-------小组型工作模式。此类员工密度中等,功能需求更多,人均成本中等。 职能型组织 职能型组织则对员工的专业能力或创造力有更高要求,目标成为某项业务或某个门类中的领先者,这类公司有诸如广告公司、媒体等。公司会考虑怎样去激发每个员工的灵感,让他们创造出新的内容。员工能不断学习专门知识,又能沟通想法,想法和知识经过共享和精炼之后可以产生更大价值。 对于这类公司的办公室解决方案比较明晰:更灵活。 个人座位面积设计得更大,员工能自由选择坐不同的座位、选择坐着或站着办公。与前一类相似,中间公共区域(协作空间、学习区、社交区)也很大,只是格局和相应的家具都更多样化。比如直接把协作区域的桌子设计成一块能在上面书写的白板/玻璃板,员工讨论时就可以随时表达想法,进行有效的沟通。 设计公司、研发公司、广告公司、媒体、-------个人工作能力主导模式。此类员工密度低,功能需求多,注重创新、多样化,人均成本交高。 综合型组织

企业类型的划分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 1998年8月28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反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实际类型为基础,制定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现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核定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各级统计部门以此为基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 第一条本规定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第九条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其他企业是指上述第三条至第九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三条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代码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10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0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0 股份合作企业: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40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 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142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149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170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171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75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 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190 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101至170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 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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