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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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 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章程200* 年*月1 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 等12 人发起,于2008 年 2 月19 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 县** 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2100000.00 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 县** 乡驻地,邮政编码:******** 。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作业收入比例返还。

第四条业务范围从事农业种植中耕、耙、播、收各种农田机械化作业服务;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作业技术的培训、技术交流,引进新技术,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农机维修及配件供应。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作业收入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

十。

第九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30%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作业收入占本社总作业收入百分之20%以上的成员,在本社表决权等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1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四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1 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

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

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十五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 3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六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

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四)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10 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全部职权。成员代表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本社每年召开 2 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一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 3 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 2 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

第二十五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本社监事,由1名监事组成,成员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监事可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三年后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七条本社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九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一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季度初进行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二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三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

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四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五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农业机械、农机具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六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3 个月内缴清。

第三十七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三十八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三十九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一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一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三。

第四十二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Beijing Agricultural machinery operation service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作业项目□耕地□播种□除草□收割□中耕 □__________ 机械名称__________ 作业地点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乡(镇) ________村 作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亩□实际丈量 __________ 作业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合同价款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元/亩; □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元/块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期限 1.乙方□是□否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_________元; 2.甲方作业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余款应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验收合格后即时一次性结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要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并将变更内容用附件或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未能提前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责任。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 农村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机服务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重点。随着国家对购机补贴资金的不断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空前高涨,机具数量不断增加。截止去年底,苍山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3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了6万台,大型联合收割机达到1400多台。农机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也随之出现了“有机无路走、机闲无处放、机坏无处修”,以及联系业务难、收取作业费难等一些新的问题。近年尤其是今年以来,苍山县农机部门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宗旨,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方向。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32处,以完成工商注册的13处,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就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全面调查,总结出了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总的情况归纳如下: 一、创建形式 在农机合作社创建过程中,坚持因势利导、正确引导,形式多样。从有利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社会化服务为出发点,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不搞“一刀切”,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以村集体为依托,农机大户带机入股的合作社。机械所

有权归机手个人,合作社对机械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联系业务、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收费标准,实行单机核算,多劳多得,按作业量统一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公积金。如,民和农机合作社,是以兰陵镇西横崖村委会为依托、农民自愿入股,按照“个体所有、联手经营、利益均享、风险共担、单机核算、共同发展”的模式,于2007年4月组建的。由村委会牵头,农机大户孙忠生、孙景敏等人发起,吸引21名机手自愿以机械折款入股,总股本达220万元,现有联合收割机7台、大中型拖拉机19台、配套机具58台(套),租赁场地1660平方米,村集体扶持资金20万元,新建车库8间,达220平方米。合作社以服务本村农业生产为主,辐射周边村庄,积极为机手跑市场、抓订单、组织跨区作业。今年通过跨区作业和为当地服务,实现经济收入96万元。 第二类是以专业户共同出资、财产共同拥有式的合作社。机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统一核算,利益按投资比例共同分配。金禾农机合作社,就是由新兴镇马楼村农机大户徐金合和种粮大户卢克合共同发起,吸收农机维修、加油站、农资经销店等专业户投资入股,全社共有13个投资股,总股本达82万元。合作社还承包了部分村民的300亩土地,实行服务农业为主、开展多种经营,使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今年可实现经济收入90多万元。 第三类是与承包流转土地经营相结合的合作社。以农机合作社为依托,承包经营土地,达到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比如苍垦农机合作社,由曲敏峰、赵尔林等人发起,吸收了20个农机大户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咨询等服务[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

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县(市、旗、区)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甲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做好农机专业化服务工作,及时准确的为广大农民提供农机专业服务,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增加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作业项目:机耕、机插、机收。 作业地点: 作业面积:卷仟零壹亩. 作业时间: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11月20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5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二、合同价款:分早晚两造结算。每造100元/亩总价:100X300仁300100 元,大写:卷拾万零壹佰元整。 三、作业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2、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四、结算期限 乙方先带机作业,作业完成并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款项在15天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变更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o 3、乙方因作业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作业提供便利条件或组织验收的,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

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显。 5、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农机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尖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名)乙方(盖章、签名) XX年XX月XX H【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 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矢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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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模板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做好农机专业化服务工作,及时准确的为广大农民提供农机专业服务,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增加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作业项目:机耕、机插、机收。 作业地点: 作业面积:叁仟零壹亩. 作业时间: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11月20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5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二、合同价款:分早晚两造结算。每造100元/亩总价: 100X3001=300100元,大写:叁拾万零壹佰元整。 三、作业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2、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四、结算期限

乙方先带机作业,作业完成并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款项在15天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变更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因作业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作业提供便利条件或组织验收的,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显。 5、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农机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名): XX年XX月XX日:乙方(盖章、签名)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合作社和农机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任对农机服务合作社负责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并定期向全体社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三、负责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日常工作,确保农机作业任务和全社发展目标完成。 四、负责承揽制定农机作业任务,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五、提出完成任务的机械台数、人员配备方案。 六、有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指导权。 七、依法奖惩农机服务合作社的干部职工。 八、对机手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农机发展的群众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宗旨是: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提高农机经济利益,保护农机工作者权益,发展农机事业,振兴地方经济。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 1、组织农机个体经营者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探索农机发展方向,扩大农机发展规模,争创农机经济效益。 2、加强社员业务联系,组织社员承揽农机作业任务,帮助社员增加农机经济效益。 3、保护社员合法权益,当社员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作社将以法组织协调,以保护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4、加强农机信息传递,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帮助社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四条:社员加入 各村农机大院、农机个体户及从事农机工作人员均可以团体或个人的身份申请加入本社,经合作社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团体或个体社员,各社员均属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合作社组织的业务活动。

3、有权对本社提出批评和建议。 4、承担并完成本合作社委托的任务和义务。 5、合作社社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组织机构 一、本合作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是由入社社员推选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理事推选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在任期内需作变更时,由原推荐单位提出,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理事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2、讨论决定本社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问题。 3、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4、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常务理事会职权: 1、聘请名誉主任,选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2、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主持本社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处理。 3、进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总结本社工作。 4、讨论通过理事会变动事宜。 四、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长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若干名,负

农机作业服务合同模板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农机作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87182 农机作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双方签定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____(农业机械名称)____台开展____作业服务。 2.具体作业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 3.作业面积:____亩(1亩=666.7平方米)。 4.作业时间商定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作业服务费标准按____元/亩计算,共计:____元。

6.结算方式:每天作业完成后,乙方要当场确认并按作业量核算作业服务费。乙方为个人的应当当天以现金足额向甲方支付作业费;乙方为农场或合作社等单位的可办理银行支付,并在作业任务全部完成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银行支付手续。或双方协商收费方式:____。 7.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 9.甲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10.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作业项目,可结合当地实际,由甲方当场示范作业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如下: 11.甲方为作业地县域范围外的,乙方应事先告知作业服

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工作情况汇报

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工作情况汇报 **市**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于2012年元月在**镇成立,是一个以推广**平原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油菜、小麦机械直播和收割为目标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规范管理,优质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显著提高,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和良好发展势头。截止目前,合作社已拥用插秧机60台、旋耕机30台、全喂式收割机15台、拖车15台、油菜直播机5台,租地2.6万平米,建起1200平米办公楼场所和机械育秧培训基地30亩,固定资产投资1500多万元,合作社成员120多人。2012年,完成机械插秧面积六千多亩,油菜直播面积2万多亩,**年,完成中稻集中育秧面积220亩,机械插秧面积2.2万亩,油菜直播面积约4万亩,服务范围覆盖**市内6个乡镇120个村的6000多农户和**、**等县市100多农户,在合作社运作管理和水稻、小麦、油菜生产一条龙服务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建社两年多来的发展状况 (一)坚持专业化管理,实现工厂化运作 我今年56岁,曾任过多年农村基层干部,改革开放后到武汉等大中城市经营过服装等公司。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我对农村因劳力短缺和家庭联产承包对推进现代农业形成的制约有着切身的体验,认定农村以土地流转、集约经营为主的现代农业改革势在必行,看准了组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与组建家庭农场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必然性和光辉前景,毅然将自己多年经营的积累作为投资,组建了**市首家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并坚持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进行专业化管理和工厂化运作。 一是办理证照,制定章程。自合作社成立之时,就通过规范手续,办理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等三证,制定了规范的合作社章程。章程在建社目的、组织形式、生产模式、入股方式、分配方式、服务原则等8个大的方面作出明确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王生明等6人发起,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成员出资总额:伍拾陆万元(¥560000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王生明业务范围: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 本社住所: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0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延安市安塞县县(市、旗、区)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

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农机作业服务合同-合同模板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为了保障和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技术法规,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作业地点、项目、面积及时间: 作业地点: 作业项目: 作业面积:亩地(1亩≈666.67平方米) 作业时间: 第二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行业要求。 第四条特殊要求: 由于考虑到农业机械作业油料款项比重较大,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先垫付油料款,由甲乙双方与加油公司确认油料款金额后,三方签字,由甲方支付油料款给加油公司后,甲方从乙方的农机作业服务费中扣除油料款。因甲方未支付加油公司油料款导致乙方未按时完成服务任务,乙方不提供甲方任何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作业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扣除油料款后的全部合同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银行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作业,则每日按延迟服务费的千分之三计算延迟交付违约金,如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计算延迟付款违约金,如延迟付款超过原定期天,甲方无偿将副食品基地500亩土地交予乙方种植一年。 第七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应按原合同执行。 第八条不可抗力: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争议解决: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

永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庆阳市永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简介 一、建社宗旨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提高生产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达到降本减工、提质增效的目的。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优惠提供耕种机械化生产服务,同时对外开展有偿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成员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 (二)对外开展有偿机械化作业服务。 (三)引进农机和种植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组织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机构 成员组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耕种生产经营、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和有相应专业资格的机械化生产经营者,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现有成员5人,分别是周永兴、路向林、李银栓、周才祥、路向荣。

为了实现民主决策,规范内部管理,合作社设立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长和执行监事。 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 执行监事监督和检查理事长的工作,对成员负责。 三大机构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制约,实行民主管理。 三、机械配置 成员共同出资购置;成员自带机械入社;本社现有机械:东方红-LX904型拖拉机1台,东方红70型推土机1台,旋耕犁1台,大犁1台,附带和上器大犁1台,时分750三轮运输车1台。本社初步计划年底购进3台东方红LX-904拖拉机。 成员现出资总额30万元。 四、运作模式: 成员自愿入社,以货币或农机折价入股。以非货币形式入股的,须经全体成员进行价值评估。 理事长(经理)统筹安排本社机械,统分结合,以成本价格为本社成员提供耕种机械化生产全程服务:耕(旋)地、起垄下肥、盖膜、移栽、中耕除草、采收等。同时对外开展有偿农机服务。 统一使用“永兴农机”的招牌,统一穿着合作社服装,机具统一悬挂合作社标志,统一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形象,创立品牌。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股金作为盈余分配的主要依据。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罗庄区恒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1年12月05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梁作松、孙继芬、王江叶、张庆玉、王振叶5人发起,于2011年12月05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0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梁作松。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有机蔬菜、水果、中药、花卉的种植加工、运输、储藏及销售 (二)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 (三)农业生产技术,信息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以上的成员,在本社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创新谋发展合作奔小康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枝江市问安镇双合村,依法于2021年4月1日在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人代表唐昌荣,现有资产480万元,合作社成员102人,拥有各类大型机械60余台套,其中:大型耕整机4台套,插秧机42台(高速乘坐式2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4台套;2400平方米高标准智能连栋育秧大棚一座(已于20XX年7月16日顺利通过验收);全自动播种机2台套;500平方米机库一栋;120平方米维修车间一间。 腾农农机专业合作因地制宜,整合农机资源,利用3000余亩流转土地,建立水稻生产机械化、油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利用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的优势,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推动了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仅一年时间,合作社成员由成立时的12人发展到现在的102人,资产由成立时的6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80万元,20XX年服务创收720万元,流转土地由成立时的100亩增加到现在的1500余亩,服务规模、服务范围、投资规模逐步提升,社员人数逐步增加,呈现出欣欣向荣蓬勃发展态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规范运作

为进一步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步伐,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项政策要求,及时制定了财务管理及分配、货币资金管理、社员管理、档案管理、机械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配齐办公设施和日常维修设备与工具,设立机械台账和维修记录,建立与健全作业合同、作业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使合作社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并经过民主选举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明确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及会员的权力和义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章程,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实行“一独立六统一”的管理方式保证合作社工作有序进行自合作社成立以来,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将服务所得利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以组织机耕、机插、机收等一系列农机作业、供应成员农业生产中所需的生产资料、并引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业务范围,采取“基地+农户”的形式开展农机服务。为了使合作社的各项活动能够有序开展,合作社采取“一独立六统一”的运作模式具体运作。“一独立”即实行单机核算,由机具所有人自负盈亏;“六统一”即统一联系业务、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零配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签订作业服务合同。根据农作物播种先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作业项目□耕地□播种□除草□收割□中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作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实际丈量_____________ 作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合同价款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元/块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结算期限 合同编号:_________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作业项目□耕地□播种□除草□收割□中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作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实际丈量_____________

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信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以从事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 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二条本社名称为:农信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 xxxxxxxxxxxxxxxx 。 第三条本社出资总额为xxxx 万元。本社的宗旨是:以“集成知识,整合创新”为理念,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第四条本社的业务范围. (一)为成员提供市场信息,组织农业机械化生产、收割,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咨询等业务。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提供社员所需的其它服务。 第四条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社员 第六条凡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农户和其他人员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第七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社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章程、社员出资清单、社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提案、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第八条社员的义务 (一)按本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二)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按本社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本社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社利益,严格履行内部生产经营计划、协议和合同,为本社提供与业务有关 的信息; (六)认缴章程约定的出资;本社社员出资总额为xxx 万元人民币,多者不限,可以贷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出资,以实物出 资的须经全体会员认可;社员出资不得违反《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社员大会通过,取消社员资格;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特别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机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菏泽市2007年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仅3个,2008年发展到43个,2009年更是迅猛发展,尤其是在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议以后,农民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热情日益高涨。截止到目前,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14个。为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中的作用,应充分认识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把握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总体要求,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建设现代农业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经营 体制作出了全面部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几年由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和市场需求的拉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日益高涨,农机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全市大型农业机械数量迅速增加,各类农机大户如雨后春笋脱颖而出,农机服务产业化也逐步形成。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全市农机专业户达12.5万个,其中农机大户达1.2万户。随着农业机械的快速增长,农机作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单个机械的分散式、流动式作业方式,已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随着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农机作

农机机耕服务作业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农机机耕服务作业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能使农机一体化、配套化、集约化耕作农田,在关键时刻完成抢收、抢种,保证粮食颗粒归仓,达到方便快捷目的,经协商,在平等互利、权益对等的基础上,甲方将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提供给乙方经营。双方签定如下条款: 1.甲方愿意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中亩交予乙方方统一耕种。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2.每逢播收时节,甲方方应提前两天向乙方申请需求(机条播、秸秆还田)等任何一项作业服务,乙方必须按商定时间到达,不得延误播收时间。 3.乙方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双方协商的标准。 4.播收期间:如果乙方出现作业质量失误,造成后果全部由乙方方承担,主动包赔损失,达到双方满意。 5.乙方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作业服务费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收取,经商定元/亩,作业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付费。 7.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化肥种子和自备生产资料等便利条件。 8.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直到满意为止。

9.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农机管理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理事长签名:理事长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旭日农机专业合作社简介

诸城市旭日农机专业合作社简介 一、建社宗旨 本社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为成员优惠提供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提高烟叶生产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达到降本减工、提质增效的目的。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优惠提供烤烟机械化生产服务,同时对外开展有偿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成员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 (二)组织成员进行烤烟种植; (三)引进农机和种植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组织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五)对外开展有偿机械化作业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员组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烤烟生产经营、面积50亩以上和有相应专业资格的机械化生产经营者,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现有成员5人,分别是王来青、闫宗文、温金法、管炳瑞、王培怀。 为了实现民主决策,规范内部管理,合作社设立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长和执行监事。

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 执行监事监督和检查理事长的工作,对成员负责。 三大机构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制约,实行民主管理。 三、机械配置 国家补贴;行业扶持;成员共同出资购置;成员自带机械入社;接受他人捐赠。本社现有机械:日本通用机械 2 台,950型拖拉机2台,650型拖拉机1台,欧豹350型拖拉机3台,深刨起垄机1台,上海50型拖拉机1台,22-28拖拉机4台,旋耕犁、大犁各3台,起垄下肥机、覆膜机、中耕除草机、打药机各5台,共40台套。下步还将配备28型拖拉机5台,移栽机5台,机动喷雾器5台。 成员现出资总额33万元。 四、运作模式: 成员自愿入社,以货币或农机折价入股。以非货币形式入股的,须经全体成员进行价值评估。 理事长(经理)统筹安排本社机械,统分结合,以成本价格为本社成员提供烤烟机械化生产全程服务:耕(旋)地、起垄下肥、盖膜、移栽、中耕除草、病虫害统防统治、采收、编烟等。同时对外开展有偿农机服务。 与鑫兴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协调,为成员提供低息贷款。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xxx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等 6 人发起,于年 4 月 6 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 xxx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咨询等服务[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怀宁县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 (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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