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工资论

集体谈判工资论
集体谈判工资论

集体谈判工资论(Collective Bargaining Wages Theory)

集体谈判工资论的概述

集体谈判工资论是工会发展的产物。所谓集体谈判,就是以工人集团、即工会为一方,以雇主或雇主集团为另一方进行的劳资谈判。从18世纪以来,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一些早期经济学家,一直就注意过集体谈判在工资决定上的影响,以后,象约翰·贝茨·克拉克和庇古(A.C.Pigou,1877-1959)这样知名的经济学家对此也有过研究。但是由于当时工会的规模和影响都比较小,人们对之并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工会势力在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增长,工会会员人数达到产业工人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再加上许多未参加工会的工人的收入实际上也受到工会活动的影响,因此,工会在工资决定中的作用引起了高度关注,集体谈判工资理论也就应运而生。对集体谈判工资理论作出过重要贡献的经济学家有被称为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英国经济学家莫里斯·多布(M.H.Dobb, 1900-1976),美国经济学家邓洛普(J.T.Dunlop,1914-),N·W·张伯伦(N.W.Chamberlain,1915-),厄尔曼(L.Ulman,1920-)和A·李斯(Albert Rees,1921-)等。

集体谈判工资论的内容

集体谈判工资论认为,与其说工资决定于其他什么因素,不如说工资决定于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在工业化发展的初期,工资谈判是在企业主和劳动者个人之间个别进行的。由于工人无法遏制自己相互之间的竞争,因而无法抵抗工资下降的趋势。工人只能组织起来,通过工会代表自己的更高利益与雇主和雇主集团作斗争。与此同时,雇主方面通过资本积聚和集中,不断形成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从而遏制了雇主之间的竞争。劳资双方的谈判采取了规模日益扩大的集团化方式。

集体谈判的主要特点是由于工会有效地遏制了工人之间的竞争,使自己成为劳动供给的垄断者,并力图使劳动市场成为卖方垄断市场。工会提高工资的办法通常有以下四种:1、限制劳动供给

工会限制劳动供给的具体办法主要是通过对议会和政府的影响,以立法限制国外劳工移民的进入和外藉工人的雇用,限制童工和青少年工的使用。以谈判协定限制企业对非工会成员的雇用。为了防止在提高工资的同时,出现资方减少雇用劳动力数量的作法,工会还对工人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效率进行了限制,包括直接通过谈判减少工人的劳动时间,缩短作业工时,延长学徒工的学习期等。也包括通过限制工人的工作量,如限制工人砌砖数量,看管机床数量,限制油漆刷子的宽度(以降低油漆工作效率)等,以及要求安排无谓重复劳动(如印刷业的重复制版),或故意安排多余人员(如要求组织专职乐队)等,来保持劳动的供给量减少,而劳动力雇用人数不变。

2、提高标准工资率

工会提高工资的第二种办法是人为提高标准工资率。工会可以运用说服或者强迫手段,迫使雇主支付较高的工资,从而直接达到了提高工资的目的,同时也间接地达到了限制劳动力供给数量的目的。目前,提高工资率达到的效果和工会直接限制劳动供给的效果是一样的。工会现在已经比较少地采用直接限制劳动供给的作法。

3、向上移动需求曲线

工会提高工资的第三种办法是改善对劳动的需求。改善对劳动的需求之所以能够提高工资,是因为需求的提高使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上涨。西方劳动经济学家认为,由于向

上移动需求曲线,提高了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因此,一方面可以提高工资,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就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而提高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的主要手段是: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方法,帮助扩大广告宣传和维持高额垄断价格,鼓动政府提高关税,限制国外商品进口,扩大国内商品出口等。

西方经济学家常常告戒企业主,高额工资对于企业具有有利的“冲击”作用,因为高工资可以改善劳动者在生理和心理方面的不良状况,鼓动劳动者的士气,从而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而低工资只会降低劳动者自身的质量和满意程度,以致使雇主不是增加盈利,而是更费钱。

4、消除买方垄断

工会还可以作为一种有组织的力量,用于抵消雇主在劳动市场上的垄断。特别是在孤立地区,雇主或雇主集团很可能利用它是劳动力的唯一的雇用者的地位,利用劳动市场的非竞争性,把实际工资压低到均衡点以下。

集体谈判的过程

集体谈判的过程是一系列建议和反建议对峙的过程。典型的集体谈判过程是最初由工会方面提出高于期望值的工资要求,而雇主方面则提出低于期望值的工资承诺。在以后的谈判中,工会不断降低要求,而雇主则提高承诺。集体谈判也可能破裂。工会的最后武器是罢工,而雇主的最后武器是关厂。这两者都将导致企业停产。在西方国家里,70-80%的罢工起因于工资问题。由于集体谈判破裂而造成的企业停产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早年曾以劳动经济学者身份登上伦敦经济学院讲台的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翰·希克斯(J.Hicks, 1904-)提出过一个集体谈判过程的模式,比较准确地描述了劳资双方的行为轨迹。

雇主方面要考虑产值和利润的损失,工会方面要考虑对工人失业和工资中断的承受能力。雇主的让步曲线是逐步平稳地向上倾斜的,表明了他们将接受一个高的工资率,而不愿忍受长期停工所付出的损失。预期停工时间越长,雇主方面为制止停工需要付出的工资代价就越高。同样,工会方面的抵制曲线是向下倾斜的,表明了工会也倾向于接受一个低的工资率,而不愿承担长期停工所付出的代价。不过,工会的抵制曲线在谈判初期变化缓慢,这一阶段工会一般会长期坚持其最初的要求。经过一段时间后,才会为了达成协议而迅速降低自己的要求。希克斯提出的这一模式,后来为欧美国家的大量例证所证实。

集体谈判的具体过程极其复杂,以至在西方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这门学科和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法学有密切关系,反到和经济科学似乎关系不大。这使得一些学者认为工会是政治性机构,而不是经济性机构。加上现实生活中工会在与资方进行谈判时很少考虑工资政策的经济性影响,进一步加深了人们的这种印象。工会在谈判中的主要方针是保证工会会员的收入公正合理。而公平的标准主要是和其他类似条件的工人进行比较。因此,“强制性攀比”成为通行的原则。这种攀比原则把一个个单独的劳资集体谈判联结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的系统,使不同生产效率和经济状况的行业和企业的工人获得大体同等水平的工资。

集体谈判是工人集团与雇主集团进行交涉,保障自身利益的强有力手段。西方学者认为,欧美工人阶级经过上百年的斗争,不但在提高工资水平上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一些国家的工资水平在百年中提高了十倍)而且在工资制度上获得了相当程度的保障,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确立最低工资率制度。各产业均有最低工资率标准,并由各产业工会分别派遣巡视员(Walking Delgates)到各企业检查厂方实施情况。

2、确立生活费用保障制度。生活费用保障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是普遍进行工人家计调查,确定工人家庭的最低生活费用,并确保工资收入不低于这个最低标准。其二是确立工资应当随物价上涨而随时调整的原则,以保证工人生活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3、确立同工同酬原则。所谓同工同酬原则也有两项内容,其一是不得因宗教、种族、国籍、性别、年龄或信仰等原因对工人进行歧视;其二是工资由工作决定,对技术要求高、劳动消耗大、劳动强度大的工作付较高工资,反之则付较低工资。

4、确立工资偿付保证。在工厂倒闭或资方宣布破产时,工会方面有保留其资产,并要求首先清偿积欠工人工资的权利,其他方面不得阻挠或要求享受同等优先权。

5、确立报到工资和带薪假期制度。所谓报到工资就是工人受雇报到后立即开始计薪。带薪假期则包括两种,一种是工人服务一定时间后,厂方应给予带薪的休假;另一种是在国家的法定假日(通常每年以6-8个假日为限)工人休假,薪金照付。

6、确立逐年加薪原则。凡未达到最高工资标准的工人,如果没有重大过失,厂方应当于年终自动给予加薪。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中,西方各企业情况有很大不同,并非一一遵照这些条款。在许多情况下,条款的实施仍需要工人阶级通过艰苦的斗争和谈判。但是,上述原则精神已经确立,并成为一种社会标准。

集体谈判工资论的评价

西方经济学界对集体谈判工资论有相当针锋相对的不同意见。一些笃信集体谈判论的人认为,工资只决定于集体谈判。例如美国劳动经济学家里斯就说过,“非人的市场力量”在工资决定中已不再起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有意识的人的决定。”但是,另一些人则举出相反的例证,表明工资变动实质上和集体谈判无关。另一位美国劳动经济学家弗里曼甚至不无讽刺地说:每当旭日从地平线升起时,公鸡便拍打着翅膀,高声鸣叫,最后公鸡竟认为唯有自己对日出负责。集体谈判的繁多程序和工会领袖在谈判中声嘶力竭地大叫大喊,常常使人们也误认为只有他们在决定工人的工资。

多数西方经济学家对这一论争采取了温和的折衷态度,他们指出,集体谈判工资论虽然带有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仍不失为一种应用广泛的有效理论。当前经济生活中很多重要的工资率确实是由集体谈判达成的。但是,经济因素仍然在后面起作用。即使是在某种程度上谈判力量似乎超过了经济力量,工会的胜利最终还是短命的。因为一时较高的工资必然引起较高的价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市场需求。反过来又会减少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使工资最终跟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恢复一致。因此,集体谈判论和边际生产力论并不矛盾。边际生产力工资论决定了工资运动的长期趋势,而集体谈判工资论则决定了短期货币工资水平。工会集团、雇主集团以及他们之间的集体谈判是劳动力市场的媒介,通过这种媒介,经济力量才可能发挥作用。工资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才可能在一个长时期内建立起密切关系。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务操作心得体会

工资协商有其独特的程序性、业务性、政策性。企业工会主席作为工资协商工作的组织者、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在工资协商中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工资集体协商有其独特的程序性、业务性、政策性。企业工会主席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者、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必须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精心组织、仔细谋划,认真对待工资集体协商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一、抓好启动程序——要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发出要约是前提。没有要约的发出,便没有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就如自来水供水一样。水龙头是要约、管道是协商,水是协议书。只有打开了水龙头,水才能通过管道流出来,如果水龙头不打开,水就无法流出。“善始者事半成”,因此,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首先要在要约上下功夫。一是主动要约。发出要约是企业方和职工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工资集体协商是法律的规定、是党和政府的要求、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过去在工资分配上都是企业说了算,职工成了“局外人”,没有“话语权”。工资集体协商,就是企业与职工就劳动报酬的共商共决。面对工资分配制度上的重大“变革”,企业方一时难以适应,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削弱”了企业的自主权。对工资集体协商的不了解、不理解,必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不重视、不主动。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企业首先向职工方发出要约是不现实的。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职工合法权益的核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的职责所在、责任所在、使命所在,企业工会主席要克服畏难思想,主动向企业方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敢于拉开工资集体协商的“帷幕”,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稳妥要约。要约一般是书面形式,内容包含协商的时间、地点、协商代表的人员名单和协商的内容。在考虑要约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在协商时间的确定上,要注意合理性。也就是说,协商的时间,在企业可以不可以安排、适宜不适宜进行;二是在协商的内容确定上,要注意可行性。也就是说,协商内容的提出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实际,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初始时,协商的内容要注意从容易的、突出的、简单的问题入手,循序渐进,便于企业接受,也便于协商成功。三是成功要约。要约发出后,虽然有的地方规定对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不得拒绝,但对拒绝要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如果职工方的要约发出,企业“拒收”或“拒绝”,对本次、甚至今后的工资集体协商开展都是艰难的。要约的发出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也就是说,要约不能贸然发出,在这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做好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使企业负责人接受要约、参与协商。二、抓住关键环节——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起步不易,协商艰难。在协商中一是资强劳弱,地位不平,职工谈、企业判;二是信息不对称,职工难以了解到企业真实情况。要使协商取得成功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准备工作要充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不打无准备之仗”。协商前,要通过多种方法途径广泛征求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诉求,在此基础上,拟定工资集体协商方案,要根据职工方提出的要求,分析企业方的态度,采取应对的措施。把困难想够、把问题想透、把对策想全。 2.信息资源要掌握。要了解当地cpi及增长情况、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劳动力指导价位、本地及周边同类企业职工收入情况。 3.企业情况要清楚。要了解企业效益利润情况、劳动生产率情况、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工资构成及收入情况。当然这些问题有些是企业的机密,作为职工方了解这些情况难度较大,需要动脑筋、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手段、途径尽最大能力获取。 4.基本原则要坚持。一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把促进企业发展与提高职工收入结合起来,实现“双赢”;二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共商共决长效机制;三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工资有增长。在协商工资增长幅度和计工价时,事先要拟订“底线、保证线、争取线”。达到受益的普遍面、作用的实效性和特点的个性化。 5.方法策略要讲究。方法策略是协商的生命,直接关系着协商的成功和成效的取得。在协商中要根据协商中发生的情况做到“五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国有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要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实现利润增长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试点企业要首先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签批列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后试行。工资协议以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为基础进行协商。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和特殊情况下各类人员工资支付办法、各种假期工资待遇; 3、企业主要经济效益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工资增量; 4、职工当年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5、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分配办法; 6、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措施等规定; 7、工资协议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及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冀劳社办[2002]134号)

(二)非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非公有企业都应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分配办法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内容包括: 1、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支付日期; 2、工作环境及律补贴分配办法和女工保护及假期工资待遇; 3、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措施: 4、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 5、工资协议期限和终止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冀劳社办[2002]134号) (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 河北省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选拔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长期从事劳动工资工作的人员中选拔。每个设区市本级30人左右,每个县(市)10人左右。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由省劳动保障厅、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培训考核颁发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分析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分析 贺琪2008212208 【摘要】 集体谈判制度是通过法律谈判的形式,以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为基础,来解决市 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的新路径。但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并未得到充足发展,尤其是改革开 放新时期以来,在各种因素的制约下集体谈判制度举步维艰。国外集体谈判制度的发展为我 国提供各方面的借鉴,尤其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解决我国当下集体谈判制度的问题 尚需立足我国实际,吸取国外优秀成果,逐步完善集体谈判制度。 【关键词】集体谈判劳资关系问题对策 集体谈判,简言之,即通过法律谈判的形式在雇主与雇员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关于劳资双方关系。在集体谈判过程中,通过劳资双方的积极协商,立足于双方所存在的共同利益和矛盾,以达到劳资双方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目标。 但关于集体谈判的表述却是存在不同的解释。比阿特丽斯最先将“集体谈判”一词用于与产业相关的法律谈判之中,她于1891年在其研究论文《英国合作运动》中使用。1918年,德国的魏玛宪法专门对集体谈判做出了规定。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将集体谈判称为“集体协商”,并将其定义为:集体协商是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在劳动力市场上,由于资方天然的掌握着社会中的生产资料,使其处于同劳动者的对比中处于优势的地位。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常常是以单个个体的身份出现,尤其是在于雇主谈判的过程中更是处于劣势。为此,建立更多劳动者共同的谈判组织来与强大的资方相抗衡,则是实现劳资双方关系稳定的一种新路径。劳动者的联合,建立起劳动者的团体组织,在劳动用工之前的劳动协议签订之时以及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以此来有效克服劳资双方过分悬殊的优势地位关系。 一、集体谈判的特征 集体谈判制度作为法律谈判体系中的一种,除具备法律谈判的特征之外,还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 过去的一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围场保承总体部署,突出维护职能,积极探索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我们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抓宣传、树典型,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前一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进行,企业有了完全的分配自主权,因此劳动报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所以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与企业进行协商就有了实质性的内容。此外,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我县劳动力属买方市场,这必然使企业压低工资,降低劳动条件,职工权益经常会受到侵犯,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依法与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当前新经济组织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协调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为加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与会单位提高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源头参与,加快新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我们根据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公司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下发到各生产单位,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为: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限,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以上内容作为工资协商的重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

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说明: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为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规定,适合企业合理合法实施。 2、制定本方案后,便于统一企业内部各方面的认识,步调一致的开展协商工作。 3、在人员更换的情况下,能够延续开展。 4、在今后开展协商时,可以简化有关程序。 5、在正式方案中,4号楷体字即红色说明的部分不必写进去。 (企业名称)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并经审议通过后实施。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体是双方协商代表,日常事务性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具体负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企业和工会双方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学习宣传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程序、,提高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认知度,形成共识,为开展集体协商奠定思想基础。 二、推选和确认协商代表 (一)协商代表的组成原则: 1、适合:根据协商内容的难易、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协商代表人数,每方至少3人(一般在3-9人之间,具体人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做到能干事、少而精,避免臃肿低效。 2、结构:协商代表人员配备要考虑人员结构的合理配套,一般

包括熟悉生产经营管理、劳动工资、财务、法律人员。同时,必须有生产一线人员,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还应考虑女职工代表。 3、对等: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若企业已经签订集体合同,则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可由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兼任,若协商代表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共同的需要,可适当按程序增加相关人员)。 (二)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应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1、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通过。 2、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3、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各一名,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工作,轮流主持协商会议,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1)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书面委托的企业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 (2)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席或由其书面委托的职工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 4、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在选举、确定协商代表的同时,可以多选1至2人作为候补协商代表。 5、双方代表产生后,向全体职工公告。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 一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除非劳动者个人拥有企业急需但劳动力市场又十分短缺的特殊技能,否则,他们更倾向于与其他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确立就业条件和待遇,以防止雇主提供不利于自己的劳动条件。于是,一些工人团体或工会便开始与雇主或雇主群体就工会会员的就业条件和待遇进行谈判和协商,这种行动被称之为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这一术语由英国学者西德尼·韦布(SudbetWebb)和比阿特丽斯·韦布(BeatriceWebb)首先提出并开始使用。韦布夫妇在其研究工会和集体谈判的代表作《产业》(1902)一书中指出:“在无工会组织的行业,劳动者个人无论在寻找工作,还是接受或拒绝雇主提供的就业待遇时,除了考虑自身所处的紧急状况之外,并没有与其同伴进行交流。为了出卖劳动力,劳动者个人不得与雇主进行艰难的个人交涉,但如果工人团结起来,推选代表以整个团体名义与雇主谈判,其弱势地位将会即刻得到改变。雇主也无须再分别与每个雇员签订一系列的个别劳动合同,而只要签订一个能够满足集体意愿、规定集体劳动

条件的协议即可。根据这一集体协议所确立的准则,从签订之日起,所有特定群体、特定阶层、特定等级的人员都要遵守该协议。”这一论述阐明了集体谈判制度的起源。 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生与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经济、社会、人口的变化是分不开的,技术革新带来的机械化使一些劳动者失去了传统的技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形成了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单个劳动者难以通过个别谈判与雇主进行抗衡,维护自身利益,因而出现了劳动者组成的群体性组织,并开始了集体谈判。最初雇主反对与工会进行谈判,国家法律只承认个人劳动合同,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对集体谈判在一定程度上才放松了限制。20世纪中期之后,集体谈判成为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集体谈判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要依赖于市场主体力量的相互平衡和制约,依赖于建立规的程序规则。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的属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使得劳动者个人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与雇主相抗衡,而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特点更加重了这种失衡。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劳动者个人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由团体代表劳动者个人交涉劳动过程的事宜,这有助于克服个别劳动关系的在不平衡,增强劳动者一方的力量,有效地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妥协,签订协议,降低诸如怠工、辞职等冲突产生的负作用。因而,集体谈判被认为是使劳资冲突规化的一项伟大的“社会发明”,是现代社会中每一位劳动者都拥有或应当拥有的特定权利。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和国际惯例,它不仅确立了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正式规则,而且本身就是解决冲突的一种重要机制,通过集体谈判规劳动关系事务,构成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制度的核心。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企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推动企业开展职工民主参与、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确立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协商共决、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格局,全面健全和深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通过切实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规范、指导、调控和监管,形成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使职工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遵循以下五点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资分配政策,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的监督,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协商内容和程序必须合法。

(二)平等协商原则。协商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应当相互尊重,认真听取和考虑对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得有歧视或将意见强加于对方的行为,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协商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经济效益和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等情况,认真进行协商。协商议题既要集中反映职工的意见,又要切合企业实际,力求使合同条款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四)利益兼顾共享原则。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出资人、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种)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按劳分配与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之间的关系,坚持以职工为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资分配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协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职工要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力求通过公开、平等的协商,签订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工资集体合同。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从2008年起,在全市企业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60%,未组

集体谈判

第八章集体谈判 (一)集体谈判的涵义和功能 1、识记:集体谈判的涵义;集体谈判是工会与资方确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交涉过程,它是雇员以工会这种团体形式所进行的交涉,它包含了谋略、运气、能力、压力、让步、冲突等多种因素 集体谈判的功能:市场或经济功能;政府作用以及决策功能 2、领会:集体谈判在劳动关系系统中的主要功能以及集体谈判是如何执行这些功能的 1)通过谈判确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体现了集体谈判的经济功能。集体谈判是劳资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调整和确定双方均衡效用,并使效用最大化的一种有效交易方式。通过不断谈判,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同时,集体谈判也是一种分配机制,是企业内部调节劳资分配和就业交易行为,是雇佣双方相互确定交易对象、内容以及交易价格的一种市场机制。交易主体是雇主和工会,交易内容是工资、就业、利润率、保障福利水平等 2)通过谈判形成一系列规范雇佣关系的程序性规则,体现了政府行业管理的作用。政府作用是把集体谈判看作行业管理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建立管理方行使权力的规则,因而在集体协议中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工会与管理方关系的程序性规则,如惩戒、不满申诉和争议处理程序等。这样,虽然管理职能仍由管理方行使,但工会作为雇员代表,与管理方共享了企业的最高管理权 3)通过谈判确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度,体现了集体谈判的决策功能。决策功能承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代表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会或雇员的其他代表组织可以与雇主一起,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磋商和谈判。这一功能强调了工会和企业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认为雇佣双方应通过集体谈判联合起来,使冲突制度化,用共同的利益协调存在的分歧。并且承认,那些努力为企业工作的员工,应该有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尤其当这些决策对他们会产生某种影响时,更应当赋予工会代表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二)集体谈判的结构 1、识记:集体谈判结构的概念。集体谈判的结构,是指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谈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2、领会:集体谈判的结构。在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的结构通常分为“正式”和非正式“的谈判结构。正式谈判结构是指为集体谈判的目的而设立、并受到集体协议覆盖的实际谈判单位。非正式谈判结构通常则反映了正式谈判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一个谈判单位的解决办法与其他谈判单位解决办法之间相互关联的趋势。最常见的正式谈判结构有以下六种:1)雇主—单机构--单工会2)单雇主—多机构—单工会3)单雇主—单机构—多工会4)单雇主—多机构—多工会5)多雇主—多机构—单工会6)多雇主—多机构—多工会 企业一级的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是我国目前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形式。 (三)集体谈判的进程 1、识记:(1)分配谈判;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已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对方失;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单方获益的谈判 (2)整合谈判;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得,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加可分配资源。 (3)4P原则;即政策(policy)、预测(predi ct),准备(preparation)、陈述(presentation),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坚守本方的基本政策和主张,同时又能够预测对方可能作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对协商资料准备充分,而且能够充分陈述自已的立场和基本主张 (4)2C原则;即控制(control)、协调(coordination)。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协商过程并使其逐渐靠近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同时又能够有效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分工以形成默契配合(5)双赢原则: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考虑职工方面的利益目标,同时也应兼顾企业方面的利益

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就职演说是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为推动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正常增长和制约机制,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的双赢,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稳定,更好地推进富民强市进程,建设和谐XX。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下面我代表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成员单位,就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任务向大会作一发言,等会请X市长作重要讲话。一、我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经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通力协作,各级工会举全会之力,强势推进,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已达5316家,其中单签协议企业4857家,区域、行业工资38份,签约率达95.8%,工资协议覆盖职工总数24.7万人,协议工资平均增长19.1%。实现了XX首次全市各类企业协商月平均工资突破千元。1、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聚合力量,联动推进。几年来,我市各级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第一要务”来抓,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劳动部门管理、工会实施、职工代表监督”的运作模式。我们先后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运行规程》和《XX市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履约监督工作制度》,形成了以每年八月份“工资协商月”的工作时间段,以“约、商、监”为体系的工作链,使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层层推进,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目标任务得以完成,为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建立工会维权体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二是三方协同,合力推进。市劳动关系三方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工作联动”。各级工会在做好发动和宣传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对企业的工资协商要约、工资协商谈判和工资协议的签订,落实职代会审议通过工资协商合同草案和听取履行情况报告,公布公示工资协议内容等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制定并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对工资协商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经贸部门通过示范引导和氛围创建,增强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响应要约行动和开展工资协商的积极性,指导企业提高履约意识和履约质量。三是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我们抓住全市“推进两项合同建制”“企业工会建设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活动的有利契机,联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在探索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在指导中规范。市总工会在实行全市工会工作目标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与此同时,我们针对工资协商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建立了一支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主要承担对协商双方的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工作,加强对协商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各镇、街道、园区和系统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面上一般性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及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工资协商谈判;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进行工资协商谈判;对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通过开展区域、行业工资协商加以有效覆盖。

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3篇

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3篇 发布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发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

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6.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相关制度

XXXXXXX公司 集体协商制度 本集体协商制度由本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协商签订。 一、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 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有关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等事项的调整; 2、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3、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4、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已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三、参加集体协商的代表,每方为3至8人,双方人数相等,并各确立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他代表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工委员会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名,职工大会选举

产生或有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用人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协商代表的任期由被代表方确定,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工会的任期相一致。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制度产生新的代表。 四、用人单位与工会均有权根据本制度协商内容提出要约。不论哪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拖延。 五、双方应依照下列程序开展集体协商: 1、双方首席代表应在协商前一周,将准备协商的事项告知对方;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事项有双方共同商定; 2、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协商召集和主持。协商开始时,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双方议定的程序,逐一提交协商会议讨论; 3、一般问题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协议即可成立。集体合同草案或重大问题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4、协商中如有临时提案,应当在各项议程讨论结束后提出,并取得双方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 一、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 展,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 二、本公司每年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 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工资专项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工资专项协议主要包括以上内容 (一)、工资协议的期限; (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 (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五)、工资支付办法; (六)、双发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一)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二)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三)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并通过。 (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工资协议文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五)协议签订后报人社部门审查通过后即行生效。 ××公司××公司工会 年月日

关于工资决定理论的文献综述

中一些重要的工资理论,取长补短,对于研究和制定现代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1.西方经济学派的工资理论 (1)古典经济学派的工资理论 在早期的西方经济学著作中,已经开始论述到有关工资的一些问题。虽然他们的论述末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却为以后的工资理论研究莫定了基础。 亚当·斯密的工资理论。他认为,工资是财产所有者与劳动者相分离的情况下,作为非财产所有者的劳动者的报酬。因此,工资水平的高低取决于财产所有者即雇主与劳动者的力量的对比。对于影响工资增长的因素,他认为主要是由于每年增加的就业机会,即对劳动者的需求大于劳动者的供给,导致雇主们竞相出高价雇佣劳动者。而对于劳动者需求,他认为必定随着预定用来支付劳动工资的资金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资金的增加是因为生产扩大和国民财富增加的缘故。 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维持生存工资理论。其基本观点是:把工资和生活资料的价值联系起来,认为工资具有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自然价格是劳动者大体上能够维持生活并不增不减地延续后代所需生活资料的价格,市场价格是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关系确定的实际支付的价格。他们进而从不同的方面详细分析了影响这两种价格的主要因素。这一理论存在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实际上,工资基金所占的比例和劳动力数量是随时都在发生波动的,而且在现实生产活动中,工资不仅可以从资本中支付,还可以从现实生产中支付,这样,工资就可以通过生产的增长而增长。 (2)新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性工资理论 ①边际生产力薪酬理论

约翰·贝茨·克拉克(J·B·Clark,1847-1938)运用边际分析的方法,创立了边际生产力薪酬理论。他运用边际生产力来解释薪酬水平,即薪酬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即雇主雇佣的最后那个单位的工人所增加的产量等于付给该工人的薪酬。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单个雇主是产品价格的接受者,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主要由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和劳动者的边际产量,即雇佣工人而增加的总产量决定。在垄断竞争条件下,劳动边际产品价值不等于劳动边际产品收益,雇主将雇佣工人直到劳动边际产品收益等于工资率为止。 这一理论是以劳动力市场完全竞争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理想假设为前提的。但现实育兄并非如此,企业中各种复杂的因素,使得工人的边际劳动生产力难以计算。所以,工资并不决定于劳动者的边际生产力,而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围绕着边际生产力摆动。建立起工资和生产力之间的本质联系,开创了工资问题研究的新时代。 ②集体谈判工资理论 集体谈判工资论是工会发展的产物。所谓集体谈判,就是以工人集团、即工会为一方,以雇主或雇主集团为另一方进行的劳资谈判。从18世纪以来,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一些早期经济学家,一直就注意过集体谈判在工资决定上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工会势力在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增长,因此,工会在工资决定中的作用引起了高度关注,集体谈判工资理论也就应运而生。对集体谈判工资理论作出过重要贡献的经济学家有被称为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英国经济学家莫里斯·多布、美国经济学家N·W·张伯伦、A·李斯(AlbertRees,1921-)等。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文本范本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文本(2013范本) (2)

————————————————————————————————作者:————————————————————————————————日期: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文本 单位(行政盖章): 签订年度:

工会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企业(公司):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 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 《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云南省企业工资 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当地经济增长水平、物价水平、 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 导价位等信息,我方拟同你方就年度职工工资等问题进 行集体协商。 为使本次协商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建议: 一、本次协商的主要内容 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职位)工种工资标准和分配关系; 2.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分配形式和调整幅度; 3.企业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 4.企业职工奖金、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 5.加班工资、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 等期间工资待遇及参加社会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 6.与劳动报酬相关的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和 企业奖惩制度等内容; 7.变更工资协商内容的条件、程序及责任; 8.职工福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双方需协商的与工资有关的其它问题 。 二、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____名协商代 表。 我方首席代表为__ __,其他代表为__ __ 。 请你方提供协商代表名单,在对本要约作出回应时书面通知 我方,以便做好协商前的沟通准备工作。

演讲稿集体协商制度.doc

集体协商制度 甲方:单位 乙方:工会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集体协商的内容和时间 一、甲方确定如下事项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1、甲方制订和修改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裁员实施办法、程序、补偿标准等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 2、甲方制订和修改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的条件、程序和办法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3、甲方制订和修改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工资调整办法,工时管理等涉及职工工资和保险福利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每年初在确定生产经营目标时,应当事先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等事项与乙方进行协商。

三、甲、乙双方就如下事项可以协商、 1、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履行、监督、检查等; 2、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 3、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4、职工民主管理; 5、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双方确定的协商事项,必须共同遵守。双方均有权根据上述协商内容提出要约。不论哪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必须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第三条、集体协商代表 一、双方参加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相等,每方为人。双方均应产生一名候补代表,双方应当及时将产生代表姓名、任期等情况书面告知对方。 二、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它代表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席代表空缺时,由首席代表书面委托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为年。

国外集体谈判制度的比较分析

欧阳帆:国外集体谈判制度的比较分析 摘要:从总体上讲,在我国,集体谈判制度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集体谈判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在集体谈判方面的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我国的集体谈判制度并使之真正发挥作用。基于这一目的,文章对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的集体谈判制度进行了简要的比较分析。 关键词:集体谈判;集体合同;劳资关系 集体谈判作为一项有近二百年历史、并有效推行至今的成熟制度,在化解劳资冲突,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国际劳工组织《促进集体谈判公约》第2条将集体谈判定义为:集体谈判是适用于一名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一个或数个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双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调整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关系;调整雇主组织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由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背景不同,各个国家的集体谈判制度都有各自的特点,以下将对西方主要国家的集体谈判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一、美国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经济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集体谈判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美国作为市场经济模式的代表,其集体谈判制度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经济模式的某些特征。 (一)拥有深厚的法律基础 19世纪末,美国的一些州相继制定了承认并保护集体谈判制度的法律。1935年颁布的《国家劳动关系法》标志着美国联邦在法律上对集体谈判制度的承认。该法规定了工会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及其要件。此后,美国相继颁布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案,这些法律法案将集体谈判制度纳入国家法律的保护之下。 (二)谈判主体结构分散 从工会一方来看,美国工会是自由的工会,工会组织程度不高,结构分散而复杂。从类型上来看,分为行业工会、产业工会和总体工会;从组织形式上看又有地方工会、全国工会及劳联——产联。 从雇主一方来看,美国没有中央级别的雇主组织,雇主仅是产业与地方一级组织团体,它们在谈判中所起作用不大,劳动关系问题一般都由企业自行处理。 (三)谈判形式独特

关于薪酬管理的理论综述

关于薪酬管理的理论综述 工商管理09-1

关于薪酬管理的理论综述 薪酬管理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组织对员工报酬的支付形式、支付标准、发放水平、要素结构等进行确定、调整和分配的过程。它主要包括确定薪酬管理的目标、选择薪酬政策、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薪酬结构四个方面。近年来薪酬管理发展迅速许,如多西方公司在薪酬方面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比如收益分享、利润分享、股票期权等;摩托罗拉以及其他许多大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员工业绩制定和实施了动态薪酬制度,实施动态工资调节机制等;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激励机制得以发展和强化,薪酬管理理论和实践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研究成果主要有:一是当信息不对称时对激励机制的选择问题,得出了不同风险下的最优激励机制;二是团队生产中分成制与相对绩效评价机制的优化;三是多重激励机制的设计;四是企业组织激励研究;五是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分析等。 (一)薪酬理论理论及其发展 随着思想和实践的发展,薪酬管理形成了大量的理论,主要有威廉·配第的“维持生存理论”、克拉克的“边际生产率薪酬理论”、庇古德“集体谈判理论”以及效率薪酬理论等。近现代的西方企业管理者建立了一套有效激励的理论,了解和促进员工从事劳动的内在动机,在当今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成为现代薪酬管理的重要理论基础。按照研究的侧重与行为关系的不同,激励理论可分为内容型、过程型和综合型三大理论类型。 1.内容型激励理论 主要包括:第一,需要层次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是由一个从最基本需要到高等级的需要所构成的有序等级链。当一个人的低级需要得到满足时,高级需要就会变得富有激励性,而当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人们就会产生挫败感。该理论使企业能够了解和发现员工的心理活动和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第二,双因素理论。20世纪中期,赫兹伯格(F·Herzberg)提出了双因素理论。他认为,员工的行为会受到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两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前者是对员工的不满意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后者是对员工的满意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 第三,成就需要理论。对照需要层次论与双因素理论,麦克利兰(D.C.McClelland)着重研究了人们的高层次需要,他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三种: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和归属需要,三种需要排列层次和所占比重因人而异同,而且这些需要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该理论的贡献在于使管理者注意,对具有不同类型高层次需要的人分配不同的工作,要创造有利的组织环境培养和训练,使管理者成为具有高层次需要的人。 内容型激励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找出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激励问题的重要概念,然而,由于不同文化中价值观念往往有差异的缘故,很难找到一套适用于所有人的激励需要层次。因此,内容型激励的研究结果至今缺乏结论性的支持。 2.过程型激励理论 主要包括:第一,目标设置理论。20世纪60年代末,爱德温·洛克(Edwin Locke)提出,指向一个目标的工作意向,是工作效率的主要源泉。后来他通过研究还发现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和文化等因素,均会对目标的作用产生影响。目标设置理论说明在适当的条件下,设置一个有难度但可以实现的目标会带来高绩效,而且反馈较没有反馈更能提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