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小组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小组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小组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小组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城投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促进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确保产品质量,实现质

量安全目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开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及所有施

工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质量小组管理总目标:优质、优产、用户至上,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一)全部工程达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

(二) 杜绝施工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lOO%;

(四) 竣工文件按部颁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第四条质量安全管理的意义: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双重监管,提高全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品质控制

体系,确保过程控制,从而提升产品的素质与竞争力。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是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检查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工程质量专职组员、安全专职组员、水暖、电气兼职质量组员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长与组员之间紧密配合,组长负责统筹各组员间、各专业间、各合作单位间的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组员主要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安

全组员主要负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水暖、电气组员主要负责检

查安装工程。

(二)组织和修订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监督检查公司的工程质量、材料使用情况、设计图纸质量,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维护公司利益;

(四)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工程款累计支付85%,须经质量小组确认后,才能进行完工验收及下一步付款;

(六)依照本规定处罚违反工程质量管理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第六条建立定期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一)质量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到各工地进行检查,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

检查的力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

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每月由质量小组组长主持

组织召开综合质量安全检查会议,以教育、学习、指出不足、经验

交流为主,有关部室、合作单位参加。

(二)质量安全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业资料、施工方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质量安全检查的结果,提交办公室作为相关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附加指标,与资效工资效益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安

全意识及参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提倡全员参与质量安全

管理,对发现的有价值的质量安全问题,经质量安全小组确认提交

办公室作为绩效考核的加分依据。

(四)建立质量回访服务制度,做好竣工工程的质量回访服务工作,树立企业形象。

第四章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

第七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质量安全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要求合作单位进行整改,使工程质量安全处于

稳定受控状态。

(一)对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材料与样板不符等质量隐患,质量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

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二)对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设计不合理的,质量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立即整

改,采取补救措施或变更设计,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三)对由于监理过失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质量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监理单位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调配有经

验的管理人员加强管理,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四)对于工程质量小组下发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计划,按要求整改验收,且参照检查整改其他在建

工程,并将整改、验收情况3天内以书面、照片的形式回复工程质

量管理小组。

第五章工程质量事故及违规使用材料处罚

第八条对合作单位发生的质量事故在按照承包合同作出惩罚的基础上,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额外罚款。

(一)一般质量事故:经维修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不影响工期,施工单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可不罚款。

(二)严重质量事故:经维修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合作单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

每处罚款5000元。

(三)重大质量事故: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经维修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由施工单

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每处

罚款20000元。

(四)屡犯质量事故:经工程质量小组发单要求整改,但在后续工作中发生同样的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每处罚款2000元,严重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加倍处罚。

(五)合作单位未按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位或迟迟不予整改,公司将另外委托相应人员进行整改,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30%管理费,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对责任单位按质量事故程度加倍处罚。(六)若施工单位私自采购非甲定品牌材料及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每项材料违规处以罚款20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时

间限期一个月),如不按期整改在下月审批该子项施工进度款时暂

扣当次进度款的10%,如一直未整改将不给予办理该项违规甲定

材料子项的结算。同时项目监理公司也负连带责任处罚款2000

元;如同一项目出现三项以上的材料违规情况,则终止监理公司

的委托合同,并按监理单位违约进行结算。

(七)在公司每月一次的月度检查中,若项目被通报批评,每次对施工单位处罚款5000元,同时项目监理公司也负连带责任处罚款2000

元;若连续三次项目被通报批评,则终止监理公司的委托合同,

并按监理单位违约进行结算。

(八)不按时回复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每张罚款500元。

第六章奖励创优

第九条设立质量创优奖励专项基金,所罚金额存入统一的帐户、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工程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承包的工程在本年度内取得省、市优良或样板工程,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奖励,管理团队奖励50000元;监理单位按0.5元/㎡奖

励,管理团队奖励20000元。

(二)在施工过程中对本年度所承包工程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并得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质监机构认可实施,取得质量上、效益

上良好效果,按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的20%进行奖励。

第十条在没有发生任何质量事故的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下年度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中标:

(一)承包的工程在本年度内取得省、市优良或样板工程;

(二)承包的工程在本年度内取得两个或以上施工质量优良工程;

(三)在施工过程中对本年度所承包工程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并得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质监机构认可实施,取得质量上、效益

上良好效果。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86854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与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4、《中冶建工三标一体化程序文件》要求。 第三条项目质量管理组织和各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各专业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中得到正常有效运行。 (2)、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做好内部质量职能分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和工期。(3)、组织制定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安全生产等进行控制;组织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质量评定。(4)、组织实施承担工程承包方管理,质量验收交付使用工作 2、项目部总工程师(各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与目标,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技术质量政策、法律及法规标准,负责审核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方案。(3)、负责组织制定、审定工程质量事故预防、纠正、报告、处理的措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3、项目部职能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1)、计划部门 1)、编制施工计划时应考虑施工综合平衡,防止抢进度危及工程质量。 2)、下达计划时应考虑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不得与质量计划相抵触。 3)、没有质量检查部门签证合格的工程,不得计算产值和工作量。 (2)、施工管理部门 1)、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坚持无施工方案、无质量保证措施不开工的原则。 2)、坚持按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施工,严格施工工序控制,正确处理形象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坚决防止只抓工程进度,忽视工程质量的倾向。 3)、出席有关质量分析会,参加质量检查。

基建项目质量管理

基建项目缺陷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思路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项目质量评价与考核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逐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二、质量管理目标持续提升初显成效质量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统一规范基建一体化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管理和标准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改进三、质量管理业务(一)基建质量管理业务 WHS 质量控 制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基建质量管理缺陷管 理达标投产及工程评优管理质量门管理 (二)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业务初步梳理施工项目部1 建设准备阶段1.1 编制“三通一平”施工组织设计1.2 接受变电站“三通一平”技术交底1.3 制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方案1.4 编制基础检测方案1.5 开展变电站“三通一平”三级验收、报验2 建设实施阶段2.1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2.2 工程控制网测量/ 线路复测2.3 试验单位资质报审2.4 报审原材料见证送检情况及试品/ 试件试验报告2.5 参与设备物资开箱检查2.6 物资缺陷反馈2.7 调试/ 交接试验2.8 开展中间阶段验收、报验2.9 配合土建阶段质量监督2.10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2.11 落实施工作业指导书使用2.12 开展工程质量验评3 启动验收和投产移交阶段3.1 工程完工,施工单位三级自检3.2 配合工程启动预验收

3.3 配合工程项目启动验收3.4 启动验收缺陷处理3.5 配合启动验收复核3.6 启动中发现问题及处理3.7 配合变电站消防验收3.8 配合工程投运前质量监督3.9 办理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基建项目质量管理文件概要、 1.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基建项目管理办法(PM-csg1.0 )。 2. 技术标准:国标、行标、企标,标准设计V1.0。 3.作业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208 份)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总册+8 个专业分册)质量控制标准设置表(303份)10?500kV 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8 个分册,1660 份)、验收业务指导书质量控制标准设置总表W 点H 点S 点小计数目数目数目分册专业1 16 5 10 31 输电线路2 36 5 4 45 电气安装3 63 36 5 104 土建 4 28 0 5 33 电气试验5 11 5 1 17 配网 6 2 1 0 3 物资到货验收合计四、质量管理措施(一)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1 、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推行标准建设(标准设计、标准材料、标准配送、标准施工),实现工程高水平复制2 、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规范施工作业——开展技能培训,实 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 、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质量过程控制体系——围绕120 个样板点,修编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2014 版)4、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建立统一验收程序、方法和标准,努力向生产移交“零缺陷” 工程——以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对基建质量缺陷实行动态闭环管理(二)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项目质量评级价与考核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逐步达到国际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 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3项目部 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3.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3.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3.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部备案。 4.3.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3.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3.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3.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3.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3.6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工程

一、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例会制度 为了适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特订立如下制度:A.每三天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一次,由各施工班组长、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参加的质量碰头会,针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工艺问题各抒已见,从而确立科学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B.对于已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分析造成其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 C.研究、探讨有关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并形成文字性材料,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后,再行处理施工。 D.协调各工种之间相互关系,彻底避免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建筑成品人为性损坏,同时若发现上道工序确有质量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汇报后,再行下道工序施工。 E.通报各班组所施工的质量情况,表彰能确保施工质量优良的班组和个人. F.材料员要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合格,严格把守材料进场的关口。 G.研究制订克服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彻底消除质量通病。H.由质量检查员对例会情况做好记录备案。 2.月评比奖罚制度 为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责任感,从而达到主观自觉控制施工质量的措施,特制定如下制度: A.每月的月末质量例会,根据当月各班组完成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评比,对完成工程合格率在100%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从而充分 调动积极性。 B.对于评比中完成工程合格较低的班组和个人,除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C.对于在质量评中连续三个月合格率均达到100%合格的施工班组和个人,给予质量保证先进“标兵”的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3.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A.每个施工班组和施工个人,都要对当班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认真自检,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自检中不合格工程要向班组长汇报,自检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且不可马虎了事。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26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 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 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

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材料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质量预控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制定以下检验制度。 1、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重要的结构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砌墙砖和砌块、防水材料、玻璃幕墙及建筑外窗等均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设备,禁止使用于工程当中。 3、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13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物资属于一般物资,包括保温材料、防火涂料、预制砼构件、门窗、隔墙材料、装饰材料、幕墙材料、焊条、焊剂和焊药,各种管材、管件、原材料及附料,各种安装工程的设备、配件等,电力电缆、电线、箱体、各种开关、灯具及设备等。对于一般物资进场检测,应由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按设计文件要求、现行材料标准规定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抽样检测。 4、对于所规定的Ⅱ类物资(需要进场复验的材料),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外,还应由有关人员(试验员)按规定

“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进行取样,送至有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试验中心)进行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合格与否。对于此类物资的检验,应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对Ⅲ类物资,除须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外,还需通过规定龄期后再经检验(试验)方能认可其质量的,如砼、砌筑砂浆等。对于此类检验,在项目部应由专职试验工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和送检,并随时与试验单位联系,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证见证取样的数量。 6、物资进场后应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办理相应的资验证手续。 7、工程物资材料经进场检验后,应由质检人员(材料保管员)及时进行挂牌、标识,按现场规定进行贮存、入库保管。 8、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隔离、标识、记录与处置。 过程三检制度 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保证工序质量,是项目部最基本、最重要量控制之一,应在每道工序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1、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各工种作业班组,在施工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1777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for safety prod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二、施工图纸审核制度 三、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四、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五、劳务用工治理制度 六、材料、设备和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治理制度 七、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八、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申报、检验、签认制度 九、成品爱护制度 十、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十二、质量信息治理制度 十三、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十四、施工图纸治理制度 十五、施工机具设备治理制度 十六、现场工程质量治理及监督检查制度 十七、质量否决制度 十八、项目回访保修制度 十九、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二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二十一、工序质量责任制度 二十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二十三、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二十四、质量问题分析制度 二十五、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为了严格有效操纵施工测量,防止因测量放样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测量精度满足设计要求,必须进行施工测量复核。 一、桩橛复测 1、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测、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纳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2、复测时要特不注意贯穿测量。复测时假如发觉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部门处理。 3、操纵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资料桩橛的相应位置是否正确。松动的操纵桩橛不能作为自用桩橛。 4、复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固桩和护桩。 5、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6、通过复测,没有发觉问题,或发觉问题已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二、测量资料复核 1、测量完成的操纵测量成果,必须确定准确无误后方可采纳。

基建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参加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工程队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监理、施工队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二章廉政警示制度 一、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团结、拼搏。 二、学校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的工作人员签定廉洁承诺书。 三、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洁活动,学习廉洁规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长鸣。 四、按照工程建设制定的各种有关工程、设备、财务等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办理。对不按规定办事,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反有关党风廉政规定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视所犯错误情节情重,由学校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体参建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尽心尽力、尽职,不计个人得失,克服困难,团结协作,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把学习、对照、检查廉政规定,作为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材料设备采购廉政规定 一、严格按照工程投资监理制订的材料设备以及学校的有关审批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坚持在同等条件下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具有IS09002等资质、生产场地有规模、质量上乘的企业的优先原则。 三、坚持对初步确认的厂家,深入了解其产品、安装、售后服务等情况,及时收集其用户单位的情况反映。 四、坚持由投资监理与有关人员共同参与谈判、定价的原则。 五、赴厂家实地考察,必须做到拒绝接受供应方宴请以及任何与业务有关的邀请、礼品等。 第四章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二O 一五年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 位。 2、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 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 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1.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并负责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1. 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基坑支护、桩基础、基坑降排水、脚手架等应制定专项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1. 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等情况,技术措施作更改、补充、完善时,也应做好审批手续。1. 4.在施工前,对质量计划中的关键工序控制标准和要求、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其他方面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部施工人员负责分级进行。1. 5.1. 6.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内容应齐全详尽,并能结合工程实际。1. 7.技术交底不论采用口头方式、还是采用样板引路或示范操作等何种方式,均要用文字记录并存档。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检)制度2.为了保证每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能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以建立健全施工中的“三检”制度。. 通过加强对操作者的技术交底和技术考核,使施工人员明确各自操作手段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试验方案和检测的方法等内容及项目部提供必需的检测工具与手段以保证三检制度的顺利实施。自检2.1.2.1.1.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设计目标后报班组长检验。2.1.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评表中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2.1.3.在完成后,会同施工员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由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2.1.4.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认真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组长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自检,专职质量员在检验时,要查阅自检记录,无自检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核验评定。互检2.2.2.2.1.班组成员相互之间应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减少返工。2.2.2.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施工员必须组织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经双方检查确认后在“工种交接检查表”上签字,此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施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班组再施工时,必须注意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上道2.2.3. 工序出成品后不办理交接手续,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由上道工序操作班组负责,对已办理交接检的成品由下道工序操作班组负责。专检2.3.2.3.1.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职质量员进行质量核验评定。未经专职质量员核验评定的项目,或未经核验、评定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者,专职质量员有对其进行行政及经济的制裁权力。2.3.2.专职质量员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核验之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记录或其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核验,以促进班组质量管理工作。对有自检记录的分项工程,在检验评定时应会同有关施工员、班组长共同进行。并依专职质量员核验评定的质量等级为准。2.3.3.专职质量员在核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 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

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四条、合同应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所有基建项目合同经基建招标组领导审阅签名后签订,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 第五条、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六条、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七条、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承包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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