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指南

附1

2010年全国湿地资源调查项目申报指南

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是湿地保护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林业局于1996——2003年组织完成了首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国家林业局已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江苏、广东6省(市)已于2009年底完成调查任务。2010年,安排辽宁、内蒙古、福建、湖南、重庆、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森工集团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并从全国湿地资源调查项目中,安排中央技术支撑单位调查项目经费,安排调查的省份相应的调查经费。2011年,还将未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的省份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为加强全国湿地资源调查项目支出的管理,指导项目支出预算的申报工作,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增强预算分配的透明性、合理性、公平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内容

(一)组建调查队伍,落实调查任务。

(二)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购买调查所需的物资、设备和卫星遥感数据等,判读和解译遥感数据。

(四)开展外业面上调查和点上详查。

(五)进行内业分析和编写调查报告。

二、项目目标

(一)项目总目标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掌握我国湿地的本底和“家底”,包括湿地的类型、分布、面积、生态状况、主要受胁因素和管理状况等,进一步分析湿地资源的动态变化趋势,为全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的评估,全国和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湿地保护管理政策的制定,湿地保护工程项目的评价,湿地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开展,以及《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的推进,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同时,可以更好地履行国务院赋予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阶段性目标

2011年,主要目标如下:

1、开展与遥感数据解译判读有关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完成调查省份湿地调查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具体培训由省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承担,中央技术支撑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2、由中央技术支撑单位承担完成调查省份的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区划、判读、面积数据汇总,为各省调查提供湿地基础图,以及省级调查成果汇总、调查报告编写的指导和成果审核。

3、由省级调查队伍承担完成重点调查任务,汇总和提交湿

地调查成果,并协助中央技术支撑单位完成一般调查中的遥感判读外业工作。

(三)预期效益

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具有实用性、系统性和连续对比性,是国家进行湿地保护宏观决策和制定湿地保护政策的最重要的依据。通过项目实施,可以为项目单位更好地履行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职能提供技术和资金保障,从而完成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设备购置,湿地调查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遥感数据解译判读,解译结果的现地校正等阶段性工作,为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打好基础。同时,项目实施还有利于培养、锻炼湿地资源调查的技术和管理队伍,为建立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创造条件。项目实施具有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2009年、2010年已经开展调查任务的省份,不再申报该项目。其他拟申报2011年湿地资源调查项目的省份,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按要求完成2009年国家林业局湿地资源调查项目任务。完成本省调查工作方案编制,正式成立了省级湿地资源调查领导机构,明确了技术支撑单位,组建了省级调查队伍,开展了调查骨干的培训。

2、编制完成的省级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通过了国家林

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审查。

3、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省级建立了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或明确相应机构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有关湿地保护管理的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密切。

4、近年来,在湿地立法、全国湿地保护工程组织实施、本省规划的编制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国际重要湿地管理、湿地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具备组织完成湿地资源调查的人员、必要的设施设备等条件。能够协调省财政落实湿地资源调查的配套资金。

符合条件的省份,必须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申报1个湿地资源调查项目。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可以是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其下属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或者是省技术支撑单位,具体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有多家承担单位的,必须测算出每个项目具体承担单位的资金额度。

中央财政资金按照本省国土面积,湿地分布情况,湿地调查的实际任务量进行测算。按照2009、2010年调查的工作经验,原则上,中央财政补助的额度按照国土面积计算:面积在100万平方公里以上的省份,每万平方公里不超过2万元;

面积在50—100万平方公里的省份,每万平方公里不超过3万元;

面积在20—50万平方公里的省份,每万平方公里不超过3.5万元;

面积在20万平方公里以下的省份,每万平方公里不超过5万元。

西部省份给予适当倾斜。

(二)国家层面的技术支撑单位,包括:国家林业局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力量。

2、能够按照《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有关省《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遥感数据的解译判读和实地精度校正,独立完成湿地类型、面积、分布的调查任务。

3、能够指导有关省份开展湿地动植物、水文和受威胁状况的现地调查任务。

4、能够完成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成图,以及调查报告的编写任务。

国家层面的技术支撑单位,可以申报1个“湿地资源调查项目”,范围为1——4个省份。项目内容是:调查省份卫星遥感数据(SPOT5)购买,必要调查设备购置,基于3S技术的湿地类型、面积和分布的调查,调查技术指导等。调查经费全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解决。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渠道

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配套以及单位自筹等。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可用于各省野外调查设备配备、调查人员经费、培训经费、材料费、聘请专家劳务费,以及中央技术支撑单位遥感数据和地形图数据购置、调查设备配备、遥感数据处理和区划判读、建立分类体系和解译标志、野外调查精度检验、调查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等方面的开支。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

根据工作任务量和补贴标准从严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要求测算依据充分,标准明确,预算的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并详细说明经费测算依据、测算过程以及筹资方案。特别注意预算资金总额中,以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自筹资金的具体数量。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前期准备

按照2009年编制完成的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文件,开展调查队伍技术培训。做好调查工具和仪器设备、卫星遥感数据、地形图等图面材料的准备。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

(二)调查阶段

1、湿地类型、面积、分布调查。中央技术支撑单位在2011

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省份的湿地类型、面积、分布调查。

2、重点调查。各省调查队伍按照调查实施细则要求,完成本省湿地资源外业调查任务。

(三)成果汇总阶段

湿地资源调查项目总结报告、相关图面材料、影像资料及其相应的光盘文件等,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国家林业局湿地资源调查项目申请书》(附后),一式两份,报送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同时,抄送本单位预算管理部门。

(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实施项目申报指南制度的通知》(林计发[2006]172号)要求,作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申报材料必须在2010年4月30日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具体问题请咨询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调查规划处。

联系人:鲍达明王福田

联系电话:(010)84238576 84239118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baodaming@https://www.360docs.net/doc/a110937510.html,

futianwang69@https://www.360docs.net/doc/a110937510.html,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1、临时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1)登记资料 境内企业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标准、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境外及港、澳、台企业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产品质量保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外国企业须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港澳台企业须经公证部门公证。 此外,如果属于肥料新产品,还必须提交企业简介、产品特点、产品作用机理的电子版材料。 2)资料要求 ?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应填写主要养分指标的种类(与企业标准一致);固体产品养分含量用%表示,水剂产品用g/L表示。产品通用名称由中心统一命名,可不填;商品名称请符合 登记规范,不能误导、夸张,不能含数字、序列号等。含氮产品须明确是否含硝态氮。 ?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等生产;应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且申明与原件一致。 ?企业标准: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备案,包含主要技术指标(与申请表中一致),有毒有害元素(砷、铅、镉、铬)限量指标,pH,水不溶物(土壤调理剂、有机肥除外),水分含量(仅 限固体产品)等。 ?商标注册证明:商标已注册的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已被受理的产品须提供受理证明。 ?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如实填写。 ?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企业如实填写。 ?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应当包含商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 ?标签及使用说明:请按GB18382-2001规范。应分别注明主要养分技术指标(含养分种类)、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登记证号(申请临时登记应预留登记证号位置)。 ?毒性报告: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经口急性毒性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 ?肥效小区试验报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1年2地或2年1地的规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科技支撑。 一、咸阳市科学技术重点研发计划 (一)重点支持范围 1.农业科技重点研发计划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围绕“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目标,聚焦3+x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当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升增效科技创新,针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建立高水平的蔬菜、苹果、桃、杏、葡萄、猕猴桃、石榴、核桃及畜禽养殖等科技示范

园或示范基地,就地转化应用一批重点科技成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工程,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生态美好和科技进步水平提升,培育农村住宅、环保、清洁能源等发展新动能,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1)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示范 ①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②优质、高产玉米、小杂粮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③高产、高油分、低芥酸、低硫苷杂交油菜新品种选育。 ④果蔬新品种引进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⑤畜禽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养殖技术研究。 (2)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 ①小麦、玉米超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②水果、蔬菜、花卉等优质高效与品质提升新技术引进与示范。 ③主要农作物、果树、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绿色防控技术研究;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低污染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研制与生产示范;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 ④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果树设施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智慧农业新技术应用研究。 ⑤畜禽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投资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63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 一、良种繁育专项 (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2012年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在吉林、黑龙江(含黑龙江农垦总局)、江苏、浙江、安徽、江西、 1 / 26

山东、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含兵团)等省(区)。 2.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为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2007-2011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且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2)品种条件。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1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5个以上且在至少3个省(区、市)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自有品种的经营量占公司经营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人员条件。具有专职从事科研育种的中级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人员5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高级研究人员(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名以上。具有专业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涵盖扦样、室内检验、田间检验类别)各5名以上。 (4)设施设备条件。 ①检验设施设备。具备固定的检验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检验仪器配套匹配,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检验场所和仪器设备须具备自有产权,不可租赁。 ②加工设备设施。种子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具有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种子加工厂房和设备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 ③干燥贮藏设施。晒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库房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相关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 ④育种机构。有专门的育种机构,有固定的育种人员和工作经费,自有科研 2 / 26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与含量指标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 在此列出相关肥料标准,以供参考。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7-2006) 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7-2006) 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8-2007) 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8-2007) 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 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 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9-2007) 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 NY1429-2007) 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6-2006 ) 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 标准号 NY1106-2006 ) 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106-2006 ) 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 NY 884-2004) 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20287-2006 ) 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798—2004 ) 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525 —2002 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 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 NY886)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 项目指标 大量元素含量,%≥50.0 微量元素含量,%≥0.5 水不溶物含量,%≤ 5.0 PH值(1:250 倍稀释) 3.0-7.0 水分 (H2O),%≤ 3.0 注: a大量元素含量指N、P2O5、K2O含量之和。大量元素单一养分含量不低于 6.0%。 b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 元素。含量不低于 0.1%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1107-2006) 项目指标 大量元素含量, g/L≥500 微量元素含量, g/L≥5 水不溶物含量, g/L≤50 PH值(1:250 倍稀释) 3.0-7.0 注: a 大量元素含量指 N、 P2 O5、 K2O 含量之和。大量元素单一养分含量不低于 60g/L 。 b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 元素。含量不低于 1g/L 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 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1428-2007) 项目指标 微量元素含量,%≥10.0 水不溶物含量,%≤ 5.0 PH值(1:250 倍稀释) 3.0-7.0 水分 (H2O),%≤ 6.0 注: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 0.1%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不高于 1.0%。

2017年度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7年度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A类专项高新技术产品及研发专项 为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我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区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难题,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区科技局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品及研发专项: (一)科技型企业创新专题(专题编号:A1):本专题主要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发适用新工艺以及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配套的技术、产品及服务,或在重点行业或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能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重点支持我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和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开展的产业前沿技术研究和创新、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治安防范电子信息平台技术开发等研发项目。 (二)、产学研结合专题(专题编号:A2):为引入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服务于我区主导产业,主要支持申报单位为解决产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而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多层次、多类型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创新专题(专题编号:A3):为进一步扶持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本专题主要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工艺、技术或服务,项目产品在技术、标准、效益等方面有相对明显的提升。本专题申报企业不限于规模以上企业,省高企培育入库企业优先。 (四)、区级工程中心认定专题(专题编号:A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15年

继续设立端州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专题。通过工程中心的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我区产业的转型升级。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 申报条件: 1、申报组建的工程中心的依托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上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6%,或不少于1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 2、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在同行业或本领域内具有优势。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大专学位以上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不低于30%。 3、工程中心目标明确,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自主知识产权,且必须拥有1项及以上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50万元,工程中心所占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 A类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专题A3除外); 2、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工业类 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导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回乡创新创业企业,主要支持大数据、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新材料及应用、生物工程与新医药、先进制造业等高新技术领域,解决关系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问题。 支持企业增加基础科研投入,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形成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企业在转型跨越中能显着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形成经济效益的技术升级改造。支持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使用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 农业类 主要支持范围是主要农作物资源及新技术创新研究;粮食丰产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设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技术开发;优势林果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技术开发;畜禽健康养殖集约化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发与示范;现代农业装备开发与示范;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重点支持玉米、小麦等作物杂种优势利用新种质新材料创制及新品种培育;中药材综合技术体系绿色高产高效研究、集成与示范;设施农产品无害化利用支撑技术研究;主要水果产业增质增效关键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主要畜禽规模化、标准化低碳养殖技术体系研究;大宗粮油、林果蔬菜产品产后减损、保鲜、储运技术研究与开发;主要农作物规模化生产农机、农艺技术融合集成与关键装备研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体系技术开发与应用及“星创天地”科技平台构建与开发。

成果转化类 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转化推广的科技成果来源不限,重点支持近五年来取得的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审定证书、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境内转化推广。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手机、铝镁合金、半导体材料、石墨烯、碳纤维、清洁生产、低碳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能源产业创新工程,加快煤层气抽采、风电、光伏装机、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工程,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铝深加工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加快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工程,加快杂粮、草食畜、鲜干果、蔬菜、中药材、功能食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加快“互联网+”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固废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循环经济等节能环保领域和生态修复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经营模式,扩展盈利空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吸引国内着名众创空间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我市众创空间与国内众创空间开展广泛交流合作。

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申报大纲

XXX项目———— 【V1.0】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2013年4月

目录 第1章概述 (3) 1.1项目编制依据 (3) 1.2项目建设目标 (3) 1.3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3) 1.4经济及社会效益 (3) 第2章现状、必要性和需求分析 (4) 2.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 2.3建设需求分析 (5) 第3章项目本期的建设原则和技术路线 (6) 第4章项目建设总体框架设计 (7) 第5章设计方案 (8) 5.1概述 (8) 5.2设计原则 (8) 5.3总体结构 (8) 5.4详细设计方案 (8) 5.5设备清单 (8) 第6章项目本期的投资概算 (9)

第1章概述 1.1项目编制依据 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教育部、教育局相关的政策依据和技术依据、文件要求等。 1.2项目建设目标 1.3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1.4经济及社会效益

第2章现状、必要性和需求分析 2.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本单位总体信息化情况: 2、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3、本单位软硬件设备存量表 如果是改造项目,要说清楚现在存在什么问题,为何要改造。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结合实现政务目标、业务应用目标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目标,分析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2.3建设需求分析

第3章项目本期的建设原则和技术路线 (一)在“先进性、实用性、标准化、开放性、兼容性、整体性、共享性、安全性、保密性、可靠性、实时性、经济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等十四个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 (二)整个项目的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 对建设方案中所采用的技术路线、设备选型及实现方法等,要对照上述原则进行阐述。 (三)系统建设遵循的依据和参考规范。 要说明遵循了标准规范的哪些条款,做符合性说明。

2019年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XX市2019年重大项目 申报指南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录 一、重大项目的定义 (3) 二、重大项目的分类 (3) 三、重大项目可享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4) 四、重大项目的申报材料 (5) 五、重大项目的认定流程 (9) 六、其他注意事项 (10)

申报指南 一、项目的定义 重大项目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重大项目的分类 (一)按建设阶段分类 重大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两类: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9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9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9年重大新建项目。 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XX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19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9年重大前期项目。 (二)按行业类别分类 重大项目按行业类别分为八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城市更新、

轨道交通、道路机场港口、城市安全环境资源。重大项目确认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除外)。 (三)按资金来源分类 重大项目按资金来源分为两类: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 重大项目计划不安排项目扶持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见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项目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 三、重大项目可享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市政府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给予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享受审批直通车服务。根据《关于印发为我市重大项目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通知》(深府[2003]___号)和《印发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3]___号),我市重大项目凭《重大项目证书》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各相关审批单位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审批事项。 二是享受重大项目集中办理。根据《关于实施重大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集中办理的通知》和《重大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对列入重大项目计划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实施集中办理,将除转移下放、需现场检测监督和其他不适宜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以外的全部审批事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指标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 含量指标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及含量 在此列出相关肥料标准,以供参考。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 2、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 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 4、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8-2007) 5、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 6、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 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429-2007) 8、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钙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标准号NY 1429-2007) 9、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 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 NY 1106-2006) 11、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6-2006) 12、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NY 884-2004) 13、农用微生物菌剂技术指标(GB 20287-2006)

14、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指标(NY/T 798—2004) 15、有机肥料技术指标(NY 525—2002 16、氨化硝酸钙技术指标(HG/3733-2004) 17、农林保水剂技术指标(标准号NY886)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固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 2、?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液体产品技术指标(标准号NY 1107-2006)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0〕2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所申报制(修)订的标准应属于申报单位业务范围,申报单位对所 申报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处于我省先进水平。 2.能组织起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编制组,落实其他主编 和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3.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4.编制组负责人须由主编单位的在岗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 任,能统揽全局、把握政策,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有较 高造诣。 5.编制组主要成员需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 验,掌握本专业领域创新发展的前沿方向,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 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标准编制程序,了解标准化政策 法规和标准化原理,掌握标准编制格式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表 达能力。 6.有落实编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标准编制要求 申报标准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制订原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应有利于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做到先进适用、 安全可靠、成熟稳定、经济合理,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技术进 步有推动作用。 2.标准应通过重名查询,并提供查新报告(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相抵触及相重复)。 3.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4.提交标准编制大纲或草案。 5.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工作计划应完整列出编制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阶段的时 间进度。 7.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并 需要在省内做出统一规定的申报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书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述,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制(修)订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性) 1.标准提出的背景(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技术、经济 政策) 2.标准中是否有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安全、人体健康,促 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其它公共利益。 3.标准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内容

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国农办[2009]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现将《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档可到财政部门户网站查看、下载),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 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指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是财政部门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由县(市)、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负责推荐,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负责评估、审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政策指导和抽查。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按照《国

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逐步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项目安排原则上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名优经济林、蔬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畜牧、淡水水产等。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严格限制的项目包括:中成药加工、粮食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纺织工业,深海养殖及捕捞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现将《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档可到财政部门户网站查看、下载),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 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 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指南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现发布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一)扶持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项目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二)扶持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 各省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 重点扶持产业之外的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深加工以及深海养殖、捕捞等项目一般不予扶持。 三、扶持对象 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山东、青岛、广东12个省、市)中央财政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70%以上用于贷款贴息项目,30%以下用于财政补助项目。

农业部最新肥料登记标准及流程【最新版】

农业部最新肥料登记标准及流程 2015年9月2日,农业部公告第2287号发布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等行政审批服务标准,4项《标准》自2015年9月6日起实施。同日,农业部第2291号公告发布了基于上述4项标准有关要求的《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自2015年9月6日起,实施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并行。二者都符合要求的,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方予以受理。 现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4项标准和《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新用户注册流程说明》等6项新规一并集结于后。希望全行业腐植酸肥料生产企业,依照农业部肥料登记新标准和流程,及时组织腐植酸肥料产品登记,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1.《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

2.《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 3.《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 4.《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 5.《肥料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程序》 6.《新用户注册流程说明》 附件1: 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 (NY/XZSP TG 302.57-2015) 1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2审批内容

2.1 申请人的资质。 2.2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3 产品是否安全、有效。 2.4 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2.5 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2.6 试验数据与结果和相关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可信。3审批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3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3.4 《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2020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20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高新技术领域 (一)先进装备制造。 1.仪器仪表 (1)苛刻复杂工况条件下的高性能控制阀新产品研制; (2)能源化工领域的精密计量与信息采集仪器的新产品研制; (3)非侵入式新型电能表的研制; (4)基于嵌入式的新型电能、热能计量仪表及其远程监控系统的研制。 2.铸件 (1)高端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的研制; (2)无模铸造与绿色铸造的设计、材料、工艺和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3.轴承 轨道交通、重载汽车用高性能轴承的研制。 4.模具 高精度、大尺寸、复杂、高寿命模具的研制。 5.工业机器人 - 6 -

(1)工业机器人视觉感知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2)工业机器人专用减速器研制; (3)机器人柔性关节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4)多场景下智能型工业机器人应用解决方案。 6.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 (1)基于现场物联化、信息实时采集与分析,以加工工序智能化、物流运转智能化、数据流通可视化为特点的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2)高性能智能焊接设备的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3)柔性自动化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设备研制; (4)增材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设备研制; (5)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设备研制。 7.电工电气 (1)高铁用特种变压器的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2)基于1、2次融合的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制; (3)变压器运行状态监测与工厂化运维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8.矿用先进装备 (1)采煤、运输等综采工作面先进开采技术研发与装备研制; (2)煤巷大断面掘锚技术研发与装备研制; (3)难选煤高效分选关键技术研发与装备研制; (4)用于特殊地层矿井建设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装备研制; - 7 -

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12年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发布日期:2011-12-22 针对我省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和社会事业三大领域中的重大科技需求,主要分重点专项和引导项目两个层次进行申报。 一、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一)专项名称:中药现代化。 1.背景说明 针对我省中药产业发展中面临的中药材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中药新药产品开发滞后、中药健康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十二五规划战略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引导,重点突破现代中药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中药材生产大品种、中药饮片和健康产品;通过扶持、培育“大品种”、“大企业”,带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技术跨越发展,提升我省大中药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提高中药在国内外医药市场中的占有率及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 2.实施内容 专题一:岭南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专题编号:0301)

项目内容:选择若干大宗南药或珍稀中药、我省名优中成药和健康产品相关的岭南中药材品种,开展优良品种选育研究、野生变家种与野生抚育支撑技术、种子种苗标准化及相关栽培技术的研究,建设相应GAP种植示范基地及优质种源繁育生产基地,应用现代生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生态保护技术等构建岭南道地药材生产可持续发展模式。 专题二:岭南特色中药饮片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专题编号:0302) 项目内容:以岭南特色中药饮片和超微饮片为研究对象,重点开展饮片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研究饮片加工过程中化学成分、药理及毒性的变化。 专题三:中药健康产品的产业化研究(专题编号:0303) 项目内容:支持若干以中药为基础的健康产品和功能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香熏产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中药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大中药产品研究,并实现产业化。 3.科技经济指标: ①建成5个左右区域布局合理的道地中药材种植生产和濒危、稀缺药材的繁育示范基地,逐步实现常用大宗品种、濒危稀缺品种和效益显著的中成药和健康产品所需原料品种的产业化基地;

关于XX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

XXX部门 关于XX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 高新区信息产业办: 我部门因…………原因,需开发建设XX项目(具体请根据本部门实际建设需求情况以及《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南》第三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目录中所规定的内容填写),所需资金共……元,从……列支。 XXX部门(签章) 日期

昆明高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详细地址: 填报日期: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信息产业办公室 二OO 年月

填表说明 一、本审批表适用于昆明高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和审批。 二、申请项目必须符合昆明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申请单位认真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三、填写本立项审批表前,请认真查阅《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指南》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同时填报各项申报资料。 四、本审批表和有关申报资料是立项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审批表各项内容和附件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逐条认真填写,填报内容表达要准确严谨,文字清晰,填写后签字盖章。 五、信息产业办审核本审批表时,如认为需补充有关资料,申请单位应及时提供,如认为需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申请部门应积极配合。 六、本审批表需经申请单位、项目各涉及单位签署审查(论证)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信息产业办方予受理。 七、联系地址:高新火炬大厦403 联系电话:8155155 传真:8155025

昆明高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

XX部门关于采购信息化产品的申请 高新区信息产业办: 我部门因…………原因,需购置台式电脑…台、笔记本电脑…台(具体请根据本单位实际购置需求情况以及《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化产品采购立项审批服务指南》第三条:立项审批信息化产品目录中所规定的内容填写),所需资金共……元,从……列支。 XXX部门(签章) 日期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部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0]4号)有关要求,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投资方向及申报要求,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一、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中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须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二、农业部门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前期工作。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条件、

附件: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投资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确保粮食稳定发展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 一、良种繁育专项 (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肥料登记表格

肥料登记申请书 (非微生物肥料产品) 申请单位:(公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编制

肥料登记资料目录 申请肥料产品登记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境外申请人提交外文资料的,应同时翻译成中文): 1. 非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 2. 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4. 生产企业考核表: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肥料登记生产企业考核表,并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5. 产品安全性资料:产品安全性风险较高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对土壤、作物、水体、人体等方面的安全性风险评价资料。 6. 产品田间试验报告:申请人应提交按相关技术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规范的田间试验或效果试验,并附由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供试样品检测报告。 7. 产品执行标准:针对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 8. 产品标签:应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9. 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产品研发报告、生产工艺资料等。 10. 肥料样品:应提交同一批次的肥料样品2份,每份样品不少于600克(毫升),颗粒剂型产品不少于1000克。 11. 若需开展抗爆性试验还应提交1份不少于9000克的样品;或开展包膜降解试验还应提交1份不少于1000克的包膜材料。 12. 国外及港、澳、台生产企业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企业注册证书和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 (2)国外肥料生产企业的注册证书和生产、销售证明还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企业所在国(地区)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需提交委托代理协议。 (4)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农业部肥料登记 要求

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境内产品) 申请临时登记,申请者应填写《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中文资料(3份)及肥料样品。其中,毒性报告、菌种安全鉴定报告可以在办理登记时委托受理单位送相关或指定单位办理;残留试验及残留检测方法资料,如没有要求可不提交。 1.生产者基本概况 首次申请肥料登记,应提供肥料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资料。包括:(1)工商注册证明文件。 境内产品,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申请登记的肥料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 (2)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生产规模、设计规模等。 (3)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资料。 包括①产品类型、产品名称、技术来源、主要有效成分;②产品剂型、可溶性、稳定性、质量保证期;③适用作物范围以及对作物产量、质量、环境生态的影响;④生产基本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微生物肥料还应提供使用微生物菌种的来源、分类地位、培养条件、检测方法、菌种安全性,以及产品中所使用菌种的鉴定材料、菌体、菌落照片和抹片等资料。 (4)商标注册证明。 商标注册为非强制性法律文本,但建议生产者申请商标注册。属协议使用商标的,应提交商标持有者允许使用该商标的协议书等合法文件。 (5)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 2.产品执行标准 境内产品,应提交产品执行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产品的企业标准中各项技术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企业标准必须提供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的详细分析方法,包括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表述、允许差等内容。分析方法引用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注明引用标准号及具体引用条款。 微生物肥料产品的标准,还应提供检测用的微生物培养基配方、培养条件、菌体特征等资料。 企业标准必须经所在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产品标签样式(包括标识、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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