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系统退出质保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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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系统退出质保验收管理规定

光伏发电系统退出质保验收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光伏发电系统退出质保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质保期满后的验收方法,包含了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一般原则,主要有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状态检测、运行分析、特性测试等,以确保所接收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2001-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2012-201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2.7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2.8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2.9GB/T50795-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10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2.11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2.12GB/T50866-2013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2.13GB/T29319-201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2.14NB/T32013-2013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2.15NB/T32015-2013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

2.16GB/T30152-2013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

2.17GB/T29321-2012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2.18JGJ203: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2.19DB11/T881-2012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

2.20J/T264-2012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3职责

3.1出质保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3.1.1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

3.1.2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

3.1.3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

3.1.4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4.1.2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3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

4.1.4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

4.1.5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验收小组

4.2.1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

4.2.2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

4.2.3验收小组成员要求

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

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

4.3验收准备

4.3.1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

4.3.2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4.1光伏发电系统移交生产验收资料。

4.2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

4.3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

4.4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

4.5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备品备件清单、相关技术要求文件。

4.3.3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

4.4启动验收

4.4.1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4.4.2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4.3验收内容与检查方法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

a验收小组应填写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检查表”,对光伏发电系统逐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编写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b应有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参加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检维护,监督定检维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初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

c光伏发电系统检查项目所列内容和定检维护项目一致的可在定检维护时完成,以提高验收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d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定检报告将作为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是指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测量、分析,以判断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的内部缺陷或故障。

运行分析

a合格率分析

合格率指标分为单批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单组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不应小于100%,批次出质保平均合格率应不小于99%。

b故障统计分析

记录质保期内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故障或报警发生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故障或报警类型和编码,统计单一故障持续时间占总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及单一故障发生的频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隐患,如果是光伏发电系统本身设计及制造质量问题,应与供应商交涉予以解决。

电能质量测试方法按GB/T29319-201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执行。

4.5验收整改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出具整改报告。

4.6验收签字

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再次验收,所有验收结果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和公司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接受验收结果后,签署由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最终验收文件。若仍存在遗留问题,则在最终的验收签字文件中应明确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及解决期限,具体如下:

4.6.1公司自行出质保验收的应含有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检查及检测报告,对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验收项目所出具的验收报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主要报告文件有:

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故障(及报警)诊断分析报告。

运行分析报告。

光伏发电系统电能质量测试报告。

4.6.2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对检测过程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记录及整改报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认可文件。

4.6.3质保期内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

4.6.4最终验收签字文件。

4.6.5根据需要,可在文件中附加必要的资料、报告、证明及图片等。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质保期满验收管理办法

XX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质保期满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完善质保期满后验收环节的相关手续,明确相关单位职责,提升我公司质保期管理水平,及时处理保修问题,维护我司声誉,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 1、组织部门:房产子公司销售客服部 2、参加单位及部门: 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 房产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销售客服部; 物业公司:项目部、运维管理部; 施工单位:维保负责人。 3、部门职责: 房产子公司销售客服部:组织验收,并签署部门意见; 房产子公司工程管理部:参加验收,并签署部门意见; 物业公司项目部、运维管理部:参加验收,并签署物业公司意见; 施工单位维保负责人:参加验收,并签署部门意见; 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参加验收,并签署部门意见。 三、工作流程: 1、房产子公司销售客服部在质保期满前60天,组织查验工作。

2、如无整改意见,则各单位在质保期满时,在《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签属确认意见,验收表单见附件1。 3、如有整改意见,签署质保期满验收记录单(表单见附件2),并根据问题大小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应不超过30天);如遇重大问题需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整改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后完成后,有施工单位提出复验申请; 4、如质保期满维修整改工作仍未完成,则从施工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尾款,待维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由参加验收的房产子公司销售客服部、工程管理部、预算控制部、嘉创物业公司、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施工单位共同商议并确定暂扣留尾款数额),施工单位提供暂扣工程款同意承诺书后再支付此次款项。具体格式参考附件3。 5、房产子公司销售客服部需将《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报产品管理部备案。 四、验收范围: 1、类别包括:总承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合同内包含质保期的工程; 2、验收具体内容包括合同规定质保期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五、维修责任: 1、如验收未通过,在再次验收通过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2、如果验收通过,在质保期满以后的维修工程由物业公司按照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全文如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

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9、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XX有限公司XX兆瓦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竣 工 验 收 方 案 建设单位: XXX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X年X月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XX有限公司XX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XX (4)监理单位:XX (5)施工单位:XX有限公司 (6)选址:XXX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XX省X市XX,项目所在地距离XX市区约XX公里。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地面电站项目,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无污染零排放的特点,与传统农业种植有机结合,在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上架设安装光伏太阳能发电装置,它既具有发电能力,又能为农作物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最大化利用土地价

值,以此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XX光伏电站占地总面积约5000亩,划分为8个区域,本期拟建容量XXMW,年发电量XX瓦时,发电利用小时XX小时。该电站XX年将在现有土地上续建XXMW光伏电站,最终规模XXMW。 地理位置处于东经XX、北纬XX之间,是XX的交接地带。根据NASA网站查询,建设地最佳倾斜角为XX,水平面上22年的日平均太阳辐射量约为4.13kWh/㎡/d,即年太阳辐射量为1508.2kWh/㎡。 (7)本期工程计划于XX年8月25日开工建设,计划XXX年12月30日建成投产具备并网条件。 (8)总的设计工艺和方案 XX光伏电站全部采用XXWp多晶硅电池组件,电站共设XX个1MWp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经汇流后接入X台500kW的并网逆变器,经箱变升压至35kV。每X台箱式变压器在高压侧并联为一回35KV线路后进入110kV升压站,合计共有X回35kV线路进入110kV升压站。 二、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 建标[2011]版1 程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 2 建标[2013]版 筑部分) 3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文) 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文) 电建质监[2005]52 7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号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方案标准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标准 1、范围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验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安装于建(构)筑物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电网公司并网接入验收均完成后,对项目进行整体的验收。本规范适用于提供家庭生活起居用的居住建筑屋顶之上建设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以及除户用光伏应用以外,包括工业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屋顶之上建设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7《光伏电站设计规范》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与设计规范》 GB/T9535《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8911《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B33/T2004《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 DL/T543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接入电网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在建(构)筑物的屋顶上建设,且在本台区内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 3.2光伏连接器 用在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提供连接和分离功能的连接装置。 4、验收组织及流程 4.1项目验收由业主方组织安排,项目总承包单位配合,验收小组负责执行。 4.1.1项目单位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非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单位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2)对于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实施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4.1.2验收小组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至少包含三名成员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2、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3、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5、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6、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发电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部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7、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划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8、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9、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项目备案 10、省级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11、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

光伏电站验收标准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验收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综合检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可利用率和噪声水平,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制定本验收标准。 第二章验收标准 第一条编制依据 (一)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验收规范CGC/GF003.1-2009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三)建筑结果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六)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八)电器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 (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十)光伏组件(PV)安全鉴定第一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2006

(十一)光伏系统性能监测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GB/T20513-2006 (十二)(所有部分)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GB/T18216 (十三)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 (十四)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20046 (十五)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IEC:61215 2005 (十六)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文件、试运行测试和检查的基本要求ICE:62446:2009 (十七)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的一般要求ICE/TR60755:2008 (十八)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NCA/CTS0004-2009 (十九)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行规程 (二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DL/T5007 (二十一)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和安装手册 (二十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订货合同中的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二十三)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基础设计图纸与有关标准 第二条验收组织机构 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调试完成后,建设单位组建验收领导小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条提高项目全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及群伤事故; 不发生特大、重大设备、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不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良好文明施工水平。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安全管理职责

业主单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提供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执行; 2)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周例会等安全管理会议; 3)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4)进行安全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跟进; 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为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 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 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班组交底、签证制度。 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检验无损伤缺陷 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要求施工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紧急预案。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doc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 总则 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新(扩)建工程。 2 光伏发电工程一般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验收,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工程四个阶段验收可以简化,可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三个阶段验收,相应的验收组织、验收流程和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3除国家或相关行业有特殊要求外,采用的标准系指验收时国家或相关行业已颁发执行的标准。 “批准”文件是指按照该工程项目管理权限,经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正式批准。超越上述权限单位所批准的各种文件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依据,在本规范附录中已一一列出,在验收时应以此对照检查。 4确定验收主持单位,并主持验收工作,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2 基本规定 1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2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3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4 参照其他电力建设工程,在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人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光伏发电工程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再次强调应经过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5 本着分工明确、便于管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关单位按要求配合。

光伏电站土建施工验收标准

光伏电站建、构筑物施工验收标准

光伏电站建、构筑物施工验收标准 1目的范围 为加强公司项目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电站项目建(构)筑物的施工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0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52-9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0150 3验收标准及施工要求 3.1土方开挖 3.1.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3.1.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1.3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1.4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1.5允许偏差项目 1 / 20

3.1.6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支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1.7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3.1.8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3.1.9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问题分析: 基坑(槽)回填土沉陷(基坑、槽回填土局部或大片出现沉陷,造成散水坡空鼓下沉)。 3.1.9.1产生原因: 3.1.9.1.1基坑槽中的积水淤泥杂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础两侧用松土回填,未经分层夯实。 3.1.9.1.2 基槽宽度较窄,采用手工夯填,未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3.1.9.1.3回填土料中干土块较多,受水浸泡产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大的粘性土、淤泥质土、碎块草皮作填料,回填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3.1.9.1.4回填土采用水沉法沉实,密实度大大降低。 3.1.9.2防治措施:回填之前排净槽中积水,将淤泥、松土、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土按要求采取严格分层回填、夯实。控制土料中不得含有直径大于5的土块及较多的干土块,严禁用水沉法回填土料。 3.2土方回填 3.2.1压实填土包括分层压实和分层夯实的填土。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3.2.2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3.2.3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433号文,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全文如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

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

光伏电站验收申请及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申请表 监B7-3 致: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全部完成了娄星区省级扶贫村光伏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经自检合格,请审查验收。 附件:□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页)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页) 施工项目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预验收意见: □报验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现予退回。请重新填写报验。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达不到验收要求,现予退回。请按审查附件要求抓紧完善后再行填表报验。 □工程实物达不到验收质量要求,请按审查附件要求抓紧完善后再行填表报验。 □工程总体质量基本达到验收标准,请继续做好质量整改和成品保护,准备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报建设单位。 □附件:号监理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签收人施工单位: 日期: 监理单位: 日期: 建设单位: 日期: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和调试报告 项目名称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项目装机规模kw 并网电压V 主体工程完工时间年月日验收日期年月日验收当日天气验收时间时分 以下由现场验收人员填写 第一部分:光伏组件及固定支架现场检验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记录 1 光伏组件组件数量 2 组件串数 3 无破损或明显变形 4 开路电压测量值(v) 5 固定支架支架安装牢固、可靠 6 支架防腐符合标准 7 与支架固定处屋面做防水处理(若存在) 8 防雷检查组件与支架需有防雷措施 第二部分:综合布线现场检验 1 直流侧电缆电缆型号 2 电缆根数 3 走线合理不杂乱 4 无明显暴露在外的部分 5 交流侧电缆电缆型号 6 电缆根数 7 走线合理不杂乱 8 无明显暴露在外的部分 第三部分:交直流配电箱现场检验 1 外观检查外观无破损、箱体无明显变形 2 箱内检查箱内无碎屑或遗留物等 3 内部元器件元器件无松动、脱落 4 开关分合闸检查开关分合闸灵活可靠 5 接地检查需有可靠接地 6 防雷检查直流侧与交流侧均有防雷设施第四部分:逆变器现场检验 1 本体检查厂家 2 型号 3 外观检查外观无划痕,柜体无明显变形 4 安装检查安装牢固、可靠 5 电气连接检查连接牢固,无松动 6 开关分合闸检查开关分合闸灵活可靠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确保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指导和规范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人电网的地面和屋顶光伏发电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验收,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工程应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1.0.4各阶段验收应按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1.0.5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发电工程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与公共电网有电气连接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等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和建(构)筑物组成。 2.0.2光伏电站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按电网调度部门指令向公共电网送电的电站,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开关、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等一次设备和继电保护、站内监控、调度自动化、通信等二次设备组成。 2.0.3光伏发电单元photovoltaic power unit 光伏电站中,以一定数量的光伏组件串,通过直流汇流箱多串汇集,经逆变器逆变与隔离升压变压器升压成符合电网频率和电压要求的电源。这种一定数量光伏组件串的集合称为光伏发电单元。 2.0.4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5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由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构成的植物种植工程。 2.0.6安全防范工程security and protection engineering 以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防范重大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3基本规定 3.0.1工程验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3.0.2工程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过程中与质量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签证归档情况。 3检查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4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条件。 5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6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对工程建设作出评价和结论。 3.0.3工程验收结论应经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审查通过。 3.0.4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一)重点推进在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区、高端功能产业园区、商业设施及工业园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四)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第四条简化项目备案程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指标实行备案管理,并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其中: (一)法人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发展改革

委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1); (二)自然人利用自有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电网企业代为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县)电网企业按月统一报区县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登记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2); 第五条项目业主在备案或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 (一)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验收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第六条北京市电力公司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信息。 第七条鼓励区(县)政府在国家电量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鼓励电网企业和光伏项目业主开展代收电费等多种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在同一并网点变压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本区域的电力用户提供能源服务的模式和机制,发挥市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要求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具体接入程序如下: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 1总则 为确保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指导和规范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人电网的地面和屋顶光伏发电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验收,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 光伏发电工程应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各阶段验收应按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光伏发电工程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与公共电网有电气连接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等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和建(构)筑物组成。 光伏电站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按电网调度部门指令向公共电网送电的电站,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开关、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等一次设备和继电保护、站内监控、调度自动化、通信等二次设备组成。 光伏发电单元photovoltaic power unit 光伏电站中,以一定数量的光伏组件串,通过直流汇流箱多串汇集,经逆变器逆变与隔离升压变压器升压成符合电网频率和电压要求的电源。这种一定数量光伏组件串的集合称为光伏发电单元。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由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构成的植物种植工程。 安全防范工程security and protection engineering 以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防范重大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光伏电站档案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与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就是指项目部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与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与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与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与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光伏发电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一、工程概况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三、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工程总装机容量xxxx MWp,EG-255P60-C型255Wp多晶硅电池组件共xxxx块;SG500MX型500kW逆变器共计40台。

建筑工程:35kV配电装置室、20MWp所属区域支架基础、逆变器室、箱式变压器基础、所属区域道路及场平;公用建筑(围墙、场地硬化、消防设施等)。 安装调试工程:20个子方阵(20MWp)发电单元所属区域组件支架、电池组件、汇流套件、汇流箱、直流柜、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缆、接地系统等设备安装调试。35kV配电装置、厂用电系统、通信、监控系统、室外照明、防火封堵、消防、火灾报警等设备安装调试。 四、工程建设质量 xxxx项目于xxxx年1月8日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资料齐全,工程质量处于受控在控状态。本工程主要包括xxxx个单位工程,土建单位工程xxxx个、分部工程189个、分项工程xxxx个;电气安装单位工程1个、分部工程64个、分项xxxx个,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已验收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文件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工程质量评价为优良。 五、工程专项验收及达标投产考核情况 (一)环评验收情况 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于xxxx年xxxx月15日通过xxxx

地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xxxx字[xxxx] xxxx号)。 (二)消防验收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消防设施建设,于xxxx年xxxx月xxxx日通过xxxx地区xxxx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备案号:xxxx。 (三)节能落实情况 xxxxxxxxx装机容量为20MWp,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为万kW·h,每年节约标准煤xxxx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O2)约万t,一氧化碳(CO)约,二氧化氮(NO2)约xxxxt,烟尘,对减轻环境污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本工程采用太阳能发电,并在设计中采用先进可行的节电、节水及节约原材料的措施,能源和资源利用合理,各项设计指标达到国内平均先进水平,为电场长期经济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节能、节水、环保。从节约煤炭资源和环境保护角度来分析,本电场的建设具有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四)安全设施验收情况 本项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本工程从防火及防爆、防

光伏屋顶电站运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屋顶光伏工程运行工作,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屋顶光伏电站发电项目。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本程序的审批。 3.2 副总经理:负责电站运行规程的审批。 3.3 生产运维部:是公司电站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电站运维人员的培训和 日常管理,负责电站运行的组织和技术管理。 3.4 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负责电站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运行规程 的编制,负责运行的技术管理和培训,负责运行数据的整理分析。 3.5 运维工:负责电站日常运行中的设备巡视、参数监视和记录、运行操作,设 备定期维护和一般缺陷的消除。 4. 管理过程 4.1 运维岗位设置 4.1.1 电站运行执行每月两次巡视。 4.1.2 每次配备运维工2人。 4.1.3 运行人员职责: a) 值长:负责本值值班期间的电站运行管理,接受和执行调度命令、与调 度联系,安排设备维护与缺陷消除。 b) 值班员:按照值长的命令执行各项操作,完成各项设备维护与消缺任务。 4.2 值班纪律 4.2.1当班值长应按照《电网调度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调度命令;值 班员应认真执行值长下达的操作命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命令除外)。 当值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监视,精力集中,及时消缺,精心维护设备,做到五“不”即:不擅离岗位,不迟到早退,不看与专业无关的书报和聊天,不打瞌睡,不做与工作无关

4.2.2的事情。有事离岗前必须对值长请假,同意后由值长指定专人代替后方 可离岗。 4.2.3严禁上班前4小时内喝酒。 4.2.4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应穿工作服,佩戴标志牌,严格执行“安规”中对服 装的要求,离开值班室外出工作必须戴安全帽。 4.2.5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在现场内打闹,喧哗和做 危害安全运行的事情,否则应予以制止,并令其退出现场。 4.2.6发生事故时,除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 制室,以免影响事故处理,参加学习人员应立即退出事故现场。 4.2.7事故处理时,除有关人员联系汇报与事故有关的事情外,无关人员不得 打电话询问,以免延误事故处理时间,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把事故经过向运维部领导和工程师汇报。 4.2.8按时抄表,准确记录,实事求是,不伪造数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隐 瞒真相,记录本和报表应保持整齐清洁,正确,详细,不得代签。 4.2.9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两票填写无差错, 操作监护严肃负责,对检修设备做到验收不合格不投用,检修安全措施不合格不开工,工作现场卫生良好,投运正常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2.10使用电话联系工作应互报姓名(发话人先报姓名),下达操作任务要清楚, 执行操作任务要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联系比较重要的工作应其内容、时间、联系人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4.2.11非本公司人员进入现场应戴通行证件,来宾和参观人员应有相关人员带 领。值长应将电站运行情况向来宾进行介绍。运行人员如发现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进行询问,有权令其退出,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安保人员。 4.2.12运行职工因有事需请假时,应提前1天向运行工程师申请,请假必须本 人亲自申请,代假一律不准。 4.3 交接班要求 4.3.1交接班的条件 4.3.1.1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交班人员应努力做好工作为下一班 创造条件,接班人员应详细了解情况,为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打下基础,做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4 单位工程验收 4.1 一般规定 4.1.1 光伏发电工程单位工程工程应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五大类进行划分。 4.1.2 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分部工程构成,单位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3 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构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4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5 单位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4.1.6 单位工程验收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位工程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组建,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 单位工程验收组主要职责应包括: 1)应负责指挥、协调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安装各阶段、各专业的检查验收工作。 2)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的验收检查小组,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3)应听取工程施工单位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4)应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5)应对单位工程进行总体评价,应签署符合本规范附录C要求的“单位工程验收意见书”。 4.1.7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组应及时组建各专业验收组进行验收。 4.1.8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检查单位工程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更改联系单及施工技术要求。 2 应检查各施工记录及有关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 应检查各主要工艺、隐蔽工程监理检查记录与报告等。 4 应按单位工程验收要求检查其形象面貌和整体质量。 5 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应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7 应签署“单位工程验收意见书”。 4.1.9 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2 土建工程 4.2.1 土建工程的验收应包括光伏组件支架基础、场地及地下设施和建(构)筑物等分部工程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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