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法和措施

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法和措施
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法和措施

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

法和措施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船上见习记录簿附页

(EXTRAPAPERSFORONBOARDTRAININGRECORDBOOK)

职能: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训练内容顺序号:NO.3.1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法和措施日期:03/6/2005

(FUNCTION):(管理级)(NUMBEROFTHETASK):NO.DATE:

3.1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法和措施

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对水域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

1)船舶排放油类及油性混合物,包括操作性溢油和事故性溢油。

2)船舶载运散装运输有毒,含腐蚀性货物时排放洗舱水,压舱水。

3)船舶装运包装形式的易然,易爆,腐蚀,有毒和放射性货物散落或溢出。

4)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包括排放含有粪便,尿,船员及厨房洗涤产生的污水及医务所的污水等。

5)船舶排放垃圾,包括船舶在营运过程中自身产生的船员生活垃圾,货物衬垫物料,扫舱物料及船上报废的工具,零件等。

根据上述污染途径,国际国内均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便有效控制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其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防止船舶压载水污染:

1)确保压载泵,管系未被污染,根据要求进行压载水更换。

2)港口,锚地排放压载水应事先征得港口当局同意。

3)进行压载水作业时,应建立有效的甲板,轮机联系制度,随时监控周围水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排放。

4)油船压载水作业应严格按照国际,国内有关防污法规要求进行。

2.防止船舶油类作业污染:

1)加装燃油前,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油开始前要与加油方开会讨论,制定油污应急计划,确认供,受油双方各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供,受油双方商定联络信号,以受方为主。

2)原则上应在白天进行,且应配备足够的当值人员和应急人员,如在晚上进行应增派人员,并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3)作业前应检查油路,阀门,做好准备工作,在可能发生溢油的地方设置集油容器,备好油污应急工具,封堵甲板排水孔。

4)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跑,冒,滴,漏。白天悬挂信号旗(B)旗,晚上显示一盏环照红灯。

5)停止作业时关好阀门,收解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闭,防止软管内残油倒流入海。

6)作好油类记录簿的相关记录。PAGE71

3.船舶在港停泊期间的防污染:

1)下水管通机舱的伙食冷库在港时禁止冲刷和清洗。

2)不排放含油多的洗碗和洗衣污水。

3)不倾倒垃圾,生活垃圾的储存容器必须有盖和不泄漏,按规定送岸接收。

4)进行船舶油漆保养工作必须经港口当局批准,防止油漆滴落水中。

5)不在港区水域冲洗装载有毒,含腐蚀性货物,扬尘性散装货物的甲板和舱室,必须冲洗应事先申请港口当局批准。在海上时应按有关国际,国内法规排放。

6)甲板液压油管漏油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污染。

4.载运危险货物时的防污染:船舶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害和放射性的危险货物,应采取必要的安全和防污措施。应悬挂规定信号,遵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防止发生事故造成危险货物散落或溢漏污染海域;船舶在港口进行装卸有毒害,含腐蚀或放射性危险货物时,船方和作业单位都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货物落水。如发生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打捞清除,并立即向港务监督报告,防止造成重大危害。

船舶防污设备: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防污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舱污水和压载水分别使用不同管系。

2)设置污油储存柜,装设标准排放接头。

3)装设油水分离设备或过滤系统,其性能满足相关要求。

4)10000总吨以上的船舶,除装设油水分离设备或过滤系统,其性能满足相关要求外,还应装有排油监控系统。

5)装设的其他防污设备(如焚烧炉,油水界面探测器,原油洗舱系统等)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另外船上应制定油污应急计划,规定油污应急措施,并加强培训和演练,使每位船员都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技能和各项油污器材的使用。加强相关国际,国内法规的讲解,使每位船员都能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生活中严格按照垃圾管理计划行事,进行垃圾分类处理,防止海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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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 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施工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单位制定的环境规定,结合项目部承建的工程的环境因素辨设,针对辨设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特制定本海上施工环境污染控制应急计划。以加强对海上施工环境污染的控制,努力减少污染对海上环境的影响。 本控制应急计划主要针对海上施工机械用油、海上施工现场污水、废弃物排放和办公、生活用水用电的污染。 一、应急组织保证 项目部成立海上施工环境污染控制应急领导小组(见附表一) 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与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审批,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 (3)项目经理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部应急办公室设在(工地)安质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负责人: 任务:做好应急的准备工作,协调应急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二)应急抢险救灾组设在施工部 组长: 组员: 任务: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建抢险救灾队伍20人(团员青年组成),并服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调动,确保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三)应急机械保障组、救灾物资供应组设在材料设备科组长: 组员: 任务:负责提供抢救或抢险救灾的车辆和抢救或抢险救灾的物资。同时负责现场的保卫工作,设立禁戒线;负责和公司及外方119的联系工作和外方120联系工作。 (四)事故调查组 组长: 组员: 任务: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依据现场情况按照事故处理“四不防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五)善后处理组 组长:

工作心得: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最新)

工作心得: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最新)随着经济发展,我国水路货物运输量和港口吞吐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近年来,船舶废气成为我国港口城市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之一。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国家公布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控制船用燃油质量等系列措施。但对比起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我国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起步较晚,管理经验较少,如何有效控制船舶污染物排放,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需重点关注和探讨。 一、X港船舶大气污染现状 依X港为例,X港是我国第四大港,年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五位,年进出港船舶约七万艘次。根据一份《X市船舶、飞机污染现状调查及控制对策研究报告》研究显示,船舶排放已成为X市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其中,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为主要的污染物,分担率分别占总排放的14.0%和16.5%,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通过分析发现,X港的船舶废气存在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是船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船舶每年排放的SOx 和NOx分别达到1.3万吨和3.8万吨,其中远洋和沿海船2舶排放SOx占船舶总排放的97.0%;而NOx则主要由内河船舶排放,占总排放70.1%; (二)船舶在不同运行模式下的的排放有明显区别,污染物大部分在停泊阶段排放,各污染物在排放阶段的排放占总排放的49%―79%。其次是慢速巡航阶段的排放,各污染物在排放阶段的排放占总排放的18%―40%。进出港阶段由于时间较短,所以排放的占比也最小,各污染物在排放阶段的排放占总排放的3%―17%。 (三)远洋和沿海船舶使用的燃料油造成的污染比内河船舶造成的污染严重很多。通过对沿海和内河船舶的燃油抽样化验结果可知,远洋船舶使用的燃油含硫率平均值为1.71%m/m,内河船舶使用的燃油平均硫含量为0.044%m/m。 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存在问题 (一)法律、标准体系不完善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1年修正案1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1978年议定书(73/78防污公约) 1991年修正案(1)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1991年修正案(1) -------------------------------------------------------------------------------- 简介: 为了执行1973年防污公约,1978年2月6日至17日在伦敦召开了油船安全和防止污染(TSPP)联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74/78SOLAS),以及“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MARPOL73/78),后者简称为“73/78防污公约”。 议定书或73/78防污公约已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事实上,只有附则Ⅰ(防止油污规则)与议定书同时生效。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于1987年4月6日生效;附则Ⅴ(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于1988年12月31日生效;附则Ⅲ(防止海运包装或集装箱、可移动罐柜或公路和铁路槽罐车装运有害物质污染规则)于1992年7月1日生效;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尚未生效。 73/78防污公约的1991年综合版本包括经1984年至1991年的全部修正案。本部分包括公约的所有条款和统一解释的最新文本、两个议定书和五个附则。所包含的修正案虽然都已通过,但有的尚未生效,如1990年3月通过的检验和证书的统一制度。 由于1978年议定书吸收了1973年公约的内容,两者可看成是一个文件,即73/78防污公约。凡加入1978年议定书的国家自然地应遵守1973年防污公约而不必另行签字。 截止1991年12月31日参加该公约的有乌拉圭、秘鲁……等70个国家(见附录)。我国于1983年7月1日加入,但声明“不受公约附则Ⅲ、Ⅳ、Ⅴ的约束”。因此,该公约及附则Ⅰ已从1983年10月2日起对我国生效,附则Ⅱ从1987年4月6日起对我国生效。我国于1988年11月21日加入附则Ⅴ,该附则从1989年2月21日起对我国生效。附则Ⅲ和附则Ⅳ也将由任选而变为法定的,并将通过默认接受程序生效,因此,也必须作好实施的准备。 附录(按交存文件日期顺次排列) 缔约国交存文件日期生效日期 ---------------------------------------------------------------------- 乌拉圭1979.4.301983.10.2 秘鲁1980.4.251983.10.2 英国1980.5.221983.10.2(除附则Ⅲ、Ⅳ、Ⅴ外) (加入附则Ⅲ和Ⅴ)1986.5.27— 瑞典1980.6.91983.10.2 挪威1980.7.151983.10.2(除附则Ⅳ外) 美国1980.8.121983.10.2(除附则Ⅲ、Ⅳ、Ⅴ外)

施工船舶防风应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风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施工船舶防风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主要工程数量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本项目部工程为,属于典型的开敞无掩护条件,风浪较大,尤其受东北风、东风、东南风影响更大,施工现场无防护条件。本工程为水上作业,无岸线作依靠,对船舶的依赖特别严重,施工现场船舶较多,在大风或突风来临时如果不及时撤离,会造成严重的船舶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2 组织机构成员的职责 3.2.1组长接到预警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方案,果断下达抢险救援的指挥命令。 3.2.2 副组长负责后勤及救援伤员工作。 3.2.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全面抢险工作。按照应急救援方案,做好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的撤离和抢险工作。 3.2.4副组长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抢险人员和船机设备的准备工作。 3.2.5副组长负责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3.2.6组员具体负责收集气象信息,在接收大风预警、预报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2.7组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方案后立即根据现场情况负责对外沟通联系。 3.2.8组员负责救援工作中的车辆调度,并协助救援伤员工作。 3.2.9组员负责利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准确无误地传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掌握好施工现场的船舶及人员动态,熟记掌握有关单位的电话号码和联系

方式以便向社会求助在抢险救援期间保证通信畅通。并协助副组长刘庚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加固及施工船舶、人员的撤离工作。 3.2.10组员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有船舶及施工作业人员做好应急撤离准备工作,并组织人员及作业船舶撤离到避风的地点。 3.2.11组员负责应急物质的准备工作。 3.2.12组员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3.2.13组员做好车辆运输工作。 3.2.14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恢复施工生产等工作。 四.项目部防风应急各项措施 4.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联系方式 4.2协作单位负责人电话联系方式 4.3项目部应急船只和车辆 4.4现场施工船舶防风、避风及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4.4.1现场各协作单位施工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高频电话24小时畅通,高频电话呼叫3次必须应答。 4.4.2各家协作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将进、出港的施工船舶动态向项目部调度报告。 4.4.3各施工船舶严格按照项目部拟定航线进行进出场作业,禁止穿越在建围堤。为防止施工船舶穿越在建围堤,项目部将在围堤两侧设置禁示浮鼓,要求各施工单位对各自区域内的浮鼓进行保护,以达到禁示标志长期有效工作。 4.4.4各家协作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巡查船,对过往船只进行督察,如发现有船舶穿越堤埝的情况,应及时制止。 4.4.5为实现船舶的动态管理,各协作单位应及时准确的将项目部下发的“船舶日统计单”在每天下午16:30前上报相关资料,船舶数量种类、船名船号、编号、何时进退场、施工人数、施工内容(船长、现场负责人签字)。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将每天对各施工船舶进行逐条落实。凡是在我项目施工的船舶必须张挂我项目部制做的标示牌。未张挂我项目部标示牌的船舶严禁在我单位施工区域停滞或作业,如发生违规现象或发生安全事故概与项目部无关。 4.4.6根据现场进度情况,确保节点工期和整体进度的实现,各协作单位应提

码头防污染应急预案

码头防污染应急预案 (一)、防污染应急方案的制定 本预案是根据"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制订的,按一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应急抢救的预想、预分析、预演练的应急方案。 1、目的 1)为了保护汇海置业有限公司码头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止来自船舶、码头和岸边物料装卸设施溢料事故的污染损害,保护我公司周围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公众利益。 2)充分考虑长江及我公司码头区域的地理环境等因数,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发生的溢料事故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 2、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常熟汇海置业、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库区设施及其前沿港水域内作业的船只发生溢漏油事故的处理。由于目前本码头无足够的设备和能力在短期内处理大规模的油污事故,只能处理发生在本码头水域范围内的少量油污事故。如果发生大规模的油污染,必须延长清除时间和请求临近区域相关单位和海事部门的支援。 3、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治船舶污染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二)、应急行动组织机构 库区成立"紧急抢险救灾指挥小组",负责库区一切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安保部经理任副总指挥,生产部经理和技术设备部经理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下设个抢险行动组,分别负责堵漏维修、围油栏布设、收油机使用、岸上污料清除、安全疏散、

人员救火、后勤保障工作。 (三)、泊品泄漏原因 1、码头岸上管线(特别是软管〉、法兰由于受压、氏期磨损、腐蚀等原因导致管线破裂、穿孔、法兰垫片撕裂造成油品外泄; 2、船舶在装船过程中由于错误操作、监视不够、仓容不足的原因造成油品溢流; 3、船舶在行驶过程中受碰撞、搁浅或与码头碰撞导致船体受损爆裂,仓内油品发生大量泄漏。 (四)、应急反应程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当物料泄漏事故发生时,可能会影响到环保,危害到性命,损失财物等,必须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2) 事故报告内容 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后,发现人员须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作出报告。 报告时因尽量说明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报告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事故原因和泄漏设备的名称、部位 泄露物料种类 估计泄漏数量和进一步溢出的可能性 事故现场的环境条件:风速、风向、江面、能见度等 可见或预计物料的运动方向 预计将受威胁的区域 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防治措施 2、事故的等级分类

防治船舶大气污染现状及对策_史湘君

近年来,船舶大气污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根据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发布的《中国船舶和港口空气污染防治白皮书》数据显示:假设一艘中型到大型集装箱船使用含硫量为35 000 ppm (3.5%)的船用燃料油,并以最大功率的70%行驶时,其一天排放的PM2.5总量相当于我国50万辆国Ⅳ货车一天的排放量。这个数据的准确性很值得商榷,经笔者查阅相关资料,该文章得出上述结论的前提是重型柴油车形式里程为164千米/天,而与之对比的是船舶24小时满负荷航行,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且计算逻辑错误,有哗众取宠之嫌。若假设该汽车速度为100千米/小时,其他条件不变,则其结论应为“其一天排放的PM2.5总量相当于我国3万辆国Ⅳ货车一天的排放量。”但即便如此,船舶大气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中存在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正确对待。 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一)国际公约 在国际公约方面,《MARPOL73/78》附则VI 是关于防治船舶带来的空气污染的。内容包括防治船舶的SOx 和NOx 排放,并通过限制SOx 排放间接控制颗粒物的排放。SOx减排主要通过控制船用燃料油的含硫量来实现,目前的限值为35 000 ppm(3.5%)。这一限值到2020年将降低至5 000 ppm(0.5%)。此外,还可以向IMO 申请设立更严格的“排放控制区”(ECA),以加强船舶废气排放控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船舶燃油含硫量由原来的10 000 ppm(1%)进一步缩紧至1 000 ppm(0.1%)。 (二)国内法规 在国内法律法规方面,有关防治船舶大气污染的规定散布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我国1983 年颁布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只针对船舶废污水和垃圾的排放和处置,未涉及船舶废气的排放标准。 二、防治船舶大气污染现状 (一)船舶燃油质量情况 目前,我国内河船舶、内燃机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发电机组等使用燃料以普通柴油为主,技术标准应符合《普通柴油》(GB252-2011),要求硫含量不大于350 ppm。但由于油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实际硫含量普遍较高,平均在2 000 ppm以上。 (二)国内外防治船舶大气污染现状 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多都采用强制或鼓励靠港船舶接岸电、强制船舶在规定水域使用低硫燃油,要求降低船舶进出港航速等措施来减少船舶大气污染。例如北美洲和美国加勒比海地区为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区,在该水域航行只能使用低硫燃油或采取相应减排措施;美国洛杉矶、长滩港等要求船舶靠码头时接岸电,并推出自愿减速方案,规定一年中,如果一个船队有90%或更多的船舶满足减速要求,可在来年获得15%的停靠费率折扣。 (三)海事部门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 《MARPOL73/78》附则VI于2006年8月23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海船舶〔2006〕523号),对燃油供应和质量、港口国监督等进行了规范。中国海事局通过《关于实施<73/78防污公约>附则VI修正案的通知》(海船舶 Current situation of shipborne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associated countermeasures 史湘君 33 中国海事 航运经纬Shipping Lines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71169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经MSC.273(85)和MSC.104(73)号决议修正的大会A.741(18)号 决议 (2010年7月1日生效) 目录 前言 A部分实施 1. 总则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4.指定人员 5.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6.资源和人员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8.应急准备 9.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 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 11.文件 12.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B部分审核发证 13.发证和定期审核 14.核发临时证书 15.审核 16.证书格式 前言 1 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第A.443(Ⅺ)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 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 大会通过的第A.680(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 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做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 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 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显然,无论是 在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就安全和防止污染 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A部分实施 1 总则 1.1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A和B两部分。 1.1.1 “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 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 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1.4 “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 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1.1.5 “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 1.1.6 “安全管理证书”系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 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文件。 1.1.7 “客观证据”系指通过观察、衡量或测试获得并能被证实的有 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存在和实施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8 “评述”系指在安全管理审核过程中做出的并由客观证据证实

防雾防突风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防雾防突风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本风电场地处风大、浪高、流急的外海作业区域,风电场运行环境非常恶劣,进入十月份到次年五月份,本区域西北风风势强劲,经常出现大雾天气,由于其到达时的突然性,对各海上船舶、作业人员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同时大雾给船舶航行带来极大危险性。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的三落实,将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天气以如东气象台天气预报及舟山渔场中心气象台关于吕泗渔场天气预报为依据。风电场所有班组及人员、船舶密切配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2)严格遵守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长:负责现场抢救指挥工作,并提供各种必要的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3)成员*:负责对突发事件期间各种船机设备、电力设备、通讯设施、物资的加固、撤离及其它相应措施的组织落实、检查,并负责对所需设备、电气组织抢修。 (4)成员*:负责与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整合各类应急资源。 (5)成员*:负责对各项措施安全性的检查、落实和监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6)成员*:负责建立突发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7)成员*: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8)各工作船舶船长: ①各工作船舶船长是船舶应急现场施救的指挥者,一旦遇到本船出现应急遇险情况,有权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和要求风电场支持及请求第三方援助。 ②负责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及采取的施救措施的效果和计划采取的措施。负责向作业海域的当地海事部门报告和联系。 ③当情况十分危急,船长为防止船员和其他人员受伤害,有权采取程序以外措施,宣布弃船,但需记录在案。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准确预报转达给现场生产及作业人员。 (2)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4.2 预警行动 大雾、突风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对预警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三章----------------------------工作程序控制 第四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五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第六章----------------------------报告制度

1 总则 编制目的 1.1.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1.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编制依据 1.2.1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⑧《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⑨《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⑩《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术语和定义 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污染事故 溢出污染物不足10吨,而且发生在非敏感区域的污染事故。 1.中等污染事故

①溢出污染物大于10吨不足50吨; ②污染事故发生在敏感区内或距离敏感区有一定距离但极有可能对敏感区域造成污染损害; ③污染源难以控制。 1.4.3 大型污染事故 ①溢出污染物为50吨及以上的污染事故; ②污染源无法控制的污染事故; ③敏感区域受到严重威胁的污染事故。 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小组 2.1.1应急反应小组组成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 现场总指挥:船长项目经理 成员:公司所有岸基人员及船舶船员 2.1.2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办公室: 天津市海王星海上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3小组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全面实施。 (2)接受到污染事故报告,迅速做出评估,采取抢险行动。 (3)一旦启动本预案,必须迅速召集所有应急反应人员就位。 (4)组织协调和指挥污染应急事故的防治: ①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②确定报警、监视监测、应急设备与人员的调配、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等。 ③支援和指导现场应急反应行动。 ④迅速组织及指派应急队伍携带应急反应设备器材赶赴现场控制、清除污染。 ⑤对现场指挥部提出的求援,及时进行协调和组织工作。

船舶防止空气污染检验要求

船舶防止空气污染检验要求 【摘要】随着经济的进步,开发速度的加快,船舶作业过程中产出的废气和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文主要结合国际海事组织新通过、生效的《73/ 78 防污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具体分析了船舶防止空气污染检验要求。可供同行和研究者参考。 【关键词】船舶;空气污染;检验;要求 一、前言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倍受关注,国际环保组织也不断制定新的国际公约来约束世界各国的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源,以保护世界的环境。本文主要针对船舶防止空气污染检验要求进行了详细分析。 二、船舶排气的危害 随着国际贸易和船舶运输的发展,以石油产品为燃料的船舶柴油机的排放对当前的污染越来越严重。按目前水平推算,大型柴油机的NOX排放量约为20g/kW.h,而每年世界上船用柴油机燃油消耗按一亿吨算,就有1000万吨的NOX 排入大气。与此同时,为了降低营运成本,柴油机燃用非常劣质的燃料油,SOX 亦随之增加。目前船用柴油机SOX的排放量平均在12g/kW.h左右,那么每年就有大约850万吨的SOX直接排入大气。庞大的海运船队所排放的废气约占全球大气污染排放量的10%左右,可见,船舶柴油机的排放是影响全球空气质量和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船舶防止空气污染检验的要求分析 1、检验规定和证书 (一)凡400gt或以上的船舶以及所有固定式和移动式钻井平台和其他平台应进行《规则》所规定的检验,包括初次检验、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和年度检验; (二)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者在首次签发《规则》所要求的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IAPP)之前进行。这种检验应保证设备、系统、装置、布置和材料完全符合《规则》中适用的要求; (三)2005年5月19日后建造的适用船舶,应完全满足《规则》中的要求,并获得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四)2005年5月19日前建造的适用船舶,应在2005年5月19日后第1次坞

最新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I汇总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 I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Ⅲ附则Ⅱ 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颁布日期】 1973-11-02 【生效日期】 1987-04-06 第1条定义 就本附则而言: (1)“化学品液货船”系指建造为或改建为主要用于装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货物的船舶,并包括本公约附则Ⅰ定义的用于装运全部或部分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货物的油船。 (2)“清洁压载”系指在这样一个舱内压载,该舱自上次装载A、B、C或D类物质的货物以来,已予彻底清洗,所产生的残余物也已按本附则的相应要求全部排空。 (3)“专舱压载”系指装入这样一个舱内的压载水,该舱与货物和燃油系统完全隔绝并固定用于装载压载水、或固定用于装载本公约诸附则中所定义的各种油类或有毒液体物质以外的压载水或货物。 (4)“最近陆地”,其定义如本公约附则Ⅱ的第1条(9)所述。 (5)“液体物质”系指那些在温度为37.8℃时蒸气压力不超过2.8kp/平方米的物质。 (6)“有毒液体物质”系指本附则附录Ⅱ中所指明的,或按第3条(4)的经暂时评定为A、B、C或D类的任何物质。 (7)“特殊区域”系指这样的一个海域,在该海域中,涉及其海洋学的和生态学的情况以及其运输的特殊性质等公认的技术原因,要求采取特殊强制办法以防止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海洋。 特殊区域为: (a)波罗的海区域,和 (b)黑海区域。 (8)“波罗的海区域”,其界限如本公约附则Ⅰ的第10条(1)(b)所述。 (9)“黑海区域”,其界限如本公约附则Ⅰ第10条(1)(c)所述。 (10)“国际散化规则”系指由本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及MEPC19(22)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该则可由本组织予以修正,如果此项修正系按本公约第十六条关于附则附录修正程序予以通过和生效。 (11)“散化规则”系指由本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MEPC2022)决议通过的《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该规则可由本组织予以修正,如果此项修正系按照本公约第十六条关于附则附录修正程序予以通过和生效。 (12)“建造的船舶”系指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船舶。船舶改建为化学品液货船时,不管其建造日期为何时,开始改建的日期应作为化学品液货船的建造日期。但此改建规定不适用于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船舶改装: (a)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和 (b)根据《散化规则》此船已证明为仅装运由该规则确认为只有污染危害的物质。 (13)“相似建造阶段”系指这样一个阶段: (a)可以辩别出具体船舶的建造开始;以及 (b)该船的装配已经开始,装配量至少有50吨或占全部建造材料质量估算值的1%(以小者为

船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为执行国家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规则,实施安全管理体系,保护海洋资源,避免环境损坏,确保工作顺利运行,实现“保障安全,保护环境,保持健康,保全财产,保证生存”的安全环保目标,防范已认定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对各种紧急情况有应急准备,做到紧急情况下迅速、高效、有序的给予船舶支持,开展紧急情况救助工作,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制定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1、为防止来自船舶、码头设施和相关油类作业造成的溢油污染损害。保 护海域和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充分考虑港口的地理环境因素,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溢油事故作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 2、建立溢油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反应队伍,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做 到各种紧急情况下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情况救助工作,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有效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3、充分了解码头的地理环境因素,利用现有设备、材料及人员,对事故 作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防止和避免事故势态进一步扩大。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域环境和资源,一旦可能存在对海域污染的区域,本计划适用本地的地理区域。 三、组织机构

(一)溢油应急指挥中心:为了保证在发生油污染时迅速、有效地采取协调和指挥行动提前组建溢油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是应急工作中最高决策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 ****,公司船舶的船长。 应急指挥中心:是由总指挥和专业技术负责人组成的智能机构,总指挥为溢油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者和指挥着,是总领导人。其余人员 是总指挥的参谋者,为总指挥提供理论根据和客观证据及人 力、物力等支持。 船舶溢油应急:由主管生产安全负责人负责,由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操作人员组成,应急反应时是现场救助部门,并为指挥 制定最佳救助方案,按总指挥指令派员到船舶应急现场和相 关部门报告。 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应急事故的主管机关,当地政府、医院、搜救中心等能 给应急支持和救助的单位和部门。 (二)应急反应岗位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指挥中心工作,组织、督促、检查相关分队对应急反应程 序贯彻与实施情况。 2、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应急 分队反映工作的指导方案和总要求。

借鉴美国经验控制我国船舶大气污染_李丽平

国际 64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由于燃烧性排放和操作性排放,向周围大气环境排放了诸如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并最终造成对大气环境的物理或化学性污染。随着运输船舶量日益增加,船舶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加强管控迫在眉睫。 船舶大气污染形势及来源分析 船舶已成为大气污染主要污染源之一,在某些港口城市其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已与机动车相当或更甚,且日趋严重。据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发布的《船舶和港口空气污染防治白皮书》,一艘使用3.5%含硫量的燃料油的中大型集装箱船,以70%最大功率的负荷行驶,一天排放的PM 2.5相当于50万辆使用国Ⅳ油品的货车。船舶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全球总量的15%和4%~9%。美国数据表明,大约6辆船舶(约67兆瓦)的废气排放量等于一个发电厂的废气排放量(约377兆瓦),全美国的远洋船舶相当于529个发电厂的废气排放。 2009年,美国高速公路机动车产生的PM 2.5占排放总量的24%,远洋船舶产生的PM 2.5占17%,船用柴油机产生的PM 2.5占7%,两项占比为24%。到2030年,远洋船舶污染产生的PM 2.5占比将上升为49%,船用柴油机产生的PM 2.5占3%,即超过一半的PM 2.5污染将来自于船舶。 我国港口城市船舶污染已成为最大大气污染源。深圳海事部门统计,2012年仅进出深圳港的远洋船舶就有2.6万艘次,每年约排放1.6万吨二氧化硫,占深圳市排放总量的65.8%,是该市最大的SO x 排放源。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中有七个在我国,海运船队运力规模达1.42亿载重吨,约占世界海运船队总运力的8%,居世界第四位。未来面临严峻挑战。 船舶造成空气污染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船舶发动机以及锅炉等设备燃烧燃料后产生的尾气;二是船舶使用的制冷剂、灭火剂、洗涤剂、发泡剂(隔热材料)等,在船舶营运、消防、演习、检修、拆装过程中,会将一些耗损臭氧层的气体排入大气;三是液货中的烃类气化物或有 害气体。此外,焚烧船舶油渣、垃圾、生活废弃物等也可导致污染物排放。 美国船舶大气污染控制特点 美国船舶大气污染控制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历程,是随着美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变化而逐步发展的。主要特点如下: 多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对港口及船舶大气污染的管控 美国环保局是各项管理标准的主要制定主体。在执行船舶大气污染H.R.5811法案的同时,美国环保局和海岸警卫队负责制定相关规定,来执行《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附则Ⅵ(以下简称“附则Ⅵ”)。海岸警卫队依据海事保全法律,要求船旗国政府出具证书证明船舶符合国际海事法律,若没有相关证明,将被禁止或延迟进入美国港口。美国船级社配合执行附则Ⅵ的相关政策。 实施严格而灵活的船舶燃料标准与排放标准 美国没有专门针对船舶的法案,主要遵从《清洁空气法》和《国家空 ■文/李丽平 高颖楠 周婷 姜欢欢 摘 要 船舶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之一。美国在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方面强调多部门分工协作,实施严格而灵活的船舶燃料标准与排放标准,制定排放清单,重视补贴、税收等经济激励政策运用。我国应借鉴其经验加快颁布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强制性油品标准,制定排放清单,建立港口企业定期上报清单制度,建立“国家排放控制区”。 关键词 船舶;大气污染;国家排放控制区;污染排放清单;美国 借鉴美国经验控制我国船舶大气污染 * Control on Air Pollution from Ships by Learning the American Experiences *基金项目: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履约项目成果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有保护整个人类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的需要,认识到船舶故意地、随便地或意外地排放油类和其它有害物质,是造成污染的一项重大来源,也认识到主要为保护环境而缔结的第一个多边协议1954 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重要性和该公约在防止海洋和沿海环境污染方面所作出的重大贡献,本着彻底消除有意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而污染海洋环境并将这些物质的意外排放减至最低限度的愿望,考虑到达到这一目的的最好办法是制订一些不限于油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则,经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公约的一般义务 一、各缔约国保证实施其承担义务的本公约及其附则的各项规定,以防止由于违反公约排放有害物质或含有这种物质的废液而污染海洋环境。 二、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凡引用本公约即同时构成引用其议定书及各附则。 第二条定义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就本公约而言: 一、“规则”系指载于本公约附则中的规则。 二、“有害物质” 系指任何进入海洋后易于危害人类健康、伤害生物资源和海生物,损害休憩环境或妨害对海洋的其他合法利用的物质,并包括应受本公约控制的任何物质。 三、(一)“排放”一词当与有害物质或含有这种物质的废液而言,系指不论由于何种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的排放,包括任何的逸出、处理、溢出、渗漏、泵出、冒出或排空; (二)“排放”一词不包括下列情况: 1.1972 年11 月13 日在伦敦签订的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所指的倾倒;或2.由于对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及与之相关联的近海加工处理所直接引起的有害物质的排放;或 3.为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合法科学研究而进行的有害物质排放。 四、“船舶”系指在海洋环境中运行的任何类型的船舶,包括水翼船、气垫船、潜水船、水上船艇和固定的或浮动的工作平台。 五、“主管机关” 系指船舶在其管辖下进行营运的国家政府。就有权悬挂某一国家国旗的船舶而言,主管机关即为该国的政府。对于沿海国家为勘探和开发其自然资源行使主权,在邻接于海岸的海底及其底土从事勘探和开发的固定或浮动平台而言,主管机关即为该有关沿海国家的政府。 六、“事故”系指涉及实际或可能将有害物质或含有这种物质的废液排放入海的事件。 七、“组织”系指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约适用于: (一)有权悬挂一缔约国国旗的船舶;和 (二)无权悬挂一缔约国的国旗但在一缔约国的管辖下进行营运的船舶。 二、本条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减损或扩大缔约国根据国际法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对于邻接其海岸的海底及其底土的主权。 三、本公约不适用于任何军舰、海军辅助船舶或其他国有或国营并暂时只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但每一缔约国应采取不损害其所拥有或经营的这种船舶的操作或操作性能的适当措施,以保证这种船舶在合理和可行的范围内按本公约的规定行事。 第四条违章 一、任何违反本公约要求的事件,不论其发生在何处,根据有关船舶主管机关的法律,应予禁止,并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如果该主管机关获悉是项违章事件,并确信有充分的证据 对被声称的违章事件提出诉讼,则应按照其法律使这种诉讼尽速进行。 二、在任一缔约国管辖区域以内的任何违反本公约要求的事件,根据该缔约国的法律,应予禁止,并有相应的制裁措施。每当发生这种违章事件时,该缔约国便应:

DM0307船舶防碰防雾规定

船舶防碰防雾规定 1 目的 本文件对船舶防避碰和防雾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旨在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2 适用范围 公司代管船舶。 3 参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 4 防碰规定 4.1 必须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各港港章、《川控》、《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等各项航行法规。要顾大局,主动避让,切忌把自己不适当的避让意图强加于对方,造成危险局面,要服从通行信号台的指挥,严禁违章航行。 4.2 应针对各航段特点、本船操纵性能以及他船动态,制定防碰撞措施,做好记录,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4.3 航行中要充分运用望远镜、雷达、无线电话等助航设备,及早发现来船,辩明并主动避让,选择在安全地点会船。要掌握小船的航行规律,做好应急准备。 4.4 对驶船舶或驶近弯曲、狭窄、浅漕、叉口、桥区、坝区等不易安全会船的航段以前,必须按章用信号联系,使用无线电话互报船位,严禁抢漕、抢航。 4.5 船舶追越必须严格执行《内河避碰壁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港章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不可追越的航段或前船不同意追越时,不得强行追越,尾随行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前船信号和动态,驶近航靠道边缘外行驶的船舶时,要防止对方突然进入航道。在追越过程中,两船必须保持足够的横距,防止发生“船吸”或碰撞,被迫越船在听到后船追越声号时,不论是否同意追越,都应及时按章回答声号,不得不予回答。在同意后船追越时,应采取尽量让出一部分航道或减速等协作避让行动。 4.6 船舶航行应根据客观情况,掌握航速,留有避让余地,避免在不宜会船的航段相遇。有碰撞危险时能有效地将船稳住,并正确运用车舵,摆好船位,安全避让。 4.7 过大桥、船闸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技术操作要点,坚守岗位,互相配合,谨慎操作安全通过桥、闸。 4.8 驾引人员在复杂航段或会船困难时,应及早请船长监航或操作,并协助船长做好避让工作。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 - .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第三章---------------------------------优先保护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应急反应队伍 第六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七章---------------------------------------通讯系统第八章------------------培训、演习及预案的修订 第九章---------------------------污染应急反应行动 第十章------------------------------应急反应的结束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2 编制依据 2.1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0)《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1)《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12)《北方海区溢油应急预案》 3 义务 3.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连云港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4 定义和术语 4.1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第二章事故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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