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法口诀

合同法口诀

合同形式很重要,要式合同主要有:

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伙保险与劳动。

违反形式不成立,主要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接受是例外。

核准登记才生效:法定抵押很落后: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

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

***核(准)登(记)(公)告,合资合作要审批。

合同条款问题

合同条款及解释,建议8条免纠纷,

缺乏条款可补充,约定不明如何补:

补充协议有关条(款),

交易习惯来确定,

未能确定法条补:

质量国(家)标(准)合(同)目的;

价款(当地)市价或定价(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履行地点义务方,交付货款对方处,不动产适所在地;

履行期限随时履(行),要求履行给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利(合同)目的;

履行费用义务方。

合同解释问题

合同解释有学问,文义整体目的(方)法,交易习惯与诚信;不同文本依约定,无约定时同(等)效力,只有目的解释好。

格式合同/条款问题

格式条款限制多,免除限制要提示。

不予说明不生效,保险免责说效力。(说明才生效)

无效情形再加三(种),伤害故意重(大过失)致损。

免除人身伤害责(任),故意重大财产损(失)。

减免己责剥夺权,加重对方属无效。

经营者通知声明,告示成绩亦无效。

格式条款解释难,通常解释不利(提)供(方)。

非格式条款优先。

要约问题

要约承诺即合同,要约主体要特定,希望订立表意思。

内容须具体确定,此处区分与(要约)邀请。

常见要约邀请有:寄价(目)表拍(卖)招标(招)股。

商业广告是邀请,内容符合视要约。

悬赏广告非要约,性质属单方(法律)行为。

要约生效(时间)采到达(主义),到达是指可控制。

是否看到它不管,电子要约入系统。

要约人应接(受)承诺,受要约人可承诺。

要约期限从约定,法定范围具体定。(《证券法》第83条收购要约期限

为30~60天)

撤回先到或同时,拍卖竞价不可撤(回)。

撤销应在承诺前,证券收购不得撤。

变更须报(证监会和证交所)批(准)公告。

要约失效原因有:拒绝撤销期满未(承诺),实质(性)变更反要约,拍卖高价出现时;注意撤回未生效(要约)。

承诺问题

承诺一锤就定音,意思表示完全同(意)

受要约人才(能)承诺,原则通知(依习惯/要约)行为作(出)。

承诺期间要约内,对话即时合理(时间到)达。

实质变动新要约,非实质(变更承诺)要约(人及时)反对,要约表明不

得变(更)。

(迟发)迟到原则(上)新要约,及时有效是例外。

迟延原则上有效,通知逾期新要约。

撤回先到或同时,承诺不能够撤销。

承诺生效亦(采)到达(主义),作出行为即生效。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合同(书)确认(书)才成立,双方签章后(最

后一方签章时间)为准。

招标决标未成立,签订书面(合同)方成立。

拍卖拍定未成立,签订确认(书)方成立。

交叉要约既相同,一致到达未前提,推定承诺达(成)合意。

合同成立有三地,一般承诺生效地,合同书有会签地,最后一方签订地。

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

合同成立与生效,多数成立即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批准登记始生效,条件成就始生效,期限到时亦

生效。

确认无效自始无(效),否定评价不(存在)生效(问题)。

撤销后自始无效,不撤销成立生效。

合同一(成)立有(一般)约束(力),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

条件不定期限定,限制行为(人)订合同,效力待定须追认。

法代追认限明示,意思应向相对人,催告1月内为之。

一经拒绝自始无(效),催告沉默视拒绝。

相对人有两权利,催告并非形成权,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撤销

在先才有用。

无权代理分三种:无权越权与终止,处理同上不赘述。

无权处分非无效,事后追认和取得(处分权)。

卖方承担违约责,买方解除主赔偿。

动产还可善意(取)得,所有人(请求返还)价金+赔偿。

一物数卖卖方选,债权平等视真理,卖方应负违约责,他方解除主赔偿。擅自出卖共有物,不论(买卖双方)善意皆有效,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共有(人)名义来出卖,适无权/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代表行(为),确定有效应注意。

行为能力表真意(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律或公益。

无效合同问题

无行为(能力)人订合同,纯获利零花有效。

法人违限制特许,禁止经营则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

双方恶意损他方,串通骗(取)保(证)应无效。

合法掩(盖)非法目的,名联营实借(贷)则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垄断妨(碍)技术,侵害技术皆无效。

违反强制性规定,仅限法律行政(法)规。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问题

欺诈构成要件四:欺诈故意施行为,诱使错(误认)识非真实(意思表

示)。

应知第三人欺诈,视为本人之欺诈。

造成损害为要挟,违背真实为胁迫。

牟取不当危险时,严重损害乘人危。

自己误解意(思)相悖,较大损害重大误(解)。

利用优势违公平,权利义务(显)失公平

欺诈胁迫乘人危,仅受害方可撤销。

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双方均可来撤销。

撤销权属形成权,除斥期间违1年。知道应知事由始,不行使合(同)有

效。

撤销须经法(院)(仲)裁定(确认)。

请求变更(法院)不撤销,请求撤销可变更,重大误解变更(优)先。合同(确认)无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可溯及(合同成立时),部分

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

合同法案例分析(1)

合同法案例分析 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纺织厂在提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纺织厂便决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 (1)纺织厂是否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 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 (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 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

侵权法与合同法简便记忆口诀(doc 7页)

侵权法与合同法简便记忆口诀(doc 7页)

各科口诀记忆侵权法的口诀 侵权先论有无错,一般侵权用过错, 特别侵权无过错,双方无错用公平。 侵权属法定之债,侵犯法定/绝对权,单方施不法行为。 一般侵权构成件:损害事实客观存,违法行为有因果。 过错适用客观标(准),故意重大一般(过)失。 适过错(原则)一般侵权:行为能力主体一。 过错行为过错责(任),责任(要件)免责(事由)相统一。 见义勇为大家为,一般侵权(人)先承担。 无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适当补偿。 免责事由常法定,不违法(律)公(序良俗)可约定。 参照排除犯罪性(事由),授权防卫与避险,自助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过错(受害人+第三人)意外。 第三人故意重大(过失),完全过错可排除。 受害人有错自负,双方都错过失(相)抵,过失相抵范围广,(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重(大过错)相抵,法院可以职权定。 共同加害构成(要)件:多人过错直接(结)合,致害同一有因果。 直接结合连带责,间接结合按份责,违法阻碍要记牢。 教唆帮助施侵权,参照共犯来解决。 共同危险(不知)何人侵,一起承担连带责,举证无因果(关系)免责,对外连带内按份。 共同诉讼不可分,部分免除全部减,法院应告知后果。 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 职务侵权法人替(代责任),利用职务就认定。 擅自委托违(反)禁止,法人并不担责任。 雇员侵权雇主替(代责任),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雇主事后可追偿。 授权以内(与履行职务)内相联,擅自委托违(反)禁止,雇主应该担责任。 一般雇员第三人,雇员过错共(同)被告。 雇员工伤无过错(责任),同时请求第三人。 雇主赔偿可追偿,发包(人明显)过错阿要连带。 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才起诉,应参加未(参加保险)用工伤。 义务帮工被帮赔,明确拒绝不负责,硬要受伤予补偿,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 高度危险故意免,重大过失可以减。 污染环境3年期,不可抗力采(取)措施,受害/第三人错免,行政处理民诉选。 地面施工过错推(定),证明警告可免责。 物件致损过错推(定),不能证明就有责。 建筑物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两选一。 构筑物致人损害,欠缺(通常)安全(性)管理瑕(疵),第三人行为竞合,先赔侵害(人)后追偿。 设计施工有问题,设计施工人加入,承担一方可追偿。 堆放物过错推定,证明无错公平责(任)。 树木损害分两层:路旁树木构筑物;林木果树免责多,证明无错可免责,不可抗力亦免责,受害(人)过错可减免。 饲养动物无野生,野生动物国家补,免责事由两过错(故意),重大过失可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 主编:胡康生 副主编:王胜明孙礼海 撰稿人:姚红何山贾东明杨明仑武再平郑淑娜陈佳林段京连李文阁王瑞娣 贾红梅杜涛郝作成石宏严冬枫 目录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 本章共八条,对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于合同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到生产、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订立的合同大约有40亿份。法院每年受理的合同纠纷案件,大约300万件。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合同法,规范各类合同,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合同法。这三部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这三部合同法的一些规定不能完全适应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国内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和技术合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法,有些共性的问题不统一,某些规定较为原则,有的规定不尽一致;第二,近年来,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第三,调整范围不能完全适应,同时近年来也出现了融资租赁等新的合同种类,委托、行纪等合同也日益增多,需要相应作出规定。 制定合同法的原则是:第一,制定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合同法。过去所以先后形成了三部合同法,不是不要搞统一的合同法,制定统一合同法的条件还不成熟,如果等成熟了再制定,又不能适应市场对法律的迫切需要,为了加快立法步伐,成熟的先制定,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情况不同了,经过10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积累了大量经验,有条件制定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合同法,对有关合同的共性问题作出统一规定,把10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有关合同的行政法规和司法的规定,尽量吸收进来。这个问题,在1993年修改经济合同法时就被反复考虑并提出来了。根据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1 993年对经济合同法进行了修改,同时开始着手研究起草统一的合同法。第二,以三个合同法为基础,总结实践经验,加以补充完善。实践证明,三部合同法总的原则和规定是正确的、可行的。制定统一的合同法,不是将现有的合同法律推倒重来,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注意法律的连续性,对于现行有效的制度和原则要继续保留,不适应的予以修改,不够的予以补充完善。第三,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国外合同法律的有益经验。合同法主要是规范财产流转的,相对来讲共性问题要多些,我们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不考虑国际通行的作法也是行不通的。当然,借鉴国外经验,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能离开我国实际。例如,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这一点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同的。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合同法》案例集锦(一)

《合同法》案例集锦(一)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 (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XXX司法考试侵权法合同法法制史背诵口诀

XXX司法考试侵权法合同法法制史背诵口诀 安保义务有法定,消极不作(为)是违法,受害人举证过错, 未疏保证安保无(责任),有错相应范畴补(充赔偿责任), 承担以后再追偿,单向必要共同诉(讼)。 未成人侵权要件:行为损害有因果,被监护人先自付,不足部分监护人,单位充当不承担。 监护(人)无错亦有责,尽到责任适当减; 离婚共同(生活)一方先,不能独立共分担,补充(性)连带要牢记。 如有托付监护人,依旧监护人先付,托付(人)有错连带责。 教育医疗应不同,学生侵害与受伤,学校有错相应赔,补充性连带责任。 医疗单位无行为,单位有错适当赔。 产品责任见合同。 定作(人)完全替代责,双方同错连带责。 定作(人)无错承揽(人)独,替代责任不可追(偿)。 合同法总则的口诀 合同形式问题 合同形式专门重要,要式合同要紧有: 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伙保险与劳动。 违反形式不成立,要紧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同意是例外。 核准登记才生效:法定抵押专门落后: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 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 注册商标核(准)登(记)(公)告,合资合作要审批。 合同条款问题 合同条款及说明,建议8条免纠纷, 缺乏条款可补充,约定不明如何补: 补充协议有关条(款), 交易适应来确定, 未能确定法条补: 质量国(家)标(准)合(同)目的; 价款(当地)市价或定价(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履行地点义务方,交付货款对方处,不动产适所在地; 履行期限随时履(行),要求履行给预备(时刻); 履行方式利(合同)目的; 履行费用义务方。 合同说明问题 合同说明有学问,文义整体目的(方)法,交易适应与诚信; 不同文本依约定,无约定时同(等)效力,只有目的说明好。 格式合同/条款问题 格式条款限制多,免除限制要提示。 不予说明不生效,保险免责说效力。(说明才生效) 无效情形再加三(种),损害有意重(大过失)致损。

劳动合同法顺口溜

劳动合同法顺口溜,希望对大家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有所帮助。二零零八年,一月一,这部法律要实施; 完善制度好管理,民主集中要告知; 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要处罚; 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确定; 必备条款有九项,培训保密福利待遇另约定。 试用期,有新规,今后不可再滥用; 违约金,有两条,培训竞业才能用; 想逃避,不签订,一月以后付双薪; 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 无固定期变化大,符合条件职工提出就签订。 履行合同按约定,足额发薪讲诚信; 如有拖欠或克扣,依法申请支付令; 违章指挥危害大,可以举报和批评; 法人换了无影响,合并分立仍履行; 变更合同要协商,双方签字书面形式做证明。 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 个人解除是七项,单位解除有九种; 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 经济补偿有七类,三种终止也在内; 解除终止按规定,违反法律双倍赔偿来弥补。 劳动合同法顺口溜,希望对大家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有所帮助。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这部法律要实施; 完善制度好管理,民主集中要告知; 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要处罚; 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确定; 必备条款有九项,培训保密福利待遇另约定。 试用期,有新规,今后不可再滥用; 违约金,有两条,培训竞业才能用; 想逃避,不签订,一月以后付双薪; 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 无固定期变化大,符合条件职工提出就签订。

履行合同按约定,足额发薪讲诚信; 如有拖欠或克扣,依法申请支付令; 违章指挥危害大,可以举报和批评; 法人换了无影响,合并分立仍履行; 变更合同要协商,双方签字书面形式做证明。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 个人解除是七项,单位解除有九种; 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 经济补偿有七类,三种终止也在内; 解除终止按规定,违反法律双倍赔偿来弥补。

合同法违约责任(精选多篇)

合同法违约责任(精选多篇) 第一篇:论合同法违约责任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 (一)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地说,不可抗力独立于人的意志和行为之外,且其到合同的正常履行。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繁多,一般而言,包括灾害和事件两种。 不可抗力的后果。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但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责任,主要有:其一、迟延履行后的责任。大陆法系民法典大都规定,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之后,应对在逾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负责。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对此有所规定。其二、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302条对承运人采取了特殊的严格责任原则[6]。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4条及《铁路法》第56条亦有相关规定。 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 (二)债权人过错 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的有《合同法》第311条(货运合同)、第370条(保管合同)等。 (三)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合同法》第119条对此有所规定。 (四)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又称约定免责事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分解开说,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具有约定性;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其三,免责条款旨在排除或限制未来的民事责任,具有免责功能。[7] 我国《合同法》从反面对免责条款作了规定。《合同法》第53条规定了两种 无效免责条款:第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第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此外,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免除其责任的,该免责条款无效。 五、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最新合同法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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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根据郭守杰老师讲义摘录] 合同法案例分析汇编(1)[根据郭守杰老师讲义摘录]【案例1】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2000年) 【案例1答案】(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

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案例2】1999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1999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0年3月1日前完成6000件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2000年3月5日前交付其余40%的原材料,B公司应在2000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余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A公司应在收到B公司交付门窗后3日内付清相应款项。为

史上最牛合同法口诀

司法考试合同法口诀17条[最全] 合同形式很重要,要式合同主要有: 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伙保险与劳动。 违反形式不成立,主要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接受是例外。 核准登记才生效:法定抵押很落后: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 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 核(准)登(记)(公)告,合资合作要审批。 合同条款问题 合同条款及解释,建议8条免纠纷, 缺乏条款可补充,约定不明如何补: 补充协议有关条(款), 交易习惯来确定, 未能确定法条补: 质量国(家)标(准)合(同)目的; 价款(当地)市价或定价(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履行地点义务方,交付货款对方处,不动产适所在地; 履行期限随时履(行),要求履行给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利(合同)目的; 履行费用义务方。 合同解释问题 合同解释有学问,文义整体目的(方)法,交易习惯与诚信;

不同文本依约定,无约定时同(等)效力,只有目的解释好。 格式合同/条款问题 格式条款限制多,免除限制要提示。 不予说明不生效,保险免责说效力。(说明才生效) 无效情形再加三(种),伤害故意重(大过失)致损。 免除人身伤害责(任),故意重大财产损(失)。 减免己责剥夺权,加重对方属无效。 经营者通知声明,告示成绩亦无效。 格式条款解释难,通常解释不利(提)供(方)。 非格式条款优先。 要约问题 要约承诺即合同,要约主体要特定,希望订立表意思。 内容须具体确定,此处区分与(要约)邀请。 常见要约邀请有:寄价(目)表拍(卖)招标(招)股。 商业广告是邀请,内容符合视要约。 悬赏广告非要约,性质属单方(法律)行为。 要约生效(时间)采到达(主义),到达是指可控制。 是否看到它不管,电子要约入系统。 要约人应接(受)承诺,受要约人可承诺。 要约期限从约定,法定范围具体定。(《证券法》第83条收购要约期限为30?60天)撤回先到或同时,拍卖竞价不可撤(回)。 撤销应在承诺前,证券收购不得撤。

合同解释顺序

合同解释顺序: 1、鞋中投砖,同归子弹 (鞋)协议---(中)-中标通知书----(投)投标书----(砖)专用条款;(同)通用条款 -----(归)规范/标准----(子)施工图纸----(弹)工程量清单\报价单 2、鞋中投砖头,准指情报。 你看这样也好记:鞋(协议)中(中标通知书)投(投标书)砖(专用条款)头(通用条款),准(规范\标准)指(施工图纸)情(工程量清单)报(工程报价单)。 台班单价: 1、长安大自然这漏税人 (长)经常修理费+(安)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大)大修理费+(自然)燃料动力费 +(这)折旧费+(漏)养路费+(税)车般使用税+(人)人工费 2、长安浙大漏税人自燃 经常修理费+按拆及场外运输费+折旧费+大修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台班单价

3、机械台班单价七项费用 安燃经养折大人 安: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燃:燃料动力费 经:经常修理费 养:养路费及车船税 折:折旧费 大:大修理费人:机上人工费。 项目管理流程记忆小窍门 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预测计控核分核 投资偏差四大原因:

1、客观原因: 人材然基交社法, 客观原因有其他。 2、业主原因: 资规组织手续少, 付款延时协调差。 3、设计原因: 设计缺陷设标变, 图纸延误结构变。 4、施工原因: 施工组织不合理, 质量事故进度偏。 描述:双代号网络计算简化图

学习经验,简单总结: 1、确定目标,树立信心,(别人能过我为什么不能) 2、努力学习,要下苦功,(为了目标要向“钱”冲) 3、善于总结,灵巧记忆,(良好的方法记忆的保证) 4、多听多看,多想多练。(没说的---------下功夫!) 关于复习思路: 1、首先通读考试大纲,熟悉考试内容,尤其是案例大纲要求的其他三门的必会内容;

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

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 买卖合同案例(法院支持违约金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 本律师注:2012年年底——2013年5月期间,有一个买卖合同案件办理得比较成功。有三点值得提一提:一是违约金高。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没有一个明确标准,有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罚息的、也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日万分之四至日万分之五的比较多。但本人代理的该案件至起诉之日按照日万分之八计收,后期按照日千分之二计收,且获得法院一审判决的支持【案号(2012)宝民二(商)初字第1932号】。二是结案快。诉前调解、一审2次开庭、二审开庭,一共用了半年时间。三是没有让对方苦肉计得逞。对方为了延期付款打二审,一审时对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诉请未予以反驳,他们可能估计法院不可能判那么高,同时为二审改判埋下伏笔。二审时【案号(2013)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529号】,本律师提供了古今中外诸多法理与案例,迫使对方主动和解。结果164万多元的货款、大半年时间,违约金定格为60万元。 附:一审代理词与二审代理词。 民事代理词(一审)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法律的规定,本人接受上海TX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的委托,担任原告与上海LD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案的原告代理人。现就本案违约金计算数额发表补充意见,供法庭评议时参考:一、根据法律规定,本案违约金应介于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之间。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 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就本案而言,混凝土行业普遍存在垫资现象,整个行业几乎都是负债经营,拆借资金的利息行情价在月息3分左右(即日千分之一左右),为了及时偿债,原告有关负责人被 迫变卖了部分房产。因此,日万分之八到日千分之二并不能构成“过分高于”的情形。 二、根据合同约定及双方当事人意见,本案违约金应介于日万分之八至日千分之二之间。 原告主动要求将违约金调整至日万分之八到日千分之二之间,被告认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和契约精神,本案的违约金宜参照双方意见与合同约定处理。且被告有付款能力而拖延付款存在主观恶意。 三、关于计算数据的说明。 起诉状中已经注明了具体计算方法。计算时,原告是参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 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 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 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双方履行与接 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 案例: 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 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李某的摩托车放小区内被偷,物业以合同实现约好为由,决绝赔偿。分析: 物业没有履行“提醒注意”及“维护治安”的义务,也没有对 合同进行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合同免除了物 业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 的条款。物业应向被盗者赔偿,可以向盗车者追偿。

史上最牛合同法口诀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史上最牛合同法口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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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限制多,免除限制要提示。 不予说明不生效,保险免责说效力。(说明才生效) 无效情形再加三(种),伤害故意重(大过失)致损。 免除人身伤害责(任),故意重大财产损(失)。 减免己责剥夺权,加重对方属无效。 经营者通知声明,告示成绩亦无效。 格式条款解释难,通常解释不利(提)供(方)。 非格式条款优先。 要约问题 要约承诺即合同,要约主体要特定,希望订立表意思。 内容须具体确定,此处区分与(要约)邀请。 常见要约邀请有:寄价(目)表拍(卖)招标(招)股。 商业广告是邀请,内容符合视要约。 悬赏广告非要约,性质属单方(法律)行为。 要约生效(时间)采到达(主义),到达是指可控制。 是否看到它不管,电子要约入系统。 要约人应接(受)承诺,受要约人可承诺。 要约期限从约定,法定范围具体定。(〈〈证券法》第83条收购要约期限为30?60天) 撤回先到或同时,拍卖竞价不可撤(回)。 撤销应在承诺前,证券收购不得撤。 变更须报(证监会和证交所)批(准)公告。 要约失效原因有:拒绝撤销期满未(承诺),实质(性)变更反要约,拍卖高价出现时;注意撤回未生效(要约)。

合同法口诀记忆大全(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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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合同法考点口诀巧记【全】 来源:法律教育网 【法律教育网】2011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考点口诀巧记【全】 司考资料推荐 物权变动模式[司考考点精讲] 租赁合同解除权[司考考点精讲] 司法考试物权法易混淆四大考点 司法考试物权法易混淆的知识点汇总 合同形式很重要,要式合同主要有: 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伙保险与劳动。 违反形式不成立,主要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接受是例外。 核准登记才生效:法定抵押很落后: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 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 核(准)登(记)(公)告,合资合作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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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一)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解题思路

司法考试合同法记忆口诀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 2012司法考试合同法记忆口诀 导语:2012司法考试合同法记忆口诀。司法考试中的民法部分是考试的重中之重,而由于民法的知识点的复杂性和繁多性,导致很多考生记忆非常吃力。为此编辑们特意为大家把繁琐的记忆化为口诀,为大家的考试起到一点点帮助,真正感觉“化腐朽为神奇”的司考魅力吧!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 六、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 八、八个典型的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权利未成立的抗辩;权利已经消灭的抗辩(如经过了保证期间);权利妨碍的抗辩(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先诉抗辩权;免责的抗辩。 九、九个典型效力未定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事先未征求债权人意见的债务承担合同;事先未征求定作人意见的主要工作任务的转承揽合同;事先未征求发包人意见的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合同;事先未征求出租人意见的转租合同;有可能被(承租)优先购买权人击破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优先权的买卖和转让合同。 十、十个典型的可撤销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因胁迫建立的婚姻关系可撤销;无偿转让、债务免除、不合理的买卖可撤销(保全撤销权);抵押物不合理的折价协议可撤销(保全撤销权)。

《合同法》完整版口诀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完整版口诀 合同形式很重要,要式合同主要有: 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伙保险与劳动。 违反形式不成立,主要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接受是例外。 核准登记才生效:法定抵押很落后: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 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 ***核(准)登(记)(公)告,合资合作要审批。 合同条款问题 合同条款及解释,建议8条免纠纷, 缺乏条款可补充,约定不明如何补: 补充协议有关条(款), 交易习惯来确定, 未能确定法条补: 质量国(家)标(准)合(同)目的; 价款(当地)市价或定价(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履行地点义务方,交付货款对方处,不动产适所在地; 履行期限随时履(行),要求履行给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利(合同)目的; 履行费用义务方。 合同解释问题 合同解释有学问,文义整体目的(方)法,交易习惯与诚信; 不同文本依约定,无约定时同(等)效力,只有目的解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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