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2篇(最新)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2篇(最新)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2篇(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

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

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二章

风险评估的内部控制

第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要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九条

中小学校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定期将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中小学校进行单位层面风险评估时,应重点注意以下方面: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中小学校应当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

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中小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要实现有效分离,权责对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学校要加强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管理,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建立定期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4、会计人员及财务信息编报的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风险评估

时,应重点注意以下方面:

1、预算管理情况。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应当充分沟通协作,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应科学合理,与具体工作相对应;应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合理,没有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等情况;决算编报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支管理情况。收入应实现归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应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杜绝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等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的相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该按照概算投资;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章

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

各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与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应根据《预算法》、《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学校预算编制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结合学校特点、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编制本学校财务收支及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应根据稳健性原则,合理编制学校收入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合理编制支出预算。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实施。没有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实行月用款计划制度,合理安排各月支出,落实管理责任,保证预算执行进度。

学校要及时分析收支情况,规范办理收支,保证年度预算的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该按照规定如实编报年度决算,

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支出的内部控制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面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

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征收,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加强现金收支的管理。

1、现金的收支应有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以免责任不清。现金的收支要及时逐笔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须当天存入开户银行;存取大量现金要配用专车并有两人以上陪同办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2、出纳员收款时,必须凭上级部门、同级业务部门、物价部门或经主要领导签发的批示或文件,使用行政事业性

收费统一票据或统一收据收费并记账。出纳员付款时,要凭单位领导和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三人以上签字且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付款;大额支出要有两人以上经办人。

3、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者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4、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该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要不定期突击盘点现金;根据银行核准的限额备用金必须用保险柜保管,切忌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及随身携带等。

6、分管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对收支票据进行复核审查。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应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应根据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银行存款账户,不非法私设账户,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由两人分管,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会计保管法人手章。空白支票由出纳保管。分管印鉴或票据的人员外出时,应将所分管的印鉴或票据交由领导指定的第三人代管,严禁将全套印鉴和票据交由同一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支出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审批制度,坚持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科学理财。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严格规范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1、公务出差费用支出:中小学校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昌黎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明事由,出差县外的差旅费报销应附相应的通知和相关批准手续等材料。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大控制力度。

各学校业务接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每年(每学期)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在公用经费开支规定标准以内。

3、中小学校严禁变相消化业务交流费及其他业务费用。对经查实变相消化业务交流费及其他业务费用的,给予通报批评,且对消化部分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拨入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十七条

各中小学校从国家或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允许挤占挪用。

第二十八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该配比。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各项支出要有明确目标,支出形成的结果要对照目标进行绩效评价,以此促进中小学校增强效益观念,加强支出管理,以合理的支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第五章

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材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六章

资产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四条

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各种存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内部管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

挂账。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不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般资产(存货),如篮球排球等体育用品、专业室的仪器仪表、办公室的饮水机钟表等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建立一般资产(存货)台帐,登记数量与金额,报废时要及时进行销账处理,同时上报支付中心备案。

第三十六条

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如笔、纸、墨盒等要建立物品出入台账,且要有专人负责,购入时登记入册,要有购买人签字,并且须与在支付中心报账时的五人签字清单相符,支出时要有领用人签字,防止学校虚开发票,确保学校流动资产的真实性。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

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码、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等,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第三十八条

中小学校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学期结束时都要进行一次,在财务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进行盘点时至少2人在场,其中一人为科室负责人,另一人

为盘点人,盘点完毕要有科室负责人及盘点人签字。学校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表,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心校、教育局、国资办)。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四十一条

中小学校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资产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者评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其中闲置校舍处置要严格遵守《昌黎县闲置校舍处置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

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

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的科学与规范。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十五条

校舍维修、校园美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建设)方案并进行资金预算,方案和预算报送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备案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与实施。单项支出达5000元以上的项目完工后,要由有关人员验收,需要审计的要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报账。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中小学内部控制概述

(一)中小学内部控制的内容

内部控制在现如今的企业单位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它能够保障我们的资产安全完整及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并在单位内部起到自我约束的作用。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此时,各中小学才陆续对自身的内部控制逐渐的重视和关注。内部控制,是各中小学基于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和适应性原则,为实现内部控制的目的与目标,学校各部门依据事件本身以及相关经验,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防范,进而制定出各种与事件相关的制度、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时的应对方法和措施以及各种执行制度时的流程。中小学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有: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增强学校资产的完整性和提高有效利用率,提高自身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以及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等。

(二)中小学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对于中小学来说,内部控制由各部门制定的与本部门有关的制度构成,一整套完整及优化的内部控制,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学校财务的质量,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普及,科技进步教学设备的不断更新,文化差异高层次人才的不断引进,规模扩大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使得学校面临更多的挑战。一套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使得教育资源得到均衡以及合理化的配置,教育经费的更高效使用,帮助学校管理者,朝着期初制定的战略目标健康蓬勃发展。

二、中小学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学校领导层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

学校的根本目标是教书育人,所以大多数学校领导层的干部都是从基层的一线教师过来的,他们对管理的认识仅仅只是管理学生、人生经验与阅历的结合,对财务管理经验也只是道听途说,缺乏实战经验,对内部控制更是了解甚少。基于上级部门的考核及检查,虽然各处室都有了自己的相关管理规范与制度,但因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没有深入学习相关知识,相关的规范与制度在制定时有的是效仿其他学校,有的是临摹网络上的知名制度,未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并且互相之间联系甚少,处于独立状态,只对外做到了应付,对本学校未起到内部控制的作用。同时,很多领导都认为内部控制只是财务室的工作,只需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与完善,只要财务上的票据报销需要,那就是内部控制制度,完全将财务管理制度等同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没有从全局考虑,导致很多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都成为了摆设。

(二)学校各处室内部控制实施不到位

内部控制的实施,缺乏必要的内部牵制,这在多数学校是普遍存在的。例如学校核定的编制数是按照师生比来核定,那么在有限的编制下,必定出现人手紧张,出现兼岗现象,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就会导致在业务活动中,责任分工不清晰的情况。比如,小规模的学校,会计人员由学校的年轻教师兼任,在完成会计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对学校的资金进行管理,甚至还需要对学校的资产及存货进行管理,一个会计人员就相当于一个总务处,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在应付检查上,各种票据都按照各种制度中规定的人员签字,客观上表现出来的,都已很完善,但实质是一人经手,未实现内部牵制,这种现象很容易造成舞弊、贪污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十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而在目前实际操作中,很多重大事项未通过市场调研,未听取大多数教职工的建议,只是少数领导的片面意见与建议,认为事情可行可做,未结合学校实际与市场需求,就随便决定了,并且到集体研究会议时,只是通知的形式转告其他教职工,没有真正地实现民主集中制,让制度流于形式。

(三)学校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

缺乏一套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虽然部分学校有,但是,没有实际运用起来,形同虚设。目前,我们中小学大多数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都是由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的,学校只完成报账部分。这样的管理模式及背景下,学校的财务人员只是机械的完成工作,而让真正的财务管理者远离了学校的实际工作,也使上级教育监审部门很难深入到学校内部,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充分有效的发挥。而且各个学校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仅对票据上反映出的现象,和上级主管部门觉得我们哪些需要改善,哪些需要效仿其他学校的优点,未贴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与特色,使得制定出的内部控制制度过于笼统。

(四)学校内部控制缺乏监督与评价

学校内部控制的监督,外在主要依靠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内在主要依靠上级教育局的计财、监审等部门。大多数学校重点对教育经费的运用是否合理、合规以及够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对于学校是否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是否对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执行,都未进行监督和评价。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力量,使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失去外部推动力和约束机制。缺失有效的校内评价机制,很多内部控制建设措施在实施上无法得到保障,使得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了摆设,导致往后对于内部控制建设的意识缺失。

三、完善中小学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强化内部控制意识

虽然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首要任务,但各管理层干部对内部控制意识的提高,会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要从只要不出现财产问题,学校有经费正常运转就好这种观念,往有经费但要使有限的经费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下,发挥出其最大的效益上转变,各管理层干部应多学习相关的财务知识与管理理论,多借鉴相同规模的兄弟学校成功经验,多探讨适合本学校实际的制度与规范,使得制定出来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满足自身发展需要,能够更好的为本单位服务。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不仅仅一个财务制度管理就能规范,而是需要学校各个相关处室的积极配合。要提高各处室间的协作性、制约性、配合性,调动相关人员的主观意识,使教育经费的使用更加规范、更加有效,能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保障,其余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要并行。

(二)严格内部控制实施

对于不兼容岗位未有效分离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分工及协作不协调造成的,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学习培训的讲座或到兄弟学校交流学习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学校管理岗位的绩效或业绩考核并可以适当倾斜,用以提高该岗位的地位及吸引力,让更多的教职员工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二是应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在有限的编制人员内,发挥每个人的强项,加强各部门的互助与协作,强化各个岗位的责任,定期检查并实施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提高事后控制力度。对于除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外,

发生的重大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来,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在进行集体会议并作出决策时,撇开传统观念,让人人参与到事件其中,并由记录员现场形成书面的会议决策纪要,将整个会议过程如实记录与反映,且将每一位与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一一记录下来,会议结束后,要求与会成员对会议记录进行核实,无异议后进行签字确认。真正做到有规章可依据,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与工作高效结合,真正让内部控制制度的存在有意义起来。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涵盖学校各个方面工作的系统完整的管理体系。各中小学应当从本校的发展战略及发展需求出发,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不断进行更新及优化,可以效仿其他学校或者网络资源,但必须剔除一些对本校没有实际意义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多跟兄弟学校探讨、多向主管部门咨询,力求制定出更加合理及优化的制度,并特别注重学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的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时,能够及时进行落实和提出补救措施。这样使得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其在工作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进而促进学校其余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不断的提升与加强。一系列的制度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着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所以需要全校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合作,相辅相成,使学校在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下,圆满并高效的完成每一项教育及教学任务。

(四)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教育局的监审部门在监督学校正常的教育和教学活动、提高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效益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育局的监审部门在三年轮审或者校长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和监督,从侧面对学校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行性及有效性进行相应的检验和测试,并且对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调整,以此类审计活动来帮助各个学校完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管理水平,发挥其业务指导的作用。中小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也需要细化相应的评价与监督机制,并强化评价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建设活动开展的支撑和保障性作用。各中小学应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评价与监督小组,大家集思广益,发挥所长,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根据内部控制规划方案和既定制度,定期对现行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执行结果进行评价与监督。可以通过个别访谈法或者实地观察法对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是够有效进行评价,研究分析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据此对方向与策略进行调整,依托常态化的监督,则能够较好发现自身在内部控制建设活动开展上存在的不足,同时,也能更有针对性地对各种内部控制建设问题进行解决,那么相应的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就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增强。总之,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以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科学有效,都将影响到学校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并且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经费高效使用的途径之一。学校不仅要从思想的源头上引起高度重视,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各个内部控制制度,还要在实际操作中让制定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的实施。一套操作性强、系统完整、规范合理、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必然能够

提高我们的会计报告质量,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使学校管理水平登上一个新台阶。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二章风险评估的内部控制 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要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九条中小学校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由校长任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 1.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主体为由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纪检信访科和相关业务科室中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 2.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3.内部监督的内容包括: (1)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是否确定而且一贯地执行。 (2)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国家明确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授权审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就办理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随意审批情形。 (4)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是否建立或采取了替代措施,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 (5)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6)是否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及管理情况。

(7)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8)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9)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0)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1)收支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12)印章和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13)相关凭据的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14)定期核查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5)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16)政府采购部门与财会部门、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17)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 (18)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9)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 (20)各类资产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1)是否按规定建立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等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22)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和审核机制是否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为顺利开展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指标 医院内部控制考核评价采用量化评价的方式,设置评价指标,分别为单位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 类21 项指标,业务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类15项指标。 二、考核考核评价操作细则 (一)单位层面指标 1. 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指标 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本单位应启动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并开展工作,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或岗位)。 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本单位应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应基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

2. 医院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指 标。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 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主持开展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承担领导责任。 3.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指标。 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本单位应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校正和改进。

2020学校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2020学校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一、预算管理制度 1.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务会议成员为组员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局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根据区局审核通过后下发预算情况,按时间节点和项目明细安排各项支出。 3.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4.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学校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5.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6.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规定时间内于校务公开栏内公示。 二、收入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及价格,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校公示栏公示。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三、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支出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2.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学校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4.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促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经费运作的行为,特制订本规范。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一、财务预算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预算是指制订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活动各项目标的计划和相应措施,并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来反映和说明。预算管理是对单位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综合与控制。 二、每年末,学校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较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由财务部门汇总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编制负责,校长对年度预算方案负责。 三、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制度。每月财务部门分析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方案有较大差异时,需变更预算方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调整方案。四、建立预算工作的授权批准制度。校内各部门负责人,授权对本部门内的预算工作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按审批后的意见办理预算工作。五、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预算的调整,必须经过申请、审议、批准等程序。 1、预算调整的申请:

必须由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的初步方案和调整前后的预算指标对比,以及调整后预算的负责人、执行人等情况。 2、预算调整的审议: 对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的调整申请数,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担任审议的部门和人员应由校领导指定,审议意见应包括对申请同意、反对或补充修改的内容等。审议人应对审议意见负责。 3、预算调整的批准: 经审议的预算调整申请,压滤机滤布厂家才可报送有关领导批准。批准人应在审阅有关资料后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下发给申请人遵照执行。 六、预算方案制定后,预算执行者对预算进行管理,除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外,校内各预算部门要加强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时、按文、按部门进行必要的互查。总结预算目标与预算执行差距,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二、保持现有银行存款开户的情况,如有需要,需另设帐户,包括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外币存款等,必须由校领导集体讨论而定,并报批上级领导。 三、货币资金实行钱帐分管,指派合格的业务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摘要】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当前我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本文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企业内部控制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外部监督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空前严重,引起了相关部门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的数量逐渐上升,且金额越来越大,影响面也越来越广。从我国内地的琼民源、郑百文、大庆联谊、蜀红光、银广厦、科龙电器、银河科技、天津磁卡,以及2004年台湾的博达、讯碟、皇统这一连串科技股舞弊案,再到美国的安然(Enron)、施乐(Xerox)、世界通讯(WorldCom),波及美、亚的会计舞弊案件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导致这些财务舞弊案件和审计失败案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执行不完善,和注册会计师不重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是两个重要原因。 一、研究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会计理论界对内部控制的研究逐渐深化。1992 年9月,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赞助组织委员会(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研究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概念论述得最为全面。该研究报告认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包括5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和监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由来已久,但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则属于由频繁发生的财务舞弊案件所带来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在内部控制评价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方面,美国一直走在世界前列。最初,美国独立审计的业务范围主要侧重于财务鉴证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独立审计的范围开始扩展为包含内部控制评价在内的管理鉴证。而随着安然、施乐、世通等一系列会计案件的出现,美国对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视程度则更为加强。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 日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开启了一个新的会计审计与资本市场监管时代。该法案对公司的内部治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国内,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1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财政部随即连续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也从不同角度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行了规范。2001年10月,我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正确评价XX集团内部控制,遵循国内外监管要求,根据《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领导和职责分工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 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办公室)负责指导或组织日常检查评价,组织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评价;督促整改,编制XX集团自我评价报告;拟订考核方案并报告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 第三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依据和目的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以XX集团内控手册或其实施细则为依据,获取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并合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对相关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做出

评价。 设计和运行有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XX集团内控手册及其实施细则涵盖了所有重要业务,并根据风险设置了合理的细化控制目标和对应的控制活动; (2)控制活动得到了持续一致的运行,相关岗位具备控制必需的权限和能力; (3)部门职责体现内控要求。 第四条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和形式 XX集团实行“总部检查评价”和“单位自查”两级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其中,“总部检查评价”包括“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和“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单位自查”包括“企业内控自查”和“总部部门内控自查”。 “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是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综合检查与评价,每年根据管理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选取一定数量的总部有关部门、分(子)公司、研究院,进行检查评价。 “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是审计部每年对总部有关部门及至少对25家分(子)公司、研究院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独立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报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审定后,作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引导员工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促进其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和管理层应通过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应督促相关部门、子公司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人员。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频次、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一次持续性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还应视情况不定期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在进行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环节或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实施,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及控制处理的情况。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时,可以采取谈话、现场考察、财务审计、文件审核等方式进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有配合义务,接受检查的部门或子公司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审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凭证、报表、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提问。

学校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支出,推进我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控制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 二、控制内容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管理。 1、办公室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统筹、管理工作; 2、学校公务用车须围绕开展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擅自私用、借用、租用。 3、公务用车实行车辆出勤派车制。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须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经主管副校长批示(副校长及学校书记用车需校长批示,校长用车需要书记批示)后,办公室按照车辆候车、出勤情况依序派车,用完车后配合驾驶员填写出车情况登记表; 4、工作完成后或节假日,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单位停车点位,不得驾驶外出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工作日期间,驾

驶员请假需将单位车辆停在单位,并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5、IC加油充值卡由办公室保管,公务车需要加油时,须先核查出车情况登记表中的行车里程在正常范围内方可 交驾驶员加油,对于不正常的油耗应查明原因并报主管校长; 6、公务车维修施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需报办公室批准;维修费预算超过1000元以上的差旅费需事先由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预算超过2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3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方能进行维修。 7、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做好IC卡充值、加油及维修记录,每月将出车情况登记表公示。 (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遵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为原则。 1、持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需要接待时,应由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并列出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及陪同人员名单费用标准等),交主管校长批准,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2、接待用餐原则安排学校食堂,超出学校食堂接待能力的,在校外定点餐馆就餐。单次接待费预算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事先由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预算超过2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3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形成决议。 3、接待结束,办公室应及时结算发生的接待费用,并

最新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2018年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学校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一、学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学校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六)会计控制。建立财会管理制度,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实行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明确、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的内容和应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内部控制考核 本规定所称的内部控制考核是指按照统一的标准,财务处对所属各单位、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各科室的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价。内部控制考核分为三部分:1、以“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指标为具体体现的绩效考核; 2、以“三基”工作为考核对象的基础工作考核; 3、以“一贯到底”为宗旨的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科室的考核。 4 职责 4.1 财务处 4.1.1 是公司内部控制考核的主管部门; 4.1.2 负责制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内容; 4.1.3 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考核工作实施; 4.1.4 负责出具公司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结果; 4.1.5负责各单位内控工作的综合评定,出具评价结果和运行通报。

4.2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负责将财务处出具的各单位内控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三基考核。 4.3 所属各单位内控工作主管部门 4.3.1 是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的主管部门; 4.3.2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出具各科室内控考核结果; 4.3.3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材料报送,积极配合财务处的考核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绩效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细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不发生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单位自我测试情况、公司测试情况、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执行情况。其中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根据前一年公司整体测试情况,在本年年初由财务处编制下达。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分值和评分标准详见附录A《公司内控运行质量评价标准-绩效》。 5.2 “三基”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三基”考核的内控业务部分,细化考核要求,按照公司统一的考核项目要求,考核内容分为内控基础工作、内控年度工作和基本功训练三部分。 5.2.1 内控基础工作内容包括: a) 内控管理岗位和部门设置情况; b) 内控工作计划和考核落实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 (3)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4)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4)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4) 四、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5) 五、部控制体系评价 (6) 六、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9) 七、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0) 八、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10) 九、对集团推动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及风险合规部的要求开展控体系建设, 根据《*****有限公司部控制评价制度》,于2018年11月9 日下发了《关于2018年控评价工作的通知》,搭建了*****控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将*****2018年控工作划分为三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培训及准备、第二阶段实施(含样本抽取、底稿填写、缺陷表上报等)己完成,第三阶段对缺陷项进行整改。现在2018年*****控评价工作己基本完成。 *****在已有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控评价机制。2018年在公司本部开展了控评价培训会两场,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各部门进行控底稿填报及缺陷收集工作。根据《2018年度控评价工作方案》,*****应于2019年元月完成缺陷的整改跟踪,*****在分析控底稿及缺陷汇总表的基础上,并形成《*****医药有限公司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下发通知成立*****控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11月13日通过*****第三十三期总经理办公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3日形成会议纪要,对控评价工作进行底稿填写要求及实际操作练习等培训工作。*****总经理办公会对*****整体工作情况、缺陷整改进行审议。*****控领导小组为控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任控领导小组组长,*任副组长,由*********任组员。控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控评价工作方案,整理控工作组填报的底稿,评价过程中的总体把控、质量监控、进行重要决策、协调工作等,并将《*****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提交*****有限公司审议。*****控工作组负责具体评价工作、资料收集、样本收取、底稿填报。 公司在2018年度未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企业部控制规体系有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风险导向、一致性”等原则,制定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并统一部署在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有序地评价。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总则 (一)、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二)、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室只设报账员工作岗位,财务账目由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 二、计划管理 (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 (二)、计划编制必须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计划编制方法参考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的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

(四)、财务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收支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五)、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用款申请,费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300元以下的正常开支,交校务会复核,由财务会根据财务制度和实际需要审批办理。 2、300~~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财务会审批。 3、1000元以上和重大项目的费用开支由校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并将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 4、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向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万元以上按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校长汇报。 三、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公司管理制度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 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3.1内部控制评价:本制度所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的建 立和实施,构成有机循环。 3.2公司:本制度所述的公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 3.3子公司:本制度所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3.4审计委员会:本制度所述的审计委员会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5审计办:本制度所述的审计办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3.6评价工作组:本制度所述的评价工作组是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4.职责 4.1公司董事会 1)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负责认定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方案; 3)负责审议和批准本制度。 4.2审计委员会 1)负责审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2)负责认定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审批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整改方案; 3)负责审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方案; 4)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反映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的质疑、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 4.3公司监事会 1)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

2)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听取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方案。 4.4公司经理层 1)负责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出应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 2)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 4)负责协调、排除在内部控制评价以及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 4.5审计办 1)负责起草本制度及提出修订草案; 2)负责牵头、协调、组织成立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3)负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负责草拟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报告; 5)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发现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6)草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根据评价和整改情况拟订内部控制考核方案。 4.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1)负责制定、更新和维护内部控制文档及测试表模板,并将内部控制文档及测试表模板下发评价范围内相关部门、子公司使用; 2)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3)负责根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自评情况,对可能产生重要风险的业务事项进行复核检查,形成检查工作底稿; 4)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汇总,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拟订认定意见和整改方案; 5)负责跟踪缺陷整改的落实情况。 4.7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 2)负责向审计办上报本部门的兼职评价员及变动情况; 3)负责及时更新内部控制文档及测试表,并上报评价工作组复核; 4)对自评发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给评价工作组复核;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控制的要点: 1、必需由得到授权的业务经办人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或银行存款事项的有关业务,并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 2、由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并签章,然后由学校总务主任或学校领导(根据权限)签章。 3、出纳员复核收支原始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或收付支票),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出纳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送交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会计统一编制记账凭证。 5、出纳人员对于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所规定的限额,学校可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定期的由总务主任(或学校领导)、校办厂会计共同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盘点。 6、对于银行存款,学校也可由总务主任(或学校领导)、校办厂会计共同对出纳所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 7、学校当月有未达帐项的,有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出纳人员保管支票,财务专用章由总务主任或学校校办厂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学校领导保管。

9、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学校支付现金,可以从学校的库存现金或提取的备用金内支付,不得从学校的现金收入中直接 制服,即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不准将 10、不准用银行存款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单 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留帐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 二、预算的控制 1、由学校向结算中心会计提供正确的基础资料,如:教职工人人数、学生人数、离退休人数 2、由结算中心会计根据学校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教育局制定的定额编制预算,并将预算总额告知学校,学校根据预算总额统筹安排资金,并在行政会上讨论。比如:需向局申请的专项、学校根据预算自主安排的项目等。 3、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预算数执行,做到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程基建项目的控制 学校的工程基建项目一般分为:向教育局申请项目和学校自行安排的项目两种,无论是哪种项目一般都由教育局下属工程队完成,但学校应做好以下的控制: 1、由学校法人与工程队签订合同。 2、学校对工程的进度及质量委派专人进行监督。 3、学校在付款时应注意发票上的图章应与签定合同的单位相一致,对于由局拨专款的工程项目,应在局拨专款到位时给予支付。 4、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一般为5万元以上),应送交审计 科进行工程审计,待工程审价后支付尾款。 四、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其他物资的内部控制 学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是学校财务工作统一要求、协调行动、健全网络的依据。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 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区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食堂另外开户,师生伙食费、搭伙费、管理费等入食堂帐。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后严禁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5000 元以上必须联签方可报销。 4、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5、食堂大额支出应该使用正式发票。 四、资产管理: ?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结报员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根据区教育局规定为 1 万元,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结报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结报员应定期和结算中心对帐,食堂帐出纳和会计应及时对账,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私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 入账或报销。 ?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帐户。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经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依据统一的、标准化的、模块化的内部控制评价技术和工具,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原则和标准;组织及职能;形式、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披露、使用及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作为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公司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内控评价工作落实不到位,可能导致内控有效性评价工作未得到有效履行。 (二)内控评价工作流于形式,可能导致内控失效。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健全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促使公司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认真执行,并考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与否。具体评价目标如下: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 2、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性。 4、增强公司财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完整性。 5、为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 6、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六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内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总部、分公司、子公司。评价内容的确定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年度综合评价时,将按照风险高低或重要性原则来选择。既可以针对某一经营单位实体展开,也可以针对某一要素、某一流程或某一领域具体展开。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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