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陕西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陕西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陕西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应使用碳素笔或签字笔,文字要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和字迹不清现象。

二、“单位名称”是指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的单位,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名称填写。

三、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不适用本申请书。

四、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的经营类型和经营范围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五、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附续页。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和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下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

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

现场核查结果汇总表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当事人签字:核查人签字:

年月日

小餐饮经营许可审批表

受理时间:年月日

现场核查时间:年月日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镇(办)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县(区)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县(区)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备注: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 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 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主体资格证明)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 全负责人。 7.若含食品制售项目,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及就餐座位数必填。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经营场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仓库地址(如有) (省)(市)(区)(镇)(路、街道、巷、村) (门牌号)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餐饮服务经营者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餐饮□单位食堂 备注: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 2.中央厨房:□有,□无;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经营项目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餐饮,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且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和就餐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向消费者提供即时食品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餐等食品经营者(连锁经营企业除外)。 第四条小餐饮经营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将许可信息告知属地监管部门。 第五条小餐饮经营业态类别包括: (一)普通小餐饮; (二)中小学生校外托餐。 第六条小餐饮经营项目包括: (一)热食类食品制售; (二)冷食类食品制售: (三)糕点类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四)自制饮品制售。 第七条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第八条许可审查部门对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进行审查时,如发现其不属于小餐饮范围的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重新予以审核、核准和发证。 第九条小餐饮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小餐饮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相关程序,参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填写《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第十二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负责人、业态类别、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十三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编号由CY(“餐饮”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业态类别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

《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20180608120557

受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二、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填写详细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三、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四、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提交资料名称 一、《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 二、经营者(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五、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WORD格式 《小餐饮登记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地址 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县(区)乡(镇) 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路/弄____________门牌号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面积就餐座位数 经营者(业主) 性别 姓名 身份证号移动电话 从业人员数应体检人数 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 经营期限□6个月□3年 1.食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如申请自制饮品制售,是否含自酿酒制售:□是□否 2.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 经营项目 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并上传网站截图。 网址: 3.主体业态:□小餐饮□小餐桌 □社区老人照料餐厅□农村宴席聚餐 □其他: 保证申明 经营者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经营者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填写范本)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张三 申请日期:2015年12月1日

填报说明 1.申请人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申请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申请登记表□新办 □延续□变更□补办□注销 字号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在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登记表前,请认真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 纸。 5.申请书应当使用碳素笔填写或者打印,但签名必须由本人书写。填写应当字迹工整,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须知 一、首页填入申请书类型:新办、延续、变更、补办、注销。 二、经营者字号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按营业执照对应栏目填写。其中,已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的,填写营业执照号。 三、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不适用本申请登记表。 四、填写内容有“□”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相应的申请项。 另附流程布局等经营情况说明材料的,可后续页。

经营者 字号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号) 业务办理 □新办 □延续 □变更 □补办 □注销 类 型 □字号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变更内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业态类别 □经营地址 □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 补 办 原 因 □《小餐饮登记证》遗失 □《小餐饮登记证》损坏 登记证编号 (注销填写) 经营场 所使用 面积 经营场所 地 址 固定电话 姓 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手 机 证 件 类 型 证件号码 业态类别 □小餐馆 □小吃店 □农家乐 流程布局、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变化 □有(另附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声明(变更、延续时填写) □无 平方米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附件10 食品小作坊登记中请书 □首次□变更□延续 申请人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格式文本, 自行下裁, 接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

声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及《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临时登记证)编号(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生产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变更事项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备注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文化程度、 专业 1 2 3 4 5 6

三、产品信息表 序号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 1 2 3 4 注:具体填写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 序号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1 2 3 4 5 6 7 8 注: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产品生产工艺要求。

食品小作坊登记其他申请材料清单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 申请人还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开办者身份证明; 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 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4. 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5.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6.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7.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9. 其他材料。

某某省小餐饮管理办法

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维持正常的餐饮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餐饮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小餐饮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小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对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鼓励小餐饮经营集中区域以市场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形式加强自律,引导小餐饮经营者依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二章许可管理

第六条小餐饮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名称、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类型、许可证号、日常监管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加盖公章)、签发人、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 许可证号格式为:陕小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4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 对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的小餐饮,应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栏中严格控制加工经营项目。 第八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式样,并印制。 第九条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加工经营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三)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 (四)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附件1 NO:《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XXXXX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参照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填写,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 营业执照号。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档口号。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 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 对于设有职工食堂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同时勾选两种业态。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7. 申请人根据拟经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 阅《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8.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9. 网络食品销售商是指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

10.大、中、小型餐馆的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分别为1000㎡以上、200~1000 ㎡(含1000㎡)、50~200㎡(含200㎡)。小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农村地区可适当调整至100㎡以下(含100㎡),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食品监管部门确定。 11.中央厨房经营者勾选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项 目时,系统分别自动默认为半成品形式的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冻饮品的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裱花类糕点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的糕点类食品制售。 1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1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范例

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 ()第号 申请人: 事由: 申请时间:年月日 受理时间:年月日 现场核查时间: 年月日 审查意见: 小型餐馆由区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人员填写(加盖街镇鲜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审批意见: 机关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第号 : 你单位关于的申请,本机关已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本机关将于年月日前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签收: 不填(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申请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 ()第号 申请人(单位): 法人单位填此栏 地址:法人单位或组织填此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填职务:必填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申请人(非单位) 姓名:个体必填性别:身份证号:个体必填 地址:个体必填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接受方式:□来人□来函□网络□其他: 申请项目:申请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注明许可项目如:不含凉卤菜,不含生食海鲜)所附资料: 1.申请表 2、平面布局图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房屋租赁合同 6、健康证复印件 7、工商核名通知书 8、承诺书 申请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注:以上材料如有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本机关将在五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受理。 备注:本接收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申请人。

小餐饮整治备案流程及附件

小餐饮整治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各社区开展辖区经营面积在60 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的小餐饮调查摸底—由所辖社区下达备案告知书T申请人到所辖社区申请备案,填写备案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社区受理,并填写受理申请书T报镇服务业办T现场联合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笔录T镇服务业办将核查结果上报食药监局T食药监局打印《餐饮服务备案凭证》T镇受理备案机构派员送达备案凭证。 资料模本: 1、60川以下小餐饮单位调查登记表 2、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告知书 3、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申请书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5、餐饮服务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

6、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受理审核表 7、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现场核查笔录 8、餐饮服务备案凭证

附件1: 兴化市昭阳镇60卅以下小餐饮单位调查登记表 备注:经营类别包括:小餐馆(即以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小餐馆,包括火锅店、烧烤店、排档)、小吃店、小饮品

店、小快餐店、小农家乐、小食堂

附件2 : 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告知书 一、备案依据 《泰州市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备案条件: 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应远离有毒、有害等污染源,不能影响食品安全。 (二)餐饮摊贩应在所在地市(镇)容管理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段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三)生产经营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有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洗涤、消毒、防腐保鲜、防蝇、防尘、防鼠以及处理废水和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餐饮具应当无毒、无害,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经营现场无自来水设施或有效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或者集中消毒餐饮具。 (七)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建立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有进货记录台帐。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申报备案,有使用记录台账;不得使用、存放亚硝酸盐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八)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九)从业人员应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申请资料: 1、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申请书; 2、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微型餐饮备案申请材料

微型餐饮备案申请表 编号: 受理窗口负责书面审查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本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清单:房屋租赁合同(本人持有的除外)、平面图、承诺书、自查清单等材料,必要时可以提供照片或者影像。

微型餐饮备案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保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检查制度,并按照规定组织参加每年40小时食品安全培训。 三、保证按照备案的经营品种加工供应食品,不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四、保证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索证索票,做好验收记录,建立食品购销台账,符合国家和本省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和标准。 五、保证具备食品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保证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售货工具,保证使用的餐饮具经清洗消毒或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 七、保证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八、保证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九、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十、服从市政公共改建和动拆迁,不以本店经备案为由要求在市政公共改建和动拆迁中获得额外补偿。 经营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微型餐饮店经营条件和设施设备自查清单

销备案等一切法律后果。 自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微型餐饮不予备案通知书 编号: : 根据《微型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规定,你(单位)提交的以下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决定不予备案。 (不予备案的理由)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文书 受理编号: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 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二、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填写详细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三、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销售或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贮存场所面积、食品销售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等。 四、填写前面带“□”的事项时,应在对应项目前勾选相应的申请项。 提交资料名称 一、□《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小食杂店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提供); 四、□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表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申请审核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发放情况登记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填写指南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填写指南 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后提交市审批办证服务大厅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申请书须用碳素笔填写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所提供的资料一律采用A4纸。空格处以“无”填写。 申请表格填写方法 1. 申请人: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执照名称填写。 2. 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填写××市××区××路(街)××号。 3. 经济性质:按实际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4. 固定资产(万元):按实际情况填写。 5. 电话、传真、邮箱、其他联系方式:电话填写固定电话号码。其他栏有则写,无则填写“无”。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性质,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栏内相应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

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7.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填写代理人姓名。 8.职工人数:按实际人数填写。 9. 应体检人数:按规定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等的人数。。 10. 就餐座位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11.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10.申请许可项目:在对应类型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①申报许可类别: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填写:①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或者就餐座位在1000座以上); ②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或者就餐座位在250-1000座);③中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或者就餐座位在75-250座);④小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或者就餐座位在75座以下);⑤快餐店;⑥小吃店;⑦饮品店;⑧食堂;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⑩其他。 ②备注栏: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勾选“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的,勾选“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食堂的,勾选“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电子版

实用文案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 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 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营业执照上标注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 注册号;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 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与营业执照 上要求一致。 6.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7.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 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 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 (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食药局版本)

附件 2.1 NO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 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 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 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 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 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 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 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 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 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 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 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 (藏 )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附表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用打印方式填写,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1.申请设立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除外)2.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可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构成为:主体企业名称+行政区划(除五城区及高新区外,其他区(市)县应载明下一级行政区划)+街名(小区、地标名或数字)+行业+组织形式所构成。 三、“地址”按以下要求填写: 1、属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的:成都市+区级行政区划+街道名+门(楼)牌具体号(包含楼层号) 2、其他设区的:成都市+区级行政区划+下一级行政区划+街道名+门(楼)牌具体号(包含楼层号) 3、县(市)级的:县(市)+下一级行政区划+街道名+门(楼)牌具体号(包含楼层号) 四、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时以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证明载明的经济性质为准填写。 五、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六、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七、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八、本申请书一式三份。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电子版新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特大中小快小饮集单单全中西日韩工学幼企含含含冷其类型: 备注:

附申报资料 页数 编号 资料名称 1.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3.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14.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 1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7.其他资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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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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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 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 全负责人。
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 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 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 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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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申报资料 资料目录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如超过 10 人,可提供复印件或提 供《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计表》 (现场核查时查对健康证明原件,可在市局网站下载样本) ;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 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 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非注册为企业 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餐饮服务经营者列出目录即 可,现场核查时查对制度内容;食品销售经营企业应提交制度全文) ; □7.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食品销售经营者、小餐饮除外) ; □8.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验原件,可在市局网站下载样本) ; □9.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 还需提供: 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具体放置地点, 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0.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 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1.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 备设施清单。 □12.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 ,提交生产 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还需提供: □13.办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 验室情况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 。 □14.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情况 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 ;中央厨房加工食品品种备案 内容;中央厨房配送门店一览表;中央厨房加工食品工艺流程图;中央厨房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自 制调味料、火锅底料、汤料的配方。 □15.办理甜品站需提供餐饮主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6.办理凉茶店《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凉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和药品作为凉 茶原料的声明;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7.对外承包的单位食堂,应当提交与承包者签订的承包合同复印件以及承包者具有相应食品经 营管理能力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8.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时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 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请根据实际提交资料情况,在对应资料目录数字前的“□”内打“√”确认。本页 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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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登记证行政许可操作规范标准

小餐饮登记证(注销)行政许可操作规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性质 事项名称:小餐饮登记证核发(注销)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年月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号修正公布,年月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年月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广西食品三小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自治区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申请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向生产加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小餐饮登记工作。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小餐饮登记证的核发工作。

四、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小餐饮登记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 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围之外,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旱厕等污染源二十五以上; (二)经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 (三)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 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配备防蝇、防尘、防鼠、防虫、油烟净化等设施,以 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容器; (五)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置 于保洁设施。无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五、实施对象及围 在市西乡塘区行政区域,已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但停止小餐饮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 六、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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