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3

学校名称(签章):

备注:学生学籍表由学校永久保存,学生毕业及离校时不予转出。广东省教育厅制

附件3

广 东 省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学 籍 表(试用)

造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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