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止无功发生器(SVG)技术协议书

天河能源110KV变电站工程

静态无功发生器(SVG)

技术规范书

买方:

卖方

2013年12月30日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天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动态无功补偿

成套装置,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

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技术规格偏差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

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1.6.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

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人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7.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8.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

2.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应在商务标书中分别列出其单

价和总价,供业主选购。

2.标准和规范

2.1.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

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

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尚没有国际性标准的,可采用相应的生产国所采用的标准,但其技术等方面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电力行业对此的各种标准、法规、规定所提出的要求,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2.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要符合以下最新版本的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所

有设备都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

别说明外,合同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都应包括在内。…………………………………………………………………………………………………

GB 3859.1-1993 《半导体功率模块基本要求的规定》

GB 3859.2-1993 《半导体功率模块应用导则》

GB 3859.4-2004 《半导体功率模块包括直接直流功率模块的半导体自换相功率模块》GB 17950-2000 《半导体功率模块》

IEC60146 《半导体功率模块》

DL/T672-1999 《变电所电压无功调节控制装置订货技术条件》

GB/T 11920-2008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1207-2006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SD 325-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311.2-2002 《绝缘配合第2部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

GB 311.3-2007 《绝缘配合第3部分:高压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程序》

GB/T 311.6-2005 《高电压测量标准空气间隙》

JB/T 5346-1998《串联电抗器》

GB 1985-2004《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DL/T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GB/T 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T 11024.1-2001《放电器》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T 311.2-2002 《绝缘配合第2部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

GB 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T 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985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T 775.1-2006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1部分:一般试验方法》

GB/T 775.2-2003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气试验方法》

GB/T 775.3-2006 《绝缘子试验方法第3部分:机械试验方法》

GB/T 4109-2008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4598.3-1993《电气继电器第五部分: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DL/T 677-2009 《发电厂在线化学仪表检验规程》

Q/RX 220-09 包装标准。

DL/T597-1996 《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840-2003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GB 50227-2008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T 11024.2-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2部分:耐久性试验》

JB/T 8170-1995 《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

GB 50227-2008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JB7111-1993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DL/T 604-2009《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DL/T 653-2009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使用技术条件》

DL/T 462-19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GB/T 15166.4-2008 《高压交流熔断器第4部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GB 2536 《变压器油》

GB 5273-1985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GB 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

GB 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温升》

GB 1094.3-2003《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 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 1094.5-2008 《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

JB/T 10088-2004 《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

DL/T 574-2010 《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GB/T 13499-2002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

其它有关的现行标准。

以上标准应执行最新版本,当上述标准与现行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格书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家标准。

2.4.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提出了更合理的设计、材料、

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性能达到本标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稳定﹑连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定。2.5.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在采用上述标准的同时,还应采用国外有关标准。

但不得低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

3.应用条件

3.1.环境条件

1)安装场所室内

2)海拔高度≤1000m

3)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在25℃时)

4)运行环境温度-20~+40℃

5)最大日温差25℃

6)日照0.1W/cm2

7)复冰10mm

8)地震耐受能力(按动态法计算和试验,正弦三周波,并考虑连接导线和电缆的影

响)。

水平加速度0.3g(g为重力加速度)

垂直加速度0.125g

9)污秽等级Ⅳ级爬电比距采用3.1cm/kV

3.2.工程条件

3.2.1.主变高压侧系统概况(SVG所在母线的上级进线)

1)系统额定电压: 110 kV

2)系统最高电压: 126 kV

3)系统最小短路电流/容量:kA/ 500 MVA

4)系统额定频率: 50Hz

5)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直接接地

6)主变电压变比: 110/10 kV

7)主变一次绕组接线方式:星型接线

8)母线运行方式:分列运行或并列运行

3.2.2.主变低压侧系统概况(SVG所在母线)

1)额定电压 10kV

2)系统最高电压 12kV

3)系统额定频率 50Hz

4)10kV系统最小短路容量190MVA

5)10kV系统最大短路容量590MVA

6)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经消弧线圈接地

7)主变低压侧电流变比: 4000/5A

8)主变二次绕组接线方式及组别:角形接线

9)母线运行方式:分列或并列运行

3.3.安装方式:SVG本体户内全柜式安装,房间面积7米×8米。

3.4.补偿容量:

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具体补偿容量如下:

4.技术规范

4.1.成套补偿装置技术要求

本工程装设总容量为10Mvar 10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2套,单套装置主要包括:额定容量±10Mvar的以IGBT为核心部分的SVG型静止无功发生器。SVG装置在规定的工作条件和负载条件下运行,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少于20年,质保期1年。

招标方为每套动态补偿装置提供1面进线开关柜,断路器采用真空断路器。

成套装置应满足无功功率、电压调节、功率因数及谐波治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要求达到以下技术指标:

成套装置以10kV侧母线无功功率作为控制目标,SVG装置额定补偿容量为-10(感性)~10Mvar(容性)无功连续可调。

4.1.2.响应时间

SVG装置可动态跟踪电网电能质量变化,并根据变化情况动态调节无功输出,动态响应时间不大于5ms。

4.1.3.谐波电压

去除背景谐波电压后,注入系统公共连接点(P.C.C.点)10kV母线的谐波电压总畸变率、奇次谐波电压含有率、偶次谐波电压含有率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要求。

4.1.4.谐波电流

注入系统公共连接点(P.C.C.点)10kV母线的各次谐波电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要求。

4.1.

5.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电网公共连接点10kV母线的电压不平衡度≤1.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的要求。

4.1.6.电压波动

去除背景电压波动后,在电网公共连接点10kV母线的电压波动d%≤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的要求。

4.1.7.功率因数

补偿容量足够的前提下,10kV母线经补偿后其月平均功率因数大于等于0.96,且不过补偿。

4.1.8.补偿功能

同一套SVG装置,可以实现不同的多种补偿功能:

1)单独补偿负载无功

2)单独补偿负载谐波

3)单独补偿负载不平衡

4)同时补偿负载无功、谐波和不平衡

4.1.9.过载能力

成套装置应具有短时过载能力,过载无功补偿容量为成套装置总容量的15%。

成套装置采用强制风冷,技术先进、运行安全可靠,热空气通过排风管排到室外。4.1.11.运行维护简单

整套系统主电路采用链式串联结构,每相由若干个换流链功率单元组成,并采用冗余设计,满足其运行要求;模块化的结构设计,使得产品紧凑、重量轻,且通用性强,在功率单元发生故障时,用户只需要更换功率单元,使故障的处理简单化。

4.2. SVG装置技术要求

整套装置必须由启动柜、功率柜、控制柜组成,成套设备整体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20。

4.2.1.启动柜技术参数规范

5)电抗器:

系统额定电压: 10kV

电抗器额定电压:12kV

额定频率: 50Hz

电抗偏差:偏差不超过-1%~1%。

1min交流耐压: 42kV;冲击耐压:1.2/50μs全波冲击耐压(峰值):95kV。

型式:干式铁芯、环氧浇注、启动柜内安装。

6)真空断路器:

成套装置的启动柜内断路器数量不少于2个,为双断路器启动。

真空断路器主要由真空灭弧系统、电磁系统、杠杆传动系统、辅助触头、整流装置、绝缘框架、底座等组成、零部件少、结构紧凑

触头被封闭在与外界隔绝的真空灭弧室中 不会因外部污染而影响其工作。

以真空为熄弧介质、分断能力强、电寿命长。

电弧不外喷(即喷弧距离为零) 、不会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工作过程中不会扩散出对人体有害的气体、保证工作环境的清洁

触头开距小、超程短、约等于同等容量空气式断路器的1/6-1/10。 从而使整台断路器的外形尺寸小、重量轻。

控制电路由直流磁系统与整流装置组成。

工作过程中几乎没有噪音,保证工作环境的安静。

4.2.2.功率柜部分技术要求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容量:±10Mvar

额定电压: 10kV

容量调节范围:从额定感性容量到额定容性容量连续可调

冷却方式:风冷

平均损耗: <0.8%

谐波特性: <3%IN

1)成套装置应采用德国英飞凌公司的全控型器件IGBT,开关频率不低于500Hz。装置

主回路元件的选用,应留有足够的电压、电流裕度,IGBT的最大工作电流不大于其额定电流的50%,元件应有良好的dv/dt,di/dt特性;系统可靠性高,维护量小。

投标书中应注明IGBT型号、数量、耐压、额定电流等参数。

2)系统主电路应采用链式串联结构,星型连接,每相采用12个模块组成,热备用冗余

设计,运行模块故障时,冗余模块零冲击转入运行。

3)功率单元模块化的结构设计,每个功率单元可以互换,并预留模块测试端口,使得

调试、维修方便。

4)功率模块连接排和叠排采用铜排。

5)必须采用光纤通讯方式,光纤需为国际知名品牌。

6)电容须采用EPCOS品牌、筒状、成熟的IGBT专用产品,并注明电容耐压、容量、数

量等参数。

7)装置大功率电力电子元器件应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直流过压保护;

电力电子元件损坏检测保护;

丢脉冲保护;

触发异常保护;

过压击穿保护等;

IGBT过温保护。

4.2.3.控制柜技术要求

1)控制屏采用柜式结构,柜体选用优质“三防”产品,抗强电磁干扰能力强,必须有

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电磁兼容试验报告。控制系统为以DSP为核心的全数字控制系统,主要由主控制器、扩展功能继电器组、触摸屏等几个主要部分组成。

2)主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成套装置控制系统应可根据系统无功的变化情况,实现脉冲发生和分配功能,自动调节装置无功输出;成套装置具有供值班员使用的参数设置功能,所有设置的内容不受停电和干扰信号的影响;

3)通讯功能

控制器具有和上位机通讯的标准化接口。同时具备与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联网的功能(卖方提供SVG的通讯点表,并协助综合自动化厂家完成调试、联网工作)。

可采用RS485或网线通讯方式,以modbus/104等协议为标。

4)显示功能

控制器应采用液晶显示器,具有友好的人机界面,数据保存6个月以上。可提供如下功能:

主接线图;

显示10kV侧的电压、电流、功率因数、无功功率、有功功率;

显示SVG装置的输出电流;

显示10kV侧的电压、电流、SVG装置的输出电流的波形;

显示实时每个功率单元状态,如果功率单元出现故障,相应的指示灯灭,并且对应的指示灯下面提示故障类型;

显示事件、警告、故障信息;

显示SVG主画面,主界面模块化组态,可根据现场情况编辑主接线图;

显示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等信息实时曲线;

可根据要求显示历史记录和历史曲线,并可以将历史记录导出Excel文件;

故障录波功能,故障触发时会自动记录电网电压、电网电流和SVG输出电流的波形,并可以分析波形基波和各次谐波含量;

显示用户操作记录,可以实现用户管理,用户管理负责使用人操作权限;

保护动作或监视的状态发生变化时,控制器能将自动记录事件发生的类型、相别及动作值,事件按顺序记录,通过显示器进行查询,并以通讯方式上传。动作次数永久保存,即使掉电也不丢失。事件的清除靠手动操作来实现。

系统集成了录波功能,可记录SVG 系统发生故障时的整个动态过程,包含大扰动发生后的有关系统电参量的变化过程及保护功能模块的动作行为,录波数据记录兼有暂态录波和稳态录波两种方式,暂态录波可以最高9.6kHz 的速率记录暂态扰动过程;

无需触发条件,稳态录波以1Hz~1.2kHz的速率连续记录电力系统的状态过程。装置

自身具有大容量高速FLASH 存储卡,保证了动态数据记录和存储的安全性。录波数据采用相配合格式,并提供录波分析软件,便于后期获取与分析。

5)保护功能

成套装置采用综合保护策略,以提高装置可靠性;

装置过电流保护

电网过电压保护

电网欠电压保护

装置输出缺相保护

装置同步故障保护

控制器故障保护

单元过压保护

单元过温保护

风机故障保护

单元短路保护

IGBT驱动保护

单元通讯异常保护

装置柜门打开警告

装置内部出现任何电路故障均有告警、停机等相应对策,及时上传,不会对上级系统造成影响。成套装置实现自动检测、远程手动投切和近程手动投切,各种方式之间有可靠的闭锁,防止发生事故。检测、控制均实现完全自动无人值

6)装置具有GPS软对时功能。

5.供货范围

5.1.一般要求

5.1.1.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合同材料的供货范围。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材料为全新的、

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材料的技术性能符合第四章技术规范

的要求。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

且确实是投标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

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

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5.1.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

5.1.3.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如有)和消耗材料(如有)等,并

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投标人应提供为了设备安装、调试、起动和运行用的全部必须的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和辅助设备。提供所供的全部专用工具的清单,指明每种工具的功能(如有);

2)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如有),并应在商务标书中分别列出

其单价和总价,供项目单位选购。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如有)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有详细使用

说明资料;

4)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

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5.1.4.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5.1.5.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

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5.2.供货范围

5.2.1.本工程所需设备为输出容量-10(感性)—10Mvar(容性)的SVG动态无功补偿

装置2套(不包括10KV高压开关柜)。

5.2.2.成套装置的控制、监控、保护、报警等设备。

5.2.3.成套安装用支架、围栏、排风管等装置。

5.3.备品备件及外购清单

5.3.1.随机备品备件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必要的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随机备品备件清单见下表。试验

5.4.型式试验

供方应能提供证据,证明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在最近5年内已按国标、IEC标准对相同的设备进行过成功的型式试验,并能提出型式试验报告。

5.5.出厂试验

每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均应在工厂内进行组装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一起交付招标方。产品在拆装前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应作好标记。

外观检查;

装置功能与性能试验;

绝缘电阻;

介质强度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

5.6.现场验收试验

成套装置到达现场后,由安装单位进行现场验收试验。试验结果应与产品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结果或其规定值相符,否则应由投标方负责。

6.技术服务与设备监造

6.1.技术服务

6.1.1.概述

1)投标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招标方及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投标方应指派

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投标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投标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投标方指导人员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招标方。

2)投标方在投标时即应向招标方提供技术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日程,工作人、

日数等。招投标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投标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3)招投标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方技术人员的专

业、人员数量、在工地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6.1.2.任务和责任

1)投标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招标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

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投标方技术人员代表投标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

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3)投标方技术人员应对招标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

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招标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投标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招标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投标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

投标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招标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投标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投标方代表应尊重招标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招标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

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投标方自理。如因招标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招标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投标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7)投标方应将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由工厂至现场的往返差旅费进行分项报价。提供现

场服务的费用将包括在评标价中,并增列入合同。

6.2.培训

6.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

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6.2.2.卖方提供买方工程技术人员、运行操作人员的培训,卖方应保证受训的人员应能

达到运行和维护手册(规程)的编制以及熟练操作、检修的程度;培训的时间、

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6.2.3.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6.3.在投标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6.3.1.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

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

投标方。

6.3.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

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

担上述的费用。

6.3.3.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目的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

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

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

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目的地后招标

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6.3.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2个月,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

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见证,并将在接

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3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

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制造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

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

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

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见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

共同协商决定。

6.3.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

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

组织检验。

6.3.6.监造范围:SVG系统单元。

6.3.

7.监造者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文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检验既不能解除投标

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到货后招标方的检验。

7.质量保证及试验

7.1.装置在安装调试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派人赴现场无偿处理。

7.2.投运后一年内,如补偿成套装置中的设备、器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无偿

负责更换或修复。

7.3.投标方应按照国标、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并提供相关资料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8.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

坏或被盗。

8.3.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甲方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8.4.各种包装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8.5.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8.6.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无缺,提供份数符合GB11032的要求。

8.7.当采用陆运时,设备运到指定现场后,买方提供必要的吊装工具,并负责卸货运到

安全的仓储区或安装现场。需要仓储的设备须按卖方要求存放。

9.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1.一般要求

9.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9.1.2.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9.1.3.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应给出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清单,并经买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图纸的可编辑

电子文件2套(AUTOCAD版),正式图纸(4套)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9.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

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三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9.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

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9.1.6.卖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9.1.7.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

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

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9.1.8.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签字的正式图纸(6套)及电子版2套(图纸要求为AUTOCAD

版,并附字型文件)。

9.1.9.卖方设备组装完成准备进行在厂调试前应提前通知买方前往现场监督调试并验

货。

9.2.技术文件

9.2.1.卖方在订货前应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系

统接线图、布置图并标注相应的尺寸和主要技术参数。

技术协议签订2周内,投标方提供10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接线图、布置图以及土建设计资料2份供需方确认

9.2.2.在技术协议签订_7 天内,买方向卖方提供系统接线图,安装场地等设计原始资

料,卖方在接到以上资料15天内向买方提供下列资料 2 份,其中 1份为电子版,

供需方确认。

设备资料图:设备外型尺寸、总重量、发热量等。

基础资料图:成套装置的布置场地、设备基础位置和尺寸要求、环境温湿度要求、电气埋管和电缆沟示意图等。

卖方在接到买方资料20天内向买方提供下列资料2 份,其中 1份为电子版。

设备电气一、二次设计图:应包括成套装置的详细配置、内部和外部接线图;

监控系统的外型尺寸安装图及原理图、柜体端子排图等。

提供对开关柜设计要求,包括控制、测量、信号继电保护联锁要求,提供继电保护整定数据。

对低压交直流电源、通讯、信号采样需求的说明。

注1:若买方在技术协议签订7日内未能按时向卖方提交相关资料,则卖方的设计资料交付进度与供货时限可按协议中原定交付时间顺延,顺延天数即为买方提交相关

资料(系统图、场地土等)时超出时限的天数。

注2:买方或设计单位应在卖方提交上述图纸等设计资料3日内对图纸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卖方,若买方或设计单位未能按时对图纸进行确认,则

卖方的资料交付进度与供货时限可按协议中原定交付时间顺延,顺延天数即为买

方或设计单位提交图纸确认结果时超出时限的天数。

9.2.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6份(另附电子版AUTO CAD一份):设备的开箱资料除

了上面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

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内部安装接线图。

9.2.4.招标方有权对供货商的供货设备图纸的不当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对此招标方不承

担附加费用。投标方应将业主的修改意见在图纸上进行修改,供货的设备必须符

合最终审定认可后的正式图纸。

9.2.5.在收到招标方对图纸的最终认可之前,投标方提前采购材料或加工制造而发生的

任何风险和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9.2.6.图纸经招标方认可后,并不能排除供货商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应负的责任。

9.2.7.最终图纸应注明卖方、买方的订货合同号并有明显最终版标记。最终资料提交后

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卖方负责

赔偿。

6.3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0.到货时间

2014年3月10号前货至天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11.为保证设备能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正常运行,买方需配备与发热量相匹配的空调,根

据发热量计算买方需安装4台5P的空调,卖方将协助指导安装。

12.供货设备清单

型号:NSVG -10/10Mvar 数量:2套

设备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备品备件清单

专用工具清单

外购清单

买方: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

日期:

卖方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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