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1、编制目的

为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标准,使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建设的所有开发项目,及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文件材料的收发、流转、归档、备案、查阅等各环节文控管理,以及对工程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备份管理。

3、管理原则

工程文件材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文件材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不得随意对其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

4、管理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4.1.1审定《公司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2工程部

4.2.1负责编制并修订《公司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2.2工程部经理:作为工程实施及现场管理的责任人,组织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工程资料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2.3工程专职资料管理员:作为工程文档管理的执行者,负责工程开发建设全过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资料档案的建立、收集、发放、整理、归档、移交、保管、保密等;

4.2.4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工程参建各方进场后的档案管理交底,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所负责项目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2.5负责督促公司开发设计部、合同预算部定期将相关资料整理移交工程部归档,并建立相应台账;

4.2.6负责定期将重要档案整理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

4.2.7负责收集、整理并向首地集团移交需归档的重要工程文件(具体文件详见附表1);

4.2.8工程竣工后,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档案移交及工程实施过程文件材料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向公司档案室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4.2.9负责将工程资料档案移交物业公司。

4.3开发设计部

4.3.1 负责将项目相关报批报建成果文件交由综合部存档并签署交接清单,将报批报建上报文件和成果文件复本及文件清单交由工程部归档,同时将其复本留存。

4.3.2 负责将本部门归档资料及项目重要的工程设计资料(详见附表1)建立相应台账,定期整理移交工程部归档。同时将其复本和电子版留存。

4.3.3负责按集团设计管理部要求上报相关报批报建成果文件(详见附表1)。

4.4合同预算部

4.4.1负责将本部门归档资料及项目重要的工程成本、招采资料(详见附表1)建立相应台账,定期整理移交工程部归档。

4.4.2负责按集团成本采购部要求上报项目重要的工程成本、招采资料(详见附表1)。

5.工程资料档案管理

5.1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为工程部,并设置专人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开发设计部、合同预算部配合进行有关报建、设计、招标采购、合同预算和成本资料的定期归档工作。

5.2配合部门归档范围为本部门主办的批文、发文、会议纪要、总结、报告、简报、合同类文件、招标文件、管理过程文件、首地集团要求移交的项目档案(详见附表1)等。

5.3配合部门移交工程部的档案应包括纸版资料、电子版资料(若有)和相应台账。

5.4工程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电脑登记、编号、备份、归档和建立检索目录,提高档案利用率,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5工程部及相关部门应在首地集团对口部门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备案重要的工程文件(详见附表1)到首地集团相关职能部门。

6、工程资料分级管理

6.1为加强公司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根据资料的重要性程度,对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管理等级分主控文件和一般文件。

6.2主控文件以“★★”表示,一般文件以“★”表示,详见附表1。

7、工程资料的收发管理

7.1.1对于公司内部统一模板表单,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时不可随意更改原表单格式,内容填写规范、表单编号正确方可进行流转;

7.1.2工程资料管理人员须建立收发文薄,对外收发文件材料要求必须进行收、发、流转登记、签收,跟踪、催办流转过程,使文件的流转处于受控状态(详见附件3、4、5、6);

7.1.3要求工程专职资料管理人员于每月底组织施工单位、对关于本月所发生的文件材料(特指: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单、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收方单、签证

单、工程进度款审核等)事宜进行清理核对并形成记录,对于未及时完成流转归档的文件进行追踪。

7.1.4工程纸质文档归档

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及建委、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各类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工程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按规范及档案馆关于竣工资料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档案与现场实施进度同步。

7.1.5工程文件的主办人员在文件产生后三天内向工程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移交文件书面文本或电子文本,由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分类归档,并做好相关登记(附表2: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台账)。

7.1.6 开发设计部在接到设计单位领取初设、施工图纸的通知后,应派专门人员在3天内领取,施工图纸的变更图纸、零星出图在通知当天领取。图纸领取完毕后交由工程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登记、发放。

7.1.7工程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发放图纸,并做好施工图纸发放登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领取图纸时应有公司工程部专业人员确认。

7.1.8工程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应适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目录、图纸接收情况的核对工作,保证工程人员所使用的施工图是最新版。

7.1.9 各项目归档文件档案盒脊背文字样式为XX公司XX项目XX期(标段)+年份+文件类别。

7.1.10文件类别按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其他等大类区分,文件类别的细分名录可根据需要按以下原则命名。

第一册:政府文件

第二册: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部人员架构及职责

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类表单

第三册:公司内部往来文件

报公司及各部门文件

公司下发文件

概预算文件

目标成本文件

招采、合同文件

结算文件

审计文件

其他文件

第四册:会议纪要

公司周/月例会纪要

公司专题会议纪要

工程部例会纪要

合同预算部例会纪要

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

其他会议纪要

第五册:监理公司往来文件监理合同(含招投标文件)监理细则

监理例会纪要

监理月报及审核意见

监理通知及回复意见

发监理单位文件

其他往来文件

第六册:施工单位往来文件

施工合同(含招投标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提供)

施工单位来文及回复

发施工单位文件及回复

工程联系单

其他往来文件

第七册:供应商

考察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八册:设计变更(按时间顺序)方案、扩初阶段

施工图阶段

图纸会审纪要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第九册:工程洽商(按时间顺序)

第十册:工程签证

第十一册:验收检查记录

中间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图

开竣工报告

工程验收报告

7.11工程资料编号由工程资料管理员负责,每一个文件夹须有《文件卷目总索引》、《文件卷目索引表》、《文件目录表》。《文件卷目总索引》列明归档文件各卷目编号及名称;《文件卷目索引表》列明本卷目归档文件的分类及名目;《文件目录表》作为整理记录、文件的最终目录,在文件归档时进行登录,须列明文件的编号、主题及归档时间。对施工和供应商合同可按工程部所编序号进行排序,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

7.12标识:对已分类和编号的文件,应在档案盒上进行标识,标识应简单清晰、明了、易懂。在工程结束时,原件需交政府部门留存,复印件留存公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去处。

8、工程资料借阅管理

8.1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借阅工程资料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外单位人员借阅资料,需由主管领导批准(附表7:借阅登记表)。

8.2 所有借阅人员借阅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原则上借阅30日后必须归还(特殊情况可申请续借),造成资料档案损失的,视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

9、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

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及建委、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各类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工程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按规范及档案馆关于竣工资料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档案与现场实施进度同步。

9.1卷内目录:

9.1.1每个档案盒内必须附有卷内目录;

9.1.2必须具备文件编号、责任人、文件题名、归档日期等要素,建议可利用电子登记台账

9.1.3要求一周更新一次,可先手写式,待更新至新档案盒时,对前档案盒中完整目录进行打印,并粘贴至档案盒内侧,要求项目后期档案盒中目录均为打印版。

9.2归档编号

9.2.1所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具备归档编号,此编号统一要求写于归档资料封左上角;

9.2.2从简化管理出发,归档编号仅为流水号,但不允许出现断号、重号现象。

9.2.3归档文件材料为完成审批的原始文件材料,且参建各方签字、签章(鲜章)完善,附件附图完整,卷内归档文件材料应与卷内目录一一对应,按顺序整理摆放。

9.2.4专职资料管理人员有确保项目归档文件材料完整性的责任,如被借阅,应在卷内目录中进行标注。

9.2.5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清理,卷内文件材料要求至少一周更新一次;

9.3工程档案管理交底

9.3.1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一周内,由专职资料管理人员组织各参建方资料员针对本项目工程档案管理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纪要及存档;

9.3.2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后续分包单位的不断入场,由专职资料员对所有参建单位资料员进行二次交底,并形成交底纪要及存档;

9.3.3工程即将办理竣工档案前,由专职资料员对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移交等工作对参建方资料员进行最后交底,并形成交底纪要及存档。

9.3.4工程电子档案

9.4工程电子档案管理载体为项目团队共享平台;

9.4.1工程部成立后,由工程专职资料管理人员联系相关负责人员建立项目团队共享平台;

9.4.2工程电子档案要求及时、真实,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电子档案要求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步、内容一致。

9.5工程部应将项目立项到工程验收合格全过程管理中形成的工程资料根据附表1中的要求分类归档,确保同类文件集中归档,档案盒内必须附有归档目录。

9.6 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9.7工程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归档(作为附件的图纸应折叠为A4规格),文字、图标、印章应清晰,不得采用圆珠笔或其它易于褪色的墨水书写和绘制;其内容应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

9.8图纸一般采用蓝图,图面整洁,线条字迹清楚,修改符合技术要求;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竣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图纸的绘制和折叠应满足当地档案馆的有关要求。

9.9 移交当地档案馆的工程资料需在收集完整、系统整理后进行组卷,组卷原则应符合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及当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编有卷内目录和移交目录;对于档案的形成过程和完整、准确情况要有简要说明,要有立卷人的签字。

9.10 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声像资料要求声音清楚,解说与画面同步,照片与声像资料的文字说明准确精炼;电子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0、工程档案的竣工验收

10.1 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派专人与当地档案馆沟通,了解当地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规定及验收程序等问题。

10.2公司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派专人按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求组织工程档案预验收。

10.3公司在工程档案的验收阶段应按首地集团要求向集团备案以下资料:工程档案预验收工作计划安排、预验收后的整改要求及整改反馈。

11、工程资料的移交

11.1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移交的范围和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协议规定时间,将竣工档案向公司工程部移交,分包单位资料由总包单位负责汇总。由工程部经办人和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接收。

11.2 竣工档案移交时须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

11.3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工程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配合开发设计部前期主管负责将工程档案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一套,移交物业公司一套,留存项目所属法人公司一套,移交首地集团总部电子版竣工图纸一套。移交前,公司应与当地城建档案馆、物业公司分别确定需移交资料档案清单,按要求完成移交。

12.附则

12.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12.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3、附录

附表1:工程资料档案分级及归档管理

附表2: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台账(样表)

附表3:施工图纸接受登记表(样表)

附表4:施工图纸发放登记表(样表)

附表5:收文登记表(样表)

附表6:发文登记表(样表)

附表7:借阅登记表(样表)

附表8:工程资料档案考核评分表

14、支持性文件

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 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14.3 《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未完待续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文件材料形成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 2.档案收集制度不严,收集不及时,造成文件散失 3.档案整理不规范,各参建单位标准不一 4.建设期档案保管条件差,保护意识弱,造成档案损毁、散失 原因分析: 1.重点建设项目自身特点为档案工作带来了困难 2.档案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 3.档案工作的专业性 (二)明确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程序,并组织协调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实施。 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项目文件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监理合同条款还应明确监理单位对所监理项目的文件和档案的审查、检查责任。对参建单位进行合同履约考核时,应对项目文件管理条款的履行情况做出评价。合同款支付审批时应审查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建立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考核机制,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况等进行考核,履行项目档案法人验收和移交。将项目档案信息化纳入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验收的申报和准备工作。 2、参建单位: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备制造等单位。具体负责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文件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确认。负责所承担项目或任务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项目的归档文件、竣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总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或在总承包单位协调下直接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参建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安全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项目文件的安全。 3、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行业(系统)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组织或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 4、建设项目审批和主管部门: 负责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和项目领导责任制及项目管理环节,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有监管职责。 5、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监督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并具体负责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强化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本制度中的档案,是指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总和, 是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目的:在工程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由项目部管理的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归档等一系列相互 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遵循原则:应当遵循“及时整理,分类清晰,检索方便,收发有据。” 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原则:档案管理过程中需做到合理利用,并注意适度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归口部门:工程中心为项目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助理为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人(项目兼职档案管理员);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部门,综合部档案主管为本制度执行监督人。 第二章工程档案收集、分类、整理 第一条工程档案收集管理依据:《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万国公司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第二条项目档案分类整理及编号管理:工程中心工程助理负责按照公司作业指引要求整理、编号。2.2附表

第三条档案交接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形成的档案向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单, 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任何档案。交接人员如未按规章制度办 理交接手续,每发现1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2分,如今后出现档案原件缺失的, 发现一次,交接人扣2分,部门领导扣4分。 第四条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事项所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部门资料备查交接工作。 第五条移交归档管理:分即时存档、短期非即时存档、长期非即时存档三类,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盖章备案时直接移交归档;短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 备案盖章后3-5个工作内完成后续工作移交归档,超过约定归档时间的,每延迟1 天扣0.5分(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不扣分,但必须在障碍解除后7天内完成移交), 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记录表;长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基本指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 位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形成的施工管理资料,在项目竣工验收时2个月内移交公司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批: ****项目经理部 20**年**月

目录 一、资料归档范围 (1) 二、资料员职责 (1)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 四、工程技术资料借阅 (2) 五、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的接收、登记 (3) 六、变更图纸的处置 (3) 七、资料档案的管理 (3) 八、资料档案要求 (4) 九、资料档案的保管 (4) 十、施工日志填写办法 (4) 十一、处罚制度 (6) 十二、资料相关记录表式 (6) 十三、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移交 (7)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项目部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归档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资料员职责 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项目部的有关制度,严守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项目部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方案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方案 工程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必需的工程资料,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认真核定,方可同意竣工验收。我公司将做到以下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计委、建委关于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规定,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全过程,都将按照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整理方法、填写等要求完成工程资料的归纳整理和归档,作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2、工程资料部负责检查项目经理部认真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公司将定期检查、督促,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 3、工程施工的技术资料、土建和安装的施工资料应该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设备材料、施工单位、监督站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使各类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的归档。 4、工程资料由专业资料员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分类别归档,不得事后补制。 5、收集、整理、汇编工作。必须字迹清楚,图样清晰;隐蔽工程资料、技术核定单(洽商记录)、材料代换、变更通知及时办理签证。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由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负责人签字。做到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资料验收同步进行,并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交付公司进行审核。 6、单位工程即将竣工时,项目部资料员应把整体工程资料系统收集、整理,装订后报公司资料部进行审核,待项目部资料员补充完善后,盖章齐全,方可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报竣工报告。同时项目部应通知公司质检部派人员与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实物质量检查后,经项目部修整完毕,质检部复验通过,由项目部填写竣工验收呈报材料。 8、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正式交工验收工作。同时由建设单位出面应邀有关监督站参加对工程进行监督验收工作。 9、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完整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竣工图应图面整洁,字迹清晰,并与实际施工相符。若在施工中有修改部分,应在竣工图上注明修改依据。若修改部位超过原图面1/3时,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具体应按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

最新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800字

最新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 文800字 The work plan is a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 complete work plan can make the work progress in an orderly manner, orderly, and more efficiently and quickly.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916

最新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计划范文800字 送走忙忙碌碌的20XX年,迎来了满怀希望的20XX年。回顾我的20XX年,有耕耘有收获,去年的9月我非常荣幸地成为FY地产的一员,在此首先感谢各级领导对我的关心和信任,同时感谢各位同事在这段时间给予的帮助。“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做好一件事情,就必须先做好计划,计划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面对崭新的20XX年,我非常有信心把本职工作做好,现在此将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重点和20XX年的工作计划做下构想。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把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比作是一个项目的硬件部分,那么工程档案管理就是它的软件部分,是评定一个工程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对于一个工程,无论是在施工前、还是在施工中直至竣工和以后的保修等任何阶段,工程档案资料管理都必须贯穿始终。作为建设单位的档

案员工作重点就是做好每个阶段的工程资料的检查和收集整理工作,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按照时效性、真实型、完整性等原则需要对工程档案进行检查与复核,保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实际形象进度同步,从而保证工程顺利展开。 一、前期档案管理工作重点 1、对于工程相关手续的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就有很多重要的工作需要完成,包括前期方案策划、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这个阶段,我建议公司在各类手续办好后,原件统一由转行政部存档,然后在第一时间内将各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转交工程部,以备上级检查时用(避免由于手续未及时移交工程部内业工程师,导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来检查时提供不出来,给工程正常施工进度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同时由行政部门通知其它相关部门。 2、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要求各参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各类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 第四章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章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第六章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 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 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 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 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 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 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 设备资料( 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 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创造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 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 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 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 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 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 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 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 含工程联系单) 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 如表式为复印件, 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 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 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 归档。 2.2.3调试措施, 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 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 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 不能用复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通知印发,自2005年12月1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

工程档案管理策划模板

工程档案管理策划

清远市新建配网工程(英德第五标段) 工程档案管理策划 广州市白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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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配网工程档案管理策划 目录 1、适用范围和目的 2、编写依据 3、引用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6、归档范围及立卷单位 7、档案材料整理 8、归档要求 9、归档时间 1、适用范围和目的 适用于所有输变电工程。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期间工程档案管理的行为, 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为电网建设运行服务, 从而实现工程档案达标和达标投产的目标。 2、编写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 2.3《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2.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11822-89

2.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88 2.6《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细则》能源办[1991]231号 3、引用术语和定义 上述编制依据所列文件中采用的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在领导决策、企业管理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为四川电网建设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4.2工程档案是指从建设项目( 工程) 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全过程形成的, 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4.3指挥部(项目部)是负责工程档案的组织、协调并指导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文件的整理和编制。协调解决工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工程阶段性归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工作。 4.4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应负责完成各自职责工作范围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档案文件的编制。 4.5工程档案文件资料应分为文本文件和电子光盘文件两种, 同步整理、编制、移交。 5、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5.1工程档案管理机构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在工程经营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反映工程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文件的统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档案部负责公司所有项目工程档案的总归档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资料的积累、整理组卷、移交。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设专职工程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种文件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有效。 第八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按照要求将本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交公司的一份由商务部检查验收合格后交公司 - 2 -

档案室。 第十条工程施工档案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做到“三同步”,即: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与提出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同步,工程建设进度与项目档案形成积累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与项目档案验收同步,使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 第十二条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进行汇总、整理和编目,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组卷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的工程项目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归档的内容包括:工程经营文件、工程施工文件、工程声像荣誉实物等。具体归档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 (一)工程经营文件 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结算书、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备案文件、项目班子文件、项目管理人员花名册、成本测算(核算)、成本分析、往来函件、变更指令、各种签证、索赔文件、谈判记录、会议纪要、审计报告等。 (二)工程施工文件 - 3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法规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实施日期:2005.12.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

档案资料的管理方

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1 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 工程概况 技术档案管理按照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工程归档要求进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分为施工技术档案和竣工技术档案,企业内部和项目部分别设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第一节技术档案管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领导,实行项目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全岗位责任制。 2、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应按专业系统归类,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且与工程进度同步。 3、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资料收集内容和移交的时间。 4、在单位工程施工前,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订材料或试块的送检计划,并确定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5、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提货时,及时索要有关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6、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由管理失控造成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坏、丢失等行为造成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弄事责任。第二节技术档案的内容 一、施工技术资料 1、土建部分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监理工程师开工审批表 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③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证明、合格证(或试验记录证明)及试验复检报告。 ④砖、水泥、沙、石、钢筋、防火材料、隔热保温材料、防腐材 料试验报告、预制构件、焊条、外加剂、门窗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⑤施工试验报告及记录: 素土、灰土、砂浆、砼、钢筋焊接、砼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商品砼现场留置试块试验报告汇总表。 承重结构及防水工程使用的砼浇灌申请及开盘鉴定、现场生产预制砼构件记录、砼测量记录、砼拆模申请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⑥预检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模板预检、楼层放线、楼层50cm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 ⑦隐蔽工程记录

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所有部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所有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第三章管理办法与制度 一、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及要求 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项目凡持有上条所述标准规定之范围中所列资料的,无论是由部门或者个人保管,均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整理,由档案工作人员验收后归档。 3、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后归档。有电子文档资料的,应同时收集齐全。 4、所有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接收:技术档案室在接收资料时应仔细核对资料名称、份数、资料状况(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完好、齐全、破损)。 2、登记:充分利用资料管理软件,分类登记,确保软件自动生成的档案号与分类表一致。 3、填写卷盒封面、脊背。 4、排架:资料按类别分类排架:依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卷盒(袋)

正面向左。 三、资料的分发及借阅 1、资料分发要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借阅要填写“资料借阅登记表”,签字备查。(表格见附表1.1、1.2) 2、项目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原则上仅供项目内部人员使用,外单位调阅档案要经项目领导批准,见有效证件才可接待。 3、资料外借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档案室保存的资料数量任何时候不应少于二套,只剩二套时,原则上不再外借,特殊情况下急需借阅,必须经过综合部主任签字批准。 4、借阅资料要及时归还。 5、对借出归还的资料要认真核对清点。 6、收到归还的资料要及时放回原处,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销。 7、档案室对借出资料每月汇总一次,对到期末还的资料发出催还通知。 8、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四、收集 1、凡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办理完毕并能反应与生产、建设、技术等有关重要职能活动,对今后各项工作和延续本企业、本单位历史发展具有查考和凭证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纸质及其它载体)均需进行收集。 2、档案管理人员应坚持“五参加”(参加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鉴定;参加设备招、评标,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工程项目验收;参加重要的生产事故分析会),了解工程进度及有关资料情况,以保证各类档案资料及时、齐全、准确的归档。 五、档案的排架与保管 1、档案柜(架)依次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进行编号,档案排架也依据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方法。 2、本室档案采用分类排架法,不同类别的档案分别排架,同一类别的档案按分类号及案卷顺序号依次排列。 3、档案保管应做到“四不”即:不使档案分散;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使档案丢失与泄密;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2)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3)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8) 四、档案的利用 (9) 五、档案的保管 (10) 六、档案的销毁 (12) 七、档案保密制度 (12)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三)、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审核《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查阅审批单》、《档案复制审批单》,以及对档案意外损毁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 (五)、其他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审批单》、《档案查阅审批单》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六)、人事行政专员负责: 1、制度的推进与执行;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 2、督促档案资料的移交; 3、档案的收集、接收、鉴定、分类、装订、编号、编目、保管、销毁、编研等; 4、档案的提供利用、登记; 5、档案室设备、设施的保管维护; 6、负责档案管理软件系统的使用推广、原始数据录入、维护。 (七)、各部门资料员/兼职资料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移交档案室; 4、推进本部门对档案管理软件系统的利用; (八)、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人事行政专员、部门资料员、部门兼职资料员每

月工作计划评价的考核内容之一。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1、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1)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2)公司章程 (3)集团公司或股东方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1)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2)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1)合同、协议审核; (2)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 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 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 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 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 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 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 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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