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工作人员职责

一事一议工作人员职责

一事一议工作人员职责

1、组织、筛选本镇各村上报的一事一议项目,确保项目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内。

2、对申报的一事一议项目和工程预算进行初审。

3、监督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表决通过的一事一议项目记录备案。

4、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奖补标准,监督村民筹资筹劳范围,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上报。

5、在上级部门批复后,及时督促各村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开工建设。

6、检查一事一议项目工程的真实性,督促督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和进度。

7、组织人员对各村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督查,对施工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已完工的,组织检查验收,确保质量.

8、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数据。

9、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资料归档,做好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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