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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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1.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1

单项选择题

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某国有银行营业员甲将储户存款2万元用于赌博。甲的行为( )。

(A)构成赌博罪

(B)构成挪用资金罪

(C)构成挪用公款罪

(D)构成赌博罪和挪用公款罪

2 某国有公司司机甲下班后将本单位的小汽车作为出租车运营,收入归自己所有。甲以这种方式获利共计1万元。甲的行为( )。

(A)构成挪用资金罪

(B)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C)构成挪用公款罪

(D)不构成犯罪

3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款物归个人使用的( )。

(A)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从重处罚

(B)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加重处罚

(C)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D)以挪用公款罪加重处罚

4 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

(A)保险诈骗罪

(B)虚假理赔罪

(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5 甲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其下列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 )。

(A)甲挪用公款5 000元从事毒品买卖

(B)甲挪用公款20 000元从事股票买卖,2个月后归还了所有本息

(C)甲挪用公款5 000元从事用于自家房屋装修

(D)甲挪用公款5 000元,5个月后归还了所有本息,半年后被发现

6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出谋划策,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

(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7 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资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某甲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1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贪污罪

8 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去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成。于是某乙要求某甲退还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某甲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9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说法是( )。

(A)村民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

(B)普通公民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国有财物,不构成贪污罪

(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D)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10 甲为A市国土资源局某领导的司机(非国家工作人员)。2008年10月25日,A 市某酒店因违法用地被市国土资源局处以117万元罚款,为减少罚款金额,酒店负责人请甲帮忙,并送给甲10万元。甲找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称酒店负责人找到其叔叔在省纪委工作的战友,请求市国土资源局减少罚款。2009年6月26日,市国土资源局仅对酒店违法用地罚款39万元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介绍贿赂罪

(D)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多项选择题

第21-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1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

(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

(B)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

(C)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

(D)国有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

12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才能构成受贿罪

(B)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以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才构成斡旋受贿行为

(C)构成行贿罪必须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

(D)如果能够查明巨额财产确系贪污、受贿等犯罪所得,应以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13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

犯?( )

(A)知道是挪用的公款仍然使用

(B)指使挪用人挪用公款

(C)应当知道其使用的是挪用款

(D)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

14 下列属于贪污罪的主体的有( )。

(A)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C)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5 下列行为构成贪污罪的有( )。

(A)甲作为工商管理局领导非法占有工商罚款5万元

(B)某国有银行柜台营业员下班后正欲离开,发现银行金库未上锁,于是秘密潜入盗得1万美元

(C)乙系某县县长,谎报开支,冒领差旅费、医疗费、工资、补贴1万元

(D)丙系某公司(国有股占51%)董事长(由国资委委派),在某活动中接受礼物(价值1万元)而未交公

16 下列关于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甲系地税局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申请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局长胡某给教育局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丙为贷款而给某银行行长李某5万元钱,希望在贷款审批时多多关照,李某收钱同意,但丙的贷款申请未被该行贷款审批委员会通过。李某虽然收受他人财物,但由于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丁系工商局局长,1995年在对赵某所办企业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并不完全符合要求,就要求其补充材料。赵某难以补齐,就请求丁高抬贵手。丁见赵某开办企业也不容易,就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但未向赵提出任何不法要求。2001年丁退休后欲自己开办公司,就找到赵某,希望赵某看在6年前自己帮助过赵的情面上,借2万元作为自己公司的启动资金。赵推托不过,只好给钱。丁应当构成受贿罪

17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 )

(A)甲向某国有公司负责人米某送2万元,希望能承包该公司正在发包的一项建筑工程

(B)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员刘某送2万元,希望刘某在招生时对其已经进入该高校投档线的女儿优先录取

(C)丙向某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高某送2万元,希望高某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自己的赔偿申请

(D)丁向某医院药剂科科长程某送2万元,希望程某在质量、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丁所在单位生产的药品

简答题

第26-27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8 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9 简述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法条分析题

第29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9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请分析:

20 本条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的含义是什么?

21 本条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是什么?

22 某国有银行的会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自己经手管理的存款,该行为如何处理?

22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请分析:

23 本条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是什么?

24 本条中“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含义是什么?

25 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挪用特定款物罪在主观方面有何不同?

案例分析题

第3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5 甲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会计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并出售,并许诺出售毒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在利益的诱惑下,乙应甲的要求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中提取10万元借给甲。甲拿到10万元后,亲自从外地购得毒品,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甲分给乙赃款3万元。后甲在出售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甲如实交代了自己出售毒品的行为,但未能如实说明购买毒品的10万元资金的来源。乙得知甲被抓后,担心自己受到处罚,便携带20万元公款潜逃至外地。后乙在家属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行为。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26 甲、乙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是共同犯罪,构成何罪?

27 乙携带2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如何定性?

28 乙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29 对甲、乙的上述行为该如何处理?

30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

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是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本单位有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2018法学专业考研真题(4)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 业综合课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 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 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 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 1.【答案】C 【考点】西方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 【解析】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 2.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的本质特征 B.法律应当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 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 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 2.【答案】B 【考点】法律的特征 【解析】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故A项错。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故B正确。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方式,C项错误。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在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2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 1.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是指刑罚目的中的( ) A.一般预防 B.特殊预防√ C.刑罚报应 D.刑罚威慑 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B项正确。 2.我国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A项正确。 3.甲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下列选项中,甲应当被禁止的内容是( ) A.禁止设立公司 B.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C.禁止申领、使用信用卡√ D.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宣告禁止令时,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本题中,甲实施了信用卡犯罪,应当禁止申领、使用信用卡,C项正确。 4.死刑的核准机关是( ) A.高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省级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B项正确。 5.对于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分子,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 ) A.不再偿还 B.日后有经济能力时偿还 C.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D.由人民法院依照职权偿还 《刑法》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C项正确。 6.以刑法是否以量刑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量刑情节可分为( ) A.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B.减轻情节和从轻情节 C.减轻情节和加重情节 D.从轻情节和从重情节

西南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经验分享谈

西南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经验分享谈 1、政治 我高中是一个理科生,所以对政治之类的有天生的抵触性,当初决定要考研的时候政治是我的最大的问题。 报了一个补习班,那个失望啊,老师能用2个周末的时间把所有的课程都串讲完。然后就是个人长长的复习时间。最恼火的是,听完讲课以后是云里雾里的,回家以后又下载了其他的老师的音频,不停的反复,才能懂。 所以,根据我个人的建议,我不提倡大家报补习班。其实这些资料网上都有,真的,而且非常的齐全。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供一个可以参考的网站。我后期复习所有的资料都是从上面下载的。真的很有效。而且,我可以很负责人的说,市面上有关政治的所有的补习班的音频我都听过。比如神马文都啊,文登啊,学府考研啊,都听过了。所以,在此,重点给大家推荐两个政治老师。文都的蒋中挺老师。学府考研的米鹏老师。这两个老师中,我又重点的推荐蒋中挺。他人称”过关挺”,呵呵,其知识程度不言而喻了。 我政治最后考了73,可能很多同学都觉得这个成绩很一般,但是对于我这种没基础,没什么记性的人已经很谢天谢地了。 补充一点,政治最后拉分的是选择题。所以,大家想要得高分。选择题是重头戏。我就是选择题拿不准,最后50分的选择题,也就得了29分。后面的大题的话。真的不用太过于的担心了。因为到时候字写的工整一点,卷面整洁一点,话多一点,分都差不到哪里去。 而且,大家要有充分的信任心。那些大题写其实那些补习学校的老师都能打对题的。反正今年5道大题全部都是我背过的原题。呵呵。也可能是我的运气比较好吧。 2、说一下英语 我听说今年英语的改卷超级的松,其他的我不知道,反正我英语平时自我感觉还不算太糟糕(6级488,给大家做一个参考哈),但是今年发挥失常了。考下来我自我估分也就50的样子,但最后是62。呵呵。也是一个很普通的成绩。反正这个成绩要是想往北上广跑肯定是很悬的了。 英语我是很坚定的不报班了,因为我同学上过英语补习班,那个老师说的哦。什么作文平时不用管,最后考前一个月狂背模板。可能我对个人的英语要求要稍微高一点吧。反正我是不赞成这种学习方式的。因为英语这种东西,我个人认为是要细水长流的那种学习。呵呵呵,但是要是平时想要在短时间内有所大幅度的提高,这个方法还是挺有效的。反正我记得,最

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

法理学 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 一、法的本体 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 历年试题: 5.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2005] A.西塞罗 B.萨维尼 C.托马斯·阿奎那 D.托马斯·霍布斯 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2005分析] 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

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2001判断] 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001判断] 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 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 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2002判断] 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2002] 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2003]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娜 C.卢梭D.康德 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2003]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 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 27、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性,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2003判断] 28、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2003判断]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2004] A、国家的历史传统 B、国家的阶级结构 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 2、法的要素

2017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1.结合实例,谈谈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意义与标准。(20分) 2.某甲在16周岁前三天对乙实行敲诈勒索3万元,乙当时没有钱,筹备了三天以后放在指定位置,甲16周岁后的生日第二天去把钱取走,对甲怎么处理?(20分) 3.刘晓东意图qiang jian,深夜潜伏在路边,见一女子路过,当女子走近突然上前抱住该女子欲实施qiang jian,结果该女子喊了一句:“刘晓东,你这个臭流氓!”刘吓得仓皇而逃,请问刘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20分) 4.为什么行为无价值采取(部分)犯罪共同说而结果无价值论采取行为共同说?(20分) 5.《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请问会产生什么缺陷?(20分) 6.某甲借款10万元,租一套办公室,准备格式合同,向乙公司商谈要购买价值100万的金银首饰。乙公司业务员携百万收拾到甲处签合同,甲拿出十万元作为定金。甲在乙点钱过程中趁机夺走金银首饰,跑出门外,将乙锁入门内,携价值100万元首饰逃走,致乙被困3小时。请问对甲应当如何处理?(20分) 7.甲为公司总经理,乙为某市经贸书记。甲为了公司的利益乙,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2万元存入银行卡。甲将卡与密码交给乙,乙之后一直给予甲所在公司好处。甲在半年后又将30万元以相同方法存入另一张卡后给乙。乙一直将两张卡放在家中没有使用。后来乙被纪委调查,乙怕事迹败露,将卡交给知情的丙保存。甲听说乙被调查,便去银行挂失,将两张卡内的32万元存入自己别的账户。请分析本案。(30分) 新祥旭https://www.360docs.net/doc/a19837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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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一简单题 1.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2.简述刑法中不作为的概念和不作为构成犯罪应当具备的条件 3.简述犯罪过失的概念、特征和罪责内容 4.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 5.简述犯罪即遂的概念、认定及处罚原则 6.简述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具备的条件 7.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8.简述累犯的概念及刑事责任 9.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0.简述假释和减刑、缓刑的区别 1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关于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2.简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信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3.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4.简述一半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辨析题 1.请对“作为是身体的积极行为,不作为是身体上的消极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2.请对“君子报仇,75岁不晚”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3.请对“…应为而不为?就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4.请对“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是间接故意”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5.请对“无犯意则无犯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6.请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只能存在于犯罪实行阶段”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7.请对“一旦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其犯罪形态就是犯罪既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8.请对“故意犯罪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过失犯罪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9.请对“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都应当视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0.请对“同种数罪都是非并罚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1.请对“教唆未遂即为犯罪未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三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中国海洋大学法硕考研复习经验总结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中国海洋大学法硕考研复习经验总结 查到了拟录取名单了,现在总结一下自己考海大的一些经验,希望帮助接下来要考海大法硕(非法学)的学弟学妹们。 初试:我是从12年9月份才开始准备的(话说当初其实不想考研的)。 然后就开始买相关的书籍,资料(书籍,资料不在多在精,找到适合自己的,认真的研习) 联系上届考海大的师姐,问了一些关于学习的经验。 接下来就是朝九晚五的学习,每天给自己制定计划(进入10月份之后,我每天6:30之前起,22:40之后回宿舍,晚上躺床上再看一下自己觉得复习的还不够的地方)。 1. 在这里,我想说,一定要安排好时间。政治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自己当时觉得离考试还有很长时间,加之其他同学都说政治不用着急背,最后突击就行,而且自己的确很讨厌政治,所以一开始就根本没看政治,所以,当时的心态也是不急,总觉得反正还有好几个月,有的是时间。但后来尤其是冲刺的那几个月,时间很紧,又要背书,又要做题,而且,各种押题也会大量涌上市面,时间根本来不及。 2. 还有,英语一定要重视。 一开始也跟其他人一样背单词,但是,有些单词该记不住还是记不住。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光记单词,适当做一些题,那样单词的记忆效果比较好。做题分部分做。比如,一开始做阅读,就光联系阅读,把历年阅读真题都按计划做完,然后再做其他的部分。 后期,一定要做真题,反复的做。尤其是做了几遍之后,光看题目就知道选项的情况下,不要光知道答案,要弄懂每一个选项,为什么选,其他的为什么不选;答案出处在哪里;选项,问题题干中的好的词组,单词…我当时英语真题做了4,5遍的样子,不算多,但我的英语一直很好,所以,不是很担心。而且,一定要写作文。有的同学觉得作文麻烦,而且不会写,但是,越不会写越要写。 3.专业课 我专业课考的不是很好,就不多说了。关键是,指南也好,紫皮书也好,认准一本看就行。我当时是看的指南,后期其他同学都看紫皮书的时候我也是看的指南。但是,如果你时间充裕,还是两本书比较着看,因为有很多地方不一样。多看,多背。尤其后期,注意回归书本。结合真题,练习题,不懂的地方一定翻书,或者问老师和同学。 4.心态 我之所以把这个单独列出来,是想说,心态很重要。我前面说过自己当初不想考研,但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就决定考研。我从决定考研的那天起,就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刚开始,劲头都很足,但你会发现,越到后面,放弃的人越多。而且,我当初的志向就是考海大,始终没有变过。考研的那段时间学习是很枯燥的,我们当时已经不上课了,所以,天天在图书馆待16,7个小时谁都有疲惫的时候。你可以在累的时候休息一下,运动一下。要经常自我鼓励,让自己的意志支撑着自己,即使身边的人都放弃了,你也不可以。因为,你不是他们。你有自己的梦想,而且,付出终会有回报。谁坚持下来了,谁就胜利了。 复试:海大法硕复试是指定3本书,有的人觉得都一样不用看,但从今年我笔试时的情况看,认真的把3本书看完并记住还是很有必要的。 注意海大研招办官网就行,及时知道发布的信息。到时候会有复试指导,按上面的步骤走就行。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 (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以下列举的法律渊源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 (分数:2.00) A.判例√ B.制定法 C.判例法 D.国际条约 解析:解析: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的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例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律学说、道德规范等。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法条反映了我国法律渊源的哪一形式( ) (分数:2.00) A.法律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国际法 解析:解析: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通常是不成文的,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其法律效力,并成为国际法的主要来源之一。民法通则的这一条款明确表示了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即肯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4.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 ) (分数:2.00) A.成文法和不成为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国内法和国际法√ 解析:解析:国内法和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此外,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还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 )提出的。 (分数:2.00) A.马克思 B.黑格尔 C.乌尔比安√ D.奥古斯丁 解析:解析: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6.关于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法律渊源可以分为实质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B.法的实质渊源是指法的真正来源,是法产生的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物质生活条件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周岁18周岁,不满16已满A.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10: D D C C C —6答案:

考研经验分享:高分法硕考生浅谈法制史复习经验

考研经验分享:高分法硕考生浅谈法制史复习经验

考研经验分享:高分法硕考生浅谈法制 史复习经验 我是一名二战的学子,第一年的考试,我走过许多弯路,有许多方法也不得当,二战的我在这一年针对考试和自己的缺点重新制定学习方法,各科上颇有成效。其中效果最好的是法制史,现在就简单谈谈法制史的学习方法。 首先谈我自己的情况。 一战时的我,讲书读的很透彻,法制史每一句话的含义,以及白话文的意思我都搞的很清楚。但是我没有刻意背诵(因为本人是理科生,所以总是认为理解第一,而且记忆力不好,吼吼)。然而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去考试,我的结果就是,选择题基本都对,大题基本不对。不是因为大题不会,而是发现没有背诵,大题所需要你论述和解释的点你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写出来。所以二战的我,根据自己一战的失败,重新制定了学习方法。通过新的学习方法的奏效,我只能说,世界上没有记忆力不好的人,只有懒惰的人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小小的批评一下我自己) 以下便是我的心得: 1、法制史没有重点,必须全书背诵。 之所以说法制史没有重点,从历年真题就可以看出。每年网上各类音频视频都将重点放在了西周、汉朝、唐朝、清末这几个朝代,并不是因为考试大部分只考这里,而是这几个朝代的立法内容繁多,相对比较重点,是改朝换代领导其他朝代法制变化的。而选择题往往每个朝代都会涉及一道题,而如果每个朝代同学们不认真阅读,仔细背诵,选择题很容易失分。法制史一共就那么几个分,选择题一共就那么多道题,丢了两道以上,法制史这一科的分数便没有优势了。若想法制史有优势,必须选择题只错一道一下,大题都是在你背诵的范围内。 第3页共 15 页

2018法律硕士法理学重要知识点.

2018法律硕士法理学重要知识点 对通过做题反映出的易错知识点,考生要查找出错原因,并通过多做题举一反三加以掌握,相关知识点最好记在错题本上,有时间就要翻开复习,提醒自己做题时切莫再犯相同错误。凯程法律硕士培训中心的编辑为大家整理以下学习指导内容: 法律职业:所从事的是为了法的实现的职业,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教育、法律培训等。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律人作为法律职业者,应当用一种专门职业的方式,来理解法律的特点并用职业的方式运用法律。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的现象,指能够凭借直观和经验的方式认识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全过程。 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与社会作用(具有维护有利于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可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 法的效力具有相对性和局限性。既然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反对法律万能论法的价值:在法律规范体系中为人所重视的属性和作用。 法的价值判断:某一特定的主体对某一特定客体的价值进行分析与评判法的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规则、原则、制度等进行的分析和评判两者区别:判断的取向不同(由于主观意识不同而不同;基本相同的结论;判断难度不同(主观性较强;注重客观性;判断方法不同(注重法律的理想状态;强调法律的现实状况;判断的结果检验不同(长时间考验才能鉴别或判断结论的真伪;相反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 1.(2016年单选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2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危险驾驶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2.(2006年单选10)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甲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选C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的关键是: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所要求的过失是日常生活中的过失,而不是履行职务、职责中的过失。甲的过失发生于生产作业期间,故甲的行为不构成失火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之一,即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处理原则,甲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3.(2010年单选15)某矿井在开采中瓦斯浓度超标,工人向矿主反映。矿主拒绝解决问题,并威胁不干活即开除,要求工人继续采矿,致3人窒息死亡,5人重伤。该矿主的行为应定为(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矿主威胁工人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采矿,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可见,选D项。不选A项的理由: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关键区别是客观表现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表现是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客观表现是不听规劝,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A项表述的情形不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表现。不选B、C项的理由: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过程中,会发生致人死亡等后果,但只要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就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论处,不另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如果不是发生在特定场合,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可见,不选B、C项。 4.(2016年单选13)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某药店,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 《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选D项。 5.(2005年单选16)境外走私人阿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阿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经营罪

2013年北京大学法硕专业考研状元笔记-考研经验分享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含保研)

北大深圳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80人本专业学习年限4年。复试增加LSAT考试近3年分数线 2013年复试线 2012年复试线 法律 (0351) 50 5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分 2011年复试线 法律硕士55 50 9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340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90 2001 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4月18日起施行 法释〔2001〕11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2000)101号《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0 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8次会议、 2001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84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

人大刑法学研究生考试历年真题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犯罪构成 2、立功 3、间接故意 4、国家工作人员 二、简答题目 简述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牵连犯 2、间接故意 3、国家工作人员 4、立功 二、简答题目(每题10分,共10分)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部分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挪用公款罪; 2、量刑; 3、遗弃罪; 4、洗钱罪 二、简答题(1*10=10分): 简述刑法规定的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刑法一、名词解释(4*5)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行为犯 3、防卫过当 4、玩忽职守罪二、简答题(1*10) 简述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从犯 2、立功 3、妨害公务罪 4、假冒注册商标罪二、简答: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累犯 2、想象竞合犯 3、交通肇事罪 4、挪用公款罪二、简答: 教唆犯的处理原则。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主犯 2.剥夺政治权利 3.侵犯著作权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二、简答题:

我国刑法关于死刑核准权的规定。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对象 2、自首 3、犯罪中止 4、抢劫罪二、简答题: 简述附加刑的种类和内容。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正当防卫 2、时效中断 3、假释 4、职务侵占罪二、简答: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预备犯 2、特别累犯 3、牵连犯 4、重大责任事故罪二、简答题: 简述犯罪不作为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罪刑法定 2、没收财产 3、抢夺罪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2、简述贪污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部分一、名词解释: 1、犯罪故意 2、连续犯 3、玩忽职守罪二、简答: 1、简述犯罪的不作为。 2、简述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3分/题): 1、过于自信的过失 2、结合犯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简答题(8分/题): 1、简述数罪并罚的几种不同情况。 2、简述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刑法: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7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的是( ) A.基本犯√ B.未遂犯 C.结果加重犯 D.预备犯 立法者在设置分则各条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时,通常按照犯罪客体所遭到的实际侵害来设置基本的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刑。一般将《刑法》第114条的危险犯认作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基本犯,第115条的结果犯认作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结果加重犯。 2.甲拦路抢劫,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后发现原来是自己的邻居乙(乙造成轻微伤),于是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并 赔偿乙100元钱,让乙赶快离开,自己继续等待下一行人。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 A.抢劫罪(既遂) B.抢劫罪(中止)√ C.故意伤害罪(既遂) D.抢劫罪(预备)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本题中,甲将乙打成轻微伤说明已经实施了抢劫罪的实行行为,但并未达到抢劫罪既遂状态(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或者抢到财物的,则是抢劫罪既遂),因此甲在既遂前,主动放弃犯罪(因为邻居并不能构成继续 实施犯罪的客观障碍),也未造成危害结果的,构成犯罪中止。需注意甲虽然仍然意图继续实施抢劫行为,但对乙这次 行为而言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因此B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本题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C选项错误。 3.甲开枪杀害其妻子,开了两枪后,看到妻子痛苦万分,又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生还,但造成终身残疾。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中止)√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故意伤害罪(既遂)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需要具备三个特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性、客观有效性。甲具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但在结果发生前自动有效阻止了妻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4.刘某父亲病重,刘某担心其继母分得父亲遗产,于是买了一盒阿胶用毒药浸泡,意图杀害继母。刘某将阿胶交给继母数日后,心生悔意,于是打电话告诉继母事情真相。继母告诉刘某说,她已经发现阿胶有异,早将其丢弃,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北京大学法硕考研经验

北京大学法硕考研经验 1.选择北大法硕的原因 我是咱们学校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的,本人是典型的文科生出身,综合自己各方面的情况,我一直以来理想的职业方向是法律和新闻,高考时我的第一志愿是咱们学校的国际经济法,可当年这个专业在河南只要一个人,于是我就因缘际会得进了商学院学了市场营销,辅修了法律。现在说起来脸红,我实在不是个热爱学习的人,并且家里也没给过太大压力,再加上又不是自己喜欢的专业,总之,在大学前三年我玩得很痛快,成绩很烂,学习的目标就是只要不挂科就成,那时候我完全沉浸在爱情中,男朋友大我四岁,是从小认识的哥哥,我考上大学那年他毕业工作,从精神到物质都很宠我,这更导致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以后,因为我天真的觉得只要有哥哥在,我就什么都不用担心。直到大二上学期结束的那个春节,哥哥的事业遇到了点挫折,我们也因为种种原因爆发了第一次但是却很严重的感情危机。也就是在这个春节我猛然醒悟了。原来哥哥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无所不能,任何人都能力有限,都不可能完全承担起另外一个人,而我也不可能永远都做一个被宠爱呵护的小女孩,爱一个人不只是撒撒娇说几句甜言蜜语这么简单的事,而是能帮他一起分担生活的压力,能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有办法有能力帮上一把。并且我也认识到了爱情是一种可能消逝的东西,并不是嘴上说着一生一世就可以真的一生一世了,我们一样会吵架会有矛盾,那么如果有一天我和哥哥分手了,我的未来在哪里,我的人生如果仅仅是逛街美容看小说的话,那我当初辛辛苦苦考大学的意义何在?这些在现在看来是再简单明了不过的道理,可当初沉浸在爱情童话中智商基本为零的我却硬是不明白。道理想清楚了,可大学留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以我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让我去就业我显然信心不足,并且我也真得觉得自己不适合搞营销,又超排斥出国,那就只有考研了。对法律感兴趣,并且不考数学又帮我减掉了一个大包袱,法硕是面对本科非法律专业的,又是全国统考,这样大家就都是同一起跑线了,免去了跨校找资料的麻烦。至于学校嘛,我查了相关资料和往年的录取分数线,就法硕的综合实力来看,北大肯定是最强的,但风险也是最大的,连续多年初试录取分数线全国最高,复试刷人也是最多的。当时我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要考就要考最好的,虽然我大学荒废了三年,但我相信自己的学习能力和考试能力还是有的,拿出当初高考时的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法理学.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法 理学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 2、法的要素 历年试题: 6.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2005] A.法律规则规定的内容B.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C.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D.法律规则所包含的社会关系 10.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2005] A.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最早来源于教会法 B.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非法律意义上的权利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代表着某种利益 C.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相互关联,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 D.法律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但是必须超越社会的文化发展 6、只有法才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2000判断] 3.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2002]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 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 6、法律的两大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2002判断] 43.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及其要素。[2002简答] 29、在构成法律规范的条件、模式、后果等三种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模式。

[2003判断]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2004] A、假定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概念 3、法的渊源与分类 历年试题: 8.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2005] 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14.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2005] A.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划分 C.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D.从一定意义上讲,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渊源和法系等都可以看作是对法的分类 13、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源流。[2000判断]

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模拟试题含参考答案

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模拟试题含参考答案 (本卷共75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1-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2.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 B.强奸罪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D.拐卖妇女罪 3.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这属于()。 A.空白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简单罪状 5.犯罪嫌疑人甲盗窃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了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那么甲的行为构成()。 A.一般自首 B.特别自首 C.坦白 D.立功 6.甲、乙、丙在一起闲谈。乙说:“偷东西,哪个都会干。比如趁商店快下班时躲藏在商店里不要走,然后等到夜深人静时,拿点里面的东西再想办法出来就是了。”丙听后便于当天如此这般,潜入某商店盗窃了几件衣服,乙的行为构成()。 A.不犯罪 B.从犯 C.教唆犯 D.主犯 7.以下属于减刑的是()。 A.甲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确有悔改,减为有期徒刑20年 B.乙被判处罚金5000元,因其经济困难,法院将其罚金减为2000元 C.因丙的主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法院将剥夺其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10年 D.丁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8.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反遭流氓袭击,王某立即进行反击。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成员,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A.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 B.过失致人重伤 C.正当防卫 D.假想的防卫,应按过失致人重伤论处 9.下列不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有()。

2020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2020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1.法学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按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的,课程设置覆盖了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力求体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培养工作不仅与法律本科教育相衔接,还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相联系。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9.2020法硕考研复习方法 报考法硕这样的热门专业,就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想脱颖而出就要在专业课复习上下点苦功夫。 (1)基础知识部分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练习题部分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模拟题部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模拟试卷及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联考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硕的准官方教材是人大出版社出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这本书在几年前一度处于法硕“圣经”的地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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