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程合同风险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风险的内容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风险主要有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详细介绍

(一)、合同价格风险。

1、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

2、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

(二)合同结算方式风险。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

(三)合同工期风险。

1、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

2、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

(五)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

对投标过程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与招标单位进行磋商再做出相应承诺,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标准示范文本合同书,往往条款不全、不具体、无针对性,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

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与防范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与防范分析 发表时间:2018-11-02T16:56:38.06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6期作者:曹治 [导读] 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30000 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合同管理风险对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影响越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异常关键。对此,需要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识别;防范措施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业的经济往来中一种利用合同形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经营质量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的合同管理就是企业将自己作为当事人而确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订立与履行、变更与解除、转让与终止、审查与监督以及控制的相关行为的总称、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审查、监督以及控制是整个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模式。合同管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是一种全过程的、系统的以及动态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过程就是一种通过洽谈与草拟、签订与生效开始到失效的整个过程,系统性管理就是对于涉及到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通过全系统与部门对其进行系统管理,而动态性对合同的整个履约过程的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对于各种变化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合同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变更、补充、中止或者终止的相关行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 2.1主观性风险与客观性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主观性风险主要是人为因素引发的风险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会通过人为干预进行控制。在施工合同中,主观性风险主要来自于建设方或发包人,建设方或发包人是否能严格依照合同履行自身义务,工程款项是否能依照合同进行及时支付、工程项目建设手续是否合法等多个方面的不确定性都会给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风险,而且,不少建设单位凭借市场中的优势地位,会在合同中拟定苛刻的条款,合同签订的随意性、盲目性较大,这种情况下的施工合同风险会成倍增加。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客观性风险无法通过人为因素进行控制,且风险不可预知,如:市场环境变化,建材价格波动、法律政策的调整等多个方面,这些都属于不可预知的客观性风险问题,且到目前为止没有方法或很难进行防范,只能直接面对解决,这些风险的存在会对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但是国家宏观调控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风险进行管控,但是在具体的合同当中,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宏观调控手段,还要采取积极方式进行应对。 2.2外环境风险与内环境风险 根据风险预防范围可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划分为外环境风险与内环境风险,一般造成外环境风险的状况主要包括企业非法竞争、信用等级低、财务状况差等,而内环境风险问题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合同实施造成的风险问题,造成内环境风险的问题主要包括: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对相应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素质较低等都有可能引发内环境风险。 2.3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 根据责任划分情况可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为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建筑工程合同直接管理风险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规范性不足,监管力度不足等造成的,而间接管理风险主要是企业间接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由其他签约方违约造成的。 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措施 3.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存在合同条款不严谨、不合理等现象,或者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的漏洞,甚至合同条款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引发合同管理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条款,可以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首先,综合分析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严格核实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现象,这是制定建筑工程合同的关键;其次,修改并完善合同条款中潜在的漏洞、歧义等,最大限度确保合同条款指向的明确性,避免合同条款中的漏洞被非法使用;最后,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合同条款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合同管理与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等内容保持一致,充分挖掘合同管理的作用。 3.2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从当前已经发生的合同风险来看,许多风险都是由于缺乏信誉而产生的,基于此,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合同双方的信誉度,进而密切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从根本上确保合同签约顺利进行,同时有利于有效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合同双方要建立相应的信用等级制度,通过全面评价合同双方的经营、经济、组织结构等信息,并将评价结果存档保存,为后期的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3.3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开展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相关工作单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能力,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对于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实施者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保障有章可循。在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过程中,要对具体的建筑工程责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制度、相关工程的进度款审查等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来。在相关合同签订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要对具体的工程内容与具体的负责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对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地说明与解释,通过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体的管理质量。 3.4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提升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此,在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合同风险及其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合同风险及其应对 一、案例 案例一: 1998年12月,咸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下称“咸宁公司”)通过工程招投标,与枣阳市北城信用社签订综合楼工程承建合同,合同造价为95.2万元,并经枣阳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备案。半个月后,咸宁公司枣阳经理部又与北城信用社签订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价款由招标中标的定价下浮16%,以补充协议价格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咸宁公司获知后,当即向北城信用社、枣阳市华罡监理公司和枣阳市造价管理站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履行补充协议,按中标备案合同履行,北城信用社未予答复。 1999年1月,北城信用社综合楼开工建设,北城信用社支付工程款71万元,年底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同时被评定为襄樊市优良等级工程。2000年7月,双方在工程最后决算时,对依据备案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进行决算,还是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产生争议。 2005年4月,咸宁公司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枣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由于综合楼工程是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取得,而且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备案,故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对备案合同工程价款进行较大变动,对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故补充协议应属无效。2005年

12月27日,枣阳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北城信用社支付咸宁公司各项费用22万余元。 北城信用社上诉称,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要求撤销原判。襄樊中院依法裁决维持一审由北城信用社偿付咸宁公司剩余工程款、劳动保险费、优良工程奖的判决;改判北城信用社支付咸宁公司前期投入费用、逾期付款利息,共计赔付咸宁公司19.4万余元。 黑白合同也称“阴阳合同”,就是经过招投标的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其中一份是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另一份是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私下协议。备案的、接受政府监管的合同叫白合同,与招投标法相违背的、私下操作的合同叫黑合同。在实践中,黑合同的签订时间可能在白合同之前、也可能之后,也可能是同一天,但其内容均是对白合同的改变,要么降低工程价款、下浮让利、增加付款条件、延长付款期限、垫资、支付保证金、缩短工期、肢解工程等,黑白合同的签订时间、形式及内容虽然多种多样,但其判断标准有二:一是是否针对同一工程项目,二是黑合同对白合同是否存在有实质性的违反,如果是对白合同的具体问题的修改补充则不应作为黑合同。黑合同因违反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案例二: 2003年初,江苏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了广州某广场工程。去年7月,包工头赵某出具一张欠条给材料商钱某。欠条载明:“今欠钱某工程材料款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以前所有欠条作废,以此条为准。”次日,建筑公司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负责人王经理在该欠条上注明“同意从广场工程款中扣除”,并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据了解,分公司虽然是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但王经理在广场工程建设期间,是具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答案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综合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施工合同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的目的是为了( )。 A、避免风险 、克服风险 B C、转移风险 D、控制风险 2、FIDIC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视工程进展情况,有权发布暂停施工指令。属于( )的暂停施工, 承包商可能得到补偿。 A、合同中有规定 B、由于不利的现场气候条件影响 C、为工程施工安全 D、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条件或者障碍导致 3、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提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经工程师批准后,应由()。 、承包人办理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费用 A B、承包人办理申报手续,承包人承担费用 C、发包人办理申报手续,承包人承担费用 D、发包人办理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费用

( )。、不属于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义务的是 4A、工程建设外部协调工作 B、按合同约定派驻监理人员 C、不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 D、运用合理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 。( ) 5、工程师有权处理的索赔是承包商A、依据合同条款提出的索赔 1 、依据法律法规提出的索赔B. C、提出的道义索赔 D、提出的缺少证据索赔 6、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对已达到基本竣工的工程,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影响不能进行竣工 试验,工程师应确定为( )。 A、工程已竣工不需竣工试验 B、工程已竣工还需竣工试验 C、经竣工试验判定是否竣工 D、经竣工试验后判定是否合格 7、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工程师发布暂时停工通知,承包人按工程师指示修复缺

陷后,发出复工通知,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作答复,承包人( )。 A、继续后续工作的施工 B、向发包人请示复工 C、向工程师再次请示复工 D、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8、fidic合同条件规定,当业主与承包商发生合同争议时,提出争议方应首先将自己的要求( )。 A、通知对方并与他协商 B、提交监理工程师请他作出决定 C、自己提交仲裁 D、直截提请诉讼 9、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我国施工合同范本规定订立合同 时约定的合同工期概念应为,从( )的日历天数计算。 A、合同签字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 B、合同签字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C. D、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主讲人:胡燕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任何一个企业从设立、存续、发展一直到解散,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也是如此伴随着企业存续的每个阶段。 然而,我们在向企业提供诉讼、仲裁法律服务时,深深地感受到绝大多数企业很少在防范法律风险上下功夫,通常将律师、法律顾问当成消防员(代理打官司),要求他们完成“灭火”工作;而对于企业设立、合同签订、变更、履行以及解除、投融资、购并、员工聘用、解聘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重要经营环节,不能主动邀请律师提前介入,结果出现这里刚“灭完火”,那边又“着了火”。如此一来,企业把精力不是放在经营和健康发展上,而是放在疲于应对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上。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法律风险常常体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劳动用工、劳务分包等各个方面。而贯穿在项目经理部承包经营活动始终的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确定的。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十分重视的问题。 本部分包括三个问题: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不稳定性、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而决定的。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三类:发包人(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本身涉及工程技术、工程承包价在履行中是赢利还是亏损、索赔和保险等方面的风险。 1.发包人(业主)的资信风险:主要是指发包人能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发包人项目手续的合法性、业主能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发包人是否是项目的真正业主以及发包人既往履约情况等等。 2.外界环境的风险:实际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客观风险,包括天灾人祸以及市场波动、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变化等。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沥青等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政府、国家政策和法律发生变化等影响项目顺利实施。这些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例如FIDIC条款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的,承包商得不到补偿。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等,因此,这类风险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承包人行使工程款优先权设置了一定限制的条件:(1)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2)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在当前合同中并不少见,有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出具体范围和违约(没有按时提供)的处罚条款。 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 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199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

《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及防控措施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 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2020.2) 《工程合同管理》 主讲教师:陈丽兰 一、请同学们在下列(20)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期末论文。 1、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及防控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与审查 4、关于我国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 5、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的探讨 6、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手段.doc 7、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发展趋势研究 8、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管理 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11、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2、论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13、论工程项目反索赔 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5、建设合同担保管理 16、完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制度的思考 17、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技巧 18、招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及识别方法研究 19、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研究 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管研究 二、论文写作要求 论文题目应为授课教师指定题目,论文要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 论文写作要理论联系实际,同学们应结合课堂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含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文献资料。 三、论文写作格式要求: 论文题目要求为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

正文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标题加粗,行间距为1.5倍行距; 论文字数要控制在2000-2500字; 论文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一、(一)1. …… 四、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论文一律以此文件为封面,写明学习中心、专业、姓名、学号等信息。论文保存为word文件,以“课程名+学号+姓名”命名。 2、论文一律采用线上提交方式,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教学教务平台,逾期平台关闭,将不接受补交。 3、不接受纸质论文。 4、如有抄袭雷同现象,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及防控措施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一是合同条款中存在陷阱,在执行合同时,承包方或业主据此提出索赔或反索赔; 二是合同本身带来的风险,业主经常用较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或承包方为了取得工程承包权主动提出优惠的条件,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不平衡。项目管理者联盟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项目管理者联盟 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承包方承担了大部分的风险。业主较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索赔机会少,业主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工程结算简单。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项目管理者联盟 2、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项目管理者联盟 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项目管理者联盟

施工合同条款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条款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近年来,建设施工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的问题。下文将从江苏省徐州市建设施工开展情况入手,分析施工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阐述。 一、常见风险 (一)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工程施工合同会受到许多法律条款的影响,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关系百姓安危,所以国家在该方面的法律条款和规范都比较完善。作为建筑企业必须依据法律条例进行施工,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施工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条款,如果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或者越级施工、无资质施工团体借用有资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程未经招标直接施工等,都是违法的,情况严重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不平等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条款方面始终处于弱势方,因为施工合同文本草稿通常情况下均为发包方提供,所以如果施工企业没有对发包放提供的合同草稿进行全方位审核,很容易忽略其中一些盲点,导致合同不完善、权益失衡。一旦在施工过中出现各种例如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问题,施工企业将承担风险,对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

影响。 (三)合同履行风险 合同履行时间段和建筑工程施工工期成正比,所以该阶段内施工企业不仅要面临环境风险,还要面临技术风险。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若在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任务完成效率低下以及合同不能全面履行,容易影响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安全。发包人资信也是比较关键的一点,如果发包人对合同的履行能力比较差、有意拖延工程款,容易造成风险。近年来徐州本地许多施工团队采取分包的形式进行施工,但是分包商的选择却存在较大的问题。经常因为分包商违约或者是分包商不能够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导致产生经济损失。一些发包人选用的驻工地代表或者是驻工地监理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会影响付款效率,甚至发出错误的指令,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从法律的角度强化施工合同条款的方式 (一)提升合同签订管理效率 当施工企业确定投标以后,要先对该项目是否合法进行考察,保证发包方工程是合法的。除此之外要了解发包方资信状况以及工程项目款项到位情况。在获取招标文件以后,施工企业方面应当对其进行深入化研究,掌握招标文件及业主意图,进而研究投标战略。编制投标法律文件,在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基础下,做出最优选择。虽然我国法律条款中规定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二者是不平等的,在施工合同方面,施工方通常处在不利的地位。所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浅议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通过分析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工程;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以及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加大,每天有着越来越多的 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在签订,但笔者通过在设计院这几年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及工作中接触到的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发现现在工程合同的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3.1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规定及项目进度要求,报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并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作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有四个投资方案:甲方案年贷款利率6?11%;乙方案年贷款利率6%,每季度复利一次;丙方案年贷款利率6%,每月复利一次;丁方案年贷款利率6%,每半年复利一次。(B)方案贷款利率最少。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尊重法律规范-重视合同特点-适应市场变化——工程施工合同规避风险五十式

编者按: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施工企业为保证企业稳定发展所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但这 些风险都隐藏在哪里?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有效规避或减低合同风险呢?最近,上海世代 律师事务所的几位长期专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应本报邀请对工程建设中五十个常见问题做了深入研究,并结合律师服务实践,提出了简单、明了的应对之策。从本期开始,本报将这些问题和对策予以分次刊出,供读者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参考。 问题一: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如何应对?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主要情形包 括:(1) 另行订立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2)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3)与非中 标 人订立合同;(4) 减少约定工程量或将分项工程交由他人完成。对于第一种情形,可以要求按中标文件确定的价款支付工程款;对于后三种情形,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如果出现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合同不再履行,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包括赔偿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 问题二:施工单位直接“续标”是否合法?(1)“续标”是建筑行业的习惯说法,建设 单位的有些工程是连续开发的项目,需要分期建设,如一期、二期、三期;(2)如是必须招 投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分期进行招投标,不能直接续标;(3) 因建设单位的前期工程, 施工单位已经中标,从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等方面考虑,施工单位继续参加 招投标,占据一定的优势,增加了中标的可能因素。 问题三: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竣工结算再下浮10% ,投标人如何 处理?《合同法》对合同成立、生效规定如下:(1) 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2)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已成立,招标人要求改变工程结算价款的,投标人可予以拒绝;(3) 如果招标人以此要挟拒签《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人可以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问题四:发包人将招标和投标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范围,承包人如何处理?(1)发包人将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变更了招标的内容,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2) 无效的条款,必须由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工程已经竣工被验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签证或审价,要求追加该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款项。 问题五:投标人能否在招标之前向发包方出具放弃权利的优惠承诺书?(1)法律规定,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中标无效;(2) 投标人在招标之前向发包 方出具放弃权利的优惠承诺书,属于中标前的实质性谈判内容,中标无效;(3)如果合同已 经履行,双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发生异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放弃承诺书的利益,承包人可以拒绝,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确认该行为无效。 问题六:发包人未经过招标,直接将工程发包或收回总包中部分工程发包是否有效?(1) 如果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发包人直接发包的行为是无效的;(2) 如果建设工程已经通过总 承包方式发包,发包人又将其中部分分包工程收回发包或直接发包,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总承包人有权拒绝;(3)如果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发包人将总承包工程中没有包括的分包工程 直接发包,也是无效的。 问题七:经过公开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如果出现需要变更工期、工程造价等条款的法定事由,后续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后续备案?(1)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最高人民 法院法释(2004)14 号《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招标的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后,后续的补充协 议也需要备案;(2) 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经过备案,容易被认定为“黑白合同”,导致结算时 引 起争议。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

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 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在当前合同中并不少见,有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出具体范围和违约(没有按时提供)的处罚条款。 1.3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 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199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迁碰到难题,到1997年6月30日才具备开工条件。基础工程因地下室面积大,正赶上雨季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度缓慢。当乙方想起应提出索赔延期时,因合同签定的条款对乙方十分不利而致使索赔无力,乙方只好自费赶工,避免拖期受罚。 2签定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乙方都愿意签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承包工程的乙方来说,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定性的评价: 1合同的条款、内容要完整、全面。对自己比较有利或比较优惠的条款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 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及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一)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

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不利于承包人)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实体和功能实现的主要阶 段。工程施工阶段搞好工程质虽、抓紧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按时 拨付工程进度价款是合同履行的具体体现。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对各方利益与义务的实现 都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必须切实按照国家的基建程序办事。通过招标投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造价,是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的依据,这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工作的最后一步是谨慎地签订施工合同,作为各方签订的契约,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对各方利益与义务的实现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作为一项通用准则来执行。 经过招投标的建设工程,建设部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虽、工程造价、拨款和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质虽保修范围和质虽保证期、

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工程承包价,但最终的工程造价则指按照合同各条款的约定,承包商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务后,对所有合格工程有权获得的全部工程款。最终的工程造价与中标价格一般不会相等。 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与结算关系 1、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 (1)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的合同价格以总价的包干方式固定下来,一般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虽不大而且能够精确计算工程虽、风险不大、技术简单的项目。 (2) 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正常施工工期,设计图纸深度能够满足施工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变化和调整因素不大。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在 篇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工作要点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但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人们对合同的管理仍还不够重视。作者通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合同管理的工作要点、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合同管理的存大问题和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试图使人

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发表时间:2019-02-26T11:13:51.49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2期作者:李维洁 [导读] 本文对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分析和防范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以供参考。 江苏煤炭地质勘探五队江苏镇江 212021 摘要:如今,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科技崎日趋进步,鉴于此,新形势下,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使得工程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风险日趋增高。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发生了翻天覆的变化,工程建设的数量和规模与日俱增,然而,对于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缺乏风险分析以及防范措施不足的问题,和国际相比,其工程合同管理水平还较为落后,无法及时控制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风险,制约了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为此,本文对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分析和防范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分析;防范 前言 工程在具体的施工中不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也会受到对个市场经济主体影响,并且为了得到更多的经济利润,各大经济主体矛盾和纠纷不断。而各大经济主体的主要连接纽带无外乎就是工程合同,同时,也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具体的工程合同管理中,也有很多风险存在,不但有合同自身管理制度的不足,同时还有外界因素的变化,这些都会让合同管理风险加大,所以,分析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很必要,是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可以最终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1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分析 1.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风险 工期短、技术简单的项目中通常应用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就合同价格中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达成一致,合同价格不得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进行调整,在该种形式的合同中大部分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固定总价合同是业主喜欢的方式,其由于合同执行中,承包商低索赔概,业主也不用承担太高风险,且项目结算方法非常简单。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缺少项目等。二工程量风险,因招标周期过短,使得招标单位对工程量不能很好的进行计算,只有根据经验或简单的数据估算,导致招标单位容易陷入困境。计算高了,中标的机会低,计算低,将会对较大亏损和风险进行承担。 1.2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风险 因工程项目技术和生产就有显著的复杂性,使得工程合同相对比较复杂,合同中关于细节和标准的规定存在很多不足。如,工程质量问题,若专用条款中未对“约定标准”进行具体明确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那么项目的质量应该得到提高。这样,承包商就会出现拆除或重建的返工损失,也就是说,施工质量问题也可能是长期的,也会生产经营埋下严重的风险。 1.3合同条款不一致的风险 无论是工程前的招投标,中间变更,还是工程谈判,这方面涉及的文件和书面协议合同在合同检查中都是最有效的。并且同签署前相比,签署后的较高。若在执行整个给工程合同中,如果在签署文件之前和之后不匹配,出现了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将导致额外的损失。 1.4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风险 实际工程施工中,因工程项目工艺、技术非常复杂,工作量和其他等方面易出现变更。但,必须有工程师的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否则,承包商未经授权的变更,即便科学合理,但也需要对损失进行赔偿,施工期间会有延误,业主出现反索赔。 1.5工程款支付协议中的风险 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以及保留金使工程价款的支付四阶段。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容易出现矛盾焦点的地方就是工程进度款,不管进度款使提前支付亦或是拖欠均会导致双方出现一定的风险。若这个条款不清晰,日后合同的执行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出现执行困难或矛盾纠纷。 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2.1相应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合理地防范工程合同风险,可以有效地降低合同管理所带来的风险。施工企业应该对相应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体系进行监理和完善,科学风险评估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对那些易引发合同管理风险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且详细评价亏损或相一不佳的项目,并对发生风险的原因明确,从而应用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并且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需要跟踪和反馈各种风险,保证企业能够有效的对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 2.2重视工程合同文本的拟定和分析 因为建筑工程合同格式的多变性,将会导致一定的争论出现,所以,在拟定合同时,相关施工单位需要应用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且,还要注意现场施工情况,其中有现场条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防止合同发生争议。拟定完初稿后,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分析,从而最大程度保证拟定的合同合理和合法。 2.3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项条款 现阶段,国家已经开始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为企业创建了发展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平台。并且企业也承担了一定的竞争风险。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不准确的风险;清单漏项风险均是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确定“综合单价”时需要对工程具体状况进行考虑。所以,为降低工程量清单定价模式下的潜在投资风险,企业必须在工程量清单定价模式下分析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认真研究。特殊条款的完善、合同条款的确定、合同约束力的提高等方面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贯彻始终。 2.4使用专用条款规避工程结算中的风险 1)设计变更将导致项目数量的增加或减少,项目内容的变化将出现新的清单项目,最终引发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变化。一旦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有了变化,这时,措施费用会因计算基数改变而变化。由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影响着工程实体的数量,所以致使分项工程量的措施费和数量变化,而改变税金。 3)材料价格变化。在履行项目合同时,一旦投标人买的材料发生价格改变,或者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造价治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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