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1总则

1.0.1 为统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保证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玻璃幕墙工程材料的现场检验和安装质量的检验。

1.0.3 检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应同时检查有关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

1.0.4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人员,应经专门培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检验指标。

1.0.5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材料现场检验

2.1一般规定

2.1.1材料现场的检验,应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批号的材料作为一个检验

批,每批应随机抽取3%且不得少于5件。检验记录应按本标准进行。

2.1.2玻璃幕墙工程中所用的材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

品标准的规定。

2.2铝合金型材

2.2.1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应进行壁厚、膜厚、硬度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2.2.2用于横梁、立柱等主要受力杆件的截面受力部位的铝合金型材壁厚实测值不得小于

3mm。

2.2.3壁厚的检验,应采用分辨率为0 .05mm的游标卡尺或分辨率为0 .1mm的金属测厚仪在杆件同一截面的不同部位测量,测点不应少于5个,并取最小值。

2.2.4铝合金型材膜厚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极氧化膜最小平均膜厚不应小于15卩m,最小局部膜厚不应小于12卩m。

2)粉末静电喷涂涂层厚度的平均值不应小于6 0卩m, 其局部厚度不应大于12 0卩m且不

应小于4 0卩m。

3)电泳涂漆复合膜局部膜厚不应小于2 1卩m。

4)氟碳喷涂涂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3 0卩m,最小局部厚度不应小于2 5卩m。

2.2.5检验膜厚,应采用分辨率为0 .5卩m的膜厚检测仪检测。每个杆件在装饰面不同

部位的测点不应少于5个,同一测点应测量5次,取平均值,修约至整数。

2.2.6玻璃幕墙工程使用6 0 6 3 T5型材的韦氏硬度值,不得小于8, 6 0 6 3 AT5

型材的韦氏硬度值,不得小于10。

2.2.7硬度的检验,应采用韦氏硬度计测量型材表面硬度。型材表面的涂层应清除干净,

测点不应少于3个,并应以至少3点的测量值,取平均值,修约至0.5个单位值。

2.2.8铝合金型材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材表面应清洁,色泽应均匀。

2)型材表面不应有皱纹、裂纹、起皮、腐蚀斑点、气泡、电灼伤、流痕、发粘以及膜(涂) 层脱落等缺陷存在。

2.2.9表面质量的检验,应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不使用放大镜,观察检查。

2.3钢材

2.3.1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钢材,应进行膜厚和表达面质量的检验。

2.3.2钢材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当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其膜厚应大于45卩m ;当采用静电喷涂时,其膜厚应大于4 0卩m。

2.3.3膜厚的检验,应采用分辨率为0 .5卩m的膜厚检测仪检测。每个杆件在不同部位的测点不应

少于5个。同一测点应测量5次,取平均值,修约至整数。

2.3.4钢材的表面不得有裂纹、气泡、结疤、泛锈、夹杂和折叠。

2.3.5钢材表面质量的检验,应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不使用放大镜,观察检查。

2.4玻璃

2.4.1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玻璃,应进行厚度、边长、外观质量、应力和边缘处理情况的检验。2.4.2玻璃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2的规定。

注:S是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表示两片玻璃厚度与间隔框厚度之和。

2.4.3检验玻璃厚度,应采用下列方法:

1)玻璃安装或组装前,可用分辨率为0. 0 2mm的游标卡尺测量被检玻璃每边的中点,测量结果取平均值,修约到小数点后二位。

2)对已安装的幕墙玻璃,可用分辨率为0. 1mm的玻璃测量仪在被检玻璃上随机取4点进行检测,取平均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2.4.4玻璃边长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片玻璃边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 - 1的规定。

2中空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2的规定。

3夹层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3的规定。

2.4.5玻璃边长的检验,应在玻璃安装或组装以前,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沿玻璃周边测量,取最大偏差值。

2.4.6玻璃外观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化、半钢化玻璃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4.6 - 1的规定。

注:a—玻璃划伤长度;

b—玻璃划伤宽度。

2)热反射玻璃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4.6-2的规定。

注:d—玻璃缺陷直径。

3)夹层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4.6-3的规定。

2.4.7玻璃外观质量的检验,应在良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距玻璃正面约6 0 0 mm处,观察被检玻璃表面。缺陷尺寸应采用精度为0 .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

2.4.8玻璃应力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玻璃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用于幕墙的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应符合表2.4.8的规定。

2.4.9玻璃应力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用偏振片确定玻璃是否经钢化处理。

2)用表面应力检测仪测量玻璃表面应力。可按本标准测量和计算判定玻璃表面应力

值。

2. 4.10幕墙玻璃边缘的处理,应进行机械磨边、倒棱、倒角,处理精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

2. 4.11幕墙玻璃边缘处理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和手试的方法。

2. 4.12中空玻璃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厚度及空气隔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2)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 .2%。

3)胶层应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胶层宽度不应小于5mm。半隐框和隐框幕墙的中

空玻璃的外层应采用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层宽度应符合结构计算要求。内层密封采用丁基密封腻子,打胶应均匀、饱满、无空隙。

4)中空玻璃的内表面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及胶粘剂飞溅现象。

2.4.13 中空玻璃质量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在玻璃安装或组装前,以分度值为1mm的直尺或分辨率为0. 05mm的游标

卡尺在被检玻璃的周边各取两点,测量玻璃及空气隔层和胶层的厚度。

2)以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测量中空玻璃两对角线长度差。

3)观察玻璃的外观及打胶质量情况。

2.5硅酮结构胶及密封材料

2.5.1硅酮结构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硅酮结构胶必须是内聚性破坏。

2)硅酮结构胶切开的截面应颜色均匀,注胶应饱满、密实。

3)硅酮结构胶的注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宽度不得小于7mm,厚度不

得小于6mm。

2.5.2硅酮结构胶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垂直于胶条做一个切割面,由该切割面沿基材面切岀两个长度约50mm的垂直

切割面,并以大于9 0°方向手拉硅酮结构胶块,观察剥离面破坏情况。

2)观察检查打胶质量,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尺测量胶的厚度和宽度。

2.5.3密封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圭寸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缝现象,接口处厚度和颜色应一致。

2)注胶应饱满、平整、密实、无缝隙。

3)密封胶粘结形式、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5 mm。

2.5.4密封胶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切割检查的方法,并应采用分辨率为0. 0 5mm的游标卡尺测量密封胶的宽度和厚度。

2.5.5其他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有弹性、耐老化的密封材料;橡胶密封条不应有硬化龟裂现象。

2)衬垫材料与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应相容。

3)双面胶带的粘结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5.6其他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密封材料的延伸性应以手工拉伸的方法进行。

2.6五金件及其他配件

2.6.1五金件外观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幕墙中与铝合金型材接触的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铝制品,否则应加设绝缘垫片。

2)除不锈钢外,其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

2.6.2五金件外观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

2.6.3转接件、连接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接件、连接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坑、变形等缺陷。

2)当采用碳素钢时,表面应作热浸镀锌处理。

3)转接件、连接件的开孔长度不应小于开孔宽度加4 0 mm,孔边距离不应小于开

孔宽度的1.5倍(图2.6.3)。转接件、连接件的壁厚不得有负偏差。

2.6.4转接件、连接件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观察检查转接件、连接件的外观质量。

2)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构造尺寸,用分辨率为0. 05mm的游标卡尺

测量壁厚。

2.6.5紧固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固件宜采用不锈钢六角螺栓,不锈钢六角螺栓应带有弹簧垫圈。当未采用弹簧垫圈时,应有防松脱措施。主要受力杆件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2)铆钉可采用不锈钢铆钉或抽芯铆钉,作为结构受力的铆钉应进行受力验算,构件之间的受力连接不得采用抽芯铝铆钉。

2.6.6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检验紧固件的使用。

2.6.7滑撑、限位器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撑、限位器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表面光洁,不应有斑点、砂眼及明显划痕。金属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泡、露底、泛黄、龟裂等缺陷,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滑撑、限位器的紧固铆接处不得松动,转动和滑动的连接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2.6.8检验滑撑、限位器,应采用下列方法:

1)用磁铁检查滑撑、限位器的材质。

2)采用观察检查和手动试验的方法,检验滑撑、限位器的外观质量和活动性能。

2.6.9门窗其他配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锁及其他配件应开关灵活,组装牢固,多点连动锁的配件其连动性应一致。

2)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镀层不得有气泡、露底、脱落等明显缺陷。

2.6.10门窗其他配件的外观质量和活动性能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和手动试

验的方法。

2.7质量保证资料

2.7.1铝合金型材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型材的产品合格证。

2)型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型材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2.7.2钢材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钢材的产品合格证。

2)钢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钢材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2.7.3玻璃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玻璃的产品合格证。

2)中空玻璃的检验报告。

3)热反射玻璃的光学性能检验报告。

4)进口玻璃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2.7.4硅酮结构胶及密圭寸材料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结构硅酮胶剥离试验记录。

2)每批硅酮结构胶的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3)硅酮结构胶、密封胶与实际工程用基材的相容性检验报告。

4)进口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5)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2.7.5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钢材产品合格证。

2)连接件产品合格证。

3)镀锌工艺处理质量证书。

4)螺栓、螺母、滑撑、限位器等产品合格证。

5)门窗配件的产品合格证。

6)铆钉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3防火检验

3.1一般规定

3.1.1玻璃幕墙工程防火构造应按防火分区总数抽查5%,并不得少于3处。

3.1.2玻璃幕墙工程的防火构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E 5 0 0 4 5和《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E 5 0 2 2 2的规定。

3.2检验项目

3.2.1幕墙防火构造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与楼板、墙、柱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向、竖向连续的防火隔断。

2)对高层建筑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

于1. 0 0h、高度不低于0 .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同一块玻璃不宜跨两个分火区域。

3.2.2检验幕墙防火构造,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隔断处,采用观察的方法进行检查。

3.2.3幕墙防火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火材料的品种、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规定。

3)防火材料应安装牢固,无遗漏,并应严密无缝隙。

4)镀锌钢衬板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衬板就位后,应进行密封处理。

5)防火层与幕墙和主体结构间的缝隙必须用防火密封胶严密封密。

3.2.4检验幕墙防火节点,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隔断处,采用观察、

触摸的方法进行检查。 3.2.5 防火材料铺设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材料的品种、材质、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2)搁置防火材料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宜小于1 .2mm。

3)防火材料铺设应饱满、均匀、无遗漏,厚度不宜小于7 0 mm。

4)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采用装饰材料覆盖。

3.2.6检验防火材料的铺设,应在幕墙与楼板和主体结构之间用观察和触摸的方

法进行,并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和分辨率为0 .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

3.3质量保证资料

3.3.1检验防火构造,应提供下列资料:

1)设计文件、图纸资料。

2)防火材料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耐火检验报告。

3)防火构造节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防雷检验

4.1一般规定

4.1.1玻璃幕墙工程防雷措施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均压环的楼层数少于3层时,应全数检查;多于3层时,抽查不得少于3层,对有女儿墙盖顶的必须检查,每层至少应查3处。

2)无均压环的楼层抽查不得少于2层,每层至少应查3处。

4.1.2幕墙防雷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

设计规范》GB 5 0 0 5 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GJ/T 16的规定。

4.2检验项目

4.2.1玻璃幕墙金属框架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所有金属框架应互相连接,形成导电通路。

2) 连接材料的材质、截面尺寸、连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连接接触面应紧密可靠,不松动。

4.2.2 检验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连接,应采用下列方法:

1) 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表测量检查。

2) 观察、手动试验,并用分度值为1mm 的钢卷尺、分辨率为0 .05mm 的游标 卡尺测量。

4.2.3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材质、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幕墙金属框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应紧密可靠,

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形成导电

通路。连接点水平间距不应大于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均压环的间距。

3)

女儿墙压顶罩板宜与女儿墙部位幕墙构架连接,

女儿墙部位幕墙构架与防雷装置

的连接节点宜明露,其连接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4.2.4

检验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的连接,

应在幕墙框架与防雷装置连接

部位,采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表测量和观察检查。

4. 3

质量保证资料

4. 3 .1

防雷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

设计图纸资料。 2)

防雷装置连接测试记录。 3)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 节点与连接检验 5. 1 一般规定

5. 1 .1

节点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幅幕墙应按各类节点总数的5%抽样检验,

且每类节点不应少于3个; 锚栓应

5.2.3 锚栓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锚栓进行锚固连接时,锚栓的类型、规格、数量、布置位置和锚固深度必须 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锚栓的埋设应牢固、可靠,不得露套管。

5.2.4

锚栓连接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 用精度不大于全量程的2%的锚栓拉拔仪、

分辨率为0. 0 1mm 的位移计和记

录仪检验锚栓的锚固性能。

按5%o 抽样检验,且每种锚栓不得少于5根。

2) 对已完成的幕墙金属框架,

应提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不完整时,应对该幕墙工程的节点拆开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

.1 预埋件与幕墙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接件、绝缘片、紧固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连接件应安装牢固。螺栓应有防松脱措施。

连接件的可调节构造应用螺栓牢固连接,

并有防滑动措

当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 5. 1) 2) 3)

使用要求。

4)

符合设计要求

5) 5. 连接件与预埋件之间的位置偏差使用钢板或型钢焊接调整时,

2 并应采用分度值为1 角码调节范围应符合

构造形式与焊缝应

预埋件、连接件表面防腐层应完整、不破损。 .2

检验预埋件与幕墙连接,应在预埋件与幕墙连接节点处观察,手动检查, mm 的钢直尺和焊缝量规测量。

2)观察检查锚栓埋设的外观质量,用分辨率为0. 0 5mm的深度尺测量锚固深度。

5.2.5幕墙顶部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女儿墙压顶坡度正确,罩板安装牢固,不松动、不渗漏、无空隙。女儿墙内侧罩板深度不应小于15 0mm,罩板与女儿墙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2)密封胶注胶应严密平顺,粘结牢固,不渗漏,不污染相邻表面。

5.2.6检验幕墙顶部的连接时,应在幕墙顶部和女儿墙压顶部位手动和观察检查,必要时也可进行淋水试验。

5.2.7幕墙底部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镀锌钢材的连接件不得同铝合金立柱直接接触。

2)立柱、底部横梁及幕墙板块与主体结构之间应有伸缩空隙。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

5mm,并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不得用水泥砂浆或其他硬质材料嵌填。

3)密封胶应平顺严密、粘结牢固。

5.2.8幕墙底部连接的检验,应在幕墙底部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和

观察检查。

5.2.9立柱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芯管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芯管插入上下立柱的长度均不得小于2 0 0 mm。

3)上下两立柱间的空隙不应小于1 0mm。

4)立柱的上端应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下端应为可上下活动的连接。

5.2.10立柱连接的检验,应在立柱连接处观察检查,并应采用分辨率为0.0 5mm的游标卡尺和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

5.2.11梁、柱连接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螺栓的规格、品种、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应有防松脱的措施。同一连接处的连接螺栓不应少于两个,且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2)梁、柱连接应牢固不松动,两端连接处应设弹性橡胶垫片,或以密圭寸胶密圭寸。

3)与铝合金接触的螺钉及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品。

5.2.12梁、柱连接节点的检验,应在梁、柱节点处观察和手动检查,并应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和分辨率为0 .02mm的塞尺测量。

5.2.13变形缝节点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缝构造、施工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罩面平整、宽窄一致,无凹瘪和变形。

3)变形缝罩面与两侧幕墙结合处不得渗漏。

5.2.14变形缝节点连接的检验,应在变形缝处观察检查,并应采用淋水试验检查其渗漏情况。

5.2.15幕墙内排水构造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孔、槽应畅通不堵塞,接缝严密,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排水管及附件应与水平构件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衬板出水孔连接处应设橡胶密

封圈。

5.2.16幕墙内排水构造的检验,应在设置内排水的部位观察检查。

5.2.17全玻幕墙玻璃与吊夹具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夹具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和外观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2)吊夹具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3)夹具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4)夹具衬垫材料与玻璃应平整结合、紧密牢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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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

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均应具有相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1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修订内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于2018年05月01日实施。那么新的评定标准有哪些变化呢? 根据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09〕190号“关于下达2009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承担《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04)的修订工作。 本标准是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的全面修订。经批准后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颁布实施。 本标准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保持本标准作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依据的基础上,突出其强制性、限值要求和刚性要求;保持原有整体框架不变,简化评定程序,合理确定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定位和主导作用。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取消原标准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改为采用合格率法进行质量评定,相应地对分项工程检验项目和标准等进行了全面修订。 2. 对适用范围、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刚性要求、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调整修订了部分章节,第3章改为基本规定,原标准第12章环保工程改为第12章绿化工程和第13章声屏障工程两章。 4. 调整、修订了部分实测项目质量标准,增加了一般项目的最低合格率要求。 5. 调整了部分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在明确标准方法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精度高、效率高的快速检测方法。 6. 增加了结构混凝土外观质量限制缺陷标准和波形梁护栏板之间连接件的要求等。 7. 对工程划分进行整体修订,调整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8. 保持与公路工程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调整了相应的检验评定指标、检查方法和内容。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人工挖孔桩 一、孔桩开挖: 挖孔桩土、石方均采用人工开挖,为保证嵌岩深度,不得进行爆破,由于挖孔桩间净距小于20d,采用隔开开挖方式进行开挖。 1、桩孔平面轴线位移允许误差:垂直轴线方向:50mm; 沿轴线方向:150mm 2、桩孔径允许偏差:±50mm 3、桩的垂直度偏差:0.5% 4、护壁砼厚允许偏差:±30mm 5、孔底不允许有虚土、积水 6、钢筋: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钢筋 笼长度:±50mm;直径:±10mm;钢筋保护层为± 10mm 7、桩位轴线采取在地面上设十字控制网,基准点,护壁支 模中心线的控制,是将桩控制轴线,高程引到第一节护 壁上,每节以十字线对中。 8、多桩同时成孔,相邻两桩净距小于2倍桩径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孔的渗透对防止土体坍塌。 9、遇桩孔坍塌,一般采取在塌方处,砌砖作外模,再绑扎 钢筋,支模浇筑砼护壁。 10、钢筋笼位置正确的保证,采用钢筋固定架的方法,另

外钢筋固定架应与挖孔桩护壁上的预留筋相连。 11、对材料的要求: (1)进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应有质量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不合格品一律不得适使用。 (2)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检验,按试验结果使用。 (3)钢筋除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外,进场时,还应按规范抽取试样复检,合格方可使用。 (4)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用木枋垫起,离开地面,以避免锈蚀和污染。 (5)钢筋的直径、级别和钢号应按图纸要求使用,需代用时,应征得设计同意。 二、护壁施工: 挖孔桩为钢筋砼护壁,护壁模板采用3块定型钢模板拼装而成,用U形扣连接,上、下设6#槽钢钢圈顶紧,用螺栓连接,第一节井圈应高出场地150~200mm,可作为拦水线,防止场地内积水流到挖孔桩内,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砼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完成,护壁砼必须保证密实,如有掺水,应在砼中加入速凝剂,护壁模板拆除应在24h后进行。 三、钢筋笼的制作: 先按设计作好钢筋笼加强内箍,在内箍上等间距作好主筋位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教程文件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 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 报。 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2,现浇板采用S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2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3,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4,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板面标高允许误差为正负5mm。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500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500线上,利用上500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mm。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5mm,平整度不得超过5mm。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5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10mm 0mm 预留洞中心线10mm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10mm 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5mm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 (柱、墙、梁)+4mm -5mm 层高垂直(全高≤5m)6mm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2010-07-05 15:0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赵西安 [关键词] 玻璃幕墙幕墙规范幕墙设计 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规范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所以在规范第12章中提出了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说明中指出该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玻璃、铝型材和钢材是可以达到25年的使用年限的。结构胶目前出具的10年质量保证书只是商业上的举措,并不是指结构胶的实际使用寿命。国外已有结构胶超过30年仍然工作良好的实例。从结构胶的 耐老化试验中可以看出,结构胶使用年限达到25年是可能的,国内一些结构胶生产厂家已考虑出具25年使用寿命的文件。 二、术语、符号 (一)更明确幕墙的概念 玻璃幕墙这几年形式多样,新体系层出不穷,原有的规范对幕墙的定义已不适应当前幕墙多样 化的趋势。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规定了幕墙的几个特征: 1、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 2、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 3、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的荷载和作用。 而且玻璃幕墙除作为外围护结构外,还可以作为装饰性结构。 (二)对幕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1、幕墙指对地面倾角在75°~115°范围内的墙体。竖直的为一般幕墙,其它为斜幕墙(内倾为75°~90°,外倾为90°~115°)。在此范围外,统称为采光顶、雨棚等,按规范分工的约定不由本规范管理。 2、玻璃幕墙按其结构类型划分为: 框支承玻璃幕墙 全玻幕墙 点支承玻璃幕墙 其中,框支承玻璃幕墙按其形式可分为:明框、隐框和半隐框幕墙;按其施工安装方法可分为构件式幕墙和单元式幕墙。一些厂家所称的小单元幕墙,其玻璃板带挂钩,在现场单片安装,实际上是构件式幕墙的一种,所以不单独分类。 三、材料 (一)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中对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钢型材除热浸锌处理外,还可以用无机富锌涂料或采用其它的有效防腐措施(例如用聚氨酯涂料、氟碳喷涂等)。铝型材除阳极氧化外,还可以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等。 (二)铝合金型材 1、铝合金型材的型号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型号:6061、6063、6063A等。 2、增加了断热铝型材的规定,其中强调了隔热条应采用尼龙66。 3、给出了各种表面处理时,处理层的厚度要求(规范中的表3.2.2)。 (三)钢型材 1、增加了钢材的新品种,如耐候结构钢、钢绞线等。 2、增补了有关支承装置(吊夹、钢爪等)和张拉索杆中锚固件的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编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总则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一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一外观缺陷扣分一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察点(组)数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检测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检测办法 1、轻钢龙骨隔断及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 1.1.轻钢龙骨安装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3mm 用2m托线板检查 2 表面平整2mm 用2m直尺和锲形塞尺检查 3 吊顶四周水平线5mm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和尺量 4 龙骨间距5mm 用尺检查 1.2.隔墙建筑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3mm 用2m托线板检查 2 表面平整3mm 用2m直尺和锲形塞尺检查 3 接缝平直3mm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和尺量 4 压条高低3mm 5 接缝高低0.5mm 用直尺和锲形塞尺检查 6 压条间距2mm 用尺检查

2墙、地砖分项允许偏差 2.1.地坪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2mm 用2m靠尺和锲形塞尺检查 2 缝隙平直度3mm 拉通线和尺量 3 踢脚线上口平直3mm 拉通线和检查 4 接缝高低差0.5mm 用尺量和锲形塞尺检查 5 板块间隙宽度2mm 用尺检查 2.2.墙面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2mm 用2m靠尺和锲形塞尺检 查 2 立面垂直2mm 用2m托线板检查 3 阳角方正2mm 用200mm方尺检查 4 接缝平直2mm 拉5m线,不足5m 拉通线检查 5 接缝高低0.5mm

3木门安装分项工程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3mm 用1mm托线板 2 框对角线长度宽2mm 尺量检查 3 框与扇、扇与扇接触处高低差2mm 用直尺和锲形塞 尺检查 4 门窗扇对口与扇与框间留缝 宽度 1.5~ 2.5mm 锲形塞尺检查 5 框与扇上缝留宽度1~1.5mm 锲形塞尺检查 6 门窗与地面 之间的留缝 宽度 外门4~5mm 锲形塞尺检查 内门6~8mm 锲形塞尺检查 卫生间门10~12mm 锲形塞尺检查 7 门扇下坎间 留缝宽度 外门4~5mm 锲形塞尺检查 内门3~5mm 锲形塞尺检查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首批)Ⅲ-TS-05标段 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Ⅲ-TS-05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6月

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本项目的创优目标,针对我部的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了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项目质量巡视检查、抽查制度,具体检查制度如下: 第一章目的 1.1为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行质量“零缺陷”,强化精细管理,在日常施工中通过对质量控制的巡查、抽查,做到严格控制、规范施工,达到瞬时纠偏、持续改进和提高,以确保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实现优质工程的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为确保项目创建优质、精品工程的实施,项目要以质量管理作为推行精细管理的切入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质量巡查、抽查制度有重点、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以日常工作质量保证过程的施工质量,确保项目产品过程无返工、一次性成优;做到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施工,达到质量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章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的日常巡查及抽查。 第三章成员组成 组长:麻建华 组员:杨国华杨建文李立党运旺刘涛李志伟艾鹏吴鹏张北京张兰萍郭海涛

第四章职责 4.1常务副经理负责安排巡查计划并予以组织实施,在周工作例会上通报上周的巡查情况,并将巡查中发现的有争议的、较严重的问题提交会上讨论; 4.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配合公司及业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检查,并积极组织项目的各项检查和巡查,主管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报告;督促质量报表的编报工作等。 4.3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即部门质量的责任人,各工序负责人即本项工序的质量责任人。 4.4项目工程部配合、参与公司及业主组织的各项检查,检查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和实施情况,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监控,参加项目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质量要求及时落实、改进,并将改进结果记录回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4.5项目工程部部负责做好施工过程的检测及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配合项目物资部做好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全面质量大检查,掌握质量动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提交检查报告,制定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负责验证措施实施效果。做好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4.6项目试验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各个结构、各个层次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验,配合物资、作业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4.7项目测量班参加项目各项工程的中间检验验收和交接检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4.8项目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4.9巡查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图纸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综合管理、成本管理进行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000-10-1] ?前言 ?1、总则 ?2、一般规定 ?3、绿化工程 ?4、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 ?附录A ?附录B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分部(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录C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附录D 绿化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E 大树移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F 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G 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H 绿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录J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录K 本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统一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有关各方面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1.03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上海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04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的分项工程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建安标准中有关分项的规定。 1.05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1.0.2园林工程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园林绿化,第二部分为园林土建。园林土建由园林建筑、园林建筑小品、叠山理水、雕塑等内容组成。本标准仅对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等主要的园林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对园林工程中的挖湖堆山、雕塑等内容有待编写后补充。 1.03~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有: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上述标准以下简称建安标准);上海市标准——《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DBJ08-18-91)、《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53-96)《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DBJ08-211-94)、《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7)、《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和《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1.0.5由于园林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本标准的编写不尽完善,故有些园林工程例如:园桥、室外的排水工程、部分园路等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市政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还有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还有些园林工程采用了新材料、新工艺的做法,例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等,这些工程质量应按国家现行的相关的标准执行等等。 2、一般规定 2.1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2.1.2本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质量是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通常一个单位工程有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树木栽植工程和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等分项工程组成。但不尽然,有时一个单位工程仅有几个甚至一个分项工程组成。例如:一个草坪单位工程就由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草坪工程这三个分项工程组成。 2.1.3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表2.1.3中共列出七个分部,每个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由全部或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与国家现行建安标准基本相一致。 2.1.4本条规定了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是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2.2质量检验评定等级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0 3、基本规定----------------------------------------------------0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0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0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0 7、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 8、附表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0 9、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0 10、附录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 11、附录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2、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3、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 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 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 17、本标准用词说明---------------------------------------------0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Technical Code for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了使玻璃幕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非抗震设计或6~8 度抗震设计的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 1.0.3 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应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隐框玻璃幕墙制作厂家应制订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1.0.4 玻璃幕墙的材料、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玻璃幕墙Glass Curtain Wall 由金属构件与玻璃板组成的建筑外围护结构。 2.1.2 明框玻璃幕墙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3 半隐框玻璃幕墙Semi-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4 隐框玻璃幕墙Hidden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构件全部不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5 全玻璃幕墙Full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板和玻璃肋制作的玻璃幕墙。 2.1.6 斜玻璃幕墙Indined Glass Curtain Wall 与水平面成大于75度小于90度的玻璃幕墙。 2.1.7 结构胶Structural Glazing Sealant 半隐框和隐框玻璃幕墙中玻璃板与铝合金构件、玻璃板与玻璃板之间结构受力粘结用的高模数中性硅酮密封材料。 2.1.8 耐候胶Weather Proofing Sealant 半隐框和隐框玻璃幕墙嵌缝用的低模数中性硅酮密封材料。 2.1.9 双面胶带Double-faced Adhesion Band 控制结构的设计设置和厚度用的二面涂的聚胺基甲酸乙烯低泡材料。 2.1.10 接触腐蚀Contact Corrosion 两种不同的金属接触时发生的腐蚀。 2.1.11 相容性Compatibility 结构胶与接触材料(包括铝合金、玻璃、双面胶带及耐候胶等)接触时,不发生影响粘结性的化学变化的性能。 2.2 符号 2.2.1 σ──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2.2.2 f ──材料强度设计值。 2.2.3 W ──风荷载设计值。 2.2.4 W k──风荷载标准值。 2.2.5 W o──基本风压。 2.2.6 βz──阵风系数。 2.2.7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8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2.2.9 ΔT ──年温度变化值。 2.2.10 f g──玻璃强度设计值。 2.2.11 f a──铝合金属强度设计值。 2.2.12 f y──钢材强度设计值。 2.2.13 α──材料线膨胀系数。 2.2.14 E ──材料弹性模量。 2.2.15 a ──玻璃短边边长。 2.2.16 b ──玻璃长边边长。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查工作制度 为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群专结合,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为国家、为人民把好工程质量关。 2、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3、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 4、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质量检查人员应列为生产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便积累经验,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5、质量检查工作的职责范围 (1)根据国家法令、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准备、技术交底、材料检验施工操作和隐蔽工程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参加熟悉图纸、审查图纸和设计交底,掌握技术要点,督促按图施工。 (2)参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讨论与质量要求的制定,并督促贯彻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操作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质量证明和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纠正。 (4)参加隐检、预检、样板鉴定、结构验收、施工预验收、验收签证记录,提供质量资料,负责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核定,积累资料,并对分项工程的任务书签证质量等参加检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督促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对凡构成质量事故的,则应督促责任者填报质量事故报表。 (5)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活动。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汇报。建立质量台帐,并定期填写质量报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月报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竣工预检前填报)、质量事故表(发生质量事故,处理后报)、质量目标设计(根据公司及上级要求)。 二、质量检查工作方法 1、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应精心检查,一丝不苟,帮助生产技术部门强化工作质量,防止质量事故发生。如发生质量事故,应追究责任,吸取教训,坚持(三不放过),决不马虎从事。

现场施工质量三级验收制度学习资料

现场施工质量三级验 收制度

三级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明确各级检验的职责范围,规范检验程序,强化各级质量检查验收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预定目标。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公司柿园路地下车库及综合楼项目的检验。3职责 3.1项目专职质检员负责“三级”质量专检。 3.2各施工队质检员负责“二级”质量复检。 3.3各施工班组质检员负责对所施工的项目进行“一级”自检。4工作程序 4.1“三级检验”的划分及要求 每一个施工项目,在质量检查验收,一般都是由“自检”“复检”“专检”三个检验层次进行。 4.1.1一级班组自检: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或每施工完成一个分项,均必须按分项工程检验指标进行百分之百的检查。班组施工人员要对本工序的每一个环节负责,完工后要立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项目施工完毕,由班组长和班组兼职质检员按设计图、方案措施、技术交底、《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表》和《质量检验计划》的要求,认真核查,重点为所用材料和“实测项目”,在确认实际工程质量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并达到“优良”标准后,由班组长整理自检记录,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施工队质检员进行复检。班组长在验评表上签字。 4.1.2二级施工队复检:施工队在接到班组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请复检时,队质检员应首先对班组的质检记录和验评表进行复查,在确认资料无误

后再到现场对实物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复查。现场复查时要按照《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表》的要求进行,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班组解决。对属于“一二级”验收的项目在确认无误后,可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下道工序施工。对属于三级验收的项目,经复查无误后填写“一次验收申请单”,交项目质检部门进行专检,并在验评表上签字。 4.1.3三级项目部专检:项目质检部门接到施工队的“一次验收申请单”后,专职质检员应按《项目验评范围划分表》和《质量检验计划》的要求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4.1.3.1首先对班组及施工队的自检记录、复检记录和验评表进行核查; 4.1.3.2对本道工序涉及的技术资料(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图纸、设计变更等)进行核查; 4.1.3.3在确认以上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再到现场对实物进行抽查。。 4.2属于“四级”检验的项目,在进行以上“三级”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门专职质检员联系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和签证。 4.3隐蔽工程完成后,经班组自检合格后由施工队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查记录报项目质检部门进行专检,合格后项目专职质检员联系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确认,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4.4检查验收中涉及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取样的项目,项目质检部门要与监理和建设单位的专业人员及时联系沟通,进行现场见证并签字认可。 4.5隐蔽工程和四级验收项目必须经项目质检部门三级验收,施工队要将各类记录资料准备齐全,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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