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计量员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计量员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计量员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质量部检验员考核方案与激励制度1

质量部检验员考核方案与激励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来料、生产过程、最终产品的质量,对各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质量检验人员。 三.职责 本制度由质量部编制,并组织考评。 运营经理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 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考评结果。 四.检验员的组成 质量部的检验员包括进厂检验(IQC)、过程检验(IPQC)、最终检验(FQC)、 首模检验(SQ) 五.考核方法 薪酬由四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2、岗位补贴3、奖金4、加班费。 1.基本工资:实习期500元,转正后700元,检验班长1000元。 2.岗位补贴:实习期没有,转正后每掌握进检、出检、巡检、首模检验一项,增加50元。 班长岗位补贴200元。 3.奖金:0~200元,由经理根据其个人表现、工作量、工作质量、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的完成情况、突发情况等,考核给出。 4.加班费:(基本工资+岗位补贴)÷26÷9×加班小时数×(1.5,2,3) 注 1.检验员的相关岗位的掌握与否由检验班长、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量部经理考核决定,包括纸面做答和实际操作,都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后附考核要求和表格) 注2.每年年终对检验员的综合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对分数低于要求的项目将扣除相应的项目的补贴,待3个月后,重新考试合格后,再增加相应项目的补贴。(年终统计结果)注3.奖金将根据每个人每月的工作情况给予考核,由经理进行。此只针对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或及时发现并制止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情况下给予。 六.相关处罚的规定 1.进厂检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物料出现异常质量问题,而且此异常问题是检验 规范中要求的,实际未检测到或漏检的,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酌情给予50~200元的处罚,同时由质量工程师和检验组共同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细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细则 一、检查工作步骤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检查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召开检查工作会议 参加人员:被检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检查组成员。 1、检查组宣布检查程序。 2、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 (2)能源计量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主要包括: 计量工作总体情况、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根据GB 17167-2006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情况、目前能源计量管理的现状、《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通过强化能源计量管理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对进一步贯彻落实GB 17167-2006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组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附表一)逐项检查,查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和现场,对企业所填报的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进行核实,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并打分。 (三)总结检查工作情况 检查组应根据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作出书面总结,总结可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该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包括是否按照GB 17167-2006的要求配备了计量器具,所配备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

准情况、是否正常运行,计量器具检测出的数据是否得到有效的应用,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GB 17167-2006的要求;指出被检查用能单位在能源的有效利用、能源计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结论,包括被检查用能单位是否达到GB 17167-2006强制性条文规定、以及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评分的结果; 3、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 (四)召开检查总结会议 检查组召开检查总结会议,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通报检查结论。检查组应认真指出被检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 二、报送检查材料 (一)被检查单位应根据检查组的要求将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后报检查组; (二)检查组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附表一)、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检查情况报告表(附表二)电子版及纸质文件二份,连同《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所属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局(表格纸质文件一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__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 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 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时间安排 1、*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月*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月*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月*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月*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10、《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报告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铁总建设〔2014〕280号)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通过日常或集中检查、考核和评估,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管理行为及管理成

效进行的综合考评,包括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 第四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第五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每年开展1次,考评期从项目开工开始至初步验收结束。 第六条总公司工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绩效考评工作,铁路局、铁路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采用评分制,根据本办法附表考评标准进行打分或“一票否决”,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85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和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管 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综合管理成效等五个部分,合计100分。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10分):主要包括管理职责、管理策划和制度建设等管理内容。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15分):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内容。 (三)现场管理标准化(20分):主要包括工作环境、基础设施、设备资源等管理内容,涵盖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四)过程控制标准化(35分):主要包括开工阶段标准化管理、施组管理、设计管理、首件评估、作业标准化、试验及检验检测、问题处置、验收管理和达标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五)综合管理成效(20分):主要包括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环保、稳定等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具体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应在项目开 工后开展。铁路局、铁路公司的项目自评结果于考评年度次年1月底前报送总公司工管中心。工管中心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铁路局、铁路公司自评结果进行审查后,2月底形成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 第十条总公司工管中心会同建设部、计统部、鉴定中心、工程监督总站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初评结果进

检验员考核办法

检验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100分) 1、成品入库合格率:(30分) 本考核产品为公司确定的主要,重点产品。主要重点产品主要指重点客户、产量大、金额大。 按入库合格率100%的指标进行考核,每降低1%,扣2分。降至95%以下,每降低1%扣4分,不受30分控制。 2、产品品种:(5分) 按生产科对车间、班组下达的计划进行考核,若因检验不力,检验不及时而影响生产任务完成和影响交货的,发现一次扣2分。 3、漏检率:(5分) 按照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标准,对产品进行有计划和有针对性的检验,若有漏检现象而影响交货,发现一次扣2分。 4、标识:(20分) 按检验规范做好标识工作,按质检科平时抽查进行加扣分,发现一次没有标识,或未按规定做好标识,扣一分,表现良好,坚持做好标识可加分。 5、检验记录及报表:(20分) 1)没有检验记录按缺勤处理,月终汇总报表必须于当月二十八日前报质检科,迟到一天,扣0.5分。 2)报表必须整洁、清楚、数据必须准确,根据质检科平时

检查进行加扣分,发现一次,扣二分,按规定报表准确、 清楚、无误可加分。 6、执行工艺制度:(10分) 必须严格按工艺标准或实物样品进行检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做到严格认真无违制,经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若能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减少公司损失可加分,或给予一次性奖励。 7、检验场地管理 场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工件堆放整齐,合格品、不合格品、废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按质检平时检查发现一次不合者扣1分。 8、提高素质,服从分配;(5分) 检验员应做到“四懂”“三清”“三会”和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表现突出,有贡献者给予加分或奖励。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做到壹专多能,能很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对于不服从者一次扣2分。 二、质量事故考核: 1、成品入库后(封箱)发现质量问题进行返库。 2、因质量问题到顾客单位进行返检返修。 3、因质量问题顾客对产品拒收,退货或提出投诉和索赔。 4、顾客对质量问题提整改。 对于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做书面检查,并取消当月津贴。 对于造成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给予一次性处罚,详见“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26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 法正式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 法正式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矿井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形象工程,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标准 一、管理职责 (一)成立福巨源煤矿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

领导小组 组长:郑旭 副组长:郭宏保 成员:毛德志王泽峰杨良丁波杨万元 领导考核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各掘进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布署安排和协调工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本掘进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考核、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制定考核办法,统一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及通知; 3、成员:全面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决定,现场监督、把关,查隐患、补漏洞,并及时反应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落实。

计量标准考核方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第72号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第七条计量标准考核坚持逐项考评的原则。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并通过现场实验对测量能力进行验证;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可以采取现场考评、函审或者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为了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制定《质量部检验员考核办法》,达到激励检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检验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零部件质量及整机性能符合要求。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式 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班主任评后勤人员工作情况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学校领导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40%,教师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百分制考核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根据考核所得不同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方面:(25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遵守会议制度,上进心强,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互助,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1)严格遵守岗位制度。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升旗、集会、外出活动等),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 (2)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笔记。不无故缺席,违反者将视情况,每次扣1~2分;

(3)愉快地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一些额外的工作)都能愉快地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扣3分,对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的将视情况扣1~5分; (4)与同事与家长相处和谐,态度好。尽量让同事认可、家长满意,同事、家长有比较大的意见的将扣2~5分; (5)总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不好的扣5分; (6)全体后勤人员,不允许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不损坏公物,违者每次扣5分。 2.服务意识方面:(25分) 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1)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心为师生服务。面部毫无表情及表情冷淡者一次扣1分;(2)水、电、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到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进行消防、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周六、周日遇有水电特殊情况随喊随到,违者一次扣1分; 3. 履行职责方面;(25分)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政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精益求精,出色地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2020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 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 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 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 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申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各人的特长,切实做好办公室人员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工作,履岗履责,践行师德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完成学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学期总分200分,每有下列情况,则扣分。 1、办公室主任组织好学校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准备完备的文字材料,活动安排无失误,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2、作好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转办、回收、组卷、上档、检索等工作,如未及时完成或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 3、作好学校文件的起草、印发、收存,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4、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对教职工在岗的抽查要及时准确,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5、对上级要求上报的各种表格、数字,要认真及时填写上报,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6、收传电话认真及时无误,有礼貌,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7、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学校接待工作,接待客人态度和蔼,并能随机处理有关问题,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8、做好校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卫生等服务工作,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9、做好全体教师会的会议记录,缺少一次,一次扣1分。 10、接待来访以及社会投诉时,态度和蔼,认真记录,及时汇报,否则,一次扣1分;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1、每年(学期)开学检查、督导考核时,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台帐,按照失分比例扣分。 12、及时、准确地更新机构编制信息及职岗手册。因工作失误影响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处理。 13、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的文件制定,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备案表、汇总表,考核花名册等上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标准化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

标准化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 (2013年度) 施工单位:胜利物探267队 2013年2月16日

标准化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 (2013年度) 审批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胜利油田物探公司二六七队 2013年2月16日

标准化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 为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员工标准化意识,提升标准化工作本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标准化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 我队成立了以队长为组长,以生产副队长为副组长,以其他分管领导及主要岗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队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做好我队的标准化工作。 组长:滕凤岩 副组长:雷云刚谢孝军杨勇鲁宁 成员:陈培山王新元张冲张爱民候志强 任洪文李克静陈良常庆斌贺东东 第一部分:检查 一、在项目施工中各班组长负责每天检查班组的标准化运行情况,包括质量方面标准、安全方面标准等。队标准化领导小组则作定期与不定期抽查。 二、及时整改,确保标准化运行良好。项目施工期间标准化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队的标准化普查,同时分管领导作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刻解决。 三、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的范围的标准化工作定期向队领导小组汇报,增强全队每位职工的标准化意识,扎实作好标准化工作。 四、服务甲方,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各负责人不得弄虚作假,要如实汇报工作。同时秉着为甲方服务的原则,欢迎甲方对我们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指导意见,增加顾客满意率,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第二部分:考核 一、考核时间 总体考核是以地震生产项目为阶段,一个地震生产项目为一次考核周期,在项目生产中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二、考核依据: 考核采用5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A、熟悉本岗位所执行的标准种类,熟悉标准化工作。(1分) 对本岗位所执行的质量标准、安全操作标准、及现场管理标准等内容应熟悉和掌握。(1分) B、工作现场达到现场管理标准要求。(1分) C、所用设备、材料按标准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1分) D、职工的操作、管理应严格按本岗位的有关标准执行。(1分) 地震生产项目考核结果为每月考核结果的均值。(数值取整) 三、考核奖惩 A、工作中违章操作或执行标准不严格者给予批评,根据情节严重者给予50~500元处罚,对严格执行标准、工作认真负责者给予表扬,特别优秀者给予50~500元奖励。 B、对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50—500元。 C、对项目综合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严厉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100—800元,并考虑辞退。 胜利物探267队 2013年2月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8年3月6日质检总局令第196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 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最新版】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在编人数为10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月28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标准化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标准化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验证标准化管理工作质量,调动各单位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扎实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本着有奖有罚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评价条件 第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并设有专门科室及人员负责主抓标准化管理工作,并能够按既定数量岗位名称编写标准化程序,其操作程序要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 第四条为确保标准化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各单位每一季度要有阶段性标准化管理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 第五条为扎实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岗位标准化操作程序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单位在组织运行过程中要组织培训、检查、考试与考核,确保岗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标准化操作程序。 第七条公司对各单位岗位标准化落实情况,以现场询问、检查及抽查考试等形式进行评价,综合评定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第八条能够充分利用标准化管理手段解决生产经营管理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创新性手段和方法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评价期间,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能耗指标及产量、成本、费用等指标水平,在完成公司下达目标的基础上,持续稳步提升或降低。 第三章评价方式与奖励 第十条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业人员组成)每季对各单位、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按照上述评价条件进行评价打分,具体详见《标准化管理工作评价打分标准》,并将评价结果报推进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在评价期间,对于表现突出、效益良好,且未出现重大安全、环保、工艺、设备、质量等事故的单位,公司授予“标准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第四章日常考核 第十二条推进标准化工作积极性不高,领导重视程度或支撑力度不够的,考核专业5分。 第十三条标准化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能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工段、班组的,考核专业3分。 第十四条未能按既定数量岗位名称编写标准化程序,或编写的岗位标准化程序可操作性、实用性较差,考核专业3分。

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考核奖惩制度1(2).doc

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考核奖惩制度1 宜宾B F化工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中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办法提高计量监督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相关生产部门及各生产辅助部门开展计量控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由自控仪表中心负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自控仪表中心负责公司主要计量检定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分厂)开展计量周检工作,对各部门(分厂)的计量管理以监督、指导为主。各相关部门设立兼职计量员,对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各级计量管理机构职责 一、自控仪表中心的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公司计量工作管理办法、制度、文件。 (三)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统一管理公司计量工作,并接受公司、省、市地方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公 司规定负责公司计量标准的建立及正常运行,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公司计量体系的审核和验收工作。 (四)依据公司生产需求编制公司年度检定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立公司两级计量管理台帐,并进行相关汇总管理工作。 (五)在计量管理工作中,对公司各部门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整改。 (六)统一管理公司计量器具,包括: 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计量器具购置计划进行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对新采购回来的计量器具开展入库前的检定工作;负责对各单位计量器具的领用进行审核工作。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修理直至报废各环节的工作。 (七)组织公司计量人员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监督考核计量工作实施情况及组织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 二、各部门兼职计量管理员职责:

检验员技术等级评定

化验员技术等级评定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品控部化验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员工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品控部化验员的技能等级鉴定。 3、组织设置 3.1 技能鉴定委员会 组长:兰总监、谈总监 成员:周 4、相关部门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等级鉴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 4.2品控部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库的建立、确立实际操作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办 法,并参与考核评分工作; 4.3人力资源部参与评分标准的制定及考核评分工作; 4.4生产部参与现场品控管理的评分; 5、技术等级设定

5.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中级 技师、高级技师、技术工程师等七个职等,每个职等分为15个职级,明细见附件:亚太公司职能类员工职等职级一览表(2012年)。 5.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是员工工资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 等级、标准见亚太公司职能类员工职等职级一览表(2012年) 5.3 定(晋)级时间间隔为12个月,每年3月份完成。 6、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6.1 初级技工 6.1.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6.1.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达到 相关课时数。 6.1.3 取得以初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 6.2 中级技工 6.2.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2.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6.2.3 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6.2.4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6.3 高级技工 6.3.1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3.2 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6.3.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6.3.4 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 6.4 技师 6.4.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4.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4.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 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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