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京园律师事务所北海分所同意本案原告何祥龙的托付,指派我担任何祥龙起诉离婚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现依据本案的具体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差不多破裂的情形,依法应判决离婚。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推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缘故、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复合的可能性:

第一、从婚姻基础上看,原告于20xx年与被告认识恋爱,因冲动未婚先孕,在当时原被告都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原被告都把年龄虚报多一岁,在20xx年3月28日取得结婚证。原被告在结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婚后感情一般,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的琐事发生争吵,这讲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不能共同生活,这就更好讲明双方没有复合的可能性。

第二、从婚后感情上看,俩人之间矛盾逐渐升级。20xx年11月份,因被告长期喜爱打牌,不如何照顾小孩,导致家庭矛盾爆发。20xx年春节后,被告丢下小孩给爷爷奶奶抚养,离开原告家回到娘家,讲出去打工,之后长年不归家,只间或回去看望一下小孩。原、被告差不多近两年时刻连面都没见过,分居更是长达3年以上,原被告之间既无正常的夫妻生活,小孩也没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第三、从双方有无和好可能性看。原告曾试图与被告沟通,但被告性子非常急,双方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被告要求原告给一笔钞票就同意离婚。因原告没有固定工作,打工挣的钞票都已抚养小孩照顾家庭,没有钞票给被告,被告也一直避而不见。被告作为妻子没有尽到照顾家庭的义务,作为母亲,没有尽到照顾小孩的义务。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

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难以维持这段夫妻感情。假如牵强地维持,只会造成双方彼此痛苦不堪,对原告的生理和精神上造成极大地损害,甚至有可能危及原告的人身健康安全。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恳请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双方共同所生育的两个小孩应由原告与被告各自分不抚养一个。

原告与被告在20xx年11月26日生下亲小孩何发炜,20xx年9月20日生下女儿何娇娇。两个小孩差不多上原、被告双方所生育的,按照法律规定,原告与被告应当各自抚养一个小孩,如此既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能缓解原、被告双方的经济压力。原告起诉离婚前,已征求儿女意见,亲小孩何发炜要求跟妈妈一起生活,女儿何娇娇要求跟爸爸生活,为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尊重小孩意愿,请法院判决由被告抚养亲小孩何发炜,由原告抚养女儿何娇娇。

综上所述,本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被告长期回娘家居住,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具备了判决离婚的条件。请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解除双方的痛苦婚姻,给双方一个重新寻找幸福的机会。

以上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

审判员:

本人依法同意本案原告李平的托付,就李平诉被告姚传厚离婚一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参与本案的诉讼。通法庭调查,事实差不多清楚,本案原、被告的婚姻已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应当判决离婚,为此,以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家庭暴力是导致原、被告夫妻感破裂的要紧缘故。

原、被告尽管是自由恋爱,但在结婚后被告经常对原告进行打骂,2009年2月,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后,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打原告,不叫原告滚,假如再打李平,我们就离婚,小孩归李平。但是在写了保证书以后,被告仍然经常殴打原告。本次起诉讼离婚的要紧缘故是,8月24日,被告要去打牌,原告讲了一句要被告带小孩的话,被告就对原告进行殴打,且手段凶残,致原告全身多处受伤,右眼青紫肿胀、眼球充血、头皮下血肿、多处青紫肿胀,最大的青紫肿块达到了107CM,这一事实,有原告伤后的照片、法医鉴定、证人出庭作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原告在被被告殴打以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求与被告离婚,这就是本案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要紧缘故。

二、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符合法定条件,应当准许。

前面讲了,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要紧缘故是因为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那么,什么是家庭暴力,依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爱护的指导意见》的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的范围: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要紧是夫妻之间,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躯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本案被告多次对原告进行殴打,且在本次殴打过和中可讲是不顾原告的死活,有较为严峻的损害后果,本案被告对原告实施殴打的行为,符合实施家庭暴力的要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截了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是因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而引起的离婚诉讼,原告起诉与被告离婚完全符合《婚姻法》的该条规定,应当判决离婚。

二、原被告离婚时财产,子、女处理的咨询题。

原、被告结婚时刻短,加上又是长期处身于家庭暴力之中,婚后没有增加什么共同财产,在分割共同财产方面不存在争议。原告的嫁妆属于原告个人婚前财产,依法应归原告所有。本案争议的是小孩扶养的咨询题,《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爱护的指导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需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应当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受害妇女的抚养意愿。对有明显暴力倾向,专门是曾经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暴力的施暴方,一般不宜确定其抚养未成年子女。可见,本案原被告的小孩应确定由原告扶养。

三、请求对原告作出人身安全爱护裁定。

在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被告于9月6日晚上,携带十几斤炸药和汽油,到原告娘家,要实施犯罪,在原告亲属的耐心劝讲下,才将炸药销毁,被告爆炸犯罪未遂。但事后还扬言,要达到他的要求才肯离婚,达不到要求就如何如何,由此可见,被告对原告仍存潜在着严峻的安全威胁,《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爱护的指导意见》第11条规定:为进一步有效爱护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及其子女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经受害人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存在家庭暴力危险,假如不采取人身安全爱护措施将使受害人的合法权

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取得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协助下,能够对申请人的人身安全爱护请求依法作出裁定。各基层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能够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开展人身安全爱护裁定试点工作。为了预防被告再次走向犯罪和教育有力在爱护原告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爱护裁定。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本案原告对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严峻地损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原告请求判决离婚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准许,请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予采纳!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20xx年x月x日

第三篇: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xxx律师事务所同意殷xx的托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殷xx诉方xx离婚纠纷一案。通过调查和参加今天的庭审,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差不多感情破裂,无共同生活可能

原、被告虽为同学,但差不多上经历过一次婚姻后才走到一起。因为受过婚姻生活的损害,因此,在心理上对婚姻生活本身就不抱太大期望,只想在一起过生活。但没想到,双方由于性格的巨大差异,导致共同生活在一起后才发觉矛盾冲突不断。被告的脾气暴躁,性格多疑,导致与原告吵闹不断,而原告也因为忍受不了被告的坏脾气而经常回娘家,使得双方的矛盾不能得到即时的解决,而越积越多,越积越深,时刻长了,便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再加上,被告还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使得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夫妻双方的交流更加困难,更加无法建立安全畅通的交流渠道。而被告关于自己的家庭暴力行为又不思悔过,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向原告道歉,使得原告更加无法信任被告。

在如此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离婚时,被告没有本着真诚平和的心态与原告协商,反而以不给原告母亲还钞票为挟制,逼原告起诉离婚,而且还要分割本属于原告的财产。从这一点上就能够看出,被告对待这场婚姻的态度是不诚恳的,就不是本着踏踏实实过生活的心态跟原告在一起的。因此,对被告对待这场婚姻的初衷,我们表示极大的怀疑。从而也使原告没有信心和勇气与被告生活下去。

另外,原、被告差不多分居半年多,在这期间,被告没有对原告表示歉意,对原告的生活也不闻不咨询。双方感情差不多破裂,也无和好可能。况且,被告也同意离婚,双方也没有小孩。

综上,婚姻生活是需要双方付出爱心、耐心和对彼此的信任来共同经营的,而原、被告双方结婚之初就缺乏深厚的感情基础,结婚后又缺乏对彼此的耐心和爱心,协商离婚时更缺乏对彼此的信任,使得原、被告的婚姻不堪一击,经受不住任何考验才走到了今天。因此,原、被告之间的这场婚姻再走下去差不多毫无意义,也可不能对彼此有任何好处,更可不能让双方对婚姻重拾信心。因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彼此是最好的解脱!

二、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存款,没有自己的住房,也没有车辆及其他共同财产。被告所主张的原告单位分给其的住房,是基于原告是该公司职员的身份分配得来的。具有特别的身份属性。被告并不是该公司职员,也不具备如此的身份属性,更没有为这套房子出过一分钞票,无权取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第二,这套住房的分配只是原告单位的初步安排,还没有履行任何手续,也没法确定住房位置,大小,面积,市场价值及产权归属,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

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家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依照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以上规定,该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原、被告之间有共同债务

因原告单位打算分配给原告一套住房,依照单位打算要缴纳8万元首付款。而原告自己没有那么多钞票,因此向自己的姑姑借了8万元,打算作为首付款交给单位。这8万元是在原、被告结婚后借的,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此,被告也应该承担一半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

三、被告借原告母亲的十万元钞票是被告婚前个人债务

原告差不多提交录音及借条证据证明被告借原告母亲10万元钞票的时刻是在20xx年1月20日,即原被告结婚前。且该笔钞票是被告用于购买车辆为单位跑营运的。

因为被告一直不还该笔借款,导致借钞票时由被告向原告母亲出具的借条差不多快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为了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母亲又让被告于20xx年重新出具了一份借条。

但时至今日,被告却一直以离婚为挟制,不还原告母亲这笔钞票,导致产生了本案的咨询题,但该笔借款是与本案离婚诉讼无关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判决。

以上代理意见,望法庭予以采纳,感谢!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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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原告代理词范文离婚案件代理词 当事人:甲方(原告) VS 乙方(被告) 代理人:律师XXX 一、案情概述 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子/一女/一男一女。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等原因,于XXXX年XX月XX日分居。多次私下协商未果,甲方决定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二、案件请求 1、判决离婚,注销双方婚姻关系,并发还双方证件。 2、判决由甲方抚养子/女(以下简称“子/女”),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每月XXX元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判决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1)房屋:XXX平方米,位于XXX小区XXX楼XXX号,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要求。 (2)车辆:XXX品牌XXX型号,车牌号XXX,价值XXX元,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无要求。

(3)存款:双方共同储蓄账户上有XXX元,双方各一半,乙方 须支付给甲方其一半共XXX元。 (4)其他财产:甲方无要求。 4、请求乙方承担本案诉讼中的全部费用。 三、事实依据 1、甲方与乙方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双方已经无法继续维持 婚姻关系。 2、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分居至今,期间多次尝试 协调,但均未能达成一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并书面约定,甲乙双方 未达成协议,依法需要另行申请一审法院裁决予以解决。 4、双方共同财产所见皆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并非单方所有。正当地、合法地明确各自的财产权与财产份额,是本案公正、 合法、合理的处理办法。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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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代理词 范本 尊敬的法院: 我代表原告,就离婚案件向贵院提供以下辩词,希望法庭能够公正 地审理本案。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案原告(姓名)与被告(姓名)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然而,自婚后不久,原告发现被告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婚外关系,多次出轨。 原告为此付出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伤害。尽管原告曾多次劝解、调解,被告却一直坚持婚外关系不改变。由于双方已无法和睦相处,原告只 得诉诸法律,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的事实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的破裂 可以成为司法离婚的依据。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被 告存在与他人保持婚外关系的事实,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忠诚原则,已经导致原告对被告失去了信心和依赖。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 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三、财产分割和赡养费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离婚后应当进行财 产分割和支付赡养费。原告同样提供了详尽的财产证据,包括银行存

单、房产证等,证明这些财产是双方共同财产。我们要求法院按照法定比例进行财产分割,即应将这些共同财产按照一定比例划归双方所有。至于赡养费,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合理金额的赡养费,以维护子女合法权益。 四、其他案件相关事宜 1. 相对于被告,原告在婚姻期间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为子女和家庭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条件。因此,在财产分割和赡养费问题上,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原告应有的保护。 2. 考虑到原告的父母上了年纪,而被告对他们不闻不问,甚至言语和行为上的不尊重,原告对被告再无感情基础,仅出于对子女的考虑和责任而提起了离婚诉讼。 3. 鉴于原告已经承受了被告的不忠行为所带来的巨大伤害,已经无法挽回婚姻关系,我们坚决反对被告的任何挽回婚姻的行为和要求。 五、最后陈述 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认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充分、确凿,足以证明被告对婚姻的不忠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和赡养费的支付。原告希望法院能够审理本案并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以上为我代表原告提供的离婚案件代理词,敬请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对本案进行公正审理。谢谢!

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代理词(参考范本)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我受**法律服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原告汪**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理。在这之前,我认真仔细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结合本案的事实,从法律的角度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真正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4年正月结伴外出务工,七、八个月后,原告未婚先孕,缺乏相互了解,且受被告要挟于2005年2月1日登记结婚,同年8月15日婚生女汪旖出生。婚后,因经济矛盾和被告好赌而经常发生争吵,被告系入赘原告家,但被告几乎不给原告收入也不关心子女成长,原被告婚后根本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二、原、被告夫妻感情己彻底破裂,应准予离婚。 2011年5月29日,原、被告协商一致同意离婚,此后被告回生父母家居住至今,原告为了生活外出务工至今。原、被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6年12月12日,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与被告离婚,经法官劝导,心存和好的一线希望,于2017年2月23日撤回起诉。可是,事与愿违。原、被告仍然分居至今,双方均未履行夫妻生活义务,由此可见,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实难继续共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之规定,为满足原、被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应准予原、被告离婚。 三、原、被告婚生女汪旖随原告生活,被告承担抚养费25200元,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汪旖从出生到现在都是随原告生活,现汪旖已满十二周岁,已明确表示愿意随原告生活,抚养孩子是原、被告的共同法定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

离婚纠纷代理词2021年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 更多免费优质文档尽在gong zhong hao:创文优课精选 离婚纠纷代理词(原告) 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xx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xx起诉离婚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依照《律师法》的规定调查核实了有关事实,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知道。现按照事实和法律,结合今天的庭审,颁发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婚前缺乏知道,草率成婚,婚后没有成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依法应判决离婚。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06年10月相识,两方在没有深入知道的情形下,便于2007年11月9日草率登记成婚,感情基础脆弱。婚后被告一直无正当职业,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且两方观点不同、性格不合,根本无法进行沟通、交流。不仅如此,被告还经常酗酒,对家中之事不闻不问。这充分说明,原告婚前对被告是缺乏知道的,成婚非常草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前缺乏知道,草率成婚,婚后未成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鉴于本案原、被告两方的感情基础很差,加上原告与被告生育孩子后,原告因此在家照顾小孩,无法挣钱养家,而被告也未能积极主动负责家庭的开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不履行家庭义务”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原告离婚的态度坚决,两方再无和好可能,如不判决离婚,对两方并无实际意义。 在今天的庭审和法庭调解中,原告一再表明态度:坚决要求离婚。如不判决离婚,将再次起诉,直到离婚为止。原告认为,根本无法和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了。美好的婚姻是两情相悦,是心心相知,是风雨同舟,是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与拼搏,而被告却没有用实际行动来履行一个丈夫的负责,这让原告非常失望,原告与被告在无数次的争吵中已经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再维持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与其这样继续这种痛苦的婚姻,不如各自分开,这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利的,虽然在庭审中被告一再表明不同意离婚,但感情是两方的事,婚姻的存续必需基于两方自愿,被告的一厢情愿,不等于两方感情尚未破裂。《婚姻法》规定可以诉讼离婚,其立法目的就在于,对于一些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对方执意不肯离婚的情况,对于婚姻确实没有存续的必要的,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结束两方的痛苦。如果只有两方同意离婚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的话,法律就没有必要规定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了。 三、两方共同所生育的女儿应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每月按8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止。 原告与被告的女儿xx于20XX年11月22日出生,现在还不足满两周岁,原告有能力抚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 在离婚案件中,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会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并将意见整理成文件提递给法庭,下面小编将离婚案件代理词介绍如下: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 离婚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XX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王XXX某与 被告XXX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XX在结婚后的一一2003年10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2004年4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XX与被告XXX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王XX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2003年10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 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 时间已超过了两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感情不和而两地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3、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 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在2005 年9 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脸肿。这次以后,被告不思悔改,还曾多次殴打原告,也使原告离婚的决心越来越坚决。其中有几次被告施暴后,原告都报了警,由于时间和一些其它的因素,这些报警记录没有能够调出来。被告由于性格暴燥,经常因一点家庭琐事摔家里东西,砸窗户玻璃,每次被告砸、摔完后,原告都跑遍了XX市才找到了和被告摔、砸碎的 完全一样的物品摆设。因为原告怕自已年迈的父母发现自己家中的物品总在更换,担心自己的女儿又被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所以,原告每次经历过被告的打、砸、摔之后,都是一个人跑到没有其他人的角落暗自伤心。每次见到亲戚朋友,原告都小心意意的把自已那颗受伤的心包裹的严严实实,装出一幅家庭和睦的假象,原告心理上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抑和打击。由于原告的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越发的促使被告施暴。造成了恶性循环。原告善良的性格并没有使被告悬崖勒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被告不止一次的扬言要杀了原告的父母、兄弟姐妹。原告很是惧怕,这次原告也是担心、害怕的,但是最终离婚的决心战胜了一切恐惧,鼓起勇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 条第3款第2 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4.被告从未尽过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也是造成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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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法庭: 本人为X先生/女士的代理人,代理其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并在此向法庭陈述如下事宜: 一、案情概述 原告X先生/女士与被告X先生/女士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持续X年X个月,期间育有一子/一女(或无子女),婚后生活中虽然存在各种矛盾和分歧,但原告与被告一直努力维持婚姻关系,并尽力缓解矛盾,但双 方最终无法改变婚姻状况,愿意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故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的原因 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面临不可弥补的破裂,主要原因是: 1.(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告与被告性格、生活习惯、家庭背景等存在 重大差异,导致难以和睦相处,存在严重的沟通障碍和心理压力。 2.(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存在重大违反婚姻法律法规 的行为,如虐待、家暴、赌博等,对原告及家庭成员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压力。 3.(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告与被告在经济利益、家庭责任、生活方式 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尝试多次沟通协调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婚姻走上破裂之路。 总之,原告与被告已无法拥有健康、和睦、平等的婚姻生活,双方均已无 法继续维护婚姻关系,唯有依法离婚。 三、离婚的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该决定即时生效; 2.判决原告及被告对子女教育、抚养费、探视等相关事宜进行合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判决被告无需分割原告个人的财产。 四、证据陈述 1.(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相关书证; 2.(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证人证言,证明婚姻关系的状况,被告违法行为等; 3.(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相关证据。 以上证据均可证明原告与被告婚姻关系的状况及本次离婚诉讼的必要性。 五、代理人意见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面临不可挽回的破裂,双方都已经做出了离婚的决定,自主选择在有序、合法、伦理的范围内解除婚姻关系将是最好的选择。同时,离婚诉讼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需要法院进行公正的裁决。我们代表原告,在维护原告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尊重法院最终的裁决结果,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离婚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六、结语

离婚案件代理词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a219217728.html,) 〔离婚案件代理词〕 *篇一:离婚纠纷原告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山东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原告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敬请参考采纳。 一、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已经符合离婚条件。 原、被告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互相了解,婚姻基础相当薄弱。婚后由于原、被告双方在性格、习惯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双方时常为家庭琐事而争吵,二人始终没有能够做到互谅互让,没有做到家庭的和谐和睦。尤其被告患xxxx病后,不能履行夫妻义务,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双方不能相互安慰、相互照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二、六条之规定,“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故,原、被告之间夫

妻感情确已破裂,完全符合离婚的条件。 二、原告离婚的态度坚决,双方再无和好可能,如不判决离婚,对双方并无实际意义。 在今天的庭审和法庭调解中,原告一再表明态度:坚决要求离婚。如不判决离婚,将再次起诉,直到离婚为止。原告认为,根本无法和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人对于生活的最低要求,除了温饱问题,莫过于能有一份平静的生活以及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和被告生活在一起,连这一个小小的、可怜的基本要求都不能得到,这婚姻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虽然被告一再表示不同意离婚,但感情是双方的事,婚姻的存续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被告的一厢情愿,不等于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婚姻法》规定可以诉讼离婚,其立法目 的就在于,对于一些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对方执意不肯离婚的情况,对于婚姻确实没有存续的必要的,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结束双方的痛苦。如果只有双方同意离婚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的话,法律就没有必要规定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了。 三、婚生XXXX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有:“对两周岁 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

离婚纠纷代理词(附法律依据)

离婚纠纷代理词(附法律依据) 离婚纠纷代理词 恭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委托律师XXX出庭代理本案。 本案的事实及证据如下: 一、事实 于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于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随后共同居住,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个子女。然而,在婚姻生活中,原告对被告存在长期虐待,言语吓唬,家庭暴力, 经济控制等行为。于XXXX年XX月XX日,原告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证据 1.原告提供的证据 (1)XXX证明被告曾经实施对原告的暴力行为 (2)XXX证明被告曾经对原告进行经济控制 2.被告提供的证据 (1)XXX证明原告曾经实施对被告的暴力行为 (2)XXX证明原告曾经对被告进行经济控制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婚姻生活中,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实施家庭暴力;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的; (四)与他人有通奸行为的。 被告在婚姻关系中实施了长期的家庭暴力,言语吓唬,经济控 制等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的虐待,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四、代理意见 鉴于被告长期实施家庭暴力,言语吓唬,经济控制等行为,已 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我方建议法 院一审判决离婚,并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安抚金。 简要注释如下: 1.委托律师:指代理人所委托的律师,受委托人的指示代表其 在法律事务上的行为。

2.离婚诉讼:指当夫妻间发生不可挽回的矛盾,无法维持婚姻 关系,认为离婚是不可避免的时,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法院提起 的诉讼。 3.家庭暴力: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以殴打、捆绑、关禁闭、拐 卖等威胁、强制或者实施体罚、殴打、捆绑、刺伤、投毒、焚烧等 威胁、强制或者实施精神、肉体、经济等方面的暴力行为。在我国,《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条例》于2022年3月1日实施。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立法 机关制定的法律,于1980年9月10日开始实施。 2.人民法院:是我国司法机关的名称,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 设立的专门的司法机关。 3.赔偿:指一方因违反法定规定造成对方损失而应承担的经济 或者其他责任,赔偿结果普通是恢复原财产状况或者将受害方置于 与侵权前相同的经济地位,以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或者精神伤害等。

离婚案件代理词

离婚案件代理词 离婚案件代理词(一)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原告戴小平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就戴小平诉陈锋离婚一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依法应准予离婚。 1、从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基础看,双方是经亲戚朋友介绍认识的,交往不到4个月时间,双方在彼此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订了亲,随后又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基础并不牢固。 2、从原、被告之间的婚后感情看,二人结婚时间不久,就经常为小事发生争吵、殴打,离家出走,虽经多次劝说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能和好,婚后二人又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从目前夫妻关系的现状看,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年7月起,原告就彻底离开被告,二人分居已近3年,期间也没有任何联系,并且没有丝毫改善关系的迹象,原告离婚态度

坚决,而被告对二人和好采取无所谓态度,不积极、不主动,原、被告的夫妻关系已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 这些事实表明,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完全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4款(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的规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代理人认为,原、被告之间既然无共同语言,性格又不和,更谈不上夫妻感情确,再维持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如果非要一味的维持这种关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况且原告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离婚态度坚决,依法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和婚生小孩的抚养。代理人认为,原、被告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婚生小孩随被告生活为宜,由原、被告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为止。 离婚案件代理词(二) 尊敬的审判员: 本人接受原告某某的委托,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开庭前,本人多次与原告某某详细的沟通和交流,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工作,对本案已经全面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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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理离婚案件代理词(代理意见)

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李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现在相关事实依法发表代理意见如下: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 1、原被告的感情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 1)二人是经别人介绍恋爱,结婚前恋爱的时间不长,了解不多。 2)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双方2013年年底举办婚礼后才共同生活,自2014年4月被告因有犯罪行为离家,5月被刑事拘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只有不到半年时间,其间被告还常常晚归,双方沟通有限,未能建立真正的感情。 2、因为被告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双方感情破裂,且无合好可能。被告无固定工作,结婚后从未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婚前婚后还以各种理由找原告借钱要钱。被告晚归时原告问其原因说,隐瞒其工作情况,为获取经济利益而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而原告一向都尊崇诚信守法,做踏实勤奋的好公民。通过被告涉嫌犯罪一事,也可以看到双方在人生观、世界观上有本质不同,双方间互相信任度低,而且经历此事后,双方间的信任度势必再次降低,再上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即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因被告被羁押,女方再次起诉前,被告也无机会改善双方的感情;另外本案因被告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属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应准许离婚的情况,应当准许离婚。

3、判决离婚对双方都有利。一是双方都年轻,还没有生育共同的小孩,趁年轻离婚后无牵挂给双方一个机会重新找对的人开始新的生活。二是给被告一个深刻的认识,违法犯罪的代价不仅是失去自由还会伤害身边亲近的人,失去亲近人的心,被告本次涉嫌的犯罪情况不算太严重,刑期也不算太长,有利于被告悔罪认罪,改过自新。四、因女方坚决要求离婚,即便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女方势必第二次起诉,给双方及法院都造成不必要的讼累。 综上,请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准许离婚,谢谢。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女方)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女方) 内容导航: 6 离婚诉讼代理词原告 1、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 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 方面进行分析2、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 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3、离婚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4、离婚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观、全面,重点 突出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 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 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抚养权代理词应该怎样写? 离婚案件原告方代理词

一些已经反目的婚姻当事人,为避免双方见面觉得尴尬和不便,想寻找代理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不过为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可以先了解离婚案件原告方代理词范文。 审判长、审判员: xxx事务所接受原告xxx的委托,指派王川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现就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婚姻关系需要夫妻感情的维持,而不是法律手续的强制性维系,法律不能担保婚姻的幸福,但却可以终止一段不幸的婚姻。原、被告双方分居早已超过两年,彼此形同陌路简枣,已经从根本上说明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强制性维系这样一段破裂的婚姻,是对原、被告双方的折磨和不负责任。 二、原、被告双方婚前接触时间较短,互相缺乏了解,婚后又未能建立起牢固的感情基础,致使矛盾加剧。被告漠不关心原告的生活,双方争吵不断,婚姻的本意在于个人追求人生的幸福,是两个人相互依靠,共同面对人生的挑战,而不是寻找一个争吵不休的冷拦亩拆耐基漠家庭。双方的婚姻走到如今的地步,原告为了孩子成长、为了老人安心,也曾试图缓和夫妻关系,努力的维系这段婚姻,为了家庭的稳定付出种种艰辛努力,但面对着日渐冷漠的婚姻关系、渐行渐远的伴侣,却也只能走到起诉离婚的地步,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四、原、被告双方共同财产主要为xxxx,依据婚姻法相干规定,请求法院按照平等原则予以分割。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与其互相折磨,不如给彼此一个重新再来的机会,也给孩子一个新的安宁、温馨的

离婚诉讼代理词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 代理词范本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 离婚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王XXX某与被告XXX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

存在着矛盾。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XX在结婚后的——年10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年4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XX与被告XXX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王XX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年10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两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感情不和而两地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3、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在

原告离婚代理词范文

原告离婚代理词范文 原告离婚代理词 敬爱的法官阁下: 原告[姓名],现年[年龄]岁,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现住址为[地址],由本人委托本律师在本院诉称: 一、请求被告[姓名]与原告离婚。 二、要求被告承担分手费。 三、请求法院解决双方财产分割问题,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财产分割款。 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的婚姻情况 1、原告与被告的婚姻登记时间为[时间]年[月]日,婚姻持续了[时间]年[月]日。 2、婚姻期间双方感情向来不和睦,经多次调解均未能改善,导致已无法维系婚姻关系。 3、婚姻期间双方渐行渐远,长期分居生活,未共同生活过,已无法再修复夫妻关系。

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与原告离婚。 二、分手费的要求 1、婚姻关系破裂,是被告造成的,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分手费。 2、我方向来在付出,包括婚前的治疗费、装修费等费用,向来 以来向来在货比三家,节衣缩食,向来在维护我们的婚姻,而被告 则不仅未曾经做出任何付出,反而向来花心,疏于家庭,恶意侮辱,言语威胁,造成我方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及经济损失。 3、据我方律师估计,我方支付的治疗费、装修费、物品维修费 及其他开支,加之我方的精神损失、身体上的伤害及经济损失,应 当怎样计算。 见证人[姓名]作为我方的证人,将说明这一点。 据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分手费。 三、财产分割 1、结婚前,原告父母为原告和被告购买了一个[房屋类型],该 房屋房权仍然属于原告的父母,但是该房屋的抵押和月供是原告和 被告所付。 2、结婚期间,原告和被告分别将[数量]元转入共同账户,该账 户由原告管理。

3、婚姻关系破裂后,原告将[数量]元划入该共同账户,但被告 未付出任何一分钱。 4、婚后,被告在外面花钱过度、玩乐挥霍不可计数、甚至有贷款,已经无法还清,而我们过得如此之苦。 据此,原告要求财产如下分割: 1、原告和被告共同住房屋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但被告应当退 还原告和被告房屋的抵押和月供的开支。 2、原告和被告共同账户内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双方。 见证人[姓名]作为我方的证人,将说明这一点。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依据以上要求作出判决。 简要注释如下: 1、离婚诉讼:夫妻在家庭事务方面存在矛盾和争执,此时,如 果双方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还是无法解决矛盾,则可以选择进行离 婚诉讼。 2、分手费:离婚诉讼中,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承担分手费用。 3、财产分割: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公正的分配。 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离婚代理词]离婚代理

[离婚代理词]离婚代理 离婚代理篇(一):离婚案原告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__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何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陈X离婚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调查,本代理人结合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现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婚姻关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维持,而不是用法律手段能够得以维护,法律不能担保幸福的关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关系。由于婚前对男方的性格、家庭成长环境、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等方面了解不够,在婚后生活中,一旦发生矛盾,男方就思想偏激、固执己见、是非不分,致使原告长期遭受精神和心里上的折磨。原告已于2010年8月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鉴于对方口头上坚决不同意离婚,期望通过双方沟通解决问题而判决不准离婚。但事实时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就已经开始分居至今,原告平时带着孩子在外面租房子生活,原告父母帮助原告照顾孩子,只有周末男方接孩子呆一天。在这将近2年的时间里,男方没有做任何改进,双方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沟通与交流,关系继续恶化,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无法挽回。且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强调自己对家庭的贡献有多大,却只字未提愿意改进自己,希望原告和好的意愿,很明显被告对于这段感情也是无能为力了。所以,代理人认为,双方感情已经不复存在,继续维持只能增加双方的痛苦,对社会的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都及其不利,故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二、关于婚生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 1、原告希望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情况,本代理人认为,孩子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其一,孩子出生到现在5年期间,一直是原告及其原告父母一起共同生活,并就近就读军区联勤部机关幼儿园,离原告租房的地方很近,这对孩子的学习很方便。孩子平时的教育、生活都是原告悉心照顾,原告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生活自理能力,思想健康、性格开朗,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能多方面启发和教育孩子,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反观被告,性格偏激,受家庭成长环境等客观条件限制,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性格上,不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情况。孩子不仅是父母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 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三篇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离婚诉讼代理 词范本 再次,被告结婚后,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自己的女儿也亲眼目睹了母亲被打伤的惨状。在日常生活中,被告自己的生活过的非常奢侈,却没有给过自己的女儿百般呵护。被告的种种劣迹不仅给原告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还严重地伤害了女儿那颗幼小的心灵,严重地破坏了作为父亲应有的伟大的形象。被告这样的父亲,难道会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吗 综上所述,由于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两人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加上被告目无法纪、漠视人权,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最终导致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幸福婚姻是每个人的追求,是让人向往的。但是,一旦婚姻成为了不幸,失去了安全感,那就是一场灾难。法律是幸福的守护者,是善良的最后一根救命草。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法院也一定能够排除一切干扰,依法办事,还原告一个公正的判决。 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周xx,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吕xx,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周xx与女方吕xx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离婚纠纷案件代理词(2篇)

离婚纠纷案件代理词(2篇) 离婚纠纷案件代理词(一)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法律规定,x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托付指派我担当原告的代理人,今日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现发表以下看法,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本案中,原告提出了离婚恳求,但被告答辩不同意离婚。这就成为本案的争吵焦点。我认为,无论依据事实,还是依照法律规定,甚至是结合人伦道德观念,本案都应当判决离婚。详细理由是: 一、被告的确存在生理疾病,而且该病是婚前就患有的,这应当是不争的客观事实。对此,不仅可以从风湿热或风湿性结节病的病理学方面找到理论依据,而且也可以从原告和被告的结婚时间及被告患病时间上作出推断。因为被告的病情表明:结婚一个半月达到这种程度是不行能的。所以,被告所谓婚后感冒及房屋潮湿引起的说法明显是缺乏理论和事实依据的。当然,作为原告在婚前对此不了解,缺乏必要的精神打算,从心理上对被告产生怨恨也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地说,被告在婚前没有照实告知应当是有肯定责任的,假如实事求是地告知了原告,或许就不会草率地结婚,或者作其它处理,事情也就不会闹到这种地步了。这一点正是本案当事人产生冲突进而发生感情危

机的根本缘由。 二、被告的疾病虽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禁止结婚的重大疾病,但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裂开的若干详细看法》第一条规定,即: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它缘由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情形。正如被告所说:该病不能生气和劳累,应留意养分和休息。病理学告知我们,该病能够反复发作,禁忌妊娠。换句话说,生育带来的危急性随时可能发生,那么能否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就可想而知了。至于能不能治愈,原告没有证据,被告也没有依据,连专家也不敢下结论。事实上,治愈率并没有科学数据,我们参加审理本案的非专业人员更不能妄加推断了。对于此类状况,司法说明采纳了模糊概念,即“难以治愈”。至于如何定位难与不难,不得而知。本案中,被告答辩说短暂不能进行性生活,事实上须要治愈才可能过性生活。那么,原委须要多长时间,能不能治愈,治愈须要花费多少钱,治愈的标准和治愈后应当留意的事情等等,都是未知数了。我们能不能因为这种无法推断将来结果状态的惑然性,而让原告接着等待或者说“望梅止渴”。所以,对于这种不能作确定推断的疾病,应当属于“难以治愈”的范畴,符合离婚标准。 三、治病是须要花钱的,原委花费多少钱才能治愈,至今并没有可以预期的概念。所以,被告答辩状所说的原告怕花钱也不是没有道理。本案被告自20xx年11月份结婚,20xx年元月24日在医院确诊,仅仅一个半月。而起先治病到被告回娘家时不足三个月,已花费近万元,这些钱都来自双方的家庭。对于每年收入不到5000元的原告来

原告离婚代理词

原告离婚代理词 原告离婚代理词(女方) 尊敬的审判员: 本人接受原告某某的委托,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开庭前,本人多次与原告某某详细的沟通和交流,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工作,对本案已经全面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灭,请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在法庭的审理过程中,被告多次承认自己有配偶而在外与其她女性交往密切,导致夫妻关系的破灭,存在重大过错,并且同意离婚,因此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二、关于家庭财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应该坚持照顾妇女、儿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庭审中原告方提供了证据证明被告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以结婚为目的与其她女性交往,并且被告也多次承认自己在外与其她女性保持密切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请法院在判决时综合考虑各方的因素,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对于本案房产部分,请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1、本案中房产部分依法进行分割的好处 在本案中,对原告提出的房产分割一并进行审理,审理难度

相对较小,同时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审判效果,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国家的司法资源,杜绝新的纠纷发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2、本案中房产部分不依法分割的坏处 首先,法院作为一个中立的审判机关,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该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法院拒不对本案房产部分作出分割,违背了人们法院的工作职责;其次,在离婚诉讼中不进行房产分割,而强行要求原被告双方另案起诉分割房产,对于本案来讲是结案了,完成了工作任务,但是当事人的问题还是未能解决,最后还是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增加了法院工作量和工作的难度,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其次,要求当事人对房产部分另案起诉,会使一个诉讼就能解决的问题,分割成多个诉讼,不仅不能达到息诉、化解双方矛盾的审判目的,反而会激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浪费司法资源、损害法院的社会形象、增加新的不稳定因素。 3、依据法律规定,本案房产应当进行分割 《民诉意见》第三十三条规定:二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的纠纷,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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