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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经过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2014年修订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修订)经过五十多项的修改,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经过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2014年修订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修订)经过五十多项的修改,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以及违法惩处的力度。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共114条,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初级电工考试试题及答案培训资料

初级电工考试试题及 答案

初级电工试题 一、名词解释: 1、三相交流电:由三个频率相同、电势振幅相等、相位差互差120 °角的交流电路组成的电力系统,叫三相交流电。 2、一次设备:直接与生产电能和输配电有关的设备称为一次设备。包括各种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母线、电力电缆、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抗器、避雷器、消弧线圈、并联电容器及高压熔断器等。 3、二次设备:对一次设备进行监视、测量、操纵控制和保护作用的辅助设备。如各种继电器、信号装置、测量仪表、录波记录装置以及遥测、遥信装置和各种控制电缆、小母线等。 4、高压断路器:又称高压开关,它不仅可以切断或闭合高压电路中的空载电流和负荷电流,而且当系统发生故障时,通过继电保护装置的作用,切断过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它具有相当完善的灭弧结构和足够的断流能力。 5、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的构造秘隔离开关相似,只是加装了简单的灭弧装置。它也是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有一定的断流能力,可以带负荷操作,但不能直接断开短路电流,如果需要,要依靠与它串接的高压熔断器来实现。 6、空气断路器(自动开关):是用手动(或电动)合闸,用锁扣保持合闸位置,由脱扣机构作用于跳闸并具有灭弧装置的低压开关,目前被广泛用于 500V

以下的交、直流装置中,当电路内发生过负荷、短路、电压降低或消失时,能自动切断电路。 7、电缆:由芯线(导电部分)、外加绝缘层和保护层三部分组成的电线称为电缆。 8、母线:电气母线是汇集和分配电能的通路设备,它决定了配电装置设备的数量,并表明以什么方式来连接发电机、变压器和线路,以及怎样与系统连接来完成输配电任务。 9、电流互感器:又称仪用变流器,是一种将大电流变成小电流的仪器。 10 、变压器:一种静止的电气设备,是用来将某一数值的交流电压变成频率相同的另一种或几种数值不同的交流电压的设备。 11 、高压验电笔:用来检查高压网络变配电设备、架空线、电缆是否带电的工具。 12 、接地线:是为了在已停电的设备和线路上意外地出现电压时保证工作人员的重要工具。按部颁规定,接地线必须是 25mm 2 以上裸铜软线制成。 13 、标示牌:用来警告人们不得接近设备和带电部分,指示为工作人员准备的工作地点,提醒采取安全措施,以及禁止微量某设备或某段线路合闸通电的通告示牌。可分为警告类、允许类、提示类和禁止在等。

电工培训内容

电工培训内容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第一部分绪论 一、初级维修电工的主要任务 1.照明线路和照明装置的安装;动力线路和各类电动机的安装;各种生产机械电气控制线路的安装。 2.各种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与维修。 3.预防为主、修理为辅降低故障发生率,进行改善性的修理。针对重要部位采用根治方法进行必要的改进。 二、学习中注意事项 1.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技能训练,提高独立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技能训练过程中,要注意爱护工具和设备,节约原材料,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3.学习中注意及时复习相关课程的有关内容。 第二部分初级维修电工安全常识 一、维修电工基本安全知识 (一)维修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身体健康 2.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维修电工操作证 3.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二)维修电工人身安全知识 1.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玩忽职守。 2.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定,要切实做好防止突然送电时的各项安全措施,如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锁上刀开关或取下电源熔断器等。不准约时送电。 3.在靠近带电部分操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间距。 4.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操作工具的绝缘性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及时更换,并应立即进行检查。 5.登高工具必须安全可靠,示经登高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6.如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二、安全用电、文明生产和消防知识 1.安全用电知识 2.文明生产 3.消防知识 三、触电急救知识和方法 1.触电急救的要点 抢救迅速和救护得法。即用最快的速度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触电者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救护等部门救治。2.解救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 触电急救的第一步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处理方法见下: (1)低压电源 拉: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时,应立即拉下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切:若一时找不到断开电源的开关时,应迅速用绝缘完好的钢丝钳或断线钳剪断电线,以断开电源。 挑:对于由导线绝缘损坏造成的触电,急救人员可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等将电线挑开。 拽:急救人员可戴上手套或在手包缠干燥的衣服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也可站在干燥的木板、橡胶垫等绝缘物品上,用一只手将触电者拖拽开来。 垫: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导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触电者身下,与地隔离。 (2)高压电源 拉闸: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拉开高压断路器。 3.触电急救的方法 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是现场急救的基本方法。 简单诊断: (1)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将其仰卧,松开上衣和裤带。 (2)观察触电者的瞳孔是否放大。当处于假死状态时,人体大脑细胞严重缺氧,处于死亡边缘,瞳孔自行放大。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本法的调整事项,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这里讲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公共场所集会活动的安全问题等,不属本法调整范围。 另外,消防安全,道路、铁路、水运、空运等交通运输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适用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调理。但对于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专门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解读:这条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

初级电工培训教案

初级电工培训教案

电工基础知识 第一节电路的组成和基本物理量 教学的重点: 1.了解电路的组成 2.了解电路的基本物理量的含义及其计算教学的难点: 电路状态在实际工作中的判定;电路各物理量的含义及其计算应用。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启发式。 一、电路 电流经过的路径称为电路,最简单的电路由电源、负荷导线和开关组成。电源是将其他形式的能量转换成电能的装置,负载是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的设备和器件,-般称为用电器。连接导线起传输和分配电能的作用。 电路可用原理接线图来表示,如图2-l所示。 有时为了突出电路的本质和进一步简化,把

图2-l所示原理接线图画成常用的如图2-2所示的样子。 电路有外电路和内电路之分。从电源一端经负载再回到电源另一端的电路称为外电路。电源内部的通路称为内电路。 电路通常有三种状态: 1.通路 通路就是电路中的开关闭合,负荷中有电流流过。在通路状态下,根据负荷的大小,又分为满负荷、轻负荷、过负荷三种情况。负荷在额定功率下的工作状态叫满负荷;低于额定功率的工作状态叫轻负荷;高于额定功率的工作状态叫过负荷。由于过负荷很容易损坏电器,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允许出现过负荷。 2.短路 如果电源或负荷的两端被导线直接接通,此种状态叫做短路。短路时电路中的电流会远远超

过正常值,可能造成电气设备过热。甚至烧毁,严重时会引起火灾。同时,过大的短路电流将产 生很大的电动力,也可能损坏电气设备。 3.断路 把电路中的开关断开或因电路的某一部分发生浙线,使电路不能闭合,此种状态称为断路。断路状态下电路中无电流,负荷不能运行。 二、基本物理量 (一)电流与电流强度 1.电流的概念 当合上电源开关的时候,灯泡会发光,电动机会转动。这是因为灯泡和电动机中有电流通过 的缘故。电流虽然用肉眼看不见,但是可以通过 它的各种表现(如灯亮、电机转动)而被人所觉察。 电流就是在一定的外加条件下(如接外电源)导体中大量电荷有规则的定向运动。规定以正电 荷移动方向作为电流的正方向。如图2-3所示 在AB导线中电子运动方向是由A向B,电流的 方向则是由B向A。

2016安全生产法全文(最新修订版)

2016安全生产法全文(最新修订版)《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

最新版新《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 2 个分项,每个分项分为一级、二级。 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3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3 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 (2)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 30.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2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8 台; (3)放线设备 2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2 台; (5)涂层测厚仪 2 台; (6)打桩机 10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2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2 台;

(9)经纬仪 2 台; (10)水准仪 2 台。 30.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3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0.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1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4 台; (3)放线设备 1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1 台; (5)涂层测厚仪 1 台; (6)打桩机 5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1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1 台; (9)经纬仪 1 台; (10)水准仪 1 台。 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30.3.2 企业主要人员

电工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绪论 一、初级维修电工的主要任务 1.照明线路和照明装置的安装;动力线路和各类电动机的安装;各种生产机械电气控制线路的安装。 2.各种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与维修。 3.预防为主、修理为辅降低故障发生率,进行改善性的修理。针对重要部位采用根治方法进行必要的改进。 二、学习中注意事项 1.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技能训练,提高独立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技能训练过程中,要注意爱护工具和设备,节约原材料,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3.学习中注意及时复习相关课程的有关内容。 第二部分初级维修电工安全常识 一、维修电工基本安全知识 (一)维修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身体健康 2.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维修电工操作证 3.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二)维修电工人身安全知识 1.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玩忽职守。 2.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定,要切实做好防止突然送电时的各项安全措施,如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锁上刀开关或取下电源熔断器等。不准约时送电。 3.在靠近带电部分操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间距。 4.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操作工具的绝缘性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

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及时更换,并应立即进行检查。 5.登高工具必须安全可靠,示经登高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6.如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二、安全用电、文明生产和消防知识 1.安全用电知识 2.文明生产 3.消防知识 三、触电急救知识和方法 1.触电急救的要点 抢救迅速和救护得法。即用最快的速度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触电者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救护等部门救治。 2.解救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 触电急救的第一步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处理方法见下: (1)低压电源 拉: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时,应立即拉下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切:若一时找不到断开电源的开关时,应迅速用绝缘完好的钢丝钳或断线钳剪断电线,以断开电源。 挑:对于由导线绝缘损坏造成的触电,急救人员可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等将电线挑开。 拽:急救人员可戴上手套或在手包缠干燥的衣服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也可站在干燥的木板、橡胶垫等绝缘物品上,用一只手将触电者拖拽开来。 垫: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导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触电者身下,与地隔离。 (2)高压电源 拉闸: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拉开高压断路器。 3.触电急救的方法 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是现场急救的基本方法。 简单诊断: (1)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将其仰卧,松开上衣和裤带。(2)观察触电者的瞳孔是否放大。当处于假死状态时,人体大脑细胞严重缺氧,处于死亡边缘,瞳孔自行放大。 (3)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存在,摸一摸颈部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电工基础知识电工培训教程

电工基础知识 1.电是什么? 答:有负荷存在和电荷变化的现象。电是一种和重要的能源。 2.什么叫电场? 答:带电体形成的场,能传递带电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3.什么叫电荷? 答:物体或构成物体的质点所带的正电或负电。 4.什么叫电位? 答:单位正电荷在某点具有的能量,叫做该点的电位。 5.:什么叫电压?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电路中两点之间的电位差称为电压。它的基本单位是伏特。简称伏,符号v,常用单位千伏(kv),毫伏(mv) 。 6.什么叫电流? 答:电荷在电场力作用下的定向运动叫作电流。 7.什么叫电阻? 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电流在导体中流动时,要受到一定的阻力,,这种阻力称之为导体的电阻。 它的基本单位是欧姆,简称欧,符号表示为?,常用的单位还有千欧( k? ),兆欧(m? ) 8.什么是导体?绝缘体和半导体? 答:很容易传导电流的物体称为导体。在常态下几乎不能传导电流的物体称之为绝缘体。导电能力介于导体和绝缘体之间的物体称之为半导体。 9.什么叫电容? 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电容器在一定电压下储存电荷能力的大小叫做电容。它的基本单位是法拉,符号为F,常用符号还有微法(MF),微微法拉(PF),1F=106MF=1012MMf(PF) 。 10.什么叫电容器? 答: 储存电荷和电能(电位能)的容器的电路元件。 11.什么是电感? 它的基本单位和常用单位是什么? 答:在通过一定数量变化电流的情况下,线圈产生自感电势的能力,称为线圈的电感量。简称为电感。它的常用单位为毫利,符号表示为H,常用单位还有毫亨(MH) 。1H=103MH 12.电感有什么作用? 答:电感在直流电路中不起什么作用,对突变负载和交流电路起抗拒电流变化的作用。 13.什么是容抗?什么是感抗?什么是电抗?什么是阻抗?他们的基本单位是什么? 答:电容在电路中对交流电所起的阻碍作用称为容抗。 电感在电路中对交流电所起的阻碍作用称为感抗。 电容和电感在电路中对交流电引起的阻碍作用总称为电抗。 电阻, 电容和电感在电路中对交流电引起的阻碍作用阻抗。 他们的基本单位都是欧姆( ? ) 。 14.什么叫电路? 答:电流在电器装置中的通路。电路通常由电源,开关,负载和直接导线四部分组成。 15.什么叫直流电路和交流电路? 答:含有直流电源的电路称为直流电路。 含有交流电源的电路称为交流电路。 16.什么叫电路备? 答:表示由各种元件,器件,装置组成的电流通路的备。或者说用国家规定的文字和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城市道路工程 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指导城市道路专用标准的编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新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设计。 1.0.3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考虑社会效 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 1.0.4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 术语 2.1.1 主路 main road 快速路或主干路中与辅路分隔,供机动车快速通过的道路。 2.1.2 辅路 side road 集散快速路或主干路交通,设置于主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可间断或连续设置的道路。 2.1.3 设计速度 design speed 道路几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所采用的行车速度。

2.1.4 设计年限 design life 包括确定路面宽度而采用的远期交通量的年限与为确定路面结构而采用的保证路面结构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设计使用年限两种。 2.1.5 通行能力 traffic capacity 在一定的道路和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道路上某一路段通过某一断面的最大交通流率。 2.1.6 服务水平 level of service 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及驾驶人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通常根据交通量、速度、行驶时间、行驶(步行)自由度、交通中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确定。 2.1.7 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 colorful asphalt concrete pavement 脱色沥青与各种颜色石料或树脂类胶结料、色料和添加剂等材料在特定的温度下拌合形成的具有一定强度和路用性能的新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2.1.8 降噪路面 reducing noise pavement 具有减低轮胎和路面摩擦产生的噪声功能的路面。 2.1.9 透水路面 pervious pavement 能使降水通过空隙率较高、透水性能良好的道路结构层路面。 2.2 符号 2.2 符号 H 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 H 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 H p——人行道最小净高;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 W r——红线宽度; W c——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车行道宽度;

电工培训计划

大榭岛油库2014年度电工培训计划 按照南京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根据全处发展和对岗位人员知识与能力的需要,结 合大榭岛油库目前值班电工实际工作能力的差距、知识结构层次的不同、新老员工的交替以 及对待学习专业知识的态度等现状,充分发挥培训老师的带头、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新老员 工的学习力,树立“我学习,我快乐”的“学乐”精神。后续“鞭子”跟进,起到推动作用。 着力点放在引领、推动两个方面,同步落实“安全供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指导方针, 全面提升学员综合能力,特制定值班电工2014年度值班电工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组织 电工技术教育培训小组组长:潘大江 电工技术教育培训小组成员:王海红周力梁勇毕建宁电工技术教育培训教师:毕建 宁二、实施办法 一、根据学员不同层次制定初、中、高级电工培训计划。二、按照培训计划编制初、中、 高级电工培训教学大纲。三、围绕教学大纲采用每季度集中培训与每日、每周分散培训的方法展开培训计划,达到日积月累的效果。 四、对于达不到响应等级要求的学员从初级开始从新培训。因 势利导、循序渐进。 五、制定培训考核细则、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六、着力点放在引领、推动两个方面。 三、培训目标 1、熟练掌握变电所倒闸操作技能,正确使用电工测量仪表及安全器具。 2、懂得电气设备的性能,电气安全装置知识,电气安全防护及人身事故抢救方法,电气 人身设备事故实例,电气防火安全知识。 3、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岗位注意事项。知道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电气防火安全 知识,电气安全防护及人身事故抢救方法。 4、逐步提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四、培训考核 1、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培训计划,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考核30元。有人无故影响正常 培训的,根据情节严重每人次考核50-100元。(待定) 2、根据培训的时间,每季度根据培训的内容,对学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优异者给予一 定的嘉奖。考试不合格的给予相应的考核,并限期自学进行补考,直到考试及格为止。考核 结果作为月度评价。 3、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制度在企业生产活动过程的灵活运用是检验学习效果的最佳办法之 一。把在实际工作中生产技能的应知、应会、应懂的程度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xxx xx年x月x日 xx xx年度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编制人:审核人: xx年x月x日 编制人:审核人: xx年x月x日 篇二:维修电工培训计划 维修电工班培训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一、培训项目说明 此培训计划是有关专家参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依托行业、企业具体要求,针 对企业从事维修电工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在进行综合分析、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 二、培训对象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解读 导语:小编整理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目的表明的是为什么要立法,或者说制定这部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社会目标。立法目的贯穿整部法律制度设计的始终,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立法目的来设计,并为立法目的服务的。《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据此,本条明确了4个层次的立法目的,互相联系,层层递进,集中展现了《安全生产法》的价值和目标。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这是制定《安全生产法》最直接的目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只能持续加强而不能有任何削弱的极为重要的工作。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又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其中具有基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意义的措施,就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立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加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需要制定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确立具有共性的制度和规范,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的新表述,原来的表述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虑到《安全生产法》应当着眼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不能仅仅局限于加强监督管理。而且从这部法律本身的内容看,除规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外,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

[整理]初级电工培训资料

[整理]初级电工培训资料 初级电工培训资料 冷水江工业学校张续仁 第一部分安全用电常识 做为电工,首先应懂得如何安全用电来保证自身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因此,我们必须掌握一些安全用电的常识: 一、人体触电的种类和方式 (一)人体触电的种类 人体触电有电击和电伤两类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伤,如肌肉抽搐、内部组织损伤、发麻、昏迷、心脏停止跳动等。 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作用下造成人体外伤。 (二)人体触电的方式 1、单相触电: 这是最常见的触电方式,指人体的一部分接触带电体的同时,另一部分又与大地或零线相接,电流从带电体经人体到大地形成回路。如人站在地面上接触到金属裸露在外的火线。 2、两相触电 人体的不同部位同时接触两相电源带电体而引起触电叫两相触电。 3、跨步电压触电 当火线(特别是高压)断落到地时,会导致接地点周围形成强电场,一旦人畜跨进这个区域,两脚之间存在的电压会引起触电。 4、悬浮电路上的触电

当人体一部分接触隔离电路的一端,另一部分接触隔离电路的另一端造成人体触电。 各种触电方式如图: 火线 110V 220V 单相触电两相触电悬浮电路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二、触电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一)触电原因 1、线路架设不合规格 室内外线路对地距离、导线之间的距离小于允许值,通讯线、电力线同杆架设、线路绝缘破损等。 2、电气操作制度不严格,不健全 带电操作;不懂安全用电盲目操作;停电检修,不按制度操作,过分靠近带电体,无绝缘和屏护措施。 3、用电设备不合要求 电器设备内部绝缘损坏,金属外壳未加保护接地线或保护接地线太短,接地电阻大等。 4、用电不谨慎 违反布线规程,在室内乱拉线,随意加大熔断的规格,在电线或附近晾晒衣物,未断电源移动用电器,用水冲洗带电电器等。 (二)预防措施 1、绝缘措施 用绝缘材料把带电体封闭起来的措施叫绝缘措施。例如:导线外层的塑胶,连接处的绝缘胶布,漆包线的外层漆,电机绕组与铁芯之间垫放绝缘纸,使用绝缘工具等。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 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 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 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另外,针对近年来各地普遍反映车辆折算系数偏小的问题,“新标准”将大型车折算系数由2.0增至2.5,新增的汽车列车折算系数为4.0。该项调整将提高公路的经济评价水平,提前最佳投资时机,延迟升级改造时机。 3.着眼基础:服务水平分级进一步细化优化 公路设计交通量是基于服务水平的基础确定的。“新标准”采用v/C值来衡量拥挤程度,并作为评价服务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时采用限速值与自由流速度

维修电工培训教学大纲.doc

维修电工培训教学大纲 一、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 理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 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能高空作业。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 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5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4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维修电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 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和高级 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和所需的测试仪表及 工具。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3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 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

电工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绪论 一、初级维修电工得主要任务 1、照明线路与照明装置得安装;动力线路与各类电动机得安装;各种生产机械电气控制线路得安装。 2、各种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得日常保养、检修与维修。 3、预防为主、修理为辅降低故障发生率,进行改善性得修理。针对重要部位采用根治方法进行必要得改进。 二、学习中注意事项 1.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技能训练,提高独立操作能力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得能力。 2.技能训练过程中,要注意爱护工具与设备,节约原材料,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3.学习中注意及时复习相关课程得有关内容。 第二部分初级维修电工安全常识 一、维修电工基本安全知识 (一)维修电工必须具备得条件 1.身体健康2、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维修电工操作证 3.掌握鮭电急救方法 (二)维修电工人身安全知识 1、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玩忽职守。 2、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定,要切实做好防止究然送电时得各项安全措施,如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得标示牌,锁上刀开关或取下电源熔断器等。不准约时送电。 3、在靠近带电部分操作时,要保证有可靠得安全间距。 4、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操作工具得绝缘性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得绝缘性能就是否良好,有问题得应及时更换,并应立即进行检查。

5、登高工具必须安全可靠,示经登高训练得人员,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6、如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正确得急救措施。 二、安全用电、文明生产与消防知识 1、安全用电知识 2、文明生产 3、消防知识 三、触电急救知识与方法 1.触电急救得要点 抢救迅速与救护得法。即用最快得速度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触电者生命, 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救护等部门救治。 2.解救触电者脱离电源得方法 触电急救得第一歩就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处理方法见下: (1)低压电源 拉: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时,应立即拉下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切:若一时找不到断开电源得开关时,应迅速用绝缘完好得钢丝钳或断线钳剪断电线,以断开电源。 挑:对于由导线绝缘损坏造成得鮭电,急救人员可用绝缘工具、干燥得木棒等将电线挑开。 拽:急救人员可戴上手套或在手包缠干燥得衣服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也可站在干燥得木板、橡胶垫等绝缘物品上,用一只手将触电者拖拽开来。 垫: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导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触电者身下,与地隔离。 (2)高压电源 拉闸: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拉开高压断路器。 3.触电急救得方法 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就是现场急救得基本方法。 简单诊断: (1)将脱离电源得鮭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将其仰卧,松开上衣与裤带。 (2)观察触电者得睡孔就是否放大。当处于假死状态时,人体大脑细胞严重缺氧,处 于死亡边缘,瞳孔自行放大。 (3)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存在,摸一摸颈部得颈动脉有无搏动。 急救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9年最新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最新修正版)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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