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释疑-毛坯房篇(仅供参考)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

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铝合金门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铝合金门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铝合金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2)型材检查:表面涂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

(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

(5)玻璃检查: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及明显划痕。

释疑:业主关注比较多的是门窗玻璃的质量问题,可按以下玻璃的检验标准给予合理解释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项目质量要求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不允许

2 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8条

3 擦伤总面积≤500mm2

对于铝合金窗框型材的损坏需现场确定,有小的划痕、磕碰变形(不影响使用功能)可以进行现场修复补漆,有严重变形而影响到使用功能或确定不能修复的可以要求给予更换。

另外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是铝窗的渗水问题,发现渗水的窗必须整改。

三、阳台栏杆、窗护栏检验

1.检验标准

(1)护栏成品质量:护栏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绣迹,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接缝应严密;

(2)护栏安装的允许偏差:护栏垂直度允许偏差3mm;栏杆间距允许偏差3mm;护栏安装必须牢固端正;

(3)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净距不应大于0.11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一般业主对护栏比较关注的是表面质量和安装问题,反映的问题大多是护栏生锈,安装不正等,此类问题可以要求整改,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可由施工单位提供部分油漆供物业备用,物业维修人员可进行简单的补漆工作,遇到难度大的整改及时通知地产工程部安排处理。

四、地面检验

1.检验标准

(1)地面与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考虑到我国施工企业的实际技术水平,对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无裂纹,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入空鼓这一施工质量缺陷)

(2)地面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质量缺陷;

(3)地面表面的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标高允许偏差为±8mm;厚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地面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地面平整度检查:国家规范 2米靠尺内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2)地面是否有空鼓、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质量缺陷;

(3)地面是否存在倒返水和积水现象;

(4)地面水暖预埋管线是否有标识;

(5)地面是否预留装修地面做法;

释疑:业主反映地面存在空鼓问题时,可按照上面检验标准第(1)条给予合理解释,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对于业主进行地面平整度的检查,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跟业主进行合理说服解释,如有些不平整的情况可以在地面装修过程中可以消化解决的尽量说服业主在装修工程中消化;业主对地面的强度持怀疑态度时,可告知业主所用材料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配合比进行配料,可以保证强度;若发现地面大面积起砂可用107胶水泥浆涂抹修补。

五、天花检验

1.检验标准

(1)天花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2)天花抹灰的允许偏差:天花抹灰应平顺,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天花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层高是否符合合同、宣传广告或楼书要求;

(2)天花是否有裂纹、空鼓等质量缺陷;

(3)天花平整度检查:天花抹灰是否平顺,阴阳角是否方正;

(4) 天花是否有水印;

释疑:对于层高的疑问:住宅的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层面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住宅的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毛坯房的交楼时的室内

净高是指层高减去楼板结构板的厚度再减去天花的抹灰厚度和地面的找平层地坪厚度,实际测量中应适当考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允许偏差。(现浇砼结构层高允许偏差为±10mm,天花抹灰厚度允许偏差为±5mm,地面找平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mm,故室内净高允许偏差为±20mm)

六、墙面检验

1.检验标准

(1)墙面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2)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外墙不得出现渗水现象;

(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

(4)墙面抹灰的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4mm,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一般业主对墙面质量比较关注的质量问题是抹灰空鼓和墙面裂缝问题。实际检验中墙面空鼓允许的范围为:单面墙体小于 5平方米,允许1处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5cm2 ;单面墙体大于 5平米,最多允许2处空鼓,每处空鼓面积不大于5cm2;对于墙面裂缝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受温度和材料影响。不同材料组成的墙体因材料膨胀系数不同并受温度影响产生裂缝。

业主对墙面抹灰的强度持怀疑态度时,可告知业主所用材料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配合比进行配料,可以保证强度。

墙面裂缝和楼板裂缝是业主收楼时关注的重点,必须认真对待。一般裂缝检查的重点如下:

(1) 检查房屋外墙是否有裂缝(有漏水的隐患)。

(2) 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裂缝是否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是否有倾斜性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

(3) 承重墙是否有贯穿裂缝且在不同楼层墙体的同一位置均出现有方向、有规则的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

(4) 检查楼板(地面和顶板)是否有对穿型裂缝(与房屋横梁平行的裂缝),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8.1.1条规定,裂缝宽度在现行设计规范允许范围(0.3 mm)内属一般缺陷,不影响现浇板的承载能力。

(5) 检查楼板(地面和顶板)是否有受力裂缝,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支座处的板面,或板中部的板底。此类裂缝一般表示为与墙角呈 45°的裂缝、与横梁垂直的裂缝等,这种裂缝往往不对穿,形状外宽内窄。应该说这类裂缝往往对结构安全和耐久性都有影响,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6) 阳台、雨蓬等悬挑结构板是否有贯穿裂缝(有结构安全隐患)。

注:对于业主收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墙面、楼板裂缝,物业工作人员怀疑属于结构裂缝均不应直接向业主表露或附和业主的观点,有利于地产工程部开展解释谈判工作。

七、防水检验

(本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外墙、各楼栋屋面已按国家相关防水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1. 检验标准

(1)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无鼓泡、折皱等缺陷,刚性防水层无酥松、开裂、起砂等弊端,防水层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积水现象;

(2)细部构造做法符合规定要求,且密封严密无渗漏。

2. 业主疑问及释疑

房屋的防水质量是业主重点关注的质量问题,防水检验主要包括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外墙、外墙门窗、空调洞口的防水检验。其中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业主在收楼时会要求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进行检验;外墙、外墙门窗、空调洞口的防水一般经过雨天可以进行检验。对检验过程中出现渗漏问题的必须要求整改,并再次进行试水检验直至不发生渗漏为止。

八、给排水检验

毛坯房除了预留管道几乎没有什么给排水设施,也不安装卫生器具。业主重点检查的是以下内容:

(1)现有阀门、龙头检查:位置是否合理,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水路是否通畅,无破损、锈迹、无滑扣失效、滴水现象;

(2)管道固定牢固,安装平直整齐,管道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完好;

(3)预留上水堵头、管线等是否考虑装修面层尺寸,水堵头是否能打开;

(4)水表检查:水表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水表接头紧密完好,有无空转现象;

(5)排水管道检查:排水管道无直角、死角;接头完好,接口处无渗漏,管道是否畅通,管线固定牢固、安装整齐、无破损;楼上下延管道是否过长过低影响装修;

(6)排水口、地漏口检测:是否有地漏,地漏位置是否合理,排水口、地漏口是否完整,是否封口严密;

(7)排水口应进行封堵,防止垃圾进入排水管道发生管道堵塞。

九、电气检验

对于毛坯房的电气和设备业主重点检查的是以下内容:

(1)分户配电箱检查:配电箱安装垂直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箱体、饰面板内外清洁,无刮碰痕迹及色差;箱门开启灵活;箱内各开关、漏电保护器动作正确,控制范围正确;箱内结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正确;导线与开关连接牢固紧密;

(2)电表检查:电表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在关闭总闸后有电表空转现象;

(3)开关插座检查:开关、插座面板表面清洁、无损坏;开关控制范围正确;开关切断相线,单相两孔、单相三孔插座的相、零、地接线正确;暗开关、插座的盖板安装牢固、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导线接线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照明检查:灯具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5)其它弱电系统:对讲门禁、安防、音响系统等的验收应遵循相应的国家规范标准。

十、空调安装的说明

原则上空调机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如业主另要求,须经装修审批同意后可采用另外方案。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

【颁布单位】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10204 【实施日期】 19910701 【文号】建设部建标(1991)第69号 1991年2月4日国家建设部以建标(91)69号文发布了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全文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1.2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应按本标准执行;依法代管,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1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提及的“接管验收”,主要是指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接管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本标准提及的“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主要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市、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征(拨)地拆迁安置中按规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以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3新建房屋 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 3.4原有房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4.1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4.2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采暖、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4.3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4.3.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4.3.2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

质量标准及评价办法告知书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7)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8)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9)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10)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

后是否有晃动; (11)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12)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塑钢窗检验标准 (1)塑钢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塑钢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塑钢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塑钢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

住宅楼分户验收新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减少用户质量投诉,促进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提高,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宁建发〔2009〕25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户验收各参与单位的职责 (一)建设(开发)单位要在各施工单位提交分户验收记录的基础上,组织施工、监理、物业等单位实施竣工验收前的分户验收工作。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二)施工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要对住宅工程分户施工质量全数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并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三)监理单位要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每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尺寸不规范等质量常见问题,特别要做好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排水管道通畅、门窗开闭灵活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验收工作,同时要留置相应的影像资料,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落实到位。 (四)物业管理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最直接、最基层的管理者,要全过程参与分户验收工作,,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在分户验收中的作用。 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程序 (一)由建设、施工、监理、物业单位共同组成分户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6),下设各专业验收组,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分户验收项目及时验收。 (二)分户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书面报告分户验收小组,分户验收小组收到报告后,确定分户验收时间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三)分户验收前施工单位绘制户型图。 (四)按照分户验收内容中确定的检查项目进行随机观感检查和实测实量,检查结果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件1),并在户型图上标注检查部位。每户检测验收合格后,各专业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监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样本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颁布单位】建设部 【颁布日期】19910204 【实施日期】1991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房地产管理 【文号】建设部建标(1991)第69号 1 9 9 1年2月4日国家建设部以建标(9 1)6 9号文发布了Z 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并于19 9 1年7 月1日起实施。《标准》全文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 1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1 . 2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应按本标准执行;依法代管,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 . 3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 J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J 1 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J 1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J 1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J 1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J 4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J 2 0 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J 2 0 7屋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J 2 3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J 2 4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 J 1 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 ? 1本标准提及的”接管验收”,主要是指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接管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本标准提及的”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主要杲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市. 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征(拨)地拆迁安置中按规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以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 . 3新建房屋 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为统一园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观感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交房标准。 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应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 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1、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面层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地面方正,误差不超过10㎜;阴阳角线顺直整齐;各功能房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 3、卫生间:楼地面坡度、坡向合理,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卫生间与相连接(无防水要求)的楼地面之间的高差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30㎜,高差线应顺直。 4、相邻房间楼地面之间有高差的,其高差线应顺直。 5、面层表面拉毛,要求色泽纹理一致;面层密实,无空鼓、裂纹、起砂及粘结污染,表面整洁。 6、室内洁净无垃圾、无异味。 三、室内墙面、顶棚 1、抹灰层无空鼓、起砂,面层无裂缝、爆灰、污染现象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顶棚、墙面的表面平整度及墙面的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达到高级抹灰要求(二次吊顶的空间除外);房间净高满足设计要求,其同一房间内的高低差控制在10㎜以内;同一自然间内房间应方正,其房间长宽两端尺寸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 3、各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破损、无明显修补现象;各护角、空洞、槽、盒周围的表面平整、界面线条顺直;管道后面的抹灰层表面平整。 4、卫生间面层:水泥砂浆表面拉毛,要求颜色均匀、抹纹一致。 5、除卫生间以外的其他房间,面层为混合砂浆原浆收面(或以图纸设计、售房合同为准),要求表面颜色均匀、无抹纹。外墙、顶棚不得有渗水现象。 四、门窗工程

住宅分户验收标准

住宅分户验收标准

住宅提高交房成功率分户验收标准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0.1 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 2.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 表2.0.2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2.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 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200 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建议距墙四角2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 mm(纵横墙交界处)。 3、室内地面、墙面、顶棚面层 3.0.1验收内容: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室内墙面、顶棚面层质量。 3.0.2 质量要求: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表3.0.2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质量 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1000mm处;逐间全数检查。 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4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4.0.1验收内容: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进户门质量;护栏造型、尺寸、高度等安装质量。 4.0.2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0.2规定 表4.0.2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

建质 新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2013年12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3〕171号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该《规定》共1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予以废止。 目录 1 2 1基本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建质〔2013〕17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2日 2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注:本篇是以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为基础,结合以往交楼经验汇编而成。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铝合金门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铝合金门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4)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铝合金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2)型材检查:表面涂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 (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 (5)玻璃检查: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及明显划痕。释疑:业主关注比较多的是门窗玻璃的质量问题,可按以下玻璃的检验标准给予合理解释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项目质量要求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不允许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 总则 1、入住房屋是否为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重新核对,做出说明。 2、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看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无异样。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开发商(卖方)反映,待维修后方能入住。 3、装修、设备方面要仔细清点。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必须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4、查看一下公共设备。对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小区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保安系统等进行检查。 5、对房屋结构、面积进行核查。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交屋看房记录表》最好自己也要留一份,同时对房屋拍照记录。有的购房者总是以口头来往,这样就会很被动;有人习惯以电话联系,这对于购房时与发展商就有关事宜接治、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也是不可取的。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细节) 收房细则:把验收的目光放在隐蔽工程上 1、合同 (1) 开发商应出示完备合法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查看交付给您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 (3) 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4) 查看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此表方能说明该栋楼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5)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注意: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和《住户手册》,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按约要求维修。 2、户内 (1) 窗 a) 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 b) 落地窗以及外飘窗应安装平正牢固 c) 是否翘曲变形 d) 开启关闭顺畅 e) 零配件装配齐全 f) 位置是否准确 g) 窗玻璃应表面平整 h) 窗玻璃是否完好无损、无划痕 i) 隐形纱窗是否安装完毕,且无破损 j) 外窗框四周处理是否粗糙 k) 外窗开启扇是否能关上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目得与方式 建设项目得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就是项目施工周期得最后一个程序,也就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得标志。 (一)竣工验收得目得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得竣工验收程序,其目得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得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得检查与试验,考核承包商得施工成果就是否达到了设计得要求而形成得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与解决影响生产与使用方面存在得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就是判别承包商就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得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得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得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与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得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就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得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得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得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与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与主管部门得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得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得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得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得要求,以及施工进展得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得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得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得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得特点 虽然项目得中间验收也就是工程验收得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得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得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范围与依据 (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得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得基本建设项目与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得设计文件所规定得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得,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得,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就是指以下几种。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模板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 准

【颁布单位】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10204 【实施日期】 19910701 【文号】建设部建标(1991)第69号 1991年2月4日国家建设部以建标( 91) 69号文发布了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并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全文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特制定本标准。 1.2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应按本标准执行; 依法代管, 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 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 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1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提及的”接管验收”, 主要是指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 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接管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本标准提及的”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主要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市、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征( 拨) 地拆迁安置中按规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 以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3新建房屋 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 3.4原有房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

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二、塑钢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塑钢门窗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备案号:××××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3/ T×××-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DB XX-XX-201# 201#-XX-XX 发布201#-XX-XX 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浙江省分户验收的实践经验,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参照其它省市通行做法,编写了本规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完成此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玻璃安装和阳台护栏、防水、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工程、橱柜等。 本规程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大量科研、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检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在专题研究中得到了有关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希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单位及时将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64815871@https://www.360docs.net/doc/a310024443.html,),以便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常用规范截至

房屋建筑工程常用规范 截至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房屋建筑工程常用规范(截至2016-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200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 《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317-2014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53-2011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33/T1101-2014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 地基与基础: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T213-2010《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JGJ/T225-2010 《刚-柔性复合桩基技术规程》DB33/T1048-2010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2012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2012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008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2010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341-201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50901-201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2014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11

建办质〔2018〕3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二、塑钢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2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页脚内容1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页脚内容2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 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 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 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 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 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 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 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 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门锁检查: 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开启检查: 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门把手检查: 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密封检查: 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 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 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 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 (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