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2)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

湖州师范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5)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8)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9)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保安制度 (11)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稳定考核制度 (12)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14)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搞好教育技术设施的安全预防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现教中心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根本保证。部门主管要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广大师生、管理人员必须自觉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每学期定期对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防患于未然。

四、建立健全有关操作规程,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设备。当班教师完成工作离开现场前要按规程关闭设备,切断电源,作好使用记录、关好门窗等。

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下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问题争取在第一时间报告。

六、现教中心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爆、

易燃及腐蚀、污染性物品入内。

七、防火、防盗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八、现教中心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

九、加强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内电脑、网络的安全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设施传播反动、暴力、色情、病毒等有害信息。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1、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各人员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第一负责人是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

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实施对部门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

保完好有效。

5、组织开展对部门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

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

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第九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

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二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

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等处分。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州师范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湖州师范学院校园计算机

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州师范学院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并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严禁任何学院(部门)或者个人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各学院(部门)或者个人要成为校园网用户,必须到网管中心办理入网申请手

续,经审批后方可入网。

第四条各学院(部门)或个人发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后,应急时向网管中心报告,网管中心在接到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后,急时对事故处理,情

节严重的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向地公安机关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五条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网中心机房。网管中心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网管中心钥匙交回。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

等重要网络设备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制度。更改系统参数

配置必须经网管中心负责人批准并做好记录。重要设备均应设置开

机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视需要更改。

第六条各接入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网管中心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通报网络安全状况,掌握检测和防治计算机病毒、安全

漏洞的方法,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第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管中心可立即停止其网络使用,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由学校保卫处或学工部进

行处理。

1.制作、复制、查阅或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4.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6.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7.端口扫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校园网所有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在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各全面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要做好记录。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一、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二、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三、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四、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一、机房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二、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三、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四、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应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五、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六、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

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七、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

八、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一、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二、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三、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四、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五、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上级允许,不允许带领、指示他人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六、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一、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二、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三、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四、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五、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六、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七、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八、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九、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十、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十一、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十二、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十三、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十四、应注意节约用电。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机房保安制度

一、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三、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四、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五、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六、机房人员对机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七、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八、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九、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稳定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学校有关维护安全稳定的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平安校园”、“和谐大学”的创建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及部门的稳定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本部门人员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开展群防群治,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切实实现“确保学校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与评定,下设考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三、考核程序

1、考核采取个人自查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部门各成员每学期对照考评细则开展一次自查自评,补缺补差,改进工作,写出《自查小结》。

3、考核小组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分别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采取听、看、问、评的方法进行。

4、考核小组经实地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评定考核等级,并由部门会

议讨论审核。

四、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布置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情况。

6、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7、仪器设备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8、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9、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0、其他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获得优秀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考核不合格将被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评比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通过考核评比,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稳定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工作系统信息报送的范围和程序,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确保事故案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制定此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范围

1、事故和隐患。包括教学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食品中毒及由管理不当造成的其它责任事故和隐患。

2、不稳定因素。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学生出走、失踪、自杀等。

3、险情。因灾害性天气或意外事故引发的重大险情。

二、信息报送的程序

1、对本部门的各类涉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信息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报告。遇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再补书面报告。

2、对于重、特大事故和影响学院稳定的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立即向校保卫处、院办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三、信息的处置

1、建立信息员报送制度。设立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登记、筛选、加工、传递和反馈等日常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汇报。

2、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全面、准确汇报。如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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