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行政处罚条例

学生行政处罚条例
学生行政处罚条例

学生行政处罚条例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体在校学生思想,学业,身体的健康成长,使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科学化边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处分原则

对违反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违反学生目常行为规范,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本着態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充分考虑学生对错误的认识和悔改表现,给予慎重、适当的纪律处分,是十分必要的处分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另设非处分处罚:通报批评。

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政教处报分管校长批准: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须经政教处提请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开除学籍的处分,须将有关材料报送主管学籍的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对于争议较大的决定,主管学籍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査了解并作出裁决。学校必须及时通知受记过以上处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

对受处分(受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除外)的学生,有显著进步和突出表现的,一学期后,经本人申请,班主任签注意见,政教处考核,报请学校批准可予以撤销处分。没有显著进步和突出表现的,一般只在毕业前综合考核其在校的表现,决定是否撇销其处分,对受处分后认识悔改表现不好、屡教不改者,或毕业年级受处分的学生,在毕业前一般不子以撤销处分。撤销处分按原批准处分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处分规定

第一条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收容审查、行政拘留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第二条对无故旷课的学生,按以下情况给予相应处罚:1、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8-29学时(超过3天)者,给予通报批评;2、一学期累计旷课达30-36学时(超过4天)者,给予警告处分3、一学期累计旷课达37-42学时(超过5天)者,给予严重警告:4、一学期累计旷课达4348学时(超过6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5、一学期累计旷课达4960学时(超过7天)者,始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6、一学期旷课达60学时以上(超过8天)者或一学年课90学时(超过12天)以上者,给予勒令离校或开除学籍处分

注:(1)学籍管理规定,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我校日前每天考勤学时为名学时(含晚自习2学时)。故学生旷课将按此比例折算为天数

(2)迟到、早退3次折合1学时。

(3)旷操每次折合0.5学时

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课或未经批准超假的,均以旷课论处伪造请假条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条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对监考人态度恶劣或进行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偷を试卷者,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参与打架斗殴、提供斗殴凶器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策划者或在事件中负主要责任者,从重处分;对挑动地方派性斗段者或变使校外人员对本校学生行凶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造成对他人身心严重伤害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经济赔第五条偷盗公物和他人财物者,或强行向他人素要财物者,视情节轻重及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偷空钱物价值较大或证据确凿而拒不交代者,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第六条参与校内外赌博者,视情节轻重,给子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第七条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造成重大援失者,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品质恶劣,侵犯、骚扰、辱女生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第九条对教职工、学生干部或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给子告以上处分: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部门们查处。

第十条在学校或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过程中,态度恐,或证据确却又拒不交代者,依据事实,从重处罚,给予動令离校以上处分,作伤证或适只报信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学校严禁组织“老乡会”等地方帮派组织,对违禁组织“老多会等地方帮派组织的组织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传播、观看或收听反动或黄色书刊、影像资料,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第十三条对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晚归(指门禁时间后至晚间22:00归校)者,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子予以警告处分:重犯者升级处分。夜不归(指超过23:00未归者),予以警告处分重犯者升级处分。

2、对故意摔、硬玻璃制品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3、对抽烟、函酒(无论在校内外)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继续重犯者,升级处分。

4、严禁不文明的男女关系行为,(如在食堂排坐亲呢相互喂食、手拉手出入校门、在校园里拥抱接吻、在视线不明处异性相处、异性互串宿舍等行为),对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5、破坏公共卫生(含涂鸦)或破坏校园绿化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继续重犯者,升级处分。

6、擅自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严重扰乱教学和生活等公共秩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擅自涂改或撕毁尚有时效的通知、通告、墙报、专刊,造成严重后果者,给子警告以上处分。

9、私自牵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或违规用火(点蜡烛、烧物品等),造成安

全隐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0、违规在学生宿含内擅自留宿外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1、违反规定,在学校宿舍内留宿异性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12、严惩违反学生风纪要求,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3、攀爬围墙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4、学期内受通报批评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四条其他一般违规行为,由学生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升级处分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继续违反校规校纪,按两次处分中的较高等级处分再升

一级进行处分:犯二种或二种以上错误者,按单项应受的最高处分升级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无论是否撤销,再次违规则子以勒令离校或开除学籍

第十二条严禁传播、观看或收听反动或黄色书刊、影像资料,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第十三条对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晚归(指门禁时间后至晚间22:00归校)者,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子予以警告处分:重犯者升级处分。夜不归(指超过23:00未归者),予以警告处分重犯者升级处分。

2、对故意摔、硬玻璃制品者,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3、对抽烟、函酒(无论在校内外)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继续重犯者,升级处分。

4、严禁不文明的男女关系行为,(如在食堂排坐亲呢相互喂食、手拉手出入校门、在校园里拥抱接吻、在视线不明处异性相处、异性互串宿舍等行为),对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5、破坏公共卫生(含涂鸦)或破坏校园绿化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继续重犯者,升级处分。

6、擅自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严重扰乱教学和生活等公共秩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擅自涂改或撕毁尚有时效的通知、通告、墙报、专刊,造成严重后果者,给子警告以上处分。

9、私自牵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或违规用火(点蜡烛、烧物品等),造成安

全隐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0、违规在学生宿含内擅自留宿外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1、违反规定,在学校宿舍内留宿异性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12、严惩违反学生风纪要求,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3、攀爬围墙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4、学期内受通报批评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四条其他一般违规行为,由学生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升级处分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继续违反校规校纪,按两次处分中的较高等级处分再升

一级进行处分:犯二种或二种以上错误者,按单项应受的最高处分升级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无论是否撤销,再次违规则子以勒令离校或开除学籍。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校学生的行为,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除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应于所有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六条处分期限:警告为两个月;严重警告为三个月;记过为半年;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低于一年,但不少于3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者或有新的违纪行为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七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妨碍公共安全,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从事非法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活动者,经批评教育后能改正错误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以不当行为引发同学起哄滋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者,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行为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在教学区、生活区、公寓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划拳者,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四)在公寓楼上或其他公共场所故意摔砸酒瓶及其它物品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留校 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到校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政法部门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管制、拘役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问题的性质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9.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以下哪种行政处罚() A.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身罚 B.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 10.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11. 部委规章可以创设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下列哪个选项?() A.警告与罚金 B.警告与一定数额的罚款 C.警告、罚款与没收财产 D.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2. 下列有关行政处罚设定权,叙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B.国务院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C.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D.司法部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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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和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一个高效、公平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处罚种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类。 (一)行政处罚包括: 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3.辞退。 (二)经济处罚包括: 1.扣款; 2.降薪。 第二章过失行为 使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行为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特别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工作期间员工未经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处罚:迟到(60分钟内)每次扣款3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按照矿工

半天/全天处理,早退和私自外出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2、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3、开会无故迟到、未经请假缺席; 处罚:无故迟到每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30元; 4、在办公区域抽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5、最后离开时未随手关门,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6、在公司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破坏环境卫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7、员工因个人原因拖延报销、借款,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清帐,影响公司财务入账;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8、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工作月报、工作年报;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学校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规校纪的学生,我校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恰当处分为辅的原则,对学生进行教育,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不采取粗暴压服的办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条对极少数确犯严重错误,或屡犯错误经教育改变不大的学生给予行政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到适合的学校就读。 第三条处分学生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学生处提出处分的原因和理由,学校行政会议通过,最后出示公告。 第四条对所犯错误达到某一级处分的学生,如态度诚恳,主动认错并愿意改正者可减轻一级处分。 第五条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如继续犯错误,达到再处分程度的,应加重处分。 第六条凡受学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和处分或处分未撤销的学生,期末操行不得评为优良,取消各种评先资格。 第七条对学校将处分的学生,应事先与学生、家长面谈,让他们理解处分的教育目的,配合学校的教育。 第八条学生受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在一学期内,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撤销处分。一学期内仍无改正者,将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第九条撤销处分须本人申请,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提议,行政会议通过。 二、具体规定 第十条学生违纪经班主任多次教育不改正的,先到级长处填违纪卡,仍不改正的学生处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经多方教育不改正者尚不够行政处分的,年级公开点名批评或全校通报批评。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或书面通报批评。

(1)学习不认真,作业马虎,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经常欠交作业者。 (2)因违反纪律,在班内受到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评三次以上,较严重干扰学校管理秩序者,影响较差者。 (3)欺负同学,顶撞老师者,影响较差者。 (4)平时测验作弊者,该科该次成绩零分,并作违纪处理,还要求该学生补考; (5)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及《中学生守则》要求及礼仪、卫生常规要求,违反有关纪律作违纪处理; (6)未经老师允许多次动用老师电脑者 (7)无故损坏学校教学、生活、体育、卫生设施等,无故破坏学校绿化,造成不良影响者(同时需按物业公司的要求赔偿损失)。在校园乱扔东西,弄脏学校设施者。 (8)偷窃他人财物,造成不良影响者。 (9)带手机、游戏机等回校,屡教不改者 (10)乱串楼层、班级或宿舍,追逐打闹造成不良影响,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不改者;就餐时故意敲打餐具、故意乱倒剩饭剩菜,造成不良影响者;在生活部一周扣分超过10分者。 (11)违反除上述款项外的学校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受公开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学生由班主任、任课教师提名,也可以由学生处主任或学校领导直接决定。 3、受公开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学生,其材料由学生处存档。 第十一条停宿的处罚 1、在生活部的日常管理中,个人累计扣分超过30分的给予停宿一周;累计超过50分的,停宿一月;有两次停宿记录者,第三次给予学年停宿的处罚。 2、对生活老师的正当管理不接受,并有辱骂和攻击行为的,给予停宿一周到两周。 3、有男女生交往过密行为,产生不良影响者停宿一到两周。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与发放违纪通知单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1分/人次 携带随身听,mp3,见到废弃物视而不见,穿怪异服装,穿短透露的服装,男生剃光头、留长发、染发(非黑色)、蓄胡须,女生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斜挎长包,在宿舍楼以外的地方穿拖鞋,旷课一节,不遵守公共秩序,言行不诚信,考试违纪,跑步去餐厅,打饭夹塞,合伙购饭,就餐时提前,用勺等占座,隔墙、隔门接物,上课(含自习课)期间无证到医务室就医,不叠被子,在教室、宿舍墙面乱贴乱画,不按时归还图书。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人次 在水房、阳台等处随地便溺,随地乱扔废弃物,损坏公物,旷课2-3节,在用电器挂东西,使用充电器,擅自动用学校电脑,说话污言秽语。3.有系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1-2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扣班级行为量化分3分/人次 男女生非正常接触①男女生互相陪护到医务室看病②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动手动脚③一男一女在隐蔽角落单独接触④男女生互相请客,互

发短信,互赠礼物,互传纸条、书信⑤互相以兄妹或其他昵称称呼⑥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⑦男女生两人拉手搭肩等。 严重损坏公物,往宿舍内带火种,私拉电线,焚烧物品,隔窗泼水、投物,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违规吃带零食(详见吃带零食的有关规定),考试作弊,旷课半天到两天,侮辱、谩骂老师或他人,擅自动用学校电脑并更改设置,携带传看不健康书刊,损坏树木,践踏草坪,擅自离校外出(含跳墙外出),在水房内裸体洗澡,第1-2项违纪行为屡教不改者,常规管理中的屡教不改的违纪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这是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2-4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行为量化分4分/人次 擅自离校外出,并在校外过夜,抽烟、喝酒、打麻将,逃避考试一次,携带管制刀具及与学习无关的刀具棍棒等,打人打架,在公共场所起哄,搞恶作剧,旷课3-6天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取消在校学习资格的处分并全校通报,扣除班级行为量化分6分/人次 打人打架情节严重,聚众打架及幕后操纵打架,屡犯偷窃或偷窃性质严重,男女间越轨行为,旷课7-10天,学期累计逃避考试两次,第三四项屡教不改者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了加强员工工作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打造一个积极向上、纪律严明的职工团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勤管理 第1条因事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打电话请假同意后,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2条确因堵车或特殊原因迟到,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以免去处罚,但如经查与事实不符,将处以十倍的罚款。 第3条旷工半天,罚款30元;旷工一天,罚款60 元。 第4条年累计旷工达6 天或连续3 天(班)旷工者,以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 次以上者或经常离岗者,予以辞退处理或作请其自动离职。 第5条接公司《岗位调动通知单》后,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按旷工论处。 第6条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牌,特殊岗位除外,违反者罚款10元/次。 二、行为规范 第7条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30元。 第8条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罚款5—30 元。 第9条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30元/人。 第10条工作不负责,浪费原材料的罚款20—50 元。 第11条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 元; 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辞退处理。 第12条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罚款2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出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第13条本公司员工在社会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处分,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三、岗位纪律 第14条员工在上班时间睡岗、串岗、离岗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15条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皮、推诿、拖拉、消极怠工者,每次视情节罚款20—100 元,并且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学生违纪行为管理处罚细则

学生违纪行为管理处罚细则 一、指导思想 1、为维护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2、对于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利益、破坏公共财产、道德品质不良的学生,依照本细则进行处罚。 二、处罚细则 学生违纪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家庭教育、移交司法机关等六种。 第一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衣冠不整、佩戴饰物、穿拖鞋、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经指出整改力度不大者;(说明:关于仪容仪表的标准为:女生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穿高跟鞋,不留披肩发,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不染发,不留长鬓角,不留怪发;男女生着装要符合中学生特点,要求在校期间统一穿校服。) 2、课间乱窜教室,随意乱换校服、乱扔校服者; 3、发现在上课时间(含课间)、休息时间听MP3、随身听、打游戏机、接打手机者;(物品暂由学校代管并由家长来学校领取) 4、不按规定时间或不在规定的体育场进行体育活动者;(指在走廊及教室进行打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必须有规定场所的体育活

动。) 5、随意在课桌、凳、教室及教学楼墙壁上乱刻、乱划者; 6、有上课吃瓜子、零食,随手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第二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有顶撞老师、扰乱或影响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者;(指教师教学活动不受干扰,如遇需向教师说明情况的,在课后向教师说明,不得影响教师的教学进程。) 2、在校内追逐打闹,经教育不改者; 3、携带管制刀具或各类危险品进校者。 第三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在教室、走廊以及校园追逐打闹,严重损坏公物或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者; 2、有偷盗行为者; 3、从校外带入非本校学生,未经门卫登记,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 4、未主动出示请假条或出入证并强行进出学校大门者; 第四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参与打架,先出手并致人轻微伤害者; 2、经常进网吧,严重影响学习、身心健康,经教育不改者; 3、男女生之间出现谈情说爱等现象超出一般同学友谊,造成严重影响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一事不二罚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减轻或从轻处罚情形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二年内不追究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五)处罚前告知义务和当事人申诉权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六)处罚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倡导正直、诚信、品行兼优的人才培养观,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为明确各种劳动纪律规范以及违纪处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员工应遵照执行。 、违纪类型 将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纪”)行为划分为轻度、较重、严重违纪三类,禁止员工违反。对违纪者,公司将依据员工所触犯的违纪种类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分为下列几种 凡作出轻度违纪行为者,将受到口头警告; 凡作出较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书面警告; 凡作出严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对于违纪者除可给予上述处罚外,公司还可根据其他内部规定并处其他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同时还被要求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严重违纪事件,公司保留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家属、街道社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 违纪行为及处分类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轻度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500元/次: 1、上、下班不打卡;窜改考勤数据,为他人隐瞒脱岗、未到岗等特殊考勤 情况; 2、不遵守公司标准和操作程序、违反工作程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3、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不服从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指导,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5、携带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6、干扰他人工作,但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7、工作时间串岗、嬉笑、玩耍、睡觉(包括但不限于看无关书、报或杂志、收听录音机、收音机、CD盘、玩电子游戏、手机) 等; 8、与上述行为相类似的其他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较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次: 1、不遵守公司操作标准或程序、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业相关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2、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3、私下讨论薪资,八卦公司的人、事,假借领导名义做事,在公共区域与

XX事关于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班主任手册)

XX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为了严肃校纪,净化校园,搞好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师生共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使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有章可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几种。所受处分一律填入该学生档案,并通知其家长,构成违法犯罪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二条凡对学生的处分,先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写清楚对学生进行哪些教育,争取家长的配合做了哪些工作,然后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再结合《处罚规定》建议给予何种处分: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严重警告;四、记过;五、记大过;六、留校察看;七、勒令退学;八、开除学籍。七、八两条由政教处结合班主任建议整理材料,呈报校行政会、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三条一学期累计旷课达5节者,给予警告处分;达10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2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达30

节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累计旷课达36节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早自习以一节课计,晚自习以三节课计,三次迟到或早退算一节课。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并填写请假单交政教处登记,否则作旷课处理。 第四条学生上课一律不得会客,不得无故外出,若随意出入课堂,又不听老师劝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学生上课时若随意出风头、吵闹课堂,顶撞老师,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条学生在考试中有偷看他人答案,做夹带,传答案,交白卷和将自己或他人试卷带走等违纪行为,除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交款参加补考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六条熄灯后仍不上床睡觉或上床后仍讲话,经老师劝阻不听或故意用怪腔怪调戏弄老师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七条在宿舍里点蜡烛、烧电器、私接电线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引起火灾除赔偿外给予留校查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自理。

企业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企业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勤管理 第1条上、下班必须考勤,未考勤按旷工半天论处,一个月内累计3次未考勤的,加罚20元/次。代考勤,罚双方当事人各50元/次。 第2条考勤卡未带,但必须到保安部签到,处罚5元/次。 第3条迟到或早退1~3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每10分钟加罚10元。 第4条因事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打电话请假同意后,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5条确因堵车或特殊原因迟到,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以免去处罚,但如经查与事实不符,将处以十倍的罚款。 第6条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第7条年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3天(班)旷工者,以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或经常离岗者,予以辞退处理或作请其自动离职。 第8条厂部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内未经批准离岗、不在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 第9条接公司《岗位调动通知单》后,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按旷工论处。 第10条进出门自觉配合保安员的检查,违反者,罚20元/次。 第11条生产一线人员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特殊岗位及未发工作服的除外,违反者罚款20元/次。 二、行为规范 第12条不佩戴胸牌或佩戴不规范,每次罚款20元。 第13条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每次罚款50元。 第14条提前就餐、提前上交通车,每次罚款20元。 第15条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50元。 第16条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罚款10~50元。 第17条踩踏草坪、攀摘花草树木,每次罚款20元; 第18条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20元/人。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破坏课堂纪律,考试舞弊,打架斗殴,侵犯同学的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物,不尊敬师长,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卫生,无视体育锻炼等,依照本条例应当受批评或处分的行为,是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的违纪行为,依照本条例处分。 第四条违纪处分分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第五条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方针,对违纪学生处分前先批评教育,并责令具结悔过,可不处分的仅限批评,必要时给予处分,但目的还是为教育和挽救。 第六条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分别确定处分,合并裁决。 第七条一种违纪行为发生两种以上结果的,应以最重的一种结果处分,连续出现同一种违纪行为的,应从重处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行违纪行为的,分别处分,主事者从严处分。 第九条教唆或强迫他人违纪的,按照所教唆强迫实施的行为处分。 第十条对屡教不改的或违纪情节后果严重的或嫁祸于人的或搞欺骗的应加重处分。 第十一条对初犯的或认识态度较好的可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第十二条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违纪的不予处分。 第十三条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由有关机关制裁,学校应做出相应的处分。 第十四条在校期间,受处分未撤销的,又违纪,累加处理。 第十五条受记过以下处分的学生在半个学期后,确已改正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出具意见,教育处审核同意,给予撤销处分。撤销处分后又受处分的,加重处分。

第十六条对违纪行为的批评教育,所有教职工都有权适时执行;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由教育处裁决;留校察看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第十八条执行处分的程序 1、教职工或同学对违纪者的行为事实如实向班主任反映; 2、班主任对教职工或学生的反映情况作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 3、对确有违反纪律管理的学生,班主任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书面上报年级组,年级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上报处分的决定。 4、年级组认为应处分的,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处。 5、教育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裁决范围内的裁决或有权作出免予处分的决定。 6、教育处认为该生的违纪行为应受的处分超出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以书面材料上报主管校长,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7、校长办公会对违纪学生以班主任或政教处上报的材料为依据,必要时作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8、对违纪情节严重的,教职工或学生可直接书面上报教育处处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一律公布,并记入学生成长手册;处记过以上的记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也采取相应方式。 分则 第二十条破坏课堂纪律应受到的处分。 1、高声说话,随便走动,互相谈笑,做怪动作等足以使任课老师不能正常进行教学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处警告一次。 2、在课堂上互相打架谩骂的,各处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上课故意与任课老师顶嘴,漫骂老师或打老师的,处警告以上直到勒令退学。 4、未下课时擅自离开教室、操场从事别的活动的,处批评教育,并作无故早退一次处理。 第二十一条考试舞弊应受到的处分: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试)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一、 公司行政管理条例 1、 考勤管理: 1.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1.2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1.3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4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5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1.6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一天以内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提供医院《病情证明单》。所有调休、年休假、法定带薪假都必须由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休假。年假申请必须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同一生产班次中不得同时批准两人以上(含两人)休年假。 1.7员工当月请假(含病假、事假)两小时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申请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1.8考勤卡遗失,请即可向人力资源主管申请补办,补卡需缴费20元。如不及时申请办理,将因为缺勤记录导致的旷工扣薪。 2、出入管理: 2.1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未佩戴胸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 2.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填写《人员出门单》,并由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可获准离开;如驾驶车辆还必须填写《车辆出门单》或《货物出门单》,同时必须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后可获准离开。如不出具上述单据,保安有权禁止员工或车辆外出,并摘除员工胸卡交人力资源主管,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拒不接受劝阻,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3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及助动车必须主动打开后备箱接受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车辆进出,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或书面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 2.4员工离开公司时,保安有权对可疑物品、背包提出检查的要求,员工必须配合公司保安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其离开,并即刻报告行政人事部,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5员工车辆和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乱停放车辆者扣罚50元。 2.6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停放在公司门外划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停放在公司厂区其他区域内。 3、员工行为规范

学生管理处罚条例

龙南县职业中专学生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的校风建设,严肃校纪校规、规范我校多层次教育模式的学生管理,建立健全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努力使我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根据《中小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大中专学校学生违纪处罚规定》、参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学生违纪,坚持以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对违纪学生,可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为以下七种:1、警告;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劝其退学; 6、勒令退学; 7、开除学籍。 第二条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一年。毕业生察看时限未满一年者,如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进步或立功表现者,经班主任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第三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如屡教不改或有违纪现象,给予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有偷盗,敲诈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偷盗,敲诈他人财物价值1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2、偷盗,敲诈他人财物价值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3、偷盗,敲诈他人财物价值5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经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为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5、撬窃两次以上者,虽未窃得财物,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6、冒充他人领取他人钱物者或盗用他人证件冒领他人钱物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破坏公私财物及花草树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试)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公司行政管理条例 1、 考勤管理: 1.1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 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1.2 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1.3 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4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 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5 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1.6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一天以内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提供医院《病情证明单》。所有调休、年休假、法定带薪假都必须由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休假。年假申请必须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同一生产班次中不得同时批准两人以上(含两人)休年假。 1.7 员工当月请假(含病假、事假)两小时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申请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1.8 考勤卡遗失,请即可向人力资源主管申请补办,补卡需缴费20 元。如不及时申请办理,将因为缺勤记录导致的旷工扣薪。 2、出入管理: 2.1 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未佩戴胸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 2.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填写《人员出门单》,并由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可获准离开;如驾驶车 辆还必须填写《车辆出门单》或《货物出门单》,同时必须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后可获准离开。如不出具上述单据,保安有权禁止员工或车辆外出,并摘除员工胸卡交人力资源主管,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拒不接受劝阻,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3 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及助动车必须主动打开后备箱接受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车辆进出,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 元或书面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 2.4 员工离开公司时,保安有权对可疑物品、背包提出检查的要求,员工必须配合公司保安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其离开,并即刻报告行政人事部,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 元;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5 员工车辆和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乱停放车辆者扣罚50 元。 2.6 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停放在公司门外划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停放在公司厂区其他区域内。 3、员工行为规范 3.1 员工上班需要注重着装和礼仪。男员工应着有领衬衫或T 恤,禁止穿着短裤、凉拖鞋和背心,违者每次扣罚50元;女员工禁止着超短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推进依法治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本着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学院根据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相应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第三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四条学生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超越本规定的特权。禁止任何人为违纪学生说情或故意干扰阻挠正常查处工作。 第五条学生违纪查处人员应当严格依照处理程序与规定秉公办事,违纪者学院应追究其相关责任。任何错误的学生违纪处理决定均应适时予以纠正。 第二章处理细则 第六条破坏安定团结,危害社会秩序、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扰乱正常秩序者。 1、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行动的策划者、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对在其中起骨干作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对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演讲、宣言、声明,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制作、印刷、书写、和组织张贴、散发有损安定团结的标语、传单、大、小字报等,违反此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受人唆使张贴、散发有损安定团结的标语、传单、大、小字报等,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4、制造和故意散布谣言煽动群众,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5、参与邪教或黑社会组织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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