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安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制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康监管分局

甲方(监管银行):

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丙方(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陕建发﹝2016﹞107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本协议的监管商品房预售项目名称: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数:住宅 商业 ,预计售楼款约为: 万元,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二、甲方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建立收缴、支出台帐,严格审核资金使用申请,并接受人民银行对账户管理、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银监部门对预售资金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划入

在监管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内,不得支付给其他账户。

四、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专用账户。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账户,乙方不得擅自收存。

五、预售资金的使用:1.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提交由丙方出具的证明材料;2.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对监管专用账户的资金进行支付或划拨。

丙方应在乙方提出工程进度申请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对于符合资金使用条件的,甲方自乙方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付款。

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本项目银行贷款。乙方可以在资金账户支取10%用于监管项目的管理、办公支出。

六、乙方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同时向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金监管协议备案。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入账情况、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向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以及监管银行出具的预售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

七、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持买卖合同、预售资金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缴核凭证到房屋交易权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八、协议的变更与撤销

(一)监管账户一经设立,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确需变更,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后解除本监管协议,同时按要求重新签订监管协议,将全部预售资金转入变更后的资金账户,并报房地产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乙方凭项目竣工备案表向甲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账户撤销手续,同时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如本协议在履行期满前确需提前终止的,必须由乙方向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并签订新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完成监管资金交割并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协议方可终止履行。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按照下列第项处理: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按要求受理、审核乙方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申请资料,超前超额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导致工程无法竣工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三年内不得在当地承担商品房资金监管业务。

(二)因甲方无正当理由克扣或者迟延支付乙方所需工程款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乙方原因开设1个以上监管账户,并造成监管资金流失,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应追究法律责任。

(四)因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开设虚假证明材料造成监管资金未能使用于项目建设,致使本协议监管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害的,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三年内不得在当地承担商品房建设监理业务。

(五)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出具乙方使用预售资金的证明材料,造成项目建设延误的,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共计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另外一份报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负责人(签字):甲方:(公章)

(被授权人)

负责人(签字):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

负责人(签字):丙方:(公章)

(被授权人)

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其预售款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遵循政府监管、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分类监管担保公司提供责任担保的方式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购房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房价款。 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本办法所称购房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监管分局共同制定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政策,并建立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第六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会同人行对监管机构监管预售款和商业银行监管账户的设立与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行为。 监管部门根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的需要,可委托相关机构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监管机构提供责任担保,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用可计入工程成本。 第七条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的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认真履行监管协议,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第八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期限自项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项目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终止。 第九条市区建立统一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商品房预售款实施信息网络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按照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并与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监管协议内容和格式由监管部门会同人行统一制定。监管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监管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 (三)监管账户名称、账号; (四)监管项目范围; (五)监管资金使用计划; (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监管协议一式四份,预售人、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各执一份,

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n 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下称“甲方”): 预购人(下称“乙方”): 甲方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称为。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该房号为【√】公安审定编号【×】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主体建筑层数为层,其中±0.00米以上层,±0.00米以下层,该商品房位于【√】±0.00米以上【】±0.00米以下第层。 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层高米(与本层高不一致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 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 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起至止。 七、该商品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 第二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部门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部门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 【×】以下空白 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币种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以下空白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以下空白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 ,(小写) ,币种为人民币。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房价款:单价元/平方米,合计元。 【×】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单价 0 元/平方米,合计 0 元。

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银行机构): 乙方(房地产开发商): 丙方(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 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其中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 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 账号。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天内,应当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的证明。 八、乙方根据规定程序向购房人退还预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乙方提交的撤销预售备案登记资料办理退款手续;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证明以及乙方与购房人签订的终止合同办理退款手续。 九、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已完成投资额证明。如乙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十、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以及乙方提供的监管项目其他有效资金支出证明材料,按监管项目实际支出需要拨付资金。十一、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资金账户中累计商品房预售资金不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昆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昆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丙方:XXXXXXXX(工程监理单位)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XXXXXX项目,坐落位置:XXXXX,土地证证号:XXXXXX,土地面积合计:21002.91平方米,

各地块面积为:XXXXXX,总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总套数:XXXX户,工程预算清册总额:XXXXX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XXXX万元,其中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5300xxxxxxx。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及监督管理。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实施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其投入开发建设资金应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地上1层以上(含1层)。 对7层以下(含7层)、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和8层以上(含8层)、完成主体结构2/3以上(不少于7层)的商品房项目,其进度管理仍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10〕6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一次性付款、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 第四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当遵循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屋局)负责指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大连中支)负责管理商业银行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银监局)负责指导商业银行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对资金监管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从事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负责对专用账户资金收存、支取等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监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开立专用账户,并到市国土房屋局备案。《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由市国土房屋局、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和大连银监局共同制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在售楼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第七条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由监管银行对重点监管额度实行重点监管,用于保障完成本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购置款,支付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本工程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按照项目主体结构地上1层以上(含1层)完工、主体结构完工、配套安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通过、初始登记完成5个环节设置商品房预

万科房地产销售合同[工作范文]

万科房地产销售合同 篇一:万科营销合同 项目·活动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电话:25568039 传真:25574747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活动的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A、 B、 2、服务指定地点: 3、服务时间约定: 4、价格:人民币元(大写),详见附件一:服务清单及报价 5、服务质量要求: 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需提供明确要求,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细致,全面”的态度,努力做好活动举行期间的各项工作,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7、不可抗力: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等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明,及本合同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延期的报告。 8、付款条件及方式:甲方验收乙方的相关服务合格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及相关财务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VKSZ/HT/SA004 A/0 第 1 页共 2页 9、合同争议:合同完成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活动组织失败并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若某个项目存在问题,双方协商后实行单项扣款,不影响总款付讫;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活动结束结算付清全款,条款终止。 11、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VKSZ/HT/SA004 A/0

最新-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

最新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 。【导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 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一起来看看编者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 市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至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___________________ ,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 件,经_________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 房内证字第_________ 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 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 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 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 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 年月 _____ 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_______ % (含 ___ %)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数字)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 按_______ 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 币(大写)_______ 仟_________ 佰_________ 拾 _______ 万__________ 仟________ 佰________ 拾__________ 元整(小写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 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自本合 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 之_________________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___ 日(遇法定节 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 乙方:(受委托监控商品房预售款存入和使用的开户银行) 丙方:(预售人——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就坐落于(坐落地址),项目名称为 (拟预售部分项目名称),监控账号为的 商品房屋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行使商品房 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的权利。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经甲方审核同意的〈〈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 3、预售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丙方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办理专用账户解除监管手续。经甲方核准同意的,在〈〈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取消监管申请表》上加具同意的意见后,视同本协议取消。丙方凭〈〈佛山市商 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取消监管申请表》到乙方办理取消监管手续。 4、根据〈〈条例》和〈〈办法》,甲方有权向丙方收取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及方法如下: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及〈〈办法》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用账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收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符合〈〈条例》规定的,作出同意使用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同意使用并给予说明理由。 3、乙方应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预售款收存监管和支取划拨工作。 4、乙方为丙方办理预售房款拨付时必须以甲方核准同意支付数额为准,未经甲方核准同意,乙方不能为丙方拨付预售房款以及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监控账户发生查封、冻结、司法扣转等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经司法判决等非常规方式需划转监管账户资金的,乙方须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佛山市范围内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监管银行资格。 5、乙方须凭〈〈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他用。若不按照规定将款项存入该项目的监管账户的,经核实,主管部门可取消乙方佛山市范围内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监管银行资格。 6、购房者将商品房预售款通过其他行转入乙方时,乙方除了通过 信息化系统向甲方提出数据访问请求,并将有关收款明细信息实时反馈给甲方外,还需在银行业务系统(原则采用“人行跨行支付系统”转账)摘要信息项

专项资金监管协议(标准版)

专项资金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人):深圳市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地: 营业执照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乙方(合作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监管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共同声明: 1、本监管协议独立于甲方与乙方或监管机构的合同、约定或监管要求,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与乙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对甲方与乙方之间签署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与乙方各自全权负责法律文书等权益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的审查,丙方不负责审查。 3、丙方对甲方的专项资金监管并不意味着对委托人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丙方仅对甲方的授权指令作形式上审查。 4、甲方承诺并保证监管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资金在被丙方保管期间,如发生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等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丙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划转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甲方所从事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活动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规定并给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对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采取妨碍、影响监管功能实现的任何行为。 7、因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甲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且特别注意了本协议字体加黑的条款。应甲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甲乙双方根据自身需要或监管要求,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在丙方开立账户的资金监管人。本协议项下,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按甲乙双方的指令要求进行资金的使用划转。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收取的投资资金存入甲方在丙方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并委托按照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监管; (二)自行承担监管资金运用产生的风险; (三)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监管资金; (四)全面及时向丙方提交相关资料,接受丙方对监管资金的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监管甲方的专项资金,履行安全保管监管资金、办理资金支付的职责; (二)妥善保管与监管资金有关的协议、会计凭证等资料; (三)为甲方提供本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的对账单和查询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一、甲方以深圳市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义在丙方开立以下账户作为本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户名:深圳市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户行: 账号: 该账户用于本协议项下的监管资金保管和清算,不开立网银支付功能,不可通兑,不出售支票。 二、甲乙方委托丙方监管的资金总额以上述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收款金额为限。 三、甲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使用监管资金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监管期间对监管资金按利率计息,利息收入计入上述监管账户。 四、上述监管账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允许进行变更及撤销。 第三条监管资金的存入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收取的投资资金存入其在丙方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并委托丙方按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监管,按照下列约定将本协议项下的专项资金划入监管账户,并通知丙方。 (1)于约定期限内不定时不定批次将专项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2)划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监管资金的支付 一、监管账户的资金需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 凭预留银行印鉴办理支付。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江苏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交易风险,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其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入、支出和使用依照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含商品房按揭贷款)。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具体履行的职责:

1、督促检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实施情况; 2、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的备案工作; 3、受理商品房预售款的收缴、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可按幢、按建设项目分期规模或建设项目全部,在商业银行分别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原则上采取封闭式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与设立监管账户的银行(下称“监管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监管项目(按幢或多幢)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2、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 3、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4、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监管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持该协议(一式三份)至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1、监管项目的(按幢或多幢)工程形象进度表; 2、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

万科商品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万科商品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 gF-20XX-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买受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 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录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 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FB-HT-05021 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版) Commercial house pre sale contrac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x原创设计

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版)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预定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于______,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总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优惠后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总房价款为元(币种:),计(大写)。 第三条定金付款形式及时间 双方签定预定协议时,预定人一次性支付定金元(币种:),计(大写),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 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交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条定金处理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定人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出卖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向预定人双倍返还定金;预定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予退还预定人交付的定金。 在约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日期内,双方就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时,出卖人应当向预定人返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详细范本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编号:字号 市房地产管理所监制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银行):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开发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XX 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项目 (一)乙方以方式取得位于,土地证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三)在上述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第二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式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以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如期完工,同时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开发销售的上述项目商品房预售款收存、拨付及使用进行管理。 (一)乙方在该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到甲方开立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 (二)乙方销售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必须全部存入在甲方开立的预售款监管专户中:户名、开户行、账号。 (三)乙方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商品房预售款报表,在报表中必须列

明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售总合同款及目前已存入预售款监管专户商品房预售款额。 (四)乙方在甲方开设有贷款专户的,在其所监管的预售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未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不允许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内容 (一)甲方办理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业务时,要求乙方提供如下材料进行登记: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投资计划、施工计划、用款计划、施工合同书、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报告和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等项目资料。 (三)甲方对乙方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范围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的收存、拨付及使用。 (四)乙方在甲方设立项目专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预售款在项目竣工前,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包括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银行专项资金账户监管合同

【】公司 专项资金账户监管合同编号:平银-【】-资托字-2014-【】号 中国 二〇一年月

本《专项资金账户监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建议改‘法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乙方”或“平安银行【】分行”),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且具有相应资质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拟进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并与[交易对手名称]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合同》”)[交易合同名称,可包括贷款合同、商品交易合同、担保合同等]。根据《项目合同》,甲方获得项目项下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应将专项资金用于[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资金的来源及用途进行描述][如:交易资金为偿还性资金时,可描述为:“根据《项目合同》,甲方应按时足额将项目项下共计人民币元(小写:)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偿还《项目合同》项下债权。]。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甲方拟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管理专项资金。甲方委托乙方对专户内专项资金进行监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专户进行监管。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专户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监管事宜

甲乙双方确定,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专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合同】、项目相关文件(以下合称“项目文件”)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存放于专户内的专项资金提供监管服务,并收取资金监管费及有关的银行结算费用。 第二条专户的开立 2.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合同正本,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设以下专户。该专户用于专项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专户内资金仅能专项用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及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资金监管费及有关银行结算费用[如专户内资金不用于支付监管费及结算费用,则删除该项],但因配合国家司法、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除外。开户后甲方应通知乙方。 户名: 账号:[如签订合同时账户未知,则删除该项] 开户行: 2.2 专户的开立和使用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 3 -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 5 -

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新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协议新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协 议新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市房产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监管使用,保证资金本息专项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共同签订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一、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拆迁项目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存储的资金额度为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将上述专项资金存入丙方为其单独开立的资金专户,帐号为_________。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 三、上述资金专户内的存款本息均用于乙方_________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乙方必须持转帐拨付凭证及甲方签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交丙方办理资金拨付事宜。 四、丙方负责资金的监管及安全,乙方未持有甲方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丙方不得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中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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