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为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景观容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环境,现就开展全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工作部署和治理城市管理突出短板问题的工作要求,全面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市容景观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拆除违法设置广告。

1.全面拆除建筑立面违法设置广告。对全市建筑立面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不符合设置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其他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全面进行拆除,还复建筑本来面貌。二楼以上非法设置招牌和广告全部拆除。2017年12月前全面拆除所有市政道路两侧建筑立面非法广告,同时推进城中村等其他区域的拆除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全市违法广告拆除。(责任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2.全面拆除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在已拆除原特区内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的基础上,2017年底

前完成全市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的拆除工作。(责任部门: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3.全面梳理整治立柱和LED显示屏广告。按照《深圳市立柱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和《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全面梳理全市立柱和LED显示屏广告,对违法设置的广告立即进行拆除,对合法设置但不符合规划的,按政策给予相应过渡期后给予拆除。2017年底前完成违法广告梳理工作,梳理与拆除同时进行,2017年底前拆除违法设置立柱广告100根,2018年6月前全面拆除违法LED显示屏广告,2018年底前全面拆除违法立柱广告。(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监察支队,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

4.进一步完善违法广告监督举报机制。将合法审批设置户外广告信息向社会公布,鼓励市民对非法广告进行举报。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5.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结合城管执法勤务模式,建立健全市容动态巡查和实时管控机制,防止新增违法广告。(责任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二)严格规范户外广告审批。

1.严格审批延期户外广告。对不符合设置指引、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到期后不同意继续设置,或者按政策给予一定过渡期

后拆除。(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2.严控审批新增户外广告。2017年启动各区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工作后,在详细规划出台前,严控新增户外广告。详细规划出台后,按规划进行严格审批,对非规划广告位设置户外广告一律不同意设置。(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3.加快梳理和审批未审批户外广告。对符合设置要求未办理审批或者续延手续的户外广告,于2017年底前完成补办手续,纳入规范管理。逾期未办理的,纳入违法广告进行拆除。(责任单位:市、区城管局,各街道执法队)

4.探索户外广告设置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各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向社会公开,力争实现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转为备案制,由主管部门、业主、业内人士和广大市民监督落实。(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城管局配合)(三)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制度规定。

1.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法律法规。2018年启动《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修订工作,力争2018年底完成。(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2.编制全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8年6月底前编制《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和各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设置进行审批。(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3.编制《深圳市户外招牌品质设置指引》。2017年10月底

前编制完成设置指引,立即用于规范和提升全市户外招牌设置,结合二楼以上招牌拆除工作,指引商户重新设置。2017年底完成重要道路两侧招牌广告提升,2018年底完成主次干道两侧提升,2019年底完成全市提升。(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4.进一步规范新建建筑户外广告设置。会同规划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规定新建建筑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同时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2017年底前出台相关规定。(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5.大力推广视觉景观一体化做法。全面推广福田区视觉景观一体化提升做法,鼓励业主和物管服务单位配合参与建筑外立面一体化景观视觉系统建设。2017年10月前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福田区华强北一体化改造经验。(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四)进一步优化管理工作机制。

1.进一步理顺市区城管部门职能分工。按照市委市政府强区放权工作部署,将户外广告审批和管理事权下放至各区,但不能下放至街道。市城管部门承担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开展业务监督指导等行业管理工作,区城管部门承担辖区内户外广告的审批及其管理。(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2.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信息系统。由市城管局统筹建立和完善全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区之间、部门之间设置许可、监督管理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外广告整治是治理城市管理突出短板问题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市城市管理突出短板联席会议统筹领导。各级城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指定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市、区城管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报联席会议备案,并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地开展整治行动。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凡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保存执法图片、影像资料。拆除违法广告作业中,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四)加强监督问责。市、区城管局要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验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整治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力的单位予以点名批评。同时,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纳入市容秩序专项考核督察督办事项,进行考核扣分。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对整治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开展典型正面宣传,强化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附件:

户外广告整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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