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建设厅 川人办发〔2008〕171号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建设厅 川人办发〔2008〕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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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

文件

四川省建设厅

川人办发…2008?171号

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建筑施工专业

技术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4]42号)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建筑施工专业中、初级技术职称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对象

参加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4]42号)第二条的规定。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设置

1、考试时间。2008年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于12月6、7日举行。每一科目的考试时间定为120分钟。

2、科目设置。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科目,根据各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基础理论及实践能力要求进行设置,现将各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

12月6日上午9:00-11:00 考建筑施工技术

下午14:00-16:00 考建筑力学与结构

12月7日上午9:00-11:00 考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

下午14:00-16:00 考建筑材料

(2)建筑安装工程:

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12月6日上午9:00-11:00 考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下午14:00-16:00 考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基础知识12月7日上午9:00-11:00 考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施工强制性条

文及政策法规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2月6日上午9:00-11:00 考电气安装施工工艺及调试

下午14:00-16:00 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基础知识12月7日上午9:00-11:00 考电气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策法

(3)建筑经济管理:

12月6日上午9:00-11:00 考建筑识图与构造

下午14:00-16:00 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2月7日上午9:00-11:00 考施工合同管理及政策法规

下午14:00-16:00 考建筑材料

(4)园林绿化工程:

12月6日上午9:00-11:00 考园林工程施工技术

下午14:00-16:00 考园林规划设计

12月7日上午9:00-11:00 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下午14:00-16:00 考城市园林绿化操作规程及政策法

(5)建筑装饰工程:

12月6日上午9:00-11:00 考建筑装饰材料

下午14:00-16:00 考建筑装饰施工技术

12月7日上午9:00-11:00 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及政

策法规

三、报考条件

从事建筑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工程技术职称,已达到国家颁布的《工程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条件(下称“规定学历”)的,先参加本专业公共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再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对长期从事建筑施工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但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参加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再根据本人拟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规定报考相应专业

的全部科目:

1.凡不具备本科学历,任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职称外语D 级合格,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达到免试年龄者除外),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应参加建筑施工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科目的考试。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安装工程专业考《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电气安装施工工艺及调试》、建筑经济管理专业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考《园林工程施工技术》、建筑装饰工程专业考《建筑装饰施工技术》。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免试相应专业理论知识。

(1)取得建设类国家注册师资格证书者;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者;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建筑施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科目的考试:

(1)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②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500万元以上的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③在建筑经济管理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

④在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⑤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200万元以上装饰施工或施工管理。

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建筑施工专业初级技术职称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科目的考试:

(1)在建筑行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②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300万元以上的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③在建筑经济管理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

④在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⑤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200万元以上装饰施工或施工管理。

四、考试方式和成绩管理

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各科目的考试,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个专业规定的考试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9月1日至9月20日,网上相片质量

审查时间定于9月3日至9月23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9月6日至9月26日。

(二)报名程序

2008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35457710.html,)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08年新参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前应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非2008年新参考人员,如在填报基本信息前未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30K。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报考者

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申请培训人员须填写《2008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一份,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查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一并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报名表》到经省人事厅认定的培训机构(见附件)报名参加培训。

申报初、中级职称,省直接年检的非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建设培训中心)负责,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人教处负责。

申报高级职称按规定应参加中级职称专业理论知识相关科目考试的

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

2.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各市、州的考生由经省人事厅认定、并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收齐考生经培训资格审查过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在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统一报名,由人事考试机构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省级部门的考生由经省人事厅认定、并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统一将通过培训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表》,送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35457710.html,,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只考公共科目的考生,须先到省建设培训中心进行

资格审查,经审查签字盖章后,凭《报名表》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联系电话86759175,联系人:李文利)。

2.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六、四川省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RKWS系统的规定执行。

七、考场的设置和安排

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35457710.html,)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为考生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代报考者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打印准考证等。驻外企业考生的准考证由派驻的办事机构核发。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

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八、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的规定,每人每科收50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可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缴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按每人30元留存。其余经费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及其他考务支出。设考点的市、州的考务费由考试中心统一划拨。

九、培训时间全省统一从2008年6月开始。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培训教材以及新修订的《考试大纲》由省建设培训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5547149、85598894。

凡参加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科目培训并完成规定内容学时培训任务的人员,由省建设厅发给培训结业证,作为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的依据。

十、各市、州要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各有侧重,各司其责。在组织报名、考试的各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职称培训机构一览表

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职称考试规定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附件

职称培训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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