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主发起人牵头负责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内容如下(具体形式内容附后):

(一)县级人民政府申请

(二)主发起人申请书

(三)名称预先核准书

(四)出资人承诺书

(五)出资人协议书

(六)主发起人承诺书

(七)可行性报告

(八)主发起人近三年财务报告

(九)近三年完税证明

(十)公司章程草案

(十一)一般法人股东两年财务报告

(十二)任职资格申请表

(十三)住所使用证明

(十四)筹备工作委托书

(十五)法律意见书

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格式:

(一)申请材料一式份,其中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份可为原件的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

(三)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三号字体书写,双面印制,编排顺序参照附件中的顺序。

(四)申请材料首页应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地址、电子邮箱等。

申报材料要件及要求

一、县级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扩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号)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金融发[]号)的要求,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简述试点的目的和理由。

简述主发起人的主业规模、质量、效益和税收情况。

经我县(市、区)政府研究,拟同意由××(企业名称)为主发起人,××(企业名称)等企业及××(自然人姓名)等自然人为股东,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我县(市、区)政府将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如经营出现风险,我县(市、区)政府将全权负责协调处置,明确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承担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符合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有关要求,请××市(区)人民政府审查。

××年××月××日

(盖××县(市、区)人民政府章)

说明:各县(市、区)政府要一事一报,每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需单独申报。

二、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申请书主送:拟设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内容至少包括:

1、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主发起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介绍,连续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主营业务;

3、公司拟设部门及拟任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和高管人选及简历。

××年××月××日

(主发起人盖章)

三、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

、提供所在县(市、区)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主发起人盖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中应明确各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

四、出资人承诺书

股东承诺书

(法人)

×××公司拟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本公司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本公司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本公司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及本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明确承诺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

内、对外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本公司承诺成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公司(公章)

日期:

说明:承诺书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人民银行信用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人民银行信用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表等有关证件。

股东承诺书

(自然人)

×××拟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本人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及本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明确承诺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内、对外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本人承诺成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盖章)

日期:

说明:承诺书后附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资人人民银行信用征信报告、出资人无犯罪记录原件、个人简历。对一般自然人入股超过万元以上的要提供收入证明(工资、分红、房产转让、股权转让、股票基金、纳税证明等)。收入证明要能合理说明资金的来源及合规性、合法性。

五、出资人协议书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协议书

立协议人:

第一条拟成立有限公司名称及住所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有限公司住所地:

第二条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条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立协议各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构成。

公司各股东均出资比例以及出资形式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以货币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以货币出资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第六条缴付出资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各立协议人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约定日期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立协议各方全部缴纳对公司的出资后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立协议各方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

.5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期间内,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可能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其出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筹委会

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委会,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委会由名人员组成,由负责。筹委会的职权如下:()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催缴出资款;

()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

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筹委会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委会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委会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

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天内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每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字、盖章)

日期:

法人需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六、主发起人承诺书。

主发起人承诺书

公司名称拟入股设立新设立公司名称,作为拟设立小贷公司主发起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所有股东自愿出资元人民币,入股设立新设立公司名称,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并对其他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入股资金的合法性进行了核查,确保入股资金为股东自有资金。

、本公司及所有股东将严格按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金融发[]号)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所有股东承诺成为新设立公司名称股东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金融发[]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司(公章)

日期:

七、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应重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出资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介绍,拟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前景分析,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拨备计提办法、风险控制办法、贷款发放办法等。公司治理结构,拟任董事长、总经理、主要部门负责人简历。

八、主发起人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要求:

、出具主发起企业连续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主出资人净资产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以下、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上。主发起企业的出资额要与企业实力相适应,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不高于流动资产的,不高于企业近三年的累计净利润的。原则上不允许无实业背景的公司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

、企业要选择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派出没有不良记录的、优秀注册会计师主持

审计工作,若违反上述要求,将对其参与小额贷款公司其他业务产生严重影响。附会计师事务所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职业证书复印件,附出具财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及最新年检登记复印件。

、正本中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九、主发起人三年纳税证明

要求:三年累计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

十、公司章程草案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和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一览表如下:

单位: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股东,一联留公司备案。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九条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两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出资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的,经所在地县政府初审,报当地设区市政府复审,省金融办备案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

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子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于新加入的股东,股东资格需经市(县)金融办审核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备案,省金融办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

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公司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作出决议;

(11)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2)修改公司章程。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所需的六大条件(精)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 2 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 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 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20%, 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 净利润总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 的贷款发放原则, “三为农” 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 5%, 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20%。同时, 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 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 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 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4 倍 , 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0.9 倍。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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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范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某某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3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44号)和《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工作指引》(湘政办发[]2号)等文件精神,xxx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 携手xxx有限公司、XXX、XXX等六位自然人向xxx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股东共八个。 国内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期,XX区位于XX的核心地带,相对落后的国内农村金融业将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而其竞争和混沌状态的市场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变局,小额贷款公司正是其中之一。在此背景下,综合考虑和分析各种因素,在XX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国家对地方金 融改革的客观要求,地方金融行业相对“三农”工作和区域中

小企业融资尚未均衡的市场,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发展预留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XX区金融服务体系,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 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合情合理、有效利用民间富余资金,引导和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引导民间资金按照商业性借贷的方式规范运作,在保护利益的同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XX区与省城已基本融为一体,小额贷款公司设在XX很容易吸引、招揽更多高层次金融专才,有利于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管理团队,降低经营风险;良好的区位优势也便于各级监管机构就近监管。 拟设立的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各位股东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协作信任关系,从事小额贷款的经营与管理已达成共识,公司股东中拥有多位长期从事银行管理的工作经验,具有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自控能力,并聘请高素质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以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这一平台,为XX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核准书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 式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指小额贷款公司所在的县(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在设区的市辖区的,其行政区划应当由设区的市行政区划名称与市辖区名称连用。行业是指“小额贷款”。组织形式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第十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不高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主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5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为1亿元)。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公设施; (七)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中选择,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 (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你知道有哪些相关管理规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广东省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本省的县(市、区)域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在本省地级以上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其名称中的市辖区名称应当与市行政区划连用;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骨干企业(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县(市、区)或者总部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市但在试点县(市、区)有分支机构); (二)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500万元〕以上,其中最末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150万元〕以上。 如果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有2个以上均需具备上述条件。 第七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小贷公司成立主要条件

小贷公司成立主要条件 1、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在天津市注册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天津市辖区外经营业务 3、小额贷款公司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接受的捐赠资金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4、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防止贷款过度集中。 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资产分类制度,准确划分资产质量类别,足额计提呆账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5、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除满足《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充足的认缴出资能力,且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 (二)外资股东应有金融业务背景,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出资人应是符合《办法》第九条规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盈利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组织。 7、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除符合《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主要出资人出资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其他单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出资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8、主要出资人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投资金融行业两年以上经历,且实收资本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法人,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出资比例。 9、股东不得以所持股权为本企业(本人)或关联方(人)债务设定担保。 10、公司股权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执行监事)、总经理持有的股权,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11、公司应在小额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开展并记录全部业务。 12、资产分类真实准确,充分计提减值和损失准备。 13、公司营运资金主要来源应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接受的捐赠资金,以及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14、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15、贷款利率上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成立条件主发起人资质: 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累计净资产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只有满足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的主发起人才能出资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股东资金来源以及持股比例限制: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申请成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6.其他审慎性条件 上述中的第二条,是为了控制风险,注册资本过大会放大风险!第三条,是规范小贷公司的日常经营,从而达到风险控制! 至于第一、四、五都是些文字性的工作。第六条,只要股东都是合法经营的法人或个人一般就都能过! 总结: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要找一个当地有名气、有影响力的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当然这个主发起人一般性条件要满足!再找个几个有资金实力的集团或者个人。就可以进行申请了。至于与当地政府间的人脉关系,作为主发起人一般都能搞定!一句话:有钱的个人你一个人是玩不转的,没钱的企业是不让玩的!要有钱的个人和企业一起才让玩!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注册一家公司需要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民房可以注册公司吗,住宅可以注册公司吗?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方案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方案 公司领导: 根据贵州省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到贵州省中小企业局拜访咨询情况,现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案做如下说明: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依据 (一)国家层面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 (二)省级层面 1、《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13号 2、《贵州省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指南》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及其主管部门 (一)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在贵州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管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贵州省中小企业局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市场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未经省中小企业局批准,各地不得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三、设立要求 (一)名称与组织形式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3、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南明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8、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自然人作为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人作为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代表应无犯罪记录。 (3)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最新小额贷款公司成立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三、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筹建材料清单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 ********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目录 一、背景介绍 (5) 二、成立意义 (6) 三、优势分析 (10) 1. 深厚金融背景 (10) 2. 综合经营优势 (11) 3. 先进风控优势 (11) 四、业务目标 (12) 五、业务模式 (13) 1. 目标客群定位 (13) 2. 多维客户获取 (14) 3. 创新产品设计 (15) 4. 高效运营流程 (17) 六、公司治理 (18) 1. 投资方案与股东架构 (18) 2. 公司治理架构 (19) 3、公司组织架构图 (20) 七、风险管理 (22) 1. 明确风险治理原则 (23) 2.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24) 3. 提升风险管理技术 (27) 八、经营财务情况预测 (29) 九、可行性研究结论 (29)

一、背景介绍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精神,落实银监会鼓励普惠金融的举措,大力探索和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配合**集团战略转型,推进国内银行业改革创新,促进国内小额贷款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增强我公司业务创新和多元化发展能力,我公司拟申请设立“上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开展小额 贷款及相关业务。 目前包括互联网渠道在内的电子渠道对商业银行所有业务的分流与替代水平已近80%,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 和服务模式正在被逐步颠覆。**集团作为综合经营试点单位,加快布局普惠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加快战略转型,提升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于2012年9月 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自成立以来,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投融资拓展能力。 **集团于2009年提出“两化一行”战略,即“走国际化、综合化道路,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一流公众持股银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具体来讲,国际化包括内向国际化和外向国际化。内向国际化表现为通过引进外资银行的产品、服务、资本、技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精)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 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 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与民间借贷相比, 小额贷 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申请成立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 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 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有 2-200名发起人, 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 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 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5.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 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9. 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申请成立步骤

1. 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工作方案并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2. 其次,区(县政府,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 3. 最后, 经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向所在区 (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 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并在 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小贷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制定基准:1、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2、上限 ---放开, 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3、下限 ---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0.9倍。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草拟稿)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资本的社会功能,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中“三农”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积极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有效途径,天津 尧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心连心钢管有限公司、兆利达三家企业拟合作成立天津海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基于此目的,各协议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作共赢的原则,对成立天津海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主要事项,达成本协议,约定共同遵守。 二、公司结构 1、公司名称为天津海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人住址 为。 2、天津海鑫小额贷款公司由3个股东(即协议人,以下皆指协议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津尧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800万元人民币,占54.3%的股份;天津市心连心钢管有限公司出资1700万元人民币,占24.3%的股份;兆利达出资1500万人民币,占21.4%的股份。 3、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4、公司成立董事会,设立监事。大股东即占公司股份最多的协 议人担任董事长,其他股东担任董事、监事。 5、股东、董事、监事的职权要分明,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股东 会、董事会议,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做到公司经营状况对股东、董事、监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设立流程

贵阳市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设立、审批流程 企业设立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筹建申请材料目录 (一)××市(州、地)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审查意见的函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请示 附:1、××县(市、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2、××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推荐表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四)出资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含企业可行性分析、筹建情况等) (五)出资人承诺书 (六)出资人协议书 附:1、企业出资人名单 2、自然人(出资)名单 3、社会组织出资人名单 (七)股东出资能力证明(附验资报告) (八)章程(草案) (九)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提供) (十)法人出资人的法定代表、自然人出资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社区、街道盖章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县(市、区)公安部门提供) (十一)拟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信贷、内审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二)出资人信用记录 (注:除注明复印件要求外,其余均是原件)

二、开业申请材料目录 (一)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审查报告; (二)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营业场所装修完成情况、营业面积、筹建工作情况等; (三)按审查申报名称提供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机构设置框架图; (六)主要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信贷、内审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登记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公司住所、营业场所照片及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八)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 (注:除注明复印件要求外,其余均是原件) 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目录名称和顺序装订,各要件之间应明显分隔,采用A4规格的纸张(无法规范的原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应标有“××市××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内容文字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双面印制。 注:样本及资料下载地址为“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金融直通车栏目”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可行性分析 1、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坚实的生存与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2003年2月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03年我国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360万家,个体工商户279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中小企业提供的出口额占62.3%,上缴税收占46.2%,并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如获取信息的渠道问题、技术问题、人才问题、资金问题和生产经营要素资源问题。其中资金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融资难”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央及地方政府已出台了很多政策和办法鼓励民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目前,XX市共有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7800家,90%以上资金需求量大,每个企业资金需求平均按10万元计算,资金缺口总需求为20亿元左右,为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趋势 我国《借款条例》、《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物权法》等法规中专门规定了贷款条件及原则及尺度,因此,专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参考专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后开始成为企业快捷、简便的融资方式之一。由于无论是商业信用还是银行信用,在我国都是稀缺资

源,专业的贷款公司能够从事涵盖企业及个人有关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业务,根据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行业准入限制也比较少,其发展前景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其他融资者的关注,所以小额贷款业务本身正在成为一个新的融资热点。贷款公司将开展中期企业技改贷款、在建工程项目贷款、中(短)期农村种植业养殖业贷款、中(短)期农副产品加工业贷款、企业及自然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业务。 未来贷款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呈现以下特点:第一、贷款业务操作的商业和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第二、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选择所熟悉的产业和领域开展贷款业务;第三、向金融机构申请再贷款;四是需要通过相关贷款和增值服务业务来建立贷款业的补偿机制。 从我国贷款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己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己形成以政府政策支持下的多元化资金来源体系,包括明星企业出资发起、民营互助、股份联合等;第二、资金来源多元化,实收资本及两家银行再贷款;第三行业建设不断进步,专门从事信用贷款业务的机构大量涌现,专业人才队伍和专有技术己逐步形成,业务操作在向规范化发展,专业分工不断细化,品种也呈多样化发展趋势;第四、相关法律环境得到完善,继《借款条例》、《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物权法》、《担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报告

关于成立888888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一、总论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配置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实际,拟以作为主发起人,与共同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公司名称: 住所: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性质:小额贷款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业务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业务;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 主发起人出资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2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出资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0% 公司拟法定代表人: 拟从业人员:10人 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发[2007]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 4、河南省中小企业局、河南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银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中小企〔2009〕13号)。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主发起人牵头负责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内容如下(具体形式内容附后): ( ) 县级人民政府申请 ( ) 主发起人申请书 ( ) 名称预先核准书 ( ) 出资人承诺书 ( ) 出资人协议书 ( ) 主发起人承诺书 ( ) 可行性报告 ( ) 主发起人近三年财务报告 ( ) 近三年完税证明 ( ) 公司章程草案 ( )一般法人股东两年财务报告 ( )任职资格申请表 ( )住所使用证明 ( )筹备工作委托书 ( ) 法律意见书

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格式: (一)申请材料一式7 份,其中1 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6 份可为原件的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 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 (三)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三号字体书写,双面印制,编排顺序参照附件中的顺序。 (四)申请材料首页应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地址、电子邮箱等。 申报材料要件及要求 1、县级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 X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 X小额贷款公司的请示 X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扩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陕政 办发[2008]108 号)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陕金融发[2008]1号)的要求,申请设立X小额贷款公司,简述试点的目的和理由。 简述主发起人的主业规模、质量、效益和税收情况。 经我县(市、区)政府研究,拟同意由XX(企业名称)为主发起人,X (企业名称)等企业及X (自然人姓名)等自然人为股东,设立X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対乙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我县(市、区)政府将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如经营出现风险,我县(市、区)政府将全权负责协调处置,明确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承担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符合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有关要求,请市(区)人民政府审查。 年月日 (盖县(市、区)人民政府章) 说明:各县(市、区)政府要一事一报,每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需单独申报。 二、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申请书主送:拟设

小额贷款公司分析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运作模式分析报告 我们对小额贷款业务开展了前期调研,就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环境、发展态势、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以及运作模式、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框架。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意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 小额信贷(micro credits)是国际上新兴的信贷概念。有别于传统的贷款业务,小额信贷是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向其提供额度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小额贷款是目前国内使用的概念,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单笔贷款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为小额贷款。国内现行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这两大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一些试行性质的规定,其中央行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在此类中央级别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试行规范,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这些中央和地方规定在小额贷款公司试运行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正规化、合法化作了铺垫。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一些共识。根据银监会、人行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把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只贷不存”

如何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如何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先要申请,然后才可以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和成立都需要一定的过程,所以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和成立步骤,讲述一下具体的步骤。 第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首先要向成立地区的县区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并且要说明工作方案和承诺承担的风险防范处理责任。然后县区政府对于本县区符合条件和有关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做一个筛选。 第二、筛选选定的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需要向本地区的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申请材料,完成审批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复审通过,贷款公司的申请人可凭借市金融办颁发的批文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和营业执照,还要求在5个工作日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第三、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条件。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就要求2-200名的发起人,而且要求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而且要求注册的资金来源应该要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有发起人或者出资的人一次性缴纳整齐。 第四、注册的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而且还要求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 一定要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按照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办理,而且审批机构必须是省政府金融办。 扩展资料: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取得市金融办批准方可办理。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出资人限于: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境外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人。 (2)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4亿元。 (3)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工作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拟任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从事经济、金融类相关工作3年以上,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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