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普法宣传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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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产品?

《产品质量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还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可以说,产品的概念上关系到《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的重大问题。

2.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围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根据以上规定,《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范围包括:

(1)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工业产品、手工业产品、农产品。

未经过加工制作的矿产品(台煤、铁矿石、石油等)、初级农产品(如小麦、蔬菜、水果等)、初级畜产品、水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用于销售的产品未投入流通的自用的产品、赠予的产品、试用的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3)建设工程使用的产品建设工程产品,如工业、民用建筑物,虽然也是经过加工制作,有些也是用于销售的,但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但建筑工程材料,特别是建设工程中使用的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军工产品包括武器、弹药及其他军事装备,有特殊性,又不用于销售,也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3.什么是产品质量?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DIS 9000:2000标准,将质量的含义规定为:“产品、体系或过程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能力。”本定义所称的“要求”往往随时间而变化,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求”可转化成具有具体指标的特征和特性。“要求”可以包括使用性能、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几个方面。

产品的使用性能是指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预定目的或者规定用途的能力。任何产品都具有其特定的使用目的。

产品的安全性是指产品在使用、储运、销售等过程中,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侵害的能力。

产品的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程序或者能力。一般可用功能效率、平均寿命、失效率、平均故障时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等参量进行评定。

产品的可维修性是指产品在发生故障以后,能迅速维修,恢复功能的能力。通常采用平均修复时间等参量表示。

产品的经济性是指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等各方面所付出或所消耗成本的程度。同时,亦包含其可获得经济利益的程序,即投入与产出的效益能力。

4.什么是产品质量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是我国国内的标准,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制定。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者法律规定的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制定(例如,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卫生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是组织产品生产、检验产品质量、进行质量管理的基本技术依据。

5.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

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6.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应当如何标注?

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都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注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采用合格证书标注,也可以使用合格标签,还可以在产

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者产品的说明书上使用合格印章或者打上“合格”二字,以示该产品经检验合格,向用户、消费者做出质量合格承诺。

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珠宝首饰、计算机、汽车等产品。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等上印制“合格”二字。如,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等。总之,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有利于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有利于生产者,方便生产。

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①该规定仅适用于经检验的合格产品,不适用于不合格产品;②该规定仅对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有效。

7.生产者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

(1)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担保义务

(2)生产者的产品标识义务:生产者必须保证其产品及其包装上的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义务。

(3)生产者必须遵守法律对特殊产品包装要求的规定

(4)生产者的不作为义务:①不能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②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

冒用他人的厂址、厂名;③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④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8.销售者者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销售者应当保持进货产品原有的质量

(3)销售者应当履行产品标识的义务

(4)销售者的不作为义务

9.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哪些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

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

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

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11.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方式?

(1) 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这是指承担产品的瑕疵责任。产品售出以后,消费者在使用中发现其性能达不到说明书的要求或者出现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这时销售者应对产品进行修理或者更换,经修理、更换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的,应予以退货。

(2)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是指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对消费者承担赔偿损失。

12.什么是产品缺陷?

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所谓“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存在缺陷并因此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是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

13.产品缺陷有哪几种类型?

产品缺陷按照导致产生缺陷的原因,分为以下几类:

(1)产品设计上的缺陷。即由于设计上的原因,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使用瓦斯炉的火锅,因结构或安全系数设计上的不合理,有可能导致在正常使用中爆炸的,该产品即为存在设计缺陷的产品。

(2)产品制造上的缺陷。即由于产品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上的原因,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生产的幼儿玩具制品,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安全的软性材料,而是使用了金属材料并带有锐角,危及幼儿人身安全。该产品即存在制造上的缺陷。

(3)因告知上的缺陷(也称指示缺陷或说明缺陷)。即由于产品本身的特性而具有一定合理危险性。对这类产品,生产者应当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或者在产品说明书中,加注必要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告知使用注意事项。如果生产者未能加注警示标志或者警示说明,标明使用注意事项,导致产品产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的,该产品即属于存在告知缺陷的产品。例如,燃气热水器在一定条件下对使用者有一定的危险性,生产者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告知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如必须将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外空气流通的地方等。如果生产者没有明确告知,就可认为该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存在上述任何一种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都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解决质量纠纷的途径?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普法教育内容“六五”普法相关内容

普法教育内容“六五”普法相关内容 六五”普法是xx—xx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六五”普法宣传内容 指导思想:高举 * * 伟大旗帜,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 * 政治文 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 * 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 * 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 * 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门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 * * 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 * 法治文化建设, 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主要内容:一突出、一加强、一深化、一推进、一坚持、五深入。即: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工地)主题活动;推进 * 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治结合; 深入开展 * 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 * * 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深入学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主要方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其中强调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工作步骤:xx年为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其中xx年和xx年分别组织阶段性目标考核和总体考核验收。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 * 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xx—xx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条款对照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条款对照清单(环境管理体系)表 号页 次 序号名 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适用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03.142004.03.14第42、43、44、4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03.141997.10.01第136、137、139、338、339、343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 1989.12.261989.12.26全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 2000.04.292000.09.01 第1、2、 4、5、6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 1996.05.151996.05.15全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12.292005.04.01全文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 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1997.03.01全文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 2000.10.282003.09.01全文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 产促进法 2002.04.012003.01.01 第1、2、18 ~21、 23、25~ 29、36、 38、39、 40、41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源法 1997.11.011998.01.01 第1、3、9 条、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04.291998.10.01第1、2、

115、6、7、 14、15、 21、30、 32、33条12 13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 1985.01.011988.12.29第1、6、 13、43、 44、47、 49、57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 源法 1986.03.191986.10.01第1、2、 3、4章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6.01.211988.07.01第6、12、 13、26、48 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 1991.06.291991.06.29第3、8、20 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实施细则 000.03. 21 000.03.21第3、9、 10、11、 13、17、 20、21、 22、25、 39、30、 33、34、 41、66、67 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 护区条例 1994.09. 02 1994.12.01 第7、26条 20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 例 2003.01. 02 2003.07.01第2、6、 8、10、 12、15条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2002.01. 09 2002.03.15 全文

产品质量法培训总结

篇一:关于《产品质量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 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把产品质量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全面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通过抓产品质量,创优质名牌,全县产品质量水平大幅提高,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质量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在的工作状态 (一)坚持多措并举,优化执法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培训,逐步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督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一是抓普法宣传。坚持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9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在县城、乡镇繁华街道设立宣传点,开展法律宣传、质量咨询、投诉受理、真假产品识别等活动,共制作宣传牌320多块,悬挂横幅76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接待现场咨询近万人次。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在县电视台开辟《质监园地》宣传平台,在部门网站开通质量投诉信箱,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抓教育培训。县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等单位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和案件审理制度,持之不懈的对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与企业、社区、学校等广泛合作,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等质量共建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60余期,培训人员11000多人次。通过狠抓教育培训,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法》的认识水平稳步提升,全县贯彻、遵守、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坚持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秩序。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打击和防范结合、整顿和规范并重”的方针原则,突出专项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先后开展了食品(含乳制品、豆制品、大米、蜂蜜、植物油、酱腌菜、食品添加剂等)、农资(含化肥、农机及配件、农用膜、农药等)以及液化石油气、特种设备等多项专项检查和打假活动。近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多起,案值600多万元。一是食品专项整治。年抽检上市蔬菜品种3万多个,不合格率为0.4%左右,远远低于6%的控制性标准;年抽检畜产品5000多个,没有检测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剂和兽药残留,合格率为100%。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定点市场、问题乳品、餐饮业等7大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摊贩119家,立案查处20多起,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中毒事件。二是农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的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00人次、执法车辆1600台次,检查农资、兽药、饲料等经营门店(企业)3700多家次,立案查处120多起,收缴高毒、高残和废弃农药6吨,有效净化了农业投入品市场。三是pet桶专项整治。去年,县质监局联合工商、药监、教育等部门,对全县桶装饮用水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缴pet桶10000余个,目前,我县23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已将pet 桶全部置换为pc桶。四是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从2010年4月份开始,对全县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了抽样检测,立案查处液化气中违法添加“二甲醚”的充装单位13家。五是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对全县72家109个酒类品牌进行了清理整顿,审定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酒类品牌73个,对36个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酒类品牌予以了退市处理,累计查处涉酒案件211起,销毁假冒伪劣酒 18500多瓶。 (三)坚持政府引导,实施品牌战略。实施品牌战略是提升商品产品知名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抓手。2009年以来,我县以“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县质监局坚持“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原则,每年

普法法制宣传展板内容汇编

普法法制宣传展板内容汇编 普法法制宣传展板内容汇编 引言: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武钢股份设备维修总厂以“强化法律意识观念,共创平安和谐总厂”为主题,本着深入推进依法治厂,教育和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和观念,切实保障总厂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为目地,在总厂范围内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武钢职工奖惩条例》等七部国家法律与企业制度、规定。在广大职工中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良好氛围。 第一板块:普法教育时时刻刻和谐企业岁岁年年 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中国企业普法教育已经走过二十余年时间。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职工遵纪守法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普法教育中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就必须从企业最基层做起,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法制素质,从普法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

视普法教育。法律来源于生活,所以普法教育的触角必将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良好的企业法制文化环境实行依法治企,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企业内部形成讲求民主、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自觉维护厂规厂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约束,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职工,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实现企业进行普法教育构建和谐企业的最终目标,所以说企业普法教育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课题。第二板块:违法纪案中求鉴明是非一字来评 案例一:艾春梁,男,1977年出生,1994年参加工作,199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事发前为炼铁厂煤粉车间五高炉煤库皮带工。依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11)青刑初字第6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2010年5月及6月期间,艾与本车间人员郑某,张某与厂外人员谢某经预谋后,先后两次利用当班之便,在五高炉煤库盗窃原煤共计28余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000余元。2010年10月9月17时许,艾春梁与郑某、张某再次利用当班之便,将原煤吨倒卖给外厂人员黄某,被铁厂保卫科人员及时发现、截获,并移送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刑侦大队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4,000余元。2011年4月6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艾春梁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炼铁厂党委

【法规标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规标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类别】质量管理和监督/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 【批准日期】 【发布部门】中央其他机构/其他/各局(其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1.03.15 【实施日期】2001.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唯一标志】35934 【全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1年3月15日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 (相关资料: 案例1篇裁判文书1篇相关论文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解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做好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1.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 2.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合格的,不再收取检验费;复检不合格的,应当缴纳检验费。 3.《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时,要正确把握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界限。有严重质量问题是指:(1)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4)失效、变质的。(5)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知道一些经典的标语吧,标语以其时间性、阶段性和空间性的特色,表示着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重点。你所见过的标语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WTT帮大家整理的六五普法宣传标语,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2、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3、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4、日忙夜忙,学法不忘。 5、正确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6、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7、健康发展,依法经营,与时俱进,步步为赢。 8、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9、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10、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11、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12、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3、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1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5、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 16、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17、知法明礼,用法维善,护法除恶,守法心安。 18、大事小事依法办事,大节小节守廉为节。 19、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20、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1、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22、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23、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以法为准彰显公正。 24、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25、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2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7、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8、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29、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守法创和谐。 30、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31、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32、普法情系千万家平安惠及你我他。 33、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34、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六五普法宣传试题及答案

普法宣传试题及答案 1.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C)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C)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 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B)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C)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6.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C)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7.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A)

最新质量承诺书的汇总8篇

最新质量承诺书的汇总8篇 质量承诺书的汇总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信的经历,对书信都不陌生吧,书信是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书。你所见过的书信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质量承诺书的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质量承诺书的篇1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 __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xx—xx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xx年开始实施,xx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xx 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xx年下半年至xx年,组织实施阶段。xx 年,检查验收阶段。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 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 __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新《消法》全文修改前后对照表(红色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现行法定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 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 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

六五普法宣传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六五”普法宣传内容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门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

法的社会环境。 主要内容:一突出、一加强、一深化、一推进、一坚持、五深入。即: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XX活动场所、进工地)主题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治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主要方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法制宣传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其中强调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工作步骤:201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12-201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其中2013年和2015年分别组织阶段性目标考核和总体考核验收。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2018最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依据是什么-优秀word范文 (2页)

【2018最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依据是什么-优秀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依据是什么 由于市场经济监管存在的漏洞,使很多不良商家有机可乘,销售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使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为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法律明文规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罪名,下面就是jy135网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依据是什么的经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分享给更多人哦!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依据是什么 一、惩罚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相关法律和决定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资料

“六五”普法工作 制 度 汇 编 红岩镇小学

红岩镇小学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年初学校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学校设立法制宣传小组和专职人员。 三、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四、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 五、年末要对本年度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学校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中。

红岩镇小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制度 为使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运行,按上级规定,建立工作汇报制度。 1、工作季报制度:每季度一期,由普法办公室主任向学校汇报。主要内容为学校师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成果简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成果简报。 3、年报制度:由主任把全年的普法工作分门别类进行认真总结,呈送上级主管部门。

红岩镇小学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事业的建设,保障教育教学稳定的顺利进行。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实行议事会议制度,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指导本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学校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树立和发现普法工作中的典型,弘扬正气,配合党委、政府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学校的工作,把教育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而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五年七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认证认可制度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第六条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及其人员、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六五普法汇报材料

靖远六中“六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校督导检查“六五”普法工作。对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我校工作所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从2011 年开始,我校按照中央及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了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目前,靖远六中共有学生3160余名,住宿学生近千人,47个教学班;教职工194名。中学高级教师16人,中学一级教师59人。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6人,市县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十佳青年、十佳岗位能手、教学标兵等28人。 学校目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如银行贷款近百万元、操场租期已到、教师老龄化严重、生源基础差、学校基础设施落后于同级学校等等,但是学校克服一切困难,始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办学方向,坚持“安全第一,做人第二,求知第三”的办学理念,以“会做人,会学习,会创造,会生活,会健体,会审美”的一代新人为培养目标,建立健全了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培养造就了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形成了团结守纪、文明进取的优良校风。从2009年至2011年连续夺得靖远县中考状元,实现了我校中考三连冠的目标,近几年来,中考升学率逐步提高。

近年来,学校从依法治校的高度出发,不断提升对普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加大了拓展普法教育的“平台”,创造出了系列行之有效的并为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获得了明显的教育效果。 二、普法工作主要内容及措施 2012 年我校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成立了“六五”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玉国亲抓法制工作,由23 位班主任教师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由于责任落实,安排扎实,督查及时,学校的法制工作成果显著。工作中,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了我校“六五”普法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我们立足于学校实际,立足于全校教学改革、学校发展的大局,把“六五”普法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真正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市、县两级会议精神,我校对“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印发《乌兰中学六五普法规划》。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普法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组织、认识、责任、投入、奖惩五到位,使全校上下形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知识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7.“六五”普法对象包括哪些? 答:全市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8.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答:(1)观看电视法制栏目。(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6)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7)观看法制专栏、板报。(8)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9)参加乡村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11)浏览普法网站。(12)中、小学生参加法律课、听法制讲座等。 9.“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经济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习题

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配套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 A.应该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2.某酒厂使用酒精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每瓶售价为“幸福特曲”的四分之一,销售状况甚好。对该厂的上述作法应如何定性?() 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3.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应如何解决?() A. 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 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它型号的电脑 C. 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 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费 4.199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1998年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A. 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 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 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 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5.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六五普法汇报材料

关于东峡乡“六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东峡乡“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六五”普法工作基本情况 我乡“六五”普法工作总体目标是,“三个进一步、三个不断”。即:通过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体公民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不断夯实依法治省的实践基础,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2年是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年和攻坚年。我乡成立了以李成库同志为组长,田荣珍同志为副组长,薛强及各村负责人为主要组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两年来,我们立足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规格运作,高起点落实,高标准验收,确保全乡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圆满效果。 (一)领导重视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以来,“六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亲自过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大活动,为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做好了表率。 (二)健全机制打牢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基础。一是制定和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法律培训,确保了全乡“六五”普法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二是制定和完善了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三是制定和完善了目标考核机制。明确了全乡各部门、行政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范围、目标和任务。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认真的检查验收,为迎接全市检查验收打下了基础。 (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全乡公民的法律素质。几年来,共开展大型“法律七进”活动30余次,向群众赠送法律图书2万余册,法制宣传资料5万份,受教育群众达20多万人次。创办了多所村级普法学校,为各级各类普法对象打造了学法平台。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提高了全县法制化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和城市居民依法维权、参与村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观念进一步树立。 (四)“12.4”法制宣传活动领导重视,效果显著。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及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要求,从去年11月下旬开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展出宣传版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形式,将“12·4”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赠送图书、资料,发放便民联络卡、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服务卡 1万余册;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发放了 3万份普法明信片。 (五)我乡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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