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制度

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制度
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制度

广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第一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可及性,减少流通环节,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与广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各有关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配送商报名

第三条报名条件:

(一)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

(二)药品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剂(疫苗除外)、抗生素;

(三)商业信誉良好,在遴选公告发布前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录所有品种进行配送和保障供应的能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除外);

(五)保证药品供应的品种和质量,并按时、按量满足需求。

(六)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系统中作为经销商(不包括代理商),且有实际配送数据的。

第四条由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统一发布基本药物配送商公告,以地级市为单位选择配送范围,配送商报名时可以地级市为单位选择一个或多个配送区域。

第三章评价指标

第五条配送服务能力(附件一为参考标准):

(一)由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订配送服务能力评审标准;

(二)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根据配送商资质材料给出具体得分。

第六条配送服务质量:

由各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包括配送及时性、订单响应完整情况、退换货服务及时性、送货破损率、送货方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配送企业信誉、及时满足医疗机构其它合理合规配送要求等几个方面制定各市的配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配送商进行配送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公示后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进行统计、备案。

第四章配送商入围办法

第七条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一)公式:配送能力得分*配送服务能力折算系数*80%+配送服务质量得分*20%

(二)配送服务能力折算系数按配送商注册地与配送区域之间的距离进行折算:

1、配送商在注册地配送的系数为1;

2、配送商在注册地相邻地市配送的系数为0.9;

3、配送商在注册地及相邻地市以外地市配送的系数为0.8;

4、广东省外注册的配送商系数为0.6。

第八条入围办法:

(一)以地级市为单位,配送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排

序,排名前30%的配送商直接入围。

(二)对于10亿及以上采购金额的地级市,入围配送商不少于6家;10亿以下的,入围配送商不少于3家。

第九条配送商遴选周期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一致。

第五章配送要求

第十条各地市入围的配送商应满足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送。

第十一条在同一配送区域内(即以地级市为单位),生产商应对每一入围的基本药物品种指定1~3家有基本药物配送资格的配送商进行配送。

第十二条不论医疗机构路程远近及采购药品数量和金额多少,所有经销商均应按承诺保证配送。对于签订有定期定量采购合同的药品,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第十三条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第六章基层医疗机构选择配送商原则第十四条对某一具体入围的基本药物品种,同一家医疗机构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生产商指定的配送商配送。因不

可抗拒原因可临时变更供货关系,同时必须上报属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基层医疗机构应与选择的配送商根据集中采购结果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六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商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进行结算,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七章配送商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十七条基本药物配送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挂网警告;列入“非诚信交易单位黑名单”;取消该企业本轮配送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涉嫌行政违法的,提交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一)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二)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供货的,被投诉三次或三次以上,经核实,确因配送商原因造成的;

(三)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有效期规定的药品,被投诉三次或三次以上,经核实,确因配送商原因造成的;

(四)供货价格高于广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采购价格的;

(五)不按规定购货、开票、结算;

(六)不按规定进行网上采购;

(七)不按实际送货情况在网上进行采购单确认、发货处理或到款确认等;

(八)采购品种时,未将采购全过程(所有环节包括发送采购单、到货确认、退货等)通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系统完成;

(九)配送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标准交纳相关服务费;

(十)向采购人(包括科室和个人)提供各种“回扣”、“开单提成”、“违反规定的赞助”、“科室提单费”、“进药费”、“新药评审费”等类似行为或行贿的。

(十一)其它违约违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省卫生厅。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广东省基本药物配送商配送服务能力评审标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01741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药品网络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冰箱药品管理制度

(精品)2019中考英语(衡水市)goforit版unit1短语总结 冰箱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冰箱药品的管理,做好冰箱药品的储存养护,保证置于冰箱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制度。 一、冰箱药品的验收:药品配送公司应采取冷链方式运输冷藏药品,应保证药品的储存温度在规定范围内,否则应当场拒收。药房工作人员必须对冷藏药品在两小时内验收完毕。 二、药品说明书标明需要冷处保存的药品必须放人置有温度计的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为2-10℃(控制在2-8℃) ,对有特殊温度要求储存的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冰箱内物品应根据种类与性质分类存放,药品标签清晰,严禁药物混放,如针剂、内服药、外用药应按药品的种类(名称)分类放置,并张贴药品标识和警示标识,需避光保存的药品要用避光盒或原包装保存。 三、药品需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摆放,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拆零的药品按《药品拆零管理制度》执行。 四、冰箱药品运输到病区时必须使用专用的箱子,箱子里必须有冰袋和温度监控器。护理人员与物流工当面验收,温度监控器温度高于10℃,则退回药房,药品按《药品报废、销毁制度》执行,并追究个人责任。 五、冰箱应指定专人管理、养护,定期检查。每日检查两次温度,并登记检查情况,如冰箱温度不达标或运作不正常立即查找原因,无法解决需同维修部门进行联系。每月对储存于冰箱的药品进行有效期检查,近期的药品按《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执行,而有质量问题或滞销的药品按《药品报废、销毁制度》执行。每年对温度计校正一次。 六、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药品,违规进行绩效管理。 七、发生突发冰箱故障应立即联系水电组进行维修,并立即转移冰箱内药品到正常运作冰箱或冷库。发生区域性停电应立即联系总务科,药房工作人员须在五分钟把10个冰袋以上放进冰箱内(可保证冰箱温度保持在10℃以下一个小时),并按照冰箱故障处理流程操作。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1a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pdf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正式版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多余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以利于空气流通。 3.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

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4.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5.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1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

第三方药品物流管理规定

BatchDoc Word文档批量处理工具 湖南省第三方药品物流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申请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的要求(一)企业应有与药品物流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和冷库。企业物流中心应具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或高架仓库,仓储作业区平面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下同),其中阴凉库面积应占储存区面积的60%以上;物流中心仓库管理系统可实现自动存取、自动分拣、出入库箱式输送、无线射频技术、电子监控管理、电子标签拣零等。b5E2RGbCAP (二)企业现代物流仓储硬件设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设施设备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实现仓库药品装卸、上架、传送、分拣、出库的自动化。p1EanqFDPw 1、企业整件库应设置立体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其中髙位货架不少于3层,货架层高不低于1. 5米,托盘货位不少于8000个;电动叉车(包括堆垛车等)不少于4台。

2、企业零货拣选货架(包括搁板货架、流利货架等)不少于3层,货位不少于10000个,货位间应当有效隔离;具有自动输送药品功能,药品自动输送设备覆盖区域与零货文档批量处理工具BatchDoc Word BatchDoc Word文档批量处理工具 分拣量相匹配;拆零拣选应选用电子标签拣选系统(DPS至少600枚)或无线射频技术(RF至少20台)。RTCrpUDGiT 3、企业冷库、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专库应配置电子标签管理系统或RF系统。 4、通过动力输送线将药品送达目的区域,实现物流中心各作业环节自动、连线、闭合的物流传送。 (三)企业应设置条码打印扫描复核设备,在仓库管理系统(WMS)协同控制和管理下,库区实现条码管理,并具有药品上架、分拣、养护等作业指令和数量信息显示、确认功能,以及货位自动分配、自动识别、自动寻址功能。药品出库复核应采用条码扫描或无线射频技术,对药品按订单、批号进行复核。条码标签打印设备不少于2台。5PCzVD7HxA (四)开展冷藏药品第三方储存、配送业务的,企业应设置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湖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且与企业经营规模和第三方药品物流相适应的冷库、冷藏车、保温箱或者冷藏箱及相关设施设备。

冷藏冷冻药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

冷藏冷冻药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一冷藏冷冻药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YNJS-QM015-201301 文件名称:冷藏冷冻药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丁其明审阅人王志刚批准人陈福生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版本号 201301 变更记录变更原因 目的:为了加强冷藏、冻药品储存与运输的质量管理,确保经营合法和质量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新版GSP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冷藏、冻药品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质量管理。责任:本公司储运部及其运输配送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储存、运输与配送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内容: 1.1人员管理: 1.1.1资质:验收、养护人员应当具备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收货、储存、出库、运输配送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还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 1.1.2教育培训:相关人员经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培训合格,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以上内容的继续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1.1.3健康检查:上岗或换岗前和每年度应经区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等医药商品的疾病的不得从

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1.2基本要求:对冷藏、冷冻药品,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根据药品包装标示的贮藏要求,采用经过验证确认的设施设备、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对冷藏、冷冻药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状况,实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控制,保证药品的储运环境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1.3设备配置:经营冷藏、冷冻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储运设施设备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并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1.3.1冷库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 3.2冷库应按实际经营需要合理划分合格区、出库复核区、装箱发货区、包装物料预冷区;待验1. 区、退货区、待处理区;不合格区,并有明显标示。验收、储存、拆零、冷藏包装(装箱)、发货等作业活动,必须在冷库内完成; 1.3.3冷藏车应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其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有密封、制冷、隔热功能,车厢具有防水、密闭、耐腐蚀等性能。车厢内部留有保证冷气充分循环的空间; 1.3.4冷藏箱、保温箱的箱体应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保温箱应配备蓄冷剂以及与药品隔离装置; 1.3.5冷库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冷藏车、冷藏箱和保温箱配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应当均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数据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 1.3.6定期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和保温箱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学部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学部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从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学部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库管理员每周根据药库库存和药品销耗量向药品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学部主任审核后由药品采购人员在河南省肿瘤药品供采平台(SPD)向供应商发布采购计划,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采购计划,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配送药品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学部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临时药按照《河南省肿瘤医院临时用药采购办法》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七、对省卫生厅公布的列入不良记录企业的任何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两年内不得采购。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九、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药品二票制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购销票据管理,规范药品购销环节符合Gsp规定,确保购销药品证、票、货、款、物一致,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28号令)。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购销票据管理。 4、职责:采购员、验收员、销售员、开票员、运输员、财会员、质量管理员。 5、内容: 5.1.“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5.2.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5.2.1.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供货): 5.2.1.1药品生产企业供货,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药品项目填写齐全; 5.2.1.2药品生产企业供货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票(销售出库复核单/票)”,及发票的采购企业名称等应当与随货同行单/票、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5.2.1.3药品生产企业配送到货后,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发票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具; 5.2.1.4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票据与实际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单价、数量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

单/票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5.2.2.销售药品(医疗机构采购): 5.2.2.1.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产生业务销售时,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到终端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单价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向医疗机构提供的生产企业发票复印件、公司开具销售发票、随货同行单(销售出库复核单)且需随货同行(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 5.2.2.2.按照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视为生产企业的,需向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其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说明书、承诺书一式两份,购货方与企业各留存一份备查。 5.2.2.3.公司不得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相互之间发生购销行为。 5.2.2.4.购货单位采购药品发生业务往来后,按票据管理规定及时开具购销发票且随货同行,发票与随货同行单购货医疗机构名称、收货地址、联系人、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单位、金额、数量等一致。 5.2.3.购销发票根据生产企业与公司、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可以实行电子化发票信息验证管理。 5.2.2.购销药品中发生的发票及相关票据,应当按照票据管理规定保存5年。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

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从上级医疗机构统一配送。 二、检查验收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对入库药品和医疗器械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和外观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不得漏验。 三、特殊管理药品应由两人共同检查验收;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病药应由两人逐盒检查验收到最小包装,填写完整的验收记录,并双人签字。 四、已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办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入库手续,并签名或盖章。 五、经检查验收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按规定认真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检查验收各项记录,内容包括:到货日期、药品和医疗器械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等,记录应整洁,真实、完整,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药品医疗器械储存养护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区域和医疗区域分开,并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度、湿度控制设备。 二、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区(库)、阴凉区(库)、及冷藏区(库)。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每日上、下午各记录一次温湿度,并根据温湿度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药品、医疗器械储存陈列应分类存放。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集中存放,按规定处理。 四、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药品、医疗器械储存专柜。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相应设备。 五、保持药品、医疗器械存放区的清洁卫生,做好防潮、防腐、防污染、防虫、防鼠等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药剂科,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进货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应包括: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1) 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 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规定; 3) 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一)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 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 日期等项; 2)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品验收与检验环节的质量管理 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药品质量验收

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药品采购行为,确保从合法供货单位采购合法的药品,杜绝违法违规采购和不合法药品的采购,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 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采购的管理。 4、职责 4.1采购员(企业负责人兼任)为企业药品采购的专门人员,企业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采购药品。 4.2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供货单位及所经营药品品种进行合法性审核。 5、制度内容 5.1采购员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采购操作规程》进行药品采购,遵循“以销定购、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5.1.1依据企业制定的《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制度》审核确认后,供货单位具备合法资格,该供货单位拟供应药品具备合法性后方能自该单位采购药品,不得自未确定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及个人采购药品。 5.1.2采购员自经质量管理员审核确定的拟购药品的合法性后进行该药品的采购。不得采购未确定合法性的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 5.1.3采购前采购员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不得从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1.4采购中涉及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和进口药品的,应先依据相关制度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通过质量管理员审核批准,方可进行采购。杜绝从未经审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采购未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和不合格的进口药品。 5.2因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对供货单位及其人员、采购药品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和拦截,采购药品时必须在计算机系统编辑采购订单,防止

资格无效、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药品储存配送管理制度

、保管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入库、1 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应拒收。、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2 合格品区为红色、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其质量标准“贮藏”项下规定的条件分类储存3 于仓库中。、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4 药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 5 品应控制堆放高度,严禁货物倒置、混垛、超标等现象。306、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 10厘米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报近效7 期药品催销表”、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发出,应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8 知单》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处理。、保管人员应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每月进行一次彻底9 清扫,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等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工装,非必要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仓库。、保管员应对在库药品作好台帐,做到帐货相符。10 对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养护员应每月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11、应及时进行整改。药品会计根据各调剂室的请领单,打印验收出库单,并交库 库管人员根据出库单的内容,积极准备药品。注意品名、规格、数量的13一致

性,按照急用先发,发陈储新原则;在药品准备过程中,同时登记实物卡片和检查库存情况,并在核对无误后在验收出库单上签字负责,库管员必须是药学专业人员。药品运送由两名以上人员组织实施,并随带三联验收出库单,注意防止14药品运送过程中的丢失,药品送达各调剂室负责人核对,若有差错,送货人员应立即报告及时纠正;送药人员在收货方认为准确无误后,请调剂室负责人在三联单上签字,并带回两联。药品质量管理人员本着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的原15 及时配送药品到调剂部门、打印出库凭据并作出库记录。则, 科尔沁左翼后旗康达药行连锁有限公司 录目 1. 部门职责…………………………………………………………… 2. 部门经理职责……………………………………………………… 药品验收员职责……………………………………………………3. 药品保管员职责……………………………………………………4. 质量管理员职责……………………………………………………5. 配送员职责…………………………………………………………6. 养护员职责…………………………………………………………7.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2)

市立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药库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18330)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DB33/T 713—2008、《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 450-2000(2005)、《GB50072 冷库设计规》。 3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围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 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冷冻药品应在 15分钟。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 5.1、5.2、5.3、

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 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冷藏药品的运输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8.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保温箱上应注明贮藏条件、启运时间、保温时限、特殊注意事项或运输警告。 8.3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药品。

药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

药品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的:为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复核管理、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控制,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质量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运输过程。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管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公司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持合法有效的运输证明进行自行运输,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和严格保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2运输证明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发生遗失的,遗失单位应立即书面告知运输证明持有单位;持有单位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予注销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告,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和配送时,应当严格办理交货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XX县人民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杜绝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促进医院健康有 室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后,慎重填写《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需要提交专科用药申请。中成药一般由中医科提出申请。西医科室申请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品应听取中医科专家意见。

(三)、《新药采购申请表》可以在内网药剂科专栏下载填写。表格填写应认真,填写后交该科室主任签字,再由提出采购申请的临床医师(或科室主任)送交到药品采购办公室。 《新药采购申请表》不允许药品推销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取、代写、代送。经药事会审核对《新药采购申请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等形象的申请表作为无效申请表。 首先召开一次药事预备会,会议应对该次申请的新药进行初审,根据药品评选原则原则决定入围品种(说明规格、剂量、剂型等,对申请新药的规格、剂量、剂型等可以进行讨论调整),提交评审专家组投票。投票方法:投票前申请人向专家组说明申请品种理由或由药事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申请品种相关信息。分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为确定新药品种通用品,专家组队对预备会讨论入围的品种进行投票,专家组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如果通过品种数量多于预备会决定需要通过的数

量时由高票到低票选取。第二轮投票为确定的新品种的厂家,药剂科整理对通过的通用名在浙江省集中采购招标网中标相同规格、层次的所有厂家提供给专家投票,专家组投票结果以高票产地入选我院新药品种。 (三)、评审专家组由院药事会委员中6名固定委员和医院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9名专家组成。随机抽取专家过程中,应在院纪检监督下进行,由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来进行(抽取),在会议前二小时通知参会人 员。 第六条一次性药品采购(范围)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抢救车必备药品。 (二)、患者在院治疗抢救急需,医院无替代品种的药品。 (三)、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技科室有关的诊断用药。 (五)、医院科技研究需要药品。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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