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OK)

劳动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范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合法用工。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文本的起草、签订和续订工作。

3.2 用人部门负责对续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员工进行考核测评。

3.3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对所有员工考核测评的审核及总部经理级以下人员、项目部门经理级(含)以下人员续订的审批。

3.4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总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项目总经理续订和续订年限及其他岗位超过一年的续订年限的审批。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签订合同的类型和证明提供

4.1.1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在到岗当天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需出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1.2与公司确立劳务关系的人员,须在到岗当天签订劳务协议,员工签订劳务协议前,需出示退休证、内退证明、待(下)岗协议等有效证明。

4.2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要求

4.2.1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

4.2.2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4.2.3从事临时性工作岗位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6个月。

4.2.4退休、内退返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4.2.5员工在合同期内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各种培训,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若《培训协议》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经公司同意,可延长劳动合同至服务期结束。

4.2.6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可不按整年计算,终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日。

4.2.7 续订劳动合同的无试用期。

4.3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为员工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托授权人签订劳动合同。

4.4合同期内患病及工伤期待遇:

4.4.1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包括工伤责任者),需要停工医疗时,符合病休规定,凭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假条,经员工本人申请,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报公司批准后,签订《医疗期协议书》,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限,医疗期是自员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期限时即为医疗期满。

4.4.2享受医疗期条件及待遇按照国家规定;

4.4.3员工医疗期满或康复后,凭指定医院的检查报告和复工申请,报人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复工,复工后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工。

4.4.4医疗期内如发现员工另谋其它职业的,公司将终止其医疗期,并解除劳动合同。

4.4.5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患重病和绝症的增加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工资的补助。

4.5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4.5.1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履行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4.5.2解除:

4.5.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4.5.2.2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5.2.2.1 员工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4.5.2.2.2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5.2.2.3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4.5.2.2.4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5.2.2.5 因工伤并被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5.2.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5.2.3 员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4.2.3.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5.2.3.2 属于公司《奖惩条例》中甲级过失行为的;

4.5.2.3.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5.2.3.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5.2.3.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5.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4.5.2.4.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5.2.4.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5.2.4.3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5.2.4.4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5.2.5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公司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审查期间,不得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5.2.6 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5.2.6.1 在试用期内;

4.5.2.6.2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4.5.2.6.3 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4.5.3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续订的;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员工在合同终止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4.5.4续订: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45天人力资源部下发《续订劳动合同(协议)审批表》,用人部门于7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协议)审批表》和员工书面续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提前30天通知员工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4.6 经济补偿与赔偿:

4.6.1员工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违纪辞退或触犯国家法律被开除的,合同自行解除,公司不给予补偿金。

4.6.2因公司原因提出解除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4.6.3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否则需以一个月的实得工资作为补偿。

4.6.4凡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应偿付培训费,培训费=公司支付的培训费×(1-实际服务月/约定服务月)

4.6.5终止、解除合同后的员工,须在15日内办理完交接、调档手续,愈期不办,公司有权将员工档案关系转入其户口所在地街道。

4.7 在劳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直接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0 相关支持文件

5.1《续订劳动合同(协议)审批表》

5.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用工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章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财物移交、结算 第九章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章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防范和化解劳资矛盾,经民主协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续订、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等有关劳动合同管理事项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 工会和公司行政、生产、财务、保卫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员工流动,在本部门无法进行人员调配,无法进行内部挖潜弥补用工缺口的情况下,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部门员工

增补申请。部门员工增补申请应说明增补原因,明确增补岗位、技能要求、增补人数、用工期限等。增补申请一般以月度为周期,在当月5日前提出。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对汇总的部门员工增补申请进行综合审查后认为确有增补必要,制订招工计划。 因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需要批量招录人员时,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制订招工计划。 招工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工计划应当包括招工方式、招工岗位、招录人数、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招工广告和报名、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等内容。 日常零星招工可不制订招工计划,但应满足录用条件。 公司招录高层管理人员或特殊技能人员的方案、程序特别制订。 第七条招工计划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可通过政府劳动力资源平台、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展板等合法方式发布招工广告。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委托非法中介机构招聘或发布招工广告。招工广告内容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八条招录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并按照招工计划的要求进行考试、测试。 第九条招录人员年龄一般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至少5年以上,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个人简历,如实告知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技能等级、就业单位和工种经历、有无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健康状况、社保种类及参保时间、家庭主要成员、联系地址、电话等内容,提供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通过的初审名单。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技能证明、社会保险记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残疾证明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在个人简历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对已有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必要时可向其原从业单位了解诚信、技能、竞业限制等情况。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new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new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解除、违约责任等管理。 三、管理职责 (一)公司管理层负责劳动合同的续签、终止、解除的审批。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组织签(续)订、变更、终止、解除以及建立台账、归档等管理工作。 (三)相关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续签申请。 四、工作规范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1.公司劳动合同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全日制劳动合同》标准范本执行,主要包含: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C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D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E劳动报酬、F社会保险和福利、G劳动合 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H协商条款、I劳动争议处理、J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宜。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1.新员工自入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劳资双方签字盖章鉴证后,各执一份。 2.公司总监级以上(含总监)原则上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3.公司总监级以下(不含总监)原则上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 两个月 4.长期兼职工(返聘、协保)、实习生,需根据公司意见以及个人意愿,原则上签订一年期限用工协议。 5.短期兼职工(季节性用工)应签订短期协议,协议期限为三 ~六个月。 (三)劳动合同的续签 1.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劳动合同期限满前一个月,员工填写《劳动合同续签意向表》,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doc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1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一. 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法规及企业现行规章制度。 3合同期限:经理级以上人员签署3~5年期限合同;其他人员可根据情况签署1~3年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的合同期前3~6六个月为试用期。 二. 程序 1合同签订 A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后,方可订 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工协议” B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C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2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3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4合同解除 A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赔偿: *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甲方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管理程序一、目的规范劳动用工手续,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编制内职员工。三、职责1、公司人事行政部作为劳动关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流程的制定和规范。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促使劳动关系及时建立和延续。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以及劳动合同档案存档管理。四、签订流程1、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者包括试用期(如无试用期则不包括),劳动合同届满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确定续签意向。1.1初签注意事项:1.1.1审查劳动者的年龄。1.1.2审查劳动者学历、资格、工作经历、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1.1.3查验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2.1签定三年五、劳动合同填写规范 1、甲乙双方信息;甲方信息由劳动合同签订负责人填写,乙方信息由职工本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需以身份证为准,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2、劳动期限类型; 2.1首签以固定期限形式签订。。 2.2续签从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开始计算,期限同初

签。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1工作内容; 3.1.1 职员分管理/技术(除研发部其它部门都为管理) 3.1.2 普工生产 3.2工作地点,公司注册地址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按合同第2种方式确定乙方休息时间。 4.2乙方的其他休息安排;依本企业规章执行。5、劳动报酬; 5.1按合同第1种方式。 5.2按员工实际薪资填写,基本工资和试用期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5.3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20号。 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依本企业规章执行。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5.1乙方从事所应聘岗位作业。 5.2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至少1次。 8、内容为空,划斜线。 9、签字盖章;甲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签订日期均填写为合同 开始日期,如实际签订合同日期晚于应签订日期一个月,应 填写应签订开始日期。六、资料管理1、劳动合同应动态管理,定期整理,过期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另行造册归档,长期保存。2、人事行政部不定时核查在职人员是否有劳动合同未按时签订、无续签情况。3、续签意向书应分册归档保存,续签意向书待 劳动合同续签后的一年可予以集中销毁。七、补充事项 1、 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2、劳

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年月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的劳动合同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总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总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该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总部)劳动合同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被录用员工进行劳动主体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对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六条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执二份,员工执一份),附件为《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保密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公司或员工提出需在劳动合同中特殊约定内容的,由双方依法进行协商。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公司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员工送达《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员工应在收到《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7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 第十条续签劳动合同按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即由人力资源部向劳动合同到期员发放《劳动合同 续签意向调查表》; 2.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公司安排合同到期考核,即按《合同到期业绩考评表》、《合同到 期能力考评表》、《合同到期态度考评表》,将结合部门意见决定是否继签; 3.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到期考核进行汇总,制定《劳动合同到期汇总表》并报上级领 导审批; 4.人力资源部依据最终审批,安排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5.公司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6.续订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员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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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2009年制度文件 实施日期:2009-X-X 批准发布: 内部文件严禁复制

XX公司

目录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第五条劳动合同变更 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调用 第八条附则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收、调入及统一分配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负责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董事、总经理除外)的劳动合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及结果上报工作。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1.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1新入职员工办理完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当天,由其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二份(高管人员一式三份),员工一份,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并在签订后1周内盖章后返还员工。对于员工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单由人力资源部须备案保存。 1.2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 1.3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

1.4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1.5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 2.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续签 2.1劳动合同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拟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并报上级签批意见。其中,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上级签批,中层及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及更上一级主管领导签批。签批通过者,《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2.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协商一致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3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再进行续签审批工作。 3.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3.1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期限均为三年。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深圳市**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文件变更履历表 制/修订日期修订页码修订理由或内容版次修订人2016-04-26 / 新制定A0 是否需会审:■需会审□不需会审 会审部门/ 分发范围□总经办□销售中心 □供应链中心□市场中心 □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3.职责 3.1人力资源中心 3.1.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1.2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跟踪落实,各用人部门负责协助本部门员工签订劳 动合同; 3.1.3依据本制度进行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开展; 3.1.4监督、审核各部门劳动合同签订及存档情况; 3.1.5负责《劳动合同》的编制、修订与解释,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3.2 用人部门 3.2.1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3.2.2协助人力资源中心完成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4.定义 (无) 5.内容 5.1劳动合同的订立: 5.1.1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 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5.1.2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 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 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5.1.3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5.1.3.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5.1.3.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5.1.3.3劳动合同期限; 5.1.3.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1.3.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中国通信服务渝通建〔2011〕45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管理部门、各分公司: 为规范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定了《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业经公司职代会讨论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制度是公司与员工依据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双方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条建立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实行“试岗、在岗、待岗”动态管理,做到职务能升能降,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包括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纪律。 (七)保密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新进人员首次可签订1—5年期劳动合同。 (二)专门引进的特殊人才可根据实际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三)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员工本人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7年。 第七条试用期规定 新进员工试用期原则上1-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签,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或续签的要求、程序办理。 第九条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所需时间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管理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一.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法规及企业现行规章制度。 3合同期限:经理级以上人员签署3~5年期限合同;其他人员可根据情况签署1~3年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的合同期前3~6六个月为试用期。 二.程序 1合同签订 A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 系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工协议” B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C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 期限。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 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2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3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4合同解除 A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赔偿:*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支付赔偿:*在试用期内; *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C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征求过工会和职工意见的; D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提出辞职的员工,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本部,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 谈,并作出回复。 *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或其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 面谈记录表";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 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或直接主管领导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报 公司总经理。 *由辞职者持"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完成交接清理手续,人力资源部核实批准(部门总监以上辞职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辞职者持经签批的“辞职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合同、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开具" 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由人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doc

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 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批准发布: 内部文件严禁复制 XX公司 体系文件发文审批表 目录 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第五条劳动合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调用 第八条附则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收、调入及统一分配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 负责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董事、总经理除外)的劳动合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及结果上报工作。 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1.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1新入职员工办理完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当天,由其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二份(高管人员一式三份),员工一份,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并在签订后1周内盖章后返还员工。对于员工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单由人力资源部须备案保存。 1.2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 1.3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

1.4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1.5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 2.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续签 2.1劳动合同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拟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并报上级签批意见。其中,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上级签批,中层及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及更上一级主管领导签批。签批通过者,《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2.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协商一致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3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再进行续签审批工作。 3.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3.1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期限均为三年。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应出示求职证或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15日内办理有关转移劳动关系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及时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018年5月2日发布 2018年5月4日实施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发布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 前言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及签订,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公司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劳动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的样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有关劳动合同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 3 劳动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

4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4.1 新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公司新录用的员工,提供离职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后,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日按照员工上班当日日期进行约定,合同开始日期到结束日期必须满相应年限(如某员工合同期限约定为两年,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8日,则合同结束日期2017年1月7日)。 4.2 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一个月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门及员工本人征求是否续签意见,业务部门及员工本人在合同到期前做出意见反馈和确认,人力资源部门依据业务部门最终确认结果组织签订与否的工作。逾期未收到业务部门确认结果的,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直接与员工确认签署劳动合同事宜,逾期未收到员工确认结果的或未按照公司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视为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书面下发《劳动合同终止告知书》,原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将即行终止。 5 劳动合同签订地点 在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公司指定的地点与员工签订合同。 6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文件编号标准条款号:生效日期: 2015.8 共 3 页第 1 页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2. 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事部 3. 职责 3.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2 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3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 劳动合同的订立 4.1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解释合同条款内容。 4.2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4.3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5-15 实施日期:2014-5-15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依法与(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2、实习人员等部分非劳动用工关系人员的劳务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1、办公室依法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解释工作。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本制度进行讨论、通过。 3、各部门依照本制度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履行各自应有的职责。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续签规定 1、凡进入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公司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 3、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严格审核劳动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包括法定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不得录用16周岁以下的劳动者,如录用16—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不得安排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岗位或危险性岗位,并应当对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者应如实说明本人的真实情况。 4、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种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不得变相收取财物。 5、除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外,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无法提供,则要求其书面说明自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附件1)。不得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自确定录用之日公司应向劳动者发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2)和《录用通知书》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劳动者应按《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亲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均有义务要求对方最迟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7、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须将录用条件(附件3)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要求其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录用条件应客观具体、可操作性强。 8、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本人亲自签订,不宜采用通过邮件发放或由劳动者带回签名后再上交等易导致他人代签的做法。严禁任何人替劳动者代为签订劳动合同。 9、签订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须仔细审核填写完毕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起止时间、试用期、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员工签名、签约日期等信息。一旦有误,须重新签订。 10、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公司应制作劳动合同文本发放签收表并要求劳动者亲自签名确认,严禁代签。同时妥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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