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申报材料

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申报材料
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申报材料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东海县驼峰乡前坞墩村

东海县驼峰乡前坞墩村位于东海县驼峰乡驼峰新区西北方向,距驼峰乡政府有5公里路程,西南位置紧邻东海县经济开发区。全村耕地面积3000余亩,现有8个村民小组,有农户总人数540户,总人口2243人,其中未成年人总数为480人, 14至35周岁青年620人,现有35周岁以下团员青年220人。

近年来,在各级单位、领导的大力协助下,前坞墩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深入,建立以村部为平台的“前坞墩村青少年维权基地”,充分发挥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引导青年的作用,强调以党建带动团建工作的创新,竭力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逐步深入。据最新数据统计,前坞墩村连续八年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这也为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成立了前坞墩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团支部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立后,相继建立健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会议、闲散青少年“建档立卡”管理、结对帮教和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等内容的各项制度,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前坞墩村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努力坚持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支部和村委会的目标任务中,制定

职责,明确责任,支部还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时间向村里的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形成以村为平台,家庭、学校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定期组织辍学闲散的青少年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注重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开展多样的教育活动,形成了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以宣传为依托,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只有小家平安,社会大家方能平安,近年来,每逢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等有利时机,我们就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画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以丰富多彩的法制知识图片、引人入胜的法制故事浅显易懂地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我们还定期协调乡镇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到村开展以“两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活动,并为青少年提供相关法律援助。

三、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注重因材施教

(一)强化家庭细胞功能,提高家庭教育质量。通过举行家长座谈会,实施系统的预防教育工程。目前,我村所有中小学生的家长都已经建立档案卡,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知识,逐步构建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细胞工程”。

(二)强化学校教育功能,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与学校沟通交流,把握在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坚持以教育为主,广泛宣传在青少年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正确价值取向,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发挥大学生村官对青年服务的引导作用。我村现有省选大学生村官一名,在村任职期间,经常走家入户了解每家每户青少年的具体情况,针对了解到的不同的现象,积极建立帮扶机制,实施“点对点”谈心活动,从解决问题青少年在认知上的不足着手,着重解决他们在思想上的固执和自我封闭,以真情感人,真诚而又平等的与他们进行沟通,使一些有思想问题倾向的青少年能够感受到社会上还有许多的人关心着他们,想着他们,稳定了情绪,消除了抵触心理,从内心深处接受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同时,也结合青少年可塑性强这一特征,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能够对社会、对自身有了正确的认识和评价。

四、定期策划活动,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近两年来,在村党支部的努力推动下,村团支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结合村内的现实情况卓有成效的开展了一些活动,近两年里,借助节假日开展青少年维权相关活动十余次;借助外来资源,开展为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5次,为学生送上保暖衣物、学习用品几百余件,竭力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这一重大工程。连续前坞墩村8年无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就。村两委班子本着“上级部门拨付一点、帮扶单位支援一点、村里党员奉献一点”的原则,积极筹集资金,近年来投资了一万余元,为青少年维权基地设立了法制阅报栏、宣传橱窗等文化设施,为前坞墩村的青少年开展法制文化活动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文化平台。此外,村里每年还组织开展家庭法制文化、法制乡村等文化活动,吸引青少年参与,有效地弘扬了社会主义法制文化。

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普法工作的成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我们深刻知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还要把预防工作做好做实、依靠全社区的力量,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达成最佳效果,形成以村为主体,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格局,逐步提高青少年的素质,使“未成年人零犯罪”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将青少年培养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小学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

小学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小学“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 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效落实“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平安校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深入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1.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学校“零犯罪学校创建”动员大会,传达市、区教育局关于活动开展的精神。成立“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陈松胜任组长,副书记曹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王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兆勇、王武利等同志为成员。对“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学校五发展五年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并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处室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淮安市xx实验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组织师生学习、培训,把普法教育和“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的工作和成效,纳入部门、年级、班组和教职工的学期和年度考核体系。在评优、晋级时实行“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建立健全教师法制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或继续教育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3.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工作队伍。 要求全校教职工人人学法、懂法、守法,在遵纪守法方面为学生作出示范。在各年级明确1-2名教师任兼职普法辅导员,建立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聘请王营镇派出所负责人为学校法制副校长,聘请法律专家为辅导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辅导,定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聘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和法律志愿者成立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报告会和帮教活动。 二、任务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等政策法规为依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

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

零犯罪学校事迹材料

零犯罪学校事迹材料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全面贯彻《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精神,积极开展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学校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中,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创建活动的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学校聘请凤凰岭派出所政治觉悟高、责任感强、业务精的所长同志任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让政法干警与教师一样走上讲台,走到学生中间,通过讲授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道德交给学生,让学生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形成法制教育网络。法制副校长和学校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

和减少违法犯罪。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拓宽教育渠道,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每人切实负起责来,每人都有帮教对象,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内容、定责任。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为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启动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工程,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为了更好的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与凤凰岭办事处联系特邀请杨培荣同志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康游戏,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特

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先进学校事迹材料

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先进学校事迹材料 ——红光农场学校中学部近年来,红光农场中学在管局教育局的领导下,在农场关工委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德立校,依法治校,以创建“法治学校”为目标,按照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活动的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及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创建文明有序、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普法之花在学校盛开,法制意识已植根在师生心田,近年来学校违法犯罪率为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中,学校成立了有学校领导、派出所民警、司法局干警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创建活动的法制教育制度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学校聘请派出所政治觉悟高、责任感强、业务精的张生福队长任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让公安民警像教师一样走上讲台,走到学生中间,通过讲授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道德交给学生,让学生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形成法制教育网络。法制副校长和学校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政教处、班主任、少先大队等各方面,形成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心中 学校通过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易于接受的多彩活动开展法制教育。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要求教师在学科中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各年级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特点,结合教材内容设计法制教育切合点,选择恰当的法制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切实做到了“学习有材料,任课有教师,授课有教案,课时有保证”,在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课外阅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开展“文明少年”“文明乘客”等教育活动和评比活动,并采用校园广播台、法制教育长廊、禁毒教育长廊、反邪教教育长廊、图片展、板报宣传、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立法 作者 学籍批次学习中心层次专业指导教师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给社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并且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现在,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作案人员的65%;进入21世纪,全国每年查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有15万人之多,其中中学生占一半。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立法进行调查,有着十分现实的重大意义。 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刑律,被追究或免予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既是个老问题又

是困扰社会发展的大问题。为此,法律实务部门、法律研究部门及社会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长期的研 究和探索。试图找准症结,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社会储备更多人格健全的人力资源。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未成年人犯 罪没有得到有效的预防,甚至在某些时间、某些地区有持续高发的现象。 通过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关注未成年人人格的健康发展,注重对未成年犯罪人利益的保护。建国以来,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在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而从长远的发展看,只有真正树立起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的观念,努力寻求对未成年犯罪人惩治与保护的最佳平衡点,并且在未成年人犯罪之刑事立法设计上体现出对未成年犯 罪人的保护,才能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朝着更为人道、科学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惩罚力度 目录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立法类型调

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材料-精选范文

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材料 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材料 根据《西安市××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市教法发[2019]4号)精神,一年来,我校把依法治校示范 校创建活动作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好,大大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形 成了依法治校的育人氛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学校制度建设 1.修订学校章程。我校依据《西安市××局关于制定完善学校 章程、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意见》(市教法发[2019]12号)精神重新修订了《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校章程》,并严格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下进行。为此,我校重新修订了三十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工津贴发放暂行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 都是经过全体教师几上几下讨论修订后并提交教代会通过后进 行实施的,基本上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二、完善管理体制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市编委核定的内部机构数额,我校设置有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4个常设机构;根据工作

需要设置有创卫办、创建学习型学校办公室等2个非常设性机构,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所有机构权利与责任对等,协调一致。 2.工作机制规范。 树立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新形象。我校新一届领导 班子把 "艰苦创业、勤政廉洁、同心同德、追求卓越"作为班子建设的目标。行政管理总目标为:"规范、和美。"各部门子目标分别为:教学上"善学、求实、创新;"政教上"耐心、严慈、引导;"后勤上"热情、及时、到位。"着重强调在解放思想、更新 理念、谋大事、促发展上下功夫。 三、规范办学活动 1.狠抓教学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局和市××局的文件规定 收取费用,无违规征订、使用教材和教辅资料现象,所有教材均 按照国家规定由新华书店配送。二是抓学科渗透,抓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汇。把法制教育同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设法做到了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 2.狠抓教学管理秩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指导家长科学家教,提高家教实效,确保学生安全。主要是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实行家长开放日和家长接待日、成立家长委员会、普 遍和重点相结合的家访、印发《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向家长宣传现代化教育理论,使家长更多地、更科学地关注、帮助学生成

2011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

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2011年开展“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校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后,成立了“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活动。特制订此活动方案。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对象:以班级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学生,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对每班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科任老师辅助管理、教育。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费县职业中专学校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学生、学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活动内容与方法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依托学校德育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班会、讲座、安全教育课等途径,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遵纪守法

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普及未成年人对不良行为的知晓率,认知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他们克服、矫正不良行为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加强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加强对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检查评价,通过文明班级的评比活动,规范学生的语言,要求学生讲普通话,正确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规范学生日常活动,不在走廊和楼梯上跑跳、不打架,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队列、课间操、各种集会做到快、静、齐。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学校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对于一些学困生,留守生学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确定重点工作对象,成立帮扶队,加强对这类学生的管理。 3、爱心帮扶,减少学生心理负担。 面向学校困难未成年人群体,针对他们的实际问题,在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心理上辅导,行为上纠偏。对每个学生要做到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有效措施,做好教育、矫治和挽救工作,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鼓励他们的点滴进步,用爱心换回良知走向正路,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4、开发资源,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家庭、社区要及时进行沟通,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做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防微杜渐。学校了建立心理咨询室,专人负责。并为每位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有障碍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单亲子女、留守生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要加强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及时解答、化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辨别是非、美丑、善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工作,调动和激发他们内在的生机活力,引导他们养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5、加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吧、电子游戏厅、不健康“口袋书”图书室等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场所进行义务监督工作,整顿好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好校园内治安,净化社会文

关于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的情况汇报

中心学校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 活动情况汇报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比较突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而且也给未成年人自身及其家庭带来灾难和不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我校认真贯彻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单位、学校活动方案的精神,积极动员,广泛宣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落实,长年保持校内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案率的记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中心学校现有13个教学班,在校生615名,教职工32名,专任教师31名。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办学思想,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近几年来,学生队伍中出现两个特殊的群体,一是留守儿童,二是单亲家庭子女。这些孩子多数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其中多数老年人体弱多病,大部分家庭生活相对困难,对孩子教育方法不得当,使孩子在学校生活中表现出好动、淘气、调皮、孤僻、不合群等个性。这些家庭中的孩子在品德、学习、纪律一方面或几方面有很多不良行为。如果他们的这些种种不良行为得不到老师和家长的正确教育和引导,那么将有可能会继续恶化下去,长此以往甚至还会出现犯罪现象,对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此,学校有责任、有义务要为正在学知识、成品质,长身体的这些特殊孩子创造更好的

学习环境,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和道德品质,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 二、教育措施 (一)重视领导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学校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书记担任,具体工作由政教处主抓。二是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三是领导小组统一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全校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机制。 (二)课堂教学紧密配合,积极渗透。 学校坚持将安全、法律等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各班按学校规定开设一定量的法制教育课,做到了有计划、有过程、有记载、有反思;还通过心理健康课、班队活动等课程等对学生进行教育;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有关法律的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礼仪知识、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信息技术课上对学生开展正确的网络观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的正确认识,引导他们健康文明上网。坚持每年寒、暑印发《安全教育告家长书》,对学生假期的安全和生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家校联系的加强和对家庭教育的系列指导,促进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三)努力优化教育环境、增强环境育人效果。 1、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一是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一)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 杨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心理学分析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

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具体活动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小学生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对象:以班级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学生,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对每班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科任老师和艺体学科教师辅助管理、教育。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学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活动内容与方法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依托学校德育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安全教育课、观看教育片、法制副校长讲座等途径,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母亲颂”、“红烛赞”、“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等节日性的感恩教育、“全校共读一本书”主题读书教育、道德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普及未成年人对不良行为的知晓率,认知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他们克服、矫正不良行为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加强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 一、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条款 1 刑法 在刑法当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为: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152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高法解释》第36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另外,我国人民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都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办理和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3 相关专门立法 除了上述刑事法规中的规定以外,我国还专门制定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法》。 综上可知,我国虽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在刑事立法和专门立法中都有所涉及,但其深度和广度都还有待加强,在实践当中的应用更是我国司法界面临的难题之一。 二、当前立法的不足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之立法,当然始于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但有关专门性立法,则在20余年之后的1999年。该年6月28日,我国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不仅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方针、原则,而且具体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部门等预防犯罪主体的职责、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为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的犯罪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护。但是,相对于早在100多年前就

创建零犯罪学校实施方案

“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校在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动滨州科学发展、追赶超越的决定》文件精神后,成立了“未成年人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力量,着力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李家小学将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活动。具体活动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小学生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对象:以班级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学生,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对每班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李家小学开展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学困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依托学校德育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安全教育课、观看教育片、法制副校长讲座等途径,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母亲颂”“红烛赞”“颂党恩、跟党走”等节日性的感恩教育、道德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普及未成年人对不良行为的知晓率,认知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他们克服、矫正不良行为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二)加强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对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检查评价,通过红旗班级的评比活动:规范学生的语言,要求学生讲普通话,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方案

涟水县义兴小教 “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活动方案为深入实施“未成年人零犯罪率计划”,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力量,着力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经研究决定,将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具体活动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县局、镇有关加强和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学校、家庭、村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为抓手,针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着力办实事办好事;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抓好环境优化;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努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对象:以所在的学校班级为基本单位,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对每班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其他科任老师辅助管理、教育。 (二)目标任务:围绕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工作机制、学校内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流浪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活动内容 1、加强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依托村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针对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以未成年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教育的衔接和整合,帮助未成年人提高素质,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问题少年人群不断扩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未 成年人作为未来的社会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全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从年龄结构看,14岁以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15岁占23.5%;16岁占35%;17岁占31.3%。从违法犯罪的类型看,寻衅滋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盗窃占22.5%;抢劫占22.5%;杀人占6.3%;故意伤害占6.3%;强奸占2.5%;猥亵占2.5%。从文化程度构成看,小学4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初中占67.5%;高中(或中专)占27.5%。从违法犯罪主体看,在校学生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6.3%;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占66.3%;打工或学徒14人,占17.5%。其中,重犯占7.5%。从处罚情况看,判刑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7.5%;治安处罚占42.5%。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 1、违法犯罪有低龄化趋势。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14岁以下违法犯罪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而2001—2002年只占4.8%,2003年占有明显上升趋势。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手段有成人化趋势, 2、违法犯罪有团伙化趋势。近两年,未成年人团伙或共同犯罪人数不断上升,据调查,团伙作案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68.8%。从犯罪过程来看,他们都是无组织的共同犯罪,没有组织名称,没有帮规,一般都以一两个人为首,临时邀集其他人形成团伙作案。 3、违法犯罪有暴力化趋势。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强奸、投毒和杀人等恶性案件日渐增多,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比前几年大大上升。他们的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方式成人化,大多数是受暴力、色情传媒的影响,模仿性强。如廖某无钱花,便邀汪某、黄某,带上刀于4月19日晚上在城区转悠,物色好目标后,便跟踪到一僻静处,廖上前一手卡住被害人脖子,一手拿刀架在其颈上,汪某一手用刀顶住其腰部,一手搜身,并威胁地说:“不要叫,快把钱拿出来,

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 料 篇一: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申报材料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东海县驼峰乡前坞墩村 东海县驼峰乡前坞墩村位于东海县驼峰乡驼峰新区西北方向,距驼峰乡政府有5公里路程,西南位置紧邻东海县经济开发区。全村耕地面积3000余亩,现有8个村民小组,有农户总人数540户,总人口2243人,其中未成年人总数为480人,14至35周岁青年620人,现有35周岁以下团员青年220人。 近年来,在各级单位、领导的大力协助下,前坞墩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深入,建立以村部为平台的“前坞墩村青少年维权基地”,充分发挥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引导青年的作用,强调以党建带动团建工作的创新,竭力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逐步深入。据最新数据统计,前坞墩村连续八年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这也为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成立了前坞墩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团支部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立

后,相继建立健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会议、闲散青少年“建档立卡”管理、结对帮教和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等内容的各项制度,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前坞墩村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努力坚持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支部和村委会的目标任务中,制定 职责,明确责任,支部还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时间向村里的青少年讲解法律知识,形成以村为平台,家庭、学校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定期组织辍学闲散的青少年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注重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开展多样的教育活动,形成了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以宣传为依托,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只有小家平安,社会大家方能平安,近年来,每逢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等有利时机,我们就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画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以丰富多彩的法制知识图片、引人入胜的法制故事浅显易懂地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我们还定期协调乡镇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到村开展以“两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活动,并为青少年提供相关法律援助。 三、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注重因材施教 (一)强化家庭细胞功能,提高家庭教育质量。通过举行家长座谈会,实施系统的预防教育工程。目前,我村所有中小学生的家长都已经建立档案卡,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知识,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1、《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 1、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 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可执行的财产。 (三)未成年罪犯可适用的刑种 1、管制 管制,是五个主刑中最轻的刑种,根据管制的特点,对未成年人适用管制,有利于使未成年人继续正常生活学习,感到社会与家庭的温暖,从而更利于对其的改造。 2拘役 拘役刑期较短,适用于罪刑较轻但需关押的罪犯,对未成年人适用拘役,是一种相对比较好的选择。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较大,适用广。对于有期徒刑,应注意与成年罪犯分开关押,以防止交叉感染,而使未成年人的思想受到腐蚀。 4罚金 对于罚金的适用,我个人认为应区别对待,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适用罚金刑。而对于其他未成年人,因其尚处于父母照顾,无个人财产,可不适用罚金刑。 (四)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只处罚特定的犯罪情形。同时对未成年罪犯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种或相对较短的刑种,或者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在具体量刑时,不但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危害社会的程度,还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节,以及犯罪后有无悔罪、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适用从轻还是减轻处罚的幅度,使判处的刑罚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此外,对于未成年罪犯还可适用缓刑,假释。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调查 报告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被列入世界三大公害之一,也是我国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使社会更加的关注未成年人群体,这样有利于对青少年的保护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初步预防。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未成年犯罪更变得越来越严重,这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 二、问卷调查内容 因此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同事之间展开了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如下: 1、你所居住的附近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 2、你对未成年犯罪抱有什么样的意见和看法? 3、对犯罪未成年人,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帮助? 4、就你所知道的犯罪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 5、如今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式? 6、就你观察所知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过程? 7、我们当家长的应如何教育子女? 三、调查分析 在对同事的调查中,他(她)们对以上问题都做了一一的解答,并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调查问卷中我得出了如下总结: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1、社会不良环境影响突出。调查表明,因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导致犯罪的未成年人约占总数的1/3以上。①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②传播媒体中的不健康因素影响。如在这次调查中,有一半以上的学生反映校园周边录像点播放过不健康的片子,书摊里有不健康口袋书、动漫书及影碟出租。另外,有40%的学生经常上网,泡网吧。一些不法业主为达到获利目的,想方设法引诱学生,使他们沉溺其中。我省也发生过未成年人因欠网吧的钱而抢劫的案子。③社会法律保护有薄弱环节。 2、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调查显示,因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占20%。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成绩较差和有轻微劣迹的学生关心教育不够,尤其是对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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