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规定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结算管理制度,提高工程结算管理质量,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招投标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指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含零星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依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编制出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我公司进行审核予以确认的工程结算过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

第二章工程结算依据

第三条在工程结算书编制和结算审核中,施工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编制和审核。

第四条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需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进行结算。

第五条工程造价费用计取需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造价的人工工资计取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文件,其中装饰工程人工工资按110元/工日、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资88元/工日计取。

第七条计时工资按100元/工日计取(含税费)。

第八条工程造价总价下浮按照合同协商约定执行。

第三章工程量的确定

第九条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代表、项目单位代表和委托监理的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对隐蔽工程记录、工程量的现场签证和涉及设计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工程项目的工程量签证必须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和建设方四方签字方有效,没有设计图纸的工程量签证需有生产技术部现场代表、生产单位负责人、审计法律事务部人员签字方有效。

第十条公司建设工程项目代表、项目单位代表和委托监理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资料是否齐全,包含资料的完整性及编制的规范性。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变更说明书、工程签证、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所需资料。

第十一条在工程量核对确定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做好工程量的签证工作,确保工程量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委托造价咨询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审核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以遵守职业道德为准则,不受干扰,公正、

独立地展开咨询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书编制和审核应按工程发承包合同的约定,完整、准确地调整和反映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真实内容。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书编制严禁巧立名目、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工程结算审查严禁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提供虚假结算审查报告。

第十五条承担公司工程结算审查咨询服务的受托人,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公司工程结算书编制,其成果文件需有施工单位委托人的签字认可后我公司才接收其竣工结算书。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工程结算审查,其成果文件应得到审查委托人(公司)、结算编制人(施工单位)和结算审查受托人(造价咨询单位)共同认可,并签署“结算审定签署表”。确因非常原因不能共同签署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单独出具成果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为防止施工单位对竣工结算编制虚高多造,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审查所产生的审计费用,项目审减金额没有超过送审金额20%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承担委托审计费用的50%;项目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20%(含20%)的,公司只承担按审定工程造价部分计算送审费用的50%,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部门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5万元以下(含5万元)工程,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收集和整理该项目全部资料,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送生产技术部;5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单位在14个工作日内收集和整理该项目全部资料,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送生产技术部。

第二十条生产技术部收到竣工结算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和委托监理的监理单位完成对该工程项目逐项进行初步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疑异汇总,再到现场复核确认。复查确认后转交至审计法律事务部。

第二十一条审计法律事务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书后,5万元以下(含5万元)工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报告的审查,经过内部审查后,进入财务结算程序;5万元以上的工程,由审计法律事务部整理相关资料,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造价咨询单位须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后,以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结论进入财务结算程序。

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由审计法律事务部审查完后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外审完后,交回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整理归档。

第二十三条合同价款外产生或增加的工程量,合同有约定的按签署的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补充协议执行;对结算审查过程中存在合同争议或涉及内容不具体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裁定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在工程结算中,公司相关人员如存在滥用职

权、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节约使用建设资金,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预决算人员要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预决算部负责工程造价依据的选用、解释及补充估价表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工程造价信息的开发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决算部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标底的审定工作。 第五条预决算部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参加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参与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会签、施工图纸会审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预决算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定、预付款及进度款的审查,工程材料计划的审核及找差工作。 第七条预决算部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隐蔽工程交工、工程量及施工质量现场验收工作。 第三章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依据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中设备、材料价格按供应部门询价或价格数据库资料作为计价依据;建筑、装饰工程原则上参照公司近期价格作为计价依据;电力、通讯、铁路和公路工程原则上参

照行业的计价依据。 第九条工程项目采用定额标准进行预结算的,原则上采用公司现行执行的定额标准进行取费。工程项目、装置检修,技改工程安装部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第十条凡定额没有的工程项目,也不能按定额靠套的,由双方对人、机、料进行测算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书的编制以施工图为依据,一般项目也可以按工程委托单或施工草图编制,但施工委托单和施工草图必须具备指导施工,有明确的尺寸,说明工程内容,有该工程所需的材料,使用条件,技术要求等,图纸、草图或委托单均需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二条对部分常规检修项目及更换配件等无施工图的,应填制委托单,并在项目内容中详细说明规格型号、材质和数量等,便于正确编制预算。 第十三条严格控制点工数量,能够套用定额要套定额,不得自编定额。严格点工使用的审批。 第十四条技改项目开工保运人员,按开工需要由施工单位指派,在保运期,凡属保修内容的项目不再另行收费。 第十五条拆除工程的人工和机械费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预结算的编制及审定 第十六条工程预算编制及审定要求 1、具备工程部签发的工程委托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编审程序,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根据建设 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算以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 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成本合约部进行结算汇总。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条件 (一)工程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书; (二)具备完整有效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以及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工程结算编审程序 逐级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复核)→外部审计单位(如有)(初审)→分公司项目组(复核/初审)→集团成本部(二审)→集团管理中心(复核)→集团 审计部(终审)→总裁(复核)→董事长(最终确认) (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 有关资料按第七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 (二)监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组在监理招标文件或监理合同中约 定相应时间)对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送项目组; (三)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复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期限进行详细、全面审查,完成复审。(如有)(四)对造价咨询单位复审后的工程结算,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各主管 的专业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成本部和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工程结算按上述程序审核完后,由项目组造价工程师送审计部审定,最后由 总裁/董事长签字确定。 第五条结算资料应按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整理;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他); (二)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三)竣工图纸;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特制度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施工类工程合同的结算,包括建安工程、装饰工程、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外网工程、零星工程等的合同结算。 三、职责 1、工程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 2、预算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四、具体要求 1、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2、工程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 (2)竣工验收记录表; (3)竣工图(如有); (4)现场签证单、工程技术变更单; (5)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报告; (6)水、电费使用情况; (7)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 (8)相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或委托书。 3、工程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提交预算部。 4、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预算部发现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一次性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天内负责补齐资料重新提交。 5、同时采购部须提交有领用单位签章的甲供材一览表给预算部,采购部对数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6、预算部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承诺书等; (3)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4) 工程技术变更和现场签证统计汇总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图纸会审交底纪要; (5)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签章); (6)甲供材、甲控材清单; (7)工程验收记录; (8) 其他。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教程文件

工程竣工接算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工作程序,确保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有效性、可执行性,使该项工作纳入常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决算审计报审资料收集。 1、工程招、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2、施工合同或协议(经建设局或招管办备案后的); 3、工程决算(报审稿、报审单位签字、盖章); 4、变更签证单(原件四份、符合我公司签字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要求的方可有效); 5、竣工图(竣工图应反映竣工真实状态,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6、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监理资料(经各方签字、单位法人 盖章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 7、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规费缴纳证明。 二、公司备案。资料收集完毕后,各项目部应将资料上报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审核、备案。 三、项目初审。资料审核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确定初审单位(中介机构)。 四、为保持报审结算书的准确性及减轻审计成本,要求施工单位在报审的同时应签署承诺:报审结算书总额不得高于最终核定额的10%(审计费,由我公司承担),按最终核减额为衡量原则;如超出10%,,超出部分带来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可以在付款时直接从余款价

中扣除。上述审计单位,可以是审计局,也可以是我公司委托的初审单位,但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五、初审结果出具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及结果,确定是否有县审计局进行终审。初审结果可作为预付工程款依据。 六、县审计局复审结果报告出具后,公司财务部、工程部(档案室)各执一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 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 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 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 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 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 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 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 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 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 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4.1.5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 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 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 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 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多方面 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给设计、工程管 理部、项目部等部门;对于当地公司财务管理部、总部的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 组,除尚未公开的标底情况外,其他情况,如其需要,均应真实、透明、系统 地提供所有信息资料。 4.2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结算原则 (1) 三、结算依据 (1) 四、现场收方时间 (2)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2) 六、结算规则 (3) 七、结算台帐 (6) 八、合同终止协议书 (6) 九、其他 (6) 十、附表 (7)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1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2.1准确、及时结算; 2.2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2.3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3.1合同文件;

3.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3.3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3.4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3.5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3.6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3.7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5.1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5.2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5.3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5.4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工程结算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并确定最终解决办法、确定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文件的备案、归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甲分包工程等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3、工程结算管理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3)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工程合同、客观事实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以合理低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第二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甲供材领用、退库、实际耗用数量的统计,单价、总价的核算,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双方确认;负责依据合同对工程各类材料、设备帐目进行清理、核对;完善材料、设备台帐,配合成本工程师进行采购合同梳理,为确认设备购置费做好基础工作;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条款解释、扣款事由等向成本工程师反馈信息。 2、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结算提出支付、索赔、扣款等项目提出意见。 工程部成本工程师负责各项工程造价的核算,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超损耗的甲供材进行扣减,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款竣工结算审核表、单位工程结算书。 3、财务部负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计量确认、核算建帐,负责税务相关手续办理。 4、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甲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5、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6、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在审核过程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BFNY-GJGL-019-2015-A/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4职责 1.4.1造价中心 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 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 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 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1.4.3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 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 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 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 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 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 “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3.2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3.2.1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 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 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 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 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 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 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3.2.2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 资料的审查。 3.2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 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

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_

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施工图预算管理 1、施工图预算就是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确定与控制投资的依据,就是衡量设计方案就是否经济合理的依据,就是签订工程合同、办理工程拨款与竣工结算的依据,因此,施工图预算必须保证时间、核对准确、真实可靠。 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需进行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均要填写“施工图预算通知单”,进行审批。 3、施工图预算应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现行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与工程承包合同等进行编制。 4、施工单位应按如下程序编制施工图预算: (一)、搜集并熟悉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础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二)、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三)、正确划分工程量计算项目,计算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四)、正确套用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 (五)、计算各项费用,确定单位工程预算造价与技术经济指标; (六)、进行工料分析与工料汇总; (七)、编写预算说明,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并组织有关人员自审预算;各个相对独立的单位、单项工程应当根据合同工程名称与内容编制总说明与所有专业费用汇总清单表。

(八)、按季度将审定的预算书交预算组人员存档。 5、施工图预算的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编制预(结)算书(盖造价员章、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审查(费控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盖执业资格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单位公章)→公司项目技术部预算组审核(盖造价员章、预算负责人章、项目技术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公司预决算专用章) 6、预算书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一)、封页:应填写工程名称、预算的类别、工程结构、预算金额、初审金额与批准金额,并加盖预算员与负责人的名章与单位公章; (二)、编制说明:应写明采用图纸名称、图号、图集,采用的预算定额及定额外材料价、工程类别及取费等级、存在问题等事项与内容说明; (三)、预算审查说明:内容为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现场初审说明栏、监理审批表与项目技术部预算组终审说明栏; (四)、取费计算表:应写清费用的序号、名称、费率与金额; (五)、工程预算表:应写清分项工程或费用的序号、定额编号、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总价及人工费、材料费与机械费的定额单价与金额,并且每页要有页计、每一分部工程要有小计; (六)、分部工程汇总表:应写清分部工程或费用的序号、名称与金额,并且要有合计。 (七)、材料调差表:主要材料按编制当期《晋城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调差,特殊材料与《晋城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全材料按市场价暂列,

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准确、及时结算; 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合同文件; 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具体金额; 每月27日前,协作单位提交当期的增值税发票,并签字确认结算审核结果;结算人员把结算资料录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通知相关人员网上审批; 每月30日前,完成项目会签,根据会签结果登记结算台帐;完成相

结算决算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结合蒙能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蒙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 三、项目公司计划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组织管理部门。 四、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竣工结算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 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竣工结算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造价分析、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五、工程竣工结算书包含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凡是项目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六、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确定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并有合格的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2、工程已正式移交运营单位并签订保修合同。 3、具备完整的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工程验收资料,且竣工材料已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整的移交项目公司档案室。 4、工程量差、重大设计变更、委托洽商〈含审定的价款〉审批材料齐全 七、工程竣工结算的原则 1、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及补充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对于固定价格的价款,结算时一律不得调整。 2、工程量差、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委托洽商等,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由于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招标文件与施工图阶段造成的工程量差,并需要对其费用进行调整的,原则上按已审核的施工图工程量及所签订合同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2)合同范围内出现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调整,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试行) 文件编号总版本A 制订日期生效日期 核准会签审查制订 文件修订记录 NO.版次变更修 订 日 期 修订 页次 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港航局第三工程分公司 大连凌水湾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项目部建安工程结算工作。 第三条其他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按合同或按财务收款,由项目部自行结算。 第二章结算管理体制与机构 第四条结算管理体制:由项目部领导、项目各部室两级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计财部。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计财部(经营)职责 1、计财部(经营)负责督促、检查、审核项目部各部室工程结算工作,编制年度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计算文件。 2、计财部(经营)根据经业主审定的年度工程结算单和竣工工程结算单,编制公司报局的年度结算文件,工程审计后,将产值变动情况年度汇总,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计财部(经营)报公司的年度结算文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表格附后): a、计提含量工资的产值完成情况与结算意见表

b、()年度结算及产值审核表 c、()年项目完成产值及“百含”产值一览表 d、关于()年建安及辅助生产产值的说明 e、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月、年度结算单 4、计财部(经营)建立工程结算台账,并负责工程结算文件的原件收集归档。 第七条工程部职责 1、工程部辅助编制工程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2、工程部负责向计财部提供建安产值以外的对外经营(设备租赁、台班收入、外供混凝土)及零星产值。 第八条计财部(财务)职责 计财部为项目部价款结算的主管部门,依据结算单办理工程款的收取事项,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九条设备物资部职责 设备物资部负责提供项目的物资及设备的使用数量和台班及单价,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台账。 第十条管理细则 1、项目部是工程结算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办理工程月、年度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等工作。 2、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结算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工程结算的全过程管理。 3、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为结算文件工程量的提供人。施工技术人员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公司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凡是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二、经营部是竣工结算的组织管理部门。 三、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该工作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2、监理批准:监理公司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以及结算书中所附结算资料是否属实。并在结算申请书上书写意见,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3、项目部审查:监理公司将同意结算的批复意见报至公司后,项目部应对监理公司的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工程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4、工程部审查:工程部总工办对竣工图及结算资料等方面出具 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财务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5、财务部审查:财务部对结算合同的已付款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

事宜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经营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6、经营部审核:经营部对结算书做初审后并进行最后复核,该部分工作原则上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 7、复核审计完毕的结算书经公司经理审批通过后上报总经理,报请结算审计,该部分工作原则上须在15天之内完成。 8、结算书包括的内容 8.1编制依据 8.1.1经项目部、工程部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交底; 8.1.2工程施工合同; 8.1.3施工组织设计; 8.1.4招投标资料; 8.1.5经确认的各种经济签证; 8.1.6经确认的材料限价单; 8.1.7工程进度确认单; 8.1.8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8.2封面:有编制人、日期和经济指标数据; 8.3总目录; 8.4工程结算书;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X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XXXXXX集团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集团范围内各级工程预结算机构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管理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公司应在本办法的框架内制订公司相关制度,集团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范围 3.1 建设工程预结算组织体系与人员管理 3.1.1 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内部审核按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及项目单位三个层级进行管理。 3.1.2 预结算中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管理,是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办理机构,由房建、矿建、机电设备安装等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1.3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集团内部调配或向社会招聘,有必要

时可向XXXX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借用。 3.1.4 各区域公司有条件的应设立区域预结算中心,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或设专、兼职岗位,暂无条件设立中心的情况下,应把区域公司所辖范围的预结算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1.5 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委派预结算管理负责人。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1.6 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XXXX 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和配合。 4.2 工作职责 4.2.1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职责 负责对XXXX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 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集团公司制度规定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 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 b)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限额以上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 c)提出关于XXXX集团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 措施的建议; d)负责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 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 e)配合建设部预结算处做好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作者:————————————————————————————————日期:

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一. 目的 高质高效完成预结算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结算工作成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二. 原则 过程清晰,依据可靠,资料齐全,计算正确。 三. 适用范围 综合科自行编制和审核的工程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和合同暂定价、合同补充和重大变更的造价计算;工程结算,包括总包工程、各类分包工程和材料供应、零星工程的结算。 四. 主要内容 预结算工作职责 预结算工作由综合科全面领导、综合科经理组织与管理预结算工程师具体实施。如设有项目成本负责人,项目成本负责人协助部门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预结算工作进度、协调、资料管理、复核及成果分析等工作。 综合科经理负责监督、审核、引导和评价预结算人员的工作,与其它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及协调,保证工程预结算编审结果的及时、准确、合理,有利于公司利益,预结算人员负责按有关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客观、公正而又严格地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必须恪守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的工作准则,杜绝因人为因素和疏忽大意而产生的错误。 现场预算工程师负责审核签证数量及造价,并保证签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成本动态信息反馈及时。在结算任务较多时,部门经理可安排现场预结算人员完成零星工程预结算。 为保证预结算工作质量,预结算人员应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平时应积极主动搜集和熟悉各种造价信息资料,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每周到工地一次,了解及熟悉现场施工情况。 所有参与预结算的人员应严守公司机密,妥善保管好与工程预结算有关的资料,防止公司经济信息对外泄露; 所有预结算人员有义务对工程预结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预结算人员应当保证工程预结算结果的真实性、独立性和科学性,对于任何影响上述三性的因素(包括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等不合理命令等)均可提出异议,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预算管理 预算的编审根据成本控制工作的需要进行,具体的需求,包括时间和内容上的要求由上级领导、相关部门或合作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如图纸等。必要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协办单。 部门经理根据项目责任划分、工作量、进度要求、以及专业分工安排预算编审任务,同时明确深度要求、时间要求及须注意事项,由项目成本负责人跟进与落实。 工程预算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能发挥其作用、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要求为准,并符合有关规范与文件规定。编制方法,可采用清单计价法或定额计价法。 工程预算或招标标底的编制依据,必须具备:合同书或招标书、经设计部确认为有效、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 相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业主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 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 工程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业主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计划经营部是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2 工程部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3 物资管理部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工程结算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并确定最终解决办法、确定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文件的备案、归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甲分包工程等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3、工程结算管理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3)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工程合同、客观事实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以合理低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第二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甲供材领用、退库、实际耗用数量的统计,单价、总价的核算,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双方确认;负责依据合同对工程各类材料、设 1

备帐目进行清理、核对;完善材料、设备台帐,配合成本工程师进行采购合同梳理,为确认设备购置费做好基础工作;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条款解释、扣款事由等向成本工程师反馈信息。 2、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结算提出支付、索赔、扣款等项目提出意见。 工程部成本工程师负责各项工程造价的核算,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超损耗的甲供材进行扣减,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款竣工结算审核表、单位工程结算书。 3、财务部负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计量确认、核算建帐,负责税务相关手续办理。 4、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甲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5、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6、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在审核过程中与施工单位沟通,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表》,上报建设单位复核。 第三章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竣工验收 (1)竣工决算前提: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通过质量监督站,且相关资料齐全;材料、设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供应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 (2)竣工验收组织: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相关部门(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局、安监等部门,完成消防及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结算作业指导书)

编号: 版号: 工程结算作业指导书 (讨论稿) 编制造价部日期2008-04-16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工程结算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加强金帝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金帝集团所属成本控制中心及各房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的控制。 3.职责 3.1集团总部成本控制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3.2集团成本控制中心所属各部门及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3.3监理公司:负责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变更减少是否漏报。3.4项目部:详细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 3.5总工:会签结算资料。 3.6成本控制中心:复核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初审结算,复核结算,化解结算分歧,负责结算定案。 3.7公司领导层:化解结算分歧,结算定案,在结算审定单签字。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工程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结算应建立起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结算。 4.1.3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4.1.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