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管理系统要求规范(试行)

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管理系统要求规范(试行)
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管理系统要求规范(试行)

附件2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托育机构管理,推动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经有关部门依法登记、备案的,由专业人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托育机构应当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尊重婴幼儿成长的特点和规律,最大限度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四条托育机构举办主体应当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到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在业务范围内注明托育服务;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到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在经营范围

内注明托育服务。

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第六条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建筑消防安全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场地证明、工作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填写备案书(见附件1)和承诺书(见附件2)。

第七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提供备案回执(见附件3)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见附件4)。

第八条托育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托育机构终止服务的,应当妥善安置收托的婴幼儿和工作人员,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机构注销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第十条民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关政策规定、托育机构登记备案要求、托育机构有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第三章收托管理

第十一条婴幼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统称婴幼儿监护人)应当主动向托育机构提出入托申请,并提交真实的婴幼儿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托育机构应当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婴幼儿进入托育机构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离开机构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托育机构收托婴幼儿人数不应超过备案人数。应当建立收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采集、更新,定期向备案机关报送。

不得违规对外泄露婴幼儿及其监护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议,接待来访和咨询,帮助家长了解托育机构的保育照护内容和方法。

托育机构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对托育机构事关婴幼儿的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

第十六条托育机构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

第十七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保育照护、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章保育管理

第十八条托育机构应当科学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做好饮食、饮水、喂奶、如厕、盥洗、清洁、睡眠、穿脱衣服、游戏活动等服务。

第十九条托育机构应当顺应喂养,科学制定食谱,保证婴幼儿膳食平衡。有特殊喂养需求的,婴幼儿监护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托育机构应当保证婴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寒冷、炎热季节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可酌情调整。

第二十一条托育机构应当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游戏活动应当重视婴幼儿的情感变化,注重与婴幼儿面对面、一对一的交流互动,动静交替,合理搭配多种游戏类型。

第二十三条托育机构应当提供适宜刺激,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操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发挥婴幼儿的自主性,保护婴幼儿的好奇心。

第二十四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和反馈制度,定期与婴幼儿监护人沟通婴幼儿发展情况。

第五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五条托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托儿所卫生保健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好婴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

室内外环境卫生。

第二十六条托育机构应当坚持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发现婴幼儿身体、精神、行为异常时,应当及时通知婴幼儿监护人。

托育机构发现婴幼儿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十七条婴幼儿患病期间应当在医院接受治疗或在家护理。

第二十八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卫生消毒和病儿隔离制度、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托育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工作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病历和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返岗工作。

第三十条托育机构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婴幼儿成长规律的活动。严禁虐待、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人格等损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托育机构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

第三十二条托育机构的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严禁在托育机构设置、放置威胁婴幼儿安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第三十三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婴幼儿接送制度,婴幼儿应当由婴幼儿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第三十四条托育机构应当制订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并经常进行演练。

托育机构应当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管理职责,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掌握急救的基本技能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优先保障婴幼儿的安全。

第三十五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

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

第七章人员管理

第三十六条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三十七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三十八条托育机构应当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托育机构应当依法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托育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活动。

托育机构应当建立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托育机构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向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四十二条建立健全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各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各有关部门应当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依法建立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制订实施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2019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1.托育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4.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附件1

托育机构备案书

________卫生健康委(局):

经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批准,________(托育机构名称)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登记成立,现向你委(局)进行备案。本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住所:

法人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机构性质:营利性、非营利性

服务范围: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机构建筑面积:

室内活动场地人均使用面积:

室外活动场地人均使用面积:

计划收托规模:人

编班:乳儿班、小托班、大托班、混合编班及班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月日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备案信息,并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托育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照护服务符合《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儿童优先的原则和相关标准及其他规定,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不以托育机构名义从事虐待伤害婴幼儿、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婴幼儿及其监护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编号:

年月日报我委(局)的《托育机构备案书》收到并已备案。

备案项目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机构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卫生健康委(局)(章)

年月日

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托育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

3.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A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2011]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7-20修订 2012-12-01实

施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修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14年第19号令),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财政部《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1]9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以工代赈是国家制定实行的一项重要扶贫赈济政策。国家通过投入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贫困地区建设中小型农牧业基础设施,改善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较快发展,同时吸纳贫困群众参加部分劳动密集型项目建设,获得劳务报酬,逐步实现脱贫致富。 第三条盟市、旗县发展改革委(局)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上一级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按照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四条以工代赈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和地方配套资金。 —1—

第五条各级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安排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允许虚列预算,不允许多头配套。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及投向 第六条使用范围以工代赈资金主要安排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排部分地方财力困难扶贫任务较重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 第七条资金投向以工代赈资金集中用于贫困地区小型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一)基本农田土地平整,节水灌溉等田间工程。有效改造中低产田。 (二)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型灌溉设施建设;巩固已建成小型水利工程,修复损坏的水利设施;小型排灌区的渠系配套,防渗整治;小型蓄水工程等。 (三)草场建设草场改良、饲草料基地、棚圈和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乡村道路乡苏木出口公路,县乡村连接线、村间街巷硬化、田间路。通乡通村公路及贫困地区联片开发公路和独立桥(桥涵)等,建设标准以四级公路为基准。 —2—

托育类教育机构装修标准和要求

托育类教育机构装修标准相关准则目录 一、定位要求 二、选址标准及基本功能 三、各功能布局要点 四、安全标准 五、噪声标准 六、采光标准 七、空气质量标准 八、构造标准

一、定位要求: 1、班级设置: 2.1 全日制托班:班额配置15人/班,配置午休。 2.2培训课程:暂无 二、选址标准及基本功能: 1、选址要求: 1.1应远离垃圾收集点、油气站、医药厂、农贸市场、餐饮后场、火车道轨、城市快速道等污染源及噪声区,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1.2展示门面应≥6M,不宜有密集行道树遮挡; 1.3停车及公共交通等便利; 1.4教学楼层不得高于3层,独立疏散楼梯; 1.5使用区域内宜有独立使用并可改造的卫生间; 1.6选址宜配套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1.7场地尽可能有对外采光面; 1.8设计在可行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利用原有场地格局进行利用; 1.9如有条件配置厨房则应配置相应的排烟条件。 2、基本功能及面积使用指标:

三、各功能布局要点 1、接待门厅 门厅需设置接待台及logo背景墙,logo背景墙宽度不小于2M,配置液晶电视; 2、谈单区 靠近教师办公室布置,配置1桌3椅,开放式设计; 3、家长等候区 宜就近接待区布置,每组配置1桌3椅,设置WIFI,设置照片墙,PS:可与谈单区共同使用同一区域; 4、教师办公 教师办公兼顾家长投诉处理,宜就近接待门厅布置,配置1桌3椅,PS:有条件则配置; 5、厨房备餐 配置冰箱1台、双眼燃气灶台1只、消毒柜1台、台盆2只,加工区与碗具洗消区,如无法满足餐饮条件,则应配置相关用电类厨房家电。 6、卫生间 6.1成人卫生间应与幼儿卫生间单独设置,儿童卫生间宜邻近教室。 6.2卫生间需要定期清洗消毒,卫生间宜须有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3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龙头的间距为0.35~0.4m。台盆镜整体布置。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国家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昭阳区苏家院乡排灌沟建设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 昭阳区苏家院乡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目录 第一章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昭阳区基本情况 (1)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2)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8) 第三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1) 第四章、建设安排及实施意见 (19) 一、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17) 二、实施意见 (17) 第五章工程设计及工程量 (18) 一、主要的工程数量 (18) 第六章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9) 一、编制依据 (19)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23) 三、资金筹措 (30) 第七章环境影响及评估 (31) 一、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1)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2) 第八章劳务报酬 (34)

一、劳务报酬计算 (34) 二、劳务报酬发放 (34) 三、劳务报酬组织管理 (34) 第九章项目管理及措施 (35) 一、领导机构 (35) 二、项目管理 (35) 三、项目建成后的保障措施 (35) 第十章效益分析评价 (36) 一、经济效益分析 (36) 二、社会效益分析 (37) 三、生态效益 (38) 附件:1、苏家院乡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概(预)算表1-10 2、苏家院乡排灌渠道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昭阳区的位置图; 3、苏家院乡排灌渠道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苏家院乡位置图;

第一章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国家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昭阳区苏家院排灌沟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拟建的项目区位于昭阳区苏家院乡的苏家院村、坪子村、双河村、迤那村4个行政村 二、昭阳区基本情况 昭阳区位于云南省东北端,位于东经103°8′~103°56′,北纬27°7′~27°39′之间。地处云、贵、川三省结合部,东与贵州省威宁县接壤,南与昭通市鲁甸县相邻,西隔金沙江与四川省金阳县相望,北与永善、大关、彝良3县毗邻。辖区总面积2167平方公里,城区距省会昆明381公里、成都550公里、重庆580公里、贵阳450公里,处于西南四大中心城市的腹心地带,是中共昭通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区辖17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29个行政村,49个社区,2312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着汉、回、彝、苗等16个民族,2007年末,总人口80.6万人,属省列个国家级贫困县(区)。 境内地处暖带,为低纬高原大陆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作用,更充分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 (一)分层次加强科学规划布局。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并制定“十四五”养老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督促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二)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探索在脱贫地区和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区设置活动培训场所,依托基层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

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 (三)积极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养老托育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公平竞争。 (四)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场所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定期集中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邻避民扰等问题。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 (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 (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 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立功嘉奖、先进人物登记表及模事迹材料,以及科技、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犯罪判决书等); 9.工资、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9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有关要求,我们对《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1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12月27日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当地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第三条以工代赈投入分为实物投入和资金投入。实物投入以实物折资形式核算。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来源

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各级以工代赈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以工代赈投入重点投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兼顾连片特困地区之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明确的其他贫困地区,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其他有关地区的以工代赈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排。 第五条以工代赈重点建设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包括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含独立桥涵)、草场建设、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公室,下同)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具体管理职责。 第二章规划计划管理 第七条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应与国家及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编制实施,是编制以工代赈计划的基本依据。规划内容包括发展背景、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建设任务、资金筹措、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本级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可适时进行中期调整。 第九条编制以工代赈计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以工代赈建设规划为依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条以工代赈计划分为中央财政预算内计划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可分专项或分年度安排。基本内容包括政策要求、建设规模、建设时限、投资规模及构成、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等。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主要安排连片特困地区跨行政区、示范带动作用强、具备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扶贫项目。 第十一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下级发展改革部门编报的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后,负责汇总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下同)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草案,并于规定时间内报国家发展改

早教、托育和幼儿园的迥异与融合

早教、托育和幼儿园的迥异与融合 分享的主题是《早教、托育和幼儿园的迥异与融合》 1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三张图分别是主食、辅食和甜品的配图,看了很有食欲吧?

主食是与生存相关的绝对刚需品;辅食是婴幼儿开始断奶到可以食用主食之间的过渡性产品;而甜品是搭配着主食的配餐品。基于这几年对早教、托育和幼儿园产品与运作的了解,我个人将 三者的比喻虽然不能全面反应三种教育产品的所有特性,但在客户需求和产品特性上,这三者的比喻相对比较形象且容易建立关联性的理解。下面具体说说比喻中的关联特性。

幼儿园的需求基本如主食一样是刚需。 在座有很多从事幼儿园多年的园长和老师,应该感受体会比我深。从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来说,3岁以上的幼儿已准备好走向社会集体生活,以便得到更好、更全面发展。 基于这点,各国政府也都有相关政策支持甚至要求3岁以上的幼儿必须进入集体生活的幼儿园。所以,市场对幼儿园是硬需求。目前各国的幼儿园体系运作和发展都是相对比较成熟的,包括中国。 托育的需求如辅食,有需求,但是是半刚需。 从婴幼儿的身心发展需求,特别是情感需求上来说,2岁之前特别是1.5岁之前,政府还是鼓励以家庭为主的照料养育,加上中国的祖辈多数是愿意而且喜欢自己带孙辈,因而现阶段托育如同辅食一样,是幼儿从家庭养育到幼儿园养育之间的短期准备过渡性需求品。 西方国家的家庭结构和养育孩子的观念相对开放,孩子入托育的时间会比较早,甚至2个月开始入托的孩子也有,但时间上不一定是工作日的5天都在,而是有选择3天的,也有选择半日托的。 目前托育独立运作且体系相对完善的地区有台湾。他们幼儿入托一般6个月-3岁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更多女性进入职场,同时年轻一代父母包括祖辈的育儿观念更为开放,0-3的入托绝对是一个需求趋势,等待着客群年龄的下沿扩大。 早教的需求如甜品是非刚需。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当地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第三条以工代赈投入分为实物投入和资金投入。实物投入以实物折资形式核算。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各级以工代赈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以工代赈投入重点投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兼顾连片特困地区之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明确的其他贫困地区,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其他有关地区的以工代赈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排。 第五条以工代赈重点建设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包括基本农田、农田水利、

乡村道路(含独立桥涵)、草场建设、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公室,下同)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具体管理职责。[2] 第二章规划计划管理 第七条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应与国家及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编制实施,是编制以工代赈计划的基本依据。规划内容包括发展背景、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建设任务、资金筹措、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本级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可适时进行中期调整。 第九条编制以工代赈计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以工代赈建设规划为依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条以工代赈计划分为中央财政预算内计划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可分专项或分年度安排。基本内容包括政策要求、建设规模、建设时限、投资规模及构成、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等。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主要安排连片特困地区跨行政区、示范带动作用强、具备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扶贫项目。 第十一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下级发展改革部门编报的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后,负责汇总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下同)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草案,并于规定时间内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议计划草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时限、投资规模及构成、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等。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有关

上海普惠性托育点婴幼儿托育服务调研报告

上海普惠性托育点婴幼儿托育服务调研报告 关于普惠性托育点,目前尚无明确官方文件的定义。 2018年上海市“1+2”政策文件中将托育机构界定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3岁以下尤其是2-3岁幼儿实施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幼儿照护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机构。同时把托育机构划分为三种类型:营利性托育机构、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免费福利性托育点。 2019年上海市在政府实事项目中将之前提出的“社区幼儿托管点”改为“普惠性托育点”,这是对“1+2”文件相关政策导向的落实,是基于现实需求提出的新概念。 普惠性托育点是承载普惠性托育服务的重要载体,它不仅包括“社区幼儿托管点”,还包括各种以社区为支点开办的托育机构,如依托原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福利院等开办的托育点、民办幼儿园延伸的托育点、社区家庭内的小型托儿所等,他们强调公益性、便捷性和广覆盖,突出低价格。 本次调查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普惠性托育点,尤其是政府实事项目下的普惠性托育点。 普惠性托育点的主要问题 政府与家长对托育点的定位不一致 主要体现为:托育需求规模与招生规模、托育内容需求与供给方面。 目前社会现存的托育点所能满足的婴幼儿人数在2万名,而这个数量是目前整个社会需求的十分之一。普惠性托育点的优势之一就在于其位置,街道也鼓励在百姓家门口多设点。但如前所述,在我们所实地调研的普惠性托育点中,普遍招生规模较小,部分托育点仅招收十几名孩子。一方面,一部分托育点已经饱和,许多幼儿还在“排队”入园,另一方面,部分托育点按照“1+2”文件整改,延后中断了运营时间。 从社区用地规划角度来说,“1+2”文件对托育机构的建设、规划、选址等做了详细规定,但当前除新建住宅区外,绝大多数社区用地已经饱和,在实际托育点建设中,场地的选择面临重重困难。 根据“1+2”文件要求,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只招收本单位、本社区适龄幼儿且人数不超过25人的),我们调研的托育点大多数刚刚超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线。 在已完成建设的45家社区幼儿托管点中,仅有16家能够在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到。这意味着尚有29家完成建设的托育点还没有最终完成申办流程。 在托育内容上,政府与家长之间有着明显的供需落差。如前所述,普惠性托育点的托育内容主要以生活照料为主,这与政府对他们的要求基本是一致的。如两位托育点的负责人告知我们: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2013.8.20】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工作流程 (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3年8月

— 1 —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图 项目库建立 年度拟建项目选择 年度计划核报 年度建议计划编报 项目实施 项目管理 规划编制 工程建设 开 工 准 备 竣工验收 工程移交 效益评价 资料归档 资金管理 年度计划下达 计划公示 劳务报酬 财务制度 公告公示 财政报账 施工公告 项目公示 建后管护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流程图说明 一、规划编制 县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编制本级以工代赈建设中长期规划。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规模、资金筹措、效益预测和保障措施等。规划必须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相衔接。 档案资料要件: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文本(五年期)。 二、项目库建立 市(州)、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根据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入库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以工代赈政策。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年度拟建项目选择 各地年度拟建项目原则上在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中择优、择重、择急选取,所选取项目应具备前期工作完备、审批手续齐全、配套资金落实、可开工建设等条件。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负责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审查,杜绝多头申报、重复建设、套取国家投资。 四、年度建议计划编报 县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逐级编制汇总年度 —2 —

建议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要求、安排原则、建设任务、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劳务报酬、建设地点、工程效益等。年度计划按项目安排资金,不切块分配。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组织编制本级以工代赈年度建议计划,上报所在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建议计划应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及有效批复文件。申报以工代赈示范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国家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等综合性项目,应附项目实施规划文本及专家评审意见。 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组织审核县级年度建议计划,编制市(州)年度建议计划,将市(州)项目投资和建设内容汇总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 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审核、汇总编制全省以工代赈年度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档案资料要件:市(州)、县(市、区)上报计划文件,必要的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规划及批复文件,示范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征求群众意愿情况。 五、年度计划核报 国家下达计划前,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根据国家确定的年度投资规模和已申报的建议计划,进一步核定年度建设计划,上报市(州)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市(州)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审核汇总后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省以 —3 —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公司人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员工的经历和德才情况的档案。它是对员工任免、调动及管理分析的工具之一,也是人事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加强人事档案的有效管理,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性: 1.真实性:这是员工个人经历和德才情况真实记录; 2.保密性:它界党和国家的机密; 3.可靠性:它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 4.独立性:它是以个人为立案单位。 (三)公司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二、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归档的材料包括: 1.干部履历表; 2.中层干部任免、聘任及解聘材料; 3.科技干部技术职称确定呈报表; 4.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5.各类干部的签订材料; 6.出国人员审批表及出国人员鉴定表; 7.学历证明; 8.干部退休、离休审批表; 9.干部违纪处分决定、批复等综合材料,以及本人检查、交代、申诉材料; 10.取消或撤销行政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平反决定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11.后备干部考核材料及登记表; 12.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奖励材料; 13.大中专毕业生、对调和单调干部以及专业干部档案; 14.发展新党员有关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及入党政审材料和入党转正申请; 1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16.公司以上先进奖励材料; 17.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党的有关材料;

18.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材料; 19.中共党员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及处分的甄别材料及平反决定材料。 (二)劳资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员工登记表; 2.各种审批表:如劳动合同制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学徒工定级审批表、复职审批表及要害作业岗位审批表; 3.各类生产工人档案; 4.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及本人检查材料; 5.撤销对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平反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6.退职、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审批表; 7.开除厂籍及解除合同的有关材料。 (三)保卫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各种刑事犯罪和政治犯罪的判决书; 2.刑事处分材料; 3.劳动教养通知书及教养期满释放有关材料。 (四)公司工会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级以上先进生产者(劳模)、先进工作者(劳模)登记表及事迹材料; 2.干部、工人死亡后组织上写的悼词; 3.干部、工人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材料及善后处理意见。 (五)团委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 2.退团申请书及退团登记表; 3.团员及团干部各种奖励材料; 4.团员违纪处分材料及撤销处分的决定; 5.团员各种鉴定材料。 三、人事档案的管理 (一)人事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及名称(或标题)应确切、清楚,并写在材料醒目的位置。 2.归档的材料,应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归档的材料或表格,一律用十六开纸书写或印刷,如必须用大号开纸印刷,允 许按16开折页。 4.形成材料的部门要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章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1、(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扶贫资金中的(),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 ?A.以工代赈资金 ?B.扶贫专项贷款 ?C.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D.新增财政扶贫资金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2、(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 ?A.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3、(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扶贫资金中的(),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A.新增财政扶贫资金

?B.以工代赈资金 ?C.扶贫专项贷款 ?D.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4、(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 ?A.突击性检查 ?B.定期检查 ?C.周期性检查 ?D.经常性检查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5、(单选题)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应当经有关银行()。 ?A.事前审查论证 ?B.实地走访调查 ?C.组织专家评估 ?D.文件形式审查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托育机构线下线上相结合成为必要模式

托育机构线下线上相结合成为必要模式 托育机构是一种线下婴幼儿照顾服务机构。纯线下机构在疫情期间的劣势表现得非常明显,部分企业申请破产,部分企业停业赔钱,部分企业积极寻找新的生存模式,由线下向线上拓展。线下企业发展向上模式成为趋势,托育机构发展线上模式也是必要的选择。 托育服务的本质是一种机构教养模式,需要依托线下场景进行。对C端来说,托育的线上模式,指的是以直播、APP课程、网站等线上形式开展的早期教育模式。通过视频、音频、文字、图片的方式指导家长如何正确、高效地育儿。 对B端来说,线上服务增点是“续命”常见手法之一,通过线上产品实现营收,同时也加强了用户对品牌的信任度。其次,B端人才培训、产品售卖等也能有效帮助企业创收。 值得注意的是,新产品布局需要“快”,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把控好服务质量,开拓精准渠道,实现产品成本收入的盈亏自负,跑通良性变现闭环。 以爱尔福婴幼中心为例,为了让孩子在家期间同样能够得到科学的教育,总部以直播的形式每日授课,和家长面对面交流,指导幼儿教育中的每个细节;同时,开发了系统的线上APP课程,作为家长的带娃工具;最后,每日微信跟进,了解孩子的成长进度和家长带娃中遇到的难题。爱尔福婴幼中心对B端用户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直播支持和移动端的支持,同时以手机微信为辅。移动端可以帮助B端用户在日常中的管理和运营;直播课是专门在特殊时期开设的,指导B端用户如何应对当前的危机;微信是一种辅助方式,也是最常用到的沟通方式,将爱尔福婴幼中心总部和B端客户紧密相连。 托育机构的最终客户是0-4岁的婴幼儿,所提供的是孩子的贴身服务,因此,线下仍是主要运作模式。线上服务不分对C端还是B端,都可以起到教学、指导、辅助的作用。托育机构线下加线上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占有一席之地,线下线上相结合是必要的模式。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及分支机构 3.人事档案分类 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以下四大类: 3.1入职档案 3.1.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 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 3.1.2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补充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3.2培训档案 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心得。 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培训服务协议。 3.3职位档案 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任命书。 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3.4薪酬考核档案 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试用期总结表。 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 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调薪/降薪记录。 3.5其他档案 个人党、团相关资料。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 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谈话记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 其他补充协议。 4.人事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5.人事档案的核查核对 检查和核对时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档案室环境是否良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6.人事档案的转递

山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以工代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以工代赈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效益,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山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以工代赈,是指国家和各级政府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项农村扶贫政策。 第三条以工代赈投入为资金投入。国家以工代赈投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省及市、县以工代赈投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工代赈投入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投入,共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第四条发展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 第五条国家以工代赈投入集中用于国家确定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即国家重点县),并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地方脱贫积极性高的特困地区

倾斜。省以工代赈投入重点用于国家重点县,适当兼顾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及插花贫困县的贫困乡村。市以工代赈投入用于与国家和省以工代赈投入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工程配套,也可对贫困县直接安排实施以工代赈工程。县以工代赈投入全部配套用于国家、省、市安排的以工代赈工程。 第六条以工代赈投入重点建设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 乡村道路建设。集中建设行政村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自然村、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以及村与干线公路的连接路(包括移民新村的道路)建设。道路建设标准为四级以下(含四级)。农田水利建设。在地表水资源缺乏和地下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重点集聚天然降雨,建设旱井并配套节水灌溉设施;在地下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通过打井配套建设农田节水工程;在有小泉小水的地区,重点建设截流(截潜流)、提水、引水等小型水利工程;在水库灌区范围,重点建设和修复渠系、管道,新增、恢复和改善水浇地。基本农田建设。 依据当地实际,对沟道安排筑坝淤地,对河道安排打坝和垫滩造地工程,并兼顾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原则上不搞以机修梯田为主的坡改梯项目。小流域治理。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通过采取林草上山、产业进沟、农水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