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复垦的现现状与建议

农村宅基地复垦的现现状与建议
农村宅基地复垦的现现状与建议

农村宅基地复垦的现现状与建议

罗文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民对住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致使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股“弃老宅、划新宅、占耕地”的建房浪潮袭卷全国农村。在改善广大农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一方面是大量良田被占,耕地的日益减少;另一方面是大量旧宅基地被废弃,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开展农村荒旧宅基地的复垦工作,对于我国这个人地关系紧张的国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宅基地复垦,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大力开展宅基地复垦,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复垦工作的深入推进,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一、开展宅基地复垦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实耕地占补平衡。在当前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大背景下,可用耕地逐年减少,土地控制更为严格。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对闲置土地、废弃民居及临时搭建设施进行规划重整,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占一补一”,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有利于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农村宅基地复垦实行1∶1置换建设用地政策,且置换的指标不纳入当年新增总量控制。通过宅基地复垦,把废弃民居推倒整理为耕地,用新增耕地面积来置换城市建设用地,盘活土地存量,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3.有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在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中,进行村庄整治和环境美化,调整农村建筑物的散乱布局,并配套完善水、电、路等设施,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优化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水平。

4.有利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一方面,开展宅基地复垦,可获得上级政府的奖励和补贴,这对于很多村来说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另一方面,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该指标的调剂回购,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此外,新增的耕地可以增加农民承包地的面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二、篆塘镇开展宅基地复垦的做法与成效。

篆塘镇宅基地复垦工作已经开展了xx年,截至xxxx年年底,全镇共有xx 个村进行了复垦,累计投入资金xxx多万元,整理完成土地xxx亩。

1.强化政策引导。兼顾政府、村集体及村民三方利益,利用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建立强劲工作动力机制和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为鼓励各村开展宅基地复垦,我镇制定了一整套优惠政策。对宅基地复垦获取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复垦村村民建房,优先用于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村民的合法住宅拆除,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符合建房条件的易地归还宅基地。对经济困难、启动资金无法解决的村,由镇政府暂借一部分。

2.统筹全盘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篆塘镇充分注重突出重点,合理统筹安排。一是与村庄建设相结合。通过重新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整治脏、乱、差现象,改善村容村貌。二是与拆违拆乱相结合。对农村一些乱搭建、应拆未拆及一些旧房户、危房户实施拆除,统一调剂使用宅基地,盘活存量土地。

3.落实保障措施。一是拓宽筹资渠道。采取“向上争一点、镇里补一点、村级筹一点”的办法,建立稳固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实施项目捆绑,将宅基地复垦与村庄整治、生态村创建打包进行,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所能的思路,在资金整合上下功夫,巧破资金瓶颈制约,保障宅基地复垦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督查机制。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篆塘镇对各村都明确一名机关干部作为负责人,全程参与复垦工作,协助各村解决好工程拆迁与作物补偿等政策处理问题。同时,建立每周汇报进度制度,由分管领导在每周一的机关干部学习会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4.完善激励机制。篆塘镇建立了宅基地复垦与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挂钩、与年终奖金挂钩等机制,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对超额完成复垦任务的村进行表彰奖励,并专门拿出部分经费,对直接参与工程实施的村干部给予奖励,极大激发了村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篆塘镇宅基地复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合理地利用了土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而且改善了农村的整体面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通过调整零乱村、整治空心村、有效提高了公共设施的共享度,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同时,通过宅基地复垦,盘活了存量,增加了耕地面积。也进一步完善了村庄规划,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统一管理,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加快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整体面貌。篆塘镇把宅基地复垦和村庄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治,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缓解了用地指标瓶颈束缚,保障了合理用地需求。篆塘镇现有耕地约xxx 亩,可用工业用地仅有xxx亩,土地后备资源相对贫乏。而通过宅基地复垦指标的调剂和回购,有效的缓解了用地矛盾。近年来,篆塘镇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利用整理出来的土地,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特别是xxx年,篆塘镇复垦土地xxx亩,可获得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这些建设用地指标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

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促进了农村建设发展。通过宅基地复垦,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打开了渠道。

三、宅基地复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经费筹集难。目前,我市宅基地复垦工程补助标准为xx万元/亩、房屋拆迁补助为xxx元/亩。随着宅基地复垦工作的推进,接下来有复垦潜力的都是难度大的土地,工程量也相应增加,补助资金明显不能满足建设实际所需资金。

2.工作阻力大。由于农村群众对其宅基地拥有合法使用权,因此只能在取得他们理解支持后,方可开展复垦工作。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村民认为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属私有财产,不愿放弃。加上地方风俗、家族势力等因素充斥其中,造成农村宅基地使用率低下,废旧民房难以拆除,土地存量难以盘活。

3.实施难度高。近年来,篆塘镇土地复垦工作力度大,实施项目多,成效明显。随着时间推移,可整理区域基本都进行整理,剩下部分基本都是一些面积小、坡度陡、工程量大、立地条件差、政策处理难的低丘缓坡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复垦难度明显增加。

4.人力资源缺乏。我所共xx人,其中有一名59岁(实际年龄63岁)的xxx

同志,每天同大家加班熬夜从无怨言。可我们看不到的是他天天悄悄咽入口中的药丸、、、、、、

四、进一步推进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完善机制,落实政策保障。尽快出台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安置补偿和集体用地置换等办法,对拆旧建新的农村群众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对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愿意进入城镇规划区定居并自愿退出旧宅基地的农村群众,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面积一次性给予货币奖励或定期给予养老生活补助,确保废弃宅基地得到有效复垦。加大补助奖励力度,各级政府应提供配套资金并尽快落实,并按工作实绩对宅基地复垦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与此同时,发挥利益杠杆作用,在建房指标和复垦指标有偿调剂中,让村集体和村民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宅基地复垦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防止出现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宣传,使群众了解到宅基地复垦不仅能增加耕地面积、改善村内基础设施,还能给他们自身带来更多实惠,逐步转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对宅基地复垦的重要性达到共识,促进形成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的良好氛围。

3.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管理。一是做好规划。在执行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办理新宅基地审批的,收取拆旧复垦保证金,对不符合建房条件一律不批准,对违反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不出现新的闲置房。二是加强管理。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复垦专项规划,作为今后宅基地复垦的依据。

4.关注民生,切实惠民利民。开展宅基地复垦,要充分尊重和体现群众的意愿,通过政府引导,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把群众利益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从制定项目规划、实施补偿标准、落实建房指标到分配复垦耕地,要让群众全程参与,使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真正顺乎民意、合乎民情、深入民心。

总之农村荒旧宅基地的复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一份重要的责任。因此必须建立其领导干部责任制。可以采取分片管理的形式,责任到人,把荒旧宅基地复垦率的高低作为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以此来推进我国农村荒旧宅基地的复垦进程。

2012-12-13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情况多种多样,宅基地确权的处理原则也是各种各样的,为了能够解决大部分人关于宅基地确权的疑问,现在对相关的宅基地确权的方案进行细说。1、现 宅基地处于养殖园区有老宅基地证的情况如何处理?对在养 殖园区已有宅基地证的,调查核实后按原宅基地权属、面积确权登记,但已将养殖业用地用途改变为宅基地,且无宅基地证已进行居住的,如符合宅基地使用批准条件的(本村农业户、一户一宗),先进行权属调查,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将该养殖用地批转为宅基地后,方可登记发证(闲置的除外)。2、原使用权证书土地权利人、证书编号、证书面积与国土局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调查核实后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予以更正。3、外来人员在本村购买或迁移至本村的情况?先将户口迁入本村后,属于本村农业户的,按审批登记程序办理,否则不予确权登记。4、原宅基地统一拆迁后修建小康楼如何确权?原宅基地证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实测总土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发证面积分摊后,不得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5、村集体统一为村民建设的多层住宅小区,多层如何分摊,如何制作地图?用小区总土地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求出每户分摊系数,乘以每户建筑面积,确定每户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无法分户 制作宗地图,土地证记事栏注明共用宗地,不附宗地图。6、

本村村民跨队修建房屋的如何填写登记信息?确权时以其身 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住址为准。举例:1 队的人在2 队的地盘修住宅,确权其宅基地时按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住址信息编写宗地号。 7、国家相关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导致拆迁的居民的情况?属于旧房屋拆除后又新建房屋(位置调整),但旧房有原宅基地使用证的,将原使用权证收回并注销,经村、乡(镇)、国土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确权。8、只有宅基地证,但无住房或房屋已倒塌、灭失的怎样处理?不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按照(国土资发〔2009〕76号文件第4 条)规定,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同时收回并注销过去已发的原宅基地证。9、对失踪或丧偶人员的宅基地如何确权?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或丧偶证明,原则按继承顺序先由第一继承提出变更或补证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同意,所在村委会、镇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受理。10、对近年来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其他情况未经审批建设的宅基地如何补办审批和发证手续?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 号)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标准:使用水浇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七十平方米;使用平川旱作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四百平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五百四十平方米。对灌区占用水浇地的镇村,符合补报批条件的宅

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法规鼓励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迅速,有效地推动了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但在土地流转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风险。本文调研大丰区土地流转现状,认为土地流转取得了不俗的成果,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并对如何更好推进土地流转提出了措施建议。 标签:大丰;土地流转;农业供给侧改革;措施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趋势向好,土地流转可盘活农村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要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经营的意见》。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承包关系延长三十年保持不变,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大丰区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是江苏省面积最大的城市区,近年来,大丰坚持将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新抓手,效果显著、成果斐然。所以,调研大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总结其做法、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推进大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建议,不仅有助于大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大丰区拥有农用地287.7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54.33万亩,现有农户20.74万户,农业人口50.29万人,人均耕地面积3亩余,为江苏省之首。迄今,已超50%耕地面积进行了土地流转。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保障。扎实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深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并专门出台大丰区《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意见》,制定四项措施:严格执行土地流转政策;严禁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严格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严明土地流转工作纪律,保障农村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2.制定农村土地流转资金扶持政策。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对农村土地流出方、组织者、流入方进行补偿,激励和调动各方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近年来,已兑现土地流转奖补资金1885万元、家庭农场奖补资金349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分别达1330万元、27万元。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流转。鼓励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北京在明整理如下: (一)复垦补偿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计算补偿费用后,在所在村民小组(社)张榜公布并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将复垦项目补偿拨入我镇帐户,由镇政府逐户支付给退地农户。同时退地农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的退地时限及时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标准李河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万州区李河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暂行办法》,规范全镇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补偿标准。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土地权属清楚并由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①凡农民家庭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拥有其他稳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和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②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提交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 ③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必须出具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2、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报。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4、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的片块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 5、选择危旧房屋拆除的复垦地块,户均可复垦为耕地的面积,必须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6、复垦地块与周围农用地连为一体,有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 7、具备复垦后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8、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二)项目申报资料 1、土地权利人提交的申请表。 2、复垦协议。李河镇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复垦协议。复垦协议应明确项目位置、面积、土地权属、安置补偿方案、权属调整方案、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依法确认无土地使用权人的废弃农村建设用地,由李河镇人民政府与集体所有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并承诺不再申请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一)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我区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下同)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

2019年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15页文档资料

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648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http://cir/R_JianZhuFangChan/90/NongCunTuDiLiuZhuanFaZhanQuShiYuCe FenXi.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将给每个农村家庭直接带来财富增值。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9-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显示,保守估计,农地使用权资本化价值达10万亿元以上。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根据中国社科院调查,农地整体租金水平是每亩每年290元。按5%的平均收益率计算,每公顷耕地(仅用于农业项目)的价值约8.7万元,由此可以初步推算出我国18亿亩耕地的潜在价值为10.44万亿元。实际上,随着土地租金的逐年增长,以及未统计在册的土地,全国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更大。 2019-2019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行业市场规模 中国土地流转面积快速增长。近几年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快速增长,2019年约为6372 万亩,仅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截至2019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比2019年底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比2019年提高4.7个百分点。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5.3%,比2019年上升2.4个百分点。有8个省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35%,分别是:上海71.5%、江苏58.4%、北京52.0%、黑龙江50.3%、浙江4 8.0%、安徽41.0%、重庆39.7%、河南37.1%。

土地复垦施工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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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宁县和盛镇、焦村乡东乐村 等18个村宅基地复垦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 一、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及强制性标准规范 1、编制说明 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宁县和盛镇、焦村乡东乐村等18个村宅基地复垦项目,根据该项目工程实际情况,深入施工现场勘察测量后,按照工期、工程质量和环境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定额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突出技术、时间和空间三大要素,作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和按程序施工。因该项目比较复杂,生产技术活动,我们集中力量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最佳方案,使其能充分发挥指导建筑施工全局,统筹农田整治施工全过程,在农田整治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防止施工事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最好的社会效益。 二、技术规范及要求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下列(不限于)现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区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程的要求。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 1996) 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 )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7.《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J338-89编制 说明; 9.《甘肃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10.《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技术要求》(甘国土 资环发【】9号文); 11.国家省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庆阳市宁县和盛镇、焦村乡东乐村等18个村宅基地复垦项目 建设单位:宁县国土资源局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24.73公顷(折合370.95亩),移动土方量

2020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_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5页) 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本文为word 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X 年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

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张涛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客观的反应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最前沿、最基础性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因宅基地而引起的问题表现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深入研究剖析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及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把土地资源定位为参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后,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文件精神,明确各级政府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了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执法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对农村土地管理尤其是耕地保护作出了巨大努力。在农村中,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现象虽然得到了有效制止,农民建房也正在走上依法管理的道路。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观念的逐渐变化,特别是在中央惠农政策的大环境下,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空前活跃,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导致目前农民建房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破坏、闲置浪费耕地现象随之大量出现,土地尤其是耕地资源被浪费、被占用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村庄规划执行困难。近两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也要求各地必须制订村庄发展规划,今后各村庄的发展和建设必须按规划进行。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今后合理利用土地、优化村庄环境,改善村容村貌起了很好的规范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不太符合实际,在实践中无法操作;有的虽然符合实际,但要损害到大多数人的眼前利益,操作起来也困难重重,阻力不小。旧房拆不了,新房又要建,因此就采取见缝插针,因空补缺的形式建房,有的干脆就在村庄四周随意而建,造成新房不成排,巷道不成线,村内交通堵塞,排水不畅,使规划形成一纸空文。 第二、一户多宅普遍存在。目前在农村,大多数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随着人口的增加,原有的居住面积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人口增加了,居住面积也应相应增加,而原有的旧房由于受到前后左右四至限制,要想扩大使用面积很困难,而是只好另辟新居,另外一种原因是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对住房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些青年农民通过进城务工,赚钱了。回乡之后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要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于是又弃旧建新。而原来的旧房大多数都闲置或用来堆放一些柴草杂物。这些现象的出现,既造成了农村宅基地浪费,又造成农村宅基地紧张的局面,农村土地得不到合理利用。 第三、蚕食耕地仍有发生。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由于村庄人口基数较大,人口增长较快,村内的宅基地用完之后,只好向耕地进军。目前,由于我国加大了对耕地的保护力度,专门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村民再也不能大面积占用耕地建房了,于是便采用了化大为小、化整为零、先荒后建的形式对耕地进行蚕食。其后果是耕地面积逐步萎缩,直接影响到今后的国计民生。 第四、村委会干部存在着短期行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特别是村委主任选举,往往是村中的大户家族在选举中占优势,上任后,首先要为在选举中出过力的人解决宅基地等问题;二是不愿得罪人,为在下一届选举中多拉选票等等。这样势必造成执行规划、旧房拆迁等问题难执行,遇着矛盾绕着走的现象。 第五、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以户为单位限定宅基地,这种规定不仅与“节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研究 我国是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民、农业、农村问题 是否得到解决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当前在我国农村,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仍然是土地,土地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健康运行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而土地问题中的核心和关键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长速度呈加快趋势,但总体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效率,进而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瓶颈。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研究分析,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探索研究。 (一)、1982 年《宪法》第10 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与此同时中央政策也对承包地流转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该阶段为禁止流转阶段 (二)、198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 __》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我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合同的内容。”同时也规定了:“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

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这阶段为逐步承 认流转阶段 (三)、xx年8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__常委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__农村土地承包法》,于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正式确立,并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 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此原则性的规定保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作出了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进行出租、转包、转让、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此规定充分的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法律的保护。此阶段为正式确立流转阶段 (一)、转包。转包是指转包方在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 在的前提条件下,在承包期内以一定期限依法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或其他织从事农业生 产经营的行为。 (二)、出租。此方式是现在最常见的流转方式,因农村劳动力 大量转移到城市,造成农村人口的流逝,很多农户无法耕种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他人,此处“其他人”不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

浅析农村农村土地复垦后的土地利用

浅析农村农村土地复垦后的土地利用 --土地流转是农村现代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使偏远山区的农村真正实现村组聚居,土地集约,市场引导企业生产,企业指导农民种植,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户收入,构建现代农村产业模式。重点研究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其附属耕种走向土地流转的必然性,藉以探讨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后农村土地利用的问题,并给予政策建议。 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土地利用现状 据实地走访xx多数乡村,以现象找问题,土地复垦后,农村耕种反映问题如下: (一)积极性低、生产成本高。农户在农村宅基地复垦以后,由于其农村功能性保障居住的条件消失后,基本上选择入住集镇规划区,或者入住城区。以xx县孝溪乡细沙村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为例。细沙村位于孝溪乡向东南部,离乡政府所在地20公里,离清溪场镇小集镇规划区22公里,全村人口1650人,在2011年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中,选择复垦人数为389户965人。其中有50户204人选择孝溪乡小集镇集中规划区,330户742人选择清溪场镇居住。由此

可见,在离开原生产地之后,务农成本因距离和交通条件的制约,除少数种植大户,基本原居住民以脱离农业生产。 (二)一户多宅、耕地荒废。据实地调查中,现农村多数农户都有两套住房,或者其子女在生活条件较好的集镇或者县城有住房,农村住宅用地浪费严重,复垦前农村住房已基本空置,而其相关的农业生产资料与住房一起无人看管,耕地荒废严重。 (三)农村劳动力严重流失。因农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受气候等因素影响严重,收入不高,而外地务工报酬高,收入稳定而相对快。因此,农村大部分18-50岁的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老人和小孩长期在家,生产效率极其低下。 (四)建房分散且超标准。一是农村建房,多以分散为主,使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效益低,无法改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低下的问题。二是农村房屋大多数占地面积超出了150平方米的国家居民建房标准,其附属用地普遍存在面积大、占地广、利用率低等问题,在土地使用上存在严重浪费现象。 二、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流转的必然性 一是政策上的支持。随着近些年国家来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视,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及xx市委、市政府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问题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问题 (一)土地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对土地的经营热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农业已成为一种低收入产业。同时由于农村中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对土地的经济联系和感情日益淡漠,对土地的投资减少,粗放经营乃至弃耕撂荒等现象在所难免。其最主要的表现和造成的后果有以下几方面: 1、对土地长期投资得不够,导致土地生产条件恶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由于农业投资回收期长、见效慢、效益低,因而缺乏对土地长期投入的动力和信心,即使有一定投入,也只是从关心近期经济效益出发,而不注重长期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机械化水平下降; 二是土地基础设施老化, 目前全国8万多座水库中1/5是危险库,240万眼机井中大半已到更新年限,全国每年净减少灌溉面积300万亩左右;三是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全国水、旱、虫灾等受灾面积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对土地的活劳动投入减少,导致耕地质量下降 对土地活劳动投入减少最直接的表现是化肥投入量增加而有机肥使用量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目前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仅为1.5%,东北地区近年来土壤有机质含量由 5~8% 下降到 1~2% 左右,对土地的活劳动投入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质量也在下降,大批年轻的和素质相对较高的农业劳动力纷纷转向农外就业,导致从业劳动者素质降低,一些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应用。3、粗放经营和浪费耕地的现象严重,导致耕地利用效率偏低 农村改革之后,我国耕地主要实行的是按人均包的方式,一部分劳弱户经营不了或经营不好耕地,就只好走粗放经营的道路。而劳强户在种地之余涉足他业谋取收入,成为兼业型农户,而当兼业经营发展到工商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时,农户逐渐消弱了对土地的投工投资,导致部分地方土地产出出现下降趋势。 (二)土地经营的分散化。实行承包制初期,我国耕地一般采取按人均包、按劳均包、按人劳比例均包三种方式。当时能在较大程度上激励劳动者的热情,但平均承包造成了土地高度分散,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等问题。这种超小型平均化经营成为农业降低成本,吸收资金、技术和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的主要障碍,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造成耕作不便,一是许多农户共同使用同一水利设施,因较难管理造成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利用率低; 二是地块多,田埂道路占地多,给耕作、灌溉、植保带来诸多障碍; 三是地块零散,不利于大型机械化的使用; 四是地块分散,各家各户地界相连,农民争界争水纠纷不断。最后,妨碍了农业科学技术及时大面积的推广及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一、总则 1. 制定依据:为了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促进土地整治与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依据《土地复垦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建设破坏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工业排污破坏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和《水毁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3. 土地复垦技术质量控制原则: 3.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复垦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城市规划。强调服从国家长远利益,宏观利益。 3. 2 依据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兼顾自然条件与土地类型,选择复垦土地的用途,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建设则建设。条件允许的地方,应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 3.3 复垦后地形地貌与当地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3. 4 保护土壤、水源和环境质量,保护文化古迹,保护生态,防止水土流失,防 止次生污染。 3. 5 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4. 名词、术语: 4. 1 土地破坏z由于人类的生产建设活动导致土地的挖损、塌陷、压占等称之为土地破坏。 4. 2 土地复垦:指对被破坏的土地,通过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4. 3 土地复垦率:己复垦的土地面积与被破坏的土地面积之比。 即: L (%) =Y/PX100% 式中: L——土地复垦率(以百分率表示) Y——已复垦土地面积(公顷) P——被破坏土地面积(公顷)。 5. 复垦土地质量的检验: 5.1 检验的时机:复垦为农用地(含林、牧、渔等)的土地复垦,一般由复垦工程和初步生态恢复二部分构成。复垦土地质量的检验,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5.1.1 第一阶段检验z在复垦工程完成后,即可申请第一阶段复垦土地质量的检验。 5.1.2 第二阶段检验z初步恢复生态后,进行第二阶段复垦土地质量的检验。一般情况下,在复垦工程完成后第三年进行。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北京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北京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北京_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https:www.youhaodu.coupdate/"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最新政策-范文模板(5页)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 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X 年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二章"https:www.101505.co"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 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 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 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 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 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 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 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2 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国土局张亚春: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现状与管理对策

国土局张亚春: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现状与管理对策 --------------------------------------------------------------------------------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这次会义,中央第一次把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重大突破将集中在农村非农建设用地领域。而宅基地作为非农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望获得制度性突破。 一.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面临的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是在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为农民建造方便而创建的一种用益物权。自建国至今,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一直采取禁止性规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的进程,现实中存在大量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但是,《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农民的居住财产,无法入市,因此,宅基地租赁和买卖交易只能通过地下交易完成。 1.宅基地单独买卖问题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农民对自己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能进行转让。但是,对农村宅基地上已建成的住宅是否可以转让,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没有明确允许转让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也只是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目前法律实践来看,各地政府对农民住宅的转让是允许的,只是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随着农村房屋买卖的出现,宅基地转让不可避免,但这些宅基地的转让行为并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属于私下流转。 2.法律滞后,无法可依 农村宅基地流转从流转条件、范围、方式、期限、收益分配及流转后土地产权关系的调整等方面,均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指导,这一方面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大量宅基地流转私下进行,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自发流转行为和结果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当转让、出租行为发生后,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和纠纷,各执一词,如果对簿公堂,法院只能依据大法的规定,判处此项交易不成立,从而不分谁对谁错,一味地维护本村居民(即宅基地使用者)的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承租人或者是买方的利益,助长了村民在处理宅基地交易案件上的无理行为。 3.歧视性制度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 在法律规定上,向来以倾向国有土地为主,严格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和流转,实质上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歧视待遇。城镇居民对应的是商品房,而农民对应的是宅基地和农宅,商品房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交易,而农宅则无法作为资产进入市场经营,明显体现了城乡差距与分割。按照目前颁布的《物权法》,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尚不允许城市居民或村庄以外的其他居民购买村庄的农民住房,也就是说,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还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 事实上,城市居民购买农民住房在很多地方已经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也就是说,现实生活已经在突破既定秩序的限制。隐蔽的农村住房市场是存在的。一方面有供应,另一方面也有需求。 1.农村宅基地流转是现代物权发展的必然体现 所有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财富为目的,也就是通过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现代物权法更强调对物的经济效益的价值追求,由过去单纯的强调归属转向对利用价值的追求。宅基地使用权作为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我镇外出打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和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依赖土地,这就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将我镇土地流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自去年,全区土地流转工作会议以后,罗村镇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种养大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镇整建制的对聂村村和罗村村承包耕地进行了土地流转,合计流转的2144.2亩。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产业支撑。罗村镇作为传统的工业镇,目前农业比重小,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农业效益较为低下,农业产业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内在动力的作用还很弱。 二、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是一个人多地少和农业人口比重大的农业县,农村土地不仅是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政府工作各部门必须对农村土地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把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重点要从宣传、规范、完善、解决四个方面来抓。一是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强干部群众法

律意识。《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就把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农村土地工作的一件大事,积极组织编印《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汇编》,免费发放到千家万户;二是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要完善土地承包流转程序,维护农户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要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活动。 (二)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委托流转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等单位或个人通过接包、租赁、入股、委托经营等形式连片经营农户流转的土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进行农业合作生产。在土地仍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土地流转基本条件不够具备的地区,要围绕当地主导产

农村宅基地复垦实施方案篇一

农村宅基地复垦实施方案篇一】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安置后全部腾出的旧房屋、宅基地及院落等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除旧房将宅基地和附属设施占地进行复垦,充分使用土地资源,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农户搬迁后,旧宅基地、院落圈舍等附属设施占地复垦按照复垦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花卉)。 (二)增减挂钩原则。对符合增减挂钩实施条件的拆旧地块按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三)协作推进原则。旧房拆除、复垦所在地村委会是项目实施主体,各联系村领导是本村旧房拆除及复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确保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90%以上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2019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年11月23 日前)。各村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政策,引导农户支持和参与旧房拆除与复垦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调查测量(** 年11月23 日—11月30日)。各村逐户测量旧房拆除及复垦面积、并做好记录,留存影像资料等。

(三)整治实施(** 年12 月1日—2019年3月31日)。拆除工作统一由各村民委员会委托专业队伍实施,各乡镇政府按实施方案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拆除复垦工作,经验收后采取据实拨付方式,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户,费用由县政府统筹解决。通过县级验收后县政府按照实际费用一并拨付至乡镇,超出限额部分由乡镇自筹资金解决。旧房拆除复垦地块质量要达到:复垦地表上的砖瓦、木料和原房屋基础基石等建筑物要拆除清除彻底,并及时清运干净;复垦地表要平整。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七都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房 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组。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1.各村是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联系村领导、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底子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资料完善。要做好旧房拆除前和拆除后的影像资料的收集,要确保旧房拆除地块复垦位置准确,四至边界清楚,工程建设内容与拆旧复垦方案相一致,并妥善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镇财政分局和项目办负责对旧房拆除复垦工程施工费预算进行审核,设立资金专户,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所有资金支付一律按报账制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3.镇城建办负责对旧房拆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镇扶贫办负责搬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王川 一、概述 (一)土地分类体系 土地分类因目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体系。 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如土地坡度级 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如城市土地定级 3、土地综合分类体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二)土地分类特点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利用状况的反映。土地利用类型划分具有如下特点: 1、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形成的产物 2、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在地域分布上可以是单独成块,也可以是连成片 3、类型、面积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三)土地利用分类的意义 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数据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依据。 (四)制定统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重要性

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 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首先要对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需要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2、统一不同土地分类标准的需要 目前存在着许多有关土地的分类,其标准和含义不完全统一,造成在土地调查和统计上口径不一、数出多门,给管理和决策带来很大的困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3、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迫切需求 当前,土地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土地供应、保护、开发、集约和节约利用政策,都需要经统一分类汇总的各地类面积数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土地分类体系的发展 (一)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984年9月,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类8个,二级类46个,这就是我们所称的“8大类土地分类”。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及后来的变更调查都采用此分类,从1984年颁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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