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编号:SM-ZD-37289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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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

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人员,并加强识别和处置危险物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爱惜被检查的物品。

第七条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对旅客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依法保障旅客人身权利不

受侵害;对女性旅客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当场开包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客车站安全管理,为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作业条件,提供专门处置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应对客流高峰、恶劣气象及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下的安全检查应急措施,保证安全检查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进站或托运人托运前查出的危险物品,或旅客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超过规定数量的限制携带物品的,可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交送行人员带回或自弃交车站处理。

第十三条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

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证明时,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托运。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中发现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或者旅客声称本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列车上发现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处置,并移交前方停车站。鞭炮、发令纸、摔炮、拉炮等易爆物品应当立即浸湿处理。

第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妨碍安全检查人员正常工作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对铁路运输企业落实旅客

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铁路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时,应当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随旅客列车运输的包裹的安全检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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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 1.1铁路运输企业 铁路局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铁路运输经营的企业。 1.2铁路旅客运输服务 为满足旅客和行李包裹(以下简称行包)托运人、收货人(以下简称货主)的需要,凡从事铁路旅客运输业务及与铁路企业签订合同,在站车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与旅客、货主接触的活动和其内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1.3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满足旅客、货主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特性的总和。 1.4车站 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1.5承运人 与旅客或货主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 1.6旅客 持有铁路有效乘车凭证的人和同行的免费乘车儿童。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押运货物的人视为旅客。 1.7重点旅客 老、幼、病、残、孕旅客。 1.8托运人 委托承运人运输行李或小件货物并与其签有行包运输合同的人。 1.9收货人 凭有效领取凭证领收行包的人。 1.10车站客运工作通用标准 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完成旅客运输任务所规定的要求。 1.11车站客运作业标准 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完成旅客运输任务所规定的工作过程及质量要求。 1.12照度(平面照度) 单位面积的光通量(单位为lx)。 1总则

坚持“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树立“以人为本,旅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安全第一,方便快捷”的原则,实现“安全正点、设备良好、环境适宜、饮食卫生、服务文明”的质量目标。 2车站工作标准等级划分 车站工作标准划分为: 大站(特、一等站)、中等站(二、三等站)、小站(四、五等站)三个等级。客运量较小的大、中等站,可根据业务量大小,指定车站比照执行相应等级的工作标准。 3车站客运工作通用标准 3.1安全秩序 3.1.1安全 3.1.1.1安全目标。实现“六消灭”:消灭责任行车事故;消灭火灾、爆炸事故;消灭旅客和职工责任伤亡事故;消灭食物中毒事故;消灭行包责任重大、大事故和内盗事故及局用品丢失事故;消灭现金、票据丢失、被盗等收入事故。 3.1.1.2安全组织。安全组织健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3.1.1.3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定期召开安全、消防工作会议,安全、消防文电齐全,制度健全。有火灾、爆炸、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精神病、食物中毒、烈性传染病、线路中断、客流暴涨等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有可操作性,分工、责任明确,处置程序、防范措施得当。安全作业关键点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符合本站生产作业实际,严密、有效,重要的安全作业规定应纳入《站细》。 3.1.1.4安全考核。安全考核机制健全、真实有效。 3.1.1.5安全设施。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维修及时,定期检查,作用良好;安全通道、出口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站内平过道有安全警示标志,站台有关人员配备喇叭或口笛。日均发送旅客100人以上的车站、高铁车站、边境口岸车站、反恐任务和警卫任务繁重地区车站配备X光型安检仪,安全门和手持金属探测器;管内较大客运站每个车站配备备用X光型安检仪,以替代故障设备或应急使用。 3.1.1.6安全检查。做好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的宣传、查堵及处理工作。按照规定配备安检人员,对旅客携带品、小件寄存物品和承运的行包实施安全检查;配备安检设备的车站,要建立人机结合检查的制度,做到件件检查,人人安检;安检仪操作员须经培训,持证上岗。未配备“安检仪”的车站,要设立安全检查岗,有专人负责,采取手持金属探测器

铁路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度

文件编号:BXKT/ZD-AZ–02-(A)2017 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 铁厂沟至塔城段工程 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度 (A版) 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

BXKT/ZD-AZ-02-(A)2017 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月度安全分析会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明确责任人,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议事规则:明确会议主题,各方详细、据实汇报,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坚决执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指挥部标准化管理规定及总承包项目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我标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标段工程建设动态,研究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策、措施,指导我标段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铁三院克塔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 (4)《铁三院克塔铁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度适用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曾智军 副组长:施强国、路立甲、韩军、杨杰 组员:罗瑞博、康领、刘正全、高桃英、谷文静、邵向辉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责 1.组长:负责审批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 2.副组长:负责审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检查考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3.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检查;同时监督、检查、指导各架子队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并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具体落实,安排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督与检查,对架子队的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月度安全分析会管理内容 第六条项目部和各架子队结合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认真总结、分析、评估生产安全状况,查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阶段性的突出安全问题,及时

铁路客运安全工作探讨

编号:SM-ZD-17991 铁路客运安全工作探讨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铁路客运安全工作探讨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绪论 铁路是现代化统一运输网的骨干,其运输只改变运输对象的空间位置而不产生有形产品,它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推动着社会主义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铁路运输有其固有的特点,在其运输生产过程中将运输安全作为基本要求以及运输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特性。这些年来,中央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而铁路也在其安全运输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然而安全生产却不是很稳定,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大事故以及重大事故还是偶尔会发生。要想深入做好安全工作,需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整顿安全生产思想,严格把握工作方法及作风问题。 企业的发展需要有先进的科学技术,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类现代化技术得到应用,科技的进步为安全生产提供更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虽然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安全生产提供了物质保障,但要提高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还需要将科学管理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1 前言 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本办法规定了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4 评价依据 4.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安监管司办字〔2003〕25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

铁路安全检查考核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78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铁路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正式样本

铁路安全检查考核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路局、建设指挥部、总承包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辨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12月最新修订)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国务

院393号令)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乌建指安[2015]4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5.《铁三院克塔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 6.《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及各架子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智军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 管理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铁路运输及其装卸作业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 二、引用标准 GB 146.1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 146.2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 GB 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GBJ 12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公路运输安全规程 三、基本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工艺流程、运输量和物料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从设计上保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 2、厂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建筑限界,不得妨碍铁路人员作业视线。现有已侵入限界的围墙和各种建(构)筑物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应予解决;未拆除前产权单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由产权单位设置侵限警告标志。 3、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 备进行大、中、小修和维修保养。新购、改装和修复后的运输、装 2 2020年5月29日

卸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和试运转,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准使用。 4、从事铁路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和代培、学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从事危险品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5、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6、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有害物料的运输,应使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运输超限货物时,应使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运输超限货物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原有线路改造、邻近路基施工(特别是地下工程)、跨越或穿过路基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线路和道路和横穿路基和桥梁敷设电线、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经工厂总图管理和铁路运输部门批准。 9、在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应事先得到铁路运输部门的批准,不 3 2020年5月29日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人员,并加强识别和处置危险物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爱惜被检查的物品。 第七条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对旅客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依法保障旅客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对女性旅客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当场开包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客车站安全管理,为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作业条件,提供专门处置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应对客流高峰、恶劣气象及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下的安全检查应急措施,保证安全检查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进站或托运人托运前查出的危险物品,或旅客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超过规定数量的限制携带物品的,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 安全、迅速、准确、便利地运送旅客和行李、包裹,是我国铁路运输部门,尤其是客运部门全体职工的责任。 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是关系到广大旅客生命财产的大事,除铁路职工要严格地遵章守纪外,还必须依靠全体旅客的配合,如旅客必须切实遵守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进站、上车的有关规定等。现按旅客乘车过程介绍如下: (1)铁路客运人员必须经常向旅客宣传铁路安全旅行常识,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搞好站、车秩序,包括: ①持有有效客票的旅客,必须经检票口检票进站、上车。客票经过加剪,是旅客乘车旅行的开始,直至下车、交票出站,在此期间内铁路负责该旅客的运输安全。 ②车站对进出站、上下车的旅客,应进行组织引导工作,防止发生拥挤现象。

③严禁旅客钻车和横跨股道。 ④列车乘务员要加强车门管理,严禁旅客从背面上下车。认真执行“停开、动关、出站锁、四门了望”制度,应对旅客宣传有关乘车安全注意事项,以免发生挤伤、碰伤事件。在取、送开水时,应防止烫伤事故。行李架上的物品应整理齐平稳固,并注意检查可疑的旅客携带品,对铁器等笨重、尖角物品,应说服旅客放在座位下方。 (3)当列车通过大桥、隧道时,乘务员应提前锁好厕所,并动员旅客关闭车窗。 (4)车站建筑物和站、车内为旅客服务的一切设备,均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站台、车辆乘降台、天桥、地道等处,夜间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消防设备必须齐全,并定期检查,重大节日前还应作重点检查。 (5)加强防火、防爆的宣传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旅客进站、候车和上车时的巡查工作,当发现可疑时,站、车客运人员应动员旅客开包检查;对查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予没收。在列车上查出时,应移交最近前方站处理。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了修订后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新条例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2009-01-29 15:48:54) 铁路运输铁路桥梁运输企业危险货物管理机 分类:国务院令 构道口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0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与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 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 第六条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八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

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铁路红线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实现干部认真负责、严格管理,职工遵章守纪、按标作业,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确保铁路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处各单位、部门及在铁路范围内从事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章安全综合管理红线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条员工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特种人员未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未掌握“三大规程”、岗位人员未掌握应知应会及安全避险知识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未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的,非法分包、转包的,一律停工停产。 第七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一律停工停产。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红线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停止作业(运行): (一)当班期间饮酒、打架、赌博等或擅离岗位。 (二)机车、轨道车等司机在值乘中打盹或间断瞭望。 (三)机车、列车冒进进站信号、冒进出站信号和超速运行。 (四)在禁火处所动用明火或吸烟。 (五)坐卧线路、钻车底或以车代步。 (六)无证、无资质操作设备、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七)装卸机具超负荷作业。 (八)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 (九)电气化区段未采取安全措施攀爬车顶或用水冲洗车辆外部。 (十)无计划、未登记、未设置防护上道作业。 (十一)违反规定利用列车间隔进行施工、维修作业。 (十二)未按规定办理作业手续操作隔离开关,未落实停电、验电、接地封线措施进行作业。 (十三)无作业命令、无工作票擅自进行停、送电作业。 (十四)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未实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19-50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

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人员,并加强识别和处置危险物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爱惜被检查的物品。

旅客运输安全的重要性极其保护措施

旅客运输安全的重要性极其保护措施 摘要 铁路客运事业事关旅客的根本利益,事关客运发展大局,因此,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安全得不到保障,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铁路车站客运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方面,旅客运输设备是其中较为主要的因素,另一方面,车站客运的管理方法也是重要因素。要想将安全做到最好,应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同时还要有发生危险时的快速应急措施。 本文将详细分析铁路客流的特点,旅客运输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关键词:客运、安全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安全的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交通运输的发展速度与其匹配,因为整个经济活动,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都必须通过运输纽带才能有效完成。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耕地紧缺,人口及资源分布不平衡。而铁路旅客运输具有运量大、速度较高、安全性好、费用较低、能全天候服务等优点,铁路旅客运输在我国长途旅客运输中具有明显优势。由于运量大,路途长,所以铁路旅客运输的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而保证旅客安全要从客运设备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同时抓起。 第1章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 站台等公共区域存在的安全问题 (1)候车区域内、广场处、安检、进站时,人员短时间内骤然密集,在拥挤情况下易出现种种原因导致的人员摩擦及非正常情况。旅客出现的异常情况,而由于公共区域规划不合理不能合理有效地快速到达处理。 (2)客流乘降集中,影响旅客及作业人员自身安全危险因素较多:客车到发时旅客乘降先后发生,造成站台上旅客对流;中间站列车停站时间短,乘车旅客又急于上车,易发生拥挤、冲撞,易发生致旅客掉落站台的危险。 (3)列车出发和到达时,作业人员在组织旅客和站台上迎送列车作业时,如果不能与列车保持适当间距,则容易发生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 (4)客运站大多有台阶、天桥、地道等设施,而长途旅客又通常携带较多的行李,因此在旅客密集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危险,在雨雪天气时,地面湿滑,安全问题更加严峻;另,列车乘降梯与所停靠站台之间有一定的间距,车梯窄陡,旅客乘降的危险因素较多。 旅客在列车上存在的安全问题 (1)旅客被压伤、烫伤、砸伤。列车在运行过程中紧急制动或经过道岔、曲线及钢轨接头等处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晃动,此时,旅客的手在车厢门、乘务间门、厕所门等处,容易被门压伤;旅客的泡面或开水如放置不稳,容易翻倒在旅客身上,发生烫伤事故;行李架上的行李因放置不当,在列车晃动时,掉下来砸伤旅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车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总安监【2015】10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国铁控股企业、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企业、国铁受委托实施调度指挥的铁路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本规则有关规定。 第三条车辆部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车辆设备质量安全、劳动安全等生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车辆部门要坚持“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落实”等体系和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车辆安全持续稳定。 第五条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风险管理、基础取胜、从严管理”的基本原则,始终把安全作为车辆部门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以保证高铁、客车和劳动安全为重点,准确把握铁路车辆安全风

险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源头控制,严把关键环节,落实管理责任,防范安全风险,要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强化车辆段(含动车段、动车客车段、客车车辆段,货车车辆段,下同)和车间管理,加强班组建设,严格现场控制,全面提高车辆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总公司所属单位分管车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和岗位负责的要求,明确车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车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总公司发布的技术规章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车辆部门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有关铁路车辆管理和作业人员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本规则是车辆部门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车辆部门组织制定的技术规章、技术标准、作业办法等有关制度,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总公司所属单位应依据本规则和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办法措施,全面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新版) 安全、迅速、准确、便利地运送旅客和行李、包裹,是我国铁路运输部门,尤其是客运部门全体职工的责任。 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是关系到广大旅客生命财产的大事,除铁路职工要严格地遵章守纪外,还必须依靠全体旅客的配合,如旅客必须切实遵守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进站、上车的有关规定等。现按旅客乘车过程介绍如下: (1)铁路客运人员必须经常向旅客宣传铁路安全旅行常识,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搞好站、车秩序,包括: ①持有有效客票的旅客,必须经检票口检票进站、上车。客票经过加剪,是旅客乘车旅行的开始,直至下车、交票出站,在此期间内铁路负责该旅客的运输安全。 ②车站对进出站、上下车的旅客,应进行组织引导工作,防止

发生拥挤现象。 ③严禁旅客钻车和横跨股道。 ④列车乘务员要加强车门管理,严禁旅客从背面上下车。认真执行“停开、动关、出站锁、四门了望”制度,应对旅客宣传有关乘车安全注意事项,以免发生挤伤、碰伤事件。在取、送开水时,应防止烫伤事故。行李架上的物品应整理齐平稳固,并注意检查可疑的旅客携带品,对铁器等笨重、尖角物品,应说服旅客放在座位下方。 (3)当列车通过大桥、隧道时,乘务员应提前锁好厕所,并动员旅客关闭车窗。 (4)车站建筑物和站、车内为旅客服务的一切设备,均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站台、车辆乘降台、天桥、地道等处,夜间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消防设备必须齐全,并定期检查,重大节日前还应作重点检查。 (5)加强防火、防爆的宣传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旅客进站、候车和上车时的巡查工作,当

铁路工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铁路工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对铁路工务站段内不同等级线路安全管理模式的探讨|2015-10-2317:36 在当前铁路改革过程,铁路系统内部站段的整合使管辖里程增加较大,有很多站段同时管辖着不同等级的多条线路,这对各站段在安全管理上是一个大的考验。一部分工务段由于没有认识到不同等级线路之间的差别,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从而影响了整个段的凝聚力,致使职工思想涣散,安全压力大增。本文将对整合后工务段的安全管理模式进行探讨。 安全管理要取得成效,其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能够协调好段内各方面的关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条件、激励机制、人员素质等各种软、硬件。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才能促进安全生产向希望的方向发展。 一、目前工务站段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站段整合后,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只管不理的情况;二是安委会功能被弱化;三是站段安全管理制度不符合管内实际情况;四是合并后的站段没有充分的整合,导致凝聚力大幅下滑;五是经济考核没有活力等等,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从而影响安全生产,使得安全管理有混乱的趋势。

如何解决这些矛盾,从而为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软硬件环境,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二、对策 所谓管理,就是既要管,就是把企业内部资源很好的管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建立条条框框,使企业内所有的因素都在这些条条框框里运行;同时还要理,就是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增强企业的活力,使企业的车轮在修建好的公路上行驶,而不偏离方向。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企业的安全生产首先要进行管,就是要建立起符合企业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使安全生产在制度上得到保障。其次就是理,这里面就包含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应该放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上,对生产过程贯彻落实规章的情况、员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务段的业务科室、安全部门人员应该是经常深入一线班组,对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发现生产过程的不安全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与车间、班组一起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得安全生产得以不断的改进,安全形势不断的好转。 车间、班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内业资料,是对安全生产过程的记录和反映,但并不能等同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只能作为一项辅助的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组织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组织 旅客安全运输是我国铁路旅客运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衡量运输工作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志。各级领导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运输,人人有责”的思想。 一、旅客运输组织的原则 旅客运输组织工作要从方便旅客出发,全面安排,按照长短途列车分工,换乘优先、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经济地使用运输能力,均衡地组织运输。 站、车间应协调、配合,发生问题应本着以站保车的原则,积极处理,站、车发生纠纷,在责任、原因不明时,站、车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开车,造成列车晚点。 二、旅客运输安全 1.搞好站、车秩序,客运人员必须经常向旅客宣传铁路安全旅行常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标准作业。 2.车站应有秩序地组织旅客进出站、上下车,随时清理站内闲杂人员,严禁旅客钻车和横越股道,除指定车站作业的小型限速(10km/h)机动车外,其他车辆严禁进入站台。 3.车站建筑物及站、车一切为旅客服务的设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三、车次范围

旅客列车的种类及车次范围如下: 1.特快旅客列车:T1~T998。其中:跨局T1~T298;管内T301~T998。 2.快速旅客列车:K1~K998。其中:跨局K1~K398;管内K401~K998。 3.普通旅客列车:1001~8998。 (1)普通旅客快车:1001~5998。其中:跨三局及其以上1001~1998;跨两局2001~3998;管内4001~5998。 (2)普通旅客慢车6001~8998。其中:跨局6001~6198;管内6201~8998。 4.临时旅客列车:11~1998。其中:跨局11~1498;管内1501~1998。 5.临时旅游列车:Y1~Y998。其中:跨局Y1~Y498;管内Y501~Y998。 6.回送客车底列车:001~00298。 7.因故折返旅客列车,原车次前冠以“0”。 四、旅客运输阻碍的种类及原因 运输阻碍是指铁路旅客运输中因意外事件使铁路运输不能正常进行。 1.种类: (1)旅客列车撞车、颠覆、脱轨、坠河。 (2)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教案(铁运)

第一章:铁路行车安全管理概述 第一节安全在铁路运输中的地位 一、安全在铁路运输管理中的地位 (一)安全是铁路运输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 (二)铁路运输安全的特殊地位是由铁路运输生产的特点决定的 1、连续性 2、动态性 3、开放性 4、伴随性 5、高风险性 6、系统性 (三)安全是铁路运输产品最重要的质量特征 (四)安全是铁路各项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五)安全是加快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 (六)安全是法律赋予铁路运输的义务和责任 经过长期实践和科学总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已

成为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针。 二、铁路运输中安全与效率的关系 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安全是效率的基础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消灭事故,保证畅通,最大限度的发挥运输能力,向安全要能力,向安全要效率。 (二)效率是安全的目标 提高运输能力,降低综合成本,安全、高效是铁路运输一贯追求的目标。保障行车安全,则是提高运输能力和效率的先决条件。离开效率,片面的讲运输安全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富有效率的运输生产, 才能更好地完善和改进生产过程和生产设施,更好地强化安全。

第二节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铁路运输安全特殊性 一、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现状 铁路运输安全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需要在努力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同时,居安思危、坚持不懈的抓 紧务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二、综合治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 三、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的目标不明确 (二)安全管理的思想观念较陈旧 (三)事故信息价值未得到充分利用 (四)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 (五)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安全演讲稿)铁路客运段安全演讲稿

铁路客运段安全演讲稿 首先,落实细节成在对规章的一丝不苟。王建辉给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他将规章不折不扣的执行,在日日重复、简单琐碎的小事中落实安全细节。从出乘学习到上车值乘,从宣传安全到整理行李架,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展示着规章,真正让规范成为了习惯。正是他对安全的高度警惕、对规章的严格落实、对细节的一丝不苟成就了建辉精神,确保了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其次,落实细节重在对事故的防患未然。暑运期间,我经历的一件安全悬事至今历历在目。我所值乘的K7714次列车途径保定,是高站台,站停4分钟,旅客乘降不放置渡板。一次,我帮助一名旅客将大件行李搬上车后,猛然间发现压脚被行李箱撞歪,只有两三毫米压着翻板。而此时,身后一名四五岁的男孩儿已经将一只脚迈到了翻板上,我赶忙抱起他,迅速将压脚扶正。大家试想:在当时的情况下,一旦压脚松开,翻板自动弹起,后果不堪设想,幼小的孩子很容易被挤伤。如果不是立刻联想到压脚松开的后果,或许我的反应也不会那么迅速。经过这件事情,我想在工作中,看到一个细节,我们就应该联想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防患未然是落实安全细节永不变的基石。 最后,落实细节贵在对标准的持之以恒。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以往的教训一再证明,事故都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不严格执行作业标准造成的。待检牌虽小,但不坚持使用,车门就可能漏锁;警示带虽小,但不坚持悬挂,旅客就可能坠落;烟头虽小,但不坚持清理,火灾就可能发生。我们在工作中,时时处处都严格落实作业标准,一千遍、一万遍毫不松懈,安全才会有保障。

各位评委,我认为只有将细节做到位,把隐患消灭掉,才能确保安全。只有在安全中,生命才能精彩纷呈,企业才能长足发展,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平凡的列车员保卫着旅客的人身安全,守护着他们家庭的幸福,使命崇高而伟大。就让我们手牵手,肩并肩,以王建辉为榜样,将安全责任内化于心,将细节管理外化于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障铁路事业的安全与发展!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4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

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

铁运〔1997〕101号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铁运〔1997〕101号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铁运〔1997〕1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的正常秩序,保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公共运输。 第三条国家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以《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准。其启用、封闭和营业范围的变更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批准,在《铁路客货运输专刊》上公布。 第四条铁路车站有关营业处所应有相应的票价表、运价表、杂费表、时刻表和旅客须知等内容。遇有变动,须于实施前通告。未经通告不得实施。 第五条下列用语在本规程内的意义: 承运人:与旅客或托运人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 旅客:持有铁路有效乘车凭证的人和同行的免费乘车儿童。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押运货物的人视为旅客。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运输行李或小件货物并与其签有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的人。 收货人:凭有效领取凭证领收行李、包裹的人。 直达票:从发站至到站不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通票:从发站至到站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改签:旅客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铺)位时需办理的签证手续。 等级:同等距离以承运人提供的乘车条件不同确定。 动车组:指运行速度在200公里及以上的列车。 客运记录:指在旅客或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承运人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之间需记载某种事项或车站与列车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文字凭证。 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以外:均含本数。 第六条在不违反本规程原则的前提下,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在本企业管辖范围内实行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旅客运输 第一节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第七条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第八条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进站起至到站出站时止计算。 第九条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 权利: 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 3.对运送期间发生的身体损害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4.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随身携带物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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