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表彰的实施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表彰的实施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表彰的实施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表彰的

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公文处理奖惩

【发文字号】总工办发[2007]6号

【发布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7.04.09

【实施日期】2007.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表彰的实施办法

(2007年4月9日总工办发[2007]6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表彰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现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实施办法》(总工办发[2002]28号)修订如下。

一、严格报批程序,坚决精简各类会议

1、减少会议数量。除按规定召开的执委会议、主席团会议以外,严格控制以全总名义召开的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属于研究部署工会全局性重要工作的会议,可根据当年工作重点进行安排,必要时可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联合召开,也可以结合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请省级工会主席参加。在相同时段部署工作,需要召开的各种会议能

够合并的尽量合并召开。能够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一般不集中开会。全总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经审委员会议,一至两次常委会议,其中一次常委会议与经审委员会议套开。全国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议、一次常委会议。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议、两次常委会议,其中一次常委会议与全委会议套开。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国职工技协按自身章程规定需召开的会议,列入全总机关会议经费预算,会议通知自行发出。全总各部门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由省级工会对口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工作会议;不召开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的年份,可召开一次小型工作研讨或座谈会议,会议经费列入全总机关会议经费预算,会议通知以办公厅名义下发。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和全总各部门不得召开联谊会或轮流做东的“片会”等。

全总部门会议如升格为以全总名义或全总与有关部委联合召开的会议,则该部门当年不再召开会议。如全总或全总与有关部委联合召开的会议涉及全总多个部门,涉及的部门视情况可召开一次小型座谈会或研讨会。

对口部门较多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确需增加的会议,由该驻会全国产业工会提出,经办公厅、财务部审核并报分工联系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全总领导同志审批后,由全总书记处会议审定。

全总与有关部委联合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全总与一个部委每年只召开一次会议。

2、控制会议规模。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和全总部门按计划召开的会议,应按有关规定控制出席人数、工作人员和会议天数。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召开的全委会议或常委会议,按委员或常委名额控制出席人数,全委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半(不含往返),常委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不含往返);全总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出席会议人员一般不超过50人,会期不超过一天半(不含往返)。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和全总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工作人员不超过出席会议人员总数的15%。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和全总部门召开的会议,

原则上只安排一名全总分

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及炼化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规定拨交的经费、会员会费及其它补助、收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企业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行为的责任人,对工会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工会经费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按照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工会经费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和支出。 (六)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七)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工会财务人员由企业财务部门派出,工会设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工会会计是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会计、出纳不能由一人担任,遵循钱、账、物分开管理原则。 第八条会计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九条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 总工办发〔2011〕53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2011年12月7日) 为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充分有效地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职代会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企业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企业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三至五年为一届,到期应当及时换届。 三、企业工会是企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未建工会的企业召开职代会,应当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在其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四、企业首次召开职代会前应当成立筹备机构,由企业党组织、行政、工会等方面人员组成。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起草本单位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组织选举职工代表;起草职代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确定本次职代会主要议题和议程;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五、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六、企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生产(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划分选区、分配名额,进行职工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和人数应当按照本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或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但最少不得低于三十人。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 七、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领导人员一般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八、各选区按照分配名额,由工会负责组织职工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九、企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相应的选区,参加

经典集团工会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经典集团工会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工会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 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关于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

关于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 一、表彰奖励的目的、原则 1.为了弘扬先进,进一步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为实现学院“做大、做强、做优”的“三步走”战略作出更大的贡献。学院将对在各部门或各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设奖的种类 1.文明处室及文明班组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年末或次年初由宣传部负责组织评选。凡学院处室、班组年度内,在争做现代文明人、争创文明处室和共建文明校园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可评为文明处室或文明班组。评选比例一般为15%。学校除对文明处室、文明班组颁发证书外,对其处室、班组成员发放纪念品。 2.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标兵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暑假前由人事处负责组织评选。凡学院教职工在年度内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可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一般为1x%。根据实际情况,在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再评选出数名优秀教育工作者标兵。学校除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标兵颁发证书外,另给予物质奖励。 3.优秀青年教师

每两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暑假前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选。凡年龄在4x周岁以下、教龄满3年以上的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并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评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比例一般为5%。学校除对 优秀青年教师颁发证书外,另给予物质奖励。 4.优秀班主任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暑假前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评选。凡热爱班主任工作,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做到言传身教,使班级在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考核达到优秀,可评为优秀班主任。评选比例一般为1x%。学校除对优秀班主任颁发证书外,另给予物质奖励。 5.“三育人”先进个人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暑假前由人事处负责组织评选。凡学校教职工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能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取得突出成绩者,可评为。评选比例一般为5%。学校除对“三育人”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外,另给予物质奖励。 6.优秀教学奖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暑假前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选。凡在年度内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成绩优秀者,可获得优秀教学奖。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5%。学校除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外,另给予物质 奖励。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文章标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就是通过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严肃财经法纪,使工会经费得到更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的企事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依据工会章程和经审会组织通则的规定为: 1、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2、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3、检查同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和分钱分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5、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7、参与政府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经审会制度 一、工作制度1、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换届。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计划外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台帐,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拨解和财产物品的管理情况,并协助做好工作。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9、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10、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二、学习制度1、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三、议事规则1、经费审查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3、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

年度奖励与表彰管理规定

年度奖励与表彰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弘扬公司文化,鼓励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鼓励广大员工的积 极性、创造性,积极践行公司文化,在公司各个业务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等活动,并对其中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科室、班组)、项目组及正式员工、劳务工、返聘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公司奖励分特殊贡献奖(技术进步奖、管理创新奖、特别奖)和年度荣誉奖(先进集体及先进个 人、优秀员工)。 四、职责 (一)技术进步奖 通过新产品的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的发明、应用和引进,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 品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贡献和成就。以单项计算,根据当年度为公司增加经 济效益额度,分别设置: 技术进步特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0 万元以上; 技术进步一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300~500 万元; 技术进步二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100~300 万元; 技术进步三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100 万元。 (二)管理创新奖 通过开展精益管理、信息化建设、流程再造等活动,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能降耗等方面取 得重大贡献和成就, 以单项计算,根据当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额度,分别设置: 管理创新特等奖, 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0 万元以上; 管理创新一等奖, 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300~500 万元; 管理创新二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100~300 万元; 管理创新三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100 万元。 (三)特别奖 1.“零”缺陷奖 对年度内无责任和操作废品,实现加工、交付零缺陷的生产线操作者实施的奖励。 2.伯乐奖 对公司技术进步奖和管理创新奖获得者的挖掘、举荐、培养人实施的奖励。 (四)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对实践企业文化“忠诚、承诺、团队、卓越”方面做出表率,获得突出业绩的集体、个人实施的 奖励。 (五)优秀员工 对忠诚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全年工作无差错,在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个人实施的奖励。 五、制定·改废: 本规定的制定·改废由公司办公室提出,人力资源部( 企管办) 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本规定修订记录表」 修订日修订内容提出审核批准201X.X.X 规定作成办公室人资经理主管副总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发扬财务民主,密切工会组织同会员群众的联系,为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及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内部审计职权由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行使。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运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第二章组织和成员 第五条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下辖的管钱管物、举办企业、事业的车间工会,可经车间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小组或经费审查委

员。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十一名委员组织。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选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能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的会员担任。 为有利于代表会员群众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会员群众代表。本级工会委员会主持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及其管钱、管物人员不得兼任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工作需要时,设副主任一至二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相同。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出缺,由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补选。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工会积极分子参加审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十条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一)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二)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三)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2019年整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 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 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 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 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 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 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 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 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公司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监督等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一、公司名称: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工会法人:司亚福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贵州中大恒义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服务,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本公司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公司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公司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如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培训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专业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公司和部门指定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公司、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突出贡献表彰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突出贡献表彰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红云红河集团作为中国烟草生产规模最大的集团,由大变强是全体员工共同奋斗目标。集团的发展与个人的价值密不可分。个人一小步就是集团一大步,全面激励员工争先创优,是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之一。为规范集团“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机制,营造集团员工“比、学、赶、帮、超”的岗位成才环境,激励员工勇于争先、追求卓越、奉献集团,根据集团《管理制度第19号—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人员范围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二、奖励级别和类别 (一)由国家级(含中国烟草总公司)、省(部)级(含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有关部门举办,集团批准组织参加的评优和竞赛活动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二)由国家级(含中国烟草总公司)、省(部)级(含云南中烟工业公司)主管的协会组织举办,集团批准组织参加的评优和竞赛活动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三)由国家级(含中国烟草总公司)、省(部)级(含云

南中烟工业公司)有关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集团批准组织参加的专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四)在行业外自主参加的活动中,业绩突出并经集团表彰奖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三、奖励标准 (一)评优类先进集体 国家级:5000元; 省(部)级:3000元。 (二)竞赛类获奖集体 1.行业内举办的竞赛项目按同等金额对应奖励; 2.其他主办单位的竞赛项目按如下标准: 国家级: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000元; 省(部)级: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三)评优类先进个人 国家级:劳动模范5000元、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术能手4000元,其余为3000元; 省(部)级:劳动模范3000元,其余为2000元。 (四)竞赛类获奖个人 1.国家级 (1)全国烟草行业竞赛项目:如烟机维修、烟叶分级、卷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09]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完整版)有限公司工会章程

四川红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会章程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本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本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本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本工会在促进公司稳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努力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职工队伍的长期稳定。 本工会支持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公司建立友好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工会的各项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并在上级工委和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2、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经手人签字、主席审核、校长批准。 3、年底及时编好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 4、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财务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5、学校工会财务委员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学校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学校行政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6、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查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7、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8、开支要有计划,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采购工会活动物质,需经主席批准,及时报帐。 9、学校行政向工会拨缴的全员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会员上缴会费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 10、工会经费、财产和学院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环城西路小学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审查工作。 2、做好工会经费的及时收缴,确保工会活动经费的来源。 3、对工会经费的便用要做到统筹兼顾,有余地。 4、督促工会财务定期公布账目,定期向校工会会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听取工会会员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建议和要求。 5、支持工会财务改革,督促工会财务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工作条例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 6、经费审查小组每年开一次会员座谈会,听取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意见和建议,依靠广大会员和积极分子做好审查工作。 7、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制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 --------------知识就是力量-----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知识改变未来---------------- -----------------------------------------------------------------------------------------------------------------------------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

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企业工会章程与工作制度

工会章程及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 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 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湖北美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对这样的教师给予口头表扬。 3、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4、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5、被评为校、乡、县级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6、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7、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8、教师要求晋升职称,需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

需有五年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如工作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班主任和先进个人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经审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促进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工会法》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工会经费审查是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而建立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章制度所展开的工作,其目的在于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经审会工作的基本要求 1、每年按时审查工会经费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 2、定期审查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和工会会费收入情况并适时开展对工会固定资产的审计; 3、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督促工会公布财务收支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制定下年度计划;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财经法规、工会财务、经审制度和经审业务知识。 5、经审会与工会同时按规定换届改选,经审会负责人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 6、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工会经审会举办的业务培训,并经常向上级工会经审会提供有关信息。 第四条经审会的主要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通过对同级和下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级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严肃财经法纪,使工会经费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使工会的企事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第五条工会经审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审查同级和下级工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2、对下级工会的工会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3、督促同级和下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4、检查工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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