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细则

职称评审细则
职称评审细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安监总人事〔2014〕91)

根据国家职称评审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范围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程技术、卫生技术、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新闻、经济、会计、统计、政工和艺术等11个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并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评审。

(二)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工作;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评审工作;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艺术一级、艺术二级评审工作;图书资料、档案等2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系列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出版、经济、会计、统计等4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政工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他不具备评审条件的职称评审工作,委托具有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评审委员会进行。

(三)国家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按其规定执行。

二、组织机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由人事司(宣教办)组织实施,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负责职称评审计划筹备、时间安排、材料审核、证书管理、业务咨询等日常工作。

三、组织评审

(一)报送推荐材料。

每年组织1次职称评审工作,具体由人事司(宣教办)安排部署。各单位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1)及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并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认定,复印件材料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2.评审表。申报政工系列人员填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初聘人员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其他申报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统称《评审表》,见附件2),且报送1份。

3.各种证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确认本人任职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政工人员还应附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外语(古汉语)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

(5)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计算机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

(6)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

(7)其他证书(如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证件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2)。

4.工作总结。

(1)按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的业务工作及成绩逐年填写,申报高级的,其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申报中级的,其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2)封面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2),且报送1份。

5.论文与著作。

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具有正式刊号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其内容须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一致,发表(出版)时间截至评审当年9月1日;答辩论文应选定其中一篇以第一作者撰写(含独撰)的文章,并须将原件与答辩论文(见附件2)封面一同装订报送。出版社的用稿通知不能作为申报依据;发表在报纸、内部期刊的文章和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论文。

6.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和申报高级人员情况一览表。

各单位按照《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和《申报高级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的项目规定,详细、简洁、实事求是地填写,报送电子文档和打印文档各1份。

各单位人事部门将以上所有材料用档案袋包装,正面统一粘贴《报送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申报人员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张(在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和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

(二)审核推荐材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按照年度时间安排,完成相关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推荐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予以补充;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告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三)组织答辩。

各单位如具备条件,可对申报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论文答辩;不具备条件,可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组织。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根据申报人员专业和档次情况,聘请本系列相关专业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报正高级,必须聘请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建评议组,并填报《专家评议组成员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2.评议组对申报人提交的答辩论文提出问题,开展答辩工作,形成答辩评语,同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含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审查,形成专家评议组意见,并将相关内容填写在《评审表》中。

(四)召开评审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承担评审会议记录、评审档案资料归档、评审材料上报以及其他工作。召开评审会议时,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法定评委的三分之二。评审会由主任主持,主任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1.召开预备会议。评审会主任召集各评委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研究评审办法,研究分工和时间安排。

2.审阅材料。评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给评委审阅申报材料,以便掌握评审对象的情况,了解评审对象的成果,初步测定评审对象的学术、技术水平。

3.投票表决。各评委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由评审会进行充分酝酿,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主任现场向各评委公布表决结果并签字。未出席评审会的委员不得投票或补充投票。

(五)确认评审结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各评审会同意票数大于或等于到会评委三分之二的申报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将发文予以确认并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四、初聘评审

国家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即通过自考、电大、夜大、职大、函授等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本人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否则要通过评审会评审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任职资格。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符合初聘条件人员的材料统一审核;各单位不再自行组织。

五、委托评审

委托评审须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申报基本条件。由本单位提出,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并开具委托评审的证明书、函。高级职务委托评审须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职改)部门开具委托函,中级职务委托评审由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县(处)级以上的人事部门开具委托函,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单位之间或个人委托评审无效。

六、平转评审

申报人员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确需变更系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专业相近的,须在现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专业相差较大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

平转评审须重新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评审表、撰写工作总结、论文,参加相应级别、类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等)。经评审通过1年后,符合申报现专业技术系列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原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长达10年及以上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现岗位不超过2年,符合原系列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参加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七、接受委托评审

接受委托评审须由省、部委、中央企业总部的人事(职改)部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职改)部门协商后,开具委托评审函(见附件2)并报送材料。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该年度的9月1日。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申报基本条件的要求,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

九、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与本细则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十、本细则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2.各种填报表格和封面格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外语(古汉语)免试申请表

(3)计算机免试申请表

(4)各种证件复印件封面

(5)工作总结封面

(6)答辩论文封面

(7)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

(8)申报高级人员情况一览表、填写说明及报送要求

(9)报送材料明细表

(10)专家评议组成员信息备案表

(11)委托评审函样式

附件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一、道德品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近3年年度考核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

2.未解除记过以上处分者;

3.近3年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二、学历和履职年限条件

(一)按照国家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中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学历和履职年限具体可按下表所列要求掌握:

说明:(1)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

(2)表中所列年限:加*号为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对应档次为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无*号为任低一档次职务的最低年限。

(二)对于在职教育获得学历的人员,在申报工作中其年限可暂按如下要求掌握:

1.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资格;

2.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资格;

3.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1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2年以上,助理级任职资格满4年,可申报中级资格;

4.取得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在职教育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资格。

(三)对于大学普通班学历(普通高校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获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七○—一九七六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1993〕4号)文件精神,在评定高级职称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对于一些在专业工作中,业绩突出,水平、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四)对于党校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文件精神,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只在评审政工系列职称时有效。

三、论文、著作、作品条件

(一)凡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提供至少1篇具有正式刊号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有重要学术价值且以第一作者撰写(含独撰)的论文,或公开出版发行有一定学术水平、在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作为第一撰写者的著作(含专著)1部。

(二)凡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3篇具有正式刊号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有重大学术价值且以第一作者撰写(含独撰)的论文;或公开出版发行有较高学术水平、在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作为第一撰写者的著作(含专著)2部。

(三)申报新闻系列高、中级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中,对作品的种类、数量报送要求为:申报高级的需报新闻、通讯、言论体裁的作品5篇,其中:从事摄影、美术的需报各类题材作品5件,申报中级的需报送作品3篇(件)。

四、外语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级别和类别的合格证书或当年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标准(须附证明文件)。

(二)职称外语免试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工龄满30年或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

2.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博士研究生申报高级,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的。

4.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级(A级)考试。

5.参加TOEFL(托福)考试、IELTS(雅思)考试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取得分数超过该考试满分50%以上。

6.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

7.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按规定取得全国或所在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证书。其中申报高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需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需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申报高级职称且年龄在50岁以上。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

4.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申报中级职称。

5.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 3、年龄限制要求:41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1996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72学时(XX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教规XX1号文)。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次者或无故缺席3次者或请假达4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 (1)任现职以来担任校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工作达两年的;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或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报高级必须获得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 (3)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长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或所在年级被评为先进年级组; (4)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评为先进教研组或个人至少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5)任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表彰为先进备课组或个人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6)从教以来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期内担任上诉工作3年以上。 (7)任现职以来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达两年,且课程开设计划合理、次数充足(学期次数不少于周数二分之一)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8、教学工作要求: (1)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要高于校平均工作量)。因学校客观原因课时偏少的学科老师必须从事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2)拟报人员自工作以来,必须已经胜任过初中或高中三年循环教学,因学科特点下列专职老师(初中地理、生物;高中信息)只要循环至初二或高二即可。或任现职以来连续任教高三、初三基础学科教学达三年的学科老师; (3)报一级教师者,任现职以来必须有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申报当年必须至少有1次),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级1次以上。获得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人事制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090416]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地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对人才成长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参照中石化职称评审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正式合同制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评审及认定。 1.3评审原则 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的体现,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必要条件,与薪酬体系中的技术职称津贴直接挂钩。 评审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客观的评价人才。 2、评审组织及评审权限 2.1职称系列 公司必须要参加评审的职称系列有工程、经济、会计审计、营销、政工等几大类,级别主要分员、初、中、高级。 2.2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机构,由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组成,委员应具有评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具有

高级职称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评审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2~3年。任期届满,应适当调整成员。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在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专业组在评委会的领导下,承担参评人论文的评阅、答辩,以及评委会交办的初评等工作,向评委会提供能反映参评人专业水平的论文评阅、答辩情况报告或初评意见。 评委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出席会议人数应超过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方有效。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会议委员超过三分之二赞成为通过,未出席会议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每次会议对同一送审对象只进行一次评审和投票表决,不再重评重议。会议期间,评委会根据申报人有关材料进行评议,不接待个人来访和申诉。 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胡先念 委员:孙广刘郁东王梅正 人事员协助委员会组织报名及评审,各专业临时抽调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做专业评审,不做委员会定员。 3、职称评定方式 3.1考试 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卫生、翻译等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参加全国专业考试认定,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和初定。此外,专业从业资格的认定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不用评审。 3.2考评 专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认定一般要先参加外语、计算机等考试,并符合职称评定的其它条件的,将专业论文上交评委会评审答辩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控股公司发[2011]6号 关于发布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室、系统、工厂: 为了促进各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系统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系统、设备系统和研发系统。 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此方案于2011年2月份开始执行。 具体相关问题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人资系统) 一、总则: 为了促进人资(行政)管理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人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所有从事人资(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定由工厂及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中层(副主任)及以上行政干部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但控股公司根据其本人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人资(行政)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 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高 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五个级别。职称级别的主要功能有: 1、不同的技术职称承担不同等级的项目; 2、根据技术职称的不同,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 3、已享受工厂或公司行政级别待遇的人力资源(行政)系统人员,其享受行政 级别待遇的时间可视同于相对应的职称时间,但不再享受内部初级职称的补贴。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助理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负 责召集职称评审小组、汇集整理人资(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 议等工作; 2、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人资副总(任组长)、研发副总(任副组长)、技术 总监、生产总监及各工厂厂长、厂办主任(组员)组成; 3、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评审工作由 工厂参照此办法自行组织实施评定审核后,报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审批; 4、各工厂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职称评审工作在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开展。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技术职称评定材料》表格(见 附件二),提交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主任审核材料的 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意见,提交工厂或控股公司评审小组评审。 2、控股公司认为必要时,控股公司评审小组可以直接评审认定其职称。 3、申请破格晋升程序:因年限不足达不到晋升要求,但晋升的业绩指标非常突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事项有重大突破、且产生较大效益,可提出破格晋升申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细则

怀化市宏宇小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经宏宇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怀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怀化市教育局职改办关于申报教师职务的评分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报批,教研督导室、德育安全处、后勤总务处等部门参与考评。 二、申报晋升资格 1、申报小学高级:起始学历中师以上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的,起始学历本科以上任教满1年以上的。本人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农村从教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初任小一:中师以上学历,从教一年以上并转正定级的教师。 三、申报程序 本人申报→按评审细则自评→职称领导小组评审计分→公示初评排序计分信息→参评对象根据相应指标填表整理材料→上报材料参评 四、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排序。 2、公示评分结果,严格按分数确定参评对象,严禁插队,徇私。 3、需下乡支教的老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评分细则打分排队,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依序安排支教。 3、方案、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因政策原因若有调整改动,需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师。 4、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怀化市宏宇小学 2013年5月制

最新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

老君镇大溪小学中、高级职称 评职方案(试行稿) 一、推荐评审原则 指标总额控制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推荐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其工作业绩要在本校名列前茅。 (三)受限条件 1、凡受到过纪律处理或处分的人员,按处理或处分文件的规定办理。 2、一线教师在区教育局开展的教育教学质量抽检或选拔性考试工作中,其教育教学质量低于全区同学科平均数的30%—40%及以上的教师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3、学校管理人员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条件下,所分管的工作受到区教育局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取消一次最近的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4、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人员,近两年内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评职弄虚作假者,近五年内不能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成员:4—6人组成,采取民主推荐确定。教师代表不少于60%,中层及以上干部不超过40%。 (二)研究制定评审方案。 由学校行政会、教师大会讨论通过。 (三)召开会议(班子会、领导小组会、教职工会) 班子会:学习当年评审文件精神、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领导小组会:研究讨论评职草案。 教职工会: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讨论确定通过评职方案和民主推荐评职领导小组成员。 (四)指标公示。 (五)个人申请 向评职领导小组申请 (六)展示材料:一天。 (七)资格审查:评职领导小组。 (八)申请人述职:在教职工大会(5分钟内完成) (九)群众测评。 (十)领导小组测评 (十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从高分依次取够推荐名额)(十二)公示。对拟推荐上报人员在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十三)上报材料。 四、推荐评审办法 推荐人员以计分的方式确定,实行100分制。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鼓励生产线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增长知识、技能,提高综合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把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的员工。不适用于生产部主管、经理、文职人员、机修师/电工、样板师等岗位员工及其他部门员工。 3.本管理办法将生产部一线员工的职称由低到高划分为:普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二级技工、一级技工共五个等级。 4.员工的职称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牵头组织职称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5.职称评定结果最终要反映到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的更改和调整上,且有机地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6.职称评审管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的下降评审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生产部门已过试用期的计件员工,在入职期限、工作表现鉴定两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个人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均可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每年分两次进行,分别定于6月1日至10日和12月1日至10日为职称评审工作期。 2.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织,由生产部各部门协助进行。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生产各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生产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行政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3.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生产部门技术行业资深专业人员担任。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其本人亲属、家属及私交密切人员的职称评审。如有此现象者,一经员工举报并证实或发现,将取消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及被评人的职称申请资格。 4.无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后定级为普工,普工职称无须参加职称评审。申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由班组长审查申请资格,部门主管负责审核,经考试后,由生产经理批准职称等级;二级技工、一级技工由班组长负责推荐,部门主管、生产经理负责评审,生产总监审核,经考试后,由副总经理批准职称等级。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由所在部门的部门主管根据其个人工作经历、与本岗位技术要求的吻合度等因素确定职称等级,报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进入职称实习期,正式职称等级需在公司统一的职称评审时评定。 第三章:职称等级考试管理 1.生产部计件员工职称等级考试采取统一考试形式。考试分理论知识、现场操作两方面综合评分,二者所占权重如下表: 职称考试各部分分值权重表

职称评审记分细则简版

零陵区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计分标准及要求 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从教师的综合表现、教育能力及实绩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共 150分,其中含特殊贡献附加分15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综合表现(34分) 1、师德师风表现(8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勤于学习提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共事,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良好,表现突出的记8分;表现较好的记6分;表现一般的记4分;其它情况酌情记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各种考试中违纪情节较轻的扣8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师德师风表现方面材料,在师德师风方面获县区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即可记8分。考试违纪的查记载,以学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派出所等受理的为依据。 2、工作表现(10分) ①、工作量(5分)工作热情高,教学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近4年内每年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的记5分;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要求的工作量的记4分;专业不对口,不满工作量的在3分及以下记分;所报材料反映的工作量达不到自述工作量的不记分。 ②、出勤(5分)按规定出满勤的记5分;近2年请病假10-30天记3分;超过一个月的记0分;每请一天事假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0.2分;近2年内无故旷工一天的此项只记2分,无故旷工2天此项记1分,无故旷工3天的记0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参评者应提供一期与教案时间一致的学校课程总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出勤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此处“专业对口”是指初级职称参评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或合格学历与现任教学科一致的情况。“专业不对口”但取得市级以上“专业不对口(适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视为专业对口。查学校记录和学校推荐打分记录。 3、综合业绩(16分) ⑴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记4分;每获一个优秀加记2分。 ⑵近四年内获学校、乡镇、区、市、省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记1、2、3、4、5分(多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表彰档次记分,各层次不叠加记分,但其相应最高级别若多次获奖,每多一次可加记0.5分。同级其它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与教育教学有关的降等记分;不相关不记分)。 以上两项累记不超过16分。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此处所述“表彰奖励”专指对个人工作全面肯定式表彰,如“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教育功臣”等,不含某项工作或工作的某方面的表彰。表彰奖励原则上要有文件依据(复印件),获奖证书应出示原件。没有找到文件依据的要说明表彰奖励出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查实有关情况,并做出结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20分) 1、教育工作(12分) ⑴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和公民道德意识培养,教育理念新,教育方法科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能,全面发展学生,教育研究与实践有成效,得到乡镇(校)肯定的记2分,得到县区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肯定的记3分,得到市以上肯定的记4分;教育方法陈旧的在1分以下记分;教育方法不当的记零分。此项最高记4分。 评分要求:审定申报材料中所述教育创新情况,着重从述职报告、教案、听课(评课)记录本、教育教学反思材料、总结材料和经验材料中寻找记分点,查有关证明材料及文件依据。 ⑵近四年内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学校中层以上职务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3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普通学科教师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2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2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3分。担任班主任每年加记1分(在外县区担任版出任的必须提供学校证明和班主任手册原始材料);担任校长每年加记1分;副校长、中层正职每担任一年加记0.6分,中层副职教研组长每担任一年加记0.4分;此项最该分为8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教育方面材料,特别是转化学困生情况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数据。育人效果以学校提供的证明为基本依据,“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则应以获得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则应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普通学科教师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需顶格加记3分的,则应以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依据。 以上两项可重叠记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2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 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

学校职称评审方案

xx学校 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考核、审查和推荐。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表形象,任期内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2.必须是学校当学年在岗教师。评审当学年请假累计在三个月(包括三个月)以上的,不得参评。 3.新调入教师不满一学年不得参评。 4.各类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 5.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 三、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任现职年限,考虑工作教龄,兼顾工作能力、业绩及学校任职、班主任工作、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学历达标等,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四、评审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收验证件。 4.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审办法 1.采取教师自评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2.教师自评:就是教师根据自己评审职称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金沙县水头学校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方案》进行自评,计算出自己的得分,报送评审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就是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自评结果和报送的自己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周),确认无误后,按照职称职数再依据先考虑任职年限(就是任职年限长的教师先参评,当年限一样无法确认时再看教龄)、再看教龄(就是教龄长的教师先参评,当教龄一样无法确认时再算分)、最后计算分数的办法进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doc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111 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岗位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动态的、竞争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建立公司内部人才梯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系统各车间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 各部室员工及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公司可根据其本人的技术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1、生产系统技术职称级别划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 2、职称级别的主要使用功能有: (1)根据技术职称级别的不同,按级别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 (2)评定的各级别职称人员纳入公司人才库。 (3)根据技术职称级别,分别享受公司组织的各项技术培训及专业晋升机会。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公司内部职称的评定工作由XX部负责组织,包括资料汇总、评审及相关会议的组织等。 2、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 3、各级别的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评定并审批。 4、各车间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9月底前报公司XX 部。 5、职称评审工作于每年度10月5日至25日组织开展。 (2018年底第一次评定,定于12月份组织,可不限制学历、入司时间及相关条件,对符合技术能力的员工直接定级,后期职称升级和评定再限制相关条件)。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登记表》 (见附件1),提交至各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初审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填写车间意见后提交至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审核车间意见的有效性,并填写部门意见后提交至XX部。由XX部汇总报公司评审小组评审(评审流程见附件4)。 2、参与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的员工,统一参加公司组织的笔

职称的评聘实施细则

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发布时间: 2016-04-19 16:27:00 来源:吉林省科技厅字体显示:大中小 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 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根据《吉林省关于激励科研人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为规范我

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科研人员的职务成果认定及职称评审、职务聘任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属省内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均可依据本《细则》规定程序申报认定和参评。 第三条凡申报享受《暂行办法》中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破格评聘的科研人员,须先按程序申报职务成果认定,其认定结果经核定确认类别后,方可对照本《细则》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破格评聘,并享受职务聘任政策。其他未达到认定条件人员,须按年度全省职称评聘工作部署意见要求,在申报正常评审时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正常评审时享受相关评聘政策。 第一章认定的申报推荐

第四条每年上半年统一组织科研人员的职务成果认定工作,对符合《暂行办法》中规定条件的认定结果,经核定后确认类别,作为本年度科研人员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申报成果认定的科研人员应满足《暂行办法》规定的利税条件,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在科研工作中,个人自主研发或在创新团队中主持或参与研发项目,取得具有实用价值的专利技术、攻关技术、关键技术等重要成果的; 2.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个人自主研发、投资、转化或在创新团队中主持或参与自主研发、投资、转化成果,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 3.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通过转让、出售、合作等方式,利用他人资金或采取法定方式合资推广、应用、转化自主研发成果,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

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优秀范文3篇

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优秀范文3篇 篇一:湖北工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对“文革”期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最新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1.0目录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称评定(包括评审、认定)管理,鼓励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流动审核的员工。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性的员工。 3.0职责 申报员工负有实施申报职责,人力资源部和各系统/部门对职称评定负有政策解答和职称管理职责。 4.0内容 4.1职称取得方式:“初次认定”、“通过评审”、“以考代评”; 4.2职称级别: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 4.3职称评定、流动审核时间: 4.3.1职称评审时间:每年一次,时间为8-9月,具体参照深圳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公布; 4.3.2职称认定时间:全年可办理,每月9-10日提交资料; 4.3.3职称流动审核时间:全年可办理; 4.4职称评定、流动审核费用标准和费用承担: 4.4.1职称评定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规定如下: 4.4.1.1职称初次认定费用280元/人; 4.4.1.2职称流动审核:免费; 4.4.1.3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评审费纳入国 家财政,评审不通过,费用不退。) 4.4.1.4实行以考代评进行评定的收费标准为100元/科。 4.4.2职称评定费用原则上由申报人承担,并在申报时交纳(高级职称除外); 4.4.3参加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的员工,一次性考试合格通过职称考试和评审,评审费、复习资料费、考试报名 费和论文发表费用均由公司全额承担; 4.4.4参加中级和中级以下级别职称评审、认定、考试的员工,评审费、复习资料费及参加计算机、职称外语等 报名考试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4.5职称评定组织管理: 4.5.1管理原则 4.5.1.1申请职称评定的人员必须符合评审、认定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技术水 平、业绩、贡献等申报条件。 4.5.1.2凡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员工,均可申请职称评审或认定;每月8日提出申请,由HR部开通员工网上 申报账号,通知员工实施网上申报。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2) 第三章职称档级升降管理 (4) 第四章职称晋升条件 (5) 第五章职称评审内容及方式 (7) 第六章附则 (11) 附件一:各级职称基本任职资格 (12) 附件二:职称评审申报表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规范公司职称评定与职称管理,鼓励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的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管理职系和专业技术职系的员工,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合约的员工。工勤职系的员工不进行职称评定。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将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员级、初级、中级、高级四个等级,各职称等级内又划分为若干档次。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定期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第四条职称评审是与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保持协调一致,且有机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称评审管理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内的档级升降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第六条从事设计、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每年的12月15日至30日为职称评审工作期。 第七条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由各部门协助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各部门上报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选聘公司各类资深专业人士出任。 (一)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申请人所在部门主管副总、主管人力资源副总、部门经理、专业人员(内部资深专业技术人士)、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绩效薪酬管理人员组成; (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副总、部门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和外部资深专业技术人士)、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绩效薪酬管理人员组成。 第九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有关评审办法的制定及修改和各类职称的评审工作。 第十条员级、初级、中级职称晋升时间以评审通过时间为准,高级及破格晋升时间以公司发文时间为准。 (一)员级、初级、中级职称由主管人力资源副总审批。 (二)高级职称及破格晋升由公司总裁审批。 第十一条职称评审程序 采取员工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属部门申报,部门经理审核材料的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最后提交评审委员会按评审程序进行。参评者申报职称需填写《职称评审申报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发表论文的证

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3 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一、工作量 1、基础积分: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计70分,每超1节加2分。 2、近5年教学工作系数:最近5年任课学期数占总学期数的比例作为教学工作系数。 3、班主任工作:现任班主任者加6分,任现职以来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者,每年(不含当年)加3分。 4、兼职工作:任课教师同时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按主任6分、副主任4分、工作人员3分进行加分,纯行管人员不计分。 5、计算方法:基础积分乘以近5年教学工作系数,加上班主任工作积分和兼职工作积分。 二、业绩条件 1、满足基本业绩条件者计50分,每多出1条或比规定级别高一级加0.5分,双重累计计算,最高加5分。 2、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按区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2.5分计分,一次活动取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如

此项与第一条业绩条件均可使用,取最高分值计分,不与第一条重复计分。多次活动累计计分,上不封顶。 3、行管人员及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秩序良好、师生安全,受到领导及社会好评,按每次 0.5分计,多次活动累计计分,上不封顶。 三、任职年限 各教学部同级参评人员按任职年限排序,满任职年限计50分,每超1年加5分。 四、工作年限 1、各教学部同级参评人员按参加工作年限排序,最短者计20分,名次每往前1名加3分。 2、各教学部同级参评人员按在本校工作年限排序,最短者计10分,名次每往前1名加2分。 五、民主评议 学校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参评者根据评审条件和个人工作情况、业绩条件等进行民主评议。最高计20分。 六、监督与处罚 1、在学校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2、如果通过了学校初评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但最终没有通过,则两年内取消校内申报资格。若某一年份指标有剩余,则可以不受此条规定的限制,但需接受以下细则执行:①若第一年被取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职称管理规定

职称管理规定 职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成立非常设临时性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小组规模依据企业规模确定,通常为5~7人,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还可在领导小组下分设各职称系列小组。 第三条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四条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

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第五条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第六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不一定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 第八条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1年1次。 第九条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评定职称或聘用。 第四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依不同经营管理内容,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翻译、档案、技师等。 第十一条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十二条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职责:

1.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2.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 4.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5. 颁发职称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本公司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3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译文等资料 第十五条部门推荐。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材料审核。公司领导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评审。公司填写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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