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表决票

业主大会表决票
业主大会表决票

业主大会表决票

物业名称:物业地址: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

表决栏(请在相应栏目内填写您的姓名)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不同意弃权1

2

3

4

5

6

7

8

说明:1、本选票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2、请在“同意”、“不同意”、“弃权”栏内填上你的姓名,一项表决内容只

能选“同意”“不同意”“弃权”之一,多选或不选、涂改均视为无效;

3、收取此表决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投票权数,非业主本人投票

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业主选举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

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楼座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投票权数票产权证号:是否委托投票:否/是(请选择)

业主(签名):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填写时间:年月日

龙岗区XX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年月日

深圳龙岗区XX 深圳龙岗区XX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以姓氏笔画为序) 选 票 编号:

选票存根

编号:

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票权数: 票

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票权数: 票

产权证号: 是否委托投票:是□ 否□ 领票业主签名:

业主(签名):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业主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名:

说明: 业主电话:

1、本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法进行选举, 选 ,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 2

、本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请在你认可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栏内划“√”; 领票时间: 3、等于或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为有效票,填写其他符号或所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人数的为废票;用铅笔

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4、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业主选举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

书面证明。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候 选 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票栏

干部任免票决制

区委常委会、全委会干部任免票决制 实施办法 按照市委提出的全面实行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和下一级党政正职任用全委会票决制的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免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改进干部任免方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条实施对象 1、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对象: (1)、区委直接任用的干部拟任免人选(包括明确职级的干部); (2)、区委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其他人民团体提名的干部拟任免人选; (3)、区委拟向市委呈报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人选; 2、全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对象:各街道、镇党政正职任职人选或提名人选。

第三条工作程序 1、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程序: (1)、提出任免方案。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干部任免方案,介绍拟任免人选的考察情况、拟任免职位的任免理由。 (2)、讨论任免方案。由区委常委和列席区委常委会议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对干部任免方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3)、确定表决对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综合与会同志意见,确定票决对象;对拟任免人选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不确定为票决对象。 (4)、进行投票表决。区委常委对任免方案进行无记名投票(采用电子表决器时按表决器),对每位拟任免人选作出“同意”、“不同意”、“弃权”的表决意见,但不得另提他人。 (5)、形成任免决定。拟任免人选获“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的方为通过对其的任免;获“同意”票未超过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的,为不通过对其的任免,一年内不得再以同一职务提请任免表决。 2、全委会票决街道、镇党政正职任职人选或提名人选工作程序: (1)、提出任用方案。由区委组织部提出任用初步方案,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后,研究确定任用方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签订日期: 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使用说明 1、本规则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

运作和换届改选。业主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则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中留有空白处,供业主大会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并以业主大会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的内容为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成员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本文本中的示范条款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规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物权权益的规范行使,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住宅小区业主自我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以下简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依法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投票人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投票权数:专有部分建筑面积(m2): 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 (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表决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备注:1、请业主在表决意见栏的相应括号中打“ V”; 2、业主不填写任何表决意见或胡写乱画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视为弃权。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4、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计入___________ (已表决的多数赞成票,已表决的多数反对票) 5、表决票送达的方式:当面领取或送达,并由业主或与其同住本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的使用人签收; 投入业主位于本建筑区划内的信报箱或者专有部分内;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送。 ~二、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票人(签名): 表决票存根 编号: __________ ;专有部门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部分面积:________ ;投票权数:________________ ; 领票业主签字:____________ ;业主联系电话:___________ ; 领票时间: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 表决议题:①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②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阳光家苑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阳光家苑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阳光家苑小区全体业主组成。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第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应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应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经费和补贴; (六)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七)审议决定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八)审议制定和修改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九)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十)决定小区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决议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业主大会以业主代表的形式召开。每单元楼推选两名业主,其中一名作为楼长,一名作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楼长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该单元楼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楼长或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委托其它业主参加,但必须有楼长或业主代表的书面委托。 第七条业主大会会议,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如意见不统一,可采取当场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的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业主委员会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表决)意见表、核实业主身份等。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提交业主大会议案、意见表等情况。 (二)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将会议形式、时间、地点、议定事项及其它事项以书面形式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告。 (三)召开业主大会。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 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 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 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 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 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 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 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 年以上工龄,大 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 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 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1、业主大会名称:花园汇元小区业主大会 2、物业管理区域:东至:铁人路西至:祁连路东巷南至:敬老院含汇元南小区北至:清泉西路含花园小区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全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先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审议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内容

(一)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为业主大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业主大会决定和授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三)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组织修订业主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负责业主资格登记和变更,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按时缴交物业服务费用; (五)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六)提出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督促专项维修资金缴交责任人按照规定缴交专项维修资金,组织业主讨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决议等内容; (八)对违反业主规约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九)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共有物权的经营方案,签订经营合同,管理经营收入。按业主议事规则公布帐目。 (十)保管业主建筑物区域共有物权产权证、业主资格

杭州杭州市《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杭州市《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附件: 1、《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 2、《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告》 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6、《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 7、《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公告》 8、《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告》 9、《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告》 10、《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11、《业主大会表决票》 12、《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 13、《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 14、《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 15、《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表》 16、《解聘物业公司表决意见单》 17、《选聘物业公司选票》 1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 19、《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启用公告》

2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 社区: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 区建设(房管)局 物业管理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

行)》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 联系, 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时间: 特此公示。 社区党委(代章) 年月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 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说明 1、本规则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作和换届改选。业主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则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中留有空白处,供业主大会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并以业主大会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的内容为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成员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本文本中的示范条款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规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物权权益的规范行使,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住宅小区业主自我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以下简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19新版.doc

合同编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称业主代表大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业主大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和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代表 第一条业主代表需公益事业、愿意为业主服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业主也可担任业主代表。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成多层业主代表区,每一栋楼一个单元选举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别墅区按区选,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区的划分办法,应根据户数多少,首次由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决定,以后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条每一业主代表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有效,获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四条业主代表区半数业主联名可以罢免业主代表,并应同时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五条业主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应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六条新的业主代表任期为本届代表任期剩余部分。 第三章业主代表大会 考虑到经济与效益和人口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代替。 第一条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每届业主代表任期三年。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下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将业主代表大会的时间、内容、地点等内容公布。经百分这二十以上的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

干部任免建议方案

干部任免建议方案 篇一: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样表) 2011 27*** 荣昌县****学校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的发展被放在更加 突出的位置。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纯女生的幼 教学生使得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安全管理工作任 务重。为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德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解决今年 部分中层干部任职年龄到点后留下的职务空缺,优化班子结 构,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 组织保证,根据荣教工委〔2010〕5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 行政会研究,拟调整学校部分中层干部。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学班,有***名学生,核定编制**人,现有教职工**人。现有校长1人、副校长3人;德育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 二、调整岗位情况及原因 1. 设办公室主任1名。 2. 设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 3. 设德育处副主任2名(分管幼师)。 4. 设总务处副主任1名(拟免原总务处副主任)。 三、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除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师德。 (三)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干部原则上逐级提拔,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从后 备干部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 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民主集中 制原则;依法管理、严格程序原则。 五、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五条小区300户及以上的可采用代表大会制,代表以单体楼或单元为单位,每位代表须经所代表的业主过半数的面积及人数同意,代表所代表的全部面积及人数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第六条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的提议有如下情形: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筹备组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向全体业主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的倡议,第七条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按照《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作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制定选票、核实业主情况,并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八条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筹备组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公告。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

《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 社区: 东莞市镇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 区建设(房管)局 物业管理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东莞市区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东莞市镇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 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时间: 特此公示。 村委会(代章) 年月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 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自荐 2、联合提名 3、组织推荐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地址:

人事任免操作流程图

xx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图说明 一、市委决定启动干部动议程序。 二、发布职位空缺预告。市委组织部在征求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市领导及主管部门意见后,在南雄电视台、南雄网、公开栏内发布职位空缺预告。 三、提出初始人选建议名单。由市委组织部针对各种提名方式提出的预备人选,结合岗位配备需要以及资格,提出多于应选人选的差额方案报市委主要领导会议研究后提交市委全委会投票产生初始人选。 四、市委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确定初始人选。 五、进行民主推荐。干部推荐工作组到初始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会议和个别谈话推荐,宣布任职资格、推荐程序、方法及干部推荐工作组成员情况,并将推荐结果公开。 六、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干部考察组提前发布考察预告,并及时通知考察对象如实填写《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并进行民主测评,公开测评结果,同时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察结果。 八、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并确定干部任免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票决。 九、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实行市委常委会议票决和阳光使者旁听制度,旁听会议人员会后对干部任免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市委组织部受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结果。 十、拟提拔对象任前公示。 十一、拟提拔、调整对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十二、拟提拔、调整对象任前廉政谈话。十三、市委下发任职文件并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十四、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群众的、举报、质询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情作出解释或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结果。 十五、每年年初市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新提拔的党政正职、重要岗位副职开展民主评议。“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要在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或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十六、重要人事任免工作资料归档。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小区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业主(代表)大会名称 为: 第三条 本业主(代表)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 经过半数的业主(代表)同意产生。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监督,根 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规范服务 行为。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和 谐社区建设工作,并接受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议事规则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自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材料送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业主(代表)大会 第七条 业主(代表)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十一)决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诉讼事宜; (十二)制定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的应急预案; (十三)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1/2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重大事项的,应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16最新版分析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任何人不得抵制决定的贯彻执行,不得干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于2009年5月的第一届业主大会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五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相应的业主大会名称。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业主大会名称: *****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区域内; 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平方米;住宅用地: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户数958套。

第七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改选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或共用设施的用途; (九)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十)金都华府物业服务中心需要使用经营性收入维修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十一)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临时停车位,制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收费等管理制度; (十二)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当的决定; (十三)法律法规或管理规约规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上述第(六)项的第(七)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上诉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第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召开: (一)会议筹备。草拟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内容;确定会议召开形式、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制定征询意见表或表决票;核实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情况; (二)发布公告。会议筹备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告知杭州市上城区北落马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发放、回收表决票。按照本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发放和回收表决票; (四)统计结果。按照本议事规则第十七条统计表决结果; (五)会议监督。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情况须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干部任用票决制办法

干部任用票决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任用票决制,是指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由与会的党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表决。未与会的党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条党组会讨论投票表决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为有效。 第四条干部任用票决制的范围:局党组管理干部的提拔任免、平级调整。其中:机构改革时干部的重新任命、军转干部安置、局级领导兼职、干部挂职锻炼、干部到龄免职退休等任免事项,不实行票决制。 第五条党组会讨论任用干部表决票(以下简称表决票)上的人选顺序按姓名笔划排列,表决票包括拟任免人员的姓名、现任职务、拟任免职务、票决意见等内容。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缓议三种。 第六条干部任用票决制的程序: (一)介绍干部任免调整方案。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

成员或者组织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拟任免人选的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与会人员讨论审议。将干部任免调整方案等有关材料发给与会人员,组织与会人员对任免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就具体人选、拟任免职务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计票人一人、监票人一人,从列席会议的非党组成员等人员中产生; (四)投票表决。投票前,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开启密封表决票。与会的党组成员一人一票,均要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可在现场写票投票,也可在设立的写票处写票投票; (五)现场计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和监票人现场唱票、计票,并公布得票情况; (六)宣布票决结果。党组书记现场宣布票决结果,计票人、监票人将表决票密封; (七)宣布任免决议。任免决议按票决结果即同意票超过与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书记现场宣布任免决议。第七条票决结果一年之内有效,可多次使用。对不同意票、缓议票超过半数的拟任免人选,一年之内不得再以同一拟任免职务提交党组会讨论。 第八条实行票决回避制度。讨论票决干部任用,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

2020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020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4211

2020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五章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六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七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第八章效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

确定办法第二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9813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完整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完整版)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称业主代表大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业主大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和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代表 第一条业主代表需公益事业、愿意为业主服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

业主也可担任业主代表。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成多层业主代表区,每一栋楼一个单元选举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别墅区按区选,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区的划分办法,应根据户数多少,首次由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决定,以后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条每一业主代表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有效,获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四条业主代表区半数业主联名可以罢免业主代表,并应同时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五条业主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应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六条新的业主代表任期为本届代表任期剩余部分。 第三章业主代表大会 考虑到经济与效益和人口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代替。 第一条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每届业主代表任期三年。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下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将业主代表大会的时间、内容、地点等内容公布。经百分这二十以上的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该项提议之日起二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三条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 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将第二条部分权利授予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但下列事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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