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章评比制度

第一条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社团按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参与社团评优,成

绩低于60分的成员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

评或免职。

第二条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招收情况

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社团举行非常规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书及立项书,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评比资格。

2、非常规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活动后能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新闻稿,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学校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对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4、PPT展示突出的团队成员,以及期末总结和期初活动计划做的好的加3-5分。

四、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财务部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参与评优活动;帐目不清楚者

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参加活动不足5次或少一次减5分。(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例会制度

将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相关负责人加5分。

七、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产生的严重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八、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划,不按

时交者每次减3分。

第二章奖惩制度

第三条每年在招新后,根据上一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评,表彰先进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对于优秀社员将给予荣誉证书及200元现金奖励来推动社团更好的发展。

第五条内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持人在校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活动的处分。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不能正确平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的社员,建议退社;

(三)在执行活动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现象的;

(四)私吞财产;

(五)团队开会超过3次未到,迟到5次的社员,给与严重警告处分;

(六)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七)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的;

(八)缺少诚信,诋毁名誉;

(九)无团队责任感,缺失上进心,对于安排任务不能胜任,态度不积极的社员,给与勒令退社的处分;

(十)无故缺席各种会议的;

(十一)在学院范围内未经过允许私自利用名目从事活动的;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XX所有。

项目经费来源

为了维持川师赛扶的长期有效健康的运作,提高川师赛扶的办事效率,我们将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从以下渠道获得资金,以实行川师赛扶的可持续发展:

一)接受校方行政机构资金支持;

二)申请赛扶官方提供的赞助金;

三)参加比赛获得资金;

四)自我项目盈利融资;

五)申请民间基金会支持;

六)申请KPMG的赞助金,与KPMG保持商业伙伴联系;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0一0年十二月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 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 法

奖罚管理办法 壹、目的为使公司于职员工之行为有所基本规范,激励优良事迹,惩戒不当行为,特订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所有好易通科技(中国)XX 公司于职员工。 三.奖励种类 3.1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3.1.1 嘉奖 3.1.2 记功 3.1.3 记大功 3.2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作记功壹次论;记功三次作记大功壹次论。 四.奖励项目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嘉奖” : 4.1.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4.1.2 领导有方,使业务进展相当有绩效者; 4.1.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先进事迹者; 4.1.4 参和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4.1.5 其他类似行为者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功” : 4.2.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者; 4.2.2 执行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且表现优异者; 4.2.3 检举重大违规违纪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4.2.4 参和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且处事得宜者; 4.2.4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4.2.5 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4.2.6 对产品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4.2.7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4.2.8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2.9 检举揭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 权、n — 益者; 4.2.10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的作记功壹次论; 4.2.11 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4.3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壹者,得予记“大功”: 4.3.1 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 因而减少损害者; 4.3.2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3.3 记功三次的作记大功壹次论;

社团活动制度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张家湾中心小学 1、社团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各社团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下午活动课时间,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和活动时间,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离校,并在离校登记表上签字。社团老师因病因事

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和家长。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5、活动过程要求。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社团收费管理。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 7、社团绩效管理。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社团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一章评比制度 第一条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 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社团按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参与社团评优, 成绩低于60分的成员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 批评或免职。 第二条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招收情况 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社团举行非常规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书及立项书,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评比资格。 2、非常规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活动后能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新闻稿,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学校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对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4、PPT展示突出的团队成员,以及期末总结和期初活动计划做的好的加3-5分。 四、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财务部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参与评优活动;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参加活动不足5次或少一次减5分。(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例会制度 将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相关负责人加5分。 七、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产生的严重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八、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 划,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第二章奖惩制度 第三条每年在招新后,根据上一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 评,表彰先进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对于优秀社员将给予荣誉证书及200元现金奖励来推动社团更好的发展。 第五条内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持人在校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活动的处分。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不能正确平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的社员,建议退社; (三)在执行活动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现象的; (四)私吞财产; (五)团队开会超过3次未到,迟到5次的社员,给与严重警告处分; (六)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七)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的; (八)缺少诚信,诋毁名誉; (九)无团队责任感,缺失上进心,对于安排任务不能胜任,态度不积极的社员,给与勒令退社的处分;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 式版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公司设备、设施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确保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安全、正常的进行,充分体现每个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责任,奖惩分明、有据可循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方针 设备安全奖惩考核的基本方针是:在务实基础管理、设备数据管理的同时,强化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操作规范、

保养制度的执行;强化各级领导的管理职能,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顺利进行;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使设备、设施由事后的维修逐步成为事先的维护保养,推行设备、设施安全无故障运行管理机制,从而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 第三条:范围 本条例所称的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变配电设备、厂房、仓库设施、后勤生活设施及保证生产所设的各工艺管道、大型工装等。 本条例所称的场所包括:公司所有的厂区、生产车间、作业场所,也包括所

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为规范长沙汽车工业学校各社团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活动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社团活动规章制度》,请大家务必遵守。 一、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社团活动规定: (1)开展社团活动时,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社长制定签到表,做好考勤记录; (2)在活动期间,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嬉戏打闹,吃零食,嚼槟榔,抽烟等现象;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不允许非社团人员参加活动; (4)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爱护公物,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结束后,打扫完活动室、关好门窗、电灯后方可离开; (6)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需班主任签字)。 (2)若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社团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4)社团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三)财务管理 (1)各社团自行筹备经费,由社长及成员推选专人负责管理,各社团指导老师不得参与;(2)经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3)各社团对经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成员及时了解经费花销情况。 (四)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展活动时,社长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 (2)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3)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教务处及内部成员各自加以监督。 (注:本制度如有不足,望社团各成员提出意见,将其完善并正式施行。)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星级社团”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 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保安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洪源工厂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工厂形象,维护工厂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工厂所有保安人员。 3.工作守则: 3.1保安人员作为工厂形象的代表,必需做到: 3.1.1 精神饱满。 3.1.2 纪律严明。 3.1.3 礼貌待人。 3.1.4 反应迅速。 3.2 主要任务: 3.2.1 保障工厂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 维护工厂各项规章制度。 3.2.3 维护厂区和倒班宿舍、青年公寓正常秩序。 4.保安职责: 4.1 共同职责: 4.1.1 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4.1.2 督导员工刷脸,按规定穿工作服。 4.1.3 上班时间,员工必需刷脸外出,车辆凭通行证外出,不符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1.4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1.5 不定时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1.6 厂区、倒班宿舍、青年公寓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综合管理科处理。 4.1.7 保待保安室、公告栏、考勤机及厂区大门的清洁卫生。 4.2 值班规定; 4.2.1 各岗位保安必需保待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4.2.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集团领导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4.2.3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需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保安室。 4.2.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4.2.5 加强对厂区、倒班宿舍、青年公寓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5. 门禁制度: 5.1 人员进出管理: 5.1.1 工厂员工进出厂区,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事部门处理。 5.1.2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加班人员外,应婉拒其进入工厂,并应将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资料记录于保安值班登记本上。 5.1.3 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刷脸,拒不执行者,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5.1.4 员工在厂区和倒班宿舍、青年公寓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5.1.5 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有义务指引其至证件办公室,待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来访证件进入,离开时换回自已的证件。 5.1.6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大门外侧马路一带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2 车辆进出管理: 5.2.1 本工厂车辆外出,需持相关负责人签核的车辆通行证进出。 5.2.2 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车辆通行证,出入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货物清单并由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货单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2.3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电动车进出厂区和宿舍时,必需下车推行进出。 5.3 物品进出管理: 5.3.1 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和宿舍时,需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5.3.2 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需有部门经理在出门条出厂货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七中AA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X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X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X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分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

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 1、奖励基金由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 (1)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管

理,并专款专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中心和各分公司使用。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

附件3: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加强校社联对全校学生社团的督导管理,确保各个学生社团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内容如下: 一、审批对象: 所有在校社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审批流程: 1.学生社团活动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表》,填写完毕后送由指导教师审批并填写指导意见。 2.学生社团活动须在活动开展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活动报备表》,发送到校社联邮箱中(dbsdxiaoshelian@16 https://www.360docs.net/doc/a512780151.html,)。 3.学生社团负责人须在活动开展前5个工作日内向校社联督导管理中心递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表》并应对开展活动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4.校社联督导管理中心将在收到《申报表》后对所申请的活动进行审查,及时回复学生社团负责人活动批示结果(展板申请、场地借用除外) 5.需要协调学校其他部门的(如展板申请、场地借用等),校社联将提交材料至校团委,并于4个工作日内回复。 6.活动期间督导管理中心将参与活动并对活动进行评议。 7.活动结束后2日内,社团负责人将活动总结和相关材料发送至公共邮箱,校社联将材料与督导评价情况一同备案,作为学生社团积分的重要依据。 8.经过上述程序,学生社团才能开展其所申请活动。否则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视为违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均与校团委及校社联无关。 9.《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是东北师范大学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所必须遵守的制度,是每个学生社团举办活动时的权利保障,也是义务所在,各学生社团须严格遵守。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报备表社团名称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活动负责人联系方式 活动简介 (100字) 注:此表无需打印,请填写完毕后发送至dbsdxiaoshelian@https://www.360docs.net/doc/a512780151.html,即可

【大学生社团招新策划】大学生社团及其负责人奖惩制度规则范文

1、不按时上交新闻稿、场地申请书、活动策划书者,取消该社团及负责人评优资格。 2、无故不参加社团大会者,并未事先向社管负责人表明原因,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并将影响该社团的得分。 3、内部财务账目不明确者,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校团委并给予严肃处理。 4、在社团纳新工作中发生欺骗、强拉入会等行为者,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5、在社团纳新登记中隐瞒事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评优资格。 6、违背社团宗旨或超范围进行活动的,勒令停止活动,不听劝阻的,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7、不能按时完成校团委分配的各项工作,不能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项活动,不服从校团委领导的社团及其负责人,取消该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8、社团活动未事先通知社管部负责人的,直接取消该活动的评优资格。 9、为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社管部对每学年各社团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社团负责人,通报奖励,该奖励将挂钩到社团评优中 10.社管部将根据社团负责人表现进行评分,合格者在其任期结束时将颁发聘书,不合格者将扣留其聘书,同时对优秀社团负责人进行嘉奖 具体奖惩细节评分如下表所示 事件 总分 具体评分细节 社团招新 20 1、社团主要负责人是否到场;

2、招新秩序混乱还是井然有序; 3、实际招新人数是否超出院团委规定; 4、是否违反社团管理部章程在招新中的其他规定; 社团活动的开展及反馈 20 1、是否按时交活动策划书、场地申请书等,活动结束后此次活动的新闻稿是否在一周内按时上交; 2、活动结束后,活动场地的卫生状况; 3、社管部工作者对此次活动的评分; 社团账目管理 20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按照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做贡献。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 第五条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 (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 (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 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 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 (四)社团欲成立程序: 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向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教师、章程等基本情况。 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并附上班主任的意见。由班长交至学校,经协商之后做出准许成立或不准许成立的决定。 3、准许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到学校领取《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手册》,认真填写后,交至学校,由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备案。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职工奖惩条例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学校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特色社团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意义: 学生社团活动是满足学生各方面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个性发展、活跃学校文化,提升师生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学校开设学生校级社团。 二、社团活动实施具体要求: 第一条:全体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生社团和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辅导工作,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开展各种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综合学科教师是学生社团和竞赛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辅导者,每人每学期应该带领一个社团或临时组建一个以上团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竞赛和活动。 各种书画队、合唱队、田径运动队、文学社、信息技术队、舞蹈、播音主持、手工制作、(3-6年级)英语队等作为学校长年设立的固定校级团队,由学校指派具有相应资质技能的教师负责日常辅导和训练;教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向学校申办相应的学生社团,经学校同意后可列为固定社团。原则上一个社团只能设两个辅导老师。 第二条:除校级固定社团外,我校为加强班级特色建设,各班分别成立特色班级社团。主要有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参与。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需求班级实际情况,确定班级活动主题。一般班级社团辅

导教师是班主任,有条件的班主任可以请有某方面专长的学生家长和社会资源作为班级社团辅导员来协助自己辅导社团活动。 第三条:校级学生社团规模人数在20-40人之间,社团活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学生社团及指导老师须承担学校相应的各种竞赛和活动任务。 第四条: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由学校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教师申办和学校指派的方法组队并确定辅导老师,由辅导老师临时挑选参赛学生,安排时间进行赛前辅导,临时组队的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由学校根据相应的赛前训练时间,并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教师需有强烈的职业精神和奉献意识,确保完成训练任务和训练质量。 第五条:学校常年设立的社团,指导老师需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辅导计划,每次活动设计详细的辅导方案,做好活动记录和学生的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应的竞赛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成果展示。临时性组队指导老师需提供辅导训练方案、活动记录和出缺勤记录,选拔学生参加相关竞赛和活动并为学校争得荣誉。一个社团原则上只配一个训练教师。规模超过30人以上的校级临时参赛社团,比如合唱、鼓号队可以根据需要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如果个别比赛项目需要不同技能的教师相互配合完成的,经学校允许可以配备2个以上辅导教师。 第六条:为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根据目前学校的实际情况,无论是班级社团还是校级社团,每活动一次按一课时累加计算,每学期在期末考试前完成一次社团活动成果展示。学校将组织

###小学社团教师奖惩制度细则

****中心小学社团教师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代课教师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各位老师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细则适用于全体实习教师(指导教师除外)。 第4条本奖罚考核制度主要包括平时表现(参与例会、教师培训)、教学达标(上课迟到、教学教具)、突出贡献(承担表演、比赛等教学任务)三部分内容。 第5条表彰方式:例会表彰、奖金奖励、颁发证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奖励制度:共分为4个等级。 第一等级年终奖励为4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无缺勤,积极参加培训例会;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成绩突出; 第二等级年终奖励为3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5%;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三等级年终奖励为2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全年无出现教学事故;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10%;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四等级年终奖励为1000元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团结互助; 2. 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教案、教具齐全; 3. 全年缺勤次数不超10%; 4.维护集体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7条奖励程序如下: 1.实习教师互评、本人自荐或指导老师提名; 2.顾春雨老师或刘生老师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8条实习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经常迟到、早退,没完成教学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的; 4.工作不负责,致使学生受到伤害的; 5.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 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 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 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 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 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 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范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 “星级社团” 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 、“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奖惩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维护公司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赏优罚劣,鼓励先进,强化员 工的敬业精神,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原则与方法 1.奖惩的时机包括但不限于: (1)商誉、安全、财产(含物料、设备设施等)、产品、交期、人身、 人格、士气、进行了维护或救助的,须进行奖励;造成伤害的, 须接受惩处。 (2)对既有的方法或规则进行了良好的改善/创新或建议,经实施有 效的,须进行奖励。 (3)对人事管理工作施加或造成影响或障碍的(例如利用人脉关系 的干涉、非职权范围内的干预),须接受惩处。 (4)对既有的规则进行破坏或扭曲、非经同意的变更等,须接受惩 处。 (5)违背基本的职业工作中的欺诈行为,须接受惩处。 2.奖惩的程度须考虑: (1)动机与结果:关注当事人行为的动机、造成的结果或可能造成的 结果。在执行惩处时,如出于良好动机而造成不可控结果时(决 策不当或判断错误),同样必须接受处罚。 (2)考虑奖惩对象的行为本身是否已有规定或属职责内的工作,属本 职工作的,不应奖励或重奖,但当对本职工作在原有基本上作出 优异改善、或工作量相对大幅度增加时做出了成绩,应进行奖 励。 (3)重复性错误或问题,在原惩处程度的基础上须从严惩处。 (4)涉及安全的问题须加重其奖惩程度。 (5)惩处责任连带方式:责任人及上溯一级直属主管,以及与之相关 职能部门的人员。 3.政策执行过程中,严禁使用暴力、辱骂、恐吓威胁、担保、刑罚、体罚和非 法劳动等方式。 第三条奖惩制度的订定 1.各职能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当涉及跨部门的奖罚时,须经过总经办 审批后方可生效执行。非行政部制度或总经理规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不可指定其奖罚程度,其奖罚一并遵照公司奖罚原则、由行政部引述。

学生社团成立和注册制度全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及注册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成立 (一)成立院级社团,由院系团总支(分团委)审批,报社团管理委员会备案。成立学术性社团,要以相应专业为依托,经有关院系的党团总支同意,会同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查。成立院级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 所具备的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4.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老师; 5.有规范的章程。 (二)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同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办法。 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学生社团成立时,按照理论研究、社会实践、文娱体育、志愿服务、公益服务、兴趣爱好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四)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4.指导老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社团的资金来源及财务情况。 (五)社团申请程序: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管委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管委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 (六)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7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七)各社团接纳会员数量以有利于管理为原则。学生可视本人情况加入两个社团,但不能同时兼任两个及其以上的社团负责人职务。 (八)未经审查和批准的社团,均为不合法社团,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 工程奖罚管理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承包人、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参建员工的搞好本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合同履约、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材料管理、文明施工等工作与经济挂钩的激励、处罚机制,确保本项目创优目标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其实施及解释权归韶赣高速公路粤境段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 二奖项设定 第三条本项目评奖办法与创优活动评奖办法一同考虑,并分别设立阶段奖、单项奖和个人奖。 1、阶段奖每季度进行综合评比一次。工程评分方法参照本项目《创优活动管理办法》之“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等有关规定,对优胜的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优秀单位”流动红旗。 2、单项奖是在工程不同阶段,即在路基填方、路挖方、桩基、桥梁立柱(盖梁)、防撞墙、涵洞通道、护面墙、排水沟(截水沟)等各个合同段有共性的单项工程方面,评选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控制最好的作为单项样板工程,并给予奖励,同时发给“单项样板工程”牌子。 3、个人奖是由各标段项目经理与管理处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年终或每个

阶段竞赛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计划进度、文明施工完成较好的合同段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三制度建立 第四条建立优良工程奖金制度 优良工程奖金按标段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的1%在100章总则中按专项费用计列,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优良工程奖金由管理处掌握使用,并按下列条款进行使用: 1、优良工程奖金的85%作为施工期间管理处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的奖励基金; 2、当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达到优良标准且参建单位综合工作评定为好的,承包人可获得该合同段优良工程奖金15%的支付; 3、当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达不到优良标准或参建单位综合工作评定达不到好的,管理处除不予支付优良工程奖金外,还将按该标段合同总价的2%扣罚承包人。 第五条建立履约、质量、安全等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制度。 1、定期的现场检查:包括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定期检查将进行评比; 2、不定期的现场检查:由驻地监理及业主随时进行抽查; 在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中如发现违规项目,按《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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