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

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

程招标控制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

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

交通、供水、排水、路灯、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指路基、桥涵、车站、区间工程。

第三条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市级

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依法实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资质(格)、执业行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执业活动记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

(六)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全面描述,禁止背离施工设计文件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第九条严格执行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地方标准及省、市计价依据执行。

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及市场实际情况需补充清单项目时,补充清单项目应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第十条准确编制招标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应明确约定暂列金额的内容和金额,计日工应列出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暂估数量,总承包服务费应列出服务项目及其内容等。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明确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应考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计取相应费用。

第十一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须按本办法规定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报送的招标控制价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招标文件;

(二)工程量清单;

(三)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包含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及有关资料(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自收到资料齐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备案,将备案意见记入《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分别发至招标人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如实公布,不得人为上浮或下浮招标控制价,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对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会同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招标控制价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对所有投标人公布。

第十六条因招标答疑等原因调整招标控制价的,应将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对所有投标人公布并将相关资料报送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应责令改正,并按以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一)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编制,出现投诉事项的一经核实,给予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记录一次不良行为;

(二)凡背离设计文件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擅自上调或下浮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3%以上的,记录一次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因投诉人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由投诉人承担相应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录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 2 月 10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房屋建筑)

2、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市政基础、轨道交通)

附件1

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房屋建筑)

济招价备()第()号

注:1、一式四份。招标监管处、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各一份,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一份。

2、控制价不含取费后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元及取费后暂列金额元。

3.取费后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金税率)-社会保障费费率〕

取费后暂列金额=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金税率)-社会保障费费率〕

附件2

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市政基础、轨道交通)

注:

1、本表一式四份,招标监管处、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各一份,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一份。

2、招标控制价不含取费后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元及取费后暂列金额元。

3、取费后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金税率)

取费后暂列金额=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金税率)

招标控制价教学内容

招标控制价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限价(招标最高限价也叫"拦标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4条规定: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将设项目的合同价格。 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为省级造价管理部门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消耗量定额》和《工程价目表》。 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投标价 投标价即"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合同价"。投标价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工程施工定额或参照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定额,结合当前人材机等市场价格信息,完成招标方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项目内容的全额费用,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的投标报价行为。 投标价的确定原则和对投标价编制依据的要求是自主报价,同时要贯彻执行现行国家计价规范和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并参照各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价目表》。 投标报价是企业实力的展现,是投标人对建设项目的心理价位,也适合招标控制价相对应的下限价位。投标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价格依据,但它和评标价还是有区别的,签约合同价必须与投标报价保持一致。 评标价 评标价的计算是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综合考虑质量、性能,交货或竣工时间,设备的配套性和零部件供应能力,设备或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维护费用,环境效益,付款条件以及售后服务等各种因素,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权数或量化方法,将这些因素一一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并加入到投标报价中,最终得出的就是评标价。 实践中,评标价与投标价很容易混淆,因为评标价的依据就是投标价,评标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价格中的算术性错误,在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实质性内容并经过修正后形成的价格。评标委员会依据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确定评标价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从而得出结论。 目前,国内评标的基本要求是,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或货物、服务清单数量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数性错误,如果存在就要按规定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浅谈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摘要:随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省建发[2006]25号文等等颁布实施,确立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主流地位,并提出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的应设立招标控制价。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model, especially the national standard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 and the “ shando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method “, “ shando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approach “ and the province built the [2006]25, etc. 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establishment of mainstream status of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model, and proposed the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mode of bidding should set up the tender control price. key 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the tender; control price; prepare 中图分类号:tu198+.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

招标控制价格式

附件三: 招标控制价表格 一、封面招标控制价封-3 二、招标控制价说明:表3-1 二、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3-2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3-3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3-4 五、措施项目清单招标控制价表:表3-5 (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3-5-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3-5-1-1 (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3-5-2 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3-6 (一)暂列金额明细表:表3-6-1 (二)材料暂估单价表:表3-6-2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3-6-3 (四)计日工表:表3-6-4 (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3-6-5 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3-7 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3-8 九、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表3-9

工程报建号: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企业: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3

招标控制价说明 表3-1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表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页码: 单体工程名称: 注:群体工程应以单体工程为单位,分开汇总,并填写单体工程名称。表3-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注:表中人工费指规费按人工费计取的应填写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 表3-4

工程招标控制价要求

阜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路灯、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六条****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和工程造价从 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执业行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执业活动记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 (六)***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招标控制价格备查有关规定: (一)招标人应在发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将以下资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1.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计价条款); 2.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二)****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否符合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2.工程计价是否执行***省及****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办法; 3.工程造价文件是否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4.签章是否完备。 (三)招标控制价编制符合规定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于收到备查申请当日出具备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监督机构、招标人各执一份),

编制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012年3月刊 改革与开放 浅谈编制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祁巧艳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管理系工程管理教研室) 摘要:招标控制价是对招标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为依据,编制准确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但由于某些招标单位对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的必要性认识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促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招标控制价是对招标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很多人对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避免哄抬物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应针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促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1、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即我们常说的“拦标价”。 2、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它相关资料。 3、招标控制价编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为使招标控制价实现编制的根本目的,能够起到真正实现反映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从根本上真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在编制工程中应遵循社会平均水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区别 1)保密要求不同: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只能在开标时宣布。招标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高了透明度。 2)编制作用不同:在评标中,标底可以用来比较分析投标报价,具有参考作用,但不能作为中标或废标的唯一直接依据;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防止抬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即成为废标。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活动中,按规定编制拟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是十分必要的。招标控制价不仅要编制,而且必须准确合 理,不能用估算加匡算的办法,也不能用设计概算来代替,更不能给某些高价围标的投标人制造机会。 1、对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在清单计价实施初期,有些招标人认为另外编制招标控制价即要多花钱,又延长了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费时费力,还没什么意义。既然投标人进行了自主报价,再编制招标控制价就没什么必要性了。 2、对编制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有不少人对编制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招标控制价只是预防投标人报高价的参考数据,开标后就没用了,用不着耗费大量的精力去保证其准确性和合理性,甚至有人认为招标控制价只要不偏高,低一点没关系,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招标控制价不仅是预防某些投标人高价围标的有效手段,又是对拟建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定价。因此,招标人编制准确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不仅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还对工程的顺利招标直至工程建设到最终结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对编制招标控制价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需要完善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编制说明应全面且详细。如常见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挖基础土方,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要根据现场情况,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施工方案(选择机械挖土、是否放坡、土方的场内外运输)进行投标报价,不同的企业可能因为采用的施工方案不同,所报综合单价就会有所差异。同理,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是如何考虑的,应该在编制过程中说明清楚。 2、招标控制价在组价过程中要严格按清单要求进行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于其中的措施项目费往往考虑不全面,未严格按清单要求进行。如在措施费用的计算中,应根据拟建项目的可行的施工方案来计算措施费用,特别是在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措施费用计算中,不能随意估算一笔费用了事,应通过具体的分析和计算来确定,否则,就会导致招标控制价不完整,还会导致索赔项目的增加,造成工程结算纠纷隐患。 3、招标控制价对特殊材料的价格要做充分调研,慎重定价。 在编制一些复杂而特殊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时,一定要多做调查研究,对材料价格的准确性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理有据,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不但不能起到检验施工图设计和概算投资是否吻合的作用,还会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进程。 4、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对工程量清单不清楚的内容要作明确与60 --

招标控制价编制技巧及注意事项

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 1 工作目标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了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旨在使相关工作人员清楚、明确地了解和掌握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其要求,确保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能够按时、保质、高效地完成。 2 工作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描述签订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合同后,到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完全提交给委托方并完成各方沟通的所有相关活动的阶段。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前期准备、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成果审查及资料归档与总结等。 3 工作组织 3.1组织架构 深高顾招标控制价编制业务成立相应的项目组,项目组包括以下几个岗位设置: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顾问、项目专家、项目组员若干,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 项目总监 项目专家 项目顾问 项目经理 ???????? 项目组员1项目组员n 项目组员2 图1 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组组织架构

3.2职责分工 (1)项目总监 1)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2)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3)对招标控制价编制成果质量、审核质量等负责。 (2)项目专家 (3)项目顾问 (4)项目经理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4)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5)项目组员 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3.3岗位要求 (1)项目总监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基础知识、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业或执业资格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建经政策规定,并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2)项目专家

工程招标控制价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1803.1M2; 2.工程特征: 2.1土建部分: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2.2安装部分:电气部分为,管线为焊接钢管、镀锌钢管、塑料管暗敷,塑铜线;给水部分,给水管道主要为PPR管;排水部分;排水管道为HDPE管; 3.计划工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场地较平整; 5.交通条件:交通便利,有主干道通入施工现场; 6.环境保护要求: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对噪音、粉尘、污水、垃圾的限制或处理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 3.国家、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量计费依据和规定; 4.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 5.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扬建工〔2014〕20号); 6.《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7.《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8.《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10.《扬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11.《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12.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3.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15.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文件; 1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17.主要材料、设备、成品价格参照《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16年7月)的指导价,缺项部分参照市场调查价; 1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扬建工〔2016〕14文件执行;一般计税方法调整; 19. 人工费执行《苏建函价[2016]117号》文。 20.其他相关资料。 四、计价说明 1.通用说明: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清单的项目特征、工程量,套用相应专业的计价定额进行计价。 1.2总价措施项目计价: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相应的费用标准计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1号)

四川省建设厅 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川建发[2009]61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为确定合理标价提供依据,防止哄抬或恶意压低标价,促进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现将制定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下载:《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招标造价处理办法 抄送: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省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16日印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行为,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以下简称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复查和处理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并实施。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市(州)、县(市、区)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浅谈招标控制价

摘要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本文首先对招标控制价的产生背景进行描述,从招标控制价的基本定义着手,阐述其存在的意义和作用,并和标底价进行对比区分;其次探讨招标控制价的管理问题,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描述,剖析招标控制价的无效处理和争议处理;最后,对目前招标控制价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探讨,并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关键词:招投标;造价;计价;招标控制价

浅谈招标控制价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也经历了从“指令性定价、量价合一”的定额计价模式,发展到“市场竞争、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并逐步探索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技术方法[1]。2003年,建设部结合广东、天津、吉林等试点省市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经验,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作为强制性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量价合一、政府定价”的传统模式向“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 近年来随着工程造价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在计价依据的改革、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和实践工作,旨在构建“计价依据”、“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三位一体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基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持续深入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 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该《计价规范》总结了原规范实施五年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合理修订。该《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工作管理的必要改革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现有的规范,以及在建设工程中发生的计价行为以及整个造价市场的运转和整个机制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现有的市场经济发展态势下,工程造价的计价工作并不单一的基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和价格水平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平均社会成本,还应该着重强调的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个别消费水准。 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工程造价的计价道路未来的发展趋势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经济的规则决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及时就是个别成本、市场形成价格[2]。但毕竟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变革和推行还不到十年的时间,与国际工程相比较起步较晚,仍处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初步阶段,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没能有效解决,与国际惯例靠拢还有距离,计价模式的改革与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等。因此,进一步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发展和应用十分重要。尤其是“招标控制价”作为《计价规范》的新术语,是招投标领域的新生事物,如何理解和把握它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作用等,进而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是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将来研究的方向。二、招标控制价的定义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其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造价期望的最高控制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

新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控制价有关问题

新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控制价有关问题 而招标是建筑建设过程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国家为建筑建设的发展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在2013年新出台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制定做出了要求,本文通过对招标控制价的产生、原则和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在运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问题建议 在2000年我国招标投标法颁布以后,我国的招标投标管理开始规范化,对标底也有了相应的规定;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更加系统化,拥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新的规范中对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以国家相关部门设立的计价标准和办法为基础,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工程的最高造价进行限定。新清单计价规范为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也促进 了建筑施工工程的进一步发展。 一、招标控制价的形成过程 1.有标底的招标形式 招标控制价是在我国建筑招标投标的实践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它是

解决招标标底问题的关键因素,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有着巨大的影响。自从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标的标底是招标单位的保密资料,不得向外人泄 漏。招标时按照标底的相应幅度来评标,看其是否符合招标的条件。虽然有标底的限制,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很难解决所有不合规矩的操作问题。 在招标过程中常遇到各种问题,如标底虽进行保密工作,但还是有时候被相关工作人员泄漏出去,出现暗箱操作现象,这也是招标中最常见的问题,它破坏了招标的公正公平准则。还有在招标标底编制时缺乏科学、合 理的依据,只是参考预算价来设定,脱离了施工整体的实际情况。再有,招标过程中,投标者往往尽一切可能的迎合标底,使得招标过程变成投标策略的恶性竞争,影响了招标的质量。 2.无标底的招标形式 随着招标管理体系的不断发展,又因招标过程复杂多变,有些省市将有关于招标时标底的最低限定逐步取消,无标底的招标形式渐渐的被人们所熟知。虽然无标底招标形式逐渐应用到招标过程中,也解决了一些招标中 出现的问题,但是,如何制定合理的报价又成为新的难题。

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建价﹝2010﹞618号印发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已取得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国家或省、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有关计价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浮2%确定的工程最高限价。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一)《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 (五)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六)本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价格、指导价格或市场价格信息;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前7日在甘肃省建设厅信息网等指定媒体上公布。同时公布编制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同时应将完整的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报省、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查。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备查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本形式,其内容及格式应当一致。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须统一使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 第八条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招标工程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统一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表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 4、工程专业: 5、招标范围: 6、工程特征: 1)总建筑面积: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米,地下 建筑面积:平米; 2)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檐口高度:米; 3)结构形式: 4)建筑性质: 二、编制范围: 按照公司设计的图纸,编制范围包括等,具体范围如下: 1、

2、 三、编制依据 1、图纸:设计的图纸(年月日); 2、计量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其配套解释、计价办法、省市有关造价管理文件等。 3、人材机价格: 1)材料价格:按《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年季度)计入,季度价缺项部分由市场询价确定; 2)价格指数:按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年月价格指数执行; 四、取费标准 1)专业类别: 2)措施费:总价措施项目中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均计取,单价措施项目按定额规定计取; 3)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办法按豫建设标[2014]57号文件计价办法中的规定执行;扬尘治理费按豫建设标[2016]47号规定执

行; 4)规费: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足额计取; 5)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6)增值税:按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要求的9%计取。 五、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 1、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 2、甲供材料一览表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模板)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综合整治项目位于............。 ..............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剪力墙结构、平屋顶、地上26层(层高均为),带地下室..........。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于年月日下发的《》,项目综合改造总建筑面积m2,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建筑节能综合改造; 给排水、电气、暖通、安防系统更新改造; 更新电梯(6部)。 编制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涉及招标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设计文件说明和设计回复意见等涵盖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等。 编制依据 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 设计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就施工图中的某些事项所作的设计回复意见; 设计院在设计文件及设计回复意见中提及的标准图集或标准;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6】116号)及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11T638-2009);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及市场询价,其中人工费价格按第4期造价信息人工费价格低限计入; 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特殊事项说明 建筑工程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未明确“窗附框”的设置范围及规格,依据设计回复意见,所有外窗均须设置窗附框,规格暂按40×20 ×予以考虑。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下述事项的规格或尺寸按以下要求处理: 公共区域的踢脚线的高度按100考虑; 住户的进户门规格为900X2100; 电梯门的规格为1100X2100; 管井门的规格为700X2000; 卫生间门的规格为800X2100。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未明确厨房卫生间立管包封的具体做法,依据设计回复意见,该包封暂按轻钢龙骨水泥压力板考虑,做法参照图集88JZ11--Y1-1,包封面积暂按每间平米考虑,结算时据实调整。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单元房室内的厅或卧室,因门窗更换等原因造成洞口周边损坏后的恢复(含窗台板、窗套、窗帘盒、涂料饰面、暖气罩等),按其洞口周长以延长米为单位进行编制,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因素填报综合单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厨房卫生间因立管更换所造成的墙顶地毁损后的修复,按照对厨房卫生间进行中档整体装修予以考虑,吊顶高度为米。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未提供地下室施工图纸,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地下室顶面保温面积暂按首层室内净面积考虑。 鉴于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依据设计回复意见,外墙涂料的做法为外涂5-1(平涂)。

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行为,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以下简称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复查和处理活动。 本条明确了我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内容包括投诉、复查和处理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并实施。 国家和省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市(州)、县(市、区)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由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控制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本条明确了我省招标控制价投诉的管理权限和分工。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投诉

第五条招标控制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可以依照本办法提出投诉: (一)有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违反了规范正文部分黑体字内容的,如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的。 (二)不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规定计价的; 如招标控制价未按清单计价定额和信息价格编制的。 (三)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的;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招标控制价中存在有意抬高、压底价格的。 第六条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后,发现招标控制价有本办法第五条之一的情形,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之后五天内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起投诉。 第七条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由; (四)投诉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投诉人对投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诋毁其他当事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投诉受理

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项目(二级及以上)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管理,适用本办法。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工程资料,在招标中对所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我省新建、改建、维护的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场站枢纽工程及相关的交通建设项目。 第五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交通招标监督机构和省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分工负责。 各州(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所属交通招标监督机构和交通造价管理机

构分工负责。 第六条省级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州(市)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工作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人不得授意其委托的编制单位和人员抬高或者压低招标控制价;未经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招标控制价不得向投标人公布。 招标控制价编制应科学、合理、准确,不得超过批复的相应概算金额,同时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成本费,编制过程及结果须按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交通造价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同时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第八条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及《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招标人应当加强对工程量清单子目和工程数量的审查,确保子目完整数量准确。如有新增子目,须报审,并执行新增子目审批结果通知。 第九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同时编制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和最低成本价。

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 规定》的通知 辽住建发[2012]27号 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和管理,现制定《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招标控制价,是指发包人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设计文件和常规的施工方法计算的、对建设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直管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第五条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实行备案制度,发包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前,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市、直管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同时接受发包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第七条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应由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师或相应专业一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从业专用印章,并由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还应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第八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 (六)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的常规做法;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 (一)综合单价 1、人工费:按《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及对应期的人工费指数并考虑10%的风险因素。 2、材料费:按《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对应期的《辽宁工程造价信息》或材料价格指数并考虑5%的风险因素。 3、机械费: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规定并考虑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的调整及相应的风险因素。 4、企业管理费、利润: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的相应工程类别标准计取。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投标控制价编制方案报告

第七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案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案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工程综合单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则由业主方承担,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准确被施工单位发现并利用,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报价将会在竣工结算时给业主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故清单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恰当、完整性的是工程量清单的最基本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经招投标办审查批准的招标书和答疑纪要等补充文件; 6、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表附属物等情况; 7、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业主方成本科目划分的要求; 9、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基本原则

1、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遵照工程量清单“四统一”的规定,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设置清单项目,计算工程数量。 3、遵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与招标文件的原则保持一致,与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相互照应,较好地反映本工程的特点,体现项目意图。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1、熟悉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 2、了解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等有关情况; 3、划分项目、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名称、编码(主体项目); 4、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拟综合的工程内容; 5、计算分部分项清单主体项目工程量; 6、编制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7、复核、编写总说明; 8、装订(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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