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09年8月7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医院信息统计工作制度

一、医院统计工作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好转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手术量、收入归集、工作量统计等。信息中心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核对准确、完整,经院领导审签后按时上报。

二、在我院各种基础数据录入准确的基础上,根据《2007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明确数据需求、计算公式、数据来源及时限,保证各统计数据的完整、及时与准确,统计数据经使用管理部门复核后方可使用。

三、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活楚,并妥善保管。对各种统计查

询数据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账和统计资料档案管理,确保统计查询数字数

出有据,准确无误。

四、信息数据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需求,明确统计指标解释、计算公式等并对各临

床科室及部门发布数据,信息中心在我院各种基础数据录入准确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

理部门提出的需求及统计指标解释、计算公式等负责对明确需求的数据及时收

集、整理,及时反馈给归口管理部门,但不对第三方提供查询数据与发布信息数据。

五、对丁已出院病人的费用等信息数据的查询,信息中心在我院各种基础数据录入

准确的基础上,只提供对归口管理部门的查询,不对第三方及个人提供查询数据。

六、对未经领导批准的任何个人的数据查询,信息中心不予提供统计。

七、各科室的基础数据维护人员及时维护基础数据,若需信息中心维护时,由归

口管理部门提供由归口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的申请。

八、禁止未经授权私自统计数据,禁止超越权限统计数据,禁止超范围与盗用他人账

号进行数据统计查询。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提供统计数据给其他单位与个人。禁止对数据

进行篡改、破坏。

九、核心、重要数据的统计、使用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做好记录。未按相关规定执行造成数据流出、泄密的已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报医院处理。

工作流程

一、定期收集整理医院his系统中的基础数据,根据《2007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明确数据需求、计算公式、数据来源及时限,生成统计报表,核对准确、完整后

经院领导审签后按时上报,上报完成后,归档保存;

二、在我院办公网上制定信息数据查询需求表,如下表: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自

己的需求填写下表,信息中心给与及时反馈。本查询需求表是根据《2007国家卫生

统计调查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信息中心定时收集该需求表,并及时回复。

H史061 :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2009年8月7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信息数据查询需求表

三、对丁提供给本单位以外的第三方个人的信息数据查询,需有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明确需求需求及统计指标解释、计算公式等,经领导签字批复后,信息中心方可提供信息数据查询。

四、以上步骤完成后,信息中心及时对归口管理部门回复。

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页眉内容 XXX 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件中出现的任何文字叙述、文档格式、插图、照片、方法、过程等内容,除另有特别注明,版权均属XXX所有,受到有关产权及版权法保护。任何个人、机构未经XXX的书面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引用本文件的任何片断。]

1.分发控制 2.文件版本信息 3.文件版本信息说明 文件版本信息记录本文件提交时的当前有效的版本控制信息,当前版本文件有效期将在新版本文档生效时自动结束。文件版本小于1.0 时,表示该版本文件为草案,仅可作为参照资料之目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信息系统核心数据安全,维护数据所有者权利,明

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与义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保护、授权使用的原则,根据《XXX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等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数据均为非涉密的数据,XXX系统已标识密级的文件或已声明密级的数据不纳入本规定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XXX信息系统环境中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XXX各单位、部门均应按本规定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数据所有者是指,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内的信息或信息系统,有权获取、创建、维护和授权的业务主管。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利益相关者包括数据创建者、数据所有者、数据管理者、数据使用者及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规定所管理的数据涵盖以纸质、电子等形式存在的文件和非文件形式的信息及其衍生物。其中,非文件形式的数据包括数据库及配置文件中的数据、配置信息等。 第三章职责定义 第七条数据创建者负责针对其所创建数据的内容和价值提出分类分级建议,提交对应级别数据所有者确认。 第八条来自XXX信息系统以外的数据,数据承接者视同创建者行使提出分级分类建议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数据所有者具有确认数据类别和敏感级别、确认销毁、提出技术保障需求、审查自检和审计报告、做出安全事件处置决定等权利和义务。其中,XXX业务数据的所有者为XXX指定的相应业务部门。 第十条各类数据的责任部门是该类数据的管理者。数据管理者作为数据所有者的代理者,代理数据所有者从事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其所管辖范围内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数据管理者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类别和敏感级别的标识与声明,根据级别进行管理与保护,数据使用培训,执行销毁操作并声明,定期自查提交报告,配合数据安全违规调查等。

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 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运用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切实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现场作业控制、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安全责任制落实,促进管理规范化、检查整治常态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建设(简称“三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构建的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具有检查量化任务下达、检查信息管理、问题管理、安全考核、安全谈心、统计分析等功能,能广泛应用到局、站段、车间(班组),实现安全信息共享。 第三条路局机关有关部门、各运输站段、非运输企业、运输辅助单位、建设指挥部(包括局管合资铁路公司)、铁路办事处均应充分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三化”建设,促进安全持续稳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安监室牵头负责系统建设、运用管理和基础数据维护,协调科研所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指导督促各系统用

好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开展安全分析、考核,及时加强全局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风险控制。 第五条科研所负责信息系统的具体建设、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升级工作,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满足运用需要;信息技术所负责系统主机、存储、网络、机房等计算机设备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第六条业务处室负责本系统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和本部门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干部履职尽责,及时分析本系统“三性”问题,组织抓好问题整改,促进系统安全稳定,切实深化“三化”建设。 第七条站段单位负责信息系统在本单位的运用、管理和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现场控制、问题考核追究,深入分析突出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阻断风险发展,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及背后的管理根源,促进“三化”建设落到实处。 第八条人事、监察、宣传、教育、总工、劳卫等综合部门应运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系统、各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管理、岗位准入等指导,切实强化安全保障。 第三章安全检查管理

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信息化的发展,医院在用数据库不断增大,数据库内部关系也变的更加复杂,为保证医院数据库内部数据的完整性和严谨性,以及保证与财务报表的统一性,特制定《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信息数据是指在医院现有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医嘱、药品、材料、价格、费用等信息的数字化表现形式。 2.医院信息数据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医院决策和患者的利益,任何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动和查询医院的信息数据。 3.信息数据故障原因主要有两种: ⑴系统升级、变更、数据库死锁、软件设计缺陷等系统原因引起的信息数据丢失、关联错误。对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信息错误,经临床科室反映后,医学工程信息部人员及时做出调整和修改,以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⑵人为的错记、漏记等原因引起的信息数据错误。对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信息错误,经当事科室要求,确实需要修改数据,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修改: 患者性质属于自费、参考医保:请当事科室护士或者医生(建议由经手人)来医学工程信息部信息管理办公室详细

填写信息数据修改审批记录单,做好各项审批工作,并配合信息数据维护人员完成该项数据的修改工作。 ①患者性质属于医保、农保或惠民:在院病人参照①所示规定进行修改;出院病人则按照医保、农保、惠民政策的规定,经该病人所属辖管机构审批后方可进行修改,否则不予以修改,在取得审批同意书后再参照①所示规定执行。 ②如涉及跨月数据(所有病人),则必须先上报财务核算部,经过财务核算部审核同意后,方可遵照①、②所示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医学工程信息部应对修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医学工程信息部主任(副主任)签字确认后,再由当事科室将修改报告送至财务核算部,财务核算部收到报告后及时对该月报表进行调整。 ③医学工程信息部信息管理部门每月出具数据修改报表,交由各管理部门,方便各管理部门对我院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4.信息数据查询统计规定 ⑴因单位内部工作以及迎接检查等情况的需要,确实需要查询(统计)数据的,医学工程信息部人员可由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单后,由医学工程信息部主任、副主任签字确认后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查询、统计以及调整。 ⑵公安、司法机关等公检法系统需查阅信息数据时,应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及管控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367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及管控要求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及管控要求 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随着在世界范围内,信息化水平的不断发展,数据中心的信息安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世界范围内的各个机构、组织、个人都在探寻如何保障信息安全的问题。英国、美国、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均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的本国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发布了ISO17799、 ISO13335、ISO15408等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国际标准及技术报告。目前,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英国标准ISO27000:2005已经成为世界上应用最广泛与典型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它是在BSI/DISC的

BDD/2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完成。 ISO27001标准于1993年由英国贸易工业部立项,于1995年英国首次出版BS 7799-1:1995《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它提供了一套综合的、由信息安全最佳惯例组成的实施规则,其目的是作为确定工商业信息系统在大多数情况所需控制范围的唯一参考基准,并且适用于大、中、小组织。1998年英国公布标准的第二部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它规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与信息安全控制要求,它是一个组织的全面或部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评估的基础,它可以作为一个正式认证方案的根据。ISO27000-1与ISO27000-2经过修订于1999年重新予以发布,1999版考虑了信息处理技术,尤其是在网络和通信领域应用的近期发展,同时还非常强调了商务涉及的信息安全及信息安全的责任。20xx年

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doc 11页)

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第二条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信息资源,确保领导决策信息资源的准确性、及时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保持信息传递的快速、准确、及时、高效 第二章信息数据库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信息数据库设计方案 信息数据库设计方案由发行室统一规划和设计,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信息数据库建设 信息数据库建设分别由各个岗位建立不同的信息数据库子系统,构成发行室整体的信息数据库,通过局域网实现信息共享。 信息数据库子系统分别责成营销主管、印刷主管、储运主管来负责组织建设。 第六条数据库运行效果考核 主任负责对数据库运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三章营销数据库管理内容 第七条信息数据库的构成

发行室的信息数据库分成如下几个子系统: (一)营销数据库 (二)印刷管理数据库 (三)储运管理数据库 (四)财务管理数据库 第一条数据库运行管理 (一)营销数据库 数据库日常的运行、维护由市场研究负责,营销管理主管负责对其监督。 (二)印刷管理数据库 数据库日常的运行、维护由印刷计划负责,印刷管理主管负责对其监督。 (三)储运管理数据库 数据库日常的运行、维护由库房管理负责,储运管理主管负责对其监督。 (四)财务管理数据库 数据库日常的运行、维护由出纳员负责,财务管理主管负责对其监督。 第四章营销数据库 第二条数据库信息集成 (一)外部环境信息: 1.宏观环境信息 (1)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近3-5年来的GDP增长速度、未来发展规划;全国人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 (2)产业发展: 国家对产业发展的投资方向和相关的产业政策;全国的地区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水平。 (3)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全国各地区近3-5年来的GDP增长速度、未来发展规划;地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 2.行业信息

信息数据管理制度.1.doc

信息数据管理制度.1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34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各类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数据信息应用工作的正常开展,预防、打击利用或针对劳动

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提高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整体安全水平,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是指各常规工作中所建立和存储在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内的业务、财务、人事等电子数据。 第四条劳动保障系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制度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数据安全管理领导问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数据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五条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数据实行安全等级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建设和存储应符合相应的安全等级标准,使用的安全产品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其等级应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确定的安全等级相适应。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厅长是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数据安全管理小组”)。 第七条数据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确定本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等级,并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评审本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策略、安全标准、系统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管 理规范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X X X X有限公司 WHB-08 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版本号: A/0 编制人: XXX 审核人: XXX 批准人: XXX 20XX年X月X日发布 20XX年X月X日实施

目的 计算机网络为公司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为保证公司计算机信息及网络能够安全可靠的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的为公司运营提供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术语 本规范中的名词术语(比如“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计算机信息安全是指防止信息财产被故意的或偶然的非授权泄露、更改、破坏或使信息被非法系统辨识,控制。即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和可控性。包括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病毒防护、访问权限控制、加密与鉴别等七个方面。 狭义上的计算机信息安全,是指防止有害信息在计算机网络上的传播和扩散,防止计算机网络上处理、传输、存储的数据资料的失窃和毁坏,防止内部人员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网络安全,是指保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防止网络被入侵、攻击等,保证合法用户对网络资源的正常访问和对网络服务的正常使用。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员,是指从事的保障计算机信息及网络安全工作的人员。 普通用户,是指除了计算机及网络安全员之外的所有在物理或者逻辑上能够访问到互联网、企业计算机网及各应用系统的公司内部员工。 主机系统,指包含服务器、工作站、个人计算机在内的所有计算机系统。本规定所称的重要主机系统指生产、办公用的Web服务器、Email服务器、DNS服务器、OA服务器、企业运营管理支撑系统服务器、文件服务器、各主机系统等。 网络服务,包含通过开放端口提供的网络服务,如WWW、Email、FTP、Telnet、DNS等。有害信息,参见国家现在法律法规的定义。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信息处理设施,防止资产遭受未授权泄露、修改、移动或销毁,以及因操作原因造成的业务活动中断。 2 适用范围 需要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访问、操作及维护信息处理设施的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移动介质:是指存储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和刻录设备等。 4 职责和权限 公司所有员工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使用本公司的信息处理设施均因遵守本程序的规定。 5 相关活动 5.1 信息系统操作原则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各种信息处理设施的有关使用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信息系统,已授权用户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信息系统,不得使用其他员工的权限操作系统,更不得恶意使用系统。 对信息系统设施和系统的变更、维护都应有明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 5.2 设备管理 各部门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外围设备、消耗材料均由DXC一配备和管理。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借到公司外使用,如确实需要,须经公司领导层同意并明确归还日期后方能借出,归还时要重新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将按购入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为保证每台计算机的完整性,各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挪换计算机内、外部配件,计算机更换部件须经DXC同意。

使用中出现技术性故障,应及时分析,对于人为操作不当或非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问题由DXC技术人员协助排除;对于硬件本身或非人为因素所造成大型故障由技术人员报DXC 给予解决。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DXC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保管。 计算机机房必须配置防火、防雷电、火险报警及空调等设施。并对性能进行经常性检测,建立相关的应急措施。 对与计算机应用有关电源接口、通讯接口等设备由DXC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 5.3 使用管理 操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ID和口令登录系统,保持桌面清洁和离开锁屏等良好习惯。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设备,保持清洁,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 重要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输入到信息系统的数据是正确恰当的,同时,对使用添加、修改和删除等对数据的更改要设置权限;对输出的数据也要验证,确保是正确、完整的。 5.4 安全管理 计算机一些内部应用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不得保存与工作有关的机密性的文件与资料。 涉及工作秘密的文字材料或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网络管理人员要控制诊断和配置端口的物理和逻辑访问,一般情况下这些端口应设置为禁用或取消。 5.5 移动介质管理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移动介质。若需要使用,仅限使用公司配发的移动介质。严禁将私人的移动介质带入公司使用。 移动介质由DXC统一编号,建立“移动介质配发使用登记表”。一般情况下移动介质不允许存储机密级信息,存储有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严禁带出办公场所。确应工作需要,需将存储由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数据管理制度

数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为加XXXX有限公司数据管理,保障数据库正常、及时、有效运行,确保数据库安全,使数据库能更好地服务于各部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公司行政部负责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 3.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数据库使用者进行权限审批。 第二章数据的录入 1. 录入资料类型: 客户资料 公司内部资料 公司项目资料 活动资料库 2. 录入方式: 数据资料的录入整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各部门应将第一手资料及时交给行政进行分类整理,行政将数据录入到共享硬盘,各部门有查阅的权限。如需要更改或提取,需向行政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行政将给予支持配合。 第三章数据库的使用 所有用户均应遵守公司《保密协议》,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提供相关资料或数据,不得越权使用和修改数据。 第四章数据库系统的修改和维护 1. 数据库的修改,应在行政人员征求各业务部门对于数据库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修改方案的基础上,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指定人员修改。 2. 数据库的修改,应保证数据的延续性和历史数据的可用性。 3. 业务人员对数据库不完善或不方便使用之处,有信息监督和反馈的义务。 第五章数据库的安全管理 1. 行政部应在保证数据安全和保密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方式保存备份文件,保证数据库出现异常时能快速恢复,避免或尽量减少数据丢失。 2. 除行政部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调用数据

库中的数据及资料。 第六章附则 1. 数据资料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永久保存。 2.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3. 本制度于通过之日起执行。 通过日期: 总经理签字:

大数据中心信息数据管理制度

大数据数据中心信息数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数据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支撑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制度。 一、数据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的原则,明确数据的采集生产、加工整理、开放共享和管理使用等活动的责任主体,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开放共享。 二、数据采集生产、使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得利用科学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贯彻落实国家数据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管理政策和制度;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和规范数据管理。 四、引导督促数据产生者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数据采集生产和加工整理,形成便于使用的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五、引导督促相关单位要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明确数据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开放条件、开放对象和审核程序等,按要求公布数据开放目录,通过在线下载、系统共享或定制服务等方式向社会开放共享。 六、对于政府决策、公共安全、国防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益性科学研究等需要使用数据的,应当无偿提供;确需收费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和非营利原则制定合理的

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对于因经营性活动需要使用数据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有偿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七、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不得对外开放共享;确需对外开放的,要对利用目的、用户资质、保密条件等进行审查,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八、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建立健全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管理与使用制度,对制作、审核、登记、拷贝、传输、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九、按照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完善数据管控、属性管理、身份识别、行为追溯、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健全防篡改、防泄露、防攻击、防病毒等安全防护体系。 十、建立应急管理和容灾备份机制,按照要求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 (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中心,信息统计中心应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中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第六条信息统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关公司实施。 信息统计中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的控制要求,通过信息系统中的权限管理功能控制用户的操作权限,避免将不相容职责的处理权限授予同一用户。 应当针对不同数据的输入方式,考虑对进入系统数据的检查和校验功能。对于必需的后台操作,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流程制度,对操作情况进行监控或者审计。 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设置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操作,应当设计系统自动报告并设置跟踪处理机制。 第八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组织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与各科(所)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按照建设方案、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程工作。 第九条统计中心应根据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应的硬件厂家或软件开发商的技术人员入场安装调试。对于关键的软硬件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记录整个安装调试过程;在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应注意做好有关文档的验收及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条信息系统上线前,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等保定级,没有定级的信息系统不能正式上线。另外,信息统计中心都应当切实做好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包括技术手册、操作手册等,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转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

数据库管理制度

数据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为加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数据库管理,保障评级数据库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数据库安全, 使数据库能更好地服务于评级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第二条公司系统管理员负责评级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 3.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数据库使用者进行权限审批。 第二章数据的录入 1.第三条各业务部门的评级分析师负责评级数据库的数据录入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评级业务数据录入工作的责任人。 2.第四条评级项目组负责人是其负责项目的评级信息录入工作的责任人。评级项目组在现场考察和访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 内,应将该评级项目的相关评级信息输入评级数据库。跟踪评级时资料有更新的,应在跟踪评级工作结束前将更新资料录入数据库。在资料归档前,评级项目负责人应对录入的数据资料进行格式和内容核查。 3.第五条录入的数据源主要包括宏观经济信息、行业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证券的基本信息、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数据等,其中发行人基本信息和财务数据是必须录入的数据。 4.第六条数据库数据应严格按系统管理员下发的录入模板标准进行采集和录入。 第三章数据库的使用 1.第七条根据评级业务对数据库用户管理的要求,公司应制定数据库用户管理制度和数据库操作规程。 2.第八条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数据库用户权限级别分三种:普通用户、录入用户、高级用户。 3.第九条普通用户拥有查询、浏览、使用数据库中公开发布的各类数据的权利。 4.第十条录入用户除拥有普通用户权限外,拥有录入数据和修改本人录入的数据的权利。 5.第十一条高级用户除具有录入用户的权限外,经授权还具有修改本部门数据的权限。 6.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用户权限级别可变更。特殊用户的权限设置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7.第十三条系统管理员负责按审批规定办理具体用户的授权、变更权限和注销等管理工作。 8.第十四条用户的密码管理应遵循如下规定:用户密码必须通过复杂性检验,位数不少于6位,并不得以数字开头;密码应 定期更改;用户名和密码为个人专用,不得泄露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数据库时,应取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修改密码。 9.第十五条所有用户均应遵守公司《评级业务信息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数据库中相关数据,不得越权使用和 修改数据。 第四章数据库系统的修改和维护 1.第十六条数据库系统的修改,应在系统管理员征求各业务部门对于数据库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修改方案的基础上,由 公司评级总监提出,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组织人员修改(或重新开发)或委托外部机构修改(或重新开发)。 2.第十七条数据库系统的修改,应保证数据的延续性和历史数据的可用性。 3.第十八条业务人员在使用数据库的过程中,对数据库不完善或不方便使用之处,有信息监督和反馈的义务。 第五章数据库的安全管理 1.第十九条系统管理员负责数据库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管理软件的及时升级。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doc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鑫欧克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安全指导方针 保障信息安全,创造用户价值,切实推行安全管理,积极预防风险,完善控制措施,信息安全,人人有责,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三、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四、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

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XXX 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件中出现的任何文字叙述、文档格式、插图、照片、方法、过程等内容,除另有 特别注明,版权均属XXX所有,受到有关产权及版权法保护。任何个人、机构未经XXX的书面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引用本文件的任何片断。]

1.分发控制 分发对象文档权限说明 XXX内部员工只读 2.文件版本信息 版本日期拟稿和修改说明 3.文件版本信息说明 文件版本信息记录本文件提交时的当前有效的版本控制信息,当前版 本文件有效期将在新版本文档生效时自动结束。文件版本小于 1.0 时,表示该版本文件为草案,仅可作为参照资料之目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信息系统核心数据安全,维护数据所有者权利,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与义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保护、授权使用的原则,根据《XXX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等 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数据均为非涉密的数据,XXX系统已标识密级的文件或已声明密级的数据不纳入本规定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XXX信息系统环境中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XXX各单位、部门均应按本规定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数据所有者是指,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内的信息或 信息系统,有权获取、创建、维护和授权的业务主管。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利益相关者包括数据创建者、数据所有者、数据 管理者、数据使用者及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规定所管理的数据涵盖以纸质、电子等形式存在的文件和 非文件形式的信息及其衍生物。其中,非文件形式的数据包括数据库及配 置文件中的数据、配置信息等。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集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确保信息系统与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稳定、安全的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包含各类软件系统、即时通讯软件等,包含现有正在使用及将来预计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四条系统帐号管理 系统帐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至具体责任人。 1、各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集团信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集团关键信息系统平台帐号集中管理办法(A)》。 2、账号开通: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各应用系统账号开通由使用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流程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如使用者为决策层成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下同。 3、权限增加:各应用系统操作权限的增加须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 4、岗位调整:人员岗位调整后,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撤销该账号原有权限。财务、审计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其它岗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通知撤销工作。 5、账号关闭:人员离职前,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关闭离职人员的账号,注销其权限。 第五条如果系统需要登记完整的用户个人信息,使用人员要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个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账号为公用账号,需要登记该账号的使用人员范围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系统使用人须认真学习与遵守系统的操作手册,严格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并录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如有不明事项应当咨询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如果其人员需要使用易遨或商海导航等业务系统,人资和信息部门要严格控制权限。

数据管理制度

数据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规范数据管理工作,降低数据被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中数据是指信息系统中的各种业务数据。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含郑州研究院)(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节数据保存管理 第4条对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种业务数据,须保存7年。 第5条重要的业务数据要保证物理上的安全,存放数据的介质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非授权人员不得访问。 第6条关于数据备份的管理,参见《备份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 第三节数据导入和修改 第7条数据导入指信息部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通过后台数据库,将数据导入运行环境的操作。对于发生在批处理中的自动数据导 入,请参见《操作管理制度》中批处理操作管理的相关内容。第8条数据修改指信息部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对公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在后台数据库中进行的修改。数据修改包含数据内容的修 改以及数据库结构的变更。 第9条数据导入/修改必须遵循统一的数据导入/修改申请流程,具体

流程参见《数据导入/修改流程》(附件一)。任何人不得在未经 授权的情况下对应用系统数据库进行数据导入/修改的操作。第10条数据导入/修改流程中的申请、审批、操作工作需分别由不同人员承担。数据导入/修改操作只能由指定的信息部人员执行,导 入/修改权限须按照规范通过系统设定分配给指定人员。 第11条数据库中的数据操作日志、《数据导入/修改/提取申请表》(附件三)、《数据导入/修改/提取汇总表》(附件四)须保存三年。 信息部负责人每半年委派人员将数据操作日志、《数据导入/修 改/提取申请表》和《数据导入/修改/提取汇总表》进行核对, 确保所有数据导入/修改均经过了有效的审批以及数据导入/修 改是准确的。 第四节数据提取和发放 第12条数据提取指信息部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对公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从后台数据库中进行的提取。 第13条数据提取和发放须遵循统一的数据提取申请流程,参见《数据提取流程》(附件二)。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应用 系统数据库进行提取和发放操作。 第14条数据提取中的申请、审批、操作及检查工作需分别由不同人员承担。数据提取的操作只能由指定的信息部人员进行,提取权 限应按照规范通过系统设定分配给指定人员。 第15条数据库中的数据操作日志、《数据导入/修改/提取申请表》(附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防止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被破坏,确保数据的有据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数据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输入、存储、处理、再加工及输出的数据,它包括文字材料、报表、各类原始凭证、图形、图像等输入处理对象,又包括存储于计算机内部及传输的各类数据,还包括计算机输出的磁存储、光存储、电存储及各类打印数据。 第三条数据必须是有据的,能够辨认数据的内容、用途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 第四条数据管理者应承担保存或处理数据的保护职责,防止数据的丢失、误用或破坏;特殊或重要数据,应采用多种记录手段异地保存,免遭意外风险。 第五条数据使用者有权查阅被授权的数据,索取数据记录复制件,更正有关自身的任何不准确数据;享受有限次数规定的有问必答权利。

第六条根据使用的不同系统制订相应的数据存取细则,采取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堵塞管理操作的疏忽或蓄谋窃取数据的漏洞。 第七条无正当理由和有关批准手续,不得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漏数据给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不得篡改数据库数据内容,必要修改时,应经由部门主管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数据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数据管理员进行修改。 第八条不应造成可从发布的统计数据中推断出保密或敏感的信息。 第九条不同数据用途建立适当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与数据有关的个体和数据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第十条有新系统上线或升级时,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做好上线或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数据切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由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并经由数据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应该根据其重要性、密级、应用需求等分别实施相应的加密措施,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保密信息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策略保证公司计算机设备、信息网络平台(内部网络系统及ERP、CRM、WMS、网站、企业邮箱等)、电子数据等的安全、稳定、正常,旨在规范与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备份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的管理,预防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使用新合程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所有人员。 1.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 1.1员工须使用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设备(特殊情况的,经批准许可的方能使用自已的计算机),不得私自调换或拆卸并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使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1.2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当计算机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和维修。 1.3员工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负责,如暂时离开座位时须锁定系统,移动介质自行安全保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

用他人计算机或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等设备带离公司。 1.4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公共笔记本的,实行“谁借用、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为工作所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还回公司。 2.电子资料文件安全管理。 2.1文件存储 重要的文件和工作资料不允许保存在C盘(含桌面),同时定期做好相应备份,以防丢失;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下载、游戏等行为,定期查杀病毒与清理垃圾文件;拷贝至公共计算机上使用的相关资料,使用完毕须注意删除;各部门自行负责对存放在公司文件服务器P盘的资料进行审核与安全管理;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数据资料泄密、丢失的,将由其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2.2文件加密 涉及公司机密或重要的信息文件,所有人员需进行必要加密并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公司信息资料的外泄及其他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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