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XX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XX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XX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够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流动党员是指:

(1)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离开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地,连续时间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2)连续离开时间超过6个月,但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不固定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外出地点在东阳市范围以内的,均视同在家党员,不纳入本办法管理。对外出党员是否界定为流动党员,由小区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逐人研究后确定。

第二条外出党员在外地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迁往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第三条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小区党组织报告外出地点、目的、时限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到镇组织建设办领取《流动党员证》。

第四条各小区党组织应建立流动党员工作台账,明确流动党员身份,在党员名册中有所标识,并指定专人对流动党员外出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各小区党组织应建立流动党员QQ群、微信群等网上学习交流平台,所有流动党员都应入群学习交流。党组织应安排专人管理,定期上传学习资料。

第六条流动党员可持《流动党员证》到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学习情况书面反馈给所属的党组织。

第七条流动党员在工作生活地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每月15日前要向小区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应手写,内容应包含党内知识的学习情况以及在外工作生活情况。不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的,应如实按党员积分管理扣分。

第八条流动党员每年要定期回小区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地在金华市内的要求每2个月至少1次,省内的每季度至少1次,省外的每半年至少1次。

第九条流动党员未按规定每月反馈学习情况或递交思想汇报以及定期回小区参加组织生活的,在党员积分制管理中,参照未参加组织生活进行量分。

第十条流动党员半年内既未按时主动汇报在外学习情况,也未回小区参加组织生活的,作为一票否决项,组织关系直接迁入镇整转教育支部,进行整顿。

第十一条对流动党员回小区参加志愿服务等加分项目,应慎重设定分值,避免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因扣少加多,

出现积分与现实表现不匹配的问题。

第十二条各小区党组织应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通报流动党员学习情况。镇不定期对流动党员学习情况组织抽查,检查情况作为量化扣分依据。

第十三条对长期外出,既不能按本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又不愿将组织关系迁往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经整转教育无效的,应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将其除名。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XX县XX镇委员会

2018年7月15日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定远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乡镇、本单位党组织时间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或者连续离开时间虽然超过6个月但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变化频繁的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的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流动党员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流动党员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总结完善推广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 第五条各乡镇、各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流动党员党组织及其党员的具体管理,要依托县计生以及公安系统相关数据,准确掌握本乡镇、

本单位流动党员的流出地点、时间、从业内容以及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并进行管理。 第六条同一乡镇或单位集体外出、从业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采取“集出集管”的方式,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组织或党小组,指派专人负责,随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第七条流动党员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和党员证明信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县委组织部领取,由各基层党(工)委统一组织发放给流动党员。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证明信由各基层党(工)委出具证明,到县委组织部开具,党员证明信应注明有效期,超出有效期将不再证明其党员身份。 第八条流动党员要按章依规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 外出前,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或口头向党组织书记报告。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所在党组织查验。 到达流入地后,应及时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并将报到情况主动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正式关系所在党组织反馈。 在流动期间,组织关系发生新变化的,要同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党员外出期间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按月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与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按自行脱党处理。 流入地党组织要如实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

关于印发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师市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的实际,现将《师市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摸清各级党组织流动党员的底数,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可采取摸底数、建制度、抓具体等措施,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做到“三查四访一结合”,清查流动党员底数。“三查”,即查档案、查小组资料、查登记;“四访”,即访家人、访亲戚、访朋友、访邻居;“一结合”,即把流动党员清理与行政管理归口结合起来。 二是建立“五项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①外出报告制度。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时间、地点、从业情况及联系方式等,经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外出。 ②登记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设立《外出党员登记薄》和《外来党员登记薄》,记录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③双向联系制度。流出地党组织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了解党员在外的工作、生活情

况。 ④定期汇报制度。流出党员必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在本市工作的流动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在本市外的流动党员每年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 ⑤交纳党费制度。流出党员要及时按标准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并要求在流动党员证上做好登记;因其他原因未能在流入地缴纳党费的,应及时向所在党组织补交党费。 三是实行“三定一跟踪”,为流动党员服务好。“定人”,就是基层党组织确定专人对流动党员采取“一包一”的方式,随时掌握和了解流动党员的具体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责”,明确责任人的义务和职责,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定时”,就是要求流动党员每半年或每年至少一次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党组织也要及时通报近期大事要事;“一跟踪”,就是责任人对所结对子进行跟踪教育,随时向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一些活动信息。各基层党组织在5月28日前将流动党员情况书面报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科。 附:师市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八师石河子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0七年五月十七日

村级管理制度

甘江头村级管理制度 2011年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5、领导村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会议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5、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 2、党员教育的目标。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创新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4、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

中组部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 规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四、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五、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七、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八、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九、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二)民主集中制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4、党支部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主要内容是: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及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机制,提高流动党员的整体素质,促使流动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第三条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原则是: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村级管理制度

村 级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党支部、村委会主要任务 (1) 第二章村级组织职 (2) 第一条党支部职责 (2) 第二条村委会职责 (3) 第三条部门职责 (4) 第四条团支部职责 (4)

第五条治保会职责 (5) 第六条民调会职责 (6) 第七条妇代会职责 (6) 第八条民兵连职责 (7) 第九条计生办职责 (7) 第三章村级干部职责 (9) 第十条支部书记职责 (9) 第十一条组织委员职责 (9) 第十二条宣传委员职责 (10) 第十三条村委主任职责 (10) 第十四条村委委员职责 (11) 第十五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11) 第十六条治保主任职责 (12) 第十七条民调会主任职责 (12) 第十八条妇代会主任职责 (13) 第十九条计生办主任职责 (13) 第二十条民兵连长职责 (14)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职责 (14) 第四章党支部工作规范 (16) 第二十二条“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6) 第二十三条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7)

第二十四条“一课三会”制度 (18) 第二十五条党员学习制度 (19) 第二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制度 (19) 第二十七条党员大会制度 (20) 第二十八条支部行为规则 (20) 第二十九条党务公开制度 (21) 第三十条党员行为规则 (21) 第三十一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23) 第三十二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4) 第三十三条党员活动日活动制度 (24) 第三十四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5) 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5) 第三十六条廉洁自律制度 (26) 第三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7) 第三十八条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28) 第三十九条廉政监督制度 (29) 第四十条述职述廉与民主质询、评议和评价制度 (30) 第四十一条廉政奖励和惩罚制度 (32) 第四十二条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33) 第四十三条党费收缴制度 (34) 第四十四条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35)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 陈岩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继续 深化,广大基层党员的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党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给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面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乡党委立足实际,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出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及特征 **乡是典型山区农业乡,由于自然、经济条件较落后,以及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不断转变和对城市生活向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外出务工人数不断增多,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带动了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外出务工的大潮影响下,全乡外出流动党员也不断增多,范围越来越大。据调查, 2005年全乡外出务工人数达到227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21.7%。在外务工人员中,农村流动党员有130名,占全乡党员总数520名的25%,占农村党员总数456名的28.5%。流动党员还呈现出几个明显

特征:一是年龄以中青年为主,文化程度较高。25——45周岁有97名,占流动党员总数的74.6%,45岁以上的党员有33名,占总数的25.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6名,占流动党员的58.5%;二是打工范围相对集中,从事行业较分散。据统计,有97%流动党员在晋城市区范围内工作,有个别在周边县区打工。在行业分类中,从事交通运输业的有20人,从事餐饮有13人,从事小商业7人,从事住宿洗浴等服务行业有22人,从事其它零散打工有54人,从事建筑业的14人。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及成效 近年来,针对流动党员去向难以把握,组织活动难以开展,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党员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等诸多难题,乡党委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狠抓“一个重点”,实施“两大工程”,进一步加强了流动党员的管理。目前,全乡流动党员没有出现一名“失控”现象,流动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发挥了模范带动作用。 (一)狠抓“一个重点”,即加强思想教育为重点,提高和改变流动党员的思想认识。我们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坚持灵活、实用的原则,通过课堂教学、电化教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体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根据不同类

浅谈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党员特别是农村党员的流动性也进一步加大,使得流动党员管理难到位、教育难见效、作用难发挥和先进性难保持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现就如何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存档制度。要求对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在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如实汇报,所在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基本情况、外出去向、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存档,实行跟踪管理服务,各支部要定期定时对流动党员信息进行修正完善。 建立流动党员专人联系制度。一方面建立流动党员联系沟通长效制度,对每一个流动党员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联系沟通。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信息“月报告”制度、联系制度、学习活动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等管理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确保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范畴。 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与其进行交谈,对党员提出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遵纪守法,特别是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要求他们外出不忘学习,通过自学各种理论知

识,提高自身素质,为更好服务人民打下基础。对于外出期间表现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彰或通报;对外出前不按规定向党支部汇报、外出较长时间不与党支部联系的党员,通过各种形式给以提醒、警告。 建立流动党员走访慰问制度。为让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能安心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了解家庭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对家庭情况较为困难的,将在农村低保、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照顾。流动党员农忙或春节期间返乡后,党支部进行上门慰问,鼓励他们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建立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制度。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流入地和家乡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每年基层党组织开展返乡流动党员建言献策活动。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登记制度 一、党员流动前,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的方式。党组织要安排流动党员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一式二份)。 二、流出地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递一份《流动党员活动证》,以便上级党委掌握流动党员的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凡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也应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实现流动党员的信息化管理。 三、党员返回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其在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参加党的活动的情况,返回后再流动的,党组织应撤销其登记,并在台帐备注栏内说明。 四、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要认真查验其有效证件后,将其登记并上报上级党委。 五、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及时更 __员流入和流出台帐 流动党员联系制度

党支部要确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本支部流动党员的联系 员,每人可联系1-10名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的联络与沟通。 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书信等方式,坚持每季度向联系员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反馈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联系员要适时将本支部的决议、工作、学习和活动情况等通报给外出务工党员,使他们能够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家乡的建设情况,征求他们 __,激发他们参与家乡建设的积极性。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外国语学院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流动党员的管理由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支委统一包管,包括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费收缴等。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

况、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党支部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报党总支备案;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外出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流动去向、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由基层党总支备案。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镇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

镇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流动党员的规范化教育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按照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双向管理、共同教育。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

负责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和居住地点,在尊重流动党员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单位管理方式,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 3、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动党员要按时对《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送交审核,对不送交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将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2、建立流动党员登记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章镇镇泰山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二)民主集中制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4、党支部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主要内容是: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2、流动党员系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但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2 2020年4月19日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 4、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她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 3 2020年4月19日

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当地党组织。 5、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的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6、破产、解体企业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可迁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村党支部。破产、解体企业的主管部 4 2020年4月19日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编入街道下属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4.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凡是具备建支条件的,街道应及时指导其建立党的组织。 5.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党组织领导。

6.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及时接纳他们,为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流动党员。 7.负有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的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量大的党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在外地的情况,向其通报党支部的有关决议和重大事项,寄发学习材料。 9.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于已经出国(出境)定居或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应停止其党籍,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委组织部。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调查与思考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调查与思考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调查与思考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更为深入,以人员、资金、技术流动为表征的经济发展模式渐成主流。在此背景之下,一个新生群体——流动党员逐步引起各级党委广泛关注。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面对新形势,针对新问题,寻求完善流动党员管理的新路径,2011年,***县委组织部成立课题组,通过随机走访、电话采访、问卷答访、交流互访、跟踪随访等形式,专题调研农村流动党员管理,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流动党员管理概况 我县辖157个村,21个社区,设村党总支127个,村党支部30个;社区党总

支2个,党支部19个,共有农村党员17799名。本次调查“流动党员”概念采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流动党员的定义为准,全县农村登记流动党员1042名,占农村党员总数5.85%。调查发现,我县流动党员呈现“五个集中”的趋势。一是年龄梯度集中。青壮年占65.7%;二是性别构成集中。多为男性,占比93.6%;三是学历层次集中。均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以上学历占78.8%,明显超出农村党员平均基数;四是流动去向集中。流向以“长三角”工业城市为主,江、浙、沪占91.5%,在三地之中,上海又占据7成;五是职业分布集中。以进城务工为主,投资经商为辅,在务工人群中,从事建筑业、铸造业、服务业占据较大比例,收入超出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六是流动时段集中。定期外流,定时返乡,呈现“候鸟式”迁徙,一般春节期间为返乡高峰,农忙、中秋、国庆为往返相对密集的次高峰。

分析统计样本资料不难发现,农村流动党员基数大、年龄轻、素质好、精力旺、收入高、分布广,已成为农村党员队伍的中坚力量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中流砥柱,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刻不容缓。 二、流动党员管理做法 针对我县流动党员特点,结合村级党建管理工作实践,根据《党章》及上级有关意见精神,我县制定“五专”制度,确定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基本框架,取得一定成效。 ——专题研究。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流动党员管理,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理清工作思路,探求工作路径,制定工作方案,督查工作进展,考核工作成效,完善工作规划。 ——专人负责。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完善流动党员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定流动党员管理员。全面落实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制,基层支部负总责,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委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登记和发证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二、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三、联系人制度。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四、学习制度。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五、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六、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七、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为了使党员在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挥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上级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经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特制订流动党员具体管理办法: 一、健全完善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对符合条件建立的党组织,真正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党的活动和党员温暖的家”。 二、抓好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1、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支部要将外出或流入在册党员的姓名、年龄、流动去向,期限、职业、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入册登记,建立外出党员和流入党员登记卡。 2、建立健全联系汇报制度。外出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外来流动党员要定期向原所属党组织进行沟通联系汇报,全乡党组织要定期向流动党员通报本单位本地区的形势,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考核检查制度,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考核证》,证随人走,年终凭证民主评议和考核。 三、加强分类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对下岗分流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党员、离退休党员中的流动党员,以及关、停、破、转、

并企业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党组织专人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流动党员管理电脑网络化。 四、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针对我辖区少数流动党员中组织观念淡薄,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发挥党员作用,管理渠道不畅,关系不顺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对“三不党员”(不办理组织关系,不过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经教育确实改正错误的流动党员,给他们一个争取做合格党员的机会;确属不合格党员,经教育仍不改变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置,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措施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措施 **省**县22个乡镇共有农村流动党员946名。县委在充分把握流动特点的基础上,针对全县农村实际,采取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专门档案。对全县农村所有流动党员建立档案,达到"六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掌握外出时间,掌握所从事的个体经营项目,掌握新住址,掌握联系办法,掌握党费缴纳情况。 二是确定专人联系。支部在每名流动党员的:同一村民小组中指定一名党性强、责任;心强的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联系对子,定期联系。 三是利用流动证卡。全县22个乡镇党委都向流动党员发放了流动一员活动证或流动党员管理卡,要求他们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把他们的从业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填入证卡,结束流动后上交原支部。

四是行业归口管理。县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9年初制定下发了>,对流入县城的农民党员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五是建立完善制度。22个乡镇普遍健全并认真执行了四项制度:1.登记制度,党员外出前写出申请,注明拟外出的时间、地点、从事行业以及联系办法2.谈话制度,规定流动党员每次回乡至少同联系人和支部谈话一次,支部根据其思想状况提出新的要求。 3.思想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在外每年至少向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两次,汇报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补过组织生活制度。每年以党委为单位,以乡镇党校为阵地,利用七一或春节前后对外出回乡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补课。 六是职能部门制约。针对前几年出现的个别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不打招呼,造成组织不掌握去向的问题,各乡镇党委把各支部党员名单印发给本乡镇各职能部厂,各职能部门办理党员外出事宜时进行"三年一沟通",即看是否办理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管理卡,是否交纳了当年党费,是否和支部

某某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某某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使 流动党员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及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 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 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离开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地,连续时间超过 3个月不 足6个月,或者连续离开时间虽然超过 6个月但外出地 点或工作单位变化频繁而不能回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参加 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系,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加快 探索、创新流动党员教育和活动的新途径、新方式,党 员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各环节全面加强,流出 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协作,教育和管理有机统

一的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 效,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模范作用明显发挥。 第四条流动党员管理应坚持机动灵活、易于管 理的原则;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肃处置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制度管理 与动态联系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组织管理与自我约束 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第五条党员外出,时间在 6个月以上、地点相对 固定的,其流出单位党组织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 组织不健全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 组织,或转到其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 第六条党员短期( 3至6个月)县外参加会议、 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有固定 地点的,应由流出地党委出具党员证明信,再由县委组 织部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所去地方党组织负责安排 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

非公有制企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到企业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在原籍村、社区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原则上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企业党组织。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原则上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 三、因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离开企业的党员,应及时把组织关系转移至新的工作单位。 四、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在接收新员工时,要注意确认其政治面貌,及时通知其中的党员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企业党组织。 五、企业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入党员,在验证后要及时接收,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得借各种理由拒绝接收。 六、企业党组织每年应开展一次流动党员普查登记,掌握流入党员的基本情况。 七、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要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按照规定交纳党费,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并经常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八、对接收的流入党员,党组织要将其编入党支部,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党的活动的党员,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九、对流动的预备党员,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和考察其外出期间和在原单位的表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其转

正手续。 十、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不能回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流出地党组织配合。 十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档案,记录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 十二、流动党员管理档案中的信息应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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