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2013)

(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3年4月11日以粤工总〔2013〕63号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有效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会经费的收缴、拨付和管理。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第四条工会经费实行收付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代收范围与缴费标准

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缴费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交工会经费。

第六条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所属单位按原渠道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广东省总工会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总财[2005]198号)规定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足额直接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

第七条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总额难于计算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地方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工会经费的日常拨付和管理;

(二)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三)负责缴费单位信息的维护;

(四)牵头开展工会经费数据和账务的核对;

(五)负责工会经费的退费审批;

(六)负责工会经费的催报催缴;

(七)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欠费单位的支付令、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主要包括:

(一)按缴费单位申报数额及时足额收取工会经费;

(二)负责将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划入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在国库设立的账户;

(三)协助地方总工会做好工会经费的催报催缴;

(四)定期将欠费单位名单反馈地方总工会;

(五)负责与国库部门开展工会经费对账;

(六)协助地方总工会开展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七)省地税局负责将工会经费代收数据及时传送给省总工会。

第十条国库部门负责工会经费的汇缴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工会经费汇缴和核算;

(二)按规定将代收的工会经费及时划转至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含地级市和顺德区总工会,下同)指定的账户;

(三)做好与地方税务机关的对账。

第十一条省总工会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与地方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的对账工作,并按工会的要求将工会经费及时、完整地划转至指定账户。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十二条地方税务机关在同级国库部门开设“工会经费汇缴户”,并在国库部门预留印鉴。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设立“工会经费汇缴户”,用于核算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划转业务。商业银行代理国库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设立“工会经费汇缴户”,用于核算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划转业务。

第十三条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在省总工会指定的商业银行统一开设两个账户,分别用于地税代收的工会经费从国库“工会经费汇缴户”的转入、归集和工会经费的分配,不得提取现金和列支费用。

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使用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备案类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报省总工会和同级地方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国库部门和地方税务机关统一使用预算外科目核算工会经费。

第五章代收及汇缴管理

第十五条工会经费收缴实行属地管理,由缴费单位直接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第十六条工会经费实行按月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如实填写申报表,在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一并申报缴交上月应缴的工会经费。

第十七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统一使用税收票证,缴费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可凭缴费票证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十八条缴费单位逾期未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由所在地地方总工会牵头,会同地方税务机关催报催缴。

第十九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就地缴入在国库开设的“工会经费汇

缴户”。地方税务机关与国库部门核对无误后,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开具划款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将上月代收入库的所有工会经费交同级国库部门办理资金划转。

第二十条国库部门根据地方税务机关的划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将工会经费划转到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工会经费归集账户。

第二十一条工会经费纳入地税征管系统统一管理,代收数据由省地税局通过统一的数据接口系统及时传送省总工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减、免、缓缴工会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缴费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工会经费后,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总工会提出申请,由地方总工会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处理。

第六章对账管理

第二十三条国库部门在每日账务处理完毕后,打印工会经费预算外收入日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地方税务机关用于核对当日工会经费收缴情况,一份国库留存。

国库部门每月(年)末提供一式两份的工会经费预算外收入对账报表等相关资料,在次月3个工作日内交地方税务机关作对账单。地方税务机关在收到对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签署对账结果,一份返还国库留存。

第二十四条省地税局每月将代收的工会经费的实收数据按地区分类汇总,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统一传送给省总工会。

第二十五条地方税务机关和省总工会之间的对账管理以代收地区为单位,按月对账。代收数据以省地税局实际传送的代收核销的数据为准,资金以国库部门收到并划入工会经费归集账户的资金为准,实现代收地区的数据与资金对应匹配。

第七章拨付管理

第二十六条地级以上市总工会按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规定办理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分成结算。

第二十七条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的次月15个工作日内,将基层工会应分成部分的工会经费回拨缴费单位工会账户。对未能提供工会经费账户的基层工会,暂不拨付分成经费。

第二十八条拨缴建会筹备金的缴费单位,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其应分成部分全额返还;三年后建立工会组织的,建会当年的分成部分返还,建会以前年度的分成部分按全国总工会《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工会经费因错缴造成多收费款的,由缴费单位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并加盖公章后,送地方总工会办理退费,多缴的费款直接从工会经费账户中退还给缴费单位。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地方总工会应加强对工会经费申报、缴交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缴费单位工会经费的申报、缴交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第三十一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及时将欠费单位名单反馈给地方总工会,由地方总工会牵头,会同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催报催缴。欠费单位在催缴限期内仍未补缴的,地方总工会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地方总工会应定期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接受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的审查、审计监督。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解释。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办法-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xx年最新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 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凡工会会员,均须依法按月缴纳会费。会员会费缴纳标 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个人每月应缴会费。 2、学校按规定划拨的工会活动经费。 3、其他收入。 二、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学校财务部门为工会经费设立独立账户,经费收支实 行单独核算。 2、遵纪守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管理规 定,遵守学校财务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认真编报工会活动项目经费列支使用计划。所有费用开支报销均实行经手、验收、负责人会签制度。 3、依法收缴、规范使用的原则。学校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 展教职工教育和教职工群众性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4、勤俭节约原则。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教职工管 好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6、服务教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教职工活动支出:用于开展教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 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其中教职工教育方面:主要用于工会开展的教职工教育所需要资料、教师酬金;工会为教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以及按规定开支的培训费、讲课费等。 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节日联欢、文体汇演、比赛奖励,美术、书法、摄影展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

2020年最新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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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xx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某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会。 2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2.1 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集团工委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2 经费独立原则。工会组织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2.3 依法收缴原则。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2.4 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2.5 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6 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3 工会经费收入

3.1 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3.2 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工会缴纳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3.3 上级补助收入。指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3.4 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3.5 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3.6 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3.7 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4 工会经费缴纳 4.1 工会所收会员会费全部自行留用。 4.2工会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按季度拨交工会账户。 4.3工会向所属地方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10%。公司工会向某某公司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40%,其中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20%由公司工会统一缴纳省总工会,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2%由公司工会统一缴纳集团公司工委。公司留存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的50%用于送温暖、困难帮扶、开展工会活动、职工教育培训、为职工服务等方面工作。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户,由 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业,基层工 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工会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60%由基 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 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 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 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40%的上 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账户,由 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 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 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设 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 办法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总工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作委员会:《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经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会讨论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维护和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湘政办函〔〕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湖南省总工会委托湖南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湖南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管理,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

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辖,由缴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缴纳,由总机构汇总清算。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总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第四条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纳入税务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和催报催缴的力度,实行“税费同管、税费同查”,做到依法依规征收。 第六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应与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总结代收工作经验,查找并解决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代收标准及范围 第七条工会经费缴纳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本省范围内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组织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代收”的规定执行。尚未执行本规定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由部分代收过渡到全额代收。 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办公【2016】第072号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3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办公室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工会财务审核; 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结婚、生育礼金(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内) 住院慰问金 丧亡慰问金 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员工困难补助费 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办公室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福利明白纸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福利明白纸 一、工会会员会费 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政策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年69号)。收缴比例:按会员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计算基数:企业:基本工资;机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机关工勤:岗位+级别。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算交纳会费。工会会员会费全部留在本级工会使用。 二、单位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 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政策依据:《工会法》、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全部职工”:各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的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60%,全国总工会5%、省总工会10%、

市总工会5%、县市区总工会20%。收缴方式:工会委托地税部门代收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收40%应上缴部分。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会会员福利 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鲁会办[2015]10号)、《关于修订基层工会有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鲁会办[2017]89号)。发放标准:基层工会组织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600元。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发放中央和本省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基层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每人金额不超过300元。经费来源:“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拨缴工会经费收入”即本级工会60%留成经费。

不交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不交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不交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不交经费是否可以呢?有什么管理办法呢?一起看看吧!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从法律依据上来讲,工会没有权利强制你公司缴纳工会经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使要缴纳这个工会经费,工会工作人员也要先去你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表决,过半赞成成立工会才可以。 当然,也不能杜绝个别地方乱收费现象。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为了保障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文化教育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在一九五0年六月颁布的《工会法》中,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行政方面,应按月向工会组织拨交工会经费。 十年浩劫中,工会组织遭到破坏,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中止执行。 工会“九大”以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财政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恢复执行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 据各地反映,恢复拨交工会经费以来,大多数单位能够按规定拨交,但也有少数单位虽经多次催缴仍不按规定拨交。 个别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拨交工会经费不

加督促,甚至进行阻挠。 由于不少地方的工会组织经费收得不好,影响了职工群众正常活动及工会工作的恢复和发展。 ? 为了使国家的规定得到切实执行,保证工会经费按期如数拨交,提出以下意见和办法,并已报经国务院批准,请按照执行。 ? (一)所有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工会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联合通知的规定,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上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所属单位拨交工会经费进行督促检查。 ? (二)对逾期不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工会组织应向其讲明拨交工会经费的意义和规定,并及时催收追缴。 经屡次催收无效的,由县或城市的区工会(产业工会管理经费的,由基层的上一级工会)以文件正式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从单位的存款中扣交,并按欠交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扣收滞纳金。 ? (三)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国家正式决定关闭并已停止生产的企业,除负担基层工会的必要开支外,可免拨工会经费;国家确定的停产企业,确有实际困难,暂时拨不出经费的,应向上一级工会说明理由,征得同意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停交工会经费,停交期间基层工会的必要开支由企业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

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单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 户,由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 业,基层工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 海公司工会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 收到的工会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 经费的60%由基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 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 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 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 40%的上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

账户,由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 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 理办法”(附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 务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 设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户,由 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业,基层工 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工会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60%由基 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 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 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 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40%的上 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账户,由

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 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 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设 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牧野区发改委工会委员会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更好地激发工会工作活力,为工会会员服务,按照《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必须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在银行建立账户。根据预算,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医院党政领导或其他人员不得越权审批工会经费支出。 2.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和经济担保。 4.“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建立预算制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账目,接受广大会员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缴 1.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二个方面:一是会员交纳的会费,二是按规定提存拨解的工会经费。 2.工会会员必须按月交纳会费。 3.医院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按月提存,其中工资总额的核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4.工会银行账户是对工会经费收支运行管理和核算的专用账户,应严格管理和使用。不属于工会组织所有的经费不得转入工会经费账户。不得将工会账

户作为单位行政和其他组织的“小金库”和“防空洞”,严禁出租出借工会银行账户行为。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支出。由工会和工会小组组织会员进行参观、交流联欢、电影、开展春秋游等集体活动的费用。 2.职工活动支出。工会用于开展职工教育、宣传活动以及由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知识竞赛、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的费用。 3.工会业务支出。工会为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包括培训费、会议费、外事费、专项业务费以及其他业务支出。如:报刊费、资料费、宣传活动费、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付的法律咨询及劳动争议调解费、工会干部因工会工作出差、开会、参观等费用。 4.维权支出。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费用,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职工困难帮扶费(指用于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补助及慰问退休职工、职工生育、生病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职工所开支的费用)、送温暖及其他维权支出等。 5.工会财产支出。用于购置工会必要的财产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 四、工会经费管理 1.工会经费由工会财务委员会负责管理。 2.工会经费单独建账,设会计和出纳各一人,按照工会财务制度要求进行日常账务处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工会经费按年度编制预算和决算。预算由工会委员会按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编制,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报工会代表大会批准。 4.经费使用根据年度预算,从紧控制使用,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中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须附主席办公会议决议。 5.工会购置的财产物资 (1)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并记入工会财产登记簿,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调动时,办理好移交手续。

浅谈工会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工会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篇一:浅论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环节中的问题与对策浅论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环节中的问题与对策娄庄镇工会委员会唐丽华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们乡镇非公企业工会处于调整与发展并存的现状。市直单位各系统非公企业工会运行状况相对较好,而各镇一些外资、私营以及转制民营企业非公企业工会运行状况相对较差,特别是近三年来,随着市总工会逐渐实行“国税代征,全额征收,按率返还”的征收模式,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会经费管理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比较严重。一、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会经费管理活动中的主要问题。一是非公企业工会的组织管理工作不到位。我镇的一些中小型非公企业,管理者的政治觉悟不高,部份企业至今没有成立企业工会组织,有部份企业虽然成立了企业工会组织,但到期未及时换届,有部份企业虽然成立了企业工会组织,但未及时进行法人登记,部份企业虽然成立了企业工会组织,也及时进行法人登记,但没有到银行开立工会独立账户。二是非公企业工会的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首先是非公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次是有些非公企业工会虽然有独立账户,但无专职工会财务人员,少数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账户核算不清;再次是有些非公企业工会会员活动少,而用于职工福利较多,用于工会会员活动的支出较少,成了单位不合理开支的“避风港”,严重违反非公企业工会财务会计制度。三是非公企业工会的体制管理工作不顺畅。非公企业在管理程序上有他的特殊性,工会经费管理财务政策难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非公企业工会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首先是企业老板对工会工作不重视,特别是规模较小的非公企业领导不重视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有的虽然在上级工会督促下,建立了非公企业工会,但只流于形式,从没有开展活动;其次是非公企业工会财务支出票据不规范,认为工会经费就是职工福利经费,为职工搞福利用的,就是活动经费,搞文体活动用的,就是慰问经费,用来看在看望生病职工和困难职工的;再次是工会会员会费收取不及时,有些工会会员根本不知道参加工会组织要交个人会费;还有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没有财务管理权,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只有办事权,没有财务审批权,这种现象比较普遍,非公企业工会的费用开支都要经老板审批才能报支,工会活动经费较难争取。二、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的措

2020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doc

2020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

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 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 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粤工总【2013】63号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3年4月11日以粤工总〔2013〕63号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有效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会经费的收缴、拨付和管理。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第四条工会经费实行收付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代收范围与缴费标准 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缴费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 交工会经费。 第六条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所属单位按原渠道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广东省总工会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总财[2005]198号)规定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足额直接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 第七条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总额难于计算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地方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工会经费的日常拨付和管理; (二)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三)负责缴费单位信息的维护; (四)牵头开展工会经费数据和账务的核对; (五)负责工会经费的退费审批;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总工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县区中心支行、支行,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闽工[2005]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和补偿金,下同)的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缴费单位)。 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总工会批准的实行自管工会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具体名单附后)的所属缴费单位暂不包括在上述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其中拨缴给上级地方工会40%部分的经费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基层工会应留成60%部分的经费由缴费单位同时拨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 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其按月向上级地方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工资总额0.5%的补偿金,全额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实行自管经费的省直属企业工会(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工会委员会、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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