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条件:

一、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郑州市建设工程报建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

3、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以红线所示为准)。

二、招标投标相关手续所需资料:

(一)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两项核准

1、招标方式核准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报建申请表(原件一份);

(3)招标核准表(原件二分);

(4)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5)招标公告(限公开招标);

(6)投资来源证明(仅限邀请招标)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仅限邀请招标)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8)外地企业进郑信誉证(仅限外地企业)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招标人资格核准所需资料:

(1)招标组织机构文件(自行招标)原件一份:

(2)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及证书(自行招标)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3)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自行招标)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招标代理单位资质证书、代理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限代理招标项目);资质证书、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代理合同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二)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两项备案

1、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所需资料:

招标文件(原件二份留存)。

2、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所需资料:

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原件二份留存)。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所需资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

1、中标通知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承发包合同(原件一份)

3、招标投标情况综合报告(核原件)

4、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入场交易告知单(原件一份)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1、郑州市建设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从郑州市建设劳务信息管理平台已登记的企业中选取)(原件一式三份)

3、民管员、劳务队长和劳资员的证书和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进场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四、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原件一份)

3、郑州市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表(原件一份)

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一式七份)

2、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加盖审图印章核准(土建、安装分开);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河南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证书(原件一份);

6、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附红线图);

7、监理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违规处罚工程徐提供施工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9、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所需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表(原件一份)

2、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建设单位组织结构代码、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原件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项目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备案表(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核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9、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建委系统专用缴款通知书及发票(核原价复印件一份)

10、郑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储通知书(建设、施工单位)及承、发包方承诺书(原件一份)

11、郑州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原件一份)

12、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13、商品混泥土合同(原件一份)

14、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15、外地进郑企业的资质须经资质管理部门认可(原件一份)

16、违规工程尚需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郑州市违规工程质量检测表(原件一份)。违规工程处罚结果通报(原件一份)。

1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18、河南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

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申办必备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 建筑单位在发证机关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加盖公章,并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有效。 二、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单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备案证和房屋产权单位(个人)的同意装修证明; 2、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3、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支队); 4、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银行对账单。 5、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招标办)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6、未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须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7、质量、安全监督受理表(建筑工程质监、安监站)。 8、进济施工单位提供进济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通知单(企管站)。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原件1份)。 一、工程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的工程立项批文(红头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地址、建筑面积、投资数额及资金筹备情况等。 2、向市行政审批大厅施工许可窗口提供工程立项批文,窗口办公人员审批通过后发给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3、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及信用平台”主页面后,填写信息情况。附加扫描“工程立项批文”。网上审批通过后可以打印《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建设方盖章后送至大厅1号窗口备案,即可准予发放《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工程报建完成。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收费标准

项目开发办理流程 一、申领“地块报名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到国土局、规划局办理。 二、土地测绘“现状图”、“宗地图”、“勘测定界图”到测绘单位办理。 三、土地招拍挂。 四、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到国土局办理,一式8份,开发商2份。 五、规划“四图一书”。 六、土地款及相关税费缴纳 到国土局财政局缴纳。 七、编织“项目申请报告” 八、项目“环评” 1、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1份 (2)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3)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置图各1份。 2、办理流程: 手里资料—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出具批复意见 页脚内容1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申报部门: 高新区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 九、项目“能评” 十、项目“安评” 十一、项目立项: 1、申报资料: (1)《潍坊高新区投资项目核准表》到经发局窗口领取。 (2)向经济发展局报送的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分类项目建筑面积,项目内容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筑地点,建设周期。 (3)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交由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必须有节能分析篇和招标方案篇,招标方案要有招标代理公司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项目简介。 (5)由规划局盖章的平面规划图。 (6)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或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 (7)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页脚内容2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项目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对账单等)。 (11)项目“能评” (12)房地产开发资质(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建设用地签订出让合同: 1、申报资料: (1)拍卖方案批复【正式批文】2份原件。 (2)拍卖方案请示【正式请示】2份原件。 (3)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保证金发票复印件2份。 (5)出让金发票【需与原件核对】复印件2份。 (6)定价会审材料签字件(定价纪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页脚内容3

合同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合同备案: 1、施工企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有) 2、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有) 3、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提供) 5、由公证处密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或收件回执复印件;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有,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招标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复印件。(若不是,即不用提供)

施工许可证: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网下 载填写资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资证明) 3、市公安消防局或消防大队或公安分局消防股出具的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有)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资料(有) 5、市住建局签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复印件(有)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塘提供,需要携带原件核对)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7、已办理监督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 (有) 8、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提交方案) 9、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提交:□《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商品混凝土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向混凝土公司取)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复印两份) 11、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部门

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 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7.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法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半是夕阳余光,半是狰狞血雨。 是的,血,到处都是冷腥的鲜血。 整个皇宫之内,血流成河,白玉理石全被洗涮成黑红之色,到处是断壁残肢,尸横一片,到处是厮杀后的痕迹。 “为什么?”

百里冰左手紧捂着胸口,瞪大着眼睛看着对面十米敌对方处,挥手点兵之人。 那是她的未婚夫,她倾尽一生所爱之人。 亦是绝杀她百里一族,将她迫入绝境之人。 她不懂,为何倾尽所有的爱,换来的是百里一族的灭顶之灾。 台下之人仍是一身儒雅白衣,清俊的脸上,就连平日里对她宠溺的笑容都没有变过。冷逸辰就这样含笑相对,却不肯多说只字片语。 权利?利益?

她虽是寒月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早已与身为寒月帝国帝皇的外公达成协议,她与冷逸辰成婚后,冷逸辰为帝,她为后,她会做好他的贤内助,她从来不是他成功之路上的绊脚石,他为何要如此对她? 冷逸辰仍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不远处,手中的白羽扇仍旧轻摇着,完全不惧百里冰眼中的怒意,只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般,仍一派温和之笑,却坚定的吐出一个字,“杀!” 百里冰怒上心头。 手中剑气如虹,眼看便要破势而出,却听到远处传来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愤然吼声,“冷逸辰,我百里一族与你不死不休!” “噗!”

百里冰同一时刻,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心脏之处传来剧痛。 她突的单腿倒下。 是皇帝外公的声音。百里冰痛苦的闭上眼睛。 果然,冷逸辰在派人围杀她的同时,也对她的皇帝外公与其他族人动手了,看来百里一族今日恐怕难逃灭族之祸了。 她看着惜日对她呵护倍至的爱人,指甲恨得深入掌心,却感觉不到半丝痛意。 血阳残光,打在百里冰的脸上,映红了她的眼,也血洗了她的心。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作为建筑大省,湖北省建筑业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总产值过万亿,这催生出来了大量优秀的湖北本土建筑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建筑企业的开展业务的前提,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办理公司表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有: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二、提供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殊专业工程除外); 3、提供施工图纸; 4、资金已落实证明; 5、施工企业《交易证》; 6、施工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表格: 1、《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直接发包交易成交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即办。 五、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 1. 合同备案 1 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 直接发包工程项目:交易成交单、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规划总平面图1份 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表2份 6 项目基本信息表(书面2份、需提交电子表格Word文档) 7 外地进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需提交进城备案证明 8 监理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监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监

理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名单及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总监业绩证明 9 地质勘测合同(全部合同)、签订勘察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0 设计合同(全部合同)、签订设计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1 施工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施工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3 图纸审查合格证、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 14 商砼合同1份、招投标代理合同(三份合同)、签订代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安全生产条件申报 1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二份 2 建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需备案登记签字. 复印件,核对原件) 3 中标通知书(交易单) 4 安全生产责任书 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井架、施工用电、塔吊、模板等专项安全方案 6 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情况登记表 7 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告知 8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 9 乡镇提供经规划认可的规划总平面图和现场照片 1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 11 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工程定额测定费》缴款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二、需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方法 施工许可证申办采用计算机网上填报、窗口受理的方式。 (一)计算机网上填报 (二)书面材料提交 施工许可证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者提供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上海市建设领域不拖欠工程款企业承诺书) (5)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副本; (6)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8)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有民防工程需民防报监办结单)原件; (9)《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情况表》; (10)提供项目场地内完成动迁的证明材料。 注:保密工程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登记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施工许可证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材料准备完毕后,向原报建受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受理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及相关表格数据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打印受理凭证。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市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 市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详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时间按其告知的法定时间为准。 六、附表: 1.《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生成) 2.《上海市建筑施工许可证变更表》 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情况表》 4.上海市建设领域不拖欠工程款企业承诺书 5.上海市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工地复工申请审核表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法律规定的程序 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审批的详细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开发项目协议书(仅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少数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那么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今天财大大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为建设项目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7.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法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类)申请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类) 3.2.3申请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和工作实际: 3.2.3.1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初步设 计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具备法定开工条件: 3.2.3.1.1 已经办理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2.3.1.2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3.1.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2.3.1.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应办理年度备案或工程单项备案)。按照规定应 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3.2.3.1.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3.2.3.1.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工 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3.2.3.1.7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监理企业应办理年度备案或工程单 项备案); 3.2.3.1.8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2.3.1.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3.2 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下,安装下列管道燃气供气设施的工程(不含瓶组气化 站),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3.2.3.2.1 居民用户户内设施; 3.2.3.2.2 工商用户的单个用气点装表容量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以下或多个用气 点总装表容量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下工程;

无锡市施工证办理流程

无锡市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3、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7、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8、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9、施工组织设计; 10、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六、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法律规定的程序 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收集资料

建设单位: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 表、规划红线图(需注意审批期限是否过期)(6份) 3、建设用地批准证或建设用地权属文件(6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勘察成果报告审查合格书(6份) 5、发改部门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需注意审批工程建设期限是否过 期,,如果过期必须办理转结);工程招投标核准函(6份) 6、资金到位情况证明(财政局文件)或者银行开具资金证明(工期不足一年,必须资金到位50%,工期超过一年,必须资金到位30%)(需距离施工许可证申办日期,三个月内有效) 7、监理合同及监理中标通知书(4份) 8、本单位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4份) 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公安消防部门答复文件或《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表》(4份) 10、《汕头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4份) 11、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开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4份) 12、建设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证明件。(2份) 13、建设单位截至申请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报告。 14、办理防治白蚁手续。 15、《施工合同》中有明确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该专用户的具体比例(最少不低于工程进度款的15%)的条款。 16、建设单位提供由社保局出具完成当年度参保人数情况证明材料。 17、委托书(办理施工许可证人员,需附上身份证复印证明件) 18、地质勘察报告 19、预算书 20、建设单位如果有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请提供相关软件狗一只进行合同价备案。

设计单位提供材料(复印证明件): 1、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单位组织代码证(4份) 2、注册建筑师证书及注册结构师证书复印证明件(4份) 3、本单位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4份) 勘察单位提供材料(复印证明件): 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及单位组织代码证(4份) 2、岩土工程师证书(4份) 3、本单位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4份) 监理单位提供资料: 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组织代码证(4份) 2、总监资质证书,监理机构人员名单及任命书(4份)。 3、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4份) 4、监理规划、实施细则(2份) 5、监理机构人员笔迹表. 6、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应提交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建设信息网)打印的相关网页(含: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进粤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见证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划局窗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