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信和奖学金

北京大学-信和奖学金

北京大学-信和奖学金

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传统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学科门类齐全、综合实力雄厚的高等学府。自1898年创立以来,北京大学为国家的繁荣与昌盛,为中国教育和科学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今日的北京大学名师荟萃,人才辈出,思想进步,学术活跃。北京大学已经成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与知识创新的前沿基地以及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

信和集团是香港主要地产发展商之一,业务性质广泛,由3间香港上市公司及黄氏家族数间私人控股公司组成。集团的核心业务包括发展住宅、写字楼、工业及商场物业作销售和投资。集团亦从事酒店投资及管理、会所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以及清洁及保安服务等。信和集团贯彻良好企业公民精神,多年来积极参与各项义工服务、社区关怀、筹款和环保活动,以及推广各类型的艺术及文化项目。

我校国际合作部学生海外学习项目得到信和集团(信和教育基金)的大力支持,该集团特为我校海外学习学生设立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一、申请者条件

1、入选北京大学2016-2017年度EAP项目(常规校际交换项目)学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

3、身心健康

4、所参与项目接收学校未提供除免除学费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奖学金资助

5、未享受国家、政府及学校提供的任何形式海外项目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等奖学金 20,000元人民币/人 18名

二等奖学金 10,000元人民币/人 32名

北大清华争夺高考高分考生的奖学金暗战

北大清华争夺高考高分考生的奖学金暗战 7月22日,北京大学招生办称:“在高考志愿填报咨询阶段,我们明确拒绝了少数企图向北大索要巨额奖金、进行讨价还价的所谓‘状元’。” 有人为“状元”鸣不平,认为高分考生之所以“待价而沽”,是源自北大、清华两校延续多年的“掐尖战”。也有人认为北大果断中止用奖学金抢“状元”游戏,跳出圈外,带了好头。 港校奖金数十万,北大清华如芒在背 名校热衷于争夺各省市自治区高考状元,一是因为高考状元在当地知名度高,能带动该校在当年或次年的招生;二是这样会拉高名校在各省文理科录取的平均分,这正是北大清华争夺状元暗战激烈的原因。 根据2013年中国校友会网做的1977年至2012年各省市自治区高考状元统计,北大以招到696位“状元”居首,清华以520位次之。 但2007年,清华大学招收的状元人数首次超过北大,并在2008年至2012年的5年中有3年超过北大。 另外,香港高校的“攻城略地”也让北大、清华如芒在背。2005年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纷纷以高达四五十万港元的全额奖学金延揽内地省市状元,2005、2006、2007三年间陆续从内地“抢走”30位状元。但在港校看来,招收状元不是主要目标。2005年香港大学就拒绝了11位状元。港大教务长韦永庚表示,港大对申请人的成绩与面试表现同等重视。 北大读理清华读文,可多拿奖金 到2008年,北大、清华再也坐不住了,均提高奖学金额度,以留住高分考生。 奖学金开始在名校争夺状元的暗战中有了特殊的“话语权”。 2008年北大投入1000万用于新生入学奖励,总额是2007年的5倍,最高奖学金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不同的是,奖学金由按成绩发放改为申请制。 清华大学则将状元的“新生奖学金”,从2万元提高至4万元;如果是文科状元报考清华人文学院,还会另加6万元(也有文科院系另加4万元)。 按以上数据,如果状元在北大能成功申请到最高奖学金(清华对状元定向发放最高奖),理科状元去北大可比去清华多得1万元,文科状元去清华人文学院则可多得3万至5万元。在理科状元青睐清华,文科状元喜欢北大的背景下,两校的“战略意图”非常明显,都想在各自的弱势领域吸引状元。 在奖学金制度上,北大是择校后再申请,且不唯分数,存在不确定性;清华是按名次直接发放。这使得清华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更具吸引力。今年北大山东招生组的小赵介绍,山东某地一名高分考生是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北大承诺给他5万元的最高新生奖学金。但后来清华给了更高的奖学金,这个学生最终选择清华。 状元夏令营,“洗脑”挺管用 据齐鲁晚报记者了解,招揽到状元并不是两校招办的唯一目标。据多次参加北大招生工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体系简介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体系简介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顺利入学到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大学通过精致化绿色成长方案,燕园领航、燕园携手、文明接力等计划和特色项目的实施,以及学生服务总队成长成才平台,真诚地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上的帮助,精神上的关爱,能力上的锻炼。北京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顺利入学走向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资助中心——专门化的学生资助机构 2006年初,北京大学在全国高校范围内率先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全面负责北京大学学生资助工作,以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背景、专项经费,搭建平台直接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在北京大学多元丰富的学生资助资金投入体系下,学生资助中心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生资助机构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了科学规范的制度,在多层次、高素质、专业背景的团队共同努力下,确保将学生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安全、有效地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2010年,教育部授予北京大学“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北京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综合排名居全国第一。 全过程资助:学生资助伴随学生成长全过程 接到录取通知书时 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同学可以收到学生资助体系简介、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绿色成长方案手册等。而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 ·认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到乡镇街道办一级的民政部门盖章,按时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寄回学生资助中心。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是学生申请各项资助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如果家庭筹措学费、生活费有困难,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你提供帮助。 ·如果家庭不幸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燕园关爱助学金等资助。 ·如果希望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请及时到当地政府的学生资助管理

北京大学个人心得

临床2003级27名北大生的求学心得----对学弟学妹的建议 1、吕向裴 吕向裴,本科2班,考取呼吸内科 我知道考研的路上需要学会忍受孤独,学会忍受寂寞,学会忍受失败。 也许我以后的日子会更加孤独,但对于习惯了孤独的我来说,今天我 要给它加上疯狂的一笔,有了这一笔考研路上即便是有再大的阻力和 困难我相信自己都能够摆平!我知道今天考研的路上必将会面临更大 的挑战,但我不再畏缩,我已经做好迎接它和面临失败的准备,我相信只要坚持就能胜利! 2、丁振山 丁振山,中共党员,本科3班副班长,考取泌尿外科 从进入大学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考北大作为我的理想,希望能在将来 不断攀登医学高峰。在努力掌握各种医学课程的同时,我广泛阅读了 各种和医学相关书籍,扩大了知识面,帮助我顺利通过了考研的初试 和复试。五年前的理想即以实现,新的梦想即将展开,考上我的北大 并不是我的终点,我会把它看做新的起跑线,重新起跑、拼搏、冲刺…… 3、张全文 张全文:本科3班,考取胃肠外科 对我来说考研给了我很大收获,不但看到了自己的实力。而且懂得了 许多作人的道理,使自己更成熟。养成了许多很好,受益终生的习惯, 锻炼了自己同时处理很多事情的能力,更科学、合理的利用统筹方法。 4、刘鑫 刘鑫,中共党员,本科4班,考取肿瘤外科 考研并非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其中有苦也有甜,当你经过反复地 思考终于把三羧酸循环的过程搞明白时,那种喜悦之情直到现在都令 我难以忘怀。考研取得成功的秘诀其实归结起来就四个字——持之以 恒,考研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挑战、种种诱惑,但我们考取梦想学校 的恒心不能变,我们要战胜挑战、抵住诱惑。 4、许阳光 许阳光,本科5班考取药理学 考研只不过是人生长河中一次比较艰难的攀登,就像高考,只要我们 利用自己的知识与智慧,再借鉴前人的经验,我想没有什么可怕的。 经过这些考验,我们以后遇到什么困难也就泰然自若了。作为考研过 来人,我最想说的是“考研重要,正因为他重要,我们应该跳出考 研看考研”。

2018年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2018年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为了规范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组成 唐士其、范士明、李义虎、张海滨、梅然、张清敏、王正毅、初晓波、项佐涛、汪卫华、曹丽玮、魏西凝 二、研究生获得专项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5。无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及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6。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三、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原则 1、专项学业奖学金按照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分别进行评定。 2、以专业为单位,学院将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后,由各专业主任组织,综合学 生的课程学习和科研状况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评定(因博士生专项学业奖学金名额有限,每年将按照中外、科社、国政、国关、外交、国政经的顺序轮流分配); 3、专业学位硕士生包括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LSE项目、巴政项目; 4、新生不参与评定; 5、留学生不参与评定; 6、处于延期阶段的研究生不参与评定。 五、具体工作流程 1、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奖学金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专业; 2、各专业主任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 进行奖学金评定 3、各专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应在本专业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通知研究生教务办,由教务录入管理系统中,并导出 获奖名单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5、研究生院奖助办审核后,学院将对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8年9月19日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北医(2008)研字007号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和《进一步深化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补充规定》制定。 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包含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前者含学费及生活补贴。助学金指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 一、奖助对象: 1、医学部2007级起的全日制研究生 2、2007年及以后进入第二阶段的长学制学生 二、评定原则 1、新生奖学金由新生本人在复试时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由院(部)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入学考试及面试成绩、导师或学院(部)的招生名额和本单位制定的评奖细则综合确定学生获奖资格和等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原则: (1)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2)破格录取者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应在入学考试复试后进行,评定结果随新生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经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取名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奖学金评定结果转医学部研究生奖助办公室。 2、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首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指导教师须对研究生本年度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临床工作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由院(部)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奖细则组织评定。评定结果于每年8月底前报医学部研究生奖助办公室审核。 3、各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在分配科学研究型和临床专业型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时,可以作适当调整。 4、个人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

北大奖学金规则

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奖学金排名办法 总成绩= 课程成绩+研究成果加分 二、课程成绩计分办法 学生每门院内课程得分减去相应每门院内课程平均分,得分最高的五门分差相加得到课程成绩。 三、研究成果计分办法 在学院规定的学术期刊(目录参见附件)范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按以下方法计分:独立作者每篇计5分;第一作者计4分;第二作者计2分;第三作者计1分。 注: 1、在研究生教务规定的提交成绩截止时间后提供的成绩不纳入参评课程成绩。 2、申请者参评时必须出具前一年9月15日到参评年6月15日之间出版的有关刊物的原件,用稿通知无效;少于6000字的学术论文和非学术论文不加分(以出版的正式用稿为准)。 3、同一研究成果不得重复计分。 4、如遇总成绩相等但必须排出名次的情况,则根据学生本院所有课程的分差总和加研究成果总分进行比较。如果在本院的选课数量不同,则以数量少的为准,选课数量多的学生可提交分差最好的相等数量课程进行比较。 5、出版专著或有其他研究奖项者以及对评定有争议者,由学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有不及格课程者无评奖资格。 2、评奖范围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划分,遇有特殊情况由学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3、院内各门成绩平均分、奖学金评定初步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办公会。

附件: 学术期刊目录 中国社会科学 开放时代 天津社会科学 浙江社会科学 浙江学刊 学术界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世界经济与政治 美国研究 欧洲研究 政治学研究 中共党史研究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新视野 经济研究 中国工业经济 世界经济 金融研究 经济科学 经济学动态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当代经济科学 城市发展研究 管理世界 中国软科学 南开管理评论

北京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文件 校发﹝2010﹞90号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本部: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经2010年6月29日第74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0年6月29日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0年6月29日第74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 一、为吸引优秀生源,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以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另有规定。 三、资助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四、评审机构 1.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负责对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领导,审定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2.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院系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学业

奖学金的评定办法评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 4.各院系可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审核备案。 5.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经费分配 1.学业奖学金的经费分配考虑学科之间的差异性。 2.各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经费预算进行评定,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由院系统筹并专款专用,使用办法报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评定办法 1.新生学业奖学金由新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由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定细则确定资助资格和等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应在入学考试复试阶段进行。 2.院系发放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须通知新生本人是否获得学业奖学金以及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 3.在校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评定。 4.研究生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下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3)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

北京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北京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 一、宗旨和总则 为吸引优秀外国留学生或学者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习或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扩大学校的国际影响,北京市政府在中国石油大学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已经在我校学习的学历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均有资格向我校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者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凡有下列行为者不得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者; 2.违反中国石油大学校规校纪者; 3.违反社会公德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奖励标准 1.“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人民币,其余学费减免。 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按照我校留学生的学费标准,减免半个学年的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本科:13000元/年 硕士:15000元/年 博士:18000元/年 四、申请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点此 下载);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拥有获奖科研成果的申请者需提供论文或证书原件; 5.申请者须提供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6.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是否均不予退还。 五、评审原则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在全部经费用于学历留学生学费的前提下,适度向研究生教育倾斜; 2.在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前提下,适度向合作院校及世界名校生源倾斜; 3.鼓励优秀学生来校学习,适度向新生倾斜; 4.已获得企业资助或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及留学生派遣国奖学金的学生及休学、停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 六、评审机构及分工 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主管留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

北京大学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序号姓名学校院系证书编号 1 郭溢譞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1 2 章博宇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2 3 叶立早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3 4 魏晔翔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4 5 张敏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5 6 庄梓铨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6 7 雷理骅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7 8 苏钧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0008 9 孙文跃北京大学工学院00009 10 崔笑尘北京大学工学院00010 11 张凯强北京大学工学院00011 12 杜汇丰北京大学工学院00012 13 尹涵北京大学工学院00013 14 吴泰霖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14 15 黄俊午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15 16 金辰皓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16 17 王晗宇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17 18 生冀明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18 19 王智鑫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19 20 许元达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20 21 张靖中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21 22 张逸伦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22 23 白钰北京大学物理学院00023 24 杨飏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24 25 曹杰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25 26 申国华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26 27 陈心懿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27 28 戴鹏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28 29 王汝一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29 30 崔知涵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30 31 程昳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00031 32 边树蕊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0032 33 吴小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0033 34 张汉林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0034 35 赵诗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0035 36 夏思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0036 37 黄骎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00037 38 安圣培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00038 39 周彤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00039 40 刘天时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00040 41 张艾琳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00041

奖学金评定办法

政治学院综合奖学金测评细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院学风建设,根据《xxxx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使我院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和评选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综合奖学金评审的原则是奖优惩劣、奖惩结合,用量化计分的办法评审。评审时视德、智、体各方面的情况,分别量化计分,然后将得分累计为总分,按年级依据个人所获总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综合奖学金等级。获总分相同时,考试总成绩计平均分高者列前。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年级学生总数为依据进行核定,学业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条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5%,每人每学期获得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15%,每人每学期获得奖金500元及荣誉证书;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20%,每人每学期获得奖金50元及荣誉证书。 凡连续两学期获得一等综合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授予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凡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未进入年级前10%者,无参评一等综合奖学金资格。参评综合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为:测评学期学分总数达到参评学生学分总数平均值,各门课程首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测评学期无违法行为,未受校内纪律处分。

休学学生不参加休学期间奖学金评审,专升本学生以升入本科后的各方面表现作为奖学金测评依据,转专业学生转入前的奖学金评审在原专业进行。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的学业表现(A)、品德行为表现(B)、文体表现(C)三个方面构成,各计100分。学业表现、品德行为表现、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百分比,分别为70%、20%、10%。 计算方法如下: A、B、C三项分别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组成。A的基本分为Σ(测评学期专业课和通识必修课首考成绩*各门课程规定学分)/Σ(各门课规定学分),B的基本分为60分,C的基本分为60分;附加分和扣分体现各部分的奖惩。A、B、C三项的总分计算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综合测评的总分计算公式:总分=A*70%+B*20%+C*10% 学业表现(A)、品德行为表现(B)、文体表现(C)三部分所有附加分中相同加分项目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扣分均累加。 第五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审一次,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第六条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学习部组成,负责全学院的测评工作。班级由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组,负责审核班级评审工作。初审结果在学院公示一天,充分收集各方意见,进行二次评审。如初评结果确有错

关于2018年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说明

关于2018年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说明 各位同学: 2018年学业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已开展,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级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北医(2018)院研字第4号)和《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评定流程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对象: 2014-2018级正式注册、人事档案转入医学部的全日制研究生,2014-2018级正式注册的不转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 延期生,其他人事档案不转入医学部的研究生及留学生不在资助之列。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注:前一年学位必修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国家学业奖学金评选。 (三)、本学年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采用申请制,申请流程安排如下: 1. 拟申请一等国家学业奖学金者

(1)提交电子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国家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提交纸质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国家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至教育处324房间。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25日,请勿提交非此期限内的证明材料。 (3)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逾期不交者视为参与二等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4)拟申请二等学业奖学金者: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5)2016级-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按照统一标准发放,无需申请。 2. 评审: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审核,评优标准参照《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附件2)。 3. 公示:教育处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 破格录取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不参评国家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与其他研究生同条件参评。 2.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入学起参与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在读医学科学(理学)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择优攻读博士学位等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国家学业奖学金,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国家学业奖学金。 3. 研究生在学年度内退学、停学、休学等,涉及学费退还事宜者,国家学业奖学金的发放与退还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籍异动研究生学费和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北医(2014)部研字46号)文件执行。 4. 其他评奖原则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北医(2014)部研字22号)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 (一)、发放对象: 2014—2017级人事档案转入学校者(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档案转入者)以及港澳台学生(其中2014、2015级仅限直博生)。 (二)、发放原则: 1.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25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

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奖助制度 已经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高校由于所处地域、办学条件不同,具体的奖助制度也有相当大的区别。但是,基本的理念和模式是相似的:各个学校都给学生提供一定等级的奖学金,然后辅之以一定数量的“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以此来帮助学生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业。记者在此次拟列出全国主要城市报考人数最多的十二所高校在改革之后奖助制度的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 北大的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年的金额是学费金额约72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的金额是学费金额约3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的金额即是学费金额。北大目前每年的学费是13500元。所以,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每年可获得总额为20700元的资助,获得二等奖学金的同学每年可获得总额为17100元的资助。也是说,除开学费外,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分别还有7200元、3600元的生活费用。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岗位,导师院系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改革过渡阶段学费由学校提供,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

“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据清华核研院的同学透露,实际上所有清华新入学的科学学位的研究生都会被学校默认为“助研”,本科直接升入研究生的同学每月可以获得360元的生活津贴,有两年工作经历的同学每月可以获得380元的生活津贴,有4年工作经历的同学每月可以获得400元的生活津贴。承担助管、助研工作,还能获得额外的劳动报酬。 中国人民大学 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分为“特等奖助金”、“全额奖助金”、“半额奖助金”三个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层次奖助金的具体金额有所差别,覆盖面总体上达到80%。三年制研究生三个等级的奖学金金额分别是16000元、10000元、5000元;两年制研究生三个等级的奖学金金额分别是18000元、12000元、6000元。三年制、两年制研究生的学费分别是8000元、10000元。 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从2008年9月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65%的硕士研究生、100%的博士研究生每年都将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含研究生培养费和生活费)。其中两年制硕士研究生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分别为每年1.43万元、1.31万元和1.19万元,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分别为每年1.18万元、1.06万元和0.94万元。

北京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文件 校发﹝2010﹞90号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本部: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经2010年6月29日第74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0年6月29日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0年6月29日第74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 一、为吸引优秀生源,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以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另有规定。 三、资助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四、评审机构 1.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负责对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领导,审定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2.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院系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有关

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评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 4.各院系可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审核备案。 5.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经费分配 1.学业奖学金的经费分配考虑学科之间的差异性。 2.各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经费预算进行评定,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由院系统筹并专款专用,使用办法报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评定办法 1.新生学业奖学金由新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由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定细则确定资助资格和等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应在入学考试复试阶段进行。 2.院系发放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须通知新生本人是否获得学业奖学金以及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 3.在校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评定。 4.研究生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下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2)

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人文、社会学科优秀博士生的科研创新,大力提升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特设立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以下简称“才斋奖学金”)。 第二条才斋奖学金由北大青鸟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专门资助我校人文、社会传统优势学科领域优秀博士生从事高水平、有难度的创新性研究,完成高质量的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博士生是指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四条北京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才斋奖学金的评审、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第五条才斋奖学金的资助以项目为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15个项目,额度为3~5万元/项目,一般分三个阶段拨付经费。 第二章申请、评审和经费使用 第六条才斋奖学金的申请工作于每年9月底开始,10月中旬完成,每年度组织一次。 第七条申请条件: 1.申请人均为我校人文、社会传统优势学科领域优秀博士生,须品德优良、科研能力突出,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博士生二年级及以上、且非毕业年级的学生。 3.项目可由1名博士生独立申请或由多名博士生合作申请,鼓励

跨学科研究。如多人合作申请,须由1位博士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组的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 4.申请人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才斋奖学金的研究项目。 5.已获得校长奖学金、学术新人奖等类似奖励资助的博士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第八条评审程序。博士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各学院(系、所、中心)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依据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第九条最终获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将在相关网站公示并将获奖名单通知相关院系,相关院系接到通知后,须在本单位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十条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奖助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奖助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中期评审。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答辩形式的中期评审会议,获资助博士生须汇报过去一年的课题进展状况和经费使用情况。通过评审者方可获得下一阶段的经费资助。 第十二条本奖学金的经费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各种开支,不包括项目承担者本人的劳务支出。具体管理细则详见《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经费管理细则》。 第三章结题与义务 第十三条结题要求: 1.原则上,获资助的博士生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成课题并结

北大读博每年将获2.46万元奖学金

北大读博每年将获2.46万元奖学金 一名学生在现场翻阅资料。昨日,北京大学内举行研究生咨询日活动。 从2007年起就读北大的博士生,将100%获得学业奖学金,其中每年可获24600元;2007年入学的硕士生将有90%以上的学生获得学业奖学金。在昨天的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日上,北大研究生院负责人公布了该校明年试点改革的内容。 博士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20% 北大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招生年度将执行改革后的新政策,学校将加大投入,统筹国家拨款、学校专项经费、原系配套经费、导师资助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资源,设立奖学金和包括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在内的助学金,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 该校研究生院副院长生玉海介绍,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参照了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办法,包含培养费(学费)和部分生活费,博士生获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10%-20%;硕士生覆盖面为90%以上。而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9类研究生不在此之列。除了学业奖学金外,还有30多项专项奖

学金。 北大2007级研究生奖学金目录上显示,很多院系、很多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获奖比例也同样是100%.北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魏志义表示,博士生和硕士生的三等奖学金就相当于改革前自费生一年的学费。 每年为研究生设立数百助教岗位 生玉海还介绍,每年学校还将为研究生设立650-750个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以上;每年还有2000个助研岗位,博士生的标准每月不低于450元,硕士生每月不低于300元;而助管岗位则一般是每月800元。 “在入学选拔、发放通知书时,学生就会知道自己获得什么级别的学业奖学金,第二年可能根据学业情况会有变化。无论如何,在学年报到时,学生可用学业奖学金冲抵学费。“生玉海说,在试点改革的高校中,奖学金的发放,综合类和理工类院校会有所不同,同时和学校财力也有一定关系,但是改革后的政策将更有利于研究生的培养。 针对是否取消公费的说法,生玉海说,不存在取消公费还是自费的问题,因为改革的实质部分不在于公费自费,因为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都属于国家、学校或者社会提供给学生的,改革的关键是培养机制问题。 相关新闻

北京大学2010年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北京大学2010年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等级学号省份姓名一等1000010006 北京翟菁然一等1000010021 北京范逸临一等1000010029 北京俞颐超一等1000010135 吉林赵彦霖一等1000010172 上海郑凡一等1000010210 江苏王汝一一等1000010235 浙江诸琪磊一等1000010239 浙江赖陆航一等1000010293 福建苏钧一等1000010323 山东韦东奕一等1000010336 山东赵峻峰一等1000010357 河南慕童一等1000010369 湖北靖礼一等1000010385 湖北周志尧一等1000010399 湖北张敏一等1000010408 湖北张弛一等1000010410 湖南上官湘航一等1000010423 湖南谭索成一等1000010424 湖南吴俊东一等1000010427 湖南张涌良一等1000010453 广东林雪婷一等1000010477 广东熊照熙一等1000010490 海南张博千

一等1000010540 云南宋佳骏一等1000010541 云南杨维思一等1000010642 云南华培策一等1000010646 山西刘华超一等1000011381 河北刘哮阳一等1000012102 天津冷士强一等1000012111 新疆张宏一等1000012116 黑龙江杨晓旭一等1000012119 北京朱劲奕一等1000013935 西藏余哲西一等1000013936 西藏索郎央金一等1000014117 新疆刘远航一等1000014129 北京齐肇楠一等1000014150 内蒙古庞若愚一等1000015427 黑龙江邱清乾一等1000015432 广东易向谦一等1000015436 北京赵欣琦一等1000015806 天津刘学梦一等1000015808 宁夏孙梦一等1000015810 宁夏张佳颖一等1000015813 山东程春晓一等1000015816 山东赵芳熠一等1000015824 广西范畅翔一等1000015826 广西黄昊华一等1000015829 黑龙江于越一等1000015830 黑龙江常云瀚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006年6月20日第616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10年6月29日第74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 一、为吸引优秀生源,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北京大学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以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另有规定。 三、资助基本条件: 1 2.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四、评审机构 1.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负责对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领导,审 2 3.各院系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有关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4.各院系可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审核备 5.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经费分配 1 2.各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经费预算进行评定,未使用完的经费可由院系统筹并专款专用,使用办法报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评定办法 1.新生学业奖学金由新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由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定细则确定资助资格和等级。新生学业奖学金 2.院系发放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须通知新生本人是否获得学业奖学金以及奖学 3 4.研究生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下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3)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4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