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精)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

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一、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在当前社会建设项目中,固定总价合同项目所占数量比例不少,有部分固定总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大且造价较高,但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工作中往往认为计价计量较为简单不够重视,经审查经常发现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偏差率较大。

本文结合笔者近几年的建设项目总价合同结算审核案例,谈谈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内容需注意的几点工作体会。

二、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内容需注意的几点体会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招标答疑)。结算工程量审核时,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项目一般的依据是竣工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但是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工程量计算的依据除了竣工图纸外,还需提供招标图纸;其计量方法与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项目的计量方法有差异,并不是按竣工图纸从头到尾的全部按实计算出工程量,只是将竣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作对比,若两者没有变化不用调整工程量;若两者对比仅是部分内容有变化,则仅是相应的按实调整有变化部分的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项目,在招标图纸或招标答疑有明示的内容,但在投标清单内却没有报价的项目也是包含在总价内,若全部按图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不需调整合同总价。例如:某中学足球运动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看台、足球运动场、围护网、金属扶手栏杆、跑道、沙池、排水沟、水池、水泵房等项目。该项目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采用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结算对数时,施工单位提出一个问题:招标图纸、竣工图纸上标注的“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并且投标报价中也没有这些项目,因此不属于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范围,应列入新增项目,按实结算。审核时发现招标文件、合同的承包条款为: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资料,进行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并整个项目包工包料,包图纸、包工程量清单以及承包工程的

质量、工期与安全,其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自身企业综合实力、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后,自行计算投标价。投标后,工程造价不因市场价格、人工费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变化而调整,按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招标文件中还明确:“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和工程量,各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图纸认真复核,如有偏差必须在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设单位核实后,对各投标人作出统一的修改。对“工程量清单”或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和工程量没有疑问的,将认为各投标单位已认同“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相符,并进行标价计算,对项目实行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建设单位将不再对招标范围内清单漏项或偏差项目增加造价;同时,各投标单位如果对已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一项目不进行报价,建设单位有权认为该项目的报价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根据上述依据,由于图纸上标注的“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属于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范围,不另行计价。

(二)需结合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标书、投标经济标书、承诺书等资料)。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需结合投标文件,如投标技术标书、投标经济标书、承诺书等资料进行核对,审核竣工结算单价,项目措施费及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是否正确。例如,建筑规模发生了改变,项目措施费及其他项目费等是否需调整,需给合施工合同、投标相关资料作出判断。另外,投标时的暂列金额是否计算了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计算了规费及税金则在竣工审核时需扣减相关的规费及税金。例如,某土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列明的暂列金额为2000000元,在投标报价清单内的暂列金额为

2000000*(1+3.31%+1.28%+0.1%+0.33%*(1+3.54%=2174754.16元,因此在结算时扣减的暂列金额应是投标报价清单内的暂列金额2174754.16元。

(三)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除了要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标书、投标经济标书、承诺书)外,还需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踏勘施工现场时,需核对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相符,若出现差异,需建设单位出具相关书面澄清说明并提供支持材料,并视具体情况判断竣工结算造价是否需调整。另外还需核对图纸的设计规模(如建筑物的面积、层数等)是否与施工现场实物相符,若不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造价调整。例如,某大学教学楼竣工结算项目,原招标图纸及竣工图纸上都设计有相同的一座25米长的连廊,而且竣工验收报告中说明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但在踏勘施工现场时发现该连廊只完成了15米,剩下的10米长连廊全部施工内容未实施,因此该连廊竣工结算造价应按实调整。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不仅要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还要对招、投文件与合同、招标图与竣工图进行详细分析和对比,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若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索赔或反索赔文件等内容,还需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结算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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