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篇一:生育津贴及生育保险报销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剧观众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镜铁人员信息登记表》注,填表说明:

1、在()中画√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方无单位,

赢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引、流产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剧观众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门诊类单据: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门诊收费收据、费用清单、医保专用处方

4、医学诊断证明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或流产证明(均提供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说明(如:异地费用需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需提供单位计生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等)

注:请在申报前将单据按照1-5的顺序整理,左上角装订,申报材料详见《申报须知之五》

二、住院类单据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

4、医学诊断证明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

保险专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或流产证明(均提供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说明(如:异地费用需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需提供单位计生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等)

注:请在申报前将单据按照1-5的顺序整理,左上角装订,申报材料详见《申报须知之六》

篇二:领取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所需材料

北京第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时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二胎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可只要复印件);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由申请人先填写,然后交给男方单位盖章,之后连同以上材料一同邮寄给女方公司。

产前检查所需材料(1400):

1、结婚证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4、诊断证明原件;

5、手工申请报销表(单位带公章去社保中心填写即可)。

篇三:20XX生育津贴需要资料

20XX年新的生育津贴需要资料

北京户口的:

1. 结婚证

2. 出生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书

4.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证或者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者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二胎需要)以上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外地户口的:

1. 结婚证

2. 出生证明

3. 医学诊断证明书

4.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者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二胎需要)以上需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住院需要

1. 原始收据

2. 住院费用清单、结算单

3.在北京生的需要全额结算证明。在外地生孩子的话需要原始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结算单、还要医院的等级证明和医保定点证明

产前检查

原始票据(有西药或者中成药的需要处方、明细不全的打全明细)

20XX.1.1—20XX.3.23号生育可以选择报销30天的晚育,男方报的话需要男方单位盖章,3.24号(含)以后生的只能报销奖励假。

具体请参照如下图表:

生育津贴单位证明模板范文.doc

生育津贴单位证明模板范文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单位证明。20xx年月,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接下来我为你带来生育津贴单位证明模板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单位证明模板一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任职______,月收入_______元人民币,特此证明. 主管单位(公章) 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收入证明范本(表格式)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行政事业类企业类 1 基本工资 1 计时工资 2 工资性津贴 2 计件工资 3 各类生活补贴 3 生活补贴 4 各类奖金 4 各类奖金 合计: 合计: 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证明模板二 交通银行xx支行: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单位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 _________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单位

在承诺以上情况就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人事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生育津贴相关知识三 生育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就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就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就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单位证明《生育保险单位证明》。 推荐阅读:婴儿生育证明模板生育二胎单位证明范本6篇_二胎生育证明范本单位生育证明有关居民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流程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单位计划生育证明模板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 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 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

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北京市生育保险门诊费报销材料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样本

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样本 篇一: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的是婴儿出生时的状况,并且是小孩入户、上学、出国等必需的证件。请各位孕产妇及家属认真阅 读以下注意事项: 1、凡在本院出生的婴儿,均需在一个月内(最晚不能迟于3个月)到本院免费办理《出 生医学证明》。 2、孕产妇及丈夫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真实身份证一致。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最好是母亲)携带新生儿父母有效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办证前请慎重考虑好婴儿姓名,不得用生僻字,《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将不能更 改。 5、户口地址:婴儿所上户口薄的家庭住址,要与母亲或父亲户口薄一致 6、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需做好新生儿筛查及听力筛查。时间:每日均可办理,办理前可电话咨询:1234567

地点:医办室生育保险住院流程 一、办理住院前 1.申请人(孕妇本人)持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生育保 险备案窗口开具备案表。 2.申请人持医保证、卡、备案表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定点医院要把医保证、卡、备案 表一起收起。 二、出院时 孕妇出院时医院将医保证、卡返还给孕妇或家属,将备案表留下和病历一起保存(备案 表院方保存)。篇二: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 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 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 依据。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怎样的?职工生育后,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申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即可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生育津贴结算。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有哪些?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报销规定的即可报销生育津贴。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条件。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经办人员携带生育津贴相关报销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申请; 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结算。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以上; 2、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3、生育报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一、郑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二、郑州机关单位职工定点医疗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郑州流产或引产后生育津贴报销材料(定点医疗机构) 1、单位计生证明; 2、结算发票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四、郑州非定医疗机构点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剖宫产)、出院小结); 5、费用汇总清单;

条据书信 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否则,不予盖章。 五、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

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主任签字)后方能签章。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七、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处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十一、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发布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条件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怎样的?职工生育后,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申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即可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生育津贴结算。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有哪些?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报销规定的即可报销生育津贴。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条件。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经办人员携带生育津贴相关报销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申请; 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结算。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以上; 2、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3、生育报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一、郑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二、郑州机关单位职工定点医疗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郑州流产或引产后生育津贴报销材料(定点医疗机构) 1、单位计生证明; 2、结算发票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四、郑州非定医疗机构点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剖宫产)、出院小结); 5、费用汇总清单; 6、急诊诊断证明; 7、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郑州异地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5、手术记录(剖宫产); 6、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017年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一、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1、缴纳满9个月报销1200元; 2、不足9个月,最多报销8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1、正常分娩2200元; 2、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

医院怀孕诊断证明书

医院怀孕诊断证明书 篇一: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 篇二: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

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否同时享受 摘要: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请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我能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摘要: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等)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什么

医学诊断证明书篇二: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否则,不予盖章。 五、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主任签字)后方能签章。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十一、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发布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5)规定,每份收费1元。篇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证明病人就诊过程及诊休意见的文 字凭据,它是病人考勤、工伤诊断、肇事赔偿、司法鉴定以及各类保险报销的重要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现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凡本院有处方权的医师,有资格为患者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实习医师出具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方为有效。 二、医师填写诊断证明要慎重认真,不能单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开医学诊断证明书,更不允许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 三、原则上规定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首诊医师书写。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非当日开具不予盖章(特殊情况见下一条规定)。病休的时间根据病情而定,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号: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 / 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剖宫产)生育医疗□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费用补贴□妊娠 3(含)至 7 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妊娠 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 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 宫外孕(手术治疗) □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 生育并发症并发症 1并发症 2 殊 □ 非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 延期□ 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 / 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 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 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 2 份复印件)□ 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 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 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 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 供 □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 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 报销票据(原件)□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 □ 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中心签收人年月日 审核人复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说明: 1、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填写此表,一式一份; 2、参保人须亲笔签名,按表中提示准备申请资料,遇特殊情况须提供补充资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填写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篇一:生育险报销需要材料 怎么报销生育险?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相信很多准备去报销生育险的朋友都很头疼,以下是我总结的报销生育险的一般流程: 审核时间:每月1日至20日(千万不要20-30日之间,否则工作人员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赶回去); 审核地点:劳动保障局,职工生育险窗口; 审核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同样大小,以下同理)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准生证及其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不是收据,很宽的那张单子) 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必须要有,貌似生好几个孩子的就不能去报生育险了) 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产前检查费用:统一为800元。 产假及津贴:顺产150天产假,难产及剖宫产165天,津贴按照单位缴纳保险时基本工资计算,比如:08年5月前生育的女职工每月津贴为1180元,5月以后生育则为1410元。领取办法: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生育险待遇支付表(以上审核通过以后劳动保障局发放),次月1-25日在大连银行(天安大厦)领取。 综上,希望能给准备去报生育险的朋友一些帮助。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 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 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 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保险的含义: 所谓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 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否则,不予盖章。 五、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主任签字)后方能签章。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出院诊断证明书产科

妇产科出院病历顺序 1住院证.2产科出院小结.3出院证明书.4产科住院病历.5首次病程记录.6产前记录 7 手书征求单.8剖宫产手书记录.9麻醉同意书.10麻醉记录单.11化验单.12b超单.13 心电 图.14x光.15手书安全核查表.16手术护理记录17特殊护理记录单.18医嘱单.19 体温 单.20胎盘处理告知书.21患者入院约章.22新生儿记录.23新生医嘱单.24新生儿体温单妇产科出院病历顺序 1住院证.2产科出院小结.3出院证明书.4产科住院病历.5首次病程记录.6产前记录 7 手书征求单.8剖宫产手书记录.9麻醉同意书.10麻醉记录单.11化验单.12b超单.13 心电 图.14x光.15手书安全核查表.16手术护理记录17特殊护理记录单.18医嘱单.19 体温 单.20胎盘处理告知书.21患者入院约章.22新生儿记录.23新生医嘱单.24新生儿体温单妇产科出院病历顺序 1住院证.2产科出院小结.3出院证明书.4产科住院病历.5首次病程记录.6产前记录 7 手书征求单.8剖宫产手书记录.9麻醉同意书.10麻醉记录单.11化验单.12b超单.13 心电 图.14x光.15手书安全核查表.16手术护理记录17特殊护理记录单.18医嘱单.19 体温 单.20胎盘处理告知书.21患者入院约章.22新生儿记录.23新生医嘱单.24新生儿体温单 篇二:产科出院记录 荣县妇幼保健院 产科出院记录 篇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医院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 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 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 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 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 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 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 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 按国家规定开。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 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 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 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 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 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六、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 章方为有效,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医嘱,在我院住院尚未办理出院手续但需要临时证明病情 的患者,该患者的主管医师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临时”字样,出院病人凭出院小结,由门 诊部导诊服务台审核后盖章。 七、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 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

最新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详细说明及填表表样00

一、凡在定点医院已经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和孕期门诊检查费用的职工,到医管中心申领生育津贴时,只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共4个证件) 2、住院病历里的出院记录、分娩记录、难产及剖宫产的还需提供医院有关诊断证明及手术记录。住院费用报销结算单、孕期检查报销结算单。 3、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情况证明表一份(填写格式详见表样1)。 4、生育津贴申领表一式三份(填写格式详见表样2)。 5、由生育的职工本人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大致内容如下: 本人ⅩⅩⅩ,现委托我单位保险经办人ⅩⅩⅩ办理我的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ⅩⅩⅩ(本人签字)

表样1(凡红字部分都需要填写或盖章) 济宁市任城区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情况证明表 单位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表格内容信息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填报单位负责。

表样2(凡红字部分都需要填写或盖章) 济宁市任城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单位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个人、单位、医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二、领款员到医管中心领款时需提供给财务科的材料: 领款员首次到医管中心财务科领款时,需提供以下1—3条资料: 1、生育保险领款员情况表(填写方式详见表样3) 2、单位授权委托书(手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内容大致如下: 任城医管中心: 我单位职工ⅩⅩⅩ为我单位保险专管员,单位授权其办理我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领款业务,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4、单位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章;(普通收据即可,每次领款必带)。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一、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应于怀孕后12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并在天津社保医保科做备案),12周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 ⑸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住院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携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的准备材料: ⑴《医疗保险证》原件; ⑵《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 ⑸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诊断证明书怎么开

诊断证明书怎么开 【篇一: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 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 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 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均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国家、单位及个 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 我院疾病诊断书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 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 二、一般诊断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由院收费 处盖章后方能生效;特殊疾病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科医 师签字,由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开具诊断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 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三、病休证明的时限: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四、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诊 断证明书。 五、诊断证明书(病休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三日内盖章有效 【篇二:疾病诊断证明书出具规定】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 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 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 病人身份,方能书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 个月以上。 女职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产,生育津贴享受标准为: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外,增加产假 30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 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 12 周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妊娠满 12 周不满 28 周流(引)产的,产假为 45 天;妊娠满 28 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 98 天; 3、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 30 日计算; 4、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国家、 省、 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 15 天的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 1、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贴 费的基数除以 30 天计算; 2 、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首次产检费用共 185 元,在妇幼保健院 ( 1)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费用的结算。职工首 (站)进行,产后访视共 30 元,由社区卫生保 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定 健院上门完成。 额标准与武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结算。 医院等级 ( 2)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结算。职工符合生育 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 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 生育医疗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费支付标 项 ( 3)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 准及个人 标准 生育范围内费用低于定额 90%(含)时,按实际费用 目 90%低于 结算办法 门诊产前检查 515 元 515 元 515 元 减免;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00%(含 ) 时,按定额减免; 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 顺产 2000 元 2200 元 2500 元 标准 100%低于 150%(含 ) 的部分,个人自付 30%,医 助娩产 2100 元 2400 元 2800 元 疗机构负担 30%,生育保险基金减免 40%;生育范围 剖宫产 2600 元 3100 元 3900 元 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 人工引产 1400 元 1700 元 2000 元 30%,剩余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年 人 门诊 450 元 500 元 600 元 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孕妇疾病诊断证明书

孕妇疾病诊断证明书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七)、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处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十 (一)、收费标准:按照xx省物价局发布的《xx省医疗服务项目价

格》(2xx)规定,每份收费1元。 (文章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伊宁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开具病休假时间不超过3天,超过3天应有医院领导审批。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五)、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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