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年沾化县事业单位招聘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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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3年沾化县事业单位招聘140人推荐阅读: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13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本科学历应为滨州市户籍;专科学历应为沾化县户籍(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放宽为滨州市户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我省招募或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下同)户籍不限。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卫生类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年龄限制。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我省招募或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沾化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岗位分为三类:A类为综合类岗位,B类为卫生类岗位,C类为教育类岗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2013年沾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7日(截止17日17:00)。

查询缴费时间:2013年10月15日-10月18日(截止18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616830380.html,),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网上初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于2013年10月18日下午17:00前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考生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并于2013年10月24日至25日17:00期间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0月19日上午8:30-11:30到县行政大厦413房间(乘7路或8路公交车,行政中心站下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如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时,则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增加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中。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A类)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类岗位(B类)的笔试科目为医学理论基础知识;报考教育类岗位(C类)的高中、初中和小

学岗位,笔试内容均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知识(职业学校岗位为现行高中物理学科教材知识);学前教育岗位笔试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和学前教育法规。

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A29岗位按1:7)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县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除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报到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已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派遣到企业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前2天提供);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还要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需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和退伍证。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并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试讲)

面试和试讲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按教育岗位、卫生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分别组织实施。

(一)面试(试讲)时间

具体时间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面试(试讲)内容

综合类岗位(A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卫生类岗位(B类)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专业知识及应变能力等。

A11岗位主要测评外在形象、专业技能、才艺等。

A29岗位面试形式为上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音准及情感、知识面和语言组织能力等播音专业素质。

教育类岗位(C类)采用试讲形式。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讲为说课,教材为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职业学校岗位说课教材为现行高中一年级物理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说课60分,教材为幼儿园大班教材;专业技能测试40分,技能测试的内容为简笔画、视唱、现场编舞(三者任选其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招用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考核体检

1、考核。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教师岗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系统受程序限定,到规定时间自动关闭入口,请考生及时上网操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以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程序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系统窗口不再另行开启。

咨询电话:沾化县委组织部: 0543-7810566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0179

沾化县教育局: 0543-7324327

附件:

1:2013年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13年沾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广州市番禺区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培训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有关附件下载以及更详细的资料欢迎登陆中公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616830380.html,/guangdong/20140827/43461_1.html?wt.mc_id=bk15528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南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2个职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番禺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社会上取得符合职位要求学历、学位的人员。 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文)。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年龄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保的通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准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提出改正意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第八条[延期申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条[代职工申报]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201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

201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 2018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暂未发布,请参照2017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276人公告已经发布,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笔试内容 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1.网上填报资料:2017年4月7日9:00至11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a616830380.html,),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系统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在4月12日后自行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络初审。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17年4月26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笔试(2017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笔试时间更改的通知) 时间:2017年5月6日9:30-11: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地点:详见准考证。 内容:校医、会计、出纳、审计员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的教师、实验员职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 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核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核查。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现场资格核查 1.时间:预计在2017年5月19-2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地点:详见附件3各聘用单位联系方式。 3.参加现场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核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真题

2012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第二部分理论知识 (26~125题,共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26~85题,每题1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26、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追求的目标是( )。 (A)利润最大化 (B)差额最小化 (C)效用最大化 (D)差额最大化 27、( )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按价格计算的货币价值总量。 (A)总需求 (B)国民净收入 (C)总供给 (D)国内生产总值 2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 )的性质。 (A)劳动法律事实 (B)劳动法律制度 (C)劳动法律事件 (D)劳动法律关系 29、( )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A)宪法(B)劳动法律 (C)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 (D)劳动规章 3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形态是( )。 (A)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B)劳动合同关系 (C)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D)集体合同关系 31、在市场营销学中,市场是( )购买者需求的总和。 (A)显性和隐性 (B)男性和女性 (C)城市和农村 (D)现实和潜在 32、影响产业购买者购买决定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 (A)社会因素 (B)环境因素 (C)组织因素 (D)人际因素 33、( )包括行为者所处的各种环境和机遇,所从事的工作的特点和难度,以及工作与人的相互作用,他人对行为者的强制或约束、鼓励的作用等。

(A)知觉 (B)内因 (C)外因 (D)归因 34、在亨利·明茨伯格提出的经理角色理论中,管理者的角色不包括( )。 (A)决策类角色 (B)人际关系类角色 (C)信息类角色 (D)沟通协调类角色 35、基于“经济人”假说的管理是运用( )来调动人的积极性。 (A)物质刺激 (B)满足社会需要 (C)内部激励 (D)搞好人际关系 36、人力资源的( )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 (A)技能开发 (B)创新能力 (C)培训开发 (D)管理能力 37、( )是岗位调查、岗位分析、岗位评价与岗位分类分级等项活动的总称。 (A)岗位研究 (B)工作研究 (C)工作分折 (D)定岗定员 38、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纽带的是( )。 (A) 制度规划 (B) 人力资源规划 (C) 战略规划 (D) 工作岗位分析 39、以下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中费用规划内容的是( )。 (A)人力资源费用预算 (B)人力资源费用控制 (C)人力资源费用监督(D)人力资源费用结算 40、以下关于工作说明书和岗位规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工作说明书内容可繁可简 (B)岗位规范与工作说明书的一些内容有交叉 (C)岗位规范应从实际出发,设计出单位特色 (D)工作说明书是以岗位的“事”和“物”为中心 41、以下不属于企业定员的内部环境的是( )。 (A)考勤制度 (B)退职退休制度 (C)奖惩制度 (D)企业与员工具有双向选择权 42、采用按岗位定员的方法时,应考虑的内容不包括( )。 (A)看管岗位的负荷量 (B)生产班次及倒班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填写在括号内)(30分,每题1分) 1、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A. 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4、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四二十四 B.四二十八 C. 六二十四 D.六二十八 6、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 A.5 B.10 C.15 D.20 7.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9 B.7 C.5 D.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为( )。 A.2% B.3% C.4% D.6% 9、对持《》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A.失业登记证 B.低保证 C.再就业优惠证 10、集体劳动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与(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合同 A.企业 B.企业工会 C.企业主管部门 D.劳动部门。 11、劳动合同期限期完成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1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A.应当 B.不得。 13、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确认。 A.劳动合同鉴证部门 B.劳动监察部门 C.人民法院。 1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有一种类型叫做( ) . A.永久期限 B.长期期限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5、劳动者患( )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肝炎 B.肺结核 C.职业病 1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劳动报酬的( )。 A.70% B.80% C.90% 17、元旦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的工资报酬。 A.150% B.200% C.300% 18.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为(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9.企业在进行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预测时,应侧重于( ) A.关键人员 B.一般人员 C.临时工 D.一线工人 20.生产产品的有效作业时间是指( ) A.工人的纯工作时间 B.工人从上班到下班之间的时间 C.工人的准备时间、操作时间、吃饭、休息时间 D.工人在企业逗留的全部时间 21.在劳动过程中,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主要措施是( ) A.加强福利待遇 B.改善劳动条件 C.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D.保障劳动者权益 2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A、50万 B、100万 C、150万 D、200万 23、劳务派遣公司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上的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 A、2年 B、3年 C、4年 D、1年 24、湖南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将云南来的一批员工派遣至珠海上班,这批员工享有的报酬和条件,按照() 标准执行。 A、湖南 B 云南C珠海 25、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的权利 A、同工同酬 B、试岗而定 C、同工高薪 D、同工低酬 26、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D、唯一性 27、非全日制用工的,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 A、3小时 B、5小时 C、8小时 D、4小时 2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工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9、以下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B、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C、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D、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0、下列哪些义务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 A、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B、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C、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D、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 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 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 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 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

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 (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

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红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日,也有平淡如水的今天。在生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一直都泛着故事的清香,我看到每一寸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楷里,沉香、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十月的门扉,写一阙清丽的小诗,送给秋天;在一杯香茗里欣然,读一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香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人生中,把日子过成云卷云舒,行云流水的模样,过成一幅画,一首诗。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在安静恬淡的时光里,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一帘秋之幽梦,写一行小字,念一个远方,痴一生眷恋。一记流年,一寸相思。不许海誓山盟,只许你在,我就在。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是刻在心头的一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生命的风景。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十月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行走红尘,做最简单的自己。简单让人快乐,快乐的人,都是因为简单。心豁达,坦然,不存勾心斗角。从容面对人生,做最好的自己,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那就做一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日,一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捡拾一片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月的风华。安静的享受生命途径上的一山一水。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月安好,把一缕缕醉人的情怀,婉约成小字里的风月千里,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香。静立于秋光潋滟里,赏碧水云天,携来闲云几片,柔风几缕,缝进岁月的香囊里,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而归的季节。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人一种无边萧瑟。 然而秋,也有秋的美。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香影欹满山。还有一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月。秋天的月,要比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人迷恋陶然。 秋有赤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火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一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 每一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旖旎。人生何尝不是如四季,有青春绝艳的花季,也有老骥伏枥的暮年。容颜老去,青春不复,所有的美好不会消失,一直珍藏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真题及答 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公务型自我介绍的要素包括()。 A、姓名 B、单位及其部门 C、所任职务 D、从事的具体工作 【答案】ABCD 【解析】公务型自我介绍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分别为:姓名、单位及其部门、所任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 2、北回归线自西向东穿过的省区是()。 A、琼、桂、粤、闽 B、台、粤、桂、琼 C、滇、桂、粤、台 D、云、桂、粤、闽 【答案】C 【解析】北回归线自西向东穿过的省区依次是: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台湾省,简称分别是,云、桂、粤、台。故选C。 3、“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种观点是说()。 A、只要参加实践活动就能获得正确知识 B、一切认识都要直接参加实践活动才能获得 C、一切认识归根到底都是从实践中获得的 D、只有直接经验来自于实践 【答案】C 【解析】“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种观点是说实践出真知,即一切认识归根到底都是从实践中获得的。A说 的过于绝对,认识来源于实践,但实践不一定产生的都是正确认识;B选项也是过于绝对,间接经验也可以 获得认识;D项错误,间接经验来自于学习,但它同样来自于别人的实践,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源和流的 关系。故选C。 4、高速公路免费通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这有利于()。 A、加快旅游发展,确保经济增长 B、增加车辆出行,保护自然环境

C、减少税费收入,促进收支平衡 D、降低出行成本,刺激消费需求 【答案】D 【解析】高速公路免费通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可以降低出行成本,增加出行人数,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故选D。 5、“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 A、德性修养,重视躬行慎独 B、励志自强,崇尚精神境界 C、求真务实,敬重诚实守信 D、乐群贵和,强调人际和谐 【答案】C 【解析】求真务实,敬重诚实守信。中华民族历来强调求真的目标和务实的态度,敬重诚实与守信。屈原《离骚》中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是我们民族漫长求索真理道路上的声声箴言。故选C。 6、人们做事要善于抓住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在下列成语中,体现了这一哲理的是()。 A、刻舟求剑 B、守株待兔 C、掩耳盗铃 D、画龙点睛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主要矛盾。刻舟求剑反映了主人公忽视了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关系;守株待兔犯了将偶然性当作必然性的错误;掩耳盗铃犯了主观唯心主义的错误,事物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画龙点睛突出了重点,体现了主要矛盾的重要性。故本题选D。 7、下列属于“判断”这一思维形式的语句是()。 A、你是新来的吗 B、年轻人应当表现更积极些 C、啊!我们又赢了一场球 D、这事不可能是小王干的 【答案】D 【解析】判断是对事物情况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构成。例如:所有金属都是导电的。正确答案是D。 8、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实质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教人[2010]44号 关于做好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2010】135号)精神,现就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研员;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工读学校教师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按岗申报 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

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今年仍然在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原则上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申报条件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仍按照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1、表格和证书 (一)驻蚌单位所属学校,须出具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见附件) 县(区)教育局、局属单位报送《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高、中、初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并将此表内容输入软盘(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见附件1),输入软盘的内容报送之前要认真校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学高级、中级须提交一式两份;初级一份。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填写《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填写《蚌埠市学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份(见附件2、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校长岗位培训和校长提高班有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均提交原件。 (五)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专题报告,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出具《破格评审通知书》后,方可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典型课例教学和答辩有关手续,合格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2、教育教学方面材料 (一)申报中学高级须根据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教育叙事一篇。 (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

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题库(社保考试必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知识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D )负责对聘任的仲裁员以及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对仲裁申请的受理、仲裁庭组成、仲裁员的仲裁活动等进行监督。 A.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构B.人社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C.人社部门人事管理机构D.仲裁委员会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B )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A.半年B.一年C.两年D.三年 3.劳动争议由(D )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A.企业注册地B.劳动者户籍地 C.劳动者住宿地D.劳动合同履行地 4.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C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A.5日B.10日C.15日D.30日 5.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 D )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A.全体职工B.职工代表大会C.工会D.企业负责人 6.仲裁庭应当在开庭(C )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A.3日、5日B.5日、7日C.5日、3日D.7日、5日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D )内结束。 A.7日B.15日C.30日D.45日 8.调解人事争议,应自调解委员会决定受理之日起(C )内完成调解。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调解不成。A.10日B.15日C.30日D.60日 9.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B )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A.30日B.15日C.10日D.5日 10.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C )为共同当事人。 A.劳动者和用工单位B.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 位 C.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D.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 1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D )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A.30日B.15日C.10日D.5日 12.仲裁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C )。 A.60日B.30日C.15日D.10日 13.劳动争议案件的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C )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A.5日B.7日C.10日D.20日 1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C)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A.1名B.2名C.3名D.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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