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民法学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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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民法学案例分析

案例题(10分,每题2分)

1.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

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

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

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

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请问:

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容,司法机关能否撤销该合同,为

什么, 4、如果本案中合同标的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

有效,为什么, 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评分要点:

答:1、本案中所涉合同属可撤销合同。(1分)木材公司利用进出口公司急需木

材之机,以高价卖出木材,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经理提出该合同无

效是不正确的。(1分)

2、进出口公司不能请求撤销合同。(1分)《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一年没有行使撤销权。”本案中进出口公司自知道该事由后一年半仍未请求撤销,其撤销权已经消灭。(1分)(说明:如未答出具体条文,只要容一致,也给满分)

3、《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不得撤销。” (1分)因此受理机关不能撤销该合同。(1分)(说明:如未答出具体条文,只要容一致,也给满分)

4、在合同标的为国家禁止采伐树种的情况下,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分)因而无效。(1分)

5、在(4)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中的标的木材与相应价款没收归国家所有。(2分 2. 甲、乙、丙等人购买了丁公司开发的月桂小区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入住后,丁公司将小区地下车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全部出售,被业主一抢而光。等到甲、乙、丙等人购买了汽车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了,为此与丁公司发生纠纷。经查,该小区的车位仅为业主户数的一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地下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未有明确的定。

问:

1(甲、乙、丙等人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2(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谁所有,

3(对于地下车位,谁有处分权,

4(甲、乙、丙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车位,为什么,

答:1(甲、乙、丙等人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应视为合同的容,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3(对于地下车位,基于建造行为的原始取得,开发商有处分权。 4(甲、乙、丙不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车位。

因为售出车位的合同有效,产权已确定,甲、乙、丙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提出重新分配车位这一物权上的请求,只能在债权上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3.案例分析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点评:本案涉及二方面的问题:(1)哪些人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2)转继承的容;学生只有掌握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准确的分析本案例的问题。

答:王某死后,其遗留的三万元应分别由王甲、王丙、女婿各继承一万元,王

丙所应得的一万元再由王甲继承。

本案未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王甲、王丙及其女婿,虽然其女儿已过世,但女婿与王某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因而应与王甲、王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时王丙所应继承的一万元因其过世,根据转继承的规定,应由其兄弟王甲继承。

4.案例分析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6年曾某另娶一

妻丙,生有一女乙。2002年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认为房产有自己的一半产权。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点评:本案涉及的容比较多:(1)哪些财产是曾某的遗产;(2)曾某所留下的遗

嘱是否有效,(3)哪些人是合法的继承人;(4)曾某与丙结婚的时间约六年,其房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学生只有在弄懂以上4个方面的容之后,才能回答问题。

答:1、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享有继承权,甲作为曾某的儿子享有继承权是无可置疑的,乙、丙享有继承权是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无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本案的处理应首先分清曾某的遗产有哪些:(1)曾某与前妻共有房子六间,根据夫妻共有及继承的规定,曾某拥有六间房屋中的三间,其他三间应为其前妻所有,其前妻死后,分别由曾某和其儿子甲各继承1.5间,因而,本案,曾某所遗留的财产为房屋4.5间。

对于曾某所立的遗嘱,应认定为无效,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没有考虑到作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其所遗留的房屋应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本案中丙与曾某确立夫妻关系的时间尚未满8年,对曾某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甲、乙共同继承曾某的

4.5间房屋,即甲、乙、丙每人可分为遗产为1.5间。

六、案例分析(16分)

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

与某一摩托车厂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

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

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

院。

问 :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 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4分()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

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4分)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

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4分)

2. 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4分)

六、案例分析

某电镀厂从200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

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 7万元~合

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

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 4分)

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6分)

2. 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 万元。(6 分)

五、案例分析(10分)

某商店有标价2000元绞肉机和1000元切肉机。售货员王某误将价值2000元的绞肉机当1000元的切肉机出售给顾客某。某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某交款提货。不久~商店发现错误~找到某~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某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肉机。某不同意~称王某说“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问:l~王某、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解决?

答: 1~王某、某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分)

2(王某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4分)

3(某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某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4分) 甲公司1998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供甲美的空调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丙填写为57200元~回单位后人乙公司帐上。乙公司给甲公司发了部分货后~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双方没有合同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空调合同~并代乙收货款。(4分)

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4分)

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4分) 案例:甲开一个卖衣服的小店~向乙借款1000元及五立方木料~约定钱与木料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料。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木料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甲花去2000元。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1.试卷号码:2110; 2.资料整理于2019年8月17日,收集了2006年7月2019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案情介绍:1999年9月,原告田某考入被告北京某大学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2002年6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某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北京某大学于同年7月5日根据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3条第5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某的行为是作弊,根据《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1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7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该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没有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2003年5月,在临近毕业时,北京某大学认为田某已被按退学处理,没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以北京某大学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1月试题] [问题]:北京某大学能否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为什么? 答:北京某大学能够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北京某大学在本案中属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行使职权的阻止的行为不服而起诉的,该被授权的组织是被告。 本案中,由于北京某大学并没有把退学决定送达田某,该退学决定并没有生效。因此,北京某大学作为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经教育法规的授权,享有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北京某大学拒绝给田某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田某不服,可以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案情介绍:2000年1月14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李某不服,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7月试题] 请根据所学知识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哪一个? 答: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和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部门均有权管辖。 2.李某能否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李某如不服处理,可以不经复议就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 3.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内?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 案情介绍:2003年 9月 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 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 8月 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 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2007年7月试题] 2004年 5月 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 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答: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 案情介绍:2003年3月20日,某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为由,将孙某、蔡某夫妇家的一台54厘米彩色电视机带走。同年4月1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在蔡某任教的学校将其带走,次日放回。孙某将镇人民政府告上了县法院。[2010年1月试题] 1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说明:内部绝密考试资料,涵盖电大期末纸质考试试卷中95%以上的原题及答案。 [案情介绍] 甲、乙、丙于2001年9月共同出资购得古董一件,约定由甲保管。同年10月,甲将古董作价18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丁。事后,甲告诉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古董所得款项,甲即分给乙、丙各6万元。丁购得此古董后,于同年11月将该古董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戊,戊先支付了15万元价款,双方约定,只有戊支付剩下的5万元后,该古董所有权才能发生转移。戊友巳也非常喜爱此古董,戊就将该古董以同样价格出卖给巳并交于巳。鉴于该古董的部分地方没有清理,而且个别地方需要修补,巳遂将该古董送去庚古玩店进行清理与修补。因巳未按期支付庚古玩店相关费用,该古董被庚古玩店留下。庚古玩店通知巳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但巳未能按期支付。庚古玩店即将该古董折价受偿,扣除费用,将差额补偿给巳,但巳不同意庚古玩店的这种做法。 问题:(1)若合同没有约定三人对于古董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乙二人主张该三人对古董是共同共有而丙主张是按份共有,则该共有应当属于何种?为什么? 答:按份共有;没有证据证明是何种共有的,除非是家庭关系的,均为按份共有。 (2)甲和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有效;构成善意取得或者乙、丙事后经过追认变成有权处分。 (3)庚古玩店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其至少应该留出2个月的债务履行期限。 [案情介绍] 甲服装厂l996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1.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l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8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El,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立即前去购买l.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l: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l.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l.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3.7月20日棉纺厂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 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情介绍] 甲向乙购买西瓜一万斤,双方约定当年7月5日验瓜。但甲晚去一周,瓜在地里提高了成熟度。原合同约定乙用棚车装瓜以免太阳晒,但乙为省钱装了敞篷车,途中十天,西瓜经晒又提高了成熟度。当瓜运到甲地,甲未及时运走销售。10天后西瓜全部腐烂。乙索瓜款,甲拒付,乙起诉。 试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 答:(1)法院应判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 (2)甲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验货违约,乙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棚车也违约,甲先违约又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支付给乙大多数货款。 (3)我国《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第114条规定,一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部分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1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第二次作业 案例一:1460个公章与机构的"增长"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某县计划修建一座水电站,从县委、县政府打第一个报告起,前后共盖公章1460个,有关公文和设计图纸重达170公斤,历时两年半才定下修建方案。 另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材料,有个地级市定编40个局级单位,机关工作人员1294人,但实际上已膨胀到66个局,2425人。机构超编65%,人员超编近90%!其中,科局两级干部就有1413人,约占全体人员的2/3,形成富多兵少的局面。在如此严重超编的情况下,一些部门还以种种名义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借调200多人"帮助工作"。因此行政经费越来越紧张,每年要从当地企业加收200多万元的管理费来维持开支。 [案例思考] 案例列举的事实反映了我国机构设置中存在哪些问题?你对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有何设想? 答:案例列举的事实反映了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机构臃肿,关卡林立,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设想:1.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把政府的职能从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变为以宏观管理为主; 从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 2.以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为改革的重点。把承担相同或相近业务的部门合并,把职能重叠的机构撤销,组建新的综合管理部门,撤销综合部门内的对口专业机构,其职能由待业主管部门承担。 3.完善行政组织法规,健全预算约束机构。把宪法和组织法中有关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机构设置和编制法,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控制机构的膨胀。同时,健全已经开始实行的由编制部门控制工资基金的办法,用经济杠杆来约束机构人员的膨胀。 4.相应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在开展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精简政府工作人员。 案例二:项目审批何其难 据报道,某市一家工厂的一个基建项目,在申报过程中,一共盖了745个公章。每个公章代表一个局、处、科或股的"舍我莫过"的关卡,要办事就得逐庙逐神一个个礼拜磕头,甚至还要烧香进贡。无独有偶,该市的另一家集团公司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项目,从1998年9月到2000年7月底,历时18个月,累计办理各类审批手续28项,前后盖了86颗图章,涉及33个审批部门,除土地批租费外,开发企业共支付拆迁费、墙改费、人防费等450多万元,但项目的审批手续却还未完结。

2019年最新电大《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资料

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随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及时有效地为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等。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给原告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重新组织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等。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维持。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大学是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关,北京科技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除田永的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 2、2001年9月,张某因家庭住房困难,在征得街道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在某街道路边修建了总面积为32平方米住房两间,并于建成后迁入居住。经群众反映,某区政府规划科发现问题,随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其间与王某发生争执。2001年10月,区规划科以自己的名义,依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作出限期15日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书,同时依法处以300元罚款。 张某不服该处罚,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其理由是: (1)确有困难,且他人也有违章行为,为何单罚我一人; (2)区规划科无权处理此事。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经审理,区法院认为: (1)街道居委会属于城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具有规划管理职权的机关,因此街道居委会的“同意”无效; (2)张某起诉理由第1条不成立,公民不应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区规划科对案件的处理虽然正确,但区规划科无行政主体资格,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违章建筑行为作出

最新电大民法学#形考1一4答案

民法学#形考-0001 试卷总分:100 判断题(共15题,共45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3分) 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可以获得专利。 √ × 2.(3分) 当事人依法形成赠与、借用等无偿关系,是民法等价有偿原则的例外。 √ × 3.(3分) 公证形式是最有证明力的书面形式。 √ × 4.(3分)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

√ × 5.(3分) 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由以下原则构成: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 × 6.(3分) 公民可以享有名誉权,而法人却没有。 √ × 7.(3分) 高速运输工具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 √ × 8.(3分) 法人等社会组织的名称本身是一项无形资产,但不可以作为财产出售。 √ × 9.(3分)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意味着超出该国领域,这种专有权自然失效。

√ × 10.(3分) 地震、水灾、战争等属于不可抗力。 √ × 11.(3分) 联合商标,是指为防止已注册的商标被侵犯,在同类或近似商品上注册一系列与自己已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 × 12.(3分) 宣告死亡是法律拟制的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 √ × 13.(3分) 公共汽车、股票、电脑、矿产都属于动产。 √ × 14.(3分)

赠与、借用属于民事行为中的无偿法律行为。 √ × 15.(3分) 自然事实与人的意志无关,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 × 多选题(共10题,共40分)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6.(4分) 债的特征有:( )。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B、债是一种请求权 C、债的客体为给付 D、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17.(4分) 债的发生根据有:()。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电大民法学2

电大民法学2

民法学(2) 146、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ACD )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B、债务具有时间性 C、债务具有特定性 D、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147、依中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AB ) A、变卖 B、抵押物折价 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D、抵押物留置 148、无效合同会引起一下法律后果(ABD )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履行合同 D、收缴财产 149、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ABD ) A、赠与合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B、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C、赠与合同为单方合同 D、赠与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150、根据中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包括(ACD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名称权 D、贞操权 15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 B )。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D.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52.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 C )。 A. 中介人B.代理人 C. 当事人 D. 利害关系人 153.著作权由( B ),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A. 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B.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C. 作品完成构思之日起产生 D.作品经国家著作权登记之日起产生 154.甲在木桶里养了一条毒蛇,一日外出,便将木桶盖紧,委托给乙看管,丙和丁到乙家里玩,当丙得知木桶里装着蛇时,好奇心起,趁乙不在时,不顾丁的劝告,将木桶的盖子打开看蛇,结果被蛇咬伤。丁的受伤应由( D )。 A. 蛇的所有人甲负责 B.蛇的看管人乙负责 C. 第三人丁负责 D.受害人丙自己负责 155.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其按( D )申请续展注册。 A.1个月内B.2个月内 C.3个月内D.6个月内 156.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能够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B )。 A.陈某B.李某的父母 C. 李某的兄弟姐妹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157,下列权利只能由公民享有的是( ABC )。 A. 隐私权B.肖像权 C. 姓名权D.著作权 158.某甲在国外经商多年,1990年回家乡定居。1994年甲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后归侄子乙继承。后甲与乙关系恶化,甲想撤销这份遗嘱。1尹能够采用( ABCD )。 A.声明原遗嘱无效 B.抛弃遗嘱处分的遗产 C. 另立新遗嘱 D.另立公证遗嘱 159.债可因下列事实( ABCD )发生。 A.买卖合同B.赠与合同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汇总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汇总 案例2-1 阳光下的服务 ——天津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 政务公开这个词,人们越来越熟悉,老百姓申请公租房、办理注册企业等各种手续,常常要和政府部门打支道。对政务公开带来的好处,就更有发言权。政务公开了,老百姓到政府部门办事就更方便了,查找信息的渠道也就更多了。政府的决策更透明,服务也会更主动。对政务公开的新变化,天津当地的老百姓有着很多新感受、新体会。 这几个月来,天津市民粱虹心情一直不错。三个多月前,她和80多岁的老母亲,一起搬进了新房。梁虹住的房子,是天津市政府专门为困难群众建的公租房。屋内设施齐全,住在这里,每个月只要付少量的租金。梁虹说:“这房子54.68平方米,政府给我补贴每月450元,我自己每月只掏420元左右。”梁虹身体不好,没有固定工作,搬到新居前,曾经和家里十几口人挤在一间只有18平方米的房子里。今年3月,梁虹向房管部门提出了租赁公共住房的申请。原以为办理过程会很复杂,没想到申请当天,工作人员审核完材料,当场就给她发了选房证明。之后的选房,更让她印象深刻。选房采取的是公开摇号的方式,梁虹作为住户代表,当时就在现场。梁虹说:“选房要按顺序,在受益人群里,我们通过摇号来排顺序,选房的时候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在场,都是通过公正公开摇号,透明度也高,大家心服口服。”公租房住户汪美说:“公平公正就在那搁着,没有什么可作假,也作不了假。”公租房住户肖金玲说:“每道手续办得都特别轻松,也不用费好些曲折去办,一看证明符合,‘啪’就盖戳,特别痛快、特别透明。” 公开透明,是天津市政府为老百姓办事遵循的基本原则。2007年以来,天津市政府每年坚持实施20项民心工程,每一项从确定到实施,都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市民意见。 2010年,政府想对珠江公园进行改造,改造前专门在周边小区召开了听证会。河西区汉江里社区居委会主任王保节说:“当时公园里有个门球场,已经用了十多年了,很旧了,每天老人们还得拉沙子碾那个场地。当时我们提出,这个场馆是不是提升一下、改造一下?政府后来就采纳了。”居民姜秀敏说:“政府采纳了,我们很高兴,这样变成塑胶的,像绿地毯一样,多漂亮。” 在天津,有个大家都熟悉的便民服务热线8890,三万多家企业通过它,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8890的谐音是拨拨就灵,服务平台设置在天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通六年来,已经办理群众求助事项900多万件,群众满意率始终在99%以上。8890家庭网络服务中心主任朱晓利说:“8890的服务内容有26类,350个子项,涉及市民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群众和企业都是不收费的,是一个公益性的平台。”’在天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除了8890这样的社会服务平台,还设置了为企业法人服务的行政审批平台、公共资源公开

国开电大行政案例分析(四川)第四次形考任务参考答案

题目1.阅读案例1,回答1-5题。案例1:作为政府调控社会经济重要杠杆的行政审批权,长期以来保持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运转形态,在市场经济下表现出严重的弊端:政府机构职能错位,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屡禁不止。国务院于2002年11月作出决定,取消789项行政审批。这次取消的789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国务院56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的560项,涉及社会管理事务的167项,涉及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方面事务的62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的81项,依据国务院文件设定的88项,依据部门规章设定的279项,依据部门文件设定的303项,依据部门内设机构文件设定的38项。国务院决定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实行政务公开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在政府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中,行政审批属于()。 A. 管制工具 B. 供应工具 C. 生产工具 D. 补贴工具 【答案】:管制工具 题目2.政府运用审批权,所针对的主要是()。 A. 信息对称和内部性问题 B. 信息不对称和内部性问题 C. 信息对称和外部性问题 D. 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问题 【答案】: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问题 题目3.国务院对行政审批改革特别提出的原则为()。 A. 合法、合理、经济、公平、责任 B. 自由、放权、经济、效能、监督 C. 自由、放权、合法、合理、公平 D. 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 【答案】: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

电大民法学#02任务(6-8)答案

电大民法学#02任务(6-8)答案 民法学#02任务_0006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0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15 道试题,共30 分。)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 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C. 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D. 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订立的合同 2. 下列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 ) A. 小花(8 ) 岁)接受其叔叔5000元赠与的行为 B. 江某以欺诈手段与王某签订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C. 小曹(12 岁)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1800元的MP3的合同 D. 赵某基于重大误解与钱某签订的买卖大米的合同3. 法人以其()为住所 A.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 登记地 C. 注册地 D. 主要纳税地 4. 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 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 事件、事件 B. 行为、行为 C. 事件、行为 D. 行为、事件 5.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依据是什么?() A. 委托合同B. 委

托授权 C. 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 D. 委托合同或委托授权 6. 某厂业务员被派去某商场买原料,得奖券 5张,其中一张中了3000 元,此奖则属于() A. 某厂所有 B. 某业务员所有 C. 某厂给业务员的奖励 D. 二者共有 7. 甲公司委托自然人乙代其在外地购买电脑,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电 脑买卖合同后,发现当地有一种十分畅销又物美价廉的电扇,遂利用甲交给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一份电扇买卖合同。该电扇买卖合同( ) A. 若甲进行追认方为有效 B. 若甲接受丁履行的电扇方为有效 C. 若丁主张撤销方为无效 D. 确定有效,丁无权主张撤销 8.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 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A. 该转让协议有效 B. 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C. 该转让协议无效D. 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9.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A. 甲委托乙代理房产登记 B. 丙受甲之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C. 丁受甲之托接受赠与 D. 甲委托戊办理纳税 10. 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 A.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B. 被代理人死亡 C. 代理人辞去代理 D. 代理人死亡 11. 甲为一儿童影星,片酬颇丰,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哪项行为 在征得甲同意时,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 A. 因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用其片酬予以支付的行为 B. 用甲的片酬赠与他人的行为 C. 用甲的片酬为甲购买人身保险的行为 D. 用甲的片酬为乙母购买房产的行为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 案例分析题题库 (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29.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车所致,乙没有责任。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险行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由儿童的监护人父母负责承担民事责任。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要求写出法律规定) 28.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的总货款为60万元,需方乙公司支付作为合同担保的定金9万元。供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双方约定,若有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为违约部分价款的5%。合同成立一个月后,甲公司交付了三分之一的货物,但此后甲公司以货源有困难为由拒绝继续交货,并要求延迟交货时间。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延迟交付时间。但在双方新的约定交货时间内甲公司仍未交货。因此给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万元。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请问: 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合法?法院应如何审判? 参考答案: (1)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合法。此案中甲公司为违约方,法院应允许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5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4分) (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甲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18万元给乙公司。甲公司还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给乙公司,同时因甲公司的违约给乙公司造成了5万元的实际损失,而违约金2万元并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所以甲公司还应支付赔偿金3万元。(7分) 28.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 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 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 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车 所致,乙没有责任。(5分)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险 行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根据 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5分) (3)由儿童的监护人,即儿童的父母负责承担 民事责任。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要求写出法律规定)(6分) 29.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的总货款为60万元,需方乙 公司支付作为合同担保的定金9万元。供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双 方约定,若有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为违约部分价款的5%。合同成立一个月后,甲公司交 付了三分之一的货物,但此后甲公司以货源有困难为由拒绝继续交货,并要求延迟交货时间。 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延迟交付时间。但在双方新的约定交货时间内甲公司仍未交货。因此给乙 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万元。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 任。 问: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合法。此案中 甲公司为违约方,法院应允许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5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_方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 1

行政案例分析

从管理角度思考:1、《行政案例分析》课的任务、环节、方法是什么?2、反思该课程以往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3、提出建议和改进。反思内容:环境、过程、方法、目标。 任务 1、知识目标 使了解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行政机关是怎样对行政事务进行实践管理的,尤其在具体的实践案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具体的案例背景影响; 2、能力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法,尤其对现实行政事件的行政分析方法和内容,培养和提高观察、分析、思考和解决现实行政问题的能力。 环节 本课程的实践性极强,应改变以往满堂灌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引导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实践环节。学习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主要是: (1)独立思考:任课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后,发给每个学员,并给予一定时间由学员独立完成分析的准备工作。在这段时间内,学员要认真阅读案例,仔细研究每一个细小的情节。在阅读的基础上,学员要独立地进行思考,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或结论,准备好课堂讨论的发言提纲。 (2)课堂讨论:在任课教师选取典型案例,由学员围绕行政案例中案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发表各自的看法,并阐述自己的理由。讨论中,教师要注意引导学员各抒己见,互相揭示矛盾,向别人提出挑战,以便引起争论。通过争论,个人在吸收其他人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观点。课堂讨论时,还要安排专人做记录。课堂讨论以口头发言为主,书面发言为辅。 (3)角色扮演:任课教师可根据行政管理案例的情节,适当指定学员扮演一定角色。每一个学员都应当自觉地进入角色,把自己置身于案例情节中,扮演好主要角色。 (4)小组讨论: 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教师提供的案例或作业进行分析、讨论,完成小组分析报告,并在课堂上进行演示。 方法 存在的问题 教学安排方面开设《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学的课时偏少一般只有32学时难亦组织系统的行政案例教学;3课程教学直接运用的参考教材寥寥无几仅有的教材汇编的很多行政案例内容陈旧不合时宜授课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编写行政案例仅靠授课教师个别人的力量选择和组织的行政案例的质量很难尽如人意。 教师方面《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学对授课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素质和能力的具备和提升需要授课教师主动地去探求提高自己的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如:行政案例的选择和编写需要教师深入研究行政案例的相关理论;在进行课堂教学时由于教学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对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既要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热情又要有效的引导学生讨论的方向和调控课堂讨论的气氛;行政案例的深入剖析需要教师既要准确天文解行政案例中所隐含的理论知识基础又要有访耨的实践经验等。而这些素质和能力的具备有待时日不可跑是一鲰而就的。学生方面《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学对学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学的实施是亦学生为主体强调的是要学生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而长期亦来养成的依赖教师、死记硬背、照搬书本的习惯使

2014电大《行政案例分析》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2014电大《行政案例分析》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一、案例单选题(根据每个案例完成后面的选择题,每个选择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1.据报道,某市一家工厂的一个基建项目,在申报过程中,一共盖了745个公章。每个公章代表一个局、处、科或股的“舍我莫过”的关卡,要办事就得逐庙逐神一个个礼拜磕头,甚至还要烧香进贡。无独有偶,该市的另一家集团公司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项目,从1998年9月到2000年7月底,历时18个月,累计办理各类审批手续28项,前后盖了86颗图章,涉及33个审批部门,除土地批租费外,开发企业共支付拆迁费、墙改费、人防费等450多万元,但项目的审批手续却还未完结。 (1)此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角度分析源于(D )。 A.政企不分 B.人员分流 C.法制欠缺 D.配置失衡 (2)此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思想和观念角度分析源于(B )。 A.缺乏服务意识和独立意识 B.缺乏服务意识和效率观念 C.缺乏效率观念和法律意识 D.缺乏独立意识和法律意识 (3)解决案例中问题的切入点应为(C )。 A.实现人员分流 B.建立健全法制 C.转变政府职能 D.机构协调配置 (4)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关于政府职能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B )。 A.政治职能 B.经济社会职能 C.文化职能 D.军事职能 (5)政府可资利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有(D)。 A.协调、服务、评估、管理 B.协调、服务、生产、管制 C.评估、管理、供应、补贴 D.供应、补贴、生产、管制 二、论述题 试分析政府决策机会成本的基本表现形式。 答: (1)政府直接用财政投资来建设某一公共物品,这种方式下产生的政府机会成本,就是如果把这笔财政资源借给其他社会组织可能得到的社会福利。 (2)某一政府组织自己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政府机会成本,是政府把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交给其他公共组织或者年为政府上缴的利润。 (3)原来闲置的公共设施与公共产品,现在用来继续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者转让给其他公共组织、私人组织,这样的政府决策机会成本是零。 (4)某一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或主要领导人更替,可能出现心得战略思路,这种新的战略思路会对辖区内的公共福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5)过去决策的公共政策或者公共项目建设,现在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环境发生了变化,这样所造成的政府决策成本就应当按照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2)》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2)》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民法学(2)》题库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 )。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C.主债和从债 D.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2.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 )。 A.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D.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谣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 )。 A.荣誉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身体健康权 4.张某欠王某二千元债务,同时张为王修理汽车,王应向张支付修理费三千元,在此情况下,张和王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 )。 A.混合 B.抵销C.提存 D.免除 5.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A.可以免除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B.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C.可以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D.不能免除、减轻或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6.债的发生根据除了合同外,主要还有( )。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案例分析 1. 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切面机。售货员甲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因为甲说过“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问: (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答: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甲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 (2) 乙不同意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乙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 2. 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内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乙收到支票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 (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 (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 3. 甲开了一个专做成人衣服的服装店,乙专门批发布料。甲向乙借3000元及布料50米,约定钱与布料半年之后一次还清。过了半年,甲仅还款500元,而且未偿还布料。乙多次到甲处催还,甲每次都推托。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布料制作的衣服全部拿走。甲谴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衣服是用我的布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衣服的加工费甲花去2000元。 问:(1) 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答: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

公司行政管理案例分析1.doc

企业行政管理案例分析1 企业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中国企业行政管理的现存问题及改革思路[2] 一、企业行政管理对中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有助于增强中国企业的适应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得到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和竞争实力大大加强。为促进中国更快更好地发展,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被提出,这不仅是目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而且对于中国企业的发展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而中国企业要想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些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并以此为指导来促进他们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通过企业行政管理来实现,也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换言之,企业行政管理有助于增强中国企业的适应能力。 (二)有助于增强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除了经济实力以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企业的科技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在一定意义上讲,企业的科技竞争力体现为能否紧密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学习。企业行政管理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服务和保障的作用。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企业行政管理,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强化企业成

员的学习,使企业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营理念和科学技术,并且将其转化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中去。这样,就能够提高中国企业的科技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就是说,企业行政管理有助于增强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有助于保证中国企业健康发展 在中国企业发展过程中,它们会碰到一些困难,其职工也会存在思想上和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中国企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同时,目前我国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时期,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企业需要同一些政府管理部门打交道,以争取项目和资金。而企业行政管理的任务就是努力同政府部门打交道,为企业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各种途径解决企业职工思想上的和实践中的难题,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为企业发展取得良好的内部环境。由此看来,企业行政管理有助于保证中国企业健康发展。 (四)有助于保证中国企业实现生存发展目标 一般来说,企业行政管理通过开展如下工作发挥作用:一是计划工作,即确定管理内容的日标和决定如何达到这些目标;二是组织工作,即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明确工作的内容,并将其按性质分类,逐级建立自上而下的责权关系,保证行政管理渠道的畅通无阻;三是指挥工作,即采取具体措施,调动和协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四是控制工作,即对指挥工作的各项措施进行监测、控制与调整。在我国企业的运作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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